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乐美的作品赏析
《莎乐美》是王尔德的一部唯美主义代表性作品。它表现出强烈的非理性主义和肉体崇拜主义,是反映唯美主义当前即永久的代表作。
在《莎乐美》中,莎乐美主动提出要约翰的人头,是由于她内心的激情,为了她个人的私欲,为了满足她内心对爱和美的疯狂无忌的追求。所以莎乐美人物形象的最初来源于圣经,由王尔德依据唯美主义文学理念对之进行了再创作。他把莎乐美这个本来是被动杀人的角色改为主动寻求爱情,敢于追求真理,勇于反抗男性权威,具有自我意识的女性。尽管她身上包含了许多唯美主义的信息,尽管她“把颓废倾向与狂放的享乐主义调和起来,追求感官享受的美和精神价值的美”有其变态和偏执的心理,然而这一血肉丰满、感情挚热的形象却引得了众多艺术家的青睐。
刚出场的莎乐美年轻貌美,还是个纯情圣洁的少女。在当时的宫廷生活中,追求者无数,其中不凡有下等人那些随从,士兵,甚至是荒*的继父希律王也对她有着不伦之恋。而她早已厌倦了王宫里的一切,对这些追求者毫无感情,为了躲避父王贪婪的目光,独自以明月自比。“看月亮多好啊。她像一枚小硬币,你会以为她就是一朵银色的花朵。月亮清冷,娴静。我敢说她是一个处女,具有处女的美。是的,她是一位处女。她永远不会糟蹋自己。她永远不会像其他的仙子那样,心甘情愿地委身那些臭男人。”由此可见,她内心的长期孤独,因为找不到一个满意的男人而使自己的欲望长期压抑,当她听见囚在地牢中的约翰的声音时,立刻被深深打动,当她看到约翰憔悴而苍白的身体时,心神激荡,立刻爱上了他。当约翰不畏强权,坚持指责王后与希律王的**之罪,那种洁身自爱的气质立刻就让莎乐美产生了占有的欲望。约翰的拒绝愈冷酷愈坚决,她的这种欲望愈强烈。这种心理的转变在弗洛伊德心理学中也有体现:“精神分析把这些爱的本能称作性本能,并根据它们的起源称作占有。”最后莎乐美的要求被再三拒绝,她对约翰的爱变成了恨,宁愿死也要得到约翰的一吻。也就是说当原欲的无限发展或受极度压抑阻挠时,它不可避免的走向另一个极端。开场时的纯洁少女现在已经完全被欲望和复仇的烈焰所吞噬。对于得不到的所爱之人,莎乐美采取了彻底毁灭的方式占有了对方。
莎乐美的生母与希律王的**之恋,再加上希律王是一个荒*的专制君主形象,对莎乐美的心理有着极大影响。母亲改嫁,继父的荒*,这种家境很容易让她产生要寻找一个心中理想的“父亲”角色的人物而获得被爱的意识。这在心理学上有一专有名词,叫伊谛普斯情结(Oedipuscomplex)。女孩子的这种心理则刚好相反,把母亲看作是阻碍,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恋父情结(Electracomplex)。莎乐美正是由于这种心理,对约翰的出现立即爱上了他,这种恋父情结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早年失去父亲的关怀和爱,加上荒*无度意欲**的继父,与约翰那义正言辞的话语,洁身自爱的品质相比,后者让莎乐美瞬间找到了她苦苦追寻的那种爱的对象,让她感到约翰就是她所要爱的人。在刚获得希望的同时由于约翰的拒绝又让她感到绝望,在悲喜交加的情况下,她不愿意放弃这来之不易的爱情,宁愿以死的代价也要完全地拥有他,这样才能满足她心中的渴望。
在莎乐美眼中唯一的存在只有约翰,约翰是《莎乐美》的关键。并不是他的存在影响了莎乐美的命运,而是莎乐美打破了约翰的信仰。最起码,莎乐美得到了自己最想要的—亲吻约翰。先知约翰不相信自己面前这个美丽的存在,却相信那些没有实现的虚无的信仰。他的信仰没有阻止他入狱,更没能让他远离死亡或者死而复生,那么“先知”“知”的又是什么呢?
