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奥巴马妈妈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31浏览:4收藏

美国总统奥巴马妈妈,第1张

  安·邓纳姆(1942年-1995年11月7日),美国第44任总统贝拉克·奥巴马的母亲,她是杰出的人类学家。

  安·邓纳姆出生在美国堪萨斯州威奇托,后来随父母移居夏威夷。在夏威夷,18岁的安·邓纳姆与肯尼亚留学生巴拉克·奥巴马相遇并结婚,次年生子奥巴马,再次年夫妻分手。再过两年,安重返校园,将小奥巴马交给自己的父母照顾。在夏威夷大学,她又遇到一个来自印度尼西亚的罗罗·苏托洛。

  1967年奥巴马6岁,苏托洛与安结婚。小奥巴马和母亲跟随继父回到印度尼西亚生活。安的新家在雅加达郊区,没有电没有公路,物资紧缺。尽管几年后,安和苏托洛离婚,但她从此把自己的专业生涯与印尼紧紧相连。

  1972年,安带着分别拥有非裔和亚裔背景的一双儿女重返美国,攻读夏威夷大学的人类学硕士和博士学位。她不断地重返印尼,开展自己的研究。1992年,她终于完成了自己的博士论文。3年后,安因卵巢和子宫癌病逝,享年53岁。

  做为人类学家,安的工作本身就是关注人类的过去与未来。她的博士论文长达1000页,基础是对一个印尼村庄手工业的14年观察和分析。她的印尼裔女儿玛雅·苏托洛支持了整个出版工作,美国著名的杜克大学出版社整理出一本被人类学界广泛认可的400多页、50张插图的专业著作。当然,这一切背后肯定还有一个华裔的力量,他叫吴加儒,是玛雅·苏托洛的夫婿。

  安是一个少女母亲,两嫁漂泊。她又是一位值得骄傲的人类学家,拥有真正博大的爱心,学术研究贡献卓越。

  1967年,邓纳姆带着奥巴马来到印度尼西亚。由于当时不够钱让奥巴马到雅加达的国际学校就读,邓纳姆选择让奥巴马到普通宗教学校就读,并承担其教授其他知识的责任。

  奥巴马在回忆录中写道,每天清晨4时,邓纳姆就会来到他的房间内,“逼我吃早饭,随后教我学3个小时英语,接着两人分别去上班上学”,这样的情况每周持续5天。尽管奥巴马尝试反对这种做法,邓纳姆总是反复用一个理由将他击败:“这对我而言也不轻松。”

  奥巴马曾在自传《来自我父亲的梦想》一书中写道:“在我的生命中,她(母亲)是独一无二的永恒。在她身上,我看到了最仁慈,最高尚的精神。我身上的所有优点都源于我的母亲。”在最近的一次父亲节演讲中,奥巴马再次谈到自己的单身母亲,称“她一直努力维持家庭生计,别的孩子有的她也会满足我们,扮演着父亲和母亲的双重角色”。

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

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美国民主党籍政治家,第44任美国总统,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裔美国人(美国黑人)总统。

奥巴马的身世复杂,奥巴马从小由母亲抚养。奥巴马两岁多时,他的父母婚姻破裂。青年时期,奥巴马因为自己的多种族背景,很难取得社会认同,十分自卑。他过了一段荒唐的日子,做了很多愚蠢的事,比如逃学、吸毒、泡妞等,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迷途叛逆少年”。十几岁的他成了一个瘾君子,曾以吸食大麻和可卡因来“将‘我是谁’的问题挤出脑袋”。

后来在母亲的影响下他认同了自己的黑人身份,努力学习,在考取哥伦比亚大学的同时,还效仿母亲到社区里做义工。他发现,帮助别人真的能获得快乐,尤其是帮助那些弱势的人,自己更能获得成就感和愉悦感。所以,大学毕业后,他只在华尔街做了两年的高薪工作,便义无反顾地到芝加哥黑人社区从事社区服务工作。所做的都是些小事,社区的道路、照明、房屋修缮、劳资关系协调等等,尽管琐碎庸常,并且薪水很低,但他事无巨细做得很认真。凭此良好的记录,他考上了哈佛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博士学位。他像母亲一样,开始为让更多的人幸福而忘我工作。

