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修缮祖宗祠堂,向出嫁的闺女每人收300元合理吗?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29浏览:1收藏

村里修缮祖宗祠堂,向出嫁的闺女每人收300元合理吗?,第1张

在农村一族建了祠堂大使,嫁人的女儿也出钱,这也是合情合理的。这个问题是传统观念的疑问,我先思考是否合理。以前的话是男敬女,男孩是泰正,女孩是天生的,这是一个症状。也就是说,男孩被认为是劳动力,可以创造价值,女孩出生后来到世界上再吃一口饭。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观念已经得到纠正。现在提倡男生和女生都一样。因为都一样,所以整修祠堂是男人的事,但作为同一个后代的女同胞,为什么会受到鄙视,嫁人的女同胞不能付钱,但我们必须重视这件事,所以付钱是合理的。主要是因为要交多少钱,祖先的家谱也好,什么都不会有女同胞的名字。

剩下的问题是如何出来。多少更合理。这句话现在最好不要像一些社会捐款一样设定上限。因为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条件和经济状况不同。这件事是具体情况的表现我们在闽南建祠堂都是村里按规定分担的,钱更多!祠堂建成后,将向出嫁的女儿发送请帖,让她们出席金陵摩。出嫁的女儿将根据各自的能力,包好红包庆祝,并将金库存款刻在祠堂墙壁上。

舅舅说一个金姑姑两千块,你阿姨都答应了。我和我弟弟怎么样?让我弟弟回去!我的理由是妈妈去世20多年了,现在存款过去有什么意义?如果妈妈还活着,便宜一万韩元,人不在包里的话,让人们吃喝吗?

我觉得现象很奇怪。一般来说,分享家产的时候,会说嫁人的姑娘泼的水。嫁人以后不再是娘家人了。家里的一棵草一棵树也和女儿没什么关系。如果出嫁的姑娘离婚,死后也不能葬在娘家祖先的坟墓里。葬在祖先的坟墓里不符合祖先的规则。女儿似乎从嫁人那天起就断绝了娘家和所有利益关系。如何修改祖先的祠堂,想起让姑娘出钱吗?而且还是村单位。

打扰一下。如果村里有福利待遇,是不是也有女儿?可能每个人都站出来说:“为什么有女儿,女儿已经结婚了,就是婆家的人。娘家村有什么福利待遇,跟姑娘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也是农村多年来遗留下来的传统。例如,在我们村,每个季度都向村民分发食物和油的资金,但结婚的女儿即使户口还在娘家,也没有一分钱的东西。

娶正妻,必须“六礼”齐全,否则婚姻效力会受到怀疑。“六礼”创制于西周时候,是缔结婚姻必经的六个步骤:第一步,“纳采”。就是男方家请媒人到女方家去提亲,如果女方同意婚事,那么,男方家就得带上礼物去女方家,女方家收下,称之为“纳”。第二步,“问名”。女方家收下礼物意味着女方家接受了男方家的求婚。那么,男方家要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和生辰八字,然后到祖庙占卜吉凶,只有卜到吉兆,才能将婚姻进行到底。第三步,“纳吉”。卜得吉兆后,男方家会请媒人通知女方家,同时送上礼物,正式缔结婚姻。第四步,“纳征”,也叫纳币。就是男方家送聘礼到女方家。第五步,“请期”。就是男方和女方挑个良辰吉日进行作为婚期,第六步,“亲迎”。 即是在结婚的日子新郎亲自到女方家接新娘子完婚。走完上述六个步骤,婚姻关系才算是正式确立。

你这个问题本身就存在问题 如果女孩子没出嫁之前不写在家谱上 难道嫁出去之后就会写? 再有,如果是按古代的族谱规矩来说,出嫁前,名字是写在族谱上的,嫁出去后才有可能划掉女孩名字(有些族群会保留,有些族群会划掉,视族群的族规而定)。再说,家谱写不写有关系么? 对于现代社会来说,就是一本记载家族人员名字的本子而已 没卵用。可能有些小数民族内部会有一些好处,但个人觉得没必要计较,毕竟都是传统留下来的规矩了,你改变不了,所以就别去想了。 最后,现在真正被法律承认的是户口本又或者是血缘关系,这个在你出生的那天就已经确定的了,所以也不用纠结了。 什么家谱 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 严格意义上来说 法律是不承认它的有效性的,除非有做过公证(定遗嘱的时候也需要公证),只有这样,才会被法律承认,但现在好像没这玩意了。所以你就不用纠结了! 总结:该是你的跑不了,不是你的强求也没用!不就是一个名字么,啥破玩意!

家谱,一般来说,本姓氏的人得注意保管。

出嫁的女儿,尽量不要带走(当然,如果有多套重复的,倒是可以带走一套,作为纪念吧)。但一般的家谱,不可能有多套重复的,(除非这一家是负责家谱出版的或者发放的)。如果带走保管的话,最好是找到娘家合适的继承人后,再还给娘家。毕竟,这是娘家姓氏的传承。。出嫁了,你将一本外姓家谱留在婆家,对婆家来说,没什么意义,反倒让婆家难堪:他们怎么保管?

另外,男孩不要家谱,这种行为,是对先祖的不敬。。。说句不好听的话,要这是在古代,不要家谱,可能会被剔除出家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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