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兆宗氏家谱什么意思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28浏览:1收藏

京兆宗氏家谱什么意思,第1张

京兆宗氏家谱是指记录京兆宗氏家族世代相传的家族谱牒或家族史。

京兆是西安的古称,为汉朝京畿都城地域的名称,是周朝王畿、秦代京畿之后对都城辖域的谓称。二级行政单位,所辖范围相当于陕西西安及其附近所属地区。而宗氏则是家族的姓氏名称。家谱则是记录家族血缘关系、家族历史、家族谱牒等信息的文献资料。

因此,京兆宗氏家谱是记录西安地区宗氏家族历史和传承的文献资料,对于研究宗氏家族的历史和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余 3403山东泗水余氏会通世普五卷 (明)余瑷纂修 明正德三年(1508)刻本 北图 安徽徽州地区溥 3404江苏盱眙源余氏族谱四十七卷首一卷 (清)余建五 余仲元等重修 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刊本 十四册 日本 美国 3405江苏盱眙丰源余氏族谱四十二卷首一卷 (清)余逢元等修 清道光八年(1828)木活字本 二十册 美国 3406江苏镇江京江余氏宗谱四卷 (清)余燮修 清道光十年(1830)永言堂刊本 四册 上海图 3407江苏镇江余氏宗谱四卷 (清)余景瀚等纂修 清咸丰二年(1852)丰乐堂活字本 四册 吉林大学 3408江苏常州毘陵余氏族谱八卷 (清)余鼎勋 余斯浩纂修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毘陵余氏端本堂木活字本 北图 上海图 江苏档(存卷1、7、8) 江苏常州市图 美国 注:此谱余庆瀛始修於清乾隆十七年。 3409浙江淳安遂安西涧灃南余氏族谱三卷 (清)余之 纂修 清康熙间余氏维新堂刻本 北图 3410浙江鄞县鄞东冰厂跟余氏宗谱十二卷首一 卷末一卷 (清)余章乾 余德淇纂修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锦乐堂木活字本 四册 天一阁 3411浙江鄞县鄞东冰厂跟余氏宗谱十五卷首一卷。 (民国)余光纹修 李向荣纂 石聘玉编辑 民国十七年(1928)锦乐堂木活字本 六册 浙江图 3412浙江鄞县鄞东冰厂跟余氏宗谱十卷 民国十九年(1930)锦乐堂木活宇本 天一阁(存卷4-7) 3413浙江象山峰北余氏宗谱一卷 (民国)郑敬之重修 民国八年(1919)钞本 浙江象山县文管 3414浙江长兴麻园余氏宗谱十二卷 (民国)余树南主修 余福豪协修 民国三十二年(1944)致和堂木刻本 浙江长兴县煤山乡 3415浙江绍兴咸欢河沿余氏家谱一卷 (清)余嘉福修 清光绪六年(1880)钞本 一册 历史所 注:此为始修本。 3416浙江绍兴咸欢河沿余氏家谱一卷 (民国)余嘉福重修 民国二十年(1931)敬义堂钞本 一册 历史所 注:清光绪六年余嘉福始修。 3417浙江绍兴会稽冢斜余氏家谱不分卷 (清)余肇杞 余乾行等重修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明德堂木活字本 十二册 日本 美国 3418浙江绍兴会稽余氏支谱十卷首一卷 (清)余坚 余蕃祚等修 清光绪三十年(1904)敦睦堂刊本 四册 美国 3419浙江诸暨暨阳高潮余氏宗谱十八卷 (清)余凤祥等重修 清光绪十九年(1893)雍肃堂活字本 三十册 北图 3420浙江诸暨暨阳高潮余氏宗谱三十四卷 (民国)余寿萱等重修 民国十四年(1925)雍肃堂活字本 三十四册 北图 3421浙江诸暨暨阳高潮余氏宗谱三十七卷 (民国)余文祥等重修 民国三十六年(1947)雍肃堂活字本 三十六册 北图 3422浙江金华赤松北山口余氏宗谱二十五卷 (清)余本滨等续修 清宣统三年(1911)活字本 二十册 北图 3423浙江兰溪余氏宗谱四卷 民国二十四年(1935)木刻本 浙江兰溪县甘溪乡 3424浙江龙游高阶余氏宗谱六卷 (清)余天灿 余瑞旭等续修 清这光二十八年(1848)刊本 三册 日本、美国 注:版心作《行一公祠宗谱》。 342s浙江龙游高阶余氏家谱谱目录序例□□卷 (民国)余绍宋纂 民国二十二年(1933)刊本 浙江图 民国十一年(1922)木刻本 注:始修於明嘉靖间。 3429浙江常山里方山宗氏重修宗谱四卷 (民国)余元贞 余元亨重修 民国十五年(1926)木刻本 浙江常山县招贤乡里方山村 注:余凡锦、余凡盛始修於清嘉庆元年。 3430浙江常山定阳黄岗余氏宗谱五卷 民国十五年(1926)木刻本 浙江常山县何家乡黄岗村 3431浙江常山萝蔓塘余氏宗谱二卷 (民国)徐燮续修 民国二十年(1931)木刻本 浙江常山县狮子口乡塘底村(共四部) 注:首修於明万历十七年。 3432浙江仙居乐安余氏宗谱□□卷 曲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木活字本 浙江临海县博(存卷2) 3433浙江黄岩芦洋余氏宗谱稿□□卷 民国间稿本 浙江临海县博(存卷首) 3434安徽余氏族谱□□卷 清光绪三十年(1904)台堂木活字本 安徽安庆市图(存卷3、12、18、23、26、27) 3435安徽徽州新安余氏世系像谱不分卷 (清)余克制纂修 清光绪二年(1876)敦睦堂手写本 一册 历史所 注:余荣叔始修於元大德三年。 3436安徽徽州新安郡余氏家谱□□卷 (民国)余日院修 民国三十四年(1945)刻本 福建图(存卷9) 3437安徽休宁余绍贤堂族谱三十卷 (清)余家修修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石印本 十四册 河北大学 3438安徽歙县蓝田余氏统宗世谱□□卷 (清)余天柱编 清嘉庆五年(1800)钞本 一册 河北大学 3439安徽歙县余氏族谱不分卷 明修钞本 一册 安徽博 注:最晚谱序撰写於明永乐二十年。 3440安徽黟县古黟环山余氏宗谱二十二卷首一卷 末一卷附件一卷: (民国)余攀荣 余旭昇纂修 民国六年(1917)木刻本 北图 历史所 北京大学 南开大学 河北大学 吉林大学 浙江图 安徽博 安徽徽州地区傅(又一部存四卷) 四川图 注:明成化二年始修,此为四修。 3441安徽桐城余氏宗谱十四卷 (清)余光玺 余绍融等重修 清同治六年(1867)忠裔堂木活字本 十四册 日本 美国 3442安徽桐城余氏宗谱四十五卷首二卷末二卷 (清)余文辅 余桂清等五修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敦本堂木活字本 安徽安庆市图(存卷2、6、8、14、39、42、卷 首下,卷末上) 注:余上驷等首修於清乾隆二十六年。 3443安徽桐城余氏宗谱十七卷首一卷 (民国)余梦诗六修 一九八二年复印民国五年(1916)木活字本 安徽安庆市图(存卷1-10,12-17、卷首) 注:明嘉靖四十五年余腺首修。 