林氏族谱有几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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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氏族谱有几卷?,第1张

林姓家谱之全国家谱

  全国锦江林氏家谱不分卷

清光绪十四年(1888)刊本

台湾 美国

注:该族散居福建晋江及台湾等地。

  全国林氏宗谱二十一卷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九牧堂刊本 二十册

日本 美国

注:封面作《林氏宗图》。该族散居江西、山东等地。

  全国西河郡林氏谱系不分卷

民国七年(1918)写本 一册

美国

注:散居福建莆田、广东新会等地。

  全国林氏开族统 图谱一卷

(民国)林光远堂裔孙修

民国十三年(1924)刊本 一册

日本 美国

  全国林光远堂族谱不分卷

(民国)林氏光远堂众孙修

民国九年(1920)修民国十九年(1930)贵县

维新印务局铅印本 一册

广东中山图(二部) 广西博 日本 美国

注:散居广东番禺、广西贵县等地。

  全国林姓宗亲录不分卷

(民国)林清墩编

民国二十六年(1937)铅印本 一册

美国

注:散居福建惠安及台湾等地,本书又名《西河

九龙族谱》。

  河北青县林氏族谱四册

(清)林树桐纂

清同治十二年(1873)石印本

河北青县陈嘴乡大院村

  辽宁旅顺林氏谱书不分卷

(民国)林尚贤修订

民国十四年(1925)铅印本

辽宁大连市图

  江苏常州迁常林氏家谱二卷

(民国)林文涛主修

民国二十年(1931)木活字本

江苏常州市图

  江苏无锡锡山林氏宗谱二十四卷

(民国)林宗儒修 钱钧等编辑

民国十五年(1926)敦叙堂铅印本 十二册

北图

林姓家谱之浙江家谱

  浙江萧山东门林氏宗谱四卷

(清)林荫深 林卓生等修

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友庆堂木活字本

历博 日本 美国

  浙江萧山东门林氏宗谱六卷

(清)林凤歧重修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友庆堂活字本

北图 人民大学 辽宁图 日本 美国

  浙江宁波北郭林氏宗谱十四卷首一卷

(清)林维柽 林克瀚纂修

清宣统元年(1909)崇礼堂木活字本

天一阁(存卷首-9)

  浙江宁波镇海青墅林氏宗谱二卷首一卷

(民国)林授经等辑

民国二十三年(1934)活字本 二册

北图

  浙江鄞县桃源林氏家乘十一卷

(清)林汝彰 林生春等续录

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录钞本 四册,

河北大学(二部)

  浙江鄞县新江林氏宗谱十卷首一卷

(民国)林庆芳 林纯 等纂修

民国十三年(1924)思敬堂木活字本 四册

天一阁

  浙江鄞西林家卤林氏宗谱四卷首一卷

(民国)项世淮纂修

民国十八年(1929)木活字本 一册

天一阁

  浙江慈溪林氏宗谱四卷

(民国)林耘堂等修 沈樾等纂

民国十三年(1924)铅印本

科图 历史所 人民大学 吉林大学

哈尔滨师大 上海图 天一阁 日本

美国

  浙江象山林氏宗谱不分卷

(清)林竹汀修 萧善鸣纂辑

清咸丰三年(1853)钞本 一册

浙江图

  浙江象山林氏象派宗谱稿不分卷

(民国)林永怀辑 林曾安校订

民国十八年(1929)稿本 二册

浙江图

  浙江象山岙底林氏宗谱一卷

(民国)吴显龢修

民国二十六年(1937)钞本

浙江象山县文管

  浙江上虞古虞林氏宗谱五卷

(清)林凤瑞纂修

清光绪十二年(1886)遗德堂活字本 三册

北图

  浙江兰溪西河林氏宗谱二十卷

(民国)范兴宾重纂

民国十三年(1924)木刻本

浙江兰溪县水亭乡下蒋

  浙江兰溪吉祥林氏宗谱一卷

民国三十七年(1948)钞本

浙江兰溪县高潮乡

  浙江永康古丽坊林氏宗谱□□卷

民国二十一年(1932)木活字本

浙江衢州市文管(存卷6、7)

  浙江衢县东坑仓林氏宗谱三卷

(民国)林珍器 休昌茂等修

民国三十二年(1943)木活字本 一册

浙江衢州市文管(二部)

  浙江常山材氏宗谱不分卷

(民国)林维枢续修

民国十三年(1924)木刻本

浙江常山县青石乡高铺村

注:谱初修於清道光间。

  浙江临海台临林氏宗谱□□卷

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写本

浙江临海县博(存卷1)

  浙江临海郡城林氏宗谱四卷

(清)林翰等纂

清光绪九年(1883)木活了本

浙江临海县博

  浙江仙居断桥林氏宗谱一卷

清康熙四十六年(1707)刊本

浙江临海县博

  浙江仙居断桥林氏宗谱十卷

清嘉庆十八年(1813)木活字本

浙江临海县博(存卷1)

  浙江仙居断桥林氏宗谱□□卷

清光绪二十二年(1906)刊本

浙江临海县博(存卷1下)

  浙江黄岩沈村林氏宗谱□□卷

(清)林霨生纂

清光绪八年(1882)木活字本

浙江临海县博(存卷1)

  浙江黄岩南安林氏支谱首一卷末一卷

(民国)林丙修纂

民国四年(1915)稿本

浙江临海县博(存卷下、卷末)

