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麻卡换卡流程
换卡流程如下:
1、凭医生开具的麻醉处方。
2、带好本人户籍簿及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2份)。
办理精、麻药品专用卡,简称“毒麻卡”。麻醉药品专用卡办理完毕后,家属可以凭此卡到门诊药房,办理相关手续,再找有麻醉处方权限的医生开具一定剂量的麻醉药品。也可根据患者的实际居住地址,选择临近的乡镇医院,凭卡购买麻醉药品。
病人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代办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还有病人病情的诊断证明,医生的治疗意见。
患者应提供以下资料:
1.
用于办理“麻醉卡”的疾病证明及门诊病历。
2
患者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由患者亲属或监护人代办“麻醉卡”,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麻醉卡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1、诊断证明书(原主治医生开具并注明:建议使用口服类/或注射类麻醉药品止痛)。
2、患者户口页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及复印件。
3、取药人(只能指定专人取药)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证明材料(村委会或社区开具盖章,再到属地派出所签字盖章)。
5、CT扫描诊断报告单或病理检查报告单(二者有一即可),可凭病人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在祥和楼17楼“病案科”(即档案室)打印。
6、挂号(_馨楼一楼门诊大厅,挂“全科医疗科”号)。
7、医务部签字(奉天楼5楼)。
8、办卡(广慈楼二楼东头药库办公室)。
9、“麻卡”有效期为两个月,到期后必须重新换卡才能购药。换卡所需资料及手续同首次办卡。
10、中途变更取药人、变更供药医院,或由口服、外用剂型变更为注射剂型,视同到期换卡。换卡所需资料及手续同首次办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 六、《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印鉴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医疗机构应当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
法律分析:1、患者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使用麻醉药的患者需具备有关癌症相关确诊检查报告单复印件(CT、B超病理报告等相关确诊报告);
3、需提供本院麻醉权医生开具诊断证明书(一式三份诊断证明书);
4、异地患者提供属地派出所开具暂住证或相关证明;
5、麻卡押金100元整;
6、取麻卡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办卡所需材料:
1、用于办理“麻醉卡”的诊断证明及门诊病历。
2、患者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患者亲属或监护人代办“麻醉卡”,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证明亲属或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患者和代办人在一个户口簿上或派出所证明)。
扩展资料:
程序:
1、办理“麻醉卡”:预检分诊→挂号→相关科室就诊→医师开具“疾病证明单” (疾病证明单应由具有麻醉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应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并在病情及诊断栏内填写疾病诊断、疼痛程度、需要使用麻醉药品片剂或针剂、有清晰的医师签名、日期。) →备齐相关资料→医教科办理“麻醉卡”。
2、取药:预检分诊(第二次取药先至门诊部取门诊病历)→挂号→医师开麻醉处方→门诊部盖章(“麻醉卡”材料、门诊病历留存该处)→收费→药房发药。
淮南省人民医院官网-癌症患者麻醉卡办理须知
毒麻卡换卡流程
本文2023-10-30 07:19:00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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