3444安徽潛山余氏宗谱二十二卷首二卷 (清)余辉炯 余宗彰等编 清光绪九年(1883)木刻本 二十四册 安徽图 3445安徽潛山新安郡潛阳余氏宗谱四十三卷 (清)余泰恒 余森等续修 清光绪三十年(1904)笃亲堂活字本 四十五册 人民大学 3446安徽潛山余氏宗谱三十卷首二卷 (清)余谊亲编 清宣统二年(19l0)木刻本 安徽图 3447安徽潛山余氏宗谱三十卷首一卷 刻本 上海图(缺卷首) 3448安徽舒城龙舒余氏宗谱十二卷 (清)余绍瑞 余恩聪等续修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敦睦堂活字本 十二册 人民大学 辽宁大连市图(缺卷1一4) 日本 美国 3449福建建阳书林余氏重修宗谱不分卷 (清)余振豪等修 传钞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新安堂刊本 十二册 福建图 福建师大 3450福建安溪余氏族谱不分卷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钞本 一册 台湾 3451江西婺源沱川宗氏族谱不分卷 (明)余懋学撰 余光詒辑 清钞本 一册 美国 3452江西婺源沱川余氏家乘□□卷 清钞本 二册 北图 注:有朱笔点校。 3453江西妇婺源长溪余氏正谱二卷 (清)余章耀等编 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木刻本 安徽图(存卷首) 3454江西婺源长溪余氏宗谱四卷首一卷末一卷 (民国)余有横等修 民国十八年(1929)宝善堂活字本 四册 北图 3455江西抚州梨溪余氏宗谱□□卷 活字本 江西档(存卷9、10) 注:记事至清光绪间。 3456江西黎川宏村西山余氏族谱八卷 (民国)余会元纂修 民国五年(1916)木活字本 江西黎川县宏村乡余家排 注:版心作《余氏六修宗谱》。初修於明嘉靖六年。 3457江西铜鼓余氏宗谱一卷 江西铜鼓带溪高岭村榧子洞 3458湖北余氏宗谱不分卷 (清)余崇福撰 清咸丰八年(1858)钞本 湖北当阳县档 注:该族散居宜都、枝江、当阳等地。 3459湖北武汉丹徒余氏宗谱不分卷 (民国)余毓溥编辑 民国十年(1921)余氏排印本 一册 武汉图 3460湖北新洲余氏宗谱□□卷 (民国)余作朋 余文焕等创修 民国七年(1918)木刻本 湖北新洲县幸福乡徐贵村 3461湖北新洲余氏宗谱二卷 (民国)余寿卿 余华山续修 民国三十三年(1944)木刻本 湖北新洲县新胜乡乐岗村(不全) 注:余洪集创修於清乾隆四十八年。 3462湖北新洲余氏宗谱八卷首一卷 (民国)余朗亭 余彬珊续修 民国三十四年(1945)木刻本 湖北新洲县白洋乡洲上村 3463湖北新洲余氏宗谱十卷 (民国)余仲明 余朗卿续修 民国三十四年(1945)木刻本 湖北新洲县绿化乡周山村 3464湖北新洲余氏宗谱二十九卷首六卷 (民国)余希纯等续修 民国三十六年(1947)木刻本 湖北新洲县余集乡余集村 3465湖北黄冈余氏宗谱□□卷 (清)余□□撰 清光绪间余氏刻本 武汉图(存卷首1-6、卷1、5-10、12-22) 注:其中记事至清光绪二十六年。谱创修於明万 历四十二年。 3466湖北黄冈余氏宗谱二十七卷首一卷 (民国)余骏勳编纂 民国十九年(1930)余氏刊本 三十册 武汉图 注:创修於明万历四十二年,此为六修本。 3467湖北黄冈余氏宗谱□□卷 (民国)余宗全 余正财等纂辑 民国三十四年(1945)余氏亲睦堂木活字刊本 武汉图(存卷首、卷1-3、5、6、8、9) 注:余良瀚、余正财等创修於清嘉庆十三年,此 为四修。 3468湖南中湘余氏延堂三修族谱十卷 (清)余发初等纂修 清光绪二十年(1894)延祝堂活字本 十一册 北图 3469湖南长沙谷塘宗氏三修族谱十卷 (民国)余家晟 余兴炫、余彦之等纂 民国三十一年(1942)培元堂活字本 湖南图(存卷1-5、7-10) 3470湖南宁乡余氏四修族谱二十一卷首一卷 (民国)余品香 余和生修 余云樵 余剑龙纂 民国十四年(1925)新安堂活字印本 湖南图(存卷首、卷18-21,又一部存卷首、卷21) 3471湖南临湘余氏宗谱一百一十八卷 (清)余昌祖 余作诰纂修 清光绪三十年(1904)刻本 湖南图(存卷首下、110、112、114) 3472湖南临湘余氏七修宗谱□□卷 民国二十二年(1933)活字本 湖南图(存卷1、2) 3473湖南湘阴览渡余氏谱十六卷首一卷末一卷 民国二十年(1931)活字本 湖南图。(存卷首、1-8) 3474湖南汉寿余氏续修族谱二十一卷首一卷末一卷 (民国)余烈炳 余谟智等修 余烈汝 余谟福纂 民国九年(1920)活字本 湖南图(存卷首1-15、19-21、末) 3475广东余氏族谱三十卷 (清)余振新 余泽探等编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修 民国元年(1912) 获海绍贤堂石印本 广东中山图(二部) 中山大学 美国 注:版心、卷端作《余绍贤堂族谱》。 3476广东守籍房余氏宗谱不分卷 (民国)余章彦编 民国二十四年(1935)香港永新印务公司铅印 本 一册。 美国 注:该族散居台山、新会等地。 3477广东下邳余氏源流本房世系谱四卷首一卷 (民国)余章彦编 民国二十五年(1936)香港永新印务公司铅印本 广东中山图 美国 注:该族散居台山、新会等地。又名《余氏本房 家谱》、《泽汉房余氏家谱》。 3478广东曲江余氏族谱四卷 (清)余有璋等纂修 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刻本 四册 南开大学 注:始修於宋皇佑二年,此为三修。 3479广东乳源余氏族谱十卷 (清)余衍箕 余大林等台修 清光绪七年(1881)凌云书院木刻本 十册 河北大学 3480福建长乐余氏世谱家传不分卷 (清)余国纲纂修 清同治元年(1862)钞本 二册 台湾 3481四川长寿余氏族谱一卷 (民国)余肃宇修 民国三十一年(1942)写本 四川长寿县沙石乡场上村 四川长寿县葛 兰乡先桂村 3482四川荣县余氏族谱四卷 (民国)余懋昭 余锡朋等纂修 民国二年(1913)木活字本 四册 四川图 3483四川泸县余氏族谱不分卷 (民国)余隆起 余明晖等纂修 民国十七年(1928)石印本 一册 四川图 3484四川合江余氏族谱□□卷 (清)余观和编 清木刻本 四川合江县焦滩乡老泸村柿子林(存一卷) 二、 家乘谱牒 山东:泗水余氏会通世谱五卷外纪一卷 江苏:镇江京江余氏宗谱四卷、镇江余氏宗谱四卷 浙江:淳安遂安西涧沣南余氏族谱三卷、象山峰北余氏宗谱一卷、长兴麻圆余氏宗谱十二卷绍兴会稽余氏支谱十卷首一卷、常山余氏宗谱七卷 安徽:余氏族谱(卷数不清)、徽州新安余氏世系像谱不分类、休宁余绍贤堂族谱三十卷潜山余氏宗谱三十卷首一卷 福建:安溪余氏族谱不分类、长乐余氏世谱家传不分卷 江西:抚州梨溪余氏宗谱(卷数不清) 湖南:新洲余氏宗谱二十九卷首六卷 广东:余乐族谱三十卷、曲江余氏族谱四卷 四川:长寿余氏族谱一卷、荣县余氏族谱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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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是指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它源於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依血缘关系分大宗和小宗,强调前者对后者的支配以及后者对前者的服从。中国君主制国家产生之后,宗法制与君主制、官僚制相结合,成为古代中国的基本体制和法律维护的主体。在历史上还是西周的重要政治制度,这种宗法制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这种制度起著维护西周政治等级制度和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