和约翰相比较,莎乐美敢于正视自己的感情。莎乐美爱上了约翰并用自己最爱的“月光”来比喻约翰。她告诉自己要去亲吻约翰,并且用了“must”这个词。虽然莎乐美是位公主,但是她并没有运用公主的特权去要求什么,而是通过给国王献舞,赢得了自己的愿望。莎乐美对约翰的爱是纯洁的,因为她只怀有微不足道的愿望—亲吻约翰。如果是罪孽,那么她完全可以要求更多—希律王允诺给她任何她想要的。希律王对莎乐美存有不可告人的欲望,因而对她百依百顺,导致约翰的死亡。莎乐美本身并无罪孽,而那些渴望得到罪孽的诸如希律王的男性,才是真正的罪孽的象征。
王尔德指出,艺术以追求美为目标,而美是超越一切现实而存在的。他认为所有的艺术都毫无用处,因此竭力反对用道德标准衡量艺术作品的价值。“他说,为艺术而艺术,你就有了所需要的一切,他强调美的超功利性、主观性和享乐性。这种美是超越的美、升华的美、空灵的美、神秘的美,由这种美产生的快乐,不单纯是官能感觉上的快乐,而是游离人生的快乐,是对于美之乐园的神往与沉浸其中的快乐。”在《莎乐美》中所揭示的灵与肉的尖锐冲突,正体现了王尔德的艺术主张。《莎乐美》的主人公的爱情观与王尔德的自身以及作者所处时代的文学思潮有着不可舍弃的必然联系,也是影响其创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可以说是唯美主义运动使王尔德发挥了极大的创作灵感从而诞生了历史上最有影响最有代表的唯美主义作品《莎乐美》。
为了实现这种艺术形象的艺术美,作家必须撇开社会的现实状况及道德影响,而按艺术独立性的原则来创造。莎乐美这个“纯美”的形象是区别于传统的美的形象的,因为传统的美的形象特别是在小说中,往往会形成以道德美为基础的美,或者说以善为基础的美。从夏洛蒂·勃朗特在《简·爱》中所塑造的简·爱到哈代在《德伯家的苔丝》中所塑造的苔丝来看,无一不包含对人物善的描写而凸显人物的“美”,而这正是王尔德的审美理想所摒弃的元素。按照王尔德的创作原则,莎乐美显然是一个“艺术”的人,而非“道德”的人。为了增强她的艺术性,王尔德采用了非常极端的手段(或者说独特的方法)予以处理,甚至可以说,她的美有如雕像、绘画艺术中的美,具有非常强的视觉上的美感。我们感受到的这种美并不是因她对爱情的热烈追求与渴望,也不是因为她的善良与纯洁而产生的美(这就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以善为基础的美),而是通过王尔德独特的对艺术的处理才感受出来的,是一种纯艺术的美。莎乐美对约翰的爱可以说是畸形的爱,也是超越任何束缚的爱,与伦理、道德无关。她渴望去追求约翰的肉体、头发和嘴唇,在这一切努力都归于失败的时候,她诱使希律王砍下了约翰的头,进而吻他的嘴,吻他的血,这种突出和强化非但没有带来任何残酷的感觉,相反正是这种恐怖强化了艺术所表现的美。
虽然王尔德仍然企图把莎乐美塑造成一个所谓的唯美艺术形象,并且她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唯美艺术形象的某些特征,但是莎乐美身上强烈的道德特征使她逐步地脱离了唯美的形象,而变成道德的形象。这是因为莎乐美始终处于复杂的道德环境中,她既受到先知的谴责,又受到继父**的威胁,她无力也无法斩断同道德千丝万缕的联系。她承担着本不应当由她来承担的责任,这使莎乐美这个人物形象的道德特征得以加强。王尔德本想塑造的唯美艺术形象也逐步演化成了道德形象。
从王尔德的《莎乐美》我们可以看出:莎乐美对于爱情的追求是真挚并且纯洁的,虽然她追求爱情的手段有些激进。莎乐美最初的愿望是单一而纯洁的,只是在罪恶的环境中,被罪恶的人推动,最终导致了一个悲剧的结局。但是,这些都不能掩盖住莎乐美纯洁的本身。莎乐美就像她最爱的“月光”一样纯洁,她的爱情亦如此。 王尔德运用戏剧这一艺术形式,恣意发挥自己的语言优势,或歌颂,或讽刺,把现实生活中的幻想与虚幻世界的美妙恰到好处地结合在表演中。其实,王尔德对戏剧也有自己独特的理解:“戏剧能在同一时刻使用了所有的手段,既悦耳又悦目;形体和色彩,声调和外貌,文字和敏捷的动作以及肉眼能看见的浓缩的活生生的现实,戏剧都能运用自如,让他们俯首听命”。在王尔德看来,“戏剧,这本是最为客观的艺术形式,在我手里却成为像抒情诗和十四行诗那样抒发个人情怀的表达方式,同时范围更为开阔、人物更为丰富”。王尔德的戏剧创作,正是这种艺术主张的实践与证明。