最后,一个“黑小子”、“坏小子”到美国总统。

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1709年9月7日-1784年12月3日)英国文学史上重要的诗人、散文家、传记家和健谈家,编纂的《词典》对英语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凭自己一人的力量创造了一部伟大字典。他用九年的时间,独立撰写出了英语史上第一部广为流传的《英语大字典》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也常称为《约翰逊字典》。

他虽体弱多病,可自幼喜欢阅读,7岁进文法学校学拉丁文,19岁进牛津大学,求学期间用拉丁文翻译了当时著名诗人亚历山大·蒲柏的一首长诗,受到称赞。一年后,因贫困没有拿到学位就离开了牛津,回家乡开私塾教书。他试图成为一名教师和校长,但并不成功。因他罹患漯疠,脸上有疤痕,一耳失聪,一眼全瞎,说话时不由自主的抽搐,使得他不受学生的欢迎。

工作难求,婚姻不顺,贫穷文豪。

十年磨一剑的字典,给约翰逊带来了名誉,却没有金钱。47岁的约翰逊,因为欠债518镑,被捕监禁,后来在朋友的资助下获得释放。

暮年的约翰逊,依旧如编写字典时的那九年一样,为写作而专注付出。他没有顾及贫穷,他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投身到了创作中,他写诗歌、写散文、写传记、写评论,他的努力和成果,人们有目共睹,他的声望也与日俱增。

屈原:小时侯不顾长辈的反对,不论刮风下雨,天寒地冻,躲到山洞里偷读《诗经》。经过整整三年,他熟读了《诗经》305篇,从这些民歌民谣中吸收了丰富的营养,终于成为一位伟大诗人。

马云:1999年的阿里巴巴创办者马云,对梦想从不放弃。他曾经想考重点小学,但却失败了;考重点中学也失败了;考大学更是考了三年才考上;想念哈佛大学也没有成功。但他有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俗话说:“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他通过自已的努力,最终成功了。他说:梦想,要脚踏实地,和眼泪是息息相关的。

梵高: 执着于绘画梦想,虽然很遗憾在他生前,他的作品没有受到是人的欣赏,但在那种世人漠视、穷困潦倒的环境下,仍坚持着自己的梦想,画自己想画的画,这也着实非常人所能的。

参考资料

凭一人之力编伟大字典 塞缪尔•约翰逊的一生搜狐[引用时间2018-1-16]

                              引言

                            何谓族谱

族谱:又称家谱、宗谱、谱牒等。是一种以图表形式反映家族内部的世代、传承等关系,以及重要人物事迹的书,是一种特殊的具有平民特色的文献。

                          族谱的组成

族谱的编纂是在儒学指导下进行的,从浅层次上看反映了祖宗崇拜,从深层次上看,则是儒学思想的反映。族谱,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谱名、谱序、凡例、姓氏源流、世系考、世系表、人物传记、祠堂、坟莹、家训族规、恩荣录、像赞、艺文、纂修人名、领谱字号等。

                          1谱名

阐明本族的姓氏和堂号、续修次数等问题。以民国版《江津县汉鼓山王氏族谱》为例,在封面上即写明本谱由发源于江津的王氏族人续修,重修时间为乙酉年(民国三十四年,即1945年)。其中,江津是地名,汉鼓山王氏则是堂号。

堂号,实质上是祠堂名号,是家族的标志和代表。汉鼓山王氏祠堂,是太原王氏迁居到江津的始祖——王千一之子在父亲的墓旁不远处所建。

                          2谱序

谱序又叫卷首语,包括新序、旧序、族外人的客序、目录和刻印人名,以及其他关于本族的记述。谱序的内容大多是论述纂修族谱的重要意义、本族历次修谱的情形、本次修谱的缘起和本姓本族的源流等。而外姓名流所作的谱序,则注重儒家道德伦理的宣扬,强调敬祖宗、辨昭穆、孝祖先等。谱序的作者包括各色人等,有的是本族之人,有的是社会名流,也有的是当地的地方官员。