基本介绍 中文名 :宗法 作用 :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 来源 :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 依据 :血缘关系 拼音 :zōng fǎ 出处详解,详细介绍,宗法制度,文献记载,目的,宗庙主,宗子,宗子权利,普通权利,特权,宗法关系,宗法形式,家谱,宗祠,族规,社会影响, 出处详解 1、古代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嫡庶来组织、统治社会的法则。 ①清凤韶《凤氏经说·宗法》:“先王为大夫士立有宗法,义取尊祖收族也。《大传》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宗法皆然。继祖,继曾高祖,亦统谓之小宗。大宗惟一,小宗无数。” ②清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程侍郎遗集》:“其《答祁淳甫论承重孙妇:“姑在当何服”书》:‘谓今封建废已久,惟世袭者尚可言宗法,言承重。’” ③清冯桂芬《复宗法议》:“宗法者,佐国家养民教民之原本也。” ④梁启超《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三章第二节:“封建与宗法皆族长政治之圆满者也。” ⑤章炳麟 《訄书·序种姓上》:“故自 周 季至今,宗法颠坠,豪宗有族长,皆推其长老有德者,不以宗子。” 2、效法。 ①宋胡仔《渔隐丛话前集·杜少陵四》:“老杜于诗学,世以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然观其诗大率宗法《文选》。摭其华髓,旁罗曲探,咀嚼为我语。” ②清沈德潜《明诗别裁集·李梦阳》:“空同五言古宗法 陈思 、 康乐 ,然过于雕刻,未极自然。” 3指学术文艺上某一宗派递相传授的法度规矩。 ①清恽敬《答秦抚军书》:“古名人画,无不古穆深厚,精能奇迈,即逸品亦无率尔之作,故一望可知。且纸绢必精,丹墨必得法,再以各家宗法求之,可千不失一。” ②况周颐《蕙风词话续编》卷一:“按 宋 诗人徐照、徐玑、翁卷、 赵紫芝 ,传 唐 贤宗法,号称‘四灵’。” 详细介绍 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社会中凭借血缘关系对族人进行管辖和处置的制度。亦称宗法制度。这种制度与中国古代社会中的宗族组织相配合,是统治阶级维护政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文献记载 根据文献记载,中国至迟在周初已经出现了“宗子”、“大宗”等名称。《诗经·大雅·板》中有:“大宗维翰。……宗子维城”,这里所说的“大宗”和“宗子”均指周代贵族中根据血缘关系对族人拥有管辖和处置权的人。这表明当时已经出现了宗法制度。有的学者认为,在有关商代历史的文献中,也可发现类似的记载。如《左传》所记的周初商朝遗民的“宗氏”和“分族”,可能就是指宗法制度下的血缘团体。但迄今对中国早期宗法制度的了解,主要还是关于周代的。 对周代宗法内容比较完整的记载,还保存在先秦时期的两部礼书——《仪礼》和《礼记》中,并且能在先秦其他典籍中得到印证。其中《礼记》的《大传》和《丧服小记》中两段内容大致相同的记载,是了解周代宗法制度基本内容的主要依据。 根据礼书的记载,周代天子或诸侯的子辈男性后裔中,除继承君位的一人外,其他人(称为群公子)都将成立以其自身为始祖的宗族,表示在血缘关系上与代表国家权力的天子或诸侯有所隔断。这些宗族以专属自己所有的氏为标志,因而在礼书中群公子被称为“别子”。在以别子为始祖的宗族中,别子的继承人拥有对整个宗族的管辖和统率权,是整个宗族的首领,被称为大宗或宗子。在理论上,无论经过多少世代,大宗都对别子的所有后裔拥有管辖和处置权,以此将别子的后裔始终联结成一个具有实体性的宗族团体,故而大宗被说成是“百世不迁之宗”。宗族的每个成员除对大宗有尊奉和服从的关系外,还对一定近亲范围内的某些亲属有尊奉和服从关系。《礼记》指出,一个因不是嫡长子而不能作为其继承人者,须尊奉父亲的继承人为小宗,即“继祢者为小宗”(祢,意为先父)。如果这个人的父亲也不是祖父的继承人,则这个人还要尊奉其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祖父也不是曾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其曾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曾祖父也不是高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高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按《礼记》的记述,继承高祖父的小宗,即五世祖的继承人,是距一个人亲属关系最远的小宗。六世祖的继承人就不再被奉为小宗了。这就是所谓的“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因为有对小宗的尊奉关系,以大宗为首的宗族又划分为许多较小而更具凝聚力的近亲集团。从礼书的这些记述中可以看出,周代宗法关系的基本内容,就是大宗或小宗对不同范围内,包括直系与旁系亲属族人的统辖和管理。若在同代亲属中,就是大宗和小宗对兄弟、从兄弟、再从兄弟等旁系亲属的统辖和管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清代经学家程瑶田指出:“宗之道,兄道也。” 目的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我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为诸侯,他们是从属"大宗"的"小"。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依次类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宗庙主 宗子权力的象征是他们所主持的宗庙。在周代,大宗是宗族成员共同宗庙的宗庙主。小宗也是各自范围内近亲的共同宗庙的宗庙主。普通族人祭祀祖先,一般须在大宗或小宗所主持的各级宗庙中进行,并由大宗或小宗主持祭祀仪式。祖先祭祀在中国古代的社会与精神生活中非常重要。除祭祀外,许多日常礼仪活动和社会活动也要在宗庙里进行。如冠礼(男子成丁礼)、婚礼、宗族成员的盟誓等。因此,宗庙的存在被视为宗族存在的象征,宗子的宗庙主身份成了他们在族人中拥有宗族首领地位的保证。甚至宗子的名称也来自他们的宗庙主身份。 宗子 作为宗族首领,宗子拥有高居于普通族人之上的地位。在周代伦理中,宗族成员间只论宗子与普通人的关系,普通族人“虽富贵,不敢以富贵入宗子之家”。表现在丧葬制度中,大宗死亡,族人即使无“五服”之亲,也须为之服“齐衰三月”,与“庶人为国君”之服同(见丧服)。由于周代人把宗子看作祖先的化身,故认为尊奉宗子也就是尊敬祖先。 宗子权利 普通权利 宗子对各自范围内的族人还拥有统率、处置和庇护之权。周代宗族有自己的武装,统帅就是各宗族的宗子。这些武装常常与国家军队一起对外作战。如春秋鄢陵之战中与楚军作战的晋军,就以栾氏、范氏、中行氏、郄氏等的宗族武装为主力。在国内政治斗争中,宗族武装也往往起著举足轻重的作用。宋文公“使戴、庄、桓之族攻武氏于司马子伯之馆”,就是诸侯利用某些宗族武装翦灭另一些宗族势力的事例。宗子对族人的财产和人身也有处置权。春秋时晋国赵氏的大宗赵鞅曾强令族人赵午交出其所有的“卫贡五百家”。后因赵午怠慢,竟至将其杀戮。这种对族人的杀戮,在周代宗法制下被视为合理的行为。