王尔德唯美主义审美主张特别强调撒谎的艺术,即讲述美而不真实的东西。《莎乐美》取材于《圣经》原型,他反对摹仿现实的现实主义,正如他在《道连·葛雷的画像》的序言中所说“十九世纪对现实主义的憎恶,犹如从镜子里照见自己的面孔的凯列班的狂怒”。把《圣经》中“美而不真实”的故事移植到唯美主义的艺术作品中,也就成为王尔德自然的选择。当然,王尔德进行了一些较大胆的改变,但这丝毫不影响王尔德对这一艺术主张的发挥。王尔德大胆运用想象、象征等艺术手法,合力地完善了唯美主义主张在《莎乐美》中的实现。
阿尔忒弥斯神庙被称为是世界八大奇观之一,是土耳其史上最大的建筑,令人惋惜的是它被毁于历史,阿尔忒弥斯神庙如今只剩下一根柱子,让人们不由得心生叹息。很多人对它的毁灭原因十分感兴趣,跟本站我一起来看看吧。
阿尔忒弥斯神庙遗址
世界之大历史源远流长,在世界历史上有很多雄伟的建筑都毁于一旦,像埃及亚历山大灯塔、土耳其国王摩索拉斯陵墓,还有阿尔忒弥斯神庙等等,这些被称为世界奇观的建筑,让人们不由得悲声叹息。阿尔忒弥斯神庙位于土耳其,是土耳其最大的建筑。
阿尔忒弥斯神庙是希腊神话阿尔忒弥斯女神的神庙(《圣经》翻作亚底米,即罗马神话的月亮女神狄安娜),位列古代世界八大奇迹之一,长425尺,宽230尺,有126根高60尺大理石柱。据称建筑时间前后长达120年(相比之下,大希律王建耶路撒冷圣殿也只用了46年)。
神庙被毁原因
据称,在公元前356年7月21日的深夜,这座壮丽的神殿在一场大火中变成了废墟。据说这场火灾是一个名叫希罗斯特图斯的纵火狂所为,这个家伙长期以来寂寂无为,急于想通过实施一项能引起轰动效应的举动使自己万古留名。他非常清楚,能够让人青史留名的好事不是谁都能做,那就干点坏事也成。于是,火光中,阿尔忒弥斯神庙坍塌了,该神庙至今只剩下一根柱子。
这里说句题外话,传说就在那天晚上,一个不平凡的生命降生了,这个人后来在这个世界上建立了惊天动地的霸业,他就是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大帝。后来,一位名叫普卢塔克的历史学家在他的著作中写道:女神“太忙于照料亚历山大的出生了,以至于无法营救自己受到威胁的神殿”。这座神殿遗址位于今天土耳其的爱奥尼亚海滨,《圣经》里把这个地方称为以弗所,而现在它被称为或者翻译为艾菲索斯。 上一页 0 /2 下一页
华喦《临镜图》,8月27日,是中国传统绘画中最重要的创作主题之一:“花园房子”绘画及其相关的古代绘画。据悉,此次展览除了展出廖波本人的39件藏品外,还汇集了故宫博物院、南京博物院等8个中国知名文化博物馆机构的32件重要藏品,其中一些甚至是中国独一无二的。包括南宋刘松年的《秋窗阅易图页》、元代赵永、张卫的《竹溪草堂图》、明代沈周的《东庄图志》等。
其中,从吉林省博物馆借来的一类文物,如清代龚贤的《湖草亭》、云寿平的《鱼藻图》、清华言的《镜图》等,仅展出20天。谢欢的《杏园集》出自镇江博物馆,是中国绘画史上这幅经典作品近20年来的首次外借展。
“人·境——古代文人雅园”展览现场走进博物馆大门,会场的一角已悄然建成,白墙黑瓦,竹林石轩窗,云雾缭绕,宛若微缩版的江南山水。博物馆里的“造花园”和画里的“看花园”。
“本次展览聚焦一千多年中国传统绘画中最重要的创作主题之一:‘花园房子’画以及与之相关的古代绘画。本次展览的名称是《人间环境》,来源于东晋陶渊明的一首著名诗歌,蕴含着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自然哲学’。”李云,辽宁省博物馆展览规划部门主任飙升的消息,说,展览分”林Quanzhi心”“优雅和气”游泳“震撼天地”和场景”四个单元,包括马元,徐禹贡,王府,希律王,沈瞅瞅ch ' en,证明,夏,唐寅,龚西安,谢Shichen,詹姆斯·林奇古代绘画“明星咖啡馆”,它还包含画作有名无实的艺术家善于表达景观。
