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谱的写法
族谱的写法如下:
一、由族人编修和续写家谱通常由同一支脉家族的后代进行编修和续写,其他人一般不参与。因为,这是家族内部的事。
二、入谱者有严格规定。在旧式家谱中,只要有据可查的来历清楚者,不论身份贵贱,不论地位高低,都可以入谱。但是,不是所有的家族成员都可以入谱。例如,许多家谱对被收养的人员和母亲改嫁后带到家族中的人,大多不准入谱。
论资排辈的编写次序:
家谱十分讲宄论资排辈,严格按照辈分的高低和山生的先后来排列家族成员。在旧式家谱中,对官位显、地位高、名望大、影响广的人物,除了介绍他们的举考、仕宦、功绩、分迀、生卒、聚葬之外,还要单独为他们立传,以表述他们荣宗耀祖的功德,供后世族人效仿。
实录来龙去脉:
家谱的编写,着重于记录家族支脉的来龙去脉,列清血缘源流。自始祖而下的家族衍生、发展、存亡、变迁的历史,要一一实录,不能有虚妄之处。
写作要点提示:
续编和新修家谱,最主要的是如何处理好继承传统和发扬新风的关系。对旧式家谱中的封建性做法要剔除,如对收养的人,对母亲改嫁后带到家族中的人,不应有所歧视,应一视同仁。
家谱中新修的内容,既要发扬新风,又要符合家谱的特点,不是什么材料都可以放进去的,要有一些新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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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谱,又称族谱、家乘、祖谱、宗谱等。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体裁。家谱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是由记载古代帝王诸侯世系、事迹而逐渐演变来的。
家谱是一种特殊的文献,就其内容而言,是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中最具有平民特色的文献,记载的是同宗共祖血缘集团世系人物和事迹等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
族谱家谱格式:
一、谱序
有着自序,他序的区别。本谱续修的话,在收录新载的序外,以往修谱的旧序也应一并收入。有时为了增加家族的声望,还会另请名人为家谱作序,谱序有有些家谱中有“引”、“谱说”、“谱铭”、“谱券”等别称。
二、题辞
题辞并不是所有家谱中都含有,多数为前皇帝在位或名人为本家族或者家谱的题辞,一般会放在显眼的位置,为的是光宗耀祖和增加家族的名望。
三、恩荣
集中记载着历史的皇帝对于家族成员的褒奖,有的还有皇帝或者地方官员题写的牌匾,可以彰显祖德。
四、凡例
别称谱例,主要介绍谱书的编写体例、收录范围以及结构特点等。
五、图
明清时家谱的卷首,多数有图版,一般总有祖庙和祠堂、牧场等图。
六、节孝
宋代到明清,特别重视节孝,家族中有节妇孝子是家族的光荣,节孝很多都立在家谱首卷。
七、像赞
将本家族先人中显达之人,画出其模样,以此达到增加家族声望目的。
八、考
一个家族经历百年至千年,有事情不清楚时需考究,修谱时又需要写上,只得需要考究、考证。
九、世系
别称世表、世系表、世系图、根图,以图表形式反映家族成员血缘关系,是家谱的主要内容,通常五代一表。
十、世系录
是对世系表的解释,即是记录一个人生老病死葬的简历,内容涵括家族信息过多,特别重生死和血统。
十一、派语
别称字辈,为的是记录族人的排行字语,尤其是在封建时代,家族排行都是有着一定寓意的。
十二、传记
它与世系录有些相似,差异是世系录的男性均有,但传记则是家族中有特殊事迹、丰功伟业等重要举措的人才能入传。
十三、宗规家训
它相当于是家族中的法规,内容比较宽泛,一般是为了律己、守法、齐家等方面,其中有规则,族人必须遵守其规则,另外有家训,是劝诫后人的内容。
十四、祠堂、坊墓
记录家族祠堂的历史和现状、神位等,以及家族祀地的管理及各墓地的分布和坐向。
