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中有什么巧妙的伏笔和细节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25浏览:3收藏

《哈利波特》中有什么巧妙的伏笔和细节,第1张

《哈利-波特》中的那些较为浅显和广为人知的十大伏笔——  1、 闪电形伤疤    这恐怕要算最早出现的也是最为关键的伏笔之一,闪电形伤疤第一次出现是在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第一章《大难不死的男孩》里,哈利-波特第一次出现在世人面前邓布利多和麦格教授朝那卷毛毯俯下身去,他们看见毛毯里裹着一个男婴,睡的正香。孩子前额上一揪乌黑的头发下边有一处刀伤,伤口形状很奇怪,像一道闪电。当时,邓布利多就预言这个伤疤将来会有用处。在断断续续的前六部的叙述中,伤疤作为伏地魔以最邪恶的魔法留在哈利波特身上的印记一直起到“火辣辣的疼”给哈利-波特通报危险的作用,这种作用逐渐加深。  从第五部《凤凰社》开始,也就是第四部伏地魔复活以后,这个伤疤竟然能像一个天线一样接收伏地魔的思想,但在这一部里,伏地魔利用这一点,欺骗了哈利,引诱他到了魔法部神秘事务司,直接导致了小天狼星布莱克的战死。但经过在魔法部的大战,自从伏地魔对哈利俯身失败以后,他便开始害怕和哈利的这种连接,于是到了第七部,伤疤的这个功能起了正面作用,使得哈利能够实时掌握伏地魔的想法和行踪,为最终打败伏地魔立下大功。但是这伤疤最惊人之处却是——它还是伏地魔的无意间创造出的魂器之一,里面寄居着伏地魔的一片灵魂。这直接导致了第七部伏地魔第一次杀死哈利波特后,他能够起死回生。当然关于哈利波特可以起死回生的另一条原因当要提到早在第四部《火焰杯》的时候就种下的伏笔——伏地魔是借着哈利的血复活的,而哈利的血之所以对伏地魔这么致命更要牵扯到第一部《魔法石》中,哈利的母亲莉莉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哈利,从而给予哈利古老的魔法保护……服了吧。  2、 蛇佬腔    蛇佬腔的第一次出现,是在《魔法石》第二章《悄悄消失的玻璃》,哈利跟着佩妮姨妈一家去动物园,他与爬虫馆的一条大蟒蛇对话了,而且还把表哥达利捉弄了一番。这个情景即使没有看过书,只看过**的观众也印象深刻。但在这里只能算是一闪而过。蛇佬腔真正大出风头,是在第二部《哈利-波特与密室》中,哈利波特到霍格沃茨以后一直听到一个恐怖的只有他能听到的声音(后来我们知道那是蛇怪,所以只有他听的到),到第十一章《角斗俱乐部》中第一次提出了蛇佬腔这个概念,也第一次有了正面描写 哈利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做,他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决定这样做。他只知道他的双腿自动朝前挪动,就像踩着小脚轮似的,然后他傻乎乎冲蛇喊道:“放开他!” 而且我们得知,这个罕有的天赋是密室的创始人萨拉查。斯莱特林的著名天赋,而伏地魔本人就是蛇佬腔。而蛇佬腔也成为哈利-波特能够进入密室的关键因素。一直到第七部中,哈利的蛇佬腔依然发挥了作用,第一次是在第十七章《巴希达的秘密》,哈利与大蛇化作的巴希达对话,第二次是在第十九章,哈利用蛇佬腔打开了挂坠盒,杀死了里面寄居的伏地魔的魂器。  3、 阿不思-邓布利多的生平与秘密    在这七部小说中,对于邓布利多的揭秘可谓自始至终。  也许在读第一部小说《魔法石》第六章《从93/4展台开始旅程》的时候,谁也不会想到那张哈利在霍格沃茨特快火车上打开的小小的巧克力画片上的简单几行字包含了关于邓布利多的那么多关键信息。所以我们先来回顾一下这张画片:阿不思-邓布利多现任霍格沃茨校长/被公认为当代最伟大的巫师/邓布利多广为人知的贡献包括:一九四五年击败黑巫师格林德沃,发现龙血的十二种用途,与合作伙伴尼克勒梅在炼金术方面卓有成效,邓布利多教授爱好室内乐及十柱滚木球戏。  首先,“与合作伙伴尼克-勒梅在炼金术方面卓有成效,”这一条成为《魔法石》一部中解开魔法石秘密的关键性线索之一;之后到了第六部《混血王子》第四章《霍拉斯-斯拉格霍恩》中,“发现龙血的十二种用途。”一条有成为邓布利多识破斯拉格霍恩伪装的关键。