                            3凡例

凡例又称谱例,主要阐述族谱的纂修原则和体例,订出若干条适合社会潮流与需要的规则,作为修谱时所要遵循的原则。例如,1774年在续修《孔子世家谱》时,衍圣公府颁发的谱例共有34条。如入谱规矩,出谱规矩,立传规矩等。

入谱规矩。 一般来说,族谱在收录族人时,并不考虑他的贫富贵贱、社会地位如何。只要是同一祖宗的子孙,只要不违犯国法、家规等硬性要求,都能入谱。

出谱规矩。 主要针对犯罪、出家的族人,要从族谱中移除。

立传规矩。 对于家族重要人物,对其德行、功业、学说等进行记录,供后人学习。

                            4谱论

谱论专收先贤的谱说、谱论、谱议的篇章和古代经典中的有关论述,对修谱的作用、功能、意义、历史、原理和方法等加以发表和阐述。在历史上,有不少皇帝也很关注续修族谱。例如,清代的顺治皇帝指出续谱的目的在于强化孝梯思想,妥善处理长幼、尊卑之间的关系,加强家族内部的联系,教训青年人不要胡作非为,让他们明白礼节,改良社会风气。

                        7姓氏源流

姓氏源流记述的是本族的来源、历史渊源、始祖、世派、迁徙、各支派之间的关系。这是宏观介绍本族的来龙去脉,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但是,由于对始迁祖之前的家族情况的考证,习惯上往往会追溯到黄帝,并且会千方百计和历史名人攀上关系。这样做虽说影响了家史的真实性,但是也说明了后人对于中华民族始祖黄帝的尊崇。

                          6世系考

世系考详细记载了族中所有成员,从第一世到修谱时的最后一代的姓名、字、号、生卒年月日、行次和子女等,记载本族成员的简况、名、讳、排行、字、号、生卒年月日和寿数等。有的也记载本族支系的历史渊源和迁徙情况。这部分是整个族谱中最重要的、篇幅最大的部分。

                          7世系表

世系表用图表形式反映家族内部的世代、传承等关系。有的地方会把世系表画在神轴上,逢年过节时,隆重地进行祭祀。山东高密的李氏家族,还保有这样的习惯。

                    从黄帝到始迁祖

在族谱修纂时,有些家族会把从黄帝到本族始迁祖的世系加以追溯。例如,前述衍庆堂《李氏宗谱》就罗列了从一世祖利贞到65代祖李道的世系。由于唐代之前的族谱大都已经散失,所以,这种追溯往往无法证实。

                          8字辈

字辈起源于宋朝,是专门登载族内姓名排行的字语。字辈一般选择具有美好寓意的文字,在排列时有的是四言、五言或七言,句子可长可短。字辈长则五六十字,短则十多字。据说宋太祖赵匡削曾经给赵家立了14个“范字”——“匡德惟从,世令子伯,师希与孟,由宜”,共14个字。在族谱中,“字派”“班次”“班辈”“班行”等都是字辈的同义词。记载字辈,主要是给族人取名使用,目的是“顾名思义”,了解尊卑和亲疏。

                          9宗祠

祠堂是族人祭祀祖先、处理族内重要事务的场所。在《礼记》一书中,先哲指出君子建立房屋,要先立宗庙,再立马厩和库房,最后才修建家人的住所。

宗祠出现之前,中国已经有了宗庙、石室、家庙等建筑。这些建筑的建造,都是为了表达对祖先的尊重,也是希望子孙后世能够铭记祖先的恩德。

                          10坟莹

古人认为,已经过世的祖先可以庇佑后人,因此要慎择葬地。让死去的祖先入土为安,也是子孙孝梯的表现。此外,古人非常注重对祖坟的保护。在族谱编纂中,坟莹一般包括墓地图、坟向、祖坟及各支派墓地分布等内容。

                          11族规

在中国古代,家族是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个体与家族之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依存关系。个体的行为,不仅涉及到自身的利益,而且关系到家庭、家族的兴衰荣辱。所以,有必要用家法族规来规范家族成员的行为,确保家族的长盛不衰。对此,宋代儒学家程颐强调,做父亲的要从严治家,否则就会乱了长幼尊卑之序和男女内外之别。要从严治家,就必须有家法。

