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介绍姓氏的书有哪几本?除了百家姓以外!
我国古代谱牒姓氏之学发达,相关书籍相当多。唐林宝撰《元和姓纂》。宋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辨证》。南宋著名史学家郑樵的《通志·氏族略》。还有《世本》、《族姓记》,《三辅决录》以及《百家谱》、《英贤传》、《姓源韵谱》、《姓苑》等等。宋末元初的硕儒王应麟 ,撰写了 《姓氏急就篇》
我国古代谱牒姓氏之学发达,("谱牒学"是一门专门研究家谱、族谱的学科。"家谱"是以表谱的形式记载家族世系繁衍和本族人员事迹的图书体裁。)相关书籍相当多。关于中国谱牒的产生过程,根据目前能见到的材料和研究状况,我们大致可以把它分成两个小的阶段,即商代(公元前1500-1000年)的萌芽阶段与西周(公元前1000-800年)的形成阶段。商代已有一些简单的世系表,是家谱的雏型。较为完备、成熟的谱牒形成于西周。司马迁说的《谱牒》、《牒记》都是周以后的东西。到春秋时,谱牒相当盛行了,不过由于这种东西并非专门著作,小能强大雅之堂,传到今天的连一种也没有。
南宋著名史学家莆田人郑樵撰,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成书。《通志》为通史性的志书,共200卷,其中第一略《氏族略》为考辨、论述姓氏的专著,共收录姓氏2255个。
此外,郑樵还著有《氏族志》、《氏族源》及《氏族韵》等相关的姓氏学专著,是我国姓氏学研究中承前启后的著名学者。
《古今姓氏书辩正》40卷,邓名世撰,其子椿裒次之。此书搜集宋及宋以前历代姓氏文献,对当时所能见到的姓氏的起源、郡望、名人、流布作了或详或略的考证,为后人研究姓氏留下了宝贵的文献资料,堪称宋代姓氏学研究集大成之作,是我国古代姓氏谱牒学方面的一部重要著作。邓名世因不满前人以及当时姓氏研究大多停留在记录姓氏的现状,而是以考证姓氏文献的真伪为己任,希望能清理以往姓氏研究的成果,在学术上有所创新。他从考辨以往姓氏书之误入手,以修撰一部古今姓氏全书为撰著宗旨,因此"长于辩论"成为此书的一大特点。《辩证》问世以后,颇为同时代学者所重,也对后世的姓氏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朱熹《朱子语类》称赞邓名世"世学甚博,姓氏一部,考证甚详,盖不虚也",王应麟《姓氏急就篇》、《困学纪闻》等多引据邓著。清乾隆年间纂修《续通志》,其《氏族略》一篇更是多据《辩证》以补充之。在现存的姓氏谱牒文献中,邓名世的《古今姓氏书辩证》与《元和姓纂》、《通志·氏族略》鼎足而立,有着重要的地位。
《元和姓纂》是中国唐代谱牒姓氏之学的专著。原本10卷,今有10卷本、18卷本两种。唐宪宗时宰相-李吉甫命林宝修撰,元和七年(812)成书。
谱牒在历史上曾经兴旺过一阵子,后来随着宗法式家族制度的瓦解而消亡了。东汉末年到魏晋之际(公元200-300年)世家大族式家族制度形成后,谱牒又再次盛行起来,不过从内容到形式都与西周春秋时的谱牒不同了。这时称之为“谱牒”的文献,主要有三种形式:
一是“家传”,这是最初级的形式。一个家族之所以在一个地方兴旺发达起来,必有几个人对家族的发展作出过杰出的贡献,或者做过朝廷要员,或者做过封疆大吏,他们的子孙就为他们立传,表彰他们的功绩,显示自己家族的身份。如:《荀氏家传》、《袁氏家传》(汝南)、《裴氏家传》(河东)、《褚氏家传》(阳翟)、《谢车骑家传》(陈郡)等。
谱牒的第二种形式是“家谱”,或叫单姓族谱,每姓每族一本。家传是传而不是谱,只能记载家族名人事迹,不能把所有族人都记上去,光有家传还是无法搞清家族所有人的血缘关系的,于是有人以家传为基础,以家族的世系为脉络,把包括名人和非名人的所有族众贯串起来,注明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这就是家谱了。如:裴松之《三国志》注中引到的:《崔氏谱》(博陵)、《郭氏谱》(太原)、《陈氏谱》(颁川)、《稽氏谱》(谯郡)、《阮氏谱》(陈留)、《王氏谱》(太原);《世说新语》注中引到的:《王氏世家》(琅琊)、《袁氏世纪》(汝南)、《王氏家谱》(东海)、《荀氏谱》(颍川)、《谢氏谱》(陈郡)、《羊氏谱》(泰山)、《顾氏谱》(吴郡)、《陆氏谱》(吴郡)等等,都是这样的家谱。