当然,最为震撼人心的当属“一九四五年击败黑巫师格林德沃”这条,因为经过第七部《死亡圣器》中的书中书《邓布利多的生平与谎言》等资料的介绍,与格林德沃的纠葛影响了邓布利多的一生,也是他的弱点和悲剧的起源,甚至,后来罗琳阿姨爆料,其实格林德沃还是邓布利多当年的“爱人”。  《魔法石》中的第十二章《厄里斯魔镜》中写道哈利问邓布利多“您照魔镜的时候,看到了什么? 邓布利多回答 我?我看到自己拿着一双厚厚的羊毛袜 。作者暗示这也许不是实话。直到第六部《混血王子》第二十六章《岩洞》里,当邓布利多喝下那些致命的药水,神志不清极度痛苦的时候才表露了他内心真正的痛苦和渴望,那就是希望挽回导致妹妹死去的那场意外,希望家人能够幸福。而这也是导致他在去摧毁“戒指”魂器时禁不住诱惑,几乎丧命的原因。当然,这个解释是直到第七部《死亡圣器》第三十五章《国王十字车站》的时候才被公布出来。  《魔法石》第一章《大难不死的男孩》中邓布利多第一次亮相,作者就刻意提到 他的鼻子很长,但是扭歪了,看来至少断过两次,而这经《邓布利多的生平与谎言》这本书爆料,是邓布利多的弟弟阿不福思打断的。这个人物早在之前六部中早有暗示,但是正式出场却是在第七部。最早对于阿不福思的提及很多人认为是在第五部《凤凰社》,起码在**中是这样,第一次露面是在那张早期的凤凰社合影中,而作为猪头酒吧的老板也曾有短暂的一个镜头。但对于猪头酒吧的描述却早在第一部《魔法石》就有了,第十六章《穿越活板门》中海格的话——“这有什么好奇怪的,猪头酒吧——就是村里的那个酒吧,总有一些稀奇古怪的家伙……” 猪头酒吧在书中的出现远早于三把扫帚!而第四部《火焰杯》中的第二十四章《丽塔斯基特的独家新闻》 “绝妙的观点!”邓布利多教授说,“我的弟弟阿不福思,因为对一只山羊滥施魔法而被起诉,这件事在报纸上登得铺天盖地,可是阿不福思躲起来没有呢?没有,根本没有!他把头抬得高高的,照样我行我素!当然啦,我不能肯定他认识字,所以他也许并不是胆子大……” 这里就已经提到了阿不福思对于山羊的偏好。  《凤凰社》第二十七章《失落的预言》“应该说我们的运气在于那个偷听的人只听到了预言的一小部分就被发现了,紧接着被扔出了酒吧。” 这里邓布利多并未讲明发现窃听者是谁,后来在第六部《混血王子》的第二十章《被窃听的预言》中,特里劳妮自己的讲述对此有了详细的补充“是这样,当时门外一阵骚动,随即门被撞开了,那个十分粗俗的酒吧招待和斯内普站在外面,斯内普胡扯说是上错了楼梯……”这个男招待肯定就是阿不福思了。而《混血王子》第二十章《伏地魔的请求》中,邓布利多在伏地魔刚到霍格莫德的时候就已经得到消息,是谁报的信?不言而喻,也是阿不福思。在第三十章《白色坟墓》邓布利多的葬礼上,对于这个酒吧招待也有匆匆一笔。回去翻书,也许你会找到更多,不再赘述。  第七部中哈利那个时常拿出来查看的镜子在关键时刻救了三人组的命,看过书的朋友都知道那是《凤凰社》中小天狼星送给哈利的。这面维系存亡的重要镜子,阿不福思是何时得到的呢? 这一条我们可以到下一节再说。总之,这位毫不起眼的圣人邓布利多的弟弟是一位真正的幕后英雄。  4、 小天狼星的摩托车和双面镜以及RAB    小天狼星布莱克以其洒脱的个性,英俊的外表,尤其是第五部《凤凰社》中令人感动的谢幕俘获了亿万读者和观众的心。尤其他令人迷惑的死亡方式,更是让不少读者在第七部小说面世之前推测他肯定会复活。  以小天狼星为中心,有着《囚徒》这样专门的一整本书,但是对于这个人物的铺垫,却也是从第一部《魔法石》开始的。也就是第一章《大难不死的男孩》里海格所骑的那辆摩托车。因为那辆摩托车是小天狼星布莱克借给海格的!在《囚徒》第十章《活点地图》中,海格回忆 我是从废墟里把他(哈利)救出来的,可怜的小东西……这时小天狼星布莱克出现了,骑在他那平时常骑的飞行摩托上 。而这辆摩托也有始有终的在第七部中再次现身,在《七个波特》那一章带着哈利离开了女贞路4号。  小天狼星留下的另一个重要物件要数“双面镜”了,这面镜子在第七部第二十三章《马尔福庄园》中救了三人组的命。双面镜的出场是在《凤凰社》第二十章《大脑封闭术》“你带上这个。”他(小天狼星)悄悄的说,塞给哈利一个包的很不像样的,平装书大小的东西。……“如果斯内普欺负你,我会知道的,别在这打开。” 双面镜一共两面,一面在小天狼星那里,一面在哈利那里,接通的时候可以进行“视频连线”。只是在第五部里它并没有起到作用。所以也没有在**中出现。那它是怎么到阿不福思手里的呢?  