《圣经》里真的有这个典故,据我所知,圣经上说,希律王为了剪除耶稣的后患,正派人在他诞生的地区大规模屠杀两岁以下的婴儿。天使启示约瑟,让他带着玛利亚与耶稣逃出伯利恒,圣母子一家刚刚来到约旦河边,得知约翰在这一带传教,于是相约与约翰在附近一个岩洞内会面。《圣经》中是这样记载的:染血的马里亚 ,圣母所给于孩子的爱,真的是孩子所希望的吗不管我涂几多厚的颜料,奥赛多亚,我就要到你那里去了,不用多说了每个母亲都会给与孩子不求回报的爱!干壑的颜色,诡异的涂抹,改变了画卷那是,圣母怜子,还是,圣母弑子,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不求回报的爱!你所爱着的不过是你所希望的孩子!盯当作响的胸章,金色的,金色的发丝,飘落,红色的,红色的血滴,滑落,你这个坏孩子,你果然也要离开我!怀上神之子的圣母,爱,不爱,神所给与的,拒绝,接受 ,无法抗拒
施洗约翰(DC 30 CE) 是公元 1 世纪的犹太巡回传教士。我们不知道他的全名,但从他的活动中可以认出他来。“施洗”(希腊语:baptizo)直接翻译成英文,意味着“沉浸”或“暴跌”。在人们悔改之后,约翰将人们浸入约旦河中。下一步,拿撒勒的耶稣和使徒保罗,施洗约翰是最被认可的人之一的基督教,和洗礼成为基督教徒实践第一的仪式之一。
约翰在公元 4 世纪获得烈士地位,现在被视为圣约翰。在遗物交易中,约翰很受欢迎,有几个教堂仍然声称拥有他的头或右手为耶稣施洗。伊拉克的曼达基督徒声称是施洗约翰的追随者的幸存残余,他们的一些教义也与被称为摩尼教的基督教诺斯替教派融合在一起。世界各地的基督教社区继续将洗礼作为信仰的基本要素,约翰在 教中被尊为虔诚的 先知。
约瑟夫斯
约翰在新约的学术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因为我们有来自非基督徒来源的对约翰的描述。弗拉维乌斯·约瑟夫斯(Flavius Josephus,公元 37-100 年)是一位犹太历史学家,他撰写了一部犹太人的历史。他不是约翰的见证人,但他利用了当代的记录和年鉴。施洗约翰的故事发生在他关于希律安提帕(加利利的领主,公元前 4 年 - 公元 39 年)的历史中的一段题外话。安提帕斯与位于约旦(佩特拉)的王国纳巴泰亚国王阿雷塔斯四世(公元前 9 年 - 公元 40 年)的女儿结婚。然后他与她离婚,嫁给了希律王,希罗底嫁给了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希律·菲利普一世。从她的名字来看,她与这些同父异母的叔叔有着密切的亲属关系。阿雷塔斯国王参战反对希律安提帕并击败他。约瑟夫斯接着补充说:
现在一些犹太人认为希律军队的毁灭来自上帝,这是非常公正的,作为对他对约翰所作所为的惩罚,他被称为施洗者。因为希律杀了他,他是一个好人,并命令犹太人行善,无论是对彼此的公义,还是对上帝的虔诚,以至受洗;因为他可以接受[用水]洗涤。(犹太人的古物,1852)
希律杀死约翰是因为他害怕罗马会认为他无法控制他的行省。
约翰死的原因是因为他有“大量的追随者”。犹太的大量人群经常导致骚乱,通常是针对现 的。约瑟夫斯描述了当时其他几位有追随者的巡回传教士。在罗马 历来被逮捕的领导者,执行了他和许多他的追随者,因为他们可以找到。希律杀死约翰是因为他害怕罗马会认为他无法控制他的行省。
这个故事不仅对于证明约翰的活动很重要,而且对于大量观众的存在也很重要。他死后,他的追随者聚集在他的名字周围,并传递他的教义和洗礼仪式。
四福音
所有四本福音书都以耶稣受约翰的洗礼开始耶稣的事工。这并不表示约翰有四个不同的来源;他们使用了第一本福音书,马克,并添加了他们自己的细节。约翰在四位耶稣身上的洗礼使学者们相信:
一定有一个早期的传统,即约翰为耶稣施洗。
约翰的故事(他的活动以及他的死)一定是众所周知的;人们一直在问耶稣是不是从死里复活的约翰;
约翰的跟随者对耶稣的跟随者来说是个问题:“他们对他说,‘约翰的门徒常常禁食祷告……但你的门徒却继续吃喝”(路加福音 5:33)。
约翰福音暗示了群体之间的竞争:“耶稣知道法利赛人听说他收门徒施洗比约翰还多”(约翰福音 4:1-2)。约翰的传统迫使福音书作者转向犹太圣经来解释两者之间的联系。值得注意的是,福音书都强调耶稣优于约翰。
马可福音
马可(约公元 70 年)以耶稣的洗礼开始他的福音书,因此学者们将其用于约翰的基本故事:
