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中常用的词汇有哪些?
1、始祖:指得姓祖先,亦指有世系可考的最初的远祖。
2、始迁祖:指某地迁徙的祖先。
3、祖宗:对始祖及先代中有功德者的尊称。
4、谱牒:记述氏族或家族世系的书。
5、家谱:又称族谱,记录家族世系和事迹的书,内容记载家族的起源、发展历史,家族成员的身份事迹及相关的各种内容。
6、家乘:春秋时期晋国史书名《乘》。后因称史籍为史乘。宋黄庭坚有《宜州乙酉家乘》是日记性质,后人撰写家族之始史,袭用《家乘》之名,其内容必备家谱更广泛、更详尽。如《即墨黄氏家乘》内有明清皇帝诰命、圣旨、敕谕,家族名臣给皇帝奏疏、议,家族贤达传记、墓志、科举、著作名录、诗词文章等。
7、玉牒:(1)、古帝封禅所用文书;(2)、帝王族谱(以编年体叙帝系而记其历数称玉牒);(3)、典册。
8、考:(1)、老;(2)、父亲。后只称亡父为考。
9、妣:(1)、祖母或祖母辈以上的女性祖先;(2)、母亲。“父为考,母为妣”,后来至用户亡母。
10、谥号、谥:帝王、贵族、大臣、士大夫死后,依其生前事迹给予的称号。
11、昭穆:古代宗法制度,宗庙或墓地的辈次排列,以始祖居中,二世、四世、六世的始祖在左方,称昭;三世、五世、七世位于右方,称穆;用来分别宗族内部的长幼、亲疏和远近。后来泛指家族的辈分。
12、伯仲叔季:兄弟行辈中长幼排行的次序,伯是老大,仲是第二,叔是第三,季最小。古时常用于表字或对人的敬称。
13、出嗣、嗣:嗣即继承,接续。出嗣是指在封建宗法制度下,把自己的儿子给没有儿子的亲属做过继子。
14、过继:亦称继。指自己没有儿子,收养同宗之子为后嗣。又指入养父之家为其后嗣。
15、承祧:承奉祖庙的继嗣。后亦称为承祧子。祧:古代称远祖的庙。在封建宗法制度中继承先代,称承祧。
16、双承:继承两支的继嗣。
17、嗣子、嗣孙:无子者以同辈兄弟之子过继为后人,称“嗣子”。过继孙辈的,称“嗣孙”。
18、乏嗣:缺乏继承人。
19、止:一般指已婚无后代(儿子),即去世。
20、早卒:早年去世。
21、流寓:寄居他乡。
22、适辽:至辽宁,泛指到我国东北地区。
23、配:原配,初娶的妻子,也称“嫡妻”。继配,原配亡故后,继娶之妻。
24、嫡、庶:“嫡”与“庶”相对,嫡在封建宗法制度中指正妻;庶指妾,又称副室、偏房。
25、冢子:即嫡长子。
26、守节:在封建社会中,妇女在丈夫死后,立志不嫁,直到老死就是守节的行为。这样的妇女称为“节妇”。
27、契:古代把合同、总账、案卷、具结都称作契,后单称买卖的文卷为契。
28、契约:双方或多方同意订立的条款、文书。
29、九族:“九族”泛指亲属。但“九族”所指,诸说不同。一说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即玄孙、曾孙、孙、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一说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儿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家谱是以本族男性血统继承人为主线谱写的,外姓不入家谱主线。很多地方的家谱只写男主及原配加上儿子,女儿因为嫁了外姓冠以夫姓,所以不入家谱。母亲带来的子女如果还是姓原生父亲的性,那仍然算是外姓人,是不入本族家谱的。过了香堂认祖改为本族性氏的可写继子女。
族谱,就是同一宗族的人按照辈分大小依次排列的花名册。
嗣,就是子孙后代,某人名下的后人。
半嗣,就是上门女婿,意思是某人的后嗣,但与子嗣有别,是半个子嗣。民间郎当半子的说法即源于此。郎就是女婿。
过去,男女不平等。女儿嫁了人,就是人家的人了,有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的说法。只有儿子才是家庭的继承人。所以,有的人没有儿子,为了后继有人,女儿就不出嫁,招一个上门女婿为继承人。
上门女婿,又叫入赘女婿,俗称撑门杠子,意思是支撑门户的女婿。
入族谱时书面通常称呼为‘’赘婿‘’,‘’半嗣‘’是更文雅的说法。
族谱中的“几世”通常是指家族中已经有多少代人传承了血脉。一般来说,从共同祖先开始,每一代人都可以被称作“一世”,向下推算,每一代人都可以被称作“二世”、“三世”等等。
如果你是“三十二世”,那么就代表你是家族中已经传承了三十二代的人。通过族谱,你可以追溯到共同祖先,并计算出家族已经存在了多少年。
族谱通常记录了家族中每一代人的姓名、生卒年月日、婚姻、子女等信息。通过这些信息,你可以逐步向上追溯,找到共同祖先,并计算出家族存在的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族谱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进行计算时需要谨慎。此外,由于族谱的编纂和保存可能存在历史原因和地域差异,因此不同家族的族谱可能存在差异,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参考和验证。
文 | 鹤湖风光
古今载籍,浩如烟海。其中有一部独树一帜的鸿篇巨著,牵动了无数炎黄子孙的情怀。这部书,通古达今,谱写人生,编纂了几百上千年,依然续集长新。这部书的作者,即有古代的文人雅士,还有当代的乡彦族秀,家族精英。他们跨越了历史的距离,心怀虔诚,互相对话;笔著班美,共同传承。
这会是怎样的一部书籍呢?