答案:阿不福思是从蒙顿格斯手里买来的,《混血王子》第十二章《银器和蛋白石》 他们就站在三把扫帚的外面,其中一个很高很瘦,哈利眯起眼睛,透过被雨水打湿的眼镜认出他是霍格莫德村另一家酒吧——猪头酒吧里的男招待。哈利、罗恩和赫敏走近时,那男招待用斗篷裹紧脖子,转身走开了,只留下那个矮个子在摸索着怀里的什么东西。他们离那男人不到一步远了,哈利突然认出了他。“蒙顿格斯!” 众所周知,蒙顿格斯从格里莫广场12号偷了大量东西出来贩卖,其中还包括了那个真正的挂坠盒。  RAB    到与小天狼星有关的伏笔,我们不得不说到著名的RAB,这位早邓布利多一步拿到挂坠盒魂器的英雄,虽然是到第七部,罗琳才正式说明他的身份。但是很多哈迷很早就猜到了,最关键的一条线索来自第五部《凤凰社》第六章《高贵的古老的布莱克家族》中对于布莱克家族家族树形家谱的描述 雷古勒斯-布莱克,在出生日期后面有个死亡日期(大约在十五年前) 雷古勒斯的壮举得以大白于天下还得归功于家养小精灵克利切,关于家养小精灵我们等专门的一节再讲。  5、 家养小精灵、古灵阁的妖精和霍格沃茨的幽灵    对于整个故事起到关键性作用的家养小精灵有两个,一是多比,另一个就是克利切。多比出现于第二部《密室》第一章《最糟糕的生日》,出场于第二章《多比的警告》,是第二部故事中的关键性角色,作为马尔福家族的小精灵,它却真心实意的帮助哈利波特。在第二部的结尾,因为哈利波特解放了多比,使得多比对哈利波特更加敬佩,并愿意尽力帮助他。虽然,在**中,多比只是在第七部中才又一次出场,但是在书中,多比在第四部《火焰杯》中帮助哈利拿到了赛囊草(**中改为纳威)。第五部《凤凰社》中多比帮哈利找到了有求必应屋(**中还是改为纳威)。而第六部中多比帮助哈利跟踪德拉科马尔福等等。多比乐观,可爱,追求自由,他在第七部中的英勇就义,更是让无数人为他潸然泪下。克利切是布拉克家族的小精灵,受老主人影响,他一开始是纯血统的拥护者,不喜欢小天狼星也不喜欢凤凰社,并给贝拉特里克斯通风报信间接导致了小天狼星的死。在第六部书《混血王子》中,他被作为“遗产”由哈利继承,而第七部中,正是由他解开了RAB雷古勒斯的秘密,并亲手抓住了蒙顿格斯,帮哈利找到了挂坠盒的线索。在大结局中,克利切勇敢的带领霍格沃茨厨房的小精灵们加入了对抗食死徒的斗争。    古灵阁的妖精是巫师银行古灵阁的守护者,魔法世界有一个名言,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除了霍格沃茨就要数古灵阁。有一个值得一提的妖精叫做拉环,它在第七部中帮助三人组打入了古灵阁内部贝拉特里克斯的金库,找到了藏在里面的魂器。也许很多人忘记了,这个拉环也正是第一部《魔法石》中,带领哈利和海格去到713号金库取走魔法石的那个妖精。    霍格沃茨的幽灵从伏笔的角度来说,最值得一提的是格雷夫人和血人巴罗,这两位在《魔法石》中就已经出现的幽灵,到了第七部第三十一章,负责解开了“失踪的冠冕”之谜,帮助哈利找到了隐藏在霍格沃茨的魂器。  6、 孪生魔杖、消失柜和虫尾巴的银手    孪生魔杖的说法开始于第一部《魔法石》第五章《对角巷》魔杖制作人奥利凡德指出 同一只凤凰的两根尾羽,一根做了这跟魔杖,另一根尾羽做了另外一根魔杖。你(哈利)注定要用这跟魔杖,而它的兄弟——咳,正是它的兄弟给你落下了那道伤疤。这一条关键性线索到第四部《火焰杯》第三十四章《闪回咒》中第一次得到应验,孪生魔杖只能使对方受到伤害,却无法杀死对方,这也使得哈利在伏地魔归来的那一夜逃脱了他的魔掌。而这也导致了第六部《混血王子》中奥利凡德被伏地魔抓走,导致第七部《死亡圣器》一开始伏地魔找卢修斯-马尔福借魔杖,在马尔福的魔杖被哈利的摧毁后,又使得伏地魔执迷于寻找老魔杖,并最终导致他的覆灭。    消失柜包括和它一起在第六部里起到关键作用的蛋白石项链,都是最早出现在第二部《密室》第四章《在丽痕书店》中,哈利从陋居使用飞路粉进行“穿越”,意外到达了博金博克的黑魔法商店的一个柜子里,这个柜子就是那一对消失柜的其中一个,而蛋白石项链也出现在那里。 德拉科随心所欲的观看店里出售的物品,眼看着就要接近哈利的藏身之处,哈利的心提了起来。德拉科停下来研究一根长长的绳索,又傻笑着念一串华贵的蛋白石项链上面的牌子:当心:切勿触摸,以被施咒——已经夺走了十九位麻瓜的生命。 而在第五部《凤凰社》中,弗雷德和乔治捉弄斯莱特林队的队长蒙太,把他关进了一个出不来的柜子里,这就是另一个消失柜。而到了第六部中,德拉科修好了两个消失柜之间的通道,把食死徒带进了霍格沃茨。    