《左传》中就有晋国贵族知■被俘获释时表示甘受宗子死刑处罚的记载。宗子对族人的人身处理还包括放逐,晋国赵婴曾因通奸被大宗赵同等“放于齐”。国家承认并尊重宗子对族人的处置权,对宗族成员实行处罚时,往往先向宗子咨询。郑国放逐游楚,执政子产就先“咨于大叔(游吉,游氏大宗)”。国家还承认宗子对族人的庇护权。宗子的庇护,包括给族人以各种照顾及在讼事中袒护族人。《左传》记载了一个梗阳人“有狱”,“其大宗赂以女乐”之事。 特权 (1)宗子有权主持祭祀,主祭权象征著一种身份,在宗法社会中备受重视。(2)宗子有权掌管本宗的财产(3)宗子还有权利掌管宗族成员的婚丧等事务。宗族成员每有大事,必须禀告宗子。另一方面,宗子有责任帮助族人料理婚丧等事务。(4)宗子对宗族成员有教导权和惩罚权。 宗子是族人依赖和服从的主要权威,也是国家藉以管辖宗族人口的中介。宗子在宗族内部的广泛权力,实质上已具有国家基层行政与司法权的性质。周代宗子普遍拥有家臣。家臣包括掌管宗族内部事务的室老和宗老(亦称宗人或宗),掌管治理宗族所辖地区人民的家宰和邑宰,以及隶属于宰的诸有司。如司徒(掌管土地、财政)、司马(掌管军事和军赋)、工师(掌管营造)等。宗子的这一套家臣组织,实质上就是国家的一种基层政权。但是,宗族在本质上仍然是以血缘为基础的私人性质的团体,故宗族与国家间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周代人们称宗族为家,意为与“国”相对立的私人团体。宗族成员常常只知效忠于“家”,而不知有“国”。宗族与国家之间的这种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关系,是引起古代社会关系变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宗法关系 宗法关系在先秦社会中所涉及的是有氏的居民,其中包括为数众多的卿大夫、士,也包括天子和各诸侯国的国君。但是由于天子和诸侯是国家和公共权力的代表,因而在他们与王室和公室亲属之间,宗法关系受到很大的限制。即使是天子和诸侯的亲属也“不得以其戚戚君位”。尤其是已立氏的王室和公室后裔,对于天子或诸侯只能以君臣关系对待,而不能以亲属关系对待,即所谓“弟兄不得以属通”。天子和诸侯所受到的宗法关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某些仪式中对相同血缘或近亲血缘的诸侯给以优待和尊重。如《左传》记载有“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等。此外,天子和诸侯还经常举行“合族之食”的典礼,和在一些仪式的末尾安排“燕饮”,用来特别款待臣属中的亲属。这些做法含有道义和政治的意义,与宗子对族人凭借血缘关系进行的具有行政与司法意义的管辖和处置有很大不同。天子对诸侯的管辖,以及诸侯与诸侯之间相互关系的处理,主要是依据他们各自的政治地位。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周代的天子和诸侯同时也是包括一般贵族在内的宗族的宗子,并且认为天子是“天下大宗”,诸侯“相对于天子是小宗”,而在其诸侯国内又是“一国的大宗”。这种观点往往导致将周代国家看成是宗族或家族的扩大。对此学术界尚在进行讨论。 先秦时期,广大庶人与奴隶是没有氏的,他们不属于任何宗族集团。社会地位也低于有氏的居民。宗族成员因血缘就能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因而他们是古代社会的贵族。春秋时期中国社会开始发生剧烈的变动,旧有贵族、平民、奴隶的界限开始趋向崩溃。自战国始,平民和奴隶获得姓氏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先秦宗法制度亦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秦汉以后出现的封建宗族便广泛地包括了不同阶级的居民,从而使宗族和宗法关系明显地带上了阶级关系的痕迹。 宗法形式 家谱 家谱,是使人们知晓统系来处的方法,又可以使家族不散不失传。然而修家谱的目的是治国,将古代宗法尊祖、敬宗、收族的原则,变成了修宗谱、建宗祠、置族田、立族长、订族规为特征的体现封建族权的宗族制度。家谱的雏形,在殷商卜辞中的世系关系中有所反映。隋唐以前,家谱的修撰已相当发达,大量的家谱书籍问世,但大多未留传后世,人们一般认为家谱起于宋代。 宗祠 宗祠习惯上称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进行祭祀的场所,被视为宗族的象征。宗庙制度产生于周代,《礼记·王制》中已记载了 帝王贵族的宗庙制度 。即天子七庙太祖、三昭、三穆,诸侯五庙太祖、二昭、二穆,公卿三庙太祖、一昭、一穆。秦代“尊君卑臣,无敢营宗庙者。汉世多建祠堂于墓所”。士大夫不敢建宗庙,从此宗庙成为天子专有。宋代朱熹提倡建立祠堂法:每个家族建立一个奉祀高、曾、祖、祢四世神主的祠堂四龛,而且,初立祠堂时,计现田每龛取1/20以为祭田,亲尽则以为基田。由宗子主之,以给祭用。清代,祠堂已遍及全国城乡各个家族,祠堂是族权与神权交织的中心。祠堂中的主祭——宗子,相当于天子;管理全族事务的宗长,相当于丞相;宗正、宗直,相当于礼部尚书与刑部尚书。祠堂最能体现宋代宗法制家国一体的特征。 族规 族规是家族的法律。族规在唐以前是一家一户家长教养子孙的仪礼与规矩。最早的家规是三国时魏人田畴为其家族制定的。宋代,宗族组织普遍,家规由一家一户的家训,转变成专门约束家庭成员的规章,家法、族规才成为封建国法的重要补充。族规的作用也体现了它的内容:首先是强制性的尊祖;第二是维护等级制度,严格区分嫡庶、房分、辈分、年龄、地位的不同;第三强制实行儒家伦理道德,必须尊礼奉孝。 宋明以后,宗族制得到统治阶级的支持,族权布满农村社会各个角落的众多宗族,成为仅次于政权的权力体系。族权与政权互补互用 ,是中国的封建社会得以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 社会影响 宗法制实际上是以种群为区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识的团体,这是一种原始的组织结构,但就是这种原始的结构至今还影响着现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如果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就不难发现诸多所谓“中国特色”现象的精神根源。 中华文化君、臣、父、子,看似经纬万端无非就是一个“德”字,而这种“德”就始自于宗法制。宗法制习惯依托于道德去组织和管理族群,因为他们发现在对族群的管理中法律显然过于迂腐和呆板,但往往在道德的干预下,许多事情的处理不但能变得高效,而且更灵活且具备相当的延续性。因此社会成本最低的“道德”成为了宗族制度的首选管理方式。现代社会我们观察生活,依然不难找到这种道德标志和体系,“尊老爱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实与“君臣父子”并无二致,而“君臣”与“尊老”也并无二致。现代社会虽然已经废除了帝制,上下级之间的尊卑关系也不是那么的牢靠,但父子与尊老的道德关系依然牢固,这种看似天经地义的道德价值,其实其内在逻辑与君臣之尊卑无异。 所以在此建制下繁衍出言谏制度,而言谏制度不以宗法,而以法律与仁义作为首,下者可谏上,故有曰当仁不让,就算君臣,父子,师生当遇上违背之事,亦以律义当头,成为中国独有的制度。而言谏制度亦规范天子之谕,下臣可以当朝律例,阻止皇帝进行违反律法的行为。然而于西洋社会上从来无此制,以致欧洲社会一直処于封建社会直至工业革命。到此,已现代社会主义了,以前的帝制,不能再适合了。

