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现一本太监族谱,内容颠覆明史记载,清朝真的篡改明史了吗?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26浏览:2收藏

福建发现一本太监族谱,内容颠覆明史记载,清朝真的篡改明史了吗?,第1张

大家都知道,我国古代的每一个朝代基本上都有史书进行记载,而对于修史书这样的工作往往都是后一个朝代进行修撰的,这样可以表明自己是继承了前一个朝代的国家,以此来彰显自己的正统性质。

然而在修史书的过程当中,当时的统治者往往会将许多不利于自己统治的资料不进行实际的记载,甚至会毁去这些资料,而我们今天要说的《明史》就是清朝人修撰的,清朝人前前后后用来将近100年的时间,才将这一本史书修撰完成,可以说这本书是我国历史修撰时间最长的史书,而在就连清朝的皇帝也会经常对此亲自进行审阅。

但是在二十四史当中,《明史》的争议也是最大的,很多的人认为这一本史书当中很大部分的内容都被清朝的统治者进行了篡改,将大量不利于自己的资料全部进行了销毁,当然也有人认为这是对于明代历史最为权威的文献,其内容还是的可靠的。

这样的争议一直都存在,但是前几年在福建同安人们找到了一本族谱,而这本族谱的家族当中有一个人正是明朝成化年间的大太监张敏,这个张敏可是不一般,严格来说,他是一个好人。

而在明史当中对于张敏的记载说他"敏惧,亦吞金死",这一段话,是在说张敏因为恐惧,所以自己吞金自杀,而明史当中记载的原因就是因为当时的万贵妃在后宫一手遮天,偷偷让许多怀孕的妃子都流产了,但是后来的明孝宗朱佑却安全的活了下来,于是万贵妃派张敏前去将朱佑樘杀害,但张敏没有这么做,反而是将朱佑樘保护了起来。

后来这件事情被万贵妃发现,张敏十分的害怕,所以便吞金自杀了,这以上的记载全部都是来源于《明史》。

而福建的那一本《张氏族谱》当中却惊奇地发现,张敏根本就是自杀身亡,而是病死的,而且在明史当中说张敏的死亡时间是1475年,但是在族谱当中,张敏活到了1485年,整整多活了十年的时间。

而根据福建同安的县志当中的记载,在1485年的时候,告老还乡的张敏因为生病,成化皇帝还特意派来了御医,这也说明了《明史》的记载是不准确的。

而且我们在查看明朝人自己写的各个皇帝的实录的时候,会发现有很多的地方和《明史》的记载是不相同的,甚至有很多的东西是无中生有!

家谱不是随随便便可以修的,在一些字眼上,一定要小心,千万别用错了。

名、字、号

名:

宗谱中一般都有名(即谱名,宗谱的字辈通过谱名来体现)。

现在修谱,一般不再搞谱名,名字即为谱名。

旧时人们在日常交往中,只呼其字而不叫其名,即所谓避讳,直呼其名是对这个人的不尊重。

字:

即平时称呼。如曹操,字孟德,刘备字玄德,平时见面只呼其为“孟德”、“玄德”,而不叫其曹操,刘备,就是避讳,表示尊重。

现代人很少用字。

号:

号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旧谱中的号一般是年长者或有一定功名的人出于一种成就感,或出于某种因素,自己给自己提出的。

所以不能把几岁孩子的小名称为号,那是对号的一种误解。

重点注意

古人有姓、名、字、号,字通常由长辈来命名,男子可在成年后由父亲取字。

今修谱时,如族内形成共识按字辈定新录入成员的谱名,拟将原名书为“一名××”或“字××”。

同时,不能把旧谱中的名随意去掉,也不能把旧谱中名、字随意调换。如有曾用名,可用“又名××”加以弥补。

配、娶、继配、聘

配:

宗谱中的配是男子结婚的专用词,配即元配。即对方为未婚,也称处子,书“配某地某姓某公女”。

娶:

娶则指对方为再婚女子,也称醮妇。书“娶某地某姓某公女”。

继配:

继配指前任妻子已死亡或离异,又与后任妻子结婚。

再配为处子则书“继配某地某姓某公女”;再配为醮妇则书“续娶某地某姓某公女”。

聘:

聘指男子定亲,双方夫妻关系已经确立,但未完婚。旧社会对定亲非常重视,一旦定亲,女方即为夫家人。

故有“未婚卒,葬某地”之记载。

重点注意

在配和娶两字并用于一宗谱时,配和娶用词含义是有区别的,一字之差,意义不一样。

所以不要随便把旧谱的配改为娶,个别宗谱只写娶而不写配,这种情况另当别论。

另外,现在修谱,一般不写聘,而以结婚为准,年近五十未结婚者,可写“未娶”。

适、字、未字、待字

适:

该女子已出嫁结婚书“适”。

字:

旧时女子通常在出嫁前才由父母或婆家取字。该女子已定亲尚未出嫁曰“字”,与男方的聘相对应。

未字:

该女子尚未定亲曰“未字”。

待字:

该女子已介绍对象,但尚未举行定亲仪式曰待字。因称女子待嫁为“待字”。

重点注意

宗谱中“适”为女子结婚的专用词,因此现在修谱,不要惟恐别人看不懂。

就把适改成嫁,这就与历次修谱用词不一致,而且失去了“谱味”,故女儿出嫁仍写“适”为宜。

出赘、入赘、招赘、孀赘

出赘:

