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在古代能不能进祠堂?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27浏览:3收藏

女人在古代能不能进祠堂?,第1张

不能。

祠堂作为封建宗法制度下同族人祭奉祖先的房屋,向为男人的圣殿,他们在这里决议族中大事、惩罚违背族规者和供奉祖宗牌位祭祀,在男尊女卑的时代,女性均与祠堂无缘,除非因触犯族规在这儿接受惩罚。

如同名字不能忝列宗谱一样,女性祖先在祠堂里没有牌位,甚至连祭祀活动时,她们连祠堂的大门都不能进入。

扩展资料:

1927年1月15日,毛泽东来到衡山县的白果。

在白果,毛泽东听说这地方的妇女勇敢地打破封建族权,成群结队拥入祠堂,一屁股坐下便吃酒,族尊老爷们也只好听她们的便时,很是高兴。

第二天,他来到不久前白果妇女吃酒的芳山公祠堂,召开妇女座谈会。妇女们争着向毛泽东讲述怎样放脚、剪巴巴头、禁止家婆折磨媳妇、不许丈夫虐待妻子的事情。毛泽东认真地听着,表扬她们做得好。后来,毛泽东把白果妇女进祠堂吃酒的事写进了考察报告。

人民网—清懿堂:古代惟一女祠堂

人民网—毛泽东鼓励妇女打破封建族权 表扬"妇女进祠堂吃酒"

中国古代社会中礼教森严,等级分明,即使是妾本身也有严格的区分,被分为数个不同的卑尊级别,各级别之间制度严明,无法逾越。按出身,妾分为贵妾,良妾和贱妾三类。贵妾是出身皇亲国戚与达官贵人之家的妾,在三类中地位最高。良妾是出身一般寻常百姓之家的妾。贱妾乃出身于戏子、妓女、乞丐和童养媳,在三类中地位最低。除了以出身区分为三类之外,妾又更进一步的根据血缘远近和亲属亲疏区分为以下数个等级:

西周以前诸侯娶妻时不但有娶亲姊妹和堂姐妹为妾,还有娶妻子的侄女为妾,称作媵。西周以后此俗在汉族中变少,但在贵族中还有存在。

侧室

侧室为娶正妻的亲姊妹或堂姐妹为妾。侧室出嫁时坐红墙蓝顶轿子,和元配同时出嫁时,轿子在元配轿子之后,可随元配一起享受包括宰相在内的官员必须让道的特权。与元配同时出嫁时,可随元配一起享受到新郎家从正门进的特权。但侧室如单独出嫁,路遇官轿则必须给官轿让道,到新郎家时,只能从侧门进。侧室即使没生任何子女,历代法律规定也可以像正妻一样,名字入族谱,牌位入宗庙受祭拜,但非必须,最后决定权在宗族家法,如宗族家法不许,便不能,这是侧室低于正妻之处。继承权方面,如正室无子,侧室之子比其他庶出之子有优先权,侧室之子们之间则按侧室的等级次序继承。

副室

副室为正妻表姐妹出身的妾。因为中国古代为父系社会,姑姑仍为父系所出,所以正妻姑表姐妹出身的妾高于正妻舅表姐妹和正妻姨表姐妹出身的妾。同样,舅为男,姨为女,在父系社会中正妻舅表姐妹出身的妾又高于正妻姨表姐妹出身的妾。但因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出嫁后属于夫家的人,已经不属于原来的父系家族,因而副室的地位低于侧室。

偏室

偏室为正妻姑表姐妹和姨表姐妹出身的妾,但和正妻没有血缘关系。如果正妻姑父姨父娶数个妻妾,正妻姑姑姨母以外的妻妾所出的女儿们虽和正妻没有血缘关系,但在辈份上仍是正妻的表姐妹。因和正妻无血缘关系,这些正妻姑的表姐妹和姨表姐妹嫁给同一丈夫后不能成为副室,只能是地位更低的偏室。

偏房

偏房是和正妻没有任何血缘和亲属辈份关系的妾,可以是贵妾和良妾,也可能是贱妾。偏房为可以和丈夫,元配,侧室,和偏室同桌吃饭的最低级别的妾。偏房和偏房以下的妾必须产子才能名字入族谱,牌位入宗庙受祭拜,否则不行。继承权方面,如正室、侧室、副室和偏室无子,偏房之子比其他庶出之子有优先权。丈夫如需填房而无侧室、副室和偏室,偏房则为第一优先(贱妾出身的偏房除外,不能扶正)。

陪房

陪房为陪嫁侍女,多为贴身丫鬟或女管家,等级高于其他侍女出身的妾。陪房是可以扶正作为填房的最低级别的妾。丈夫如需填房而无侧室、副室、偏室和偏房,陪房则为第一优先(贱妾出身的陪房除外)。继承权方面,如正室、侧室、副室、偏室和偏房无子,陪房之子比其他庶出之子有优先权。