1、陈姓正宗始祖——胡公满

陈姓主要得姓于周朝初年的陈胡公满。相传,胡公满是三皇五帝之一的虞舜的后代。

舜去世后,约 35世传至胡公妫满,被周武王分封于陈,建诸侯国,屏卫王室。此后,胡公满因封于陈而称陈胡公,所建方国亦称陈国,子孙后来也以国名为姓氏,姓陈。陈国在妫满死后,其子孙有以国为氏,即为正宗陈氏。

2、戴姓正宗始祖——戴撝

西周初年,周公旦在平定武庚之乱后,封商朝末代君王帝辛(纣)之庶兄微子启于商的旧都,建立宋国,定都商丘。

宋国第十一位君主(公元前七九九-公元前七六六年在位)死后谥号曰戴公,其庶子撝以王父谥号为氏,称戴撝。后世亦沿用戴姓,并尊戴撝为戴姓得姓始祖。

3、李姓正宗始祖——李利贞

李姓始祖李利贞娶陈国契和氏女儿,生子李昌祖,后在陈国任大夫。李昌祖的儿子叫李彤德。彤德的曾孙李硕宗,被周康王赐采邑于苦县。

李硕宗的五世孙李乾,字元果,在西周任御史大夫,娶益寿氏女婴敷,这就是老子李耳的父亲和母亲。

4、闻姓正宗始祖——少正卯

闻出自复姓闻人氏,是春秋时期少正卯的后代。

少正卯是春秋末叶鲁国人。他博学多识,很有名气。他的有些主张与孔子不合,曾聚众讲学,同孔子唱对台戏,使得孔子的不少弟子都跑到少正卯处听讲。后来孔子利用职权杀了少正卯。因少正卯是当时声誉很大、远近闻名的人,被誉为“闻人”,所以他的后代支庶子孙有的便改为闻人氏。后有一部分闻人复姓改为单姓闻,称为闻姓。

5、刘氏正宗始祖——刘康公

东周时期,周匡王封小儿子王季于刘邑(河南偃师南),号刘康公,后代也称刘氏。

刘姓历史上望族很多,彭城刘隗家族、南阳刘瑾家族、诸城刘墉家族在中国历史上举足轻重,至于开辟大汉帝国的沛县刘邦家族就更不用说了。

6、王氏正宗始祖——毕公高

《王通志氏族略》及《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所载,毕公高是周武王的弟弟,周初时,他被封于毕(今陕西咸阳西北),为公爵,故史称为毕公高。

春秋时,其裔孙毕万自毕国出奔晋,为司徒,并被分封于魏,传至魏文侯斯,与赵、韩三国瓜分晋国。公元前225年为秦所灭,其子孙四散,因是王者之后,亦皆称之为王家。

7、张姓正宗始祖——张挥

张出自黄帝之后代挥。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通志·氏族略》及《元和姓纂》所载:“黄帝少昊青阳氏弟五子挥为弓正,始制弓矢,子孙赐姓张氏。”由此可知,曾经是重要武器弓箭的发明者挥,其后以张为姓氏。

在当时人类基本以狩猎为生,弓的发明是一件很了不起的大事,于是黄帝封挥为专门制造弓的官叫“弓正”,也称“弓长”,又将官名合二为一赐他“张”姓。张挥成了张姓人的始祖。

8、孔氏正宗始祖——孔父嘉

商朝灭亡后,其末帝纣王的庶兄微子又被周成王分封于宋(今河南商丘南),继续奉祀商汤香火。微子去世后,职位由胞弟仲衍继承。仲衍曾孙宋闵公有子二人:弗父何、方祀。

方祀在宋闵公去世后继位为宋厉公。弗父何有曾孙名正考父,历仕宋戴、武、宣公三朝,有子名父嘉,任大司马,后因故被权臣华督所杀。这时他的儿子木金父年纪尚小,由家人抱着逃亡鲁国。等他长大以后,为纪念生父,便以父亲字中的“孔”为姓。木金父的子孙在鲁国又传了4代,便生下了孔子。