民国六年(1917)一志书局石印本

人民大学 浙江图(存卷首、卷上) 美国

  浙江青田石钟济南郡林氏宗谱三卷首一卷

(民国)林杰 周炳烈等续修

民国十二年(1923)铅印本 一册

日本 美国

林姓家谱之安徽家谱

  安徽怀远林氏宗谱一卷

(清)林士琦等修

清同治九年(1870)刊本 一册

美国

  安徽宿松林氏谱牒

(清)林常植等增修

清光绪十七年(1891)刻本 一册

福建图

  安徽祁门京兆金氏宗谱六卷

(清)金可斤修

清光绪三年(1877)刊本 七册

安徽图

  安徽潜山潜阳林氏族谱三十八卷

(清)林氏三系合修

清同治十二年(1873)刻本 十六册

安徽图

林姓家谱之福建家谱

  福建林氏开闽分支总谱不分卷

(明)林鸣盛序

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刊本 一册

台湾

  福建闽林大宗世谱六卷附材氏入闽世系总图

(明)林炳麟等修

清嘉庆间刻本 一册

福建图

  福建闽林宗谱八卷

(清)林光裕 林邦彦等纂修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林氏九牧堂刊本

福建师大(缺卷5、7、8)

  福建闽林宗谱十六卷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木刻本

浙江常山县钳口乡五联村

注:首修於清乾隆四十六年。

  福建林氏开族统汇图谱不分卷

(民国)林国鸿 林鹏羽编

民国十三年(1924)刻本

广东中山图

  福建林氏世系表不分卷

林心特辑

刊本 一册

美国

  福建林氏家谱览料不分卷

刊本 一册

美国

  福建福州凤池林氏族谱稿四卷

(民国)林欣荣修

民国十八年(1929)福州林氏稿本 四册

福建图

民国十九年(1930)铅印本 四册

福建图

  福建福州凤池林氏族谱

(民国)林葆恒修

民国三十六年(1947)铅印本 六册

福建图(二部) 福建师大

  福建福州陶江林氏宗谱

民国十八年(1929)铅印本 二十二册

北图 北京大学

注:书口题《尚干林氏族谱》。

  福建福州陶江林氏族谱

(民国)林森等修

民国二十年(1931)铅印本 二十三册

福建图福建师大(存册3、7、8、12)

  福建闽侯濂江林氏家谱五卷

(清)林枝春纂修

清乾隆十一年(1746)清白堂刻本

福建师大(缺卷3)

注:始修於明永乐十三年。

  福建闽候侯官云程林氏家乘十二卷

(民国)林懋责总纂

民国二十七年(1938)铅印本

福建师大

注:始修於明成化间。

  福建连江拱头对门林氏族谱一卷

(清)林增基纂

清乾隆十五年(1750)稿本

福建连江县档

  福建边江拱头对门林氏族谱一卷

(清)林绎重修

清嘉庆十六年(1811)稿本

福建连江县档

  福建连江拱头对门林氏族谱一卷

(清)林光雅 林进光等续修

清咸丰四年(1854)稿本

福建连江县档

  福建连江拱头对门林氏族谱一卷

(清)王朝仪 林光钦等续修

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稿本

福建连江县档

  福建连江道沃林氏家乘一卷

(清)郭鉴泉重修

清同治十三年(1874)稿本

福建连江县档

  福建连江道沃林氏家乘一卷

(民国)林敏蕃续修

民国元年(1912)稿本

福建连江县档

  福建连江琯江林氏族谱五卷

民国九年(1920)稿本

福建连江县档

注:後人增纂至民国十六年。

  福建连江拱川西河林氏族谱一卷

(民国)陈善忍修

民国十四年(1925)稿本

福建连江县档

  福建厦门西河林氏宗谱不分卷

(清)林捷云修

清光绪九年(1883)刻本

福建图

民国二十二年(1933)厦门林氏大宗祠刊本

福建师大 台湾

台湾坤纪印刷有限公司重刊本

美国

  福建同安林希元家谱不分卷

(清)林道坦续修

清嘉庆间续修本

福建师大

注:林希元始修於明嘉靖二十二年。

  福建建宁漳溪林氏族谱□□卷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重修活字本

江西档(存卷1-4、7、9、10)

  福建莆田林氏族谱不分卷

(明)林齐圣撰

明天启七年(1627)重钞本 一册

台湾

  福建莆田林氏族谱不分卷

(清)林尧佐纂修

清初秘阁手钞本 三十册

历史所

  福建莆田林氏西山本支宗谱四卷首一卷

(清)林溥等修

清同治十一年(1872)木活字本 一册

美国

  福建莆田前埭林氏九牧大宗族谱二十四卷

首二卷

(清)林钟铸著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刻本 二十四册

历史所 北京密云县档(林东明增纂至民

国间)

注:林尧光始修於清康熙二十八年。

  福建莆田前埭林氏族谱十六卷首一卷

(清)林钟铸著 (民国)林伯棠等补编

民国二十六年(1937)石印补刊清光绪刻本

北京大学 吉林大学 福建师大

  福建莆田林氏九牧大宗族谱不分卷

(清)莆田林氏重修

清钞本 二册

中山大学

  福建仙游仙溪林大宗祠族谱不分卷

(民国)林弁修

民国二十三年(1934)仙游印书局铅印本一册

福建图 福建师大 福建 游县档

注:版心作《仙溪林大宗祠公簿》。

  福建泉州清 源林氏李宗谱草创卷之三

传钞泉州林李氏藏本

福建师大

注:版心作《林李年表》。

  福建晋江万华林氏族谱

(清)林志坚撰

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写本 一册

台湾

  福建南安林氏族谱

清嘉庆二十一年(1816)钞本 一册

台湾

  团震妥滇丁财两旺舔进人丁永世子孙长流

目历

(清)林皇清撰

清光绪二年(1876)钞本 一册

台湾

  福建安溪福清分派横溪林氏族谱不分卷

(清)林文篆再录

清光绪十五年(1889)钞本 一册

台湾

  福建永舂林氏族谱

(清)林教撰

清咸丰二年(1853)钞本 一册

台湾

  福建韶安林氏族谱不分卷

(清)林云腾修 林望贤再修

清道光十八年(1838)修 光绪二十六年(1900)

