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大宗与小宗
子世世相传,每世天子都是嫡长子继承父位而为第二代天子,奉戴始祖,是为“大宗”。其同母弟与庶兄弟封为诸侯,是为“小宗”。
每世的诸侯也是由嫡长子继父位为第二代诸侯的,奉始祖为“大宗”。他的诸弟封为卿大夫,是为“小宗”。
每世的卿大夫也是嫡长子继父位为第二代卿大夫,奉始祖为“大宗”,他的诸弟为“士”,是“小宗”。士的嫡长子仍为士,其余诸子为庶人。
诸侯对天子为小宗。但在其本国为大宗。卿大夫对诸侯为小宗,但在其本族为大宗。
2、君统与宗统
根据《礼记·丧服小记》和《大传》为代表的汉儒的解释,宗法制度是卿大夫士的继统法,与天子诸侯无涉。所以他把君统与宗统分开,以为天子诸侯的继统为君属于君统,卿大夫士的继统才是宗统,而宗法制度是指后者说的。
因此有“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诸侯” 的说法。清代学者更加强调这点,例如穆瑶田就把宗法制度看成是“以兄统弟”的“兄道” 。这个看法与古籍、金文所载不合,因而颇难成说。
3、嫡与庶划分
周人上法帝喾正妃,又九九为八十一,增之合百二十人也。天子一娶十二女,象十二月,三天人九嫔。诸侯一娶九女,象九州,一妻八妾。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
众多嫔妃、妻妾所生的一大堆子女如果不划分个先后次序,不立定个章法规矩,那就会乱套。这个章法就是以母亲的身份和儿子出生的先后。
把所有的儿子(女儿不在其中)划分为“嫡”和“庶”两类。嫡,正妻为嫡,正妻所生的儿子谓嫡生、嫡子,即正宗之意。庶,旁支也,妾所生的儿子谓庶子、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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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制的影响:
1、宗法制导致中国父系单系世系原则的广泛实行
所谓父系单系指的是血缘集团在世系排列上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女性在继承方面没有权力。西周的家庭关系与宗法制度密切联系,突出地表现为“父权统制,男尊女卑”的观念及夫妻不平等。
2、宗法制造成家族制度的长盛不衰
宗法制明显体现宗族森严。封建社会,宗族主要以家族方式体现,家族长盛不衰的依据有祠堂、家谱、族权。祠堂主要供奉祖先的神主排位,对祖先的崇拜,是中国传统文化心理的一个重要特征。
3、宗法制导致中国出现“家国同构”
家与国同一结构是宗法社会最鲜明的结构特征,这种宗法制结构的明显特点,在中国封建社会被长期保留下来。家庭或家族与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共同性,也就是说不论国家或家族、家庭,他们的组织系统和权力结构都是严格的父权家长制。
参考资料:
罗姓字辈
湖南桑植城关镇罗氏(包括湖北仙桃、红花堤等地同族)的派次是:季道伏存暹,人宏大士万,瑞嗣胤延世,益昌启俊贤, 自承祖宗德,文国福朝先,荣显旌加远,希绍永兴蕃。
湖南安化罗氏(杞公)老派语共28字:辰梦文兴绍远泰,万天寿日祥光发,鸿开俊彦正芳华,贤才昌盛宗英拔。
新派语共80字:慎守先贤烈,昌隆代贵荣,绵延敷善泽,蔚焕益明新,礼义贻来哲,诗书训后人,道高期立达,教迪久同遵,辅佐贻梁栋,仪型重玉金,辉煌馀藻采,培植积兰芬,麟瑞资钟毓,鹏程庆允升,源长咸锡福,嘉运启崇英。