9、徐氏正宗始祖——徐若木

徐若木,伯益之子。伯益曾佐大禹治水,为禹治水成功立下了汗马功劳,因此在论功行赏时,伯益的儿子若木被封到古代的徐城,建立了徐国。

徐若木传到三十二世徐偃王时,由于他爱护百姓,施行仁政,结果不仅徐国,连周围三十几个诸侯国都非常拥戴他。周天子获悉徐偃王如此深得民心,大为感触,于是便让偃王之子继续治理徐国。因若木首封徐国,其后代便以国为氏,称为徐氏。

10、靖氏正宗始祖——单靖公

靖氏,单靖公之后,以谥为氏,一云,齐田氏之族,靖郭君之后。”(《广韵》四十《静》,《通志·氏族略》)

在两周历史上,单氏族可谓大名鼎鼎!依据史料记载,从西周到东周这一家族就出了二位“伯”和八位“公”,数百年间二十几代先后为官,单氏族居然长期不倒,权倾一朝。在西周时代,“公·侯·伯·子·男”的五等爵位制度,为西周官制的建设,提供了严格的品位基础。单氏族就成了这一品位制度的典型代表。这八位“公”,他们是单襄公、单倾公、单靖公、单献公、单成公、单穆公、单武公、单平公。

11、魏姓正宗始祖——毕万

据《元和姓纂》、《史记·魏世家》、《通志·氏族略》等有关资料所载,周文王第15子毕公高受封于毕,其孙毕万在毕国被西戎攻灭后,投奔到晋国,成为大夫。因功,被赐魏地为邑,其后子孙以邑为氏,称为魏氏。

公元前445年毕万的后代魏斯建立魏国,公元前225年被秦所灭后,亡国的魏国王族以国名为氏,形成魏姓最重要的一支。史称魏姓正宗。

12、韩姓正宗始祖——韩流

《世本》载,黄帝娶了西陵氏的雷祖(嫘祖),生了青阳和昌意,昌意又生了颛顼。《山海经》记载:昌意后来被贬谪到若水,生子韩流。

韩流娶淖子族的姑娘,生子颛顼。颛顼是五帝之一。韩流既是人名,也是其所在氏族的名称。韩流氏族是从昌意族中分化出来的,这个氏族便以韩为姓,第一批韩姓人由此产生。

13、席氏正宗始祖——席师

据《万姓宗谱》的记载,尧为部落首领的时候,遇到一个自称为席氏的老翁,击壤(古代一种投掷的游戏)而歌。尧听了以后很佩服,于是拜他为师。席师就是席氏的始祖。

14、周氏正宗始祖——周赧王

周氏是出自姬姓,用国名作姓氏的。后稷的裔孙古公父(即周太王)为狄所逼,率领族人自邰迁徙至陕西岐山下周原,从此称为周族。古公的曾孙姬发,继承其父姬昌的遗志,联合诸侯,攻灭商朝,建立周朝。

平王以后,传至第24王周赧王时,于公元前256年被秦国灭掉,以赧王为首的王族,都被废为庶人百姓,迁到今河南临汝县西北。当地人称其为周家,于是他们就以“周”作为自己的姓氏。

15、姚氏正宗始祖——仲敬

五帝之一的舜有生于若水,居于地丘的后代,因生在姚墟,其后子孙便以地为氏,称为姚氏。

据传,四岳曾向尧推荐过陶唐氏,舜继承王位后曾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他,让他们居住在妫河边。他们的子孙有留在妫河边居住的,便以妫为姓。武王灭商后,找到了帝舜的后裔妫满。传至年仲敬时因避王莽乱居于吴郡,改姓为妫。传五世后,复改为姚姓。

16、阎氏正宗始祖——仲奕

商末时,周太王)有三个子:太(泰)伯、仲雍和季历。小儿子季历颇有才干,且生一子姬昌(即周文王),颇得太王欢心,并说:“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长子太泰伯和次子仲雍为了让父亲的愿望实现,就逃避于三吴一带。

周武王灭商后,除了把仲雍之后封于吴外,又把太泰伯的曾孙仲奕封在阎乡,至此仲奕的后代就以封邑为氏,奉仲奕为阎姓的得姓始祖。

17、董姓正宗始祖——飂叔安

黄帝的子孙中有个叫叔安的,被封于飂(又作蓼,在今河南唐河县),称为飂叔安。飂叔安的儿子董父,为帝舜驯养龙,被舜赐姓为董,任为豢龙氏,他的后代便以董为姓。

18、杨姓正宗始祖——伯侨

据《元和姓纂》云:“周武王分封其弟叔虞于唐。出公子齐,生伯侨,天子封为杨侯,以国为氏。”建立了杨国。即晋武公时封次子伯侨于杨,称杨侯,是为杨姓人的受姓始祖。伯侨之孙突食采于羊舌,为羊舌大夫,是为羊舌氏。

公元前514年,晋灭羊舌氏,伯石有子逃往华山仙谷 ,遂居华阴,称为杨氏,史称杨氏正宗。

19、宗姓正宗始祖——宗伯

四岳之后,以职官命氏。四岳,尧时官名,司掌四时、方岳 。四岳的后代,在周朝时,有人为宗伯官,掌握邦国祭祀典礼之职。也称太宗、上宗,相当于后来的礼部尚书。宗伯,辅佐天子管宗室之事,为六卿之首。故其子孙以祖上官职命姓,称为宗氏。

20、褚姓正宗始祖——褚师右

据《通志·氏族略·以官为氏》云:“本自殷(商)后人宋恭公的公子段食采于褚,其德可师,号曰褚师,因而命氏。”在3000年以前的春秋时代,是褚候各自为政的局面。那时候,许多诸侯的辖下都设有一种叫做“褚师”的官职,职位相当于现在的县市长。其中,当时为诸侯之一的宋共公,任命自己的儿子右当褚师,于是褚师右的后代就以褚为氏了。

21、朱氏正宗始祖——邾子挟

朱氏出自曹姓,是颛顼帝的后裔。颛顼帝有个孙子叫陆终,生有6个儿子。其中,第5个儿子叫安,姓曹,封在曹(今山西东定陶县西南)。周武王灭商后封弟弟振铎在曹国,称为曹叔振铎;改封曹安的苗裔曹挟在邾国,称邾子挟,附庸于鲁国邹县。

