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历史有改姓内容吗 初中课本记得有,请哪位智者详细解说改姓内容。
1因帝王赏赐而改姓。帝王赐姓命氏古而有之,《风俗通》记载:“张、王、李、赵,黄帝赐姓。”正史中得到元代帝王赏赐姓氏的有皇后、上层官吏和皇帝身边的近侍等。由于元朝是蒙古族统治政权,所以他们大都被赐以国姓——蒙古族姓氏。如唐兀人乌密氏察罕,太祖时在内廷任职,被赐姓蒙古,表示亲信和恩宠。顺帝时贺惟一深受赏识和信任,要委任御史大夫一职,然“故事,台端非国姓不以授”,贺惟一坚决推辞。祖制不可违,但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顺帝特下诏,“赐姓而改其名”,这完全是出于形势和制度的需要。早在蒙古国时期,特薛禅与他的儿子按陈从太祖征伐有功,有旨“生女为后,生男尚公主,世世不绝”。所以元代的皇后大多出自特薛禅家族弘吉剌氏,也有少数出自蒙古其他氏族的女子。然而在顺帝时,来自异域的高丽人奇氏改为蒙古姓氏肃良合氏(意思为高丽人),并被立为第二皇后。这位高丽女子最初仅仅是顺帝身边“主供茗饮”的宫女,“性颖黠”,日受宠幸,答纳失里皇后死后,顺帝就想立为她皇后,被丞相伯颜坚决制止了。大臣朵尔直班也曾上书“禁取姬妾于海外”。尽管有祖训和大臣的双重约束,至正二十五年,顺帝还是一意孤行,将奇氏改姓蒙古,并诏告天下,让这位外族的普通女子大大方方、堂而皇之地登上皇后的宝座。西域板勒纥城人察罕,深得仁宗宠爱,被赐姓白氏。
2因迁移和政治避难而改姓。在元初,蒙古人就有因政治原因改姓隐居的情况。据杨志玖先生考证,在今山东淄博市临淄区齐陵镇刘家营村聚居的蒙古族,是蒙古斡罗那歹氏族的后裔,元世祖时期即定居于此,长期隐瞒民族成分为汉族,有1000人左右。1979年在那里出土的刘五公的碑文记载:“高祖五公,系斡罗纳歹之人也。充蒙古军役。”“李侯兵革”被俘,英勇不屈,不肯下跪。“将见勇而忠孝,留之,遂得脱。后之苗裔因留日姓,故日刘。”此碑立于元顺帝至正六年(1346)年,立碑的是第二代僧住和忽都二兄弟,似乎在第二代时已以刘为姓。到了元末明初,一些亡国后留在内地的蒙古贵族为避难主动改姓(汉姓)隐居迁移的情况更加多见。据学者考证,今山东鄄城县蒙古族苏氏,今甘肃靖远县中堡乡营防村营儿门马氏,今贵州大方县蒙古族余氏,以及今河南南阳镇平、内乡、南召等县的王姓蒙古人和唐河县的李姓蒙古人等都是元代蒙古贵族的后裔。
曾为辽朝世家大族的契丹人王殉本姓耶律氏,女真人刘国杰本姓乌古伦、李庭本姓蒲察,都是在金末迁入中原后改为汉姓的。
3.因讹言而改姓。蒙元时期,人口迁移频繁,各民族交错杂居,也出现因语言文字不通,造成音讹、字讹,又以讹传讹而改变了姓氏的。雍古氏按竺迩年幼时就成了孤儿,寄养在外祖父术要甲家,“讹言为赵家,因姓赵氏”。女直人赵良弼,本姓术要甲,也因音讹改为赵氏,族人不仅不怒,反以“天将华姓吾家”而大喜。夹谷之奇本为女真加古氏,后因字讹改为夹谷。
4.因避讳而改姓。我国的避讳制度早在西周时就已形成,汉代以后,经历代帝王沿袭、创造和发展,到了宋代被发挥到了极点,姓氏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所谓避讳,就是臣民不能直呼也不能写皇帝和官吏的名字,后人也不能直写长辈的名字,若遇到这些字必须回避,或改用别的字,或用同义词代替,或减少笔画。商挺本姓殷,金履祥本姓刘,都是因前代避讳制度而改了姓。