再修 钞本 一册

台湾

  福建诏安林硕抱家谱不分卷

(清)林子枝撰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钞本 一册

台湾

  福建东山西河(林氏〕族谱

(民国)林中乔纂

民国二十年(1930)石印本

福建东山县志办

林姓家谱之江西家谱

  江西宜春袁郡学前林氏族谱十六卷首二卷

(清)林杏宴等纂修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忠孝堂刊本

江西图(存十二册)

  江西万载兴仁林氏支谱□□卷首一卷末一卷

(清)林道衍等纂修

清光绪八年(1882)西河堂木活字本

江西图(存卷首、卷末)

  姓氏源流

  林(Lín)姓源出有三:

  1、出自子姓,为黄帝高辛之后商汤子姓后裔,其始祖为比干。据《晋安世谱校正序》、《元和姓纂》等有关资料所载,出自子姓,为黄帝高辛之后,商汤子姓后裔,以居地为氏。

  2、出自姬姓,得姓始祖周平王有庶子开。据《通志·氏族略·以字为氏》所载,东周时,周平王的庶子名开,字林,其后子孙以祖父字为姓,称之为林姓。

  3、出自少数民族改姓。据《魏书·官氏志》所载,北魏孝文帝在迁都之后,实行汉化,将本族原来复姓丘林姓的一部分改汉字单姓林氏,是为河南洛阳林姓。

  得姓始祖

  林坚。商朝末年,商纣王宠爱妲己,荒*无道,杀害忠良。比干做为纣王的叔叔,对纣王丧尽天良的行为一再劝阻,纣王从来不听并且怀疑比干是否忠心,于是惨无人道地剖开了比干的胸膛,挖出他的心。比干被害的消息传到家中,比干的夫人陈氏担心纣王再来加害,于是不顾怀孕在身,带着奴婢逃到朝歌(今河南省汲县)一带的长林山中避难,就在当地生下了一个儿子,因常喝泉水便起名字叫泉。周武王灭了商朝以后,他厚葬了比干,四处寻访比干后人的下落。陈氏于是带着儿子泉去见周武王,周武王有感于比干的儿子在山林中所生,其父坚贞不屈,便赐他姓林名坚。从此,以周武王赐名林坚为标志,林姓正式诞生。林坚从而就成了林姓的得姓始祖。

  迁徙分布

  林姓最初发祥于河南省境内。自周武王赐名林坚,林坚食邑博陵(今河北省安平)后,子孙世袭其爵。春秋时期,林姓由于官职调迁与避乱隐居,散居于周(今陕西、河南一带)、鲁、齐、卫等地。战国时期,赵宰相林皋,始居九门(今河北省藁城县西北),生有九子,分别为文、成、宣、化、德、修、明、勉、昭,父子均十分贤德,被称之为“九龙之父”,“十德之门”。后来因为赵王妒其才能欲加害,所以迫使林姓举家迁至西河(即榆林河,流经陕西榆林,注入永定河)避难。汉朝时,林姓子孙历任少府、太子太傅等官职,从而在济南地区使林姓成为名门望族。后由于再次遭受政治迫害,中原林姓在东汉末、三国时期大批南迁,迁入江浙一带。至西晋末年,中原林姓开始进入福建。林坚八十一代孙林颖之长子林懋曾任下邳太守,分出了下邳林姓;次子林禄曾任晋安(今属福建省)太守、晋安郡王,死后葬于惠安县涂岭九龙岗,成为海内林姓拜谒圣地,为林姓在福建开基始祖。其苗裔散居侯官、福唐、长乐、惠安、龙溪、漳浦等地,称“闽林晋安世系”,成为林姓最大、最著名一支。晋安林姓又派生许多支派,最盛的有两支:一为侯官世系(今福建省福州),民族英雄林则徐即属此支后裔;一为莆田世系,此支自林禄之孙林绥始,林绥的十三世孙林披生九子,俱官刺史,号“九牧林家”。晋安世系分支较著名的还有琼州世系与睢阳世系,分别在唐朝与南宋时迁入海南,并且部分由于战争在明朝时散居于河南、甘肃等地。林姓在唐朝时最早入台,在明清之际,闽粤沿海地区的林姓开始移居台湾,繁衍发展。林姓在福建、广东、台湾三省分布较多、约占全国林姓百分之六十,为我国典型的南方姓氏,如今已遍布全国各地,而且还远播到港澳与国外。林姓是当今中国姓氏排行第十六位的大姓。人口众多,约占全国汉族人口的百分之一点一七。