春秋时,邾子挟传至仪父,见齐桓公称霸诸侯,便附从于齐,进为子爵之国,亦称邾娄。战国时,邾国被楚国所灭,其公族子孙遂以国名邾为氏,后又有人去邑以朱为氏,称朱氏。

22、詹氏正宗始祖——詹文侯

詹姓出自姬姓,为周文王之后。周宣王时,封其支子于詹,建立詹国,为侯爵,史称詹文侯,其后世袭为周大夫。因詹文侯首封于詹,故后世子孙尊其为詹姓得姓始祖。

23、宁氏正宗始祖——季亹

宁氏的远祖乃是周文王第九子姓姬名封,因他初封于康,后人称他为康叔。周武王灭商后,把殷民七族和商故都周围地区分封给他,国号“卫”,定都朝歌(今河南省淇县)。

卫康叔传至卫成公时,其子姬季亹分封于宁邑(今河南省修武县),后来他以邑为姓氏,其后裔世代相传姓宁,这便是宁姓的来源。

24、蔡氏正宗始祖——蔡叔度

  据《史记·管蔡世家》载,公元前11世纪,周武王姬发灭商后,将弟弟叔度封于蔡(今河南上蔡西南),建立蔡国,与兄管叔鲜、弟霍叔处共同监督被封在商朝旧都的殷纣王之子武庚禄父,管理殷商遗民,史称”三监”。武王死后,子成王姬诵继位,管叔、蔡叔对此不满,联合武庚及东方夷族进行反叛。后被镇压,武庚、管叔被杀,蔡叔遭放逐,不久,死于迁所。

  其子胡,能够与父亲的反叛行为决裂,遵守文王的德训,与人为善周公奏请成王,复封胡于蔡,以奉蔡叔之祖,是为蔡仲。其子孙就以国为姓。

25、靳氏正宗始祖——靳尚

  靳出自芈姓,以邑名为氏。战国时候,楚国有个大夫叫作“尚”,为人随和,很得楚怀王和王后的宠爱。后来尚被分封到靳,采食于靳水,称为靳尚。靳尚死后,他的后代以封地作为姓氏,称作靳氏。

26、许氏正宗始祖——许由

  许由,生于公元前2155年,尧舜时期的高士贤人。尧帝敬重他的德能,曾有意把帝位让给他,他固辞不受,隐居箕山,农耕而食。许由活动于颍水流域的箕山之下,正是后世许国之地,故后世许氏多以他为始祖。

27、夏姓正宗始祖——夏启

  大禹治水,还领兵平定了三苗之乱,使人民得以安居乐业。为了表彰他的丰功伟绩,舜封他于夏(今河南登封县东),后来还把帝位传给了他。

  夏禹死后,其子启继位,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后来,夏帝桀暴虐无道而被商汤推翻,夏王族便以国为氏,称为夏氏。

28、胡姓正宗始祖——胡公满

  西周初年,帝舜的后人胡公满受封于陈国,春秋末被楚国所灭,其后人有的以胡为氏。根据《元和姓篡》等史籍记载,胡氏的姓源可以追溯到上古圣君虞舜的妫姓后裔。胡公满是虞舜的第三十三代孙,周武王的东床快婿,被封为陈侯。

29、潘氏正宗始祖——潘崇

  据《通志·氏族略》所载,颛顼后裔陆终生有六子,第六子名季连,赐姓芈。周成王时,封其后裔熊绎在荆山建立荆国,公元前740年,荆君熊通自封为武王,他的儿子于公元前689年改国号为楚,称楚文王。

  据《姓氏寻源》和《潘氏家谱》及《史记·楚世家》所载,公族子弟潘崇助楚穆王继位有功,受封为太师,其后代子孙以祖名为姓,称为潘氏。

30、季氏正宗始祖——季札

  季札,春秋时吴国公族。为吴王寿梦四子,诸樊(后袭王位)之弟。受封于延陵(今江苏常州)、州来(今安徽凤台),史称延陵季子或延州来季子。

  因他远见卓识,贤明仁德,后世子孙以其排行次第为姓,以别他族,称季姓。他们尊季札为季姓的得姓始祖。

31、马姓正宗始祖——赵奢

  战国时赵国大将赵奢于公元前270年率军在秦、赵瘀氏之战中大败秦军,赵惠文王因此把马服一地分封给赵奢,并赐其号为“马服君”,与廉颇、蔺相如职位相等。赵奢的子孙后代便以“马服”为姓,后又改为单姓“马”。

  此后,马家后代又在西汉武帝时期从马服迁到了当时的右扶风茂陵(今陕西兴平东北)定居下来,所以《姓谱》一书中记载说,“马”姓的发源地是扶风。

32、步姓正宗始祖——步扬

  春秋时期,晋国公族大夫谷豹有个三子:称,芮,义。义之子孙子名扬,他的封邑在一个叫步的地方(今山西省临汾县),因此又被称为步扬,后代就改为步氏,故步氏后人奉占扬为步姓的得姓始祖。

33、鲁姓正宗始祖——周公旦

  周初,周武王大封诸侯,周公姬旦被封鲁国(都城在今山东省曲阜),为天下最富饶之地之一。周公旦被封后,因要留在京城辅政,乃遣其子伯禽就封鲁国。鲁顷公时,鲁国被楚国所灭,其子孙遂以国为氏,称鲁姓。他们尊姬旦为鲁姓的得姓始祖。

34、苏姓正宗始祖——昆吾

  昆吾,名樊,字衍,颛顼之裔陆终长子。据 《元和姓纂》和《苏洵族谱》等所载,颛顼帝裔孙吴回为帝喾火正,生子陆终,陆终生樊为昆吾。至周武王,其后裔有司寇忿生,受封于苏,建立苏国。后迁都于温。其后代子孙遂以国名为姓,称为苏氏。

35、汪氏正宗始祖——汪骐

  汪氏最早是源自商代汪芒氏之后。汪芒氏又称汪罔氏,是防风所改,防风是夏朝诸侯之一。夏朝国君禹召集群神到会稽山,防风氏因为晚到,而被禹杀头。进入商朝,防风氏的后代就改为单字汪氏秋。

  鲁哀公时,后裔汪骐和齐国军队战于郎而死,鲁人因为他死于国事,所以按照成人之礼来安葬。尊为汪氏始祖。

36、尹氏正宗始祖——伊尹

  据《通志氏族略以邑为氏》等所载,少昊为古代东夷族的首领,号金天氏。东夷族以鸟为图腾,相传他曾以鸟名为官名,设有工正和农正。管理手工业和农业,少昊之子为工正,主制工失,被封于尹城,世称尹殷。