族规又叫家范、家规、家训、家法、宗范等,是由家族的尊长或者成员代表共同制定的,带有劝导和惩戒双重特性,用以约束和教化族人的规则。儒家认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思是伦理劝诫比惩戒更为合理。家法族规深受儒家这一思想的影响,以道德教化为主,以惩戒为辅。

此外,还包括族产、契约、人物传记、迁徙记、恩荣录、像赞、艺文、纂修、捐资人名、领谱字号、续后篇等内容。

              族谱可以回答“灵魂三问”

我是谁?族谱的世系表可以回答。

我从哪里来?从族谱的迁徙记可以得到答案。

我要到哪里去?从族谱中的族规(家训)可以找到做人的目标。

                    千年族谱盼新生

《周易》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措。只要有人类的地方,就会有种族传承,就会有族谱。在美国,有十三位总统有爱尔兰血统,包括罗斯福、肯尼迪、尼克松、克林顿等。而爱尔兰斋美国人大约有3700万人,在美国3亿人口中占据1/10。尽管只有大约31%的爱尔兰血统,美国总统奥巴马还是非常珍视它,希望它可以为自己的竞选提供帮助。

在当代,外国也有很多家谱网站。例如,奥巴马的爱尔兰血统就是由英国的家谱网站发现的。1850年,爱尔兰面临着严重的土豆大饥荒。那一年,有个名叫法尔蒙斯·基尔尼的爱尔兰青年和姐姐、姐夫一起逃到美国俄亥俄州,接收了亲戚的房产。后来,他结了婚,并生育了10个儿女。奥巴马的母亲安·杜汉就是基尔尼的后代之一。所以,法尔蒙斯·基尔尼是奥巴马的五世外祖父。奥巴马的父亲是肯尼亚人。2011年5月,奥巴马前往爱尔兰中部奥法利郡的小镇莫尼高尔“寻根”。

而在现代化的中国,也一定会有族谱的一席之地。

                            —end—

PS:除关于汉鼓山王氏的内容及外,本文其余内容大多引用自《家国情怀 儒家与族谱》(岳晗著)一书,笔者在此表示感谢。

奥巴马:从“街头混混”到第一位黑人总统

为“信仰”而奋斗

北京时间公元2008年11月5日12点,巴拉克奥巴马先生,率先赢得297张选举人票,当选第45届美国总统。奥巴马赢得这场历史性大选最后的胜利,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

6月3日,美国下任总统候选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巴拉克·奥巴马于民主党内初选中获胜,在进军白宫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作为有史以来距总统宝座最近的非洲裔美国人,奥巴马的胜利在美国政界和民间都激起了巨大的波澜,有人说他是新时代“美国梦”的代言人;有人视他为约翰·肯尼迪政治理念的继承者;更有人把他和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相提并论。奥巴马有着怎样的人生经历?他非凡的魅力从哪里来?对中国的态度如何?江苏文艺出版社最新推出的《奥巴马:我的梦》一书,可以让读者对这些问题有比较全面的了解。

1三位美国总统的“远房亲戚”

奥巴马是个黑白混血儿。在自传《我父亲的梦想》中,他写道:“我的父亲与我身边的人完全不同——他的皮肤像沥青一样黑,我的母亲却像牛奶一样白——我对这一点印象深刻。”

2“我是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在奥巴马奋起反抗心中的自卑感和堕落冲动前,他经历过一段“街头混混”生涯。奥巴马对自己这段不光彩的经历毫不讳言。他曾经回忆说,“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是个瘾君子。当时,我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青年时代的他抽大麻,也用过古柯碱,经常酗酒还吸烟,希望这些东西能驱散困扰他的那些问题。他承认自己曾在夏威夷海滩和街头游荡、逃学,“中学时候的我是每一个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尽管奥巴马早已告别了曾经的放浪生涯,这段经历仍然给他的政治抱负带来了负面影响。2008年2月,奥巴马小学时代的同学、日非混血的毒贩凯斯·卡库伽瓦威胁他说,如果不给他一笔钱,就捏造关于奥巴马过去的故事,破坏他的形象。当时,47岁的凯斯刚从监狱里出来,无家可归,听说奥巴马在竞选总统,便打电话直接勒索。奥巴马对此感到异常震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不无痛苦地表示:“突然之间,所有跟我的生活有过丝毫联系的人,都被放到了报纸的头版,在放大镜下被细细观察。”