林氏多为做官不断迁移。林氏(开)始鲁(山东)地,汉(朝迁)入徐州,南渡茂公遂徙居福建莆田。于晋代南迁发展,移居江苏及福建的林姓支脉素以林礼祖孙最为彰显。林礼是林坚的80世孙,在晋怀帝永嘉元年(公元307年)任职中郎主簿,后升为太子太傅,由世居地博陵郡迁入徐州,遂成为徐州林姓望族之始祖。 林颖是林礼之子,在晋愍帝建兴三年(公元315年),由徐州别驾升任黄门侍郎,随司马睿渡江南,先寓居徐州,后定居下邳。 林颖的长子林懋是林坚的82世孙,在晋愍帝执政时期曾任通宜散骑常侍、殿中侍御史和侍卫将军等职,后出任下邳郡(故址在今江苏省睢宁县及邳州市)太守。林懋太守任满之后,鉴于时局动荡,便慎选下邳郡的梓桐乡定居下来。现今所见的林姓家谱,一般称林懋为“下邳林”的始祖。 林禄是林颖的次子,在西晋王朝中历任安东琅琊王府参军、给事中、黄门侍郎等职,曾随司马睿南渡。司马睿建立东晋王朝之后,他颇受晋元帝司马睿重用,历任招远将军、散骑常侍、合浦太守和晋安太守等职。林禄于东晋明帝太宁三年(公元325年)举家入闽,定居于晋安(郡治在今福建省福州市),成为“晋安林”的开基始祖。林禄的子孙除寓居晋安郡侯官县之外,后因人丁繁衍兴旺,广泛分布于闽省各地,据称闽林裔孙今已发展到一千万人以上。后来子孙兴旺,此地成为林姓聚居的新村落。林玉初到之时重操旧业,在黄海捕鱼,然后上岸贩卖鱼虾。大约70年后,林玉的后裔又迁入文登县东关开垦荒地,以务农维生。林玉子孙繁衍众多,分居于胶东半岛、辽东半岛及朝鲜半岛等地。 山东文登林氏尊林玉为一世祖,自十一世林淇后,昭穆辈份如下:植光培钟汝,懋辉基钧治。乐荣增鉴法,树炳坛锡济。桂煜垣铨浚,楷熴尧镜清。本熙堂锦泽,朴焕在铭淞。荣成、威海、烟台、乳山、栖霞、牟平、海阳、大连等地林玉后裔各分支亦使用。文登母猪河以东:硝疃、郭家店、宋村、集西、石羊、神格、北马、鹁鸽崖及以东大部分林姓村庄均为始祖林玉后裔,母猪河以西大部分林姓村庄均为林村林姓始祖林商后裔。

我妈妈姓林,我知道的五个辈分是:邵殿广来朝,我妈妈是殿字辈。北京人,听说和福建的林姓是一家,我大舅年轻的时候去福建出差,遇到了同族人,那边殿字辈是很大的辈份了。我大舅现在八十几岁了。

林氏为我国古代大族,源远流长,人才辈出,历史辉煌。仙居福应街道断桥林氏始祖林任于唐乾符六年就由福建长溪迁入。其十条《家训》观点明确,论述精辟,内容广泛,较有哲理。涵盖国家、民族、社会、家庭,涉及处世为人的所有方面,有较高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情操。

《林氏家训》十条:

一、崇孝道

孝始于事亲、终于报国,移孝以作忠,即显亲以全孝,此为大孝。

孝为立身大本。若不孝于亲则不能忠于国;友于兄弟;睦于宗乡党;合群于社会;必反为社会之蠹虫。如何能使人人之行为皆善?请必自孝父母始。人能以父母待子女之心,行事则万善之。本已立由是。而兄弟睦宗族而笃乡里由是。而居乡则为善人,入仕则不为贪吏。

人子事亲无穷富,当以奉养为先。富者能备供甘旨,而贪者菽水承欢各凭其力,务能承亲志和彦婉语,不可猊奉心违以始父母尤。

子之孝不如率媳妇以孝。媳妇居家之时多,奉饭起居自较周到,故俗谓孝妇胜于孝子。

人之事有一分力则应尽一分力,不能稍有吝惜。有兄弟分家,各丰衣足食。而于父母身上应尽之事,竟彼此推诿计较分毫,此谓之大不孝。

人之事亲晨昏定省。久出为告返为面亲。父母谢世后,有远行务必拜墓而去。

父母教育子女,未有先存子女报答之念者,子女幼而能志于学,长而能忠于事。百进而能立德立功言,为国社会有用人才,皆所以报答父母教养之心,皆所以报答父母教养之心,皆孝之大者。

亲有过失,子女当以婉言柔声委屈进谏。万一亲志不从,则俟亲心愉悦时再说,不陷父母于不义,此为孝之一端。

坟墓乃先人以藏遗体之所。年时务须拜扫家庙,乃先祖神灵栖托之处。年节必修,祭祀力之所及,不以代而远不顾,勿以路遥而不往。届时族人相处,正可以联族谊而敦一本之亲。

孔子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至也”后世陋俗有划股断指,以疗亲病者此迷信,谈背人伦之旨,非子女行孝所当为。

葬亲陋俗风水,说谓先人葬佳地,后人可至富贵,从无此理。从无此事。所以历代家训皆以此为诫。安先人体魄之地,惟择高埠土质乾燥僻静,不易受人畜破坏之处为佳,从来贫富贵贱无常与风水何干。古代帝王之家,亦同此理。今则火葬事简费省,当事亲亲生所意愿而行,不违亲意却是尽孝道。旧俗丧亲必请僧念经超度,声乐鼓吹,奢侈浪费于死者何益,历代家训谆谆告戒应警惕。

二、睦宗族

族人虽有远近亲疏,安其本源则一。族中人有喜事或凶事为先行庆吊之礼。遇有合族之事必同心商确。只平时聚会待所以联族谊为重,人情不见则疏,日疏日远大非睦族之道。宗族于我固有亲疏。自祖宗之则均一人之子孙,自知族人当睦。