湖南滦湾市罗氏派次为32字:教振家声 大宜克笃 茂本培元 植基广泽,迪惟前光 恒崇先烈 继序其荣 宏开佑锡
湖北天门罗氏所用派序为:楚用钦邦 世显文方 盛永吉祥 士宝其昌(罗钦顺立),功德远扬 笃滇贤良 赞绪丕美 家道之光(民国时新增)。
家谱渊源甚早,一般都推始于《周官》,实际上《世本》乃是我国谱牒最早的著作,司马迁《史记》的世表、年表取法于此,实为后来家谱宗谱之滥觞。在谱学发展史上,经历由专官之掌,演为专门之学,最后变为私家之谱这样三个发展阶段(参见邵晋涵《南江文钞》卷六),修谱也经历了魏晋南北朝、唐、宋 元明清三个发展高潮。
尤其是清代可说已达到顶峰,有人统计,“宋元以来,清人修谱最多,保存至今的族乘,至少在二万种以上,清人修的占重要成分,且质量较高”(《清人社会生活》)。到了民国,修谱之风仍不少衰。
“考我国古代社会,夙重宗族。自大儒欧阳氏、苏氏创谱牒制后,千百年来言家乘者,遵制法古,群相倡导,驯至举国上下,无族无谱”,民国三十七年修《罗氏杞公戊子族谱序》中的这几句话,反映了我国清代、民国期间“族族有谱”这一历史事实。罗姓之族谱家乘,当然亦不例外。
罗氏族谱最早者,似为修于宋代开宝年间的“豫章罗氏” (俗称“柏林罗氏”)族谱。罗颖在《源流总序》中称:“吾祖家豫章,抵颖身,三百余年”,其间“文献足征”,因此族谱中既有唐代科甲鼎盛、罗氏人才辈出的实录。
又记有李白、杜甫等著名诗人的赠诗之类,且溯源重黎,以罗君用为先祖,并及“十八世祖”罗企生,堪称源远流长、后裔繁茂的世家望族。
后来宋代大文学家苏轼曾写诗《罗氏谱赞》云:
豫章世家,洪州望族。忠孝一门,节义两顾。
文德武功,名留简竹。理学真儒,后先继续。
礼义仁昭,天伦攸笃。贤子贤孙,旋踵芳躅。
以此家风,遗风善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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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大文学家欧阳修、苏洵倡修族谱家乘,最为积极得力。他们不仅亲自动手编写本家的族谱,而且提出了编写族谱的体例和方法。欧阳修的“谱例”是:“谱图之法,断自可见之世,即为高祖,下至五世玄孙而别自为世”,原则是以远近、亲疏为别,“凡远者疏者略之,近者亲者详之。”
(《居士外集·欧阳氏谱图序》)苏洵的“谱法”是:“凡嫡子而后得为谱,为谱者皆存其高祖,而迁其高祖之父。”
他主张一般家庭修谱用“小宗之法”,即只记五世,而政治经济地位比较稳定的皇室贵族等,则可以按照“百世不迁”的“大宗之法”来编写族谱(苏洵《嘉佑集》)。在编写方法上,他们一采叙述式,一采图表式。他们虽然在体例方法上有别,但“敬宗收族”的目的则相同。
宋仁宗以后,欧阳修、苏洵的族谱成为宗谱形式的规范,影响至为深远。宋绍定元年罗氏《秀川家谱叙》有言:“古人之意,莫重于族,亦莫严于谱。谱者,推其祖之所自出,而合其族之所由分矣。”
“先王制礼,以明宗为大务。是以古者有大宗、小宗之别,使其派有所统而不紊。又重之以岁时蜡祭之会,冠婚丧祭之礼,乡射燕饷之仪。其目委曲而繁重若此者,盖所以习其揖让长幼之节,隆其亲亲老老之恩,厚其睦姻慈爱之义,使人人知有忠敬孝友,醇固而无浇薄之风。”
因此,罗氏族谱的编写,也基本是效法欧、苏二氏。但这种效法,不是简单模仿,而是有所选择、有所变通的,因为两者之间,本来就存在着取长补短的关系。直至清代、民国,罗氏修谱或“谱体采苏式”,或“参用欧、苏两式”、“集欧、苏两氏之长”。
--罗姓家谱