  商汤时有伊挚为尹,周宣王时有兮伯吉莆为尹,他们的后代中都有以尹为姓的,称为尹氏。周朝时尹氏子孙的封地一直在尹这个地方。是为河南尹氏和山西尹氏。

外亲,又称女亲、外姻、外族,是指女系血亲相联系的亲属,包括与母亲有关的亲属和出家女儿相联系的亲属。与母亲有关的亲属,如外祖父母、舅、姨及表兄妹等。与女儿相联系的亲属,如女婿、外孙子女和姑父及其子女等。外亲的地位不如宗亲,范围很窄。如母亲的亲属近算及上下两代,如母亲上溯至她的父母,旁及她的兄弟姐妹,下至她的兄弟姐妹之子,即外祖父母、舅、姨及舅姨的子女,超出这个范围的人就不算亲属。而父系方面的亲属包括上下九代,范围很宽。

宗亲,家族的先辈,通常指父辈以上辈分,高辈分的上五世系祖:祖宗。 祭祀礼专门处所:宗庙。宗祠。 家族:规范儿孙及成年成员的宗族规范:宗法。 宗族。 宗室(专指帝王宗族)。 宗族;宗亲同族。 宗英:宗族人才; 宗缘:宗族因缘; 宗党:宗族党羽; 宗女:同宗女儿; 宗支:同宗族支派; 宗氏:同族,宗族; 宗表:同缘姑舅兄弟姐妹宗表; 宗派;派别:即字辈; 宗子:即嫡长子; 宗潢:皇族的子孙; 宗主、宗子:一姓承姓传宗男性; 宗归:失散宗族成员或者家庭寻亲成功; 宗祠、祠堂、宗庙〔zōngcí〕:供奉家族已故先辈牌位、尤其是先祖牌位、行使家族内仪式、宗族议事及处理重要事务的地方; 宗老:同族的老年长辈; 宗长:宗族中主事的长辈; 宗谱、家谱、族谱、家乘、支谱、房谱、通谱、总谱等:记录家族重要历史、世系、个人传遍、字派、族产、事迹、功德等内容的本册。有的只是在绘制的中堂画上记录重要世系及开基、发祥、迁徙及最终定居地等。 宗亲,是以父系血缘为纽带的,以得姓始祖为主根的传承支系关系家族。

佘姓,中国姓氏之一,一说由余变化而来,一说以地名为姓氏,在《 百家姓 》中排名第546位。其历史名人有佘钦、佘太君、佘熙璋、佘国观等。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佘姓的起源与家谱,希望大家喜欢。

佘氏

分布地区

雁门郡:战国时期赵国赵武灵王置郡,秦朝、汉朝沿用,治所在善无(今山西右玉),其时辖地在今山西省河曲、五寨、宁武、代县一带。

新蔡郡:原为周朝吕国的地域,即今河南省新蔡一带。

新郑郡:即今河南省的新郑市。

历史来源

佘(shé)姓源出

1源于人皇氏,出自远古三皇之一人皇氏的后裔,属于以先祖名号为氏。2源于姬姓,出自商末周族周太王古公亶父长子姬泰伯,属于以居邑名称为氏。3源于姬姓,出自春秋时期秦国大夫由余之后,属于姓氏音变转化为氏。4源于地名,出自古代东海荼山,属于以居邑名称为氏。5源于妫姓,出自东晋时期远古三皇之一人皇氏的后裔,属于避难改姓为氏。6源于改姓,出自明朝时期吴氏后裔吴万邦,属于避难改姓为氏。7佘氏的起源,古今姓氏专家研究,说法很多,但大部分认为:佘姓由皇帝敕赐而来。西晋(公元266年)初年,武帝司马炎手下有一员骁勇善战的大将叫余昭元,他东征西伐,南征北战,屡建奇功。余昭元随武帝率军攻下雁门关(今山西省雁门关)后,司马炎大喜,对余昭元说:汝功勋盖世,不在人下,封镇海大将军,敕赐姓佘。从这个时候开始,中华姓氏中才有了佘姓,至今已经1700年。

得姓始祖

姬泰伯(吴太伯)、由余、余讽(佘顽)、吴万邦、佘显(吴显)、佘兴(吴兴)。

迁徙分布

佘姓在大陆和台湾没有列入百家姓前一百位。从历史文献看来,佘姓是余姓转化而来的。从《姓苑》介绍的主要繁衍于新安,也就是现在的安徽歙县带的情况考察,二姓可能是一家。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出现的佘姓名人,是唐代的太学博士佘钦。佘钦为南昌人,由此推测,佘姓的播迁时间较早。佘姓的得姓始祖,当同余姓一样,是为后来统一天下的秦国富强基础的由余,有关情况,可参阅前已介绍过的余姓。余、佘二姓后来在安徽和江苏成了大姓。聚集地:据宋朝时候的古书《姓苑》上说,佘姓人多来自南昌那一带。唐宋年间,余姓佘姓先后进入莆田、仙游、泉州等八闽大地,江西、江苏、湖南、广东也留下他们迁徙足迹。佘姓宗氏祠堂往往刻有“雁门衍派”字样,说明他们源于山西佘太君一族。有关情况,可参阅前已介绍过的余姓。余、佘二姓后来在安徽和江苏成了大姓。佘姓望居新蔡(今河南省新蔡县一带)、新郑(今河南省中部新郑县)。

今安徽省的芜湖市、安庆市枞阳、巢湖市和县、含山县、明光市,四川省的安岳市、西昌市、仪陇市、遂宁市、南江县,重庆市南川区、万州区,北京市,广东省的汕头市潮汕、顺德市、普宁市、阳江市,湖北省的武汉市、宜昌市、恩施市、随州市、孝感市大悟县、黄冈市、咸宁市,贵州省的安龙县,江苏省的南通市、扬州市、江阴市、如皋市、连云港市、赣榆市,湖南省的望城县、邵东县、长沙市长沙县、怀化市会同县、益阳市南县、桃源县、张家界市桑植县,辽宁省的沈阳市,吉林省的九台市,河北省的邯郸市、定兴县,山东省的莱阳市、日照市,云南省的昆明市、丽江市宁蒗县,河南省的长垣县、信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柳州市,福建省的莆田市仙游县、漳州市、石狮市、厦门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彭阳县,陕西省的安康市、渭南市、西安市,浙江省的杭州市、湖州市,江西省的南昌市,越南、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台南市等地,均有佘氏族人分布。

堂号

雁门堂:以望立堂。

新蔡堂:以望立堂。

新郑堂:以望立堂。

慰忠堂:资料有待补充。

佑启堂:资料有待补充。

家族名人

佘世亨:(生卒年待考),字始大,晚号随时老人;顺德人(今广东顺德)。著名明朝收藏家。著有《山人集》、《纪游录》、《佘山人诗集》。

佘翘:(生卒年待考),字聿云,一作聿文,号铜鹊山人;铜陵人(今安徽铜陵)。著名明朝文学家。诗、古文皆有名。诗文著有《翠微集》、《浮斋集》、《偶记》等,另有杂剧《锁骨菩萨》,传奇《量江记》等。

京兆宗氏家谱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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