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的孩子户口本上会怎么写关系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01浏览:2收藏

领养的孩子户口本上会怎么写关系,第1张

领养的孩子,户口本会写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确立收养关系的,应当适用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规定,养父母去办理户口登记时,不会在户口本上面写明收养关系,而是直接按照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写,写明养子女是养父母的女儿,还是儿子,不会直接在户口本上面写养子女的。如果当事人的户口本上面写明养子女的,可以向户口登记机构进行更改,将养子女改为子女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我的看法:当然亲。

有一句话说得好:生亲不如养亲。就是说生父母确实亲,但如果生了不养,那就不如养父母亲。身边这样的例子很多。

我的同事,一个性格开朗活泼的女孩。她的笑声很有感染力。我们都认为她的性格跟原生家庭有关。后来,一次不经意的聊天中,得知她的父亲是养父,她亲生父母离婚,母亲带着她嫁给了养父。虽然弟弟是养父的亲儿子,但养父待她视如己出,甚至比待弟弟还亲。养父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儿子穷养,女儿富养。从小到大,都是养父看着她的脸色办事。那叫一个惯。以心换心,她待养父也很亲。毕业挣得第一份工资,她交给了养父,养父开心的笑成一朵花。养父拿了一宿,第二天又给了她。说闺女大了,要穿衣打扮,美容美发,花钱的地方多,不给家里要,就不错了。她说这些事,脸上始终带着笑。

后来,同事结婚,她的生父听说了,要给她一笔钱,做嫁妆,并且希望以后常来往。但是同事拒绝了。她说:生亲不如养亲。这句话就是从她那听说的。

都说别人的孩子养不熟。以前不相信,看到我周围几户人家,我终于相信了。

以前村里有两对老夫妻,一家因为不会生育,一家因为生了女儿,想要儿子。两家人都去别人家领养了一个男孩(听说是3岁前就领养了)。

儿子领回家,两对老夫妻是巴心巴肝对孩子好,孩子小时候还行,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表现出对老夫妻不耐烦的样子。

没孩子的那家还勉强可以,至少对老夫妻过得去。有女儿的那家,时不时还上演儿子打父母场景。他成家后直接把老夫妻赶去和他姐姐家住(招了入赘女婿),最后老夫妻都是他姐姐给送上山。

娃她爸的一个同事,由于结婚多年未孕,不知从哪里领养了一个儿子,我们认识孩子时,他上初三。夫妻俩也是各种对孩子好,孩子那时候也看不出什么,后面上了大学留在省城工作后,几乎很少回家。这些年都是夫妻俩自己过,大家都知道情况,一般很少在她们面前提孩子之事。毕竟就隔半小时的车程,孩子也不回来看她们。

现在医学发达,如果身体有问题,多去看几家医院,慢慢治疗,应该都能怀孕生娃。我身边有两家,通过长达八、九年的治疗,最后顺利生下了自己的孩子。千万不要去领养别人的孩子。

别人的就是别人的。这就是人的特性!

我村里有一户人家生了三儿子,由于家里养不起,就生下来给了人家做儿子,之间也没联系了。

那孩子在养父家一天天长大,慢慢的也懂事了。也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天天闹着要养父带他回去找回生自己的家庭,养父后来被这孩子闹的没办法,就带他回去看看亲生父母的家里。结果这孩子去到那里傻眼了。

看到那个贫穷的家里,还有那傻傻的妈妈,家里脏的一塌糊涂,一阵阵难闻的气味。看到这些后这孩子饭都没留下吃,就拖着养父回去了,并和养父说这辈子都不会再来找了。

其实这孩子并不是真的想自己亲生父母了,只是想看生父家的经济实力,如果比现在家庭条件好,就一定会回去。

现在这个 社会 ,女儿儿子都一样,有儿子也不一定晚年就幸福,反而是有女儿的晚年就幸福很多。没儿子一样活的精彩!

我的认为是:亲

我的初中同学是一个很讨人喜欢的女生,她性格活泼待人真诚,我们是同龄人,但是我觉得她身上有着超乎同龄人的成熟感,后面我逐渐了解到她的家庭情况,他的父亲已经将近七十岁,她的妈妈中风,双脚无法站立,常年坐在轮椅上,说话也不利索,她除了上学时间,其余时间都要在家照顾她的妈妈吃喝拉撒和洗澡,我第一次见到她小小的身躯背着她母亲的那一刻觉得她真的很强大,对了,她是他哥哥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山岭里捡来的,她家还有三个哥哥,因家庭原因长期在外打工贴补家用,最大的哥哥和她相差20岁,最小的哥哥相差10岁,可是好景不长,她的妈妈在她初中毕业一年后就去世了,他的爸爸也相继过世,然后她就跟着他哥哥在珠海定居,因为是家里的唯一的小妹,哥哥嫂嫂都很疼爱她,后面她也嫁给到珠海去了,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寻回亲生母亲,大家各自结婚有家庭后很少见面了,祝她幸福!