老夫今幸谢职家居,盘桓松竹于衡云湘水间矣。顾范文正公有言:“祖宗来积德,百余年始发于吾,得至大官,根本之地,亦熟不梦寐永怀也哉。”粤稽我茹氏,唐虞三代,书缺有间,春秋时,魏有如姬;越西汉,厥有如纯,原名敬避,后加草为茹,亦犹郭公夏五,甲戌己丑之例。南齐有茹法亮,官中书舍人。唐有茹荣,幼岁以至孝闻。宋有茹孝标,少负气节,而才中抡选。茹瞻为杨愔所器重,究亦或隐或显,无容遥遥华胃,漫相牵引。迨宋末,兴公初任河南开封府尹,累官至金紫光禄大夫,文献始有可征。子二:长从善,次从政。善公籍河南,不具论。我二派祖从政公,诗书传家,联登科第,擢衡山县今。解组后,喜衡山名胜,遂家于衡之东隅。三传祖,一征公,一身开二房。松坡其长也,竹轩其次也。松公克绍箕裘,通经术,任儒学教谕,生子三:长兰、次荛、三芷,天不延祚,俱早卒。兰公幸生一子珪,官库大使,亦中年卒。庭坚忽诸,惜哉!系我竹公,承家学,仆元儒学生员,潜德增植。诞生子六:曰均宾、曰均正、曰均化、曰均誉、曰均直、即先君子曰均美。六公中,华、誉二公早丧,无传,余皆克昌厥后。某也生元末造,恭际圣朝龙兴,天清日朗,万国更新,猥以微贱,荣膺两爵,朝跻五等。长男鉴,忝仪联戚畹,天恩殊绝,旷古罔有,高厚罔报涓滴。近荷恩全始终,赐归衡霍,每瞻阙廷,昊天罔极。缅维君恩祖德,忠孝同揆,既详出身始末,复叙先代渊源,凡我子姓,当思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念尔祖修厥德,他日移孝作忠,不负本朝金书铁券,与国咸休之盟誓。我祖我宗,自当默相。余身非文正之身,心仍文正之心,即以此作息壤之盟可也,原始云乎哉。
明永乐六年岁在戊子三春月既望谷旦
归山老人恕庵茹瑺手录 族谱之作,其来远矣。古有大宗小宗之法,先王所以序天伦、系人心、明教原、敦政本者也。由汉以下,宗法废而门第盛,于是谱牒兴焉。族之有谱,其亦宗法之遗意也。近代所言族谱,则有欧苏二家,其取法立例虽不同,然而尊尊亲亲之义,未始少异也。故后之作谱者,往往因之以为法焉。观衡山茹氏家谱,历年绵远,载籍无征,系序承传,支属分异,未免失于传疑。今断自宋金紫光禄大夫,河南开封府尹为初祖,其所知者详,所不知者盖阙如也。其亦深得作谱之要也。由宋历元,世代相传,或隐或显,文人才子,硕德重望,不为不多矣。传至国朝,少保忠诚伯,历跻显宦,位极人臣,功纪太常,名垂汗简,古今罕及。诞生令子,尚长安郡主宗人府仪宾,名注玉牒,亲联戚畹,光前启后,其尊荣何如也。由是观之,非其祖父积累之所致欤?余知自兹以后,子孙绵衍,累叶繁盛,更自有光大门闾者矣。虽然,此特序其作谱之由,及先代簪缨相继者而言之耳。若夫宗族之次,昭穆之辨,尊卑之叙,支派之分,亲疏之别,名公钜卿,老师宿儒述之详矣,奚待余言而增益也哉。
秦府伴读海虞严敬序 茹之有氏,莫究其所始。自三代汉唐无显者,至齐中书舍人茹法亮、制局监茹法珍、魏骁骑将军茹皓,乃着于南北史。而隋唐宋元之世后,隐德弗耀。逮皇明受命,统一天下,搜贤举能以图治,而尚书公以炎虚之秀,由邑庠业成,进登胄监。仪观修伟而恢其行义,奋其材猷,夙受券知,以跻抚仕。自承敕郎擢通政司参议,累迁通政使、副都御使,拜太子少保兼兵部尚书,佐太祖皇帝临御,立纲陈纪,以丕变风俗;锄奸屏蠹,以昭宣治化。百辟庶尹,夙夜祗惧,而奏对献纳,惟恐不足以当上意。公于是时,数被嘉奖宠锡,便蕃优异,特出群臣之右,所言无不听,所谋无不行,未尝忤旨以获戾。而从容谋议之间,辨诬释枉,以免谴诃,款密之言,简在宸衷,非外廷所得闻也。某忝厕词林,与公有同朝之雅。一日手具世谱一编,俾为之序。窃惟姓氏攸始,盖以生人之初,圆颅方趾,盈乎两间。苟无以别生分类,则亲疏贵贱、尊卑长幼之礼,相与混淆莫辨矣。是以古因生以赐姓,胙土以命氏,而彝伦之叙,典秩之兴,率由于是矣。然千载以来,凡赐姓受氏之苗裔,载诸世本、洎作之篇者,往往夹于煨烬而无所考。故历代之名臣硕辅,卓然以功业见于世者,不必皆有所自。而君子之报本反始,不忘其所由生者,忠孝之道也。尚书公年方强仕,福祉未艾,将见茂建功业,远迈昔人,而致位公台,以为宗姓之望,岂特为乡邦之荣而已哉。
