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的土司制度是从那个年代实行的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26浏览:2收藏

恩施的土司制度是从那个年代实行的,第1张

自元朝开始,恩施地区实行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也称“土官制度”。统治者当时在恩施推行的土司制度,是为了“以夷制夷”,也是中央王朝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管理统治的羁縻制度。土司由朝廷颁发印信,每年需向朝廷进贡,并有征调赋役的义务。土司实际上就是本地的土皇帝,其地位世代相袭以保持独家统治特权。他们掌握着军、政、经济、文化及诉讼、刑罚等。政治上依靠封建王朝,册封世袭,划疆分治,军事上实行土兵制度,以种官田、服兵役的方式把农奴组织成土官武装。在土司制度下的百姓皆为农奴,他们没有土地,除了为土司提供繁重的无偿劳役和当土兵外,还要向土司缴纳或进贡各种实物。这种封建农奴制,就是土司制度的经济基础。

恩施地区土司以明代为最盛时期,当时的大小土司35个,其中宣抚司4个,安抚司9个,长官司17个,蛮夷长官司5个,这些土司的品级也时有变动,有时为宣慰司,有时为宣抚司、安抚司、或降为长官司。明末清初土司制度走向衰落,清王朝在康熙、雍正和乾隆年间进行了大规模的“改土归流”后,土官制度方宣告结束。

恩施地区土司制度存在数百年之久,如今仍有丰富的土司文化遗存,主要有墓葬、遗址和文物等。如久负盛名的唐崖土司皇城、容美土司保留下来的万人洞、万全洞、九峰桥、百顺桥等。在这众多的土司遗存中,唐崖土司皇城遗址是目前全国土司历史文化古迹中保存最完整的遗址之一。该遗址依山傍水,气势恢弘,其占地面积1500余亩,拥有三街十八巷三十六院,共历经了三朝四百余年。明天启年间朝廷赐建的“荆南雄镇、楚蜀屏翰”的牌坊位于土司城中央,威严的土司墓位于土司城后部的玄武山下,墓门外石刻精美,厅门壁嵌有八扇石门,后部为灵寝,并排四间,整墓全石结构,其精雕细刻堪称土墓之冠,显示出了土家族独特的墓葬文化,它将恩施州民族历史文化推向了一个高峰。

在近十几年的抢救性发掘和收集、整理过程中,发现了大量高价值的文物,其中有施南土司以金凤冠为代表的各种文物78件和以容美土司的“河图洛书”、“大日如来佛”、“土司大铜钟”、“土司官印”为代表的文物近千余件。这一大批文物已被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国家级珍贵文物。

恩施地区土司制度是一种封建领主制度,虽比封建制度落后,但又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适合于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种特殊制度,对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加强民族间的交流和融合、捍卫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起到了积极作用。

土司制度

华夏经纬网 2012-04-06 15:40:55 字号:小 大

  唐、宋时期,在鄂西民族地区推行和完备的羁縻政策,到宋、元交替时期,逐步发展为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既是集历代王朝治理经验之大成,也是在宋代羁縻政策的基础上直接发展而来的。鄂西土司制度随着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实行改土归流而消亡。

  鄂西土司制度的源流及其特点

  宋朝的羁縻制度,是一种松散的统治制度。各羁縻州与宋王朝实际存在着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到宋王朝衰微、统治力量削弱时,各羁縻州酋长开始不服从宋王朝的控制。“宋室既微,诸司擅治其土,遍设官吏,……威福自恣”(同治《来凤县志》)。加之宋代在鄂西土家族设置的六个羁縻州所统辖的地区不大,相当一部分地方仍为各强宗大姓所占据,他们同羁縻州的豪强趁宋朝衰弱而纷纷崛起,各据一方。如“施州卫所属覃田二姓,在宋元未分之前,其势甚盛,颇为边患。”(道光《施南府志》)在元朝统治施州之后,又叛服无常。元王朝为笼络这些豪强,遂广置土司,进行绥抚。到了明代,鄂西设置三十一个土司。明王朝为加强对土司的控制,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改施州为施州卫军民指挥使司,以管辖控制诸土司。同时又实行大土司管辖小土司,形成层层控制管辖的隶属关系。