侍妾

侍女被收房成为妾。此等级及以下等级的妾不能被扶正。继承权方面,如正室、侧室、副室、偏室、偏房和陪房无子,侍妾之子比其他庶出之子有优先权。

婢妾

婢为古代男犯之女眷,本身没有犯罪,但因男子犯下株连之罪而受牵连入狱。官府罚婢到大户人家做工,薪资收归官府,但婢可被主人收房为妾。一旦被收房,婢妾可免罪出狱。男主人将其部曲的女眷收房为妾,其等级也为婢妾。契约劳工是婢妾另一主要来源,如黄梅戏天仙配中的男主角为葬父卖身三年为奴。婢妾的地位比侍妾更低,因为侍妾和男主人的关系为雇佣关系,侍女可以辞职不干,但婢妾和男主人的关系为附属关系,不能像侍女那样可以随时辞职不干。婢妾即使怀孕,也可被主人转送他人。

通房

通房和婢妾类似,但比婢妾地位更低,因为虽和婢妾一样被官府罚做工,但女囚本身犯罪,无法像婢妾一样借着和男主人结婚而免罪出狱。根据所女囚犯罪行,男主人若有意将通房收房为妾,须向官府缴一大笔费用,但并非所有罪过可以通过缴费赎罪。通房的其他来源为被男子赎身的妓女、买来的家妓、乞丐和童养媳。通房即使生下孩子,本人仍可被转让转让转卖。通房在家庭中的地位有如后宫中最低级别的嫔妃:皇后可以在皇帝同意下将其所生子女收养,嫔妃本人必须服从。同样,其如果其他妻妾和丈夫同意,通房所生子女可以被其他妻妾收养,而通房本人则无权表态反对。通房如在尚未被收房之前产子,而男主人又在收房之前去世,则其子只能以私生子的名分去分男主人的遗产。只有被收房之后,通房之子才算庶子。

外室

外地娶的妾,可以是以上妾中任何一种。

外妇

男子包养的情妇,无正式婚姻关系。外妇所生子女为私生子女,私生子即使是长子也无法继承封号爵位,也无法分得长支财。私生子有遗产继承权,但平分遗产时,私生子只能继承其他儿子所分得的一半。

拓展知识

周代贵族女子出嫁,需要同族姐妹或姑侄陪嫁,称为媵,媵会成为侧室,地位比妾高。后世媵和妾渐渐不分。《礼记》:

"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 

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 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 "

天子有一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

汉代以后一般的士大夫、平民都只有一个正妻(正室),同时可拥有多个妾。多数正妻是丈夫的第一位配偶。但也有“先纳妾后娶妻”的例子,如章太炎于1892年纳妾王氏,王氏去世后与汤国黎结婚,但只称王氏为妾。多数朝代都禁止同时拥有多名正室(皇帝的正室为皇后,平民的正室为妻)。很少情况下,会有多个平妻的情况。因此严格的说,在中国历史上,一夫多妻几乎一直是不合法的,也很少发生。实际上中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成语“三妻四妾”、“妻妾成群”就是形容妻子与妾侍很多的意思。虽然在当时的法律上,禁止婢女(青年女奴,属于贱民)成为妾,也禁止妾直接成为妻,但实际上这些法律经常被违反。正妻死后,若妾要成为继室,要经过一重仪式,称为扶正。例如唐玄宗开元时,以孝友闻名的李日知“卒后,少子伊衡,以妾为妻” 。唐德宗时大臣李齐运,“以妾卫氏为正室” 。

自清朝乾隆年间承认兼祧合法性之后,民间多以兼祧之名娶平妻,即法律上的妾。生活中,两妻地位平等,此风延续至民国。民国建立之初的十几年,法律尚未涉及婚姻。民国十九年(1930年)12月,颁布的民法《亲属编》中废除了“妾之制度”,不再规定妾与妻的关系和在家庭中的地位。但司法解释和实际判决中,却默认了纳妾的合法性,诸如:“二十年院字第六四七号解释”称:“娶妾并非婚姻,自无所谓重婚。”“二十年院字第七三五号解释”称:“妾虽为现民法所不规定,妾与家长既以永久公共生活为目的,同居一家,依民法第一一二三第三项之规定,应视为家属”。[5]“二十二年上字第六三六号判例”称:“民法亲属编无妾之规定。至民法亲属编施行后……如有类似行为,即属与人通奸,其妻自得请求离婚……得妻之明认或默认而为纳妾之行为,其妻即不得据为离婚之请求”。[5]这些司法解释造成男人纳妾不算重婚,使民国的一夫一妻制实际上名存实亡。社会生活中,男子多妻是为常见。抗日战争时期,局势动荡,出现大批“抗战夫妻”。1947年1月1日,民国政府以大赦令的方式,解决“抗战夫妻”触犯通奸罪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次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禁止重婚、纳妾。此后,纳妾在香港和澳门等地亦是法例所禁止的,否则是犯上了重婚罪;较为特别的是,香港政府直至1971年才完全废止大清律例,禁止纳妾。