谱牒的第三种形式,也是最高最典型的形式是“簿状谱牒”,后来又叫作《百家谱》、《东南谱》、《十八州谱》、《天下望族谱》、某郡望族谱等等。家传、家谱都是私家撰述,不具法律效力,必须有一种得到朝廷认可的官撰的谱牒,才能据以确定谁是士族,谁是庶族.才能据以选官、论人和通婚。官修的谱牒不是某一姓的家谱,而是全国或某一郡所有士族家谱的汇编或选编,所以叫作“百家谱”(百指约数)等等。在这种官撰的谱牒中,把天下所有士族的姓氏、郡望都列进去,每姓士族又都详细列其成员的名字、官位及血缘关系,这就是簿状谱牒。所谓“考之簿世然后授任”(《太平御览》卷二一四引《晋阳秋》),“有司选举必稽谱籍”(郑樵《通志》卷二五《氏族略序》一《氏族序》),就是指这种官修的谱牒。官修谱牒不仅同士族的仕途性命攸关,而且是一项十分繁杂的工作,要对所有自认为是士族,并将其家谱上之于官的家族进行甄别、认定,还要根据情况的变化不断修订与重撰,所以朝廷设立专门的常设机构图谱局主持撰修工作,置郎和令史等官来执掌(《南史》卷五九《王僧孺传》载沈约语),并汲收对谱牒有研究的学者参与其事。
东晋南北朝时门阀士族制度充分发展,士族、非士族要根据谱牒来确认,人们入仕做官要根据谱牒来认定门阀的高卑,所以谱牒之学就成了一种专门学问,有专门的人从事研究。天下那么大,士族那么多,它们之间的关系又那么复杂,每个家族的历史,近的兴起于魏晋之际,远的则要追溯到东汉中叶,少说也有几百年,要搞清楚他们内部和他们之间的各种关系(如:血缘关系、名讳、官位、姻亲等等),确非易事。再加上许多新起的士族要求列名谱牒,而许多庶姓大族还采取冒名顶替、伪造家世等手段企图挤进谱牒,这就进一步增加了谱牒修撰的艰巨性。东晋初年苏峻之乱,把原来的谱牒焚毁了,后来重修,称为“晋籍”,其分量之大竞有东西两库(《南史》卷五九《王僧孺传》)。这样繁杂的工作,没有专门学问,不作专门研究,的确是不行的。所以从西晋以后,到南北朝时,毕生研究谱牒的不乏其人,有的祖孙几代从事谱牒研究,从而出现许多著名的谱学家。
西晋(公元250-300年)的著名谱学家是挚虞。挚氏为京兆大族,虞父模曾任曹魏太仆卿。挚虞才学通博,著述不倦,认为汉末以来天下丧乱,许多世家大族,虽子孙已不能明其祖先的事迹,辨其家族的由来,于是撰《族姓昭穆》十卷,进于朝廷(《晋书》卷五一挚虞传)。此书早巳遗佚,我们不能确知其内容了。所谓“族姓”即指世家大族式家族,所谓“昭穆”即父子祖孙的血缘关系,这是现在所知道的当时第一部记载天下士族血缘关系的正式谱牒。因为它“定品违法”,大概是触动了一些显赫的大族,为人们弹劾。它有没有成为官书,我们也不得而知,从晋武奇特诏原谅其“违法”的过失来看,大约是被钦定为官修谱牒了。
东晋南朝(公元400-500年)的著名谱学家有贾弼之、贾匪之、贾渊祖孙三人和王僧孺。贾氏为南渡的平阳大族。贾弼之在东晋太元年间由朝廷委任撰修谱牒,于是“广集众家,大搜群族”(《南齐书》卷五二贾渊传),撰成《十八州士族谱》百帙,共七百余卷,缮写抄定,藏在秘阁,另抄别本藏于左户。其子匪之,匪之子渊,世传其业。齐永明中,贾渊与王俭共同参撰《百家谱》,又撰《氏族要状》、《人名书》等谱牒,并行于世。谱牒研究成了贾氏世传的家学。王僧孺出身于东海王氏。他在梁代继续贾氏的研究,接成《十八州谱》七百一十卷(当是修订贾弼之之书)、《百家谱集抄》十五卷、《东南谱集抄》十卷(《南史》卷五九《王僧孺传》)。此时的谱牒之学,到了王僧孺手中,算是集大成了。
北朝(公元350-550年)官修谱牒,大抵均属集体撰述,故不见研究谱牒之名家,如魏太和中,诏各郡中正,“各列本土姓族”作为选士的依据,似乎还没有把全国士族的谱牒统到一起来。北齐的《类例》以甲门为士族,北周的《建德氏族》以四海通望为士族,似乎是他们那个小国的统一的谱牒,除《类例》知道是浮屠昙刚所撰外,《建德氏族》也是集体撰修的,故未留下撰人姓氏。
唐代在太宗、高宗两次修谱。高士廉等修<氏族志>。高宗时修《姓氏录》。
