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内刊准印证怎么办理?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每个地区会有所差异,建议你到企业当地的新闻出版局去咨询。因为各省市按照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意见,又相应地出台了一些自己的政策。具体的,他们给你们解释或者是叫你们拿什么手续办什么手续的。
如何申请企业内部刊号(北京为例)
一、说明
核准项目名称 印制"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程序
核准项目编号 BJXSBCB001-1-2004〔北京行审B(核准)类出版001〕
核准项目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二、企业内刊的作用
既然企业内刊的服务对象是企业,这就决定了企业内刊主要是在一个企业的内部起作用。主要内容包括:实现企业信息传播的功能;促进企业员工之间、部门之间、公司之间以及员工与领导、企业与消费者、企业与股东、企业与社会各界公众沟通的功能;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功能;树立良好企业形象,提升企业品位和品牌的功能;甚至也包括那种纯粹是实现自我文化满足心理的功能。
三、企业内刊的功能
1、获得企业刊物充分完全的国内合法出版及发行资格。
2、可以面向企业内部及对外赠阅发行,作为展示企业自身形象、企业文化及对外沟通交流的平台,发行区域不限。
3、可以征收杂志社理事会员、企业赞助费(可做企业形象宣传)等方式为企业盈利。
4、可借助杂志品牌组织会议活动,展开对外合作项目等,在提升企业知名度的同时,获取可观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四、应用范围
企业内部文化交流用报纸、杂志或其它连续出版物。
五、申请文件
1、填妥申请表格
2、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办刊的目的、意义、简单栏目介绍、经费来源(自筹资金)、并声明不刊登广告、不收费
3、目录(用A4纸打印,内容包含各个栏目名称)
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独企业法人的企业)
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印刷厂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批复文件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包含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内部刊号,盖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章)
七、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1、成立文化公司或者工作室,买书号,打擦边球。
2、成立发行公司,从下游入手。
3、成立印刷公司,从上游入手。
4、成立零售终端,从市场入手。
5、个人进入图书市场,从编辑与营销做起。
这些都有要国家新闻出版机构审批。
申办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申办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符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必要的上级主管机关;
3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4有注册资本和必须的资金设备;
5在固定的工作场所;
6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编辑出版专业人员等。
申办单位在办理时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申办单位在办理时应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清下列事项:
(1)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2)主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机关的名称、地址、电话;(3)申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以及专业人员的情况;(4)资金来源和数额;(5)报刊的刊期、开本、印制场所以及设立连续性的电子出版物的名称、刊期、媒体形态。
2出版单位的章程。
3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申请文件。
4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以及专业职称证明、身份证明和任职资格证明。
5资金信用证明。
6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申请备案时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电子出版制作单位申请备案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制作单位的名称、地址、企业类型、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名称和住址;2营业执照;3制作单位章程;4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专业职称证明、身份证。
非正式出版物(内部交流)出版申请登记办理准印证手续的范围和程序
1办理非正式出版物准印的范围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编印的资料汇编、工作手册(画册)等。
2编写单位提出申请(必要时需经主管单位同意),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审定,符合规定的办理准印证。
3非出版单位提出申请登记应载明书稿名称、字数、印张、开本、编写者名称、承印单位名称、发行对象等内容并附书稿。
申办印刷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申办印刷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企业名称和章程;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3有固定的符合生产需要场地;4有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5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申办单位在办理时应提交的文件
申办单位在办理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2企业章程;3可行性研究报告;4经营场所证明;5资金、资信证明;6设备清单;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任命书、简历等;8申办企业的上级或主管部门的批复。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还应提交合资、合作意向书或合同文本以及董事会成员名单。
设立出版物发行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设立出版物发行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企业名称和章程。
2从事出版物总发行业务的单位,应当是具有资格的国有出版物发行单位及国家核准的国有资本控股的出版物发行公司;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单位必须是国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公司。
3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4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有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上岗资格。
5有必要的注册资金。
(1)设立总发行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2)设立批发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3)设立法人零售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4)个体零售、出租摊点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万元。
6有符合规定批准权限的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认定的能够承担行政责任的上级主管机关。
设立出版物发行企业的程序
第一步: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出版物发行许可证;
第二步:持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申请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手续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应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请:
1设立出版物总发行企业和全国性的出版物连锁销售组织,须向我局提出申请,经我局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承办部门是发行管理处。
2开办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出版物零售单位,应向我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新闻出版总署核准。承办单位是发行管理处。
3从事下列出版物发行业务,须经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后向我局提出申请,承办单位是发行管理处;
(1)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2)新华书店、外文书店、出版单位、图书进出口公司等国有出版物发行企业设立新的有批发业务的发行网点;(3)设立出版物批发、零售交易市场;(4)设立网上书店;(5)外地出版单位和出版发行企业在本市设立出版物发行企业。
4设立其它出版物零售企业和零售、出租摊点,须向各地区县文化局提出申请。受理和承办部门是各区县文化局的企业登记部门。