  土司制度与羁縻州政策的区别在于由松散的统治变为严格的控制;在承袭、纳贡、征调等政策方面,土司制度均有严格的规定,从而加强了对鄂西民族地区的控制。鄂西土司制度的特点表现为:

  全面实行土司统治

  在汉族与少数民族杂居之地,明王朝往往采用流、土分治之法;而在施州这类民族聚居之地,则是一概“统以土司”。

  采用“卫所、土司”相结合的军事建制

  明代土司职衔,分武职与文职两种。武职为宣慰司、宣抚司、招讨司、安抚司、长官司、蛮夷司诸种,隶兵部武选,省都指挥领之;文职为土府、土州、土县诸种,隶属吏部验封,省布政司领之。鄂西地区土司建制只设武职。除土司之外,朝廷还在边缘地带,设置卫所,驻扎重兵。明王朝在鄂西地区采用“卫所、土司 ”相结合的军事建制,其目的在于强化对这一民族地区的控制与统治。

  用高职官衔实行笼络

  鄂西地区设有四个宣抚司、九个安抚司。据明朝官制,宣抚使为从四品,安抚使为五品,均高于或相当于知州(从五品)的品秩。这是由于鄂西地区土司,地介川、黔、湘之间,又处“溪峒深阻”之地,明王朝才不惜以高爵予以笼络。除对土官授以实职外,还对有影响的土司或在战争中有功的土司,授以虚衔,以示其宠。无论实职之高、虚职之宠,都是为了“易为统摄”,“奔走唯命”(《四裔考·序》)。“假重爵,命威制,服属其势”(《蛮司合志》)。

责任编辑:雷葳

●摆手舞

土家摆手舞土家语叫“舍巴”、“舍巴格痴”,其意为敬神跳,汉语叫跳摆手“,是流传于鄂湘渝边区酉水流域土家族的一种祭祀舞蹈。在来凤县尤以河东舍米湖村的“小摆手”传承较为完整,且具有原始特色。清同治本《来凤县志》转载《湖广通志》关于五代时“摆手舞与普舍树”的传奇,生动地记叙了一千多年前土家人围着普舍树跳摆手舞的情景,是来凤土家摆手舞最早见于史书的记录。舍米糊邻近庙堡摆手堂残碑铭文“生而为英、死而为灵”的记载,是跳摆手敬祖先的最好注脚。

摆手舞动作粗犷、健美,摆姿流畅、自如大方。其动作主要是“单摆”、“双摆”、“回旋摆”。其动作特点是“顺拐、屈膝、颤动、下沉”。甩同边手,走同边脚则是区别于其它舞蹈的最主要特征。其舞蹈表现有“狩猎、农事、军事、生活”等内容,间有锣鼓伴奏和摆手歌穿唱,是歌乐舞浑然一体的艺术。

●南剧

南剧又称南戏,是流行于鄂西土家族地区的一个具有民族特色与地方特色的颇有影响的古老剧种。是湖北省四大地方剧种之一,居恩施州五种地方剧之首。它流播城乡,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南剧”一名,一般认为是取“施南”之南。南剧又叫“施南调”,是形成和流行在鄂西土家族地区的唯一能在庙台演出的一大地方剧种。由于该剧种常在庙台演出,又长于演连本戏,俗称“高台戏”或“人大戏”。