5.因被人收养而改姓。元朝刑法明确规定“诸乞养过房男女者,听”。按照民间的惯例,收养关系确定后,被收养人要改为养父的姓氏。如章卿孙本姓刘,从养父章提刑改姓章;李璮本姓徐,从养父李全改姓李等。
6.因出家而改姓。佛教僧徒皆摒弃俗姓改姓释是常规。比较知名的有元初的汉族名臣刘秉忠,他在作官前为出家之人,姓释名子聪,作官后又恢复了俗姓。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时间推移,朝代更迭,英雄迭代,在我国上下五千年来,多次上演。而一代的兴旺则伴随着一代的衰落!在这些兴衰交替中,有喜怒哀乐,颠沛流离。我们不能说朝代的消失和出现是偶然,是一人所因。元朝从1360年灭亡至今已有600余年,他曾经盛极一时。而他的建立者成吉思汗铁木真也已经消逝于沧海桑田之中。而他的后人却在这历史的大潮之中延续至今。这实属于难得的现象。
一代天骄
说起元朝,让我们首先想起的是他的建立者成吉思汗。“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其中暗含元朝兴衰之因。蒙古人居住于塞北草原,民风彪悍,善战。而成吉思汗带领着麾下铁骑横扫整个亚欧大陆,足迹遍布各个区域。因为善战,所以成就了元朝。
但是战争可以创造一个国家,但是并不能让一个国家繁荣长久。而发展农业,富国强民才是一个国家能够长久之道。因此元朝虽然拥有辽阔的疆域,但是并没有使之成为元朝发展的基石和财富。真所谓天骄却也只能射雕,而不能驭雕。最终走向灭亡也是历史所趋。
“九子十进士”,说的是成吉思汗的重孙铁木健。古代的王孙贵族本就十分注重家庭教育,他们不必为了生活而奔忙,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与金钱可以花费在个人提升上,而铁木健也是如此。他膝下有九男一女。而且九个儿子非常争气,就身中进士,而唯一的女婿,也是进士及第。所以有“九子十进士”之说。
他一家满门在朝中任宰相,尚书等关键官位。自然如此风光自是会引得别人的嫉妒猜忌。而时下,元顺帝在位,政治黑暗,民不聊生,甚至导致了红巾军起义。而朝中便有奸人便上书弹劾铁木健背后扶持红巾军,想要谋朝篡位。元顺帝本就昏庸,便听信谗言。而铁木健知道此事后,终于明了,昏君奸臣,朝代危矣!便决定一家逃出元都,如此辽阔的元朝就此走向衰亡。
弃富贵,话桑麻
他们逃出元都,因为家族人数众多,容易被发现。当他们逃至泸州时便分散逃入川内各地,并且相约改姓氏为余。取“杀不尽斩不绝还有余”之意。分散之后,四处颠沛流离,寻找安家之地。多数人流落到现今的重庆、泸州、青神、荣县、富顺、纳溪、乐山等地。
据记载,当时他们兄妹在泸州分离之时,为之后可以相认,便每人作诗一句。便是这十句诗“本是元朝宰相家,红巾作乱入西涯。泸阳岸上分携手,凤锦桥头插柳杈。否泰是天还是命,悲伤思我又思他。十人识别归何处,散时犹如浪卷沙。余字更无三两姓,一家分作万千家。”却不曾想就此一别便是数代都不曾相见!分离的痛苦在他们一代又一代中传承了下来!