十五、先世考辨
主要为叙述家族历史和始祖、支派等分布情况,尤其是本支的迁徙,定居等历史。
十六、志
家谱中较重要的内容之一,大多含义是家族中专门资料汇集的名称,由专门史而成。
十七、杂记
不收入或遗漏的内容都在此处叙述,多数为家族中的一些专门资料,范围广泛且杂乱,从族人争讼到合约等都囊括。
十八、文献
收录的均为家族先人的著述,包括家规、家训,有的全收入有的仅开目录。
十九、修谱姓氏
常包括的内容是:领衔编编纂人姓名和捐献经费人姓名,排列在谱末。
二十、五服图
五服是家族法规的重要依据,很多家谱后附五服图便是为了让族人重视和了解,不混乱。
二十一、余庆录
家谱在编修完成后,末尾常会留几页白纸,意味着子孙绵延。
二十二、领谱字号
为了防止家族家谱外传,家谱后都有着顺序号,然后再登记注册,再由家族人士认领字号、定期抽查。
现当代通常可以分为六大部分。
一、序
序就类似于现在书的序,可以由族中得望高的人写,也可以由外人写。主要是通过另一个或另几个人的眼光来看待这本族谱。通常情况下,新序在前面,旧的序也要包含在内并排在新序后面。
二、简介
即使是对于自己的家族,能全面了解的人也不多,所以
需要首先简介一下自己家族,可提及的内容有:刻谱凡例、本族谱本次创修(修订)参与人员、时间、为什么要修订;此次编码的依据是什么;家族的整体情况、历史、迁移史、当前分布、人数;本族宗派、字辈,即记录每一代人起名规则;祖坟所在地、祖坟中各代分布图;对祖先事考查、考证。
总之,这里不具体到某一个人,只是对整个家族进行整体描述。
三、人物志
其实一本家谱本身就是人物记录,但通常情况下,家谱中会记录某一个或多个优秀的典型人物或团体。而记录这些优秀人物时,常常格式多样,有该人的传记、他写的文章书稿、获得过的功名、官名、、画像、碑记等。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能把同姓历史名人强编入本族谱,即使是小小提示也不可。因为后人续谱时,常常会因为这一次信以为真,而以讹传讹。
四、世系表
世系是家谱中最为重要的一项,最简单的家谱,有时只有一个世系表。
世系表是记录家族中每个人的关系,用计算机中的术语,这种一对多的结构是“树”状结构,但实际中的往往会比较复杂。当一个家族很大、人数很多时。会出现嗣出嗣入(通过过继、领养、送人)、迁入迁出的现象。
五、世略表
通常情况下,仅有世系表的家谱其实是没有实际意义的,面对一些不是名人的名字,除了这几个字,你还能知道什么呢一个好的办法就是增加世略表,世略表是记录世系表中每一个族人简历的表。这一部分可以和世系表合二为一,也可以单列。我认为单列更好,因为合二为一,常常导致世系表过肥过大,查找一个成员的时候非常麻烦。
很多家谱中,世略只写到父名、娶妻、生子数及名字数,这样写虽然整体看上去挺规范,实际上也没多大意义,因为世系表本身就可以表示这种信息。我认为世略不一定能做到每个人都有完整的简历,但至少应该有:本人生卒年月、主要职务、职称、主要生活工作地、本人工作简历、主要成绩、妻子姓名、妻子嫁出地、妻子父亲的名、妻子简历、子女名、女儿出嫁地、所嫁人姓名。这样不仅妻方家谱可以通过家谱查到本家族,本家族也可以通过自己家族查到女儿家族。
六、后记
后记写一些感想即可。
扩展资料:
族制开始形成:
它以尊祖、敬宗、睦族为宗旨,根据理学的伦理纲常制定宗规家法来约束族众。"尊祖"必叙谱牒,"敬宗"当建祠堂, "睦族"需赈济族人。修谱建祠,开办义学、义庄,耕种义田,管理祠产,家族活动自然多了起来。家谱的内容也逐渐由记载单一的血缘世系到比较全面记载家族的整体情况,内容愈来愈多,篇幅愈来愈大。不过,相对清代家谱而言,明代家谱的内容还是比较简单的。一般只有谱序、跋和世系图(表)。历史进入满清以后,家谱纂修数量骤增,内容不断增加。就总体情况而论,大致包含以下方面:
一谱序。谱序是每部家谱不可或缺的部分,包括阖家或某几位族人撰写的序和当时名流写的赠序,以及跋语等。序跋的内容主要是介绍家族世系渊源、传承关系、修谱缘由和经过以及任事人员等,是熟悉、研究一部家谱的直接切入点,是了解该家族世系源流的重要资料。