虫尾巴的银手是书中最显而易见的伏笔之一,出现在第四部《火焰杯》第三十三章《食死徒》,因为虫尾巴为了让伏地魔复活奉献了自己的一只手,作为报答,伏地魔给了他一只银手,但这只手在第七部《马尔福庄园》这一章,因为虫尾巴对哈利表现出来的一丝善念而掐死了他。遗憾的是这一幕在**中没有被还原。  7、 黑魔法防御术教师的宿命    黑魔法防御术的老师都干不长,顶多只能干一年已经成为《哈利-波特》故事的一个独特现象,每一部故事的新黑魔法防御术老师也是每一部故事里的重要看点。只是在看前几部,起码前三部的时候,可能大部分人不会意识到这样一种安排会跟剧情走向有什么特别相关,更不会想到这种现象的出现是因为伏地魔的缘故。直到第六部《混血王子》第二十章《伏地魔的请求》中,才对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做出了解释。邓布利多说 哦,他肯定是想教黑魔法防御术。我们那次短暂的会面之后的后果证明了这一点,自从我拒绝伏地魔之后,就没有一个黑魔法防御术教师能教到一年以上。” 而像黑魔法防御术教师这样的安排(即:并非像每部换一个“邦女郎”这样简单的格式化并列,而是在剧情上产生一种连贯、递进而有特殊含义的存在)也正是《哈利-波特》系列小说不同于一般多部头系列小说的特点之一。  于是这促使我们不禁回忆起这七部小说中已知的黑魔法防御术教师。他们分别是奇洛(《魔法石》),洛哈特(《密室》),卢平(《囚徒》),疯眼汉穆迪,其实说是小巴蒂-克劳奇更合适(《火焰杯》),乌姆里奇(《凤凰社》),斯内普(《混血王子》),阿米库斯(《死亡圣器》)。  8、 混血王子的记忆与佩妮姨妈的态度    如果我们评选《哈利波特》中最感人台词,那么西弗勒斯-斯内普的临终遗言“look at me”一定名列前茅。我认为斯内普应该是《哈利-波特》故事中内涵最丰富最复杂、塑造最立体最成功的一个伏线人物。对于他的伏笔,罗琳阿姨以《死亡圣器》第三十三章做了较为详尽的叙述,与之前六部小说中预留的伏笔做了很好的对应,我不再赘述。  其实,在《死亡圣器》中《王子的故事》这一章不仅对斯内普做了一番解密,对于佩妮姨妈厌恶魔法世界的原因也做出了解释。出乎大家意料的是一直厌恶魔法世界的佩妮姨妈在小时候也曾经竟那么渴望进入魔法世界。看完这一章之后,重新翻看之前六部小说中的蛛丝马迹。具有颠覆效果的细节起码还有两点,第一点,第五部《凤凰社》第三章《一群猫头鹰》 “好多年前——我听见——那个可怕的男孩——对她说起过他们。”她断断续续地说。“如果你是指我的妈妈和爸爸,你为什么不说他们的名字呢?”哈利大声问,但佩妮姨妈没有理睬他。她似乎惊慌失措到了极点。 在第五部发行之后到第七部出版之前哈迷都猜到佩妮曾经肯定听到过什么,但很少有人怀疑到她所指的并不是詹姆。第二个,《混血王子》第三章《要与不要》“阿不思-邓布利多。”邓布利多看到弗农没有给他作介绍,便说道,“当然啦,我们是通过信的。”哈利觉得,用这种方式提醒佩妮邓布利多曾经给她记过一封吼叫信,听着有点好笑。但是佩妮姨妈并没有对这种说法表示异议。 但邓布利多真正所指的是另一次通信——佩妮小时候写信给他请求进入霍格沃茨。童年阴影害死人,这种受挫感使得佩妮姨妈对魔法世界的态度由渴慕变成嫉妒和恨,这种恨也转移到了自己的外甥哈利波特身上。但是血脉亲情总是不可隔断的,这也是为什么她能够给哈利提供长达十七年的庇护。而从《死亡圣器》第三章《德思礼一家离开》里对于佩妮姨妈的描写,我们也能看出佩妮姨妈内心深藏的对于哈利波特安危的关心。  其实,在《死亡圣器》中《王子的故事》这一章不仅对斯内普做了一番解密,对于佩妮姨妈厌恶魔法世界的原因也做出了解释。出乎大家意料的是一直厌恶魔法世界的佩妮姨妈在小时候也曾经竟那么渴望进入魔法世界。看完这一章之后,重新翻看之前六部小说中的蛛丝马迹。具有颠覆效果的细节起码还有两点,第一点,第五部《凤凰社》第三章《一群猫头鹰》 “好多年前——我听见——那个可怕的男孩——对她说起过他们。”她断断续续地说。“如果你是指我的妈妈和爸爸,你为什么不说他们的名字呢?”哈利大声问,但佩妮姨妈没有理睬他。她似乎惊慌失措到了极点。 在第五部发行之后到第七部出版之前哈迷都猜到佩妮曾经肯定听到过什么,但很少有人怀疑到她所指的并不是詹姆。第二个,《混血王子》第三章《要与不要》“阿不思-邓布利多。”邓布利多看到弗农没有给他作介绍,便说道,“当然啦,我们是通过信的。”哈利觉得,用这种方式提醒佩妮邓布利多曾经给她记过一封吼叫信,听着有点好笑。但是佩妮姨妈并没有对这种说法表示异议。 