唐初的著名谱学家中首先要介绍的是路敬淳。他是高宗、武后时人,勤学不倦,对于历代谱学素有研究,对于各个士族的门第姓望,能究其根源枝派,曾撰《著姓略记》十卷行于世。史称“唐初姓谱学唯敬淳名家”,其他各家“皆本之路氏”(《旧唐书》卷一八九路敬淳传)。另一名家是柳冲,他曾主持修撰《姓族系录》,“好学多研”,是路敬淳以后的第一人。唐代谱学为柳氏家学,后其族人柳芳著《氏族论》,是对魏晋以来的谱学进行理论上的总结的第一篇论文,为后世研究谱牒的人所必读(《新唐书》卷一九九柳冲传)。比柳冲稍后的有韦述,亦是唐代谱学名家。他雅好谱学,在秘阁见到柳冲等撰《姓族系录》,非常喜爱,乃于工作之余,亲手抄录,另撰成《开元谱》二十卷(大约是《姓录》的节本)(《旧唐书》卷一○二韦述传)。柳芳《氏族论》“唐兴,言谱者以敬淳为宗,柳冲、韦述次之”(《新唐书》卷一九九柳冲传),应是不假的。
唐初谱牒的形式也同魏晋南朝一样,分为私修的单姓族谱和官修的天下望族谱两种,前面说到的几次重修谱牒,即是指后一种。隋唐的单姓族谱,如《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和《通志·艺文略》中提到的许许多多某氏某姓家谱,我们至今只发现了两件原件的残片(见《吐鲁番出土文书》第三册,第64,180-184页),都是用方框、线条、箭头表示的世系图表,详细注明每人的血缘关系、名讳、官职及配偶的姓氏名字等,图画清晰,抄字工整,人们看去,一目了然。官修的望族谱,却在敦煌石室中发现了几种残卷,其中以题为《新集天下姓望氏族谱》的最为完整和典型。它的内容是按照唐代的政治区划,依道、州、郡的次序排列,每一郡列出该郡的望族姓氏,少者三姓(如凉州西平郡),多者四十姓(如雍州京兆郡)(参见王仲荦:《唐贞观八年条举氏族事件考释》、《新集天下姓望氏族谱考释》、《敦煌石室出残姓氏书五种考释》(均载《蜡华山馆丛稿》):多贺秋五郞:《中国宗谱的研究》上卷第一章。)。据我们看,这大约是官修谱牒的一种提纲,而不是修成的谱牒。因为光列每郡的几个望族姓氏,而不列出某一个人是不是属于这个望族,是起不到谱牒的作用的。
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郑樵《通志》卷25:“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因此,谱学大盛。降至明清,私家修谱盛行,成为宗族普遍关注的大事,一般是三四十年即重修一次,往往是一修再修甚至多次重修,依封建统治者的逻辑就是“笃宗族以昭雍睦”、“修族谱以联疏远”。皇家也积极修谱,称为玉碟,由宗人府具体承办。现存家谱主要是宋代以后尤其是清代的私修家谱,其体例主要是融合欧阳修、苏询二体而形成的规范化的谱式,即“首世系,次讳字,次婚姻、次子嗣,凡祖宗之德行,品望、功业、文章悉载于谱。故族递衍而不乱,祖德常佳而不朽。”(《兴化戎氏重修宗谱》序),其内容归纳起来,大致有:
(1)谱名,有称家谱、家乘、族谱、宗谱、世谱、会谱、统谱、房谱、支谱等的不同;
(2)谱序:包括达官贵人及儒学大师等撰修的序言,用以反映本族的历史、族望、修谱简况及修谱原则等;
(3)谱论,即论述修谱的意义、原则、方法等;
(4)恩荣录,包括皇帝对家族成员中官员及家属的敕书、诰命、赐字、赐匾、赐诗、御谥文、御制碑文及地方官府的增谕文字等;
(5)遗像及像赞,载有祖先及祖中重要人物的遗像,并配诗示赞;
(6)族规家训,包括祖训、家礼、家典、家范、家戒、家规、族规、族约,是约束族人的礼仪规定,它对于族长的特殊地位、族众的行为准则、祭祀的礼仪、族产的管理等都有具体而又细致的规定;
(7)五服图,即明确族众的五服关系;
(8)世系,系家谱内容的主体,族中所有成员依照图表格式,按辈分次序进行排列,借以明确族人的代系及血缘关系等;
(9)谱系本纪,即记载族人的简单情况,如本人名字、父名、排行、字号、生卒年月日、科第、官职、妻室、葬地、子女等;
(10)命名行派,为族人命名需依一定的顺序以区别辈分,如曲阜氏依照“兴额传继广,昭宪庆繁样,会德维垂邮,钦昭念显扬”二十字命名;
(11)官迹,记载族中历代官宦名人事迹,有的还专门收集族中及第人员;
(12)传记;即族中名贤的传记材料,有行状、行实、事状、志略、忠义、孝友、贞节、寿文、贺序、墓志、序文、祭文、年诺等;
(13)先世考,考正本族的历史渊源和迁徒情况,如得姓始末、始祖、世派、迁徒地区等。 (14)名i录,记述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楼阁等