二谱例、谱论和目录。谱例又称凡例,用条文形式主要阐明族谱纂修原则和体例以及类目安排的理由。谱例强调家族血缘的纯洁性,维护以男子为中心的伦理纲常,表示遵循"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的修谱原则。谱论一般是摘录前代硕
学名儒论家谱之重要的语录,也有直接把皇帝的喻民榜、喻民诏刊载在谱前,以告诫族人。目录又称总目,说明该谱的卷数,每卷的主要内容。谱例和目录是识谱的入门指南,缘径方可探幽。
三恩纶录。又称恩荣录、褒颂、诰勅、赐谕、告身等。主要登载历代皇帝和中央、地方两级政府官员对家族成员封赠、褒奖文字,举凡勅书、诰命、上谕、御制碑文、祭文、赐匾等,靡不备载。
四记。一般家谱都有先祖像赞、小传,把本族先祖中有显赫身份的人绘成遗像载诸谱端,并附像赞。大多数家谱不仅有先祖像赞,还有列传,对本族名望著世或德行懿范者列传志行,包括节妇、烈女,附载年谱、寿序、墓志铭、祭文、行述、碑铭等。
五族规、家训。这是每部家谱必载的内容,要敬宗收族,没有一定的族规、家法不行。族规、家训的内容十分庞杂,除了传统的宗法内容外,还有诸如财产继承、婚姻纠纷、禁盗禁赌、封山禁林等。
六典制。包括冠礼、笄礼、婚礼、祭礼等,有的谱以仪礼统之,含仪文、丧礼的图式、器具和祭品的制作。还有的谱把祠规、祠产、义学、祀田的管理条例和契据也放在典制之内。
七墓图、墓志。墓图绘有所在地地名、方位、四址交界;墓志介绍墓主的生平和墓庐建置情况。湖南家谱特别重视墓图,不少家谱都将其单独列为一卷,有的甚至几卷、十几卷。
八派语。又称辈份诗、班行诗等,没有统一的名称,登载族人排行字辈,有的谱派行或称班次多达八十辈、一百辈。派语在谱中占的份量极小,但却极重要,是一个家族男性成员取名的依据,直接反映出家族内部不同辈分成员之间纵向的、前后相继的关系,以及相同辈分成员之间横向的、平行配合的关系。
九捐款、领谱名目。修谱是族人共同的事,必须大家捐资,是族人对修谱的认同和责任。领谱名目是族谱修完后发给各房各派的登记录。家谱是按房按派编号发放的,不能冒领。编号有的按"千字文",有的按八卦,有的按十二生肖,还有的以修谱宗旨编号,等等。
十世系图。湖南家谱有很多称垂丝图,顾名思义,喻世系子孙绵延不绝,似垂柳丝丝。图实为表,多采欧式,以五世为一图,下五世格尽另起。称始祖为第一世或第一派祖,以此序列,清晰可考。有的谱分外世纪和内世纪。外世纪从受姓始祖至谱尊始祖(或始迁祖)止,内世纪则以始祖(或始迁祖)奉为一世祖或一派祖。
(十一)世系表。湖南多称齿录。按家族辈份、长幼序列,各具派名、字号、生卒年、官阶爵次、婚配、子女情况。
清及清以后家谱的内容大体上如前所述,但并非千篇一律,没有统一的类目设置要求,只是互相参照。因此,不同家谱内容上有增有减,有分有合,但世系图、世系表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就不成其为"谱"了。
参考资料:
-族谱
文 | 鹤湖风光
古今载籍,浩如烟海。其中有一部独树一帜的鸿篇巨著,牵动了无数炎黄子孙的情怀。这部书,通古达今,谱写人生,编纂了几百上千年,依然续集长新。这部书的作者,即有古代的文人雅士,还有当代的乡彦族秀,家族精英。他们跨越了历史的距离,心怀虔诚,互相对话;笔著班美,共同传承。
这会是怎样的一部书籍呢?
这部典籍的名称,就叫家谱。
承上启下,家谱总是代代纂修。其中书写规则,就是家谱体例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家谱中的用词规范,所涉之面非常广泛,一代代族人,敬畏有加,续谱临文,相循相守,使家谱成为一种独特的历史典籍。
比如对人物的称呼等,就有大量的专用词语。尤其对男子的嫡庶、继嗣之分和妇女的家庭地位与婚姻状况,家谱的用词有着严格规定。
如旧时家谱中书写子嗣,原配所生为嫡出,侧室所生为庶出,绝对不能混淆。再如书“嗣子”表示以本宗之子为嗣,书“抚子”者表示所立之嗣为异姓之子,书“寄子”者表示为母氏带来的异姓子而未立嗣,各有各的含义。