睦族之要有五:一日敬老二日亲贤三日矜恤孤寡四日周济急难五日解纷此前人古记实有深意。

睦族之有四:一日矜幼弱。幼稚先亲人难以自立,成人则须有矜悯之心,随时给助力。二日恤鳏寡。贫者则恤以善言,富者则恤以财力资其生活。三日周窘急。族人有衣食无着者则谋给以生路,量己之力为之接济,亦尽己之心。四日解纷。族人有纷争者,得多人劝解,往往得心平气和,重归于好。此亲族之所贵也。于此之外若有力量捐义田设义仑立义学置义家,使合族之人生死均无所恨,实睦族之大者。

睦族之要有三:一日尊。对长辈则恭顺有礼。二日老。老虽属平凡而年纪已高,亦须尽扶持保护之礼。三日贤。凡德行学识可为族人模范者,虽年辈较低,须远辈加以敬贤之礼。

家庭亲戚不外三党:待父党宜念木本水源。待母党宜念生身恩谊。待妻党宜推爱及人待人忠厚,常存敦睦族联谊之心。凡族中鳏寡孤独无依者果能安分守己,当念同族一本之义,联通族合力量以周给之,不可视如路人。有婚嫁丧葬不能举者,或品学兼有而无力上进者,联族人力量为助,义不容辞。睦族必以叙伦为先,叙伦必以正言为先。一族之中祖孙叔侄兄弟之间,各有定名不可紊乱。尤不可因尊长寒微,遂致迳呼尔我避。加尊称以先人伦之,序须知敦本睦族,切不可重富轻贫,少存异视之心。族之兴盛在乎族之人贤否。子孙贤族自兴,乃不易之理。族中男女儿童不论天贤锐钝,皆应善为教养。虽钝拙者,亦必使能有一技一长,以谋生有可造之才。以家贫而难于就学者,应量力协助使期有成。族谱所以明水木之源,辨支派维族。系敦人伦睦族之道莫大于此。古人于家谱每三十年一修,今交通发达,印刷便利,或二十年一修,或十年一修,新增出生子女皆无不可务宜勤修,以免遗漏。子女凡十岁以上,皆宜指导其读谱,以奠其敬宗睦族之根基,保藏族谱宜于干燥通风之处,以免屋漏虫鼠之害。遇有大故迁徙,则奉谱而行,庶无亡谱失之虞。

三、重教养

天无不慈之父母。但庭训不立则溺爱不明者有之。故父母之于子女必幼而教。以孝悌稍长而授以学业。其顽劣者亦必严为教训。勿姑息以养其非。为父母者,尤须以身作则,务使其子女自幼即有行为规范。

人家子女多,为儿童时任其所为,日渐月溃乃逾规矩此举,而不教之过,及其长大爱心渐疏,见其小过又以为大恶,怒责拳打,此极憎之过,二者皆非父母教养之道。教育必自孩童始。若幼即骄惯语言不逊,举动不端,勿以为幼小无知,而漫不加纠正,习久成自然,日后虽欲变其气,习不可得矣。为人父母者当澡体此意。

子女资质敏缓捷固然可喜,然应防其天才外溢。流于非途宜早加训诲,以学礼范其行,以读书励其志。长大之后方与性成行为自不违规。

子女童稚之年,父母师长之训教宁严勿先于厉,宽勿先于纵,方为恰当。稍严以收取其身心,俾其举动,知所顾忌而不敢肆为非礼。

子女敬 长之道古有明训。凡年长二十者以待父辈之礼事之。年长十岁者以待凡辈之礼事之。凡遇尊长坐必起,言必逊,貌必恭,行必让,侍坐必居偏。应对必用称呼,方得后辈体统。凡为尊长者亦不得以尊辈而轻视卑幼。遇后辈有德才出众者,亦当以贤者之礼相待。

士农工商皆为正业。随子女性质所能,兴趣所近,各事一业,宜专宜勤。毕生以云事成兴家皆由于此。子女幼小学语时,父母即教以对人称呼之礼。能行时,则教以起居之礼,幼而习之,既长则规矩自谙。训蒙之要重在语言。自幼不违规矩,长大自合于礼法。

子女者父母尊长命其言,必即应。所教之言必即行。不得怠慢自任己意。

坐势要正,上身要直,齐足莶手,勿倾倚偃倒,勿交睡摇足,勿踞坐斜靠桌椅。与人同坐位万不能摇摆手足,致碍同坐之人。

站立要垂手,正身不可背向而立。若立近墙壁不得倚靠。

行走姿势要正常。若非急要事应步伐整齐。前进上身勿摇摆。举步宜常视足下。过门不得踏门槛。以防跌倒。勿跳跃而行。路遇尊长或熟人必致敬意。

子女童年处尊长或宾客前,如遇尊长呼唤,当即起应,有问随事对答。发音清朗语勿急动,声勿太高。长者有问词华而答,勿从中插话,不得喧笑戏谑作张口欠伸状。

凡饭食须从容举箸,勿把稀疏乱拨。咀嚼勿有声。适腹而止。勿贪多过饱。碗箸安放要整齐稳妥。

凡试听务要耳目专一。如看书则专一在书,勿旁视或旁听他事。听父母师长训诫亦须一意领受。勿杂听他言注意他事。

寝息时间宜安静。勿言语或乱想,心安神定,自为入眠。早睡早起,可使精神焕发,获次日工作良好效果。同学之间当互相亲爱如兄弟手足。学业胜于己者品行端方者虚心学之。勿结伙嬉逊争闹致妨学业而沾染恶习。