关于弥赛亚,上帝的儿子耶稣的好消息的开始,正如先知以赛亚所写的:“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之前,为你预备道路”——一个人在旷野呼唤的声音,‘为主预备道路,为他修直路。’”于是,施洗约翰出现在旷野,传讲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整个犹地亚的乡村和耶路撒冷的所有人民出去见他。他们承认自己的罪,在约旦河受他的洗礼。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蝗虫和野蜜。这是他的信息:“在我之后是一个比我更强大的人,我不配弯腰解开他的鞋带。我用水给你施洗,但他会用圣灵给你施洗。” 那时耶稣从加利利的拿撒勒来,在约旦河受约翰的洗礼。就在耶稣从水里上来的时候,他看到天裂开了,圣灵像鸽子一样降临在他身上。一个声音从天而降:“你是我的儿子,我所爱的;我对你很满意。” 圣灵立刻差他到旷野去,他在旷野四十天,被撒但试探。他与野兽同在,天使也跟着他。(马可福音 1:5-13)。
马可将先知以赛亚和玛拉基 (3:1; 45) 中的几处弥赛亚经文与唤起先知以利亚的形象混为一谈。约翰的身体描述(骆驼毛和吃蝗虫和蜂蜜)与以利亚的故事(1 Kings 17-19 和 2 Kings 1-2 Kings)有关。以利亚“身穿毛衣,腰束皮带”(列王纪下 1:8)。马克的描述已成为在艺术和**中描绘约翰最喜欢的方式。
玛拉基书(公元前 450 年?)中的引述声称,以利亚未死而被带到天堂,“在那大而可怕的日子之前”(玛拉基书 4:5)将被上帝派为使者作为使者。将宣布弥赛亚的到来。在变容场景中,以利亚与摩西一起出现在耶稣面前,表明这个预言的应验(马太福音 17:1-8 马可福音 9:2-8,路加福音 9:28-36)。
文中所说的圣灵,还不是三位一体的圣灵。这就是上帝的精神(“拥有”先知的“上帝的气息”)。鸽子是上帝同在的象征。耶稣现在被赋予了与先知相同的精神,因此他可以行神迹。去荒野也是对先知的典故,他们去荒野有点像学徒,为传教做准备。
马可在耶稣传道中途报告了约翰的死。在马可的版本中,约翰被捕的原因是他批评安提帕与希罗底的婚姻,“因为约翰一直说,‘娶你兄弟的妻子是不合法的’”(马可福音 6:18)。这是安提帕斯生日派对的著名场景,他的继女为客人跳舞,他为她提供任何她想要的东西。在她母亲的催促下,她要求“将施洗约翰的头放在盘子上”(马可福音 6:25)。马克没有给女儿取名,但我们从家谱中知道她的名字是莎乐美。约瑟夫斯将约翰的死描述为一种政治权宜之计,而马可根据他福音的主要主题,让约翰因犹太人之间的宗教分歧而死。
马太福音
约瑟夫斯和马可都让约翰为“罪得赦免”的人施洗,作为悔改的明显标志。
值得注意的是,约瑟夫斯和马可都没有将约翰描述为宣讲即将到来的上帝的国度,也就是耶稣的信息。两者都将约翰为“罪得赦免”的人施洗,作为悔改的明显标志。马太在编辑马可时删除了提到罪得赦免的行。相反,他用相同的信息将约翰与耶稣联系起来:“当那些日子,施洗约翰来了,在犹太旷野传道,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马太福音 3:1) 约翰称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为“毒蛇的种类”(马太福音 3:7),反映了马太最喜欢的反对当局的论战。这确立了约翰的标志性形象,即与耶稣一起工作的煽动性传教士,
马太的约翰起初很不情愿:“但约翰试图阻止他说,‘我需要接受你的洗礼,你来找我吗?’ 耶稣回答说:“暂时这样吧;我们这样做是为了尽诸般的义。” 然后约翰同意了”(马太福音 3:13-15)。马太的主题之一是关于耶稣的一切,包括约翰,都应验了圣经。
路加福音
路加福音为约翰提供了传记,现在已成为基督教的标准。施洗约翰的父母是一对年老而贫瘠的夫妇,他们在儿子的诞生中得到了上帝的干预。天使加百列出现:
撒迦利亚,不要害怕……你的妻子伊丽莎白将要生一个儿子,你给他起名叫约翰。他绝不能喝清酒或浓酒,甚至在他出生之前,他就会被圣灵充满,以利亚的精神和力量准备好为耶和华准备的子民。(路加福音 1:1-18)
不喝酒是指所谓的拿细耳人的誓言(民数记 6:2-4)。拿细耳人的誓言是由个人来表明对上帝的唯一奉献。参孙 (Judges 134) 和塞缪尔 (1 Samuel 1:11) 都是上帝应许给不育妇女的孩子。拿细耳人禁止“用剃刀剃头”,这就是约翰留长头发和胡须的原因。