但邓布利多真正所指的是另一次通信——佩妮小时候写信给他请求进入霍格沃茨。童年阴影害死人,这种受挫感使得佩妮姨妈对魔法世界的态度由渴慕变成嫉妒和恨,这种恨也转移到了自己的外甥哈利波特身上。但是血脉亲情总是不可隔断的,这也是为什么她能够给哈利提供长达十七年的庇护。而从《死亡圣器》第三章《德思礼一家离开》里对于佩妮姨妈的描写,我们也能看出佩妮姨妈内心深藏的对于哈利波特安危的关心。  9、 魂器    曾看到一段采访,罗琳说在第六部《混血王子》出版之前,很多人都很关心“哈利是怎么在死咒之下活下来的?”但从没有人问“为什么伏地魔没有死?”。于是这就引出了第六部的关键性概念——魂器。  第一个作为核心道具出现的魂器,是在第二部《密室》中现身的,它就是“里德尔日记”,虽然说它理应是在第四章《在丽痕书店》出现,被卢修斯马尔福夹在金妮的旧变形课本里,但第一正面描写恐怕要算第十四章《绝密日记》 哈利和罗恩顺着桃金娘指的方向,朝水池下面一看,只见一本小小的、薄薄的书躺在地上。破破烂烂的黑色封皮,和盥洗室的每件东西一样,完全湿透了。 这个日记本在《密室》这一集故事里再次打开密室,把霍格沃茨搅得天翻地覆,甚至差一点就借金妮的灵魂复活。这本日记也是第一个被杀死的魂器,甚至为杀死其他魂器做了示范并准备了武器:格利芬多之剑和蛇怪的毒牙。  第二个魂器出现在第四部《火焰杯》第一章《里德尔府》里,也就是那条伏地魔的大蛇宠物纳吉尼。什么东西窸窸窣窣的滑过漆黑的走廊地板朝他过来了。当那东西渐渐接近门缝里射出的那道壁炉的火光时,他惊恐万状的发现,那是一条巨蛇,至少有十二英寸长。 它的三次最惊险的亮相:一是在第五部《凤凰社》第二十一章《蛇眼》里面,在神秘事务司袭击了韦斯莱先生。二是第七部《死亡圣器》中第十七章《巴希达的秘密》里假扮巴希达袭击哈利波特,而第三次,当然就是……(去看**吧)。  第三个出现的魂器是挂坠盒,第一次提到斯莱特林的挂坠盒是《凤凰社》第六章《高贵的最古老的布莱克的家族》 装在玻璃盒子里,很重的,打不开的Locket(注:(悬于项链下的)纪念品小盒) 。挂坠盒和是伏地魔母亲的遗物,被隐藏在他童年时去过的山洞里,被剧毒的魔药和一湖的阴尸保护着。但是被RAB,也就是小天狼星的弟弟冒死偷了出来。被罗恩杀死了,临死之前,它还幻化出了裸体的哈利和赫敏。  第四个魂器拉文克劳冠冕最初出现的线索也在第五部《凤凰社》中,第十章《卢娜-洛夫古德》——“过人的聪明才智是人类最大的财富。(Wit beyond measure is greatest treasure)”卢娜用唱歌般的声音说。说出了冠冕上面最典型特色铭言。第二次提及就是《混血王子》第二十四章《神锋无影》,直接出现了冠冕这个事物——他从旁边的板条箱顶上抓下一个丑陋的老男巫的头上盖了一顶灰扑扑的旧发套和一顶锈暗的冠冕。  第五个魂器是赫奇帕奇的金杯,第一个有关赫奇帕奇金杯的铺垫是《混血王子》中第二章《蜘蛛尾巷》——“那不是我的错!”贝拉特里克斯红着脸说,“过去,黑魔王把他最宝贵的东西都托我保管……”  第六个魂器:戒指/复活石,这个魂器另一重身份是圣器之一。戒指最初出现于《混血王子》第四章《霍拉斯-斯拉格霍恩》——这时哈利注意到邓布利多那只没有受伤的手上戴着一枚戒指,他以前从没见他戴过。戒指很大,像是金子做的,工艺粗糙,上面嵌着一块沉甸甸的、中间有裂纹的黑石头。被邓布利多杀死,但摧毁了邓布利多的一只手。  而最出人意外的,甚至连伏地魔本人也没有料到的魂器则是哈利波特本人,这导致伏地魔在禁林里没有杀死哈利,而是悲催的杀了他自己的一片灵魂。  10、 死亡圣器    死亡圣器虽然是在第七部才提出的概念,但是在前六部小说中已经显露端倪了。死亡圣器是个“三件套”:老魔杖、复活石和隐形衣。  其中,要数隐形衣出场最早,在《魔法石》的第十二章《厄里斯魔镜》中隐形衣作为圣诞礼物被交还给了哈利,哈利把它拿起来摸了摸,分量很轻。他把纸包拆开。某种像液体一样的,银灰色的东西簌簌的滑落到地板上,聚成一堆,闪闪发亮。在之后的每一部小说中,隐形衣作为关键性道具都会出现,而且越来越显示出它的与众不同。只是从没有提到过它是死亡圣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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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辈与安徽省蔡氏字辈