宗谱中的“配”是男子结婚的专用词。当族谱中配和娶并用一谱时,“配”即元配,即对方为未婚,书“配某地某姓女”。“娶”则指对方为再婚女子,也称醮妇。书“娶某地某姓某公女”。在配和娶两字并用于一宗谱时,配和娶用词含义是有区别的,一字之差,意义不一样,所以不要随便把旧谱的配改为娶。少数宗谱只写娶或者只写配,这种情况另当别论,泛指男子婚况。个别家谱中配与娶还具有其他的引申含义,比如“配”为妻子过世,“娶”则妻子在世,这种现象一般会在凡例中注明。“继配”指前任妻子已死亡,与后任妻子结婚。“改配”指与前任妻子离异后,与后任妻子结婚。“聘”指男子定亲,双方夫妻关系已经确立,但未完婚。旧社会对定亲非常重视,一旦定亲,女方即为夫家人。故有“未婚卒,葬某地”之记载。现在修谱,一般不写聘,而以结婚为准,年近五十未结婚者,可写“未娶”。
书写族中女子也有一组专用词语,已嫁书“适”,许配书“字”,未许配书“待字”,而妻氏又有“配”、“续”、“侧室”等身份高低之别。
在墓葬和生死的表述上,同样也是如此。例如子孙从祖、父葬书“祔”,妻从夫葬书“合”,弟与兄同葬书“并”或“同”。族人中普通人去世书“卒”,忤逆不孝、寇乱盗贼、**兽行者,则书“死”以示惩戒。这些带有区别尊卑和寓意褒贬的专用词语,都有它的特定对象,书写时不能错用。
也有一些书法只是单纯地对同类情况加以区别。如对迁居在外的族人,在同省的书“迁”,异省的则书“徙”,以此区分远近。
与专用词语相应的是,家谱在表达人物的地位、辈分以及某种状况,则有特定的书写形式。
比如有些宗族规定“妇人改嫁不书”,即在其丈夫名下不书其人,以暗示不能“守节”。如生有子嗣,则在其子嗣下用小字注明“某氏出”,以示“子不可无母”。这种在子嗣下小字注“某氏出”的格式,仅限于有子嗣的改嫁妇人,是一种针对“妇人改嫁不书”的变通处理方法。这些表述,形式简单明了,易于掌握,便于遵行。
此外,纂修家谱还有一个重要的书写规则,就是记录内容的顺序有一定章法。如人物的名字,一般规定“名则首书,次书行,次书字”。清代学者纪昀纂修本族家谱时划分更细,书名书字的顺序,在不同的类目中有先后之别,世系图录中皆先书名,“佚名则字,佚字则次第(排行)”,但在述之文如序、传记等中,则“皆书字,佚字则名”。
传统家谱中,各种各样的书写规则,体现了宗法制约和道德伦理规范,需要我们认真阅读凡例,才能全面理解家谱内容,了解自己的家族历史。
高,曾,祖,考,己身,子,孙,曾孙,玄孙---是为九族顺序
君子之泽,五世而斩高祖以上可并入“本门历代祖先神位”
中间为最长辈,面对祖先灵位右边为上(尊),左为下(卑),依次排列
始祖居中,二世、四世、六世位于始祖的左方,称昭;三世、五世、七世位于右方,称穆。简而言之,昭穆就是宗庙和坟地的左右位次,左为昭,右为穆。
按照我国民间传统习俗,人逝世后其家人都要为其制作牌位,作为逝者灵魂离开肉体之后的安魂之所。牌位大小形制无定例,一般用木板制作,呈长方形,下设底座,便于立于桌安之上。牌位书写,古代一般多用老宋体(笔划竖粗横细)、自上而下竖写,现代则多采用正楷、隶书、魏碑、等字体,以示庄重、肃穆。
扩展资料
家谱,是使后代知晓统系来处的方法,又可以使家族不散不失传。然而修家谱的目的是治国,将古代宗法尊祖、敬宗、收族的原则,变成了修宗谱、建宗祠、置族田、立族长、订族规为特征的体现封建族权的宗族制度。
家谱的雏形,在殷商卜辞中的世系关系中有所反映。隋唐以前,家谱的修撰已相当发达,大量的家谱书籍问世,但大多未留传后世,人们一般认为家谱起于宋代。
宗庙制度产生于周代,《礼记·王制》中已记载了 帝王贵族的宗庙制度 。即天子七庙太祖、三昭、三穆,诸侯五庙太祖、二昭、二穆,公卿三庙太祖、一昭、一穆。秦代“尊君卑臣,无敢营宗庙者。汉世多建祠堂于墓所”。士大夫不敢建宗庙,从此宗庙成为天子专有
宋代朱熹提倡建立祠堂法:每个家族建立一个奉祀高、曾、祖、祢四世神主的祠堂四龛,而且,初立祠堂时,计现田每龛取1/20以为祭田,亲尽则以为基田。由宗子主之,以给祭用。清代,祠堂已遍及全国城乡各个家族,祠堂是族权与神权交织的中心。
祠堂中的主祭——宗子,相当于天子;管理全族事务的宗长,相当于丞相;宗正、宗直,相当于礼部尚书与刑部尚书。祠堂最能体现宋代宗法制家国一体的特征。
族谱的写法
本文2023-09-22 05:53:33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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