(15)祠堂,有记堂图、祀文、捐祠者姓名、祠堂规制、神位世次等;
(16)族产,如祠田、义庄、山林、房屋、田至及租佃文契;
(17)坟墓;即族人的墓地分布;
(18)艺文,收录族人的著述;
(19)领谱字号,记载家谱的编号、印谱总数、分发各房谱数及领取人名。
以民国时的家谱为例,它所构成的体例要素计有三十项:
1.谱名。2.目录 3.谱序
4.凡例5.万年历6.世源
7.世系图 8.派序 9.先祖像及赞
10.恩荣录11.宗戒12.家训
13.家戒14.坟茎15.五服图
16.宗祠17.族产18.耆旧传
19.艺文20.大事记21.历届修谱名目
22.承修名目23.提修名目24.新旧居迁地名
25.门丁数26.领谱字号27.捐输名目
28.杂记29.后记30.宗支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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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家谱还有专章记载本宗族曾经发生的大事,如与其他宗族发生的纠纷或械斗;与冒认本族的同姓所打的官司等。家谱是一个家族的百科全书,是传家之宝,一般秘不示人,故领谱子孙妥善保存。每次大祭时,全族将所有现存家谱集中到祠堂查验,凡是遭到鼠咬、油渍、虫蛀、受潮霉烂的家谱,藏谱者都要受到声讨和处罚,若卖出即被作为不孝子孙逐出宗族,如《西石城风俗志》记载江南一带的世家大族“谱集,污则罚之。谱未呈验者,亦予罚。”由于家讳甚严,家谱严格遵循隐恶扬善的规定,但家谱仍是人们认识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载: “汉书艺文志是秦、汉以前著述的总录,隋书经籍志是隋以前著述的总录。”那么“家谱”一名的取用应在汉至南北朝时期。所以,在《新唐书》中,以“家谱”冠名的才真正开始多起来,如“谢氏家谱”、 “薛氏家谱”、“颜氏家谱”、“李用休家谱”等。说以“家谱”为名始于宋代,是不确切的。作为家谱,本应为一直系之本家谱。但后来,绝大多数是凡同一区域内的同一先祖的各分支后裔的共同谱牒统称为家谱。从历史上谱牒用名看,宗谱、族谱、家谱应是有一定区别的。
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余子为小宗。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这是周代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当时大夫、士阶层家族的始祖,一般是国君的别子,别子无权继承君位,必须分立自立一家,成为某一家支的始族,即“别子为祖”,继承始祖别子的也只能是长子、长孙、长曾孙这一系统,此谓“大宗”。《仪礼·丧服》:“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服族也,”极言大宗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之高:别子的继承人是世代不断的,故称“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别子除有长子,还有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简言之,凡同祖之裔为宗,宗人凑聚为族,按古宗法制度所制,大宗和小宗的合称为宗族。
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祭毕合族会食。“凡所告事,宗于皆书于宗籍,大宗无后则支子以昭穆之后宗之,则宗道存,而诸义有主也。”(《续通典》卷67)