字辈是家谱的重要组成部分,一部好的家谱必须有新老字辈的登载。

家谱的字辈,它使家族昭穆有序。因为家谱字辈,表示家族辈份的字,俗称派。其意均为修身齐家,安民治国,吉祥安康,兴旺发达。字辈,起源于宋朝,《谱牒学研究》中记载:宋太宗赵匡胤立了13个“范字”——德惟从世令子伯师希与孟由宜,加上“匡”共14字。这恐怕是我国最早的辈字。字辈,是人们按伦理道德取名的一个规则。多在职入学时家长请先生按辈字给孩子改个学名,即大名。字辈,它是各族祠堂的产物,或集体创作;或名人所笔,族门出个相公、举人什么的,往往为家族立派、续派;也有皇帝赐封的,孔族字辈就是明清两朝皇帝赐定,那是当今全国统一得最好的字辈。

字辈句式,或四言、或五言、七言,可长可短:长则五六十字,短则十多字,一般为二三十字。字辈虽具封建宗族色彩,然从文学角度来看,却为绚丽多姿之诗篇。各族姓氏,族谱不同,唯一相同点在于族谱核心与纽带均为辈字。同一个姓氏,亦有不同族谱或字辈,族中之人一出生就得按辈份对字入座。千百年实践让不同姓氏人们深切认识到:规范命名用字,对于理顺家族谱系关系,具有十分奇妙而无可替代之作用。因此,家族辈份字便成为中华民族约定俗成而被广泛使用的命名方法。

这里所说的字辈,就是现如今农村地区还比比皆是的谱系辈分,您的身边一定也曾出现过这样的现象:有的人明明年龄很小,但是却被年龄远长与自己的人奉为长辈。说起通过字辈来提示一个人在其同族成员关系中所处的等级,是中国姓名文化的最富于民族特色的部分,使之与取名的多项意义达到从内容至形式的完美结合。然而,作为一种世系符号,字辈的出现要远远晚于姓名。

在群体成员还十分有限的原始社会时,只需要用“姓”来认定每一个人的母系血统。其后,随着人类繁衍条件的相对改善,群体成员不断增加,活动范围日益扩大,才又出现了能使“纪世别类”更加细致的“氏”。换句话说,“氏”在标示血缘的同时,也兼有一定的辈次识别作用。另一方面,异姓血缘关系的不同辈分的男女不能结合的人伦观,当时尚在逐步普及的阶段,也是造成人们对辈次符号尚无足够重视的一个原因。

秦汉之际,姓氏合流的过程基本完成,按姓名文化的发展规律,本该是辈次符号问题相应提上日程。但是在此过程中,持续的兼并战争和社会变革,已经促成商周以来的宗族组织彻底瓦解,代之而起的是独立的个体小家庭的普遍化。小家庭的人员构成简单,辈次面貌清楚,所以人们依然很少考虑如何通过取名来显示同一家族成员在辈分上的关系。这种情况,直到汉魏之际世家大族式的家族制度逐步建立后,才有了改观。整个魏晋南北朝时代,频仍的战乱迫使破产小农向同宗大地主庄园依附,或聚族而居以自保,或合族迁徙以避难,正是这种同族共居、累世同居的社会组织结构,催开了字辈之花。

不过,字辈在其出现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既不曾为人们所普遍接受,自身亦无严谨的格式可循。后者突出地表现为前后字辈之间没有明显的区别和联系。

大约自中晚唐起,人们开始了让世系也能取名来表示的尝试。最初仍把符号做在部首上,而且多以“五德终始”的理念来比附家族的终而复始,循环发展。

其实,就在朱元璋为其家族定下以五行字辈取名的规矩时,字辈文化自身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和朱元璋同时代的福建籍学者吴海在其为《吴氏世谱》所作的凡例中,明确规定:“子孙名次,从水木火土金,行为一世,五行相生,循环无穷……男阳女阴,世次易考。每世从一起数,则不相紊。”虽说他拟就的字辈仍是“五行相生”,与朱元璋不谋而合,但我们却因此得知:至晚从元代后期起,新式族谱不仅有了关于子孙辈分行次取名方式的预先规定,而且充分考虑到“以名系世”的作用。这与孔、孟、曾、颜四姓自元仁宗以后才开始以字辈通谱的时间概念是一致的。

新式字辈的效能,不仅突破了旧式字辈仅用于标识同辈族人的局限,使之充分发挥宗族共同体的世系链的作用,而且也同时突破了同一部首之汉字数量有限的局限,为择字取名的构词资源开辟了富饶的储藏。就缩减同姓名现象而言,这是它的一个实际奉献。基本完成按姓名文化的发展规律,本该是辈次符号问题相应提上日程。

试以东晋豪族桓彝为例:其儿子分别取名云、豁、秘、冲,相互之间并无统一的识别符号,但是到了第三代,即桓豁的六个儿子,则分别取名石虔、石秀、石民、石生、石绥、石康。这“石”字就是他们作为同辈兄弟的一个鲜明标记了。又如记载太平天国领袖洪秀全世系的《洪氏宗谱》称,洪氏的一世祖是东汉末年任官府职员的洪普,洪普生一子名鉴;鉴生二子,名袷、名择;择生三子,名伟、仲、伸。因知青州洪氏之第三代名从“示”,第四代名从“人”。由时间上推算,已入汉魏之际而迄西晋建国了。

后世各宗族修家谱,有四姓是所谓“通天谱”的,意思是普天之下,全世界只有一种家谱的。这四姓就是孔、孟、曾、颜。这四姓的祖先都分别追溯到孔丘、孟轲、曾参、颜回四大圣贤,而这四家的家谱,所排的字辈——就是辈分命名所用的字——也完全是一样的。这件事看起来好像与国家民族无关,实际上充分表现了我们这个民族崇高文化,重视血统的精神。

为区分一族众人之间的长幼、尊卑,表白宗族里世系血统顺序,专门选用全族共行的辈份文字,这就是字辈谱。它是一个家族传代的字凭,是族谱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毛主席的名字就是按传统的字辈谱命名的。“毛”是姓,“泽”是辈派,“东”才是属于名。《毛氏族谱》里字辈是“立显荣朝士,文方运济祥,祖恩贻泽远,世代永承昌。孝友传家本,忠良振国光,起元救圣学,风雅列文章”。“泽”是第十四代辈字。