奥巴马的“街头混混”生涯并非毫无意义,这段经历使奥巴马特别能理解草根阶层的需求,也让他更懂得怎样和草根阶层对话。就这样,经过一段时间的挣扎,奥巴马正式认同了自己非洲裔美国人的身份,决心痛改前非,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国际关系。

3在哈佛收到17张罚单

本科毕业后,奥巴马曾就职于高薪的华尔街咨询公司,俨然成了标准意义上的精英。然而,一种内在的使命感让他放弃了这条人生道路,决定到芝加哥最贫困的黑人社区服务。1985年,一个民权组织雇用奥巴马为社区组织者,年薪只有13万美元。没想到他在这个职位上一干就是3年,改善道路,修缮房屋,协调劳资关系……

芝加哥的社区服务经历,充分锻炼了奥巴马的动员和组织能力,也令他坚定了从政的信念。为了进一步获取为公众服务的知识和能力以胜任更高的职位,奥巴马又报考了哈佛大学,在那里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在哈佛就读期间,奥巴马凭借过人的智慧与领导才能,当选全美最权威的法学杂志《哈佛法学评论》的总编辑。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也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中的最高荣誉。奥巴马也是《哈佛法学评论》104年历史上第一位争取到这个位子的非洲裔美国人。

奥巴马在读哈佛法学院时,仍然保留了早年的叛逆风格。因为违章停车,他在校期间总共收到了17张罚单,但只肯支付两张。直到准备竞选总统的两周前,他才决定把罚单全部付清。

1991年,奥巴马从哈佛毕业,稍后返回芝加哥,在那里结婚生子,在黑人社区扎根。他首先选择了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工作,当了多年“穷人的代理人”,后来还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起了宪法学,从讲师做起,一直做到了宪法学教授。

在社区活动中,同事经常问奥巴马:“你这样有能力的黑人,那些大公司巴不得抢了你当成标榜种族平等的战利品,为什么还要留在这里浪费自己的才华?”奥巴马反问他们:“那你们为什么不在家过安心日子,却要出来找罪受?”答曰:“出于信仰。”奥巴马随即回应道:“我也是一样。”

4“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

奥巴马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在他看来,只有坚定的宗教信仰,才能确保自己不像某些黑人精英那样背叛穷人。20多年来,既是律师也是学者的奥巴马一直谋求美国社会的变革,喊出了社会下层民众的很多呼声,这让他赢得了大量底层平民的支持。奥巴马对政治家们老是把注意力放在富人和有权有势的人身上深为不满,他始终认为,政府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向所有国民开放机会。在公开讲演中,奥巴马特别喜欢引用《圣经·创世记》中的一句箴言——“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来突出自己的政治立场。

在竞选参议员时,奥巴马驱车走访了伊利诺伊州几乎所有的县城。在谈到这段让他受益匪浅的旅程时,奥巴马这样写道:“社区中心、俱乐部、教堂、工会大楼、汽车旅店、美容店,甚至私人住家的餐厅,几乎所有能去的地方我都去了;我尽量不说话,只用心倾听他们的心声,尽管有时抽空前来见我的只有令人尴尬的一两个;不管对方是喜欢拉什·林堡(著名保守派节目主持人),还是听美国全国公共电台(自由派舆论重镇),也不管对方是痛恨布什者,还是对民主党感到愤怒者,我都会认真考虑他们的意见。”

作为一位从社会底层逐步取得成就的政治领袖,奥巴马对于平民阶层的号召力的确不可估量。对此,代表全美180万工人利益的组织“劳工服务国际工会”曾经分析指出:“奥巴马了解工人们每天的生活,比其他政治家更愿意慎重思考该如何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因此拥有许多独有的‘财富’。”