有情有意的深没情没意的不亲一切看良心顺其自然吧亲生的也靠不住不要指望子女!

答案是肯定的,亲!

首先,你若领养孩子肯定是你心中最大的愿望。由于多种原因,你们没有自己的孩子,从 社会 环境,人际关系,家庭关系来讲都是不完整的,势必会在心里产生影响,想拥有一个自己的孩子,这是渴望的心理,是心中最大的念想,这种迫切的愿望一旦实现后,你会感到非常愉悦。当领养有了一个孩子后,你会把他呵护成手上的明珠,这一点最大的好处是满足了你心中的念想,让纠结心中的事终成现实。

其次,领养了孩子后,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你的感情与孩子会渐渐溶为一体。俗话说的好,孩子是谁养谁亲!毕竟人是最懂感情的,孩子一旦与你形影不离,朝夕相处,就会对你产生依附,这种 情感 的交融只会越来越好,越来越不可分割。感情一旦深入到了骨髓,就转化成了亲情,甚至比亲情还亲。

再次,从领养孩子那一瞬间开始,就要克服掉心中的障碍,克服掉孩子不是我亲生的理念。只有摈弃了这种思想,你才会放下心来,才会尽心去呵护他的成长,这点非常重要。

总而言之,孩子是谁养谁亲!

生的功劳大,养的功劳更大。领养的儿子日久生情会对养父母亲。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视养子为已出真心换真情养子会对养父母亲。不过确有养子负恩忘义不尊重养父母的,这在亲生儿子中也有,不能以偏概全。

领养别人的儿子亲吗?我的答案是:亲!

中国人向来注重家庭的完整、和谐,重视家庭香火的延续,可有一些家庭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领养别人的孩子。做出“领养”这一决定不是一时兴起,往往是在没有其他路子的情况下,经过深思熟虑才下定的决心、采取的措施。所以,领养后都能视如己出、百般呵护,有时甚至超过亲生。这样做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想法,一是孩子被领养,感情上觉得孩子可怜。二是希望尽快和孩子建立起亲密关系,尽量淡化“领养”关系,平淡“领养”痕迹。防止在以后的日子里出现万一。

生而不养不亲,养而不生则亲。不管孩子是亲生还是领养,做父母的都应该尽职尽责地扶养他们、关心爱护他们,给他们良好的学习教育。养成他们良好的生活习惯,教给他们做人做事的道理,培养他们孝老敬亲、与人为善的优秀品质,让他们学会感恩、懂得感恩、知道感恩!

祝你幸福!

孩子是联系家庭的纽带,要遇上任何一方不能生育,那么领养孩子就是一个好办法。

至于说亲不亲问题,从我个人的观点来说,孩子是养而亲,不是生而才亲。咱们为人父母都知道养一个孩子要付出很大精力,那个过程不是用任何语言能描述的,亲情也正是在这个养育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反之只生不养,孩子的成长过程没有参与,那么与孩子的感情基础是建立不起来的。自己身边就有个例子,妈妈年龄大又是双胞胎,自己和婆婆妈各带一个,而且还不在一块住,在对待孩子上还是有区别的。

像楼主的问题,我的建议:要领养孩子年龄越小越好,婴儿最好,虽难带,但好培养感情。而且要尽量自己带,全程参与孩子的成长过程,这样子带出来的孩子跟亲生的没区别,同样不分男孩女孩。

不知道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你听说过吗?

怀胎十月固然也很辛苦,但是相比之下,生下孩子之后的养育过程更加艰辛。

记得怀女儿的时候,我是从一开始怀孕一直孕吐到生她的那天,其间的艰辛可想而知。怀孕的时候老是盼着快快生出来,想着生出来就不必吃苦了。但是,生出来后才知道,漫长的养育生活开始了。女儿白天睡觉,夜晚精神十足,这可苦了我们。我和老公轮流值班,一个带上半夜,一个带下半夜。对女儿无微不至的照顾。

女儿刚刚出生的时候,看着女儿皱巴巴的小脸,我没有做母亲的感觉,也谈不上疼爱孩子。在以后养育过程中,我的母性才慢慢苏醒,越来越疼爱女儿,把女儿当成命根子。

女儿长大了,也知道孝顺父母了。

实际上,儿女与父母的感情也是后天培养的,先天的血缘关系不能代表一切。领养的孩子与你亲生的一样不一样,就看你是不是把他当成你亲生的来对待。

法律主观:

领养的户口本上只会写明被领养的孩子与其养父母为父母子女关系,并不会表明“领养”或者“收养”等字样,其在户口本上与普通的父母子女关系记载的是一样的,并不会有区别。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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