明太祖朱元璋钦赐孔子后代命名行辈十字:“希言公彦承,宏闻贞尚衍。”继后清高宗乾隆皇帝弘历双钦赐孔夫子氏行辈十字“兴毓传继广,照宪庆繁祥。”道光十年清宜宗宁再赐孔氏行辈。

起名的讲究和严格性,除了王莽时代的一字名外,就数按族谱辈次排行字辈了。排行字辈的起名习俗直接受宗法制思想的影响,其要点就是维持宗法制的嫡长子继承制(正妻所生长子有合法继承权)。一般家族,特别是名门大族,为了使“人不忘本”,“知统系来处”,都要撰修家谱。家族人人家谱有亲疏长幼之别,为表明区别,方便记忆,保持连续性,给孩子起名讲究选字,如同族兄弟采用同一字或同一汉字偏旁,同族不同辈分用不同的字表示。这种方法,称排行或排字辈。排行字辈的起名习俗在中国历史上,影响大,范围广。虽然今人因时代生活变化,不兴修家谱,但这种方法至今仍继续沿用。

用字辈的方法起名,最常见的是字义的不同。用于排辈份的字大都由吉祥庆颂的字眼组合成文来表达某种意思,如常用的有紫气东来、龙凤呈祥、五世其昌、光耀门庭、诗礼传家、忠厚继世等。或是顺口韵文,有的本身就是一首诗。排行字辈最完整、最有代表性的就是被后代封建皇室奉为圣人的孔子家族。如1774年乾隆皇帝确认的孔子后裔的三十字辈:

希言公彦承

弘闻贞尚衍

兴毓传继广

昭宪庆繁祥

令德抵垂佑

钦绍念显扬

希字是孔子家族的第五十六代。1920年,第七十六代衍圣公孔令贻又在这三十字后续了二十字,并经北洋军阀政府内务部批准咨行各省县遵照执行:

建道敦安定 懋修肇益常 裕文焕景瑞 永锡世绪昌

根据以上排列辈次,如果我们看到孔子的后裔的姓名中间的字,就可推算出其辈份。如全国政协委员中有孔祥祯、孔令明、孔德懋,看其族谱辈次就可以知道前2人属75、76代孙,后一人是77代孙子。

辈次取名传入皇室,最严格的恐怕要数清王朝。明代朱元璋规定,朱姓子孙必须由礼部起名。清朝王室自康熙开始,按字辈命名,不仅规定了必用字,而且规定了第二字的偏旁,如雍正这一辈皇子,第一字皆用“胤”字,第二字皆用“示”旁,如胤祖、胤祺、胤提胤祯等。雍正皇帝是第四子,正名胤真。乾隆这一辈皇子,第一字皆用弘字,第二字皆用“日”旁(乾隆皇帝名弘历)。乾隆年间,皇六子永熔绘了“岁朝图”呈孝圣后,乾隆就在上面题了一首诗,有“永绵奕载奉慈娱”句,以后乾隆就在弘以下,选字“永、绵、奕、载”四字,作为取名辈字,道光又在“载”之后亲选“溥、毓、恒、启”四字。咸丰皇帝又在“启”字辈下选定“焘、屹、增、棋”四字。因此清朝皇室从雍正辈起,取名用字的顺序是:胤、弘、永、绵、奕、载、溥、毓、恒、启、焘、增、祺。到了末代皇帝溥仪的“溥”字辈,清王朝就被推翻了,以后取名是否使用这些辈字,就不得而知了。

以字辈起名,名字结构上像孔子家族那样同辈第一字不变的,也有取后一字的;有的一代字在前,一代字在后。如某家族万、民两代,万字辈,万明、万全、万方等;民字辈,维民、海民、兴民等。还有的一代双名,一代单名,单名以偏旁相连。循环反复,延续下去。

字辈起名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民俗现象,上自皇室家族,下至黎民百姓,甚至和尚道士都喜用。它所固定的取名用字,具有相当稳定的因素,可以世世代代秩序井然地延续下去,而不同于有些方法变化无常,特别是它的传承性,可帮助人们推行世系序列,对于那些侨居海外的侨胞及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寻根认祖、分清乡亲邻里、长幼辈次等有重要作用。目前,绝大多数的姓氏家族,都还有自己的排行字辈。但是不像明清时代,一定要严格按字辈起名,而是有的按,有的不按。

安徽庐江曹氏和安徽淝南曹氏本是一脉,淝南曹氏三修家谱(1918年)记载,明代初年谦、越二公,由徽州婺源迁移到合肥南乡(现在的舒城杭埠镇)高坡圩,口头传说是由江西瓦家坝迁移来的。谦公后代至第三代时,再迁移到潜川——现在的庐江新渡曹老(目前行政区划归同大镇);而越公后代,第三代时,先迁移到三河西的朱家嘴(现在归舒城县),再迁合肥的曹家院(肥西境内),然后到合肥南乡的同大圩内新河口(现在属于庐江县同大镇)居住,现在的庐江曹家墩远近闻名。

由于先祖的迁移不断,目前安徽庐江曹氏或淝南曹氏,形成的字辈有三支之多,一是:庐江新渡曹老曹氏,二是庐江曹家墩曹氏也称淝南曹氏;三是肥西关塘曹氏。按谦、越二公为迁肥第一代算起,庐江新渡曹氏从第10代始字辈依次是:善必遐昌,邦家之光,承继先序,世泽永长。而庐江新河曹氏从第9代始字辈依次是:景德正嘉,天锡祥光,名扬邦国,发达遐昌。肥西关塘曹氏字辈稍后校正后再补充。