● 地龙灯

地龙灯流行于旧司乡高洞大岩板一带,至今已有数百年历史。表演时,不用木棍举龙,九节龙身的每节均由一人单手抓住龙身内的一圆形篾或以头背托龙,另一只手抓住前者的腰带,表演者上身藏在龙身内,双脚为彩色龙衣所遮。舞动时,全凭感觉和熟练的技巧。龙头前,一人举宝珠,另外一只彩凤在龙的身边飞来飞去。其表演“套路”主要有“绕圈子”、“龙起身”、“龙盘饼”、“龙回首”、“抢宝戏凤”、“飞龙桥”、“龙盘树”、“龙卧滩”、“龙走太极图”、“凤骑龙”、“龙盘凤”等十多种。

● 来凤三棒鼓

三棒鼓又称花鼓,是本县源远流长,各族群众十分喜爱的一种说唱带表演的艺术。花鼓演唱一人二人均可,比较正规的表演为四人。抛棒者为主演,其面前鼓架上置一小圆鼓,边抛边打边唱。另外三人,一人敲马锣,一人抛刀(刀为三至五把),一人耍“连绞棒”。花鼓表演没有特定的时间,逢年过年,婚丧嫁娶、新屋落成、做寿、祝福、田头歇气、夏夜歇凉均可打花鼓助兴。

● 西兰卡普织锦

西兰卡普其艺术价值最高的为土花铺盖,土家语名“西兰卡普”。西兰卡普系在木织机上编结,编结时,经丝纬线先着色,边编边挑图案。织成后无须染色,花鸟栩栩如生,颜色经久不褪。按土家习俗,女孩从十岁起就要学织“西兰卡普”,为以后的嫁奁作准备。

● 牛王节

相传牛王从洞庭湖南岸盗来仙谷种,并亲自不辞辛苦地帮助人们耕种,让人们过上幸福生活,直到劳累成疾而死,而死的这一天就是农历四月初八。世袭相传,每逢这一天,土家人就筑坛打教诵经文。唱歌跳舞致悼词,还赶来一头膘肥体壮的黄牛,给它喂精料,不管活动怎样忙,农家小院的耕牛都要休息,磨豆浆,喂鸡蛋,以示土家人对牛王的爱戴和祭奠。

● 哭嫁歌

土家族姑娘在出嫁的前一、二天,要由平时相好的好姐妹伴着,哭述自己与父母、兄妹及亲友的依恋之情,这就叫做哭嫁。哭嫁一般是新娘坐在房中,由管事人去接待客人,清理到谁,新娘就哭谁。例如:哭外公、外婆、舅舅、舅娘、姨爷、姨娘、姑婆、姑姑、公婆、伯叔、兄嫂等;也有哭媒人和礼官先生的。哭到谁,谁就去房中给新娘奉劝几句。如:“发财呀”、“发家呀”、“享福去”等之类的话应有尽有,奉劝话说完之后,一般都要给新娘送点钱,称之为“哭钱”,有些会哭的客人还要陪着新娘哭一会儿。

● 土司制度

五代时期,属羁縻感化州,羁麻州县的土官凡得到朝廷的认可,便可世袭,自后逐步演化为土司制度。到明代,土司制度进一步发展,逐步完善,在来凤境内先后建立七土司,实行长达数百年,对土家族的形成起了重要的作用。

散毛宣抚司:覃氏土司世据其地。其地域相当于今天的翔风镇,接龙桥、三胡及绿永区的茅坝,上寨、龙咀一带。司治在今猴立堡老司城。宋仁宗时置散毛司,以覃野毛为散毛宣抚使司。元初为柔远州,寻废为散毛峒。至元三十一年五月,散毛峒主覃顺给朝廷贡方物,升其峒为散毛府,属四川行省,并置大旺宣抚司。至元(后)年间,置神壁峒宣慰司,寻政宣抚司,领师壁镇抚所,师罗千户所。至正六年,“散毛峒全在叛,招降之”,立散毛誓崖军民宣抚司。至正十一年,立长官司四,巡检司七。明玉珍据蜀时,改为散毛沿边军民宣慰使司都元帅。明初,复废为师壁峒。洪武七年五月,改散毛沿边宣慰司,割其半为大田千户所,编户一里,领龙潭、大旺二安抚司,属重庆卫。洪武二十三年,废为散毛宣抚司,属湖广都司施州卫。领大旺安抚司、东流、腊壁蛮夷长官司,卯洞司、漫水司、百户司。永乐二年五月,置散毛长官司,属大田军民千户所。四年三月升宣抚司,领龙潭、大旺二安抚司,东流、腊壁二蛮夷长官司。清顺治初,仍为散毛宣抚司,领犬旺等司如故。康熙时,“宣抚使覃勋麟从讨吴逆有功,封镇远将军,沙溪六峒属焉,俱隶荆州府,寻改守备,领各司”。