指本姓男子招女婿出去,宗谱中书“出赘某地某姓”。

入赘:

指外姓男子招女婿进来。

招赘:

旧谱世系表均以男子为主体,本姓女子招女婿都以女婿挂线,故表述为“××赘婿,本姓×”。

现时修谱,招女婿多数以本姓女子挂线,这里主语变成了女性,故应用“招赘”,也可用“赘”或“招”。

孀赘:

孀赘即丈夫死后,妻子再找一个男人上门,俗称“黄泥畔”。

重点注意

认定是否招赘不是以女方住在娘家为准,而应以所生子女姓母姓为准。

孀赘情况目前时而可见,但是我们在修谱时注意,入谱均以正式婚姻为准,如果找个老来伴,但未领结婚证,还是不录为好。

出继、继子、出嗣、入嗣、承祧、兼祧

出继:

指本姓男子过继给外姓做继子,并改为外姓。

此种情况,在世表中仍需要挂线,并注明出生年月,出继何地何姓,方便后人明了本源。

继子:

指外姓男子被本姓领养,并由外姓改为本姓。

出嗣:

本宗族由多子方承嗣无子方。

入嗣:

本宗族无子方由多子方来承嗣,俗称顶嗣。

承祧:

在家谱中将某甲之子给某乙一人当儿子,不再给甲当儿子。这种完全带子的关系叫承祧。

兼祧:

兼祧是以独子兼承叔(或伯)两房宗祀的特殊继承方式,又称“一子两后”或“两房共一子”。

清乾隆朝起规定兼祧子可在两房各配一妻,二妻间非妻妾关系,而是妯娌关系。

重点注意

旧时对继子入谱都有严格规定,一般都要得到宗族同意,并要交一定的田产或财产给本姓宗祠,有的把继子编入另谱。

现在修谱,继子和亲生子都一视同仁,不再编入另谱,但为了区别亲生还是领养,仍写“继子”为宜。

嗣即继承。旧时承嗣都有严格规定,一是必须得到宗族同意,二是在辈份上必须一致,三是亲疏上应该由近及远。

承嗣的目的,主要是延续香火,同时也继承财产,故世表一般在入嗣方详述,在出嗣方略述。

殇、夭、卒、年、享、寿

殇:

7岁及其以前身亡书“早殇”。

夭:

8岁至15岁未成年而身亡称“早夭”。

年:

50岁以下去世,书“卒于某时,年若干岁”。

享:

51岁至59岁去世,书“卒于某时,享年若干岁”。

寿:

60岁及以上去世,书“卒于某时,享寿若干岁”。

重点注意

古代对不同年龄人的死亡,用词有讲究,读其词即知年龄大概,宜慎用:作古之人书“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卒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在世之人书“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生” 。

郑和下西洋,是中国明代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伟大事件。但非常可惜的是,郑和下西洋的所有档案资料都已经丢失,再加上古代对宦官的一些偏见,我们至今都不清楚郑和死在什么时候,葬在什么地方。明朝距离今天不过六百年时间,这是一个不应该出现的谜团。

那么,郑和到底是什么时候死的,死在了哪里,又葬在了何处呢?

按照《明史郑和传》的记载,郑和应该是死于南京,而且是正常老去的,下葬地点在南京南郊牛首山风景区内。但对郑和的死亡时间一直有争论,有人说是在1434年,因为这一年是王景弘单独奉使苏门答刺国的,郑和没有去。也有人说是在1431年,当时郑和的职位被王景弘等人继任。但这仅仅是一种推测,无法证实。

还有一种说法是郑和死于古里国,也就是后来的爪哇国。这是来自清代的《上江两县志》上的记载,而郑和的埋葬地点有《郑和家谱首序》为证,依然是说郑和葬在了牛首山。但也有说法称郑和在古里国死后,直接葬在了当地,也就是现在的南洋三宝垅。而郑和的去世时间则是在1433年,该说法来自明朝的《非幻庵香火圣像记》,称郑和是在第七次下西洋的归国途中死在古里国的。

南洋三宝垅在爪哇岛,有三宝洞,里面供奉了郑和像,旁边有一个三宝墩,据说是郑和墓。但实际上,也有人说南洋三宝垅里埋葬的三宝大人应该是指王景弘,并非郑和。

第三种说法是,郑和死在了海上,在南京牛首山的实际上是衣冠冢。因为郑和是回民,其风俗是人死后三日内速葬,以白布裹身,深埋不附棺,如死海上,即行水葬。在南京的郑和后裔曾说起过这个问题,他们认为郑和死在了海上,并在海上水葬了,牛首山上的是衣冠冢。

根据考古发现,中国的考古工作者在1964年在牛首山找到了郑和墓地的确切地点,并进行了妥善保护。但郑和究竟死于何时,牛首山墓中的是真墓,还是郑和的衣冠冢,这依然是个谜团。

作为中国明代最大规模的海外行动,为何郑和下西洋的所有记载竟然都销声匿迹了。这也是让人十分不理解的事情。

民间老人死后家祭的写法:

今老人xxx,不行病故,驾鹤西去。特此代表老人及家属成员,立契约遗嘱,希望大家按照老人生前遗愿做事,不得违背。谢谢大家!!

立契约人:xxx

年月日:某年某月某日!

可以问相关的这些人,因为他们比较专业,别在这随便问,都不专业,也不怎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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