在中国历史上,妾所生的子女称为庶出,正室所生的子女称为嫡出,一般情况下,除非正妻无子女,否则庶出子女没有爵位及宗族继承权。流动财产上庶出子女拥有部分财产继承权,但一般低于嫡出子女。 《大明律》规定,“凡嫡庶子男,除有官荫袭先尽嫡长子孙,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依子数均分。”

参考资料   李永强《 中国传统社会的妻妾研究》

在古代名门望族能娶几房是没有一定之规的,完全根据个人意愿。

民间大家族的规矩是,正室(也就是妻)一般只能有一个,元配即为正室,元配去世后的续弦也为正室。正室是被法律和宗族所承认的婚姻关系。所谓“男主外,女主内”则是指正室在家中的权力地位。

侧室(也就是妾)则不然了,没有人数的要求,随心所欲。侧室的地位十分低下,比丫头、佣人高不了多少,侧室不能登堂入室,不能出席正式场合,甚至不能与正室及其子女同桌吃饭。侧室也是不作为婚姻关系的,侧室的娘家也不被夫家承认为亲家,侧室死后既不入族谱,更不能入祖坟。侧室一般是不敢挑战正室的权威的,如果侧室犯了错误可以被夫家和正室随意处置。当然这是一般情况,也会有极少数例外。

侧室的子女是入族谱的,但是地位也是不能与嫡出的子女相提并论的。

通常,家谱当中,妻和妾,是要区分的,但嫡庶,相当部分是不记载的。

实事求是,中国古代,这种极端的男权,男尊女卑社会中,三妻四妾,往往都是大户人家,平头百姓,能娶到媳妇就不错了,哪还有纳妾的可能?

普通人家的家谱,一般都很简洁,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也没什么可写的。除非官宦,或者诗书人家,有一个小传,倒有可能记载嫡庶。

此外,男尊女卑也就意味着,并不十分在意,尤其男孩儿,母亲的出身,袁绍、袁术,不说的话,谁能想到,其实袁绍,是庶出,反倒是袁术,是嫡出。更多地,还是看自己,看自己有没有本事,有没有出息。极端一些说,皇子,别说庶出了,就算私生,又能怎样?真有本事,继承了皇位,母亲自然会被尊为皇后,庶出,也就成了嫡出了。反倒是女孩儿,庶出的话,可能会比较不受重视,甚至歧视,但夫家家谱中,通常是不会记载,妻或妾的出身的。

要知道虽然是在寒门当中,但是却能够做到真正的自由,也能得到尊重。可是一旦成为了侯门的妾,虽然表面上风光,有钱又有权,可是始终是一个妾,地位是永远比不过正妻的,还会被正妻欺负,一个不好将你休了也不是不可能的。

虽然在古代是一个男人是可以娶很多个女人的,但是妻子始终只有一个,其余的人都是妾。这就好比皇宫之中一般,皇后只有一个人,而皇后就是后宫之主,能够管理后宫之中的所有的人,就算你被帝王宠爱,但是皇后想要欺负你也是没有一点问题的,可见妾的地位如何了。

更何况这些人只是妾,而非帝王的妃子。虽然现在很多的影视剧当中有这样的剧情,就是妾深受丈夫的喜爱,地位上甚至高过了正妻。可是要知道真实的基本上是不可能有这样的情况的,这些妻不管是嫁之前还是嫁之后的地位都是远超妾的,是不可能出现所谓的“宠妾灭妻”的情况的。

妻子都是明媒正娶,在之前都是大家闺秀,家庭都是和丈夫门当户对的。而这些妾呢?好多都是正妻的陪嫁丫鬟或者是别人送来的丫鬟然后得到了丈夫的恩宠而成为的妾,可想而知不管是地位上还是感情上都远远比不上妻,说白了就是比那些丫鬟要要一点罢了。

而且休妻的情况是基本上不可能出现的,而这些妾则是想抛弃就抛弃,根本就不需要有任何的顾虑。再加上一旦正妻看不惯这些妾,完全是可能任意管教的,而丈夫不管是有多宠爱这位妾,没有理由也不会却管妾的死活的,所以虽然成为了侯门的妾,但是根本就比不了寒门的妻。

女人在古代能不能进祠堂?

不能。祠堂作为封建宗法制度下同族人祭奉祖先的房屋,向为男人的圣殿,他们在这里决议族中大事、惩罚违背族规者和供奉祖宗牌位祭祀,在男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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