他们抛去了过去的生活,开始过着寻常人的生活。本是王族之后,却为了生存隐去身份。而随着时代的变迁他们逐渐汉化,甚至在身份证上都是汉族登记。除去性格中可见的一些豪迈之气隐隐有蒙古族人的特性之外,他们的语言,风俗习惯都已经汉化。
如今已在川内生活了600余年。当然这并不能消磨他们内心渴望认祖归宗以及寻找分散族人的心。他们可能没有了尊贵,没有了辉煌,但那又怎样。而在这些分支中有一支就是生活在乐山余家湾的小村庄里。
幸得归族
在他们每一代的传承中,为了生存,不敢认回祖籍。而在余家湾居住的共有19户人家他们大多数都姓余。他们14世纪中期开始,居住于余家湾。而他们所收藏的《余氏家谱》中就记载了先祖逃亡四川,改为余氏的经历。在新中国成立以前他们迫于局势没有说出这一历史,而成立之后,已经没有隐瞒的必要了。于是他们向有关部门作出申请,到此才知道,原来成吉思汗的后裔现仍有一支生活在四川一代。
而近年来,他们族人也在进行修正族谱的工作中,根据先祖当年所留诗句,陆续找到流落各地的铁木健后裔。亲情的牵绊从来没有让他们停止找寻的步伐。在漫长的找寻之后,他们才再次相聚到了一起。这百年分离的亲情,终于在时间的阻隔之下再次相见。
而现如今他们家中都供奉着成吉思汗的画像,去瞻仰这个祖上的英雄人物,同时也缅怀祖辈的亲情。百年的相聚,穿越时代的相聚,又如何不是一场家族的辉煌。
铁木健在元朝末年,权力衰微,民心所失之时,举家逃亡四川。为了生存,改姓氏为余。隐姓埋名多年,如今600多年已然过去。他们生活在普通的农村,过着平凡的生活,但他们内心却世代守护且相传着这个秘密,就是有朝一日可以用祖辈的流传的血液真正的站在阳光之下。
那种埋在骨子的情怀并没有随着普通的生活消失,他们也在寻求着那些失落的族人。可能中间的血脉已经分离的不知多远,但是十句相认的诗句,内在相传的亲情,并没有使他们放弃相认!而如今他们的相聚正是无数代努力的结果。
人生在世,改变的可以是语言、外貌、生活习惯等等。但是骨子里的血脉却不是能轻易被时间所凐灭的。人这一生到底有多少牵挂呢?你不妨放下手机,看看你陪伴左右的妻儿,看看已年迈的父母,看看许久不曾嬉戏的兄弟姐妹,看看变化繁多的故乡,看看一日千里的国家。
那丝丝沉淀在血液里的情怀和血脉相连,他其实还在!但是更多的需要你去用时间和感情去经营。不要因为他在身边,在眼前就可以忽视,因为离别总是来得猝不及防,不会给你准备,趁着他还在,他们还在,请珍惜!
永安《余氏家谱》的“谱禁八条”,首条便是禁委身贱役,末条为禁鬻子他人。许多家族在劝诫子孙“务本业、力农田、四业必精其一”的同时,还严禁族人游手好闲。
福建省连城《新泉张氏族谱》卷首的族规规定:“不得偷鸡盗狗,攫人财物,自投法网。且赌博为盗贼之源,荡散家业,斗殴行凶,皆由于此,殊为可恨。至于开场纵博,名为窝赌,大干律例,先当严禁。”
侯官《林氏家乘》还特别列出“收族惩贪”规定5条,其中之一曰:“宗族子孙,贫穷必相给,生计必相谋,祸难必相恤,疾病必相扶,婚姻必相助,此家世延长之道也。违者族长会宗子斥之。”(侯官《云程林氏家乘》卷十一《家范》。施鸿保《闽杂记》卷七。)这种家族内相互扶助、相互恤救的原则,有时甚至比政府法令更具权威性和实用性。一些族规还规定,族人遇讼应先在家族内解决,族内不能理而后鸣官。
出于兴族旺宗的目的,族规中往往还立下劝谕和奖赏族人求功名、立学业的规定。
永泰登高山张氏宗祠族规规定:
子孙凡励志勤学者,均予奖励;小学毕业奖大洋20元,中学毕业奖大洋30元,大学毕业奖大洋100元。还规定,凡族中子孙在本 年有喜庆好事者,如上寿、结婚、生子及进学、中举等,要于来 年春节正月初二办荤素各12碗菜肴,贡献于祠堂,以答谢列祖阴德。而该县东坡陈氏宗祠族规,对子孙读书上进、求取功名的奖励更为优厚。民国后,凡毕业于各类学校的族人皆赏给“书灯租”,所赏稻谷数千斤至上万斤不等。
