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族谱和宗谱有什么区别?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27浏览:1收藏

家谱、族谱和宗谱有什么区别?,第1张

严格地说来家谱、宗谱和族谱应该是有区别的。家是个比较小的范围,通常只是生活在一起的几代人,家谱的话将女儿归入其内我觉得都是可以的。宗指的是以父系血统为纽带的一系列人,是一个自上而下线条型的关系网,比家的概念大,比族的概念小。族是最大的一个关系网,通常只要有父系的血缘关系的,甚至只是同姓都可以算作族的范围内。但现在这三个字基本上混合使用。这三个字就好比“跳”跟“跃”,你要是硬说它有差别,他确实也有差别,但通常没谁去纠结这个差别,都是随便通用的。

家谱的类型有宗谱、世谱、族谱、家乘、祖谱、谱牒、宗谱、会通谱、统宗谱、支谱、房谱等称法。皇帝的家谱称玉牒,如新朝玉牒、皇宋玉牒。家谱是记载某个姓氏家族子孙世系传承之书,具有区分家族成员血缘关系亲疏远近的作用,是中国古代宗法制度的产物。

家谱属珍贵的人文资料,对于历史学、民俗学、人口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均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经历了历朝历代的连年战乱和社会动荡,历史上传世的家谱几乎丧失殆尽,许多家族的世系也因此断了线、失了传。流传至今的古代家谱,大多是明清两代纂修。在我国明清时期,出现了专门替人伪造家谱世系的“谱匠”。

例如:秦氏家谱

姓氏: 秦 [ 分布地: 益阳 ] [ 本资料收藏于: 中国家谱网珍藏 ]

[ 族谱名 ] 益阳秦氏四修族谱 [ 堂号 ] 天水堂

[ 始祖 ] 始祖:秦商,字子丕,鲁人,世居曲阜县 东善慕道 从事孔子 贤列七十 唐封上洛伯 宋对鄄城侯 明嘉靖时对冯翊 于周敬王十四年冬十月十五子时生 于周考王十七年秋八月癸丑日卒 葬山东 州府曲阜县东岭山 配言氏,赠夫人,于周敬王十六年丁酉六月十七日子时生 于周定王九年辛巳十月十五卒 葬兴子丕公合墓 子二 耀 辉

[ 字辈 ] 一修派语 冥添受胜思 兴伯邦朝自 在大民国正 先有均能致 忠孝流芳远 诗书裕后昆 文章光世泽 淮海振

[ 名人 ]

1、始祖:指得姓祖先,亦指有世系可考的最初的远祖。

2、始迁祖:指某地迁徙的祖先。

3、祖宗:对始祖及先代中有功德者的尊称。

4、谱牒:记述氏族或家族世系的书。

5、家谱:又称族谱,记录家族世系和事迹的书,内容记载家族的起源、发展历史,家族成员的身份事迹及相关的各种内容。

6、家乘:春秋时期晋国史书名《乘》。后因称史籍为史乘。宋黄庭坚有《宜州乙酉家乘》是日记性质,后人撰写家族之始史,袭用《家乘》之名,其内容必备家谱更广泛、更详尽。如《即墨黄氏家乘》内有明清皇帝诰命、圣旨、敕谕,家族名臣给皇帝奏疏、议,家族贤达传记、墓志、科举、著作名录、诗词文章等。

7、玉牒:(1)、古帝封禅所用文书;(2)、帝王族谱(以编年体叙帝系而记其历数称玉牒);(3)、典册。

8、考:(1)、老;(2)、父亲。后只称亡父为考。

9、妣:(1)、祖母或祖母辈以上的女性祖先;(2)、母亲。“父为考,母为妣”,后来至用户亡母。

10、谥号、谥:帝王、贵族、大臣、士大夫死后,依其生前事迹给予的称号。

11、昭穆:古代宗法制度,宗庙或墓地的辈次排列,以始祖居中,二世、四世、六世的始祖在左方,称昭;三世、五世、七世位于右方,称穆;用来分别宗族内部的长幼、亲疏和远近。后来泛指家族的辈分。