奥巴马本人对自己从事基层工作的经历也颇为自豪,始终自视为平民阶层利益的忠实代表。2004年7月,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演讲中,他动情地说:“在今天这个夜晚,我知道先辈们正在星空中骄傲地俯瞰着我。”这句话透露出奥巴马的信仰:一方面,他从先辈那里汲取勇气和智慧去开拓个人的前程;另一方面,他希望重申先辈们的梦想,并通过扮演美国最高行政领导这个角色,给世界带来一个更加多元的美国,让世人看到一个重新点燃梦想、回归乐善好施形象的超级大国。

奥巴马启示录:

奥巴马都曾如此自卑,我们有时自卑很正常,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自卑当作成长的镜子,让它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

犯错奥巴马会被拥戴,我们犯错了也没关系,最重要的是我们能朝着更好的方向前进。

生活在底层没关系,条件不成熟没关系,只要我们心中有梦,并不断前进。奥巴马:从“街头混混”到第一位黑人总统

为“信仰”而奋斗

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奥巴马在总统大选中击败共和党对手约翰·麦凯恩,当选第56届和44任美国总统,从而也将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非洲裔总统。 美国文化推崇传奇式的英雄人物,对一举成名,一夜致富的故事十分向往,而奥巴马正好是这种文化的典型写照。从传统看,奥巴马几乎没有当选美国总统的资格,如今他做到了。奥巴马完成了一个不可能的任务,不但让美国政治向前跃进了一大步,甚至也让美国的全球形象向上大大提升了一步。

北京时间公元2008年11月5日12点,巴拉克奥巴马先生,率先赢得297张选举人票,当选第45届美国总统。奥巴马赢得这场历史性大选最后的胜利,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

6月3日,美国下任总统候选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巴拉克·奥巴马于民主党内初选中获胜,在进军白宫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作为有史以来距总统宝座最近的非洲裔美国人,奥巴马的胜利在美国政界和民间都激起了巨大的波澜,有人说他是新时代“美国梦”的代言人;有人视他为约翰·肯尼迪政治理念的继承者;更有人把他和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相提并论。奥巴马有着怎样的人生经历?他非凡的魅力从哪里来?对中国的态度如何?江苏文艺出版社最新推出的《奥巴马:我的梦》一书,可以让读者对这些问题有比较全面的了解。

1三位美国总统的“远房亲戚”

奥巴马是个黑白混血儿。在自传《我父亲的梦想》中,他写道:“我的父亲与我身边的人完全不同——他的皮肤像沥青一样黑,我的母亲却像牛奶一样白——我对这一点印象深刻。”

奥巴马的父亲生于非洲肯尼亚西部尼安萨省一个牧民家庭,属于该国第三大民族卢奥族。后来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老奥巴马于1960年去美国夏威夷读书,在那里与一位名叫雪莉·安·邓汉姆的女子结合,后来就有了奥巴马。

事实上,奥巴马的血统和当今美国社会一样多元化。研究者发现,奥巴马竟和三位美国总统有血缘关系:他的外祖父母的祖上来自英国、德国和爱尔兰,与前总统杜鲁门家族的祖先是亲戚;奥巴马家族和布什家族的亲缘关系可以上溯到17世纪;此外,他和副总统切尼是同一个祖先的第9代子孙。

奥巴马10岁的时候回到美国本土,上的是比较好的学校,其中白人孩子占绝大多数,只有3个黑人小孩。因为自己的肤色与大多数同学不一样,奥巴马产生了严重的身份认同危机。为了给自己寻找自信,奥巴马经常吹嘘说,自己的父亲是非洲的王子。而当生父有一天终于从非洲回到美国,应邀来学校演讲的时候,奥巴马坐在同学中间,把头埋得很深,觉得非常没有面子。同学们并未因奥巴马撒谎而嘲笑他,大家不仅对奥巴马父亲的演讲报以热烈的掌声,还称赞他的父亲“很酷”。但是,这些鼓励仍然不足以解除奥巴马对自己肤色的自卑。