大旺安抚司:田氏土司世据其地。其地域相当于今社潭壤河以西的大河区辖地及老峡河以南的旧司区所辖地域。司治先后设于今旧司和黄土乡。宋熙宁六年,章惮经制溪峒,始纳土为大翁迎峒,属师壁峒安抚司。元至元三十一年,置宣抚司。明玉珍据蜀时,亦置大旺宣抚司,以田驴蹄什用为太旺宣抚使。明初因之,属四川行省。“洪武四年,宣抚使田驴蹄归明寻叛。六年,仍置宣抚司,再叛”。“二十三年,凉国公蓝玉定其地,置千户所镇之。永乐二年,令领东流、腊壁二长官司,与龙潭司俱隶猷毛。五年,省入大田所,改安抚司,编户三里,寻政蛮夷官司。清顺治初年,仍为安插司。

东流蛮夷长官司:其地域相当于今高洞区、旧司区东流坝,革勒车区的革勒、太平、文坪、鼓架驶接龙桥区的尚家洞、马鬃岭一带。司治在今东流司大岩村。

腊璧蛮夷长官司:其地域相当于今老峡河以北的旧司区辖地,社潭溪河以东的大河区辖地以及革勒车区的高山乡一带。司治在今水田乡腊壁司村。以上两司俱为田氏土司世袭,为大旺司分族,元末置。东流司自田铭始,腊壁司自田太旺始。永乐二年,令大旺宣抚司领东流、腊壁二长官司。宣德二年,设东流、腊壁二蛮夷官司,俱隶散毛。清初仍之。

卯洞、漫水、百福司:向氏土司世据其地。卯洞司治先后设于今百福司天井坝、截盗河,坟山坝。原地域相当于今河东、枫洞、高洞、安抚司、观音坪、荆竹、五台等7个乡,改土归流时其地域仅只相当于今百福司镇的月亮、高洞两乡及枫洞乡的新才沟一带。漫水司治在宣抚堡,其地域相当于今兴隆,鱼塘,漫水,三坝、洗车及绿水区的五台一带。百户司治先后设于拦河百户溪和今百福司,其地域相当于今百福司镇的观音坪、剂竹、枫洞,河东一带。三司沿革失考,正史均不见载。惟康熙《卯洞司志》称其自唐宋迄元,世授宣抚使,守镇边夷。明永乐七年,向喇喏因功受奖,除赦设流官经历,并附百户外,分建新寨、江口二峒连司长官,设立五营七寨及总理、佥事二员。明正统年间,向那吾任事,添设前、后、左、右、中五营,同姓分十二房。据同治县志载,卯洞司向贵什始,漫水司向宗烈始,百户司向麦始。

利川古代有人居住。

利川古为廪君地。

周,属巴国地。

秦,属黔中郡。

汉,属南郡朐忍县地。三国初,属荆州建平郡。

蜀汉建兴八年(230年),置南浦县,属巴东郡。晋、宋、齐、梁因之。

北朝北周置盐水县(一说盐水县在今长阳县),为亭州资田郡附郭县。

隋开皇初,废郡存州、县。隋大业初改亭州为庸州,置清江郡,盐水为庸州清江郡附郭县。

唐,省庸州入施州,改清江郡为清化郡,省盐水县入清江县。

五代仍唐之旧。宋,复改清化郡为清江郡,隶夔州路,清江县下置都亭乡,为今利川县地。

南宋,县属龙渠县地。

元,废郡,以施州隶夔州路总管府,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并清江县入施州,二十五年复置清江县,以附都亭乡蛮洞置施南宣抚司、忠孝安抚司。