这部典籍的名称,就叫家谱。
承上启下,家谱总是代代纂修。其中书写规则,就是家谱体例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家谱中的用词规范,所涉之面非常广泛,一代代族人,敬畏有加,续谱临文,相循相守,使家谱成为一种独特的历史典籍。
比如对人物的称呼等,就有大量的专用词语。尤其对男子的嫡庶、继嗣之分和妇女的家庭地位与婚姻状况,家谱的用词有着严格规定。
如旧时家谱中书写子嗣,原配所生为嫡出,侧室所生为庶出,绝对不能混淆。再如书“嗣子”表示以本宗之子为嗣,书“抚子”者表示所立之嗣为异姓之子,书“寄子”者表示为母氏带来的异姓子而未立嗣,各有各的含义。
宗谱中的“配”是男子结婚的专用词。当族谱中配和娶并用一谱时,“配”即元配,即对方为未婚,书“配某地某姓女”。“娶”则指对方为再婚女子,也称醮妇。书“娶某地某姓某公女”。在配和娶两字并用于一宗谱时,配和娶用词含义是有区别的,一字之差,意义不一样,所以不要随便把旧谱的配改为娶。少数宗谱只写娶或者只写配,这种情况另当别论,泛指男子婚况。个别家谱中配与娶还具有其他的引申含义,比如“配”为妻子过世,“娶”则妻子在世,这种现象一般会在凡例中注明。“继配”指前任妻子已死亡,与后任妻子结婚。“改配”指与前任妻子离异后,与后任妻子结婚。“聘”指男子定亲,双方夫妻关系已经确立,但未完婚。旧社会对定亲非常重视,一旦定亲,女方即为夫家人。故有“未婚卒,葬某地”之记载。现在修谱,一般不写聘,而以结婚为准,年近五十未结婚者,可写“未娶”。
书写族中女子也有一组专用词语,已嫁书“适”,许配书“字”,未许配书“待字”,而妻氏又有“配”、“续”、“侧室”等身份高低之别。
在墓葬和生死的表述上,同样也是如此。例如子孙从祖、父葬书“祔”,妻从夫葬书“合”,弟与兄同葬书“并”或“同”。族人中普通人去世书“卒”,忤逆不孝、寇乱盗贼、**兽行者,则书“死”以示惩戒。这些带有区别尊卑和寓意褒贬的专用词语,都有它的特定对象,书写时不能错用。
也有一些书法只是单纯地对同类情况加以区别。如对迁居在外的族人,在同省的书“迁”,异省的则书“徙”,以此区分远近。
与专用词语相应的是,家谱在表达人物的地位、辈分以及某种状况,则有特定的书写形式。
比如有些宗族规定“妇人改嫁不书”,即在其丈夫名下不书其人,以暗示不能“守节”。如生有子嗣,则在其子嗣下用小字注明“某氏出”,以示“子不可无母”。这种在子嗣下小字注“某氏出”的格式,仅限于有子嗣的改嫁妇人,是一种针对“妇人改嫁不书”的变通处理方法。这些表述,形式简单明了,易于掌握,便于遵行。
此外,纂修家谱还有一个重要的书写规则,就是记录内容的顺序有一定章法。如人物的名字,一般规定“名则首书,次书行,次书字”。清代学者纪昀纂修本族家谱时划分更细,书名书字的顺序,在不同的类目中有先后之别,世系图录中皆先书名,“佚名则字,佚字则次第(排行)”,但在述之文如序、传记等中,则“皆书字,佚字则名”。
传统家谱中,各种各样的书写规则,体现了宗法制约和道德伦理规范,需要我们认真阅读凡例,才能全面理解家谱内容,了解自己的家族历史。
家谱中常用的词汇有哪些?
本文2023-10-26 00:15:48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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