义田 又称“义庄”,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范仲淹创设义庄的初始动机是:‘祖宗积德百余年始发于我,今族众皆祖宗子孙,我岂可独享富贵”(《宋人小说类编》卷一)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的,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渔,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故顾炎武说:设立义庄“夫惟收族之法行,而岁时有合食之思,吉凶有通财之义。”如此“不待王政之施,而矜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矣。”(《皇朝经世文编》卷八)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做到“臣不言君名,子不言父名。”家讳现象,周代即以出现,汉晋逐渐盛行,至南北朝进入全盛,后世相沿,但明清时稍松。依家讳要求,外出写家信,信封上忌用父亲名字,而要用本人名字写成“某某某平安家信,”对别人说起自已的父母,亦多用“府君”、“萱堂”、“椿庭”、“家父”、“家母”一类的词代称。在行文时,如遇与长辈相同的字,则以改字、缺笔等方法加以回避,以表尊敬。如苏东坡作序,一律以“叙”代替“序”字,以避父讳“序”;司马迁父名“谈”,故他在《史记》中从未用“谈”字,家讳发展到后世已不限于文字和称呼上,如晋代桓玄父名“温”,其家中讳说“温‘,因来宾要求温酒竞至大哭,
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这种规定自汉代开始,明清时期的大家族颇为盛行.如江西九江吴氏的排辈为:德里伯志盂,时添国道中,之登光宗应,茂学仁宜从。周邦新进化,富寿兆长荣,昭代闻仕启,恒慈建立洪。昌明高尚法,永守善良功,锡庆开先业,修和本大同。江西靖安钟氏的排辈为:子孙永昌,宗先福长,顺龙有庆,发荣万方。可见,排辈用字连接起来反映了强烈的血亲观念、浓厚的尊祖意识以及对于宗族繁荣昌盛的期望。
遵昭穆 是在周代确立嫡长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其盛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故<礼记·祭统》:“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周礼·夏官司马·司土》:“及赐爵,呼昭穆而进之。”周代设专官区分昭穆,如小史、小宗伯等。小史负有辨昭穆的责任,就是指史官应根据系世来确定王族成员的行辈。《周礼·春宫宗伯·小宗伯》特别强调小宗伯的一项职责是:“辨庙祧眨昭穆,”意即在为某位祖先建立宗庙时,朝廷的典礼官便要事先根据死者行辈标志的昭与穆,来确定其宗庙应建在宗庙群中的昭组还是穆组的位置上。这种以昭穆区分行辈的办法比较原始,在汉代被以行辈字标志行辈和方式取代。
九族 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认为几族亦包括并姓百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具体分布为:父族四指五族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子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指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之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指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可见九族是一个较大的亲属团体。后世在概括宗亲关系时基本上不用九族的提法。