不过,这种如影随形的自卑在导致沉沦的同时,也完全可能令人迸发出惊人的斗志,通过奋斗和成功来证明自己。正如当年马丁·路德·金以一句“我们黑人也是上帝按他自己的形象创造的”掀起了黑人民权运动的风暴那样,肤色自卑也导致奥巴马产生了强烈的成就欲望,并促使他从博士、教授到州议员、国会议员一路走来,最终以成为美国首位黑人总统为自己毕生追求的目标。

2“我是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在奥巴马奋起反抗心中的自卑感和堕落冲动前,他经历过一段“街头混混”生涯。奥巴马对自己这段不光彩的经历毫不讳言。他曾经回忆说,“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是个瘾君子。当时,我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青年时代的他抽大麻,也用过古柯碱,经常酗酒还吸烟,希望这些东西能驱散困扰他的那些问题。他承认自己曾在夏威夷海滩和街头游荡、逃学,“中学时候的我是每一个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尽管奥巴马早已告别了曾经的放浪生涯,这段经历仍然给他的政治抱负带来了负面影响。2008年2月,奥巴马小学时代的同学、日非混血的毒贩凯斯·卡库伽瓦威胁他说,如果不给他一笔钱,就捏造关于奥巴马过去的故事,破坏他的形象。当时,47岁的凯斯刚从监狱里出来,无家可归,听说奥巴马在竞选总统,便打电话直接勒索。奥巴马对此感到异常震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不无痛苦地表示:“突然之间,所有跟我的生活有过丝毫联系的人,都被放到了报纸的头版,在放大镜下被细细观察。”

奥巴马的“街头混混”生涯并非毫无意义,这段经历使奥巴马特别能理解草根阶层的需求,也让他更懂得怎样和草根阶层对话。就这样,经过一段时间的挣扎,奥巴马正式认同了自己非洲裔美国人的身份,决心痛改前非,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国际关系。

3在哈佛收到17张罚单

本科毕业后,奥巴马曾就职于高薪的华尔街咨询公司,俨然成了标准意义上的精英。然而,一种内在的使命感让他放弃了这条人生道路,决定到芝加哥最贫困的黑人社区服务。1985年,一个民权组织雇用奥巴马为社区组织者,年薪只有13万美元。没想到他在这个职位上一干就是3年,改善道路,修缮房屋,协调劳资关系……

芝加哥的社区服务经历,充分锻炼了奥巴马的动员和组织能力,也令他坚定了从政的信念。为了进一步获取为公众服务的知识和能力以胜任更高的职位,奥巴马又报考了哈佛大学,在那里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在哈佛就读期间,奥巴马凭借过人的智慧与领导才能,当选全美最权威的法学杂志《哈佛法学评论》的总编辑。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也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中的最高荣誉。奥巴马也是《哈佛法学评论》104年历史上第一位争取到这个位子的非洲裔美国人。

奥巴马在读哈佛法学院时,仍然保留了早年的叛逆风格。因为违章停车,他在校期间总共收到了17张罚单,但只肯支付两张。直到准备竞选总统的两周前,他才决定把罚单全部付清。

1991年,奥巴马从哈佛毕业,稍后返回芝加哥,在那里结婚生子,在黑人社区扎根。他首先选择了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工作,当了多年“穷人的代理人”,后来还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起了宪法学,从讲师做起,一直做到了宪法学教授。

在社区活动中,同事经常问奥巴马:“你这样有能力的黑人,那些大公司巴不得抢了你当成标榜种族平等的战利品,为什么还要留在这里浪费自己的才华?”奥巴马反问他们:“那你们为什么不在家过安心日子,却要出来找罪受?”答曰:“出于信仰。”奥巴马随即回应道:“我也是一样。”

4“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

奥巴马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在他看来,只有坚定的宗教信仰,才能确保自己不像某些黑人精英那样背叛穷人。20多年来,既是律师也是学者的奥巴马一直谋求美国社会的变革,喊出了社会下层民众的很多呼声,这让他赢得了大量底层平民的支持。奥巴马对政治家们老是把注意力放在富人和有权有势的人身上深为不满,他始终认为,政府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向所有国民开放机会。在公开讲演中,奥巴马特别喜欢引用《圣经·创世记》中的一句箴言——“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来突出自己的政治立场。

