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尔哈赤入赘过佟家吗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26浏览:3收藏

努尔哈赤入赘过佟家吗,第1张

  这个参考资料结合了各家之言,希望对你的问题有帮助,个人认为推断的比较有道理。

  努尔哈赤姓佟(或童)之说

  入赘改姓?冒认祖先?

  在明朝的史料记载中,努尔哈赤姓佟(或童)。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正月,努尔哈赤在一份书信中写道:“女直(真)国建州卫管束夷人之主佟努尔哈赤”。关于努尔哈赤姓佟的原因,所传说的版本至少有两个。

  第一种说法称,努尔哈赤年轻的时候,有一次在山里迷了路,遇见一位汉族商人佟老翁。佟老翁不但收留了贫困交加的努尔哈赤,还将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他。从此,努尔哈赤成了佟家的入赘女婿,并改姓佟。

  当年,努尔哈赤在与明朝交往的时期没有避讳这一点,直称自己为佟努尔哈赤。也许因为入赘改姓有损清太祖形象,史册上并没有详细记录此事。在《清太祖实录》中记载为:万历五年(1577年)努尔哈赤正式娶妻,在《玉牒》(清皇室家谱)中记载为:庚辰年元妃佟佳氏塔本巴宴之女……生子褚英,代善。有一女,下嫁何和礼。

  第二种说法称,《清太宗实录》记载努尔哈赤的六世祖是猛哥帖木儿。猛哥帖木儿在元末为女真斡朵里万户府万户,也是斡朵里部首领。明朝永乐年间受抚,成为建州左卫都督。其子孙继承执掌了建州左卫。

  猛哥帖木儿及其后代,在与明朝的交往中一直称自己姓佟(或童)。努尔哈赤称自己是猛哥帖木儿的后代,也应该姓佟(或童),即应该是佟努尔哈赤。

  后来,有人又否定了姓佟之说法。根据努尔哈赤是女真人的后代,女真人内部有若干个部落,通常一个部落为一个血缘体。女真人的姓氏也根据血缘关系确定,即同一个血缘为一个姓氏。女真人严禁同血缘通婚,即同一姓氏严禁通婚。只有不同姓氏的女真人才能联姻。

  佟(或童)姓也称佟佳氏,是女真人中的大姓。据史料记载,佟佳氏的后裔雅尔古佟佳氏是努尔哈赤的大姐夫。清世祖福临的孝康章皇后,是佟图赖之女。她生了圣祖玄烨。玄烨的孝懿仁皇后,是佟图赖的孙女,佟国维之女。

  根据女真人同姓血缘不通婚的规矩断定,努尔哈赤不可能姓佟。当然,也不可能是猛哥帖木儿的六世子孙。

  努尔哈赤冒充姓佟,伪装成猛哥帖木儿的直系后裔,推断其原因有二:

  一是努尔哈赤在万历十六年(1588年)到万历十八年间,已经统一了建州女真各部,成为首领,并获得了建州卫的全部敕书和信印。但是,此时的努尔哈赤与明朝比起来,力量还较为薄弱。因此,不得不在自己的名字前加上早已经取得明朝认可的姓氏佟(或童),以便取得两国的信任。

  二是在《清太祖实录》中记载自己的六世祖为猛哥帖木儿,也是存心要掩盖自己祖上身份卑微的事实。

  努尔哈赤到底应该姓什么?

  “觉罗”+“大金之裔”

  努尔哈赤原本姓觉罗。这一点从《满洲氏族通谱》中可以看出,这里记载着因迁徙而形成的八种觉罗姓氏:伊尔根觉罗、舒舒觉罗、西林觉罗、通颜觉罗、阿颜觉罗、呼伦觉罗、阿哈觉罗、察喇觉罗。这些觉罗和爱新觉罗一样,都是从觉罗姓氏中派生出来的。

  因此,可以断定从努尔哈赤的爷爷到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以前,都应该姓觉罗。

  但是,随着努尔哈赤势力的不断扩大,不断地以“大金之裔”而自称,就形成了将“金”的国号加入自己姓氏的情况,以达到自己称王的目的。

  我们将爱新觉罗分析一下:“爱新”的汉语意思是金子,“觉罗”是姓氏,是满语的音译。因此,努尔哈赤的真实姓氏应该是觉罗。

  自古以来,帝王将相就被人为地神化成天神转世,给人造成他们不是凡人的错觉,因此,掩盖了这些人的真实身世。清太祖努尔哈赤(也称努尔哈齐)就是这样一位有着诸多争议的人。史料记载,努尔哈赤的姓氏有好几种:一说姓爱新觉罗;一说姓佟(或童)……令世人迷惑至今。

古人限于时代背景,对遗传基因,遗传因子等现代科技显然知之甚少;但其还是很本能地很清晰地认知到, 遗传基因匿藏了生命及其历史的秘密,决定了生物遗传特征,决定了普天之下张王李赵间的根本分界。于是宗祧继承时尽可能多地留下本分支的”后“。

“宗祧继承“稍嫌古旧,以现在的话说就是:香火传承。

古语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而祖宗牌位下暗藏的那本家谱,则在其中反应了血脉传承的关系,一些家族在面对绝嗣的情况时,会通过家谱进行不同的记载。

在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读书时,某天一激灵,对娶妻之”娶”滋出点疑惑:直取便为“娶”,也太过粗野了把。遂开查。查知的结果是,“娶”读音qǔ或者jū,最早见于甲骨文,其本义为远古时代劫女为妻的抢亲风俗,后引申为男子迎娶新娘。也就是说,“取”是一种残酷的占有方式,当它被用作婚姻,便暗示了两性关系不平等的地位,尤其是当“娶”取代“取”之后,女子彻底丧失了独立性,成为男性的附属。

而“配”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本义是指调配酒,一说指分配。后引申指调配,进而引申指两性结合。由“配”反映出来的男女关系比“娶”进步平等多了。

但为了能保证香火够顺利传承,有些家族会采用以下常见的香火继承方式:

一、过继

过继的情况在名人家族中屡见不鲜,梅兰芳便过继给自己的大伯,季羡林则是过继给自己的叔叔,即使是皇帝也不例外,光绪皇帝就被慈禧太后过继给咸丰皇帝为继子,人们常见的过继情况一般都是抚子入嗣,但也有抚孙过继入嗣的情况。

二、双祧、兼祧

双祧和兼祧指的是在一些子侄较少的家族中,有些子弟可以同时作为其父或另外长辈的继承人,但并非所有双祧都为两房合一子,实际的情况多为嗣子因家境贫寒只能娶一妻,之后多育男丁来继承两房香火。

三、入赘

入赘俗称招婿,其含义是男方到女方家入户,膝下孩子跟随母姓。

以上的三种方式,便是我们所熟知的香火继承方式,继承香火是五千年来中华文明先祖们留下的风俗习惯,它无疑是重要的,更是值得我们重视和传承下去的!

努尔哈赤入赘过佟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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