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礼记·大传》:“六世亲属竭矣。”《贾谊新书》:“人之戚属,以六为法,人有六亲,六亲始日父,父有二子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从父而昆弟,故曰从父兄弟。从父昆弟又有子,子从祖而昆弟,故为从祖昆弟。从祖昆弟又有子,从曾祖而昆弟,故日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为族兄弟,备于六,此之谓六亲。亲之始于一人,世之别离,分为六亲。亲戚非六则失本末之度,是故六为制而止矣,六亲有次不可相谕,相谕则宗族扰乱,不能相亲,是故先王设为昭穆三庙以禁其乱。”依此,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谈的宗族亲情。
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以编撰当代姓氏人物世系为题材的籍典,有以人物世系为研究对象而创制的体例和修撰法则,从而研究它的起源、类别、功能、社会作用等,进而“演为专门之学”,这就是谱学。早期的谱学概念,主要着重于谱碟的修编、总汇、法则等方面。晋太元中贾弼撰写的《姓氏簿状》,称其为贾氏谱学,梁王僧孺在贾弼旧本的基础上,充实增补改撰为《十八州谱》,号为王氏谱学。隋唐时的《衣冠谱》、《开元谱》、《元和姓纂》、《永谱》等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尤其唐在全国收集了大量的士族家谱,考其世系,撰编成大型的《氏族志》一百卷、二百九十三姓、计一千六百五十一家,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史料,至今敦煌石室还存有《氏族志》原始写本残页。五代以后,有郑穛的《通志》著录谱序六种,另有《氏族典》、《古今姓氏书辩证》等都是有影响的谱学专著,特别须提及的北宋欧阳修与苏洵在谱学领域所创制的欧苏二体,为谱牒的修撰提供了至今不改的法则。这些古代谱学成就,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现代谱学,更着重于谱牒所涉及的历史内容而进行的学术研究与探讨,取其有史学价值和人文科学价值的精华部分,并从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经济史、人物传记、宗族制度、地方史等方面解析历史,从而服务于现代社会。
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从广义上讲,一部完整规范的谱牒,应涵盖该族历史、源流世系、人物、事件、业绩、迁徒、族规等内容。自宋起,编撰谱牒有两法,即欧体和苏体,也称欧式和苏式。
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意属为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所谓支谱,就非常明确了它的谱牒定位,即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形成或成为“支谱”的因素往往也是因分衍、择业、迁徒等原因,游离在原宗地所发展而成的,所以冠以“支谱”,它本身就表明了它属某宗之下的一个分支。支谱仍属于族谱范畴。
家乘 家乘,原意为以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有少量的家谱也冠用家乘。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虽然冠用家乘的不太多,但对谱碟的称谓单位则多有使用“乘”,是谱牒定量的又一别称。谱中有如:“以上大乘,每乘拾八本。”这里所谓的大乘非指佛教“大乘”之意。乘,本为春秋时晋国的史籍名,以后引申到载史之类的书,可称“史乘”。因此将谱列入史类称乘,大乘即本族总谱和门谱的合称,如“每乘拾八本”,即这部完整的谱碟共十八本/
古代介绍姓氏的书有哪几本?除了百家姓以外!
本文2023-10-28 22:59:27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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