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志的编后记
1989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宝钢志》列入专业志计划。是年8月,宝钢工程指挥部、宝山钢铁总厂联合组成《宝钢志》编纂委员会,由指挥部、总厂的领导和有关部门同志组成;同时,聘请十多位离退休老领导担任顾问。编委会主任由冶金部副部长、宝钢工程指挥部总指挥、宝钢总厂厂长黎明担任。10月,编委会举行首次全体会议,上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原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钟民和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吴云溥出席会议指导。会议制订了《编纂<宝钢志>工作暂行规定》,原则通过《宝钢志》纲目提要;确定有关编委担任《宝钢志》各篇编审负责人,明确编志日常的组织、管理、协调等工作由宝钢志办公室负责等事项。
1990年初,编修《宝钢志》工作正式启动,首先用一年时间重点展开资料收集工作。为此,我们组织了400余人专兼职结合的修志人员队伍,从档案、文书、书籍、报刊、《宝钢志》史料和采访中广征博集,共摘抄、制作资料卡片17万余张,约600万字。
1991年3月,编委会举行了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第一副主任姚秉楠、市建设系统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汪德基到会进行指导。会议同意《宝钢志》记载的下限由原定的1990年延伸至1991年底;通过《纂辑<宝钢志>资料长编的内容和规范》,并研究修改《宝钢志》纲目结构,责成《宝钢志》办公室在会后同各编审负责人对纲目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使之能成为纂辑资料长编的依据。会上,编委会主任黎明指出:“宝钢是一个现代化的钢铁联合企业,一流的工厂要有一流的志书。一部《宝钢志》要科学地、生动地记载宝钢建设、生产、管理过程中各种具体的事,要写出特色来,写出经验教训。”
在开展纂辑资料长编工作中,我们多次邀请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和建设系统地方志指导小组的专家来辅导。1991年底,我们组织开展各篇志文试写和试写稿的评议修改。在编审负责人的主持下,多方听取意见,对纲目结构作了适当调整。有的篇章大修改五次,其它篇章一般也有二至三次修改。至1992年底,共纂辑资料长编七分册、260万字,并撰写各篇志文试写稿80万字。
1993年进入全书总纂阶段,我们组建了精干的专职总纂队伍,组织十多次各个层次的座谈会,研究《宝钢志》纲目的进一步修改,力图使《宝钢志》能更加体现时代特征和宝钢特色;同时还研讨了《宝钢志》总纂工作的计划和方法。
调整后的纲目和总纂工作计划,在1993年7月2日编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会议决定将《宝钢志》记载的年限下伸至1992年,以便完整地反映宝钢一、二期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发展的实绩。并决定成立以《宝钢志》顾问和部分编委成员为主体的专业评审组,指导、促进总纂工作,边纂写边评审,以保证志书质量。嗣后一年多时间内,总纂组全体成员辛勤耕耘,在各方面积极配合下,有效地“抢出”一、二稿,反复修改以至调整、重写出三、四稿。其间,组织了三次较高层次、较大规模的评议、评审活动:1993年9月,由各专业评审组评议《宝钢志》第一稿;1994年3月,由建设系统所属各局对《宝钢志》第三稿进行评议;1994年7月,《宝钢志》全体顾问和被邀请的上海市地方志专家、学者就《宝钢志》第四稿进行评审。1994年6月,我们把《宝钢志》第四稿送给国务院代表韩光、李东冶,国家计委陈锦华、石启荣,以及冶金部和上海市曾担任过宝钢指挥、书记、厂长职务的老领导共43位,请他们审阅。同时,又组织宝钢的助理、副总、综合部门领导和部分离退休干部等,举行了十多次评审座谈会,对《宝钢志》稿进行评议,认真而广泛地听取对《宝钢志》第四稿的意见和想法,不断提高志书质量。在此基础上,又修改形成了《宝钢志》第五稿。
1994年12月29日,编委会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林克,上海市地方志审定委员会主任李家齐,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黄美真和副主任曹宪镛,市建设系统地方志指导小组副组长陆文达等,应邀出席指导。经过各编委、顾问近两个月审阅《宝钢志》第五稿的准备,会议原则通过《宝钢志》第五稿。
1995年1月12日,《宝钢志》第五稿在上海市地方志专家、领导参加的《宝钢志》市级审定验收会议上,原则同意定稿。认为《宝钢志》第五稿“指导思想正确,资料充实,记述清晰,体例结构符合编纂新方志的要求”,“在反映宝钢作为我国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特色、具有我国改革开放年代的时代特点方面,比较成功。”而后,总纂组依据编委会和审定验收会议的意见进行认真的增删、调整。2月20日,形成了《宝钢志》第六稿(定稿),报送上海市地方志审定委员会验收,并交付出版。
在《宝钢志》编纂过程中,从资料收集至志稿审阅,我们始终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办和冶金部、上海市有关司、局、委、办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在建造这一巨大文化系统工程时,有着丰富工作经验和文化修养的《宝钢志》顾问们不辞劳苦,有求必应,帮助解决修志中碰到的疑难问题,在政治上、史实上协助把关,以至参与动笔修改。他们既是修志工作的指导者,又是《宝钢志》的创作者。《宝钢志》的编纂还得到上海市地方志专家们的重视,给予热情指导和帮助。
在《宝钢志》编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宝钢各级领导和专、兼职修志人员发扬谦虚谨慎、实事求是,一丝不苟,连续作战,讲究实效的精神,克服重重困难,精心收集和核实资料,撰写和反复修改志稿,直到成功。《宝钢志》历经五载,五易其稿,这是宝钢人发挥集体智慧、共同创作的结晶。这是宝钢的第一部志书,也是我们这一代人献给当代和后代的一份珍贵史料,供各方研究、借鉴、纠讹、匡正。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一般是由区长兼任,有的地方甚至是由书记兼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其工作直接替区编委会负责。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是正科级,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是副科级。
铜仁地区编委主任是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夏庆丰兼任的,那应该是厅局级正职。
楼主说的貌似铜仁地区编委办主任,那是刘玉伦,他是县处级正职。
说明:铜仁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区编委办),是地委议事协调机构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列入地委序列;既是地委的工作机构,又是行署的工作部门;是地委、行署综合管理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工作的职能部门。
宝钢志的编后记
本文2023-11-01 07:56:04发表“资讯”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lezaizhuan.com/article/3859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