教子女习礼以明大义为首要。如临凶礼不可有嬉笑之容。临吉礼不可有惨戚之色。衣服不为新但要整洁。仪容要端庄而戒轻率浮躁。举动要从容而修整。然从容不先之遇缓修整不先之拘束。

人生在世非教育不能成才成器,非读书明理不能成就大业。教育为培养其立身之本,读书以达其为人处世之用。二者缺一不可。

要珍惜光阴。寸金难买寸光阴。光阴失而不可负得。人生能得有几时少,少年立志学习适时。为一生事业成功之基础。“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此古训之格言后生少年熟记终身受用。

四、齐家政

治化之道必先齐家,然政行于天下易,而教施于一家实难,盖骨肉之间恩素情深则家法难申,自非身先德化不为功。治家之难难于治民,良非虚语。故善治家者,以正己为,己正则子女相率而从,己不正虽有治家严法,亦无以为功。

治家以正人伦为本,正人伦以尊祖睦族,孝父母、友兄弟为先。以敦亲党和乡里为要近正人为父兄,远恶人如远恶狼。以勤俭立业慈让为怀,约己而济人,有礼而好德。如此者可以兴家,可以安心而立人。治家内勤最要。男人性毋多刚或临事愤怒,得解劝一声,可省却不少意外事。或激怒一语,每种下无限祸根。每日开门七件,莫不操之于内俭约节,亦理家要政。

后妻对于前妻子女,世间颇多难处,非妻之不贤或子之不孝也。缘自私心而然,有自私心则猜疑则妒忌,因而渐至先欢终成大恨,持家者应察言观色,预为之防则善矣。天下之人皆同胞,而同处于父母者,有几兄弟姐妹之间设有贫困急难,俱当尽力救助,不应视为路人,而伤于手足之情,世谓处兄弟姐妹者,勿妄怒妄怨。直处家良言。

子弟纷争于外,虽以曲直为理,但须自家约束。有理亦宜容忍一些,必严自教戒,若为亲情为体面而回护其短而纷争,是乃自伤体面,自虚子弟,前途每肇不测之祸。父母不幸中年亡故,所遗幼年弟妹,长为兄姐者当扶如子女,尽衣食教诲之事。至弟妹之待兄嫂,亦应事之如父母之礼。

家庭中兄友弟恭妯娌随之全家和气,父母愉快亦孝之大者,或家庭有异母如兄弟和睦,亦可消除偏爱之和。

婚嫁为人道之始,立家之基。尤宜审慎对方应求品德为本,勿贪图聘金,勿看重妆奁,勿攀高门慕贵势。家庭中贤否难尽齐一。为父子不能皆贤,或兄弟不能俱佳,或丈夫放荡妻子悍暴。譬如附身赘统不能割弃。惟有自身善以处之,庶收潜移默化之功。

家庭日用所需不可奢廉,不可吝啬。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衣食既足生理自旺,礼教德行由是而生。凡安乐之境莫不由勤俭得来。

勤俭为立身立家之本。人不但贵乎有一长一业,且贵手能勤其业发挥其专长。不论士农工商,凡勤且俭者,家必日进,否则莫不致败。

世间惟财与色最能败坏人心,睹钱渔色近毁人身祸贻子孙,败家伤生实由自至。持家者必以之自立其身必以之教戒子弟,一涉足其中将不能自拔,一失足成千古恨悔之晚矣!

创业之难毋难于登天。而败坏事业之易则往往由于不知不觉之中。谚云:由俭奢易由奢俭难。大抵事业有成总有勤俭,而其覆败总由怠奢,故谨身节用,量入为出,勿先其度,则罕有倾败之由。一家之中男女皆不坐食。虽操作辛苦,然知物力惟艰,由是养成朴实节俭美德。小则可一家自足,大则可以利物济世矫俗成风。

体面二字误尽古今天下人。人家丧难婚嫁交际之类不自量力而行,只贪图虚体面至负债积穷,已后悔莫及。

一家之中生财有数,则聚之尽镏铁而用之。如泯沙所不足供其付出,则将何以为继?多见富贵家子弟,先人所遗产业之厚。乃不数年而家产荡然无存,尽败家之由。不知节用为其端。俗语云:“常将有日思无日莫待无时想有时”。

父祖之贻子孙惟义为最善。否则如违背天理或取不义之财,跋扈乡里强取豪夺徒贻子孙以祸根,非爱家之道。

五、正礼节

国家之治乱系于人心之邪正。守礼法合人群,世风必正,国家必治。人心邪则悖礼犯法,贻害人群。故验国家治乱必先观礼法盛衰。

人之立身于世,重在争人格礼节,重名教,卑污之行便如自圭之玷,终生不能磨灭。可不慎哉可不成哉。尊长生辰,称庆世有此俗,遵礼致庆承欢。铺张宴会非显亲之道,宁俭勿奢谁云非孝!