卢克的玛丽在他们都怀孕时拜访了她的表妹伊丽莎白。(wwWLishixinzhiCom)这是耶稣和约翰之间亲缘关系的唯一来源。当玛丽走近伊丽莎白时,“婴儿在她腹中跳跃”(路加福音 1:41)。对于路加来说,如果有人怀疑谁更胜一筹,即使在子宫里,约翰也认出了“他的主”,但请注意,耶稣的洗礼是在路加的舞台下进行的,而不是直接进行的。
马太和路加都包含了耶稣传道期间的一个场景,这掩盖了他们的开篇故事:“当约翰在监狱里听到弥赛亚所做的事情时,他的门徒就打发消息对他说:‘你是要来的人吗? ,还是我们要等待另一个?'”(马太福音 11;路加福音 7)。耶稣让他们述说他所行的神迹,然后对众人说:“我告诉你们,女人所生的,没有一个比约翰大的;但在神的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 ”(路加福音 7:28)。
约翰福音
约翰以著名的序言开始他的福音书,该序言声称基督是先前存在的逻各斯,“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 1:14)施洗者主要是作为这种神性的见证人:
有一个人是上帝派来的。他的名字叫约翰。7他来作见证,为光作见证,好叫人人借着他相信。8他自己不是光,而是来为光作见证。(约翰福音 1:6-8)
约翰关于施洗者的故事促成了后来的信条公式。在第四福音中,钉十字架发生在羔羊在圣殿为逾越节宰杀的时候。当耶稣走近时,施洗者说:“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约翰福音 1:29)。在天主教会中,圣体圣事的礼仪以约翰的这句台词告终。
历史性
希腊baptizo是犹太概念tvilah,或“全全身浸泡”。与维护耶路撒冷圣殿神圣空间的纯度/杂质有关的Tvilah是必需的。以色列的考古遗址证明了这种做法。Mikvahs(希伯来语意为“集水”)是建在基岩中的下沉式浴池,台阶向下延伸。它们必须包含“活水”(不是停滞的),并且这个人将他或她自己浸入水中。洗礼的意思是简单的灌篮。
施洗约翰的故事中仍然存在一个历史异常现象。约瑟夫斯和福音书都没有解释为什么当耶路撒冷圣殿有悔改的水仪式时,约翰要在约旦河施洗。然而,如果他是拿细耳人,他的活动区域就是沙漠。将约翰与耶稣的事工结合起来,传统的理解使约翰与福音书中赋予耶稣的同样的反圣殿态度一致。
随着公元 1947 年死海古卷的发现及其关于库姆兰艾赛尼派社区的信息,有几项研究来确定约翰是否可能是其中的成员。艾赛尼人实行洗礼,并关心将“纯洁”与“不纯洁”分开。在社区规则中,悔改先于接受“圣灵”(1Q III 8-9)。他们还严厉批评耶路撒冷的圣殿。
早期基督教社区的洗礼
不幸的是,我们没有这个时期约翰的追随者所写的文件。我们知道,约翰或耶稣的早期追随者将其介绍给最早的基督教社区。路加声称这种做法始于耶路撒冷的五旬节。在圣灵降临在门徒身上之后,“彼得回答说:‘你们每一个人都应悔改并受洗,奉耶稣基督的名,使你们的罪得赦。你们将得到圣灵的恩赐’” (使徒行传 2:38)。在使徒行传中,奉耶稣之名的洗礼证明它有效:洗礼赋予人们精神的恩赐;房间震动,人们说预言,并“说方言”(使徒行传 19:6)。
这两个团体的冲突在使徒行传 18 和 19 章中有所关联。保罗的旅伴百基拉和亚奎拉遇到了“一个名叫亚波罗的犹太人,他是亚历山大港人,……他只知道约翰的洗礼。” [他们] 把他拉到一边,更准确地向他解释上帝的道路”(18:24-27)。保罗随后前往以弗所,遇到一些已被亚波罗施洗进入“约翰的洗礼”但尚未“领受圣灵”的人。保罗不得不为他们重新施洗,这一次,“圣灵降临在他们身上,他们就说方言并说预言”(19:1-7)。
我们知道亚波罗的存在是因为保罗在哥林多前书提到他。我们没有比这更详细的信息,但是一组对另一组的更正意味着批评。路加所描述的仪式——认罪、洗礼、接受圣灵——成为东正教和西方天主教的规范,作为伴随着圣灵的圣礼之一。
保罗受洗的故事只发生在使徒行传 9:17-19,当时一位名叫亚拿尼亚的基督徒治愈了他的失明并为他施洗。保罗本人从未提及他自己的洗礼,但洗礼是他书信的一个主要主题。他写信给罗马社区,用死亡来比喻洗礼时发生的事情:
我们是向罪死了的人;我们向罪死了,怎能继续活在罪中呢?或者你不知道我们所有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都受洗归入他的死吗?因此,我们通过洗礼入死与他一起埋葬,以便像基督通过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也可以过新的生活。(罗马书 6:1-4)
换句话说,洗礼是要给一个人的生活带来巨大的改变,不再犯罪。最早的社区实行成人洗礼,这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通常为三年)后完成的。同修作为一个团体在复活节受洗。
婴儿洗礼
婴儿洗礼最早出现于公元 2 世纪的北非,很可能是因为婴儿死亡率高。在公元 4 世纪,河马的奥古斯丁(公元 354-430 年)发明了原罪的概念,宣称第一次的罪导致情欲进入伊甸园。作为亚当和夏娃的后裔,我们都通过受孕继承了我们灵魂上的第一个罪。洗礼成为洗去原罪的仪式;没有洗礼,就不能上天堂。
他还在配方中引入了驱魔;在受洗之前,撒旦必须被弃绝。奥古斯丁允许其他人赞助婴儿的灵性教育,引入教父母的做法。然而,许多现代基督教教派继续实行成人洗礼,例如浸信会。
贤士是在马太福音(2:1-2)中来到伯利恒敬拜新出生的拿撒勒人耶稣的访客。'Magi' 是古波斯magus(“强大”)对希腊 magos的音译,指的是后来波斯帝国的琐罗亚斯德教祭司。他们也被称为著名的占星家,试图了解宇宙中的力量与人类的关系。
在钦定版圣经中,马太福音将他们称为“从东方到耶路撒冷的智者”(马太福音 2:1)。从这个意义上说,许多人认为他们对自然和自然现象有了更多的了解。因此,英文单词“magic”源于这样一种观念,即可以通过这种知识来操纵自然,无论好坏。
希罗多德声称,贤者最初是米底亚国家的贵族,他们也有解梦的天赋。随着希腊文化的传播,magos变成了形容词。magas techne或拉丁语中的ars magica指的是占星术和魔法仪式的专业知识。所有这些概念元素都汇集在马修的故事中。
马太的诞生
福音书一贯使用先知书的段落。
福音书使用了以色列先知书关于以色列神将在地球上建立他的王国的最后日子,其中包括弥赛亚(“受膏者”)的兴起。拿撒勒人耶稣的事工就是在这个传统中进行的。福音书一贯使用先知书的段落。当约瑟发现马利亚在他们婚前怀孕时,一位天使出现解释说:
这一切的发生都是为了应验主通过先知所说的话:“童女将怀孕生子,人称他为以马内利”(意思是“上帝与我们同在”)。(马太福音 1:22-23)。
马太引用了以赛亚书7:14,但它有一个显着的历史问题。当《希伯来语经卷》被翻译成希腊语时 c.公元前 200 年(称为七十士译本)出现了一些翻译故障。上面以赛亚书 7:14 的引述在希伯来语中读作almah,意思是一个已经过了青春期的年轻女子。这在希腊语翻译中变成了parthenos (“处女”)。
贤士的来访
耶稣出生在犹太的伯利恒后,在希律王时代,东方的贤士来到耶路撒冷,问道:“那位生为犹太人之王的人在哪里?我们看到他的星升起时,来拜他。” 当希律王听到这话时,他感到不安,整个耶路撒冷也与他同在。当他召集所有人民的祭司长和律法师时,他问他们弥赛亚将在哪里出生。“在犹大的伯利恒,”他们回答说,“因为这是先知所写的:‘但你,伯利恒,在犹大地,在犹大的统治者中绝不是最小的;因为从你那里要出来一个牧养我民以色列的君王。’”(马太福音 2:1-6)
希律大帝(约公元前 75-4 年)将他们送到伯利恒,但告诉他们如果找到了孩子就让他知道,这样他也可以崇拜他。
到了家里,他们看到孩子和他的母亲玛丽,就俯伏拜他。然后他们打开他们的宝藏,用黄金、乳香和没药作为礼物送给他。他们在梦中被警告不要回希律王那里,于是他们从另一条路回到了他们的国家。(马太福音 2:11-12)
这颗星很可能是对《民数记》中的一句话的引用:
一颗星要从雅各出来;权杖将从以色列中升起。他要打碎摩押人的额头,就是舍特人的头骨。(民数记 24:17)
马太福音的一个主要主题是耶稣是一位像摩西一样的先知,他将在末世复活(摩西在他的告别演说中预言了这一点)。这个故事中的一切都是为了提醒读者想起摩西在埃及的时代。约瑟在梦中收到了他所有的信息,这让人想起出埃及记中的约瑟,他是一位解梦者。首先访问希律的贤士被用作希律后来屠杀无辜者(伯利恒的两岁男孩)的动力,他们模仿法老的命令杀死希伯来男孩。