明玉珍据蜀,置忠路宣抚司。明立施州卫领所及诸土司,境内为都亭里及施南宣抚司、忠路安抚司、忠孝安抚司、剑南长官司;嘉靖中置上、下支罗二百户所;天启中置沙溪宣慰司。

清,废指挥,千百户,设流卫。康熙四年(1665年),改沙溪宣慰司为宣抚司,改剑南长官司为建南长官司,余都亭里及施南、忠孝、忠路诸司如故。雍正六年(1728年)裁施州卫,领于巡荆道归州。十三年(1735年)改流,以施南土司、忠孝土司、忠路土司、建南土司、沙溪土司等5个土司、上下支罗及原恩施县之都亭里地为利川县,隶巡荆道施南府。以清江横贯全境,平川广袤,物产丰富,为有利之川,故名利川。

民国初,属湖北省荆南道,后改施鹤道,废道后直属省。

1928年,属鄂西行政委员会。

1932年,属第十行政督察区。

1936年,属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11月14日,利川解放,隶于湖北省恩施专区。

1970年,属恩施地区,

1983年,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立,隶于鄂西州。

1986年5月27日,国务院批复省政府“同意撤销应城、蒲圻、沔阳、石首、麻城、利川六县分别以原县行政区设立六个市,均为县级市”,10月1日,召开撤县建市庆祝大会,庆祝利川市成立。撤县建市后,隶于恩施州(鄂西州于1991年更名为恩施州)利川_

1、恩施位于湖北省西南部,西北与重庆市交界,南和南偏北与湖南省接壤,东邻宜昌,东被角连神龙架林区。

区境南北长260公里,东西宽220公里。

2、据清同治年《恩施县志·地理志》和《施南府志·地理志》等书记载,恩施上古时期为君国地,春秋为巴子国,战国属楚巫郡,秦属黔中郡,汉属南郡,三国属吴,晋属建平郡的沙渠县,后周为施州清江郡,隋义宁初为施州清江县,唐属江南道,宋、元属清江县。

3、清朝前,其隶属名称迭易无常。

恩施之称始源于施王屯(又名蛮王寨,现恩施市舞阳办事处红庙居委会瓦店子处),据《恩施县志》载:“东晋末,桓无子诞窜蛮中,自称施王,筑城临施水,号施王,子孙袭王至后周,保定初年始平之,以其他地置施州,乃施王屯余地。”此事距今已有一千四百多年历史。

4、到了元朝,建立了土司制度,在今宣恩县城关驻有一大土司,恩施市亦归所辖。

因土司居于施王屯的南面,故得名“施南土司”。

从此,历史上就有了“施南”之称。

据同治《恩施县志》:“明设施州卫,雍正六年称施县,雍正七年改称恩施……”恩施之意,即雍正皇帝恩赐于施县之名,故名恩施。

从元至清出四百余年皆系土司制。

雍正十三年“改土归流”,设置施南府。

5、民国初废府存县,民国四年设荆南道,十五年改为施鹤道,十六年设鄂西行政区。

1949年11月6日恩施解放后,建立了人民 ,沿用“恩施”之名至今。

6、恩施(土家)方言的由来:土家族方言是土家族特有的民族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语支的归属尚未确定。

文字资料很少,由于与汉族杂居后,汉族语言逐渐成为各民族间共同的交际工具。

现在除少数地方外,土家族语言已逐渐消失。

恩施的土司制度是从那个年代实行的

自元朝开始,恩施地区实行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土司制度也称“土官制度”。统治者当时在恩施推行的土司制度,是为了“以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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