待小人物不可有轻视之态,尤不可妄自踞傲,亦不可近于狎玩,为人所轻自失仪容。

苍蝇附骥尾驰,虽千里难免附着之虚。茑萝附松柏,虽上接云霄难免攀援之耻。故有者重立身宁风霜自持,严于操守不为狗马亲人。

饮酒适量而饭不可过度,尤不可沉醉喧嚣至乘礼节奉延宾客,惟诚恳致意不可强人饮酒,致人所难。人不能无过。有过错自觉则改,方可立身成人。饰非文过便一生无长进,处人惟能改过为第一美事。古人敦厚虽婚庆大典,尽礼而已,不事铺张。所见历代族谱对此多有训诫。处今之世风气所趋,虽不能尽法往古,然节约从事利己利人亦何乐而不为。

六、务读书

家人不论贫富子女不论智愚第一要读书。读书则能知事理。古人所谓致智格物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者,个人智为之理,立业之方,不至为非作歹,为社会败类,且可为国家建设效力。幼年读书尤须专心一意,务要读得字之分晓,须背诵者尤要背熟。幼年所读书可终生不忘。谚云:“读书千遍其义自见”故读书要熟明其义理则为有成。

读书曰“十则”静坐则神清;澄思则理透;好问则识广;多读则学博;笔勤则文清;功纯则德进;好冷僻则有炫奇之戒;务细碎则有穿凿之嫌;无卧薪尝胆之志,则心思不至无破釜沉舟之勇,则功夫不深。人生有限时光如闪电逝波,一去不返。学问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且不可因循姑待白首徒悲,贪恋无益之为,虚掷韶华误首为之。学问古人爱憎分明,真为金玉良言。

善读书者,于人不置疑处须教有疑问人。已有疑者却要会其理出而无疑。读书能到如此地步,才算是有悟。

少年读书能记忆而不忘其用处。中年读书知有用而常渐忘。其上焉者著书立说下焉者摘要笔记,书中精义,经手自写则记忆尤深,且可以为他人读书之参考。

读书在勤勉才能刻苦。古人如囊蝇如映雪、如悬梁,莫不从刻苦而到有成。须记勿怠勿骄自持聪明、勿半途而废、勿忘于小成,如此必可至大成,而成大器。

七、明德性

大丈夫须有顶天立地之志,处世存心要有容忍度量,而勿求容于人。人必善忍其业,乃有成。必有容其德,乃得大君子。立身未有不成于忍,惟能忍方能恕于人。合众志以成大事业,不忽视小事物,方能谨慎处事而致成功。

忍辱一事自古为难。虽豪杰之士多由此败。处人之道当察辱自何来,若其来自小人则理直在我,何怒之有?若来自君子须知吾过当改,亦何怒之有?不辨其由而以一怒应之,或致相仇而不能己,何异于树敌以困我孤我,自取失败之道。故曰忍辱是入世交际第一关头,为立身立业成功失败第一关键。

人不可炫己之长,揭人之短,须知人各有所长短。故曰:“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为只见己之所长,不知己之所短,对人家则专视其人之短,而蔑视其长,入世处事为必感世路多阴,寸步难行。

人之通病在好炫自己或自夸所业以致遭人之忌,吃亏不自觉之中。故智者不言己长,始能保其所长,而其长自大。

有一份自满之心,面上便带有自满之色,口中便有些自满之言。殊不知世间再无可自满之事。若自谓已满不可复加,便已是走入穷途末路,轻躁浅露骄已致败有识者耻之。

路狭处留一步让别人走,味甘处留三分与别人吃,胸中不立城府,对人无成见,平易近人,胸怀坦白自无树敌之人。

若事出不已,与人争论,止可处事言理不可脱离本题,涉及其它,尤不可涉及他人私事,人以曲事我,可从容解释,无须与之仇争。旁观者明,自明曲不在我,而我益为人所重。

有誉我者当察言者之意,省自我之实。誉过其实,当家警惕,切不可以沾沾自喜。

有一善而欲人之颂扬,施小惠而欲人之感激。此缘由于满腔自私之故,名誉诚为第二生命。欲维持名誉,则必须重道德守信义。为我有求于人,人意欺我,我必轻其为,后遇此人,虽其言之成理,则亦不之信矣。以此类推,我之对人又将如何我不负人,人亦不致负我,即或不然,古人云:“宁使人负我,勿使我负人”,又曰:“人无信不立无义之则乱”,凡存心处世立言制行要名实相副始终如一,勿损人而利己,勿徇私而害公,为此则名誉自立。

做人作事要堂堂正正。如或言行不一,须知惟有人间耳目最难掩盖,切勿以为世间只有我最聪明。一旦阴事揭开,将何以立足于人前,则后悔已晚。

八、谨言语

言不由衷,人间所恶待人接物互要诚实。虚伪之言,久经必露出破绽,故出言必先自思量。是合理的便说,不合理的便步可说。有损于人的便步可说,勿说大话,勿说空话,古人云“言寡尤行寡恢”。

闻人过失须加警惕,耳可闻不宜说。语云:“经自之事犹未真,十口相传岂可尽信”,至于闺房之事尤不宜道听途说,喜谈乐道擐薄之行君子所不齿。言语到快意时截然能忍默得住,意气到奋发时截然能收敛得住,忿怒嗜欲到沸腾时截然能抑勒得住,能做到此三者,方能做得来大事业。

言语切或轻薄如好谈人短,揭人隐私,一时心口恣意而谈遂贻其人不解之恨。大抵人而好以言语讥人者,必因私心太重之故。所以见人家富贵则嫉之,见人家声名妒之心,蕴于平日不自觉而发之口。殊不知闻之者怀恨于心,已肇构祸之阶。