赐进士出身翰林学士高逊志序 国朝著令中外文武大小百职事、服勤在官者,赐复其家有年矣。而才能卓异,简在帝心者,并其田塘园林、一切租税悉蠲之,盛哉!前事未有过于是者。左通政茹恕奄,家居衡山,若叔某兄某弟某三人者,感戴隆恩,不远数千里诣阙谢焉。上嘉其不忘所自也,温慰至再,且谓尔楚为有人矣。春正月四日,阶辞,复赐中楮为锭者十,仍敕光禄司,赐内酒三樽,筵三几。偕某赍诣其门,以饮饯之。礼遇攸隆,岂非千载奇逢哉。先是茹公过余,请曰:某痛早失怙恃,未能少报教育之恩,然自鼓箧贤关,待从前代建今官,私心自幸,谓庶可稍慰冥漠之灵。惟是先子在时,有志修葺宗谱,乃赍志以没;而又失于兵燹,遂无以观厥成。某每念及,辄为怅然。今幸叔父美公,尚克溯其源流,谆谆然以谱事属,某承先启后,于是乎在、子其为我叙之。谨按茹氏,自兴公开派,其子从政公,令衡因家焉。生子二:曰松坡,曰竹轩。松翁以文学禔身,为乡校教谕。子仲宣,克世其家,举邑秀才,声称甚藉。元初科进士,锱彭寿我山,以女妻其子。竹翁与兄,文名颉颃,生子二:均直、均美,胸次豁然,无城府习气。而直公以文学被荐,掌教衡州石鼓书院,第惜其不及见子通政之有成而仙游也。今惟美公,以耆年硕德,儒雅自持,所偕来其子与侄,又皆谢庭兰玉,茹氏一门,可谓庆幸之至矣。夫自谱局不于官,而后为谱系于其家,若眉山苏氏家谱尚已。衡山三胡所家,南轩道学之传,式自五峰衡山遂为小洙泗,而我山又与松坡为姻家,前胄监丞进士何克明初庵,复同里闬 ,茹氏诸老,熏香乎儒林,而余芳所踵在公,乃羽仪乎王图,皇上覃恩所暨讵偶然哉?自今以往,列在朝端者,明良相逢,益图报郊;安于乡邑者,租税自奉。上无负圣天子优遇殊恩,下无负祖若父教育至意,则茹之庆幸,更当何如也。
赐进士出身翰林学士刘三吾序 谱牒之义,所以示世系尊卑、出处、远近、隐显、始末之详于后代,可实录而不可伪为,不失肖子顺孙、尊祖敬宗之本心焉。其或冐诬而不律以宗法,徒为铺张扬厉,以图夸耀后世,不惟悖己祖,而祖人之祖,其贻讥于世也,可胜言哉。余奉命遣祭秦府宜川王之暇,与宾相茹公会,出其先世家乘以示,欲求为序。夫以名贤硕彦、序记诗引,阐扬先人之实行者甚详,亦复何容置喙。然观感兴叹之余,要不能已于一言。茹公之先世祖仕宋,为开封府尹金紫光禄大夫;其子曰从政,为衡山尹,遂家于衡山。茹公之叔祖均美,慨宗谱烬于兵燹,无以示后,复慨光禄大夫之前,莫详其名氏,遂断以光禄大夫为开派祖,而作谱其间。历宋与元,累叶之出处、尊卑、隐显、始末、分划具载,夫有开必先之理,自古然也。考茹氏之源,必自上古始,其数千载之间,岂无有明道义于诗书者乎?岂无有垂功业于竹帛者乎?譬之水焉:水则有源,未有突地而流者也;譬之木焉,木必有根,未有平地而生者也。有源者流必长,虽其行地也,有深浅大小之不一,而所流之性无已也。有根者生自茂,虽基树土也,有高低繁简之不一,所而生之脉无息也。茹公之家,非积善深远者乎。洪武间先大夫瑺,由进士授承敕郎,升通政司,历都御史,迁大司马,拜太子少保,输忠尽瘁,辅佐太祖高皇帝有年矣。而能简在帝心,所以于大诰篇中,与蔡瑄等特加褒誉,以示天下。为人臣者劝。则其宠渥显荣之殊,匹休萧曹丙魏韩范欧富之列。大宋朝封忠诚伯,我太祖高皇帝,又以公为忠臣之嗣,乃配秦府长安郡主,由是姻联戚里,派合天潢,其荣幸也极矣。继是而往,其根源支派益茂,绵亘无穷,滋培阴骘之田,接武诗书之数,虽随时隐显,而光大门闾之荣,要不蔡而可知,所谓源远者流自长,根深者叶自茂,可取征于茹公之家矣,遂系之以诗(诗入艺文)。
大明正统十四年岁次己巳二月吉日