古田杉洋乡余姓家族的族规对族人求学做官作如下规定:
小学毕业,族里出1斤肉、1元脚头钱(盘缠);中学毕业,族里出2斤肉、2元脚头钱;大学毕业,族里出10斤肉、10元脚头钱。反之,当官者要捐银钱给族里,多者达1000元。这些族规,反映旧时在“读书做官”思想指导下,读书人在宗族中享有的权利,以及学成为官后对宗族应尽的义务。
封建礼教下的家族规约,对女子教化的要求尤为严苛。由于“男尊女卑”观念的支配,一些族中训规甚至把家庭裂变的责任都推到女子身上,女子几乎成了家族不和的祸根。福州林氏家族《家范》告诫族人:“兄弟本一气而分,初未尝不爱护,迨既有室,鲜有不携贰。盖妇女达理道者十不一二。分门立户,说长道短,加以婢仆鼓煽其间,则嫌隙遂生,丈夫有纪纲者自不至摇夺,稍一迷暱,即为长舌所使,兄弟从之失初矣。”(侯官《云程林氏家乘》卷十一《家范》)因此“三从四德”成了规范女子日常行为的主要族规内容:“凡女子及笄,须于十六岁以下先令讲读孝经、烈女传、小学,能知大义,方可举行。”(侯官《云程林氏家乘》卷十一《家范》)由于族规推崇妇女讲孝节、当烈妇,守节女子成了家族和社会嘉许的对象。道光《罗源县志》“人物志”,总列人物1151人,守节妇女竟达913人,占80%强。清代福州、连江、罗源、永福一带,曾有“搭台守节”的陋俗。《闽杂记》载:“福州旧俗,以家有贞女节妇为尚,愚民遂有搭台死节之事。凡女已字人,不幸而夫死者,父母兄弟皆迫女自尽。先日于众集处,搭高台,悬素帛,临时设祭。扶女上,父母外皆拜台下。俟女缢讫,乃以鼓吹迎尸归殓。女或不愿,家人皆诟詈羞辱之,甚有鞭挞使从者。”(施鸿保《闽杂记》卷七)有些家族还“藉以请旌建坊,自表为礼教家也。”这种晴天丽日下的罪恶,不知使多**女成了屈死鬼。
在“严男女之防”的口号下,妇女的对外活动受到很大的限制和束缚。连城新泉张氏家族的族规规定,妇女不许到家庙前看戏,甚至连过渡也不许男女混杂,要“设立男、女二渡”。福州林氏家族规定,男女“不得共囿厕,不得共浴堂。女子不得用刀镊工剔面……女仆无故不得出中门,违者罚其家长。”一些家族还规定,妇女不得跨正梁。
由于家规是家族行教化的“传世宝典”,故旧时订族规有一套既定的程序。平和一带订公约要由族长主持,交族人议定,形成条文,写在纸上或牌上,敲锣打鼓,公诸于众,咸使周知。后用族产买肉煮饭,供族人共享,俗谓“吃知道”。“吃知道”后,族人必须守族规,不得违犯。各地触犯族规轻则处罚(如罚款、关禁闭、训斥、鞭打),重则处死。浦城房氏家族规定:“族内子孙人等,妄作非为,有干名教者,不待鸣官,祠内先行整治。”福安湖口村张姓家族,民国初年,有一家儿子不孝,虐待父母,屡劝不改,遂由宗族干预,将此人活埋于张家宗祠里。1949年后,宗法势力被削弱,族规除载诸族谱外,很少有人遵奉。
江西省余干县枫港乡涂坊村、排头村、碧溪村、岭上村、陈普堂村、神署嘴村等(原:禾山乡)余氏,十八世宠九公名下字排行:恭贤铭德,扶植纲常,厚载祈佑,富寿永昌,俊义克定,文章显光,忠孝名家,奕代绵长。此字辈自三十二世始。
元朝历史有改姓内容吗 初中课本记得有,请哪位智者详细解说改姓内容。
本文2023-11-01 11:39:58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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