申请单位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申请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出版物发行企业(或者摊点)的名称、地址、业务范围、经济类型、经营方式、资金来源和数额、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地址、主办、主管单位的名称、地址及其负责人或法定代表的姓名、地址等;
2企业章程;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资金信用证明;
5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学历和资格证明;
6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合伙企业的合作协议、合伙人的情况等。
办理部门:
印刷业务管理、出版发行管理处
国家出版局关于审批新建出版社的条件的通知
1985年8月9日中宣部下达《关于暂不审批新办报刊和出版社的通知》后,一年来,我局已基本停止审批新建出版社。但随着科学技术、文化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要求建立出版社的仍然很多。为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从严控制新建出版社的指示精神,我局拟定了审批新建出版社的条件
和办法,并报经中宣部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主办出版社的单位必须是党>机关和全民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中央一级出版社应由部委或相当于部委一级的单位申请,所办的出版社须有主管部委的负责人直接领导。建立地方出版社,应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由省一级出
版行政管理部门向我局申请。所办的地方出版社须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厅、局的负责人直接领导。
二、有明确的办社宗旨、出书方针、专业分工和出书范围。
三、有相当的专职编审、副编审、编辑和健全的编辑机构,以及必要的出版业务人员,申请办社时要报编辑人员的名单,并附学历、简历。
四、有办社所需的国拨专项资金。如因出书范围限制造成非经营性亏损,应明确由主管部门负责补贴。
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六、有同出书规模相适应的印刷厂和发行单位。
在建社前,人员编制和印刷条件等应事先落实,不得等批准建社后再向上级申请编制和其他条件。
高等学校新建出版社,在按上述规定办理申请时,要同时向国家教委申请,由国家教委归口,统筹提出审核名单。
部队系统新建出版社,由总政治部归口审核并申请。
创办一家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和证件?
1、先出资、取得验资报告;
2、拿着公司的章程、验资报告、申请(包括成立申请、公司名字审核、经营范围)办理营业执照;
3、取得营业执照办理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
4、拿着营业制造、税务登记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拿着上述证书去办理卫生许可证以及行业要求办理的其他证书
新办生产食品的企业首先需要有:规范的生产车间,检验室,仓库,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仪器等。接触生产、技术、质量管理的相关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检验员经过专业培训并有资格证书。向技术监督食品管理科申请办理生产许可,再凭生产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
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及程序
1、办理有限公司所需材料: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章程
(3)、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4)、公司任职通知书(董事会成员名单,三人以上);
(5)、委托证明;
(6)、场地使用证明;
(7)、董事会成员资格审查表(各一式两份,在户口所在地盖章);
(8)、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片各两张(另董事会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户口簿复印件各一张);
(9)、验资报告
(10)、出资协议书。
(11)、消防验收意见;
(12)、股东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办理独资、合伙企业所需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开业申请书(包括负责人的计划生育和身份证明);
(3)、书面申请;
(4)、场地使用证明;
(5)、用工许可证;
(6)、验资报告。
备注;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过程中须办理企业注册资本存款及验资,具体程序如下:
(一)、办理注册资本存款:
1、到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申请办理企业注册资本存款,按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的名称填写企业名称;
2、投资人:是企业章程规定的出资人;
3、新办企业注册资本存款账号不是出资人原有的存折或账号,且账号只有一个,存折只设一本;
4、存折上需加上“验资专户”;
5、存款后要凭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印鉴、财务印鉴、经办人身份证方可取款,注册资本临时存款存折不能提取现金,不能将资金划给其他单位,且全部资金必须划入新办企业的结算账户。
(二)、办理验资报告:
投资人需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验资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验资户临时存款凭证一式三联;
2、存折及新办企业章程;
3、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出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出资协议书;
6、法人、股东必须提供近期资产负债表。
二、《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地税)程序
(一)、所需材料:
1、个体工商户: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负责人大一寸彩照一张;
(4)、场地使用证明。
2、私营、集体企业: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申请表;
(5)、场地使用证明。
3、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有关批准文件及企业合同、章程、可行性报告及其他批复副本复印件:
(5)、外商投资企业或港澳台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申请书;
(7)、场地使用证明。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
程序:1)、领申请表,企业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到当地市质监局或区质监局监督处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2)、递交申请;3)、受理申请;4)、审查;5)、发证。
所需材料: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三份;2)、企业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3)、企业生产场所布图一份;4)、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一份;5)、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份;6)、产品标准一份;(7)申请表中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如果企业各方面的条件均符合要求,在接到《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后的120个工作日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食品标签审批程序》
1、食品生产企业申领食品标签准印证,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已注册的企业标准文本;
(3)食品标签设计小样;
2、填写《食品标签设计审查申请表》
3、旗、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由旗、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按照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审批,并领取《食品标签准印证》。企业直接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办理审批、领证手续。
4、企业印制食品标签须持《食品标签准用证》和《印刷通知书》。
五、《组织机构代码》办理程序
组织机构:指依法设立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按照有关规定成立的其他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国家代码编制规则赋予每一个组织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企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所需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公章;
(3)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湖南省内刊准印证怎么办理?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本文2023-10-26 04:55:14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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