赐进士出身行人司行人邱阳程敬拜书 今有通司左通政茹瑺,携其叔均美公所作谱牒图状诣余,曰:我茹氏始祖,系居河南开封府。至宋时,二世祖从政公,致仕于衡山,因家于邑之东隅,开松坡、竹轩两房,子孙蕃衍百余,其散居地,周数十里,庄十余所。祖宗家圹,皆在其处。自始祖至今,凡六世。旧有谱牒,当壬辰、甲午以兵燹故不存,后无有知者。兹幸我叔父以谢恩来京,于是追本所自,详记始末,因著为谱牒图,以传不朽,子其为我叙之。余惟古人,家必有谱,所以著明世,系其来尚矣。然世家大族,其子孙往往以富贵起家,或不能究其所自;亦有世系堪寻,而宗族或处多方,不相联属,谱牒因之失去,亦为人子孙者之所恨。今君叔父,能记忆其先世出处,无所遗忘,可谓知本矣。观其一世、二世至于五世、六世,曰名字、曰爵位、曰家学、曰居里、曰葬所,与夫某娶某氏,生几男女,曰子、曰孙、咸出松、竹二祖。绵绵延延而无所穷。今一一皆书,俱所以著所自出也。呜呼!使其后世子孙,云礽相继,观诸谱牒图,尊卑长幼,了然如在,而孝弟之心,油然兴起矣。继自今益当力其家学,各修乃德,以昌其后。则予于茹氏有深望焉。是为序。
奉议大夫翰林学士河南董伦拜撰
大宗与小宗区别在亲缘上是兄弟关系,在家族上是等级关系,在政治上是君臣关系。
大宗小宗
1、西周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保持严格的等级关系,它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大宗小宗是为了处理嫡长子和他的庶兄弟之间的关系而立正妻所生的长子为嫡子,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因此,周天子既是天下的共主,又是天下的大宗,享有主祭的权利。
2、嫡长子的同母弟或庶母弟为小宗。
宗法:
是指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它源于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依血缘关系分大宗和小宗,强调前者对后者的支配以及后者对前者的服从。中国君主制国家产生之后,宗法制与君主制、官僚制相结合,成为古代中国的基本体制和法律维护的主体。
在历史上还是西周的重要政治制度,这种宗法制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这种制度起着维护西周政治等级制度和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
扩展资料:
1、宗法形式-家谱
将古代宗法尊祖、敬宗、收族的原则,变成了修宗谱、建宗祠、置族田、立族长、订族规为特征的体现封建族权的宗族制度。家谱的雏形,在殷商卜辞中的世系关系中有所反映。隋唐以前,家谱的修撰已相当发达,大量的家谱书籍问世,但大多未留传后世,人们一般认为家谱起于宋代。
2、宗法宗祠
宗祠习惯上称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进行祭祀的场所,被视为宗族的象征。宗庙制度产生于周代,《礼记·王制》中已记载了 帝王贵族的宗庙制度 。即天子七庙太祖、三昭、三穆,诸侯五庙太祖、二昭、二穆,公卿三庙太祖、一昭、一穆。清代,
祠堂已遍及全国城乡各个家族,祠堂是族权与神权交织的中心。祠堂中的主祭——宗子,相当于天子;管理全族事务的宗长,相当于丞相;宗正、宗直,相当于礼部尚书与刑部尚书。祠堂最能体现宋代宗法制家国一体的特征。
参考资料:
宗法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本文2023-10-27 07:16:17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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