人前不可谈人之隐私。无意言之而辗转相传,喧腾众口,言者无意,听者有心。损人招怨于此肇端言谈,不可不慎。

交际宴会之时,流品不齐,贫富不同,或相貌不全或学识不等。语言之间倍须留意检点,勿犯人忌,勿犯人短,勿以所学自行畅言于浅学之前,庶免听者,愧疚转为嫉恨。

说闲话于有事之家,诉苦情于无用之地,最惹人厌。而于事无补尤宜切戒。

九、慎交游

处世贵在知人。于朋友间知其人,友其德,籍以辅吾仁。矫吾失,故交友得其人。则可自薰其德,此所谓益友也。苟不择其人则惟导恶习,趋下流,此所谓损友也。故择友不可不慎。

交富贵之友戒之在骄在奢,交雄杰之友戒之在争在斗。交商贾之友戒之在吝在啬,他如不肖荡子则万不可近。交友不善,足以危身破家,可不慎欤。

益友在座如他之右互相切磋,励我以道义,博我以学问,一夕之话胜读十年书,片语之投逾于百朋之锡,故人贵有良师益友也。

朋友交以相下为宜。相尚以道义,相濡以学问,同心相印,同德相成。君徒矜已长攻人之短,此非交友之道,切戒切戒。

人有平日不相知而忽加我以礼,此必当审度,不可轻于接受。恐异有难于回答处,诚不可不慎。旅途朋友尽属新交,审其言谈察其举动,窥其好恶方可交接。而于娶与授受之际,仍须非常谨慎。

凡强来亲近者,必非寻常,宜与稍持距离,以观其趋向,然不可露故避之迹。

人当交往惟不可尽倾私秘于闲谈话语中,设一旦有变化,被将执为口实,朋友失好不可有过份语言相加,古人谓:君子交绝不出恶声。

心口皆善吉人也!心口皆非人得而防之,尚不致于我害,惟言猊称圣贤,而心肠似蛇蝎者,不可不防,当慎之,远之。

人世间交际之诀律己以谦待人以恕接物以信,理事以义,可以受用终身。

十、处世事

明是非、辨忠奸、守节义、权生死,才算得大勇不自用,能用人才,算得大智。

以爱子女之心事亲,则无不孝。以贵人之心责己,则无大过,以恕己之心恕人,则可全交谊和人群。立身处世之道见识要远,操守要严,器量要大,谋虑要广,行事审其当否行之在我,不怨天不尤人,以廉退礼让为先。言欲逊,逊则人和。行欲严,严则远悔。

端重勤俭是居身良法,仁恕正直是居家良法,恭宽容忍是否乡良法,廉洁奉公是居官良法。人之处世不可有轻人之心。怀此心者类乎薄挟上人心者矣。科狂虑以接物,乃为进德修业之本。

济人为美德固无贫富之分。富人济人以金钱自是富厚长者,情怀贱贫者力不能及此但只须存一片放便之心,具三寸善言舌,为人解忿息事,虽不是金钱施予,却有金钱办不到的效果。

凡遇事先想道理如何。已有了主意,再参评众议,即决断而行。切忌依违因循,随人指挥而致败事。

我以厚待人而人仍以薄待我应思我之厚,或有未至我以礼待人,而彼仍薄我虐我则当如敬鬼神而远之矣,何处无小人当思处之道。

勿以吝为俭以刻为严,以陷为礼以傲慎为厚道,以獍黠为聪明以愚钝为宽大,苟如是则何啻毫厘千里矣,宜有临事分别。

群处之间即到和易极处,亦只是情款浃洽,而胸中泾渭自当分明,不可遂波逐流漫无主宰。

听人说人,是非莫轻信,亦莫轻答,须知礼。凡爱说闲话爱管闲事爱图闲钱之人之言,皆不可轻信其人,尤不可轻交。

虽至亲兄弟姐妹侄之间如有缓急,可自我量力助之,万不可存求报之心。

虽为姻亲家纵富而不正,及行为不端者敬而远之。

客筵赏蔕寺观施舍,不如移之以助孤苦无依残疾无靠者为有实惠。

人每因一些小便宜,随事便起忿争,既伤和气又损心神,实是因小失大。

众人事,须凭公议。如公议不可者即止。犯于公议虽为善事,亦难使众人心服。

处乡里当敦厚谦和为心。古云:“宁使人负我,不可我负人”。若有横逆之来相加,可晓之以理,不可以暴气怒骂应之。

居必有邻,故睦之外尤须睦邻。睦邻之道,如有应接,大而财产交易,小则借贷往还,以致酒食应酬等事,皆宜谦让以敦情谊,始可有无相通,守望相助出入支持,而臻群居安乐之境。居邻不幸而有强梁巧诈为非作歹之人,能容忍处,仍以包容为宜。万不得已可亟托故迁徙,别择善邻。古谚有云“百金买宅,千金买邻”。择邻不可不知。

睦邻之道非一端我居是方,必致力是方之风俗,教化务使善之亲亲,而恶者自孤自孤。心有所惮,而不敢恣为非。古有道:君子居乡化盗者,其庶几乎讼狱之事,为大冤不白而起。如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兄弟之仇,不与同国,不申告于官则无以白其冤。讼乃不得已者,若田产婚娶细微之故,是非则宗族里党可以和解,设稍有不平亦宜忍了事。涉讼公庭结怨愈深,耗财破家,祸害更大。语云:“讼则终凶”。可以为戒。为人处世,心胸要宽大,意度要安闲,约己而丰人,则群下乐为之用,所得常倍周虑而审处则成事可免劳,而易集,惟有心胸狭小,性情偏急,好利己而薄人之辈,未有不致败者,慎之戒之。以忠孝为本,以礼义为纲,不论职位高低,职业有别,皆足以风世俗而正其身,励其行以范后昆,以型乡里,岂曰于世无补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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