作为外邦人的贤士
马太的诞生故事包含了许多对早期基督教形成很重要的元素。贤士是马修的重要角色,因为他们是外邦人(非犹太人),外来者。在一代人的时间里,在第一批基督教社区中,非犹太人的人数超过了犹太人。马太声称这是神起初的旨意。
马太强调了这样一个观点,即外邦博士首先承认以色列的上帝在这个孩子身上显现。
在这种情况下,以赛亚书早些时候的引述,即孩子将被称为以马内利(“上帝与我们同在”)是主流文化所共有的一个术语,用于描述上帝在地球上的表现。在许多古代文化中,国王通常被认为是神明或神与人的产物,因此值得崇拜。马太强调了这样一个观点,即外邦博士首先承认以色列的上帝在这个孩子身上显现(存在)。
另一个希腊术语,epiphaneia(“外观”或“表现”)促成了英文单词“epiphany”,这是一种启示。因此,贤士的故事被纳入基督教礼仪作为主显节,传统上在西方历法中指定为圣诞节后十二天,在东正教历法中为两周后。
贤士的吉特
黄金、乳香和没药是非常昂贵的物品,仅提供给国王或用于皇家仪式。没药是一种与油混合的药草,用于准备国王的葬礼。到公元 2 世纪,贤士被指定为国王,最有可能来自圣经,例如以赛亚书 60:3-6:“万国要来就你的光,君王要来你黎明的光黄金和乳香。” 后来的基督教评论将这三个礼物解释为耶稣的预兆象征:黄金,因为他是国王;乳香,因为耶稣值得敬拜;没药为他最终的死亡和埋葬。
贤士的起源和名字
马太没有提到三个魔法师,而是从三个天赋中衍生出来的。东方的投机包括 ,乳香和没药的贸易来源。最普遍的理解仍然是波斯。中世纪的基督教肖像画将他们描绘成波斯人,戴着头巾和飘逸的长袍。他们在圣诞节的传统耶稣诞生场景中仍然以这种方式描绘。
贤士的个人名字很可能来自于埃及亚历山大市写的手稿。公元500年。其他细节来自 8 世纪的爱尔兰手稿。在西方传统中,它们是:
Melchior – 一位白发长须的老人 – 波斯国王
加斯帕——没有胡须,脸色红润——印度国王
Balthasar – 黑皮肤和浓密的胡须 – 国王或摩尔人
提到肤色可能代表挪亚的儿子闪、含和雅普特的家谱中所描绘的国家。按照传统,他们都活到 100 岁以上。他们的经历使他们皈依了基督教,并且出现了他们都作为烈士而死的故事(来自 17 世纪的西班牙德克斯特编年史)。
罗马皇帝 君士坦丁一世的母亲海伦娜于公元 324 年前往圣地,在耶路撒冷发现了耶稣诞生和耶稣墓的遗址。后来的传说声称她还发现了贤士的骨头并将它们带到了君士坦丁堡。他们现在被安置在科隆大教堂的三王神殿中。这是由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弗雷德里克一世(1155-1190 年在位)建立的。然而,马可波罗(1254-1324)声称曾在德黑兰以南的萨瓦市参观过他们的陵墓。
历史性
学者们继续争论马修的故事的历史可信度。天文学家指出,皇家恒星木星在公元前 6 年 4 月 17 日发生了逆行和驻留。然而,这件事并没有在任何古代文献中提及。
希律大帝成为犹太历史上最可恨的国王。他的宫廷传记作者,大马士革的尼古拉斯写了一部 20 卷的《希律王传》,虽然没有完整保存下来,但其中大部分内容被犹太历史学家弗拉维乌斯·约瑟夫斯(公元 36-100 年)引用并用于重建这一时期的历史。在马太之外,没有证据表明希律王在伯利恒屠杀了婴儿。然而,在希律死后几十年,这个故事是可信的,因为希律因杀害自己的儿子密谋反对他而臭名昭著。
最后,路加所说的耶稣降生不包括贤士的拜访,新约的其他地方也没有提到。然而,传统的圣诞节展示结合了这两种版本,将伯利恒的所有元素结合在一起。
问题和答案
三位魔法师是谁?
贤士是来伯利恒敬拜马太福音中新出生的拿撒勒人耶稣的访客。个人名字很可能来自后来的手稿;他们是梅尔基奥、加斯帕和巴尔塔萨。
魔法师是从哪里来的?
他们来自东方,最普遍的理解是波斯。
魔法师是什么意思?
Magi'是古波斯语magus(“强大”)的希腊语“magos”的音译。在钦定版圣经中,马太福音将他们称为“智者”。
莎乐美的作品赏析
本文2023-10-31 11:25:10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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