在竞选参议员时,奥巴马驱车走访了伊利诺伊州几乎所有的县城。在谈到这段让他受益匪浅的旅程时,奥巴马这样写道:“社区中心、俱乐部、教堂、工会大楼、汽车旅店、美容店,甚至私人住家的餐厅,几乎所有能去的地方我都去了;我尽量不说话,只用心倾听他们的心声,尽管有时抽空前来见我的只有令人尴尬的一两个;不管对方是喜欢拉什·林堡(著名保守派节目主持人),还是听美国全国公共电台(自由派舆论重镇),也不管对方是痛恨布什者,还是对民主党感到愤怒者,我都会认真考虑他们的意见。”

作为一位从社会底层逐步取得成就的政治领袖,奥巴马对于平民阶层的号召力的确不可估量。对此,代表全美180万工人利益的组织“劳工服务国际工会”曾经分析指出:“奥巴马了解工人们每天的生活,比其他政治家更愿意慎重思考该如何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因此拥有许多独有的‘财富’。”

奥巴马本人对自己从事基层工作的经历也颇为自豪,始终自视为平民阶层利益的忠实代表。2004年7月,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演讲中,他动情地说:“在今天这个夜晚,我知道先辈们正在星空中骄傲地俯瞰着我。”这句话透露出奥巴马的信仰:一方面,他从先辈那里汲取勇气和智慧去开拓个人的前程;另一方面,他希望重申先辈们的梦想,并通过扮演美国最高行政领导这个角色,给世界带来一个更加多元的美国,让世人看到一个重新点燃梦想、回归乐善好施形象的超级大国。

奥巴马启示录:

奥巴马都曾如此自卑,我们有时自卑很正常,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自卑当作成长的镜子,让它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

犯错奥巴马会被拥戴,我们犯错了也没关系,最重要的是我们能朝着更好的方向前进。

生活在底层没关系,条件不成熟没关系,只要我们心中有梦,并不断前进。奥巴马:从“街头混混”到第一位黑人总统

为“信仰”而奋斗

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奥巴马在总统大选中击败共和党对手约翰·麦凯恩,当选第56届和44任美国总统,从而也将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非洲裔总统。 美国文化推崇传奇式的英雄人物,对一举成名,一夜致富的故事十分向往,而奥巴马正好是这种文化的典型写照。从传统看,奥巴马几乎没有当选美国总统的资格,如今他做到了。奥巴马完成了一个不可能的任务,不但让美国政治向前跃进了一大步,甚至也让美国的全球形象向上大大提升了一步。

北京时间公元2008年11月5日12点,巴拉克奥巴马先生,率先赢得297张选举人票,当选第45届美国总统。奥巴马赢得这场历史性大选最后的胜利,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

6月3日,美国下任总统候选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巴拉克·奥巴马于民主党内初选中获胜,在进军白宫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作为有史以来距总统宝座最近的非洲裔美国人,奥巴马的胜利在美国政界和民间都激起了巨大的波澜,有人说他是新时代“美国梦”的代言人;有人视他为约翰·肯尼迪政治理念的继承者;更有人把他和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相提并论。奥巴马有着怎样的人生经历?他非凡的魅力从哪里来?对中国的态度如何?江苏文艺出版社最新推出的《奥巴马:我的梦》一书,可以让读者对这些问题有比较全面的了解。

1三位美国总统的“远房亲戚”

奥巴马是个黑白混血儿。在自传《我父亲的梦想》中,他写道:“我的父亲与我身边的人完全不同——他的皮肤像沥青一样黑,我的母亲却像牛奶一样白——我对这一点印象深刻。”

美国总统奥巴马妈妈

  安·邓纳姆(1942年-1995年11月7日),美国第44任总统贝拉克·奥巴马的母亲,她是杰出的人类学家。  安·邓纳姆出生在美国堪萨斯州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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