12、伯仲叔季:兄弟行辈中长幼排行的次序,伯是老大,仲是第二,叔是第三,季最小。古时常用于表字或对人的敬称。

13、出嗣、嗣:嗣即继承,接续。出嗣是指在封建宗法制度下,把自己的儿子给没有儿子的亲属做过继子。

14、过继:亦称继。指自己没有儿子,收养同宗之子为后嗣。又指入养父之家为其后嗣。

15、承祧:承奉祖庙的继嗣。后亦称为承祧子。祧:古代称远祖的庙。在封建宗法制度中继承先代,称承祧。

16、双承:继承两支的继嗣。

17、嗣子、嗣孙:无子者以同辈兄弟之子过继为后人,称“嗣子”。过继孙辈的,称“嗣孙”。

18、乏嗣:缺乏继承人。

19、止:一般指已婚无后代(儿子),即去世。

20、早卒:早年去世。

21、流寓:寄居他乡。

22、适辽:至辽宁,泛指到我国东北地区。

23、配:原配,初娶的妻子,也称“嫡妻”。继配,原配亡故后,继娶之妻。

24、嫡、庶:“嫡”与“庶”相对,嫡在封建宗法制度中指正妻;庶指妾,又称副室、偏房。

25、冢子:即嫡长子。

26、守节:在封建社会中,妇女在丈夫死后,立志不嫁,直到老死就是守节的行为。这样的妇女称为“节妇”。

27、契:古代把合同、总账、案卷、具结都称作契,后单称买卖的文卷为契。

28、契约:双方或多方同意订立的条款、文书。

29、九族:“九族”泛指亲属。但“九族”所指,诸说不同。一说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即玄孙、曾孙、孙、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一说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儿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写家谱的规矩有以下这些:

1、已婚男性: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配偶姓名,居住地。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2、男性配偶: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生育几子几女。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3、已婚女性: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配偶姓名,居住地。生育几子几女。记载下一代子女姓名。 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4、女性配偶: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5、未成婚者: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或在读,供职处所,学历职称。

一般来说,以下这6种人事不得入谱的:

1、弃祖。水有源,人有祖;敬祖尊宗,人皆行之。如果不尊重祖先、不孝敬父母、随便改姓氏,这种人不得入家谱。所谓祖为身之所自出,有祖而不敬是弃之也。就是这个道理。

2 、叛/党。君/臣之义同与天地,背君者不祥。凡有藐视王/章干明犯义者直与州/党/同律。大逆无道者、欺君蠹国虐害及下民者、为书/吏舞文连累宗族者都不能列入家谱。

3 、犯/刑。五/刑之属三千而罪大者不赦,三尺凛凛自干宪/典,国/法之所不荣,即为家法之所必弃。巨恶已经大辟者、绞六点刖者、无故将妇人缢死图赖者都会被家谱除名。

4、败伦。五伦为天下之达道,彝伦不墩是禽兽也。敢有败常渎乱者严之以肃家声。欺公灭祖者五伦乖唳者不能列入家谱。忤逆不孝殴亲致死者,凶暴横行殴亲致死者,奸/生妓/生及螟异姓子以乱/宗/族者也是不能列入家谱的。

5、 背义。义者宜也行不合宜则于众弃之勿滋虺蜴荼毒良裔,舆娼优奴隶为婚者,母出庙绝,失谱牒以乱世派者,修谱吝费而自甘弃祖者,这几种情况也是不可列入家谱的 。

6、 杂贱。贫而贱非贱也甘为下流斯乃一族之所鄙削去其名以为立志污下者劝 。现为奴者,为娼为优为隶者,为僧道弃辱亲者都不能列入家谱。

家谱、族谱和宗谱有什么区别?

严格地说来家谱、宗谱和族谱应该是有区别的。家是个比较小的范围,通常只是生活在一起的几代人,家谱的话将女儿归入其内我觉得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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