按照淝南曹氏(庐江曹家墩-同大圩新河口)四修家谱的记载,目前已经与新渡曹老统一字辈,按谦、越二公为迁肥第一代,从第18代开始,字辈统一为:承继先序,新泽永长,仁厚胜前,俊贤忠良。

现在我们把安徽蔡氏新修家谱所登载的新老字辈发表于下,供各族撰修家谱时参考。

安徽省合肥蔡氏蔡福公后裔的十六字命名记

(刊于民国十三年福公之祥公支谱)

命名各有取义,原不必立格相拘。然代远丁繁,使别户分门,人自为政,往往有辈行淆混,孙犯祖讳,弟冒兄名之弊。我族自十五世以上,或单字、或双字、或以偏旁为类,或以上一字为准,不尽依古,瓜藤派属,遂有参差不齐之处。自禋公后裔肇元公等,四次重修宗谱时遂断自十五世为始,另议十六字。我支虽未合修,然以究属同宗,当时命名亦相仿照,整齐画一,立法最善。今仍因之,谨录十六字於下(十五世至三十世):

邦家有庆 继善传心 学遵经训 立观其成

二十世孙 善武断句

公元一九九六年二月

安徽省蔡氏宗亲总会1996年重修《蔡氏家谱》

续十六字命名记

我族自十五世为始,以“邦家有庆,继善传心,学遵经训,立观其成”十六字为字辈。蔡氏宗族各支、各房、各代,绝大多数宗亲都遵行使用,即使客居海外,也都如此。遂使我族字辈,基本整齐划一,立法最善。年经代远、丁繁,十六字已用到“训”字辈,还有四代。经家谱续修委员会,发动蔡氏资深宗亲,经过多轮研究、讨论和推敲,几易字稿,新议十六字,为吾合肥蔡氏后孙字辈。愿我族宗人谨记,照派命名,永以为例。今将新续之十六字谨录于下(三十一世至四十六世):

崇仁尚义 锐志富强 群安华泰 英杰荣光

合肥蔡氏家谱续修委员会 善武执笔

公元一九九五年十二月

拟稿:继钊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唐代(公元618--907年)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个重要时期。五代后晋时官修的《旧唐书》,是现存最早的系统记录唐代历史的一部史籍。它原名《唐书》,宋代欧阳修、宋祁等编写的《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共二百卷,包括本纪二十卷,志三十卷,列传一百五十卷。

本纪部分

高祖至代宗,基本脱胎于吴兢、韦述等《唐书》帝纪;德宗至文宗,大体围绕相关实录多寡加减、编纂而成,与前半部已有现成帝纪可以直接引用的情况不尽相同;武宗以下,基本上采用的是贾纬《唐年补遗录》65卷。《旧唐书》卷一八宣宗纪“史臣曰” 的第一句称,“臣尝闻黎老言大中故事”。我们知道,唐宣宗实录在唐代没有纂成。唐昭宗时,裴庭裕“采宣宗朝耳闻目睹,撰成三卷,目为《东观奏记》,纳于史馆。”今本《唐会要·修国史》中的这一记载,在整部《旧唐书》中只字不见,而且连裴庭裕这个人也未提起,后晋史官似未见其人、其书,这个“尝闻黎老言大中故事”的“臣”只能是贾纬了。因为后晋史官中,只有贾纬为纂修唐史、补救唐武宗以下“缺略”而“搜访遗文及耆旧传说”,撰有《唐年补遗录》。同样,《旧唐书》卷一九上懿宗纪“史臣曰”的第一句,也是“臣常接咸通耆老,言恭惠皇。

具体的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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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我国北方有一能骑善射的民族——满族,至明代末期,发展强盛,从努尔哈赤到皇太极,奠定了清兵入关的实力。后多尔衮率兵入关,称雄中原,一统天下,稳定了大清王朝的基业。

清朝一共有十二个皇帝,可十三个年号,称为“十三朝”。

清代这十三朝,要论故事和笑话最多的,就属乾隆。乾隆是年号,他本人姓爱新觉罗,名叫弘历,庙号清高宗。反正,乾隆、弘历、清高宗,都是他,一档子事儿!

从清朝的“玉谍”,也就是“家谱”上来看,他父亲是雍正,母亲是玉贵妃——钮祜录氏。可据说,雍正不是乾隆的亲爸爸。他亲爸爸姓陈,是汉族人。在康熙年间坐过中堂。想当初哇,玉贵妃生了个姑娘。那年月男尊女卑呀,她怕别的妃子万一生个儿子,立为东宫太子,她不就坐偏了吗?可巧啊,陈中堂家里生了个儿子,不知怎么那么寸,跟玉贵妃生的这个姑娘,是同年、同月、同日、同时辰。

哎,全赶一块儿啦!

玉贵妃私下里让陈中堂把儿子抱进宫里来看看,等看完了再抱出去,哎,给换了!这就是民间传说的那个“以凤换龙”。后来,乾隆长大了,也风言风语的,听说过这档子事儿,可他本人也没较真儿。您想他本人都不较真,别人谁还管那个闲事儿啊!

话又说回来啦,他本人也没法较真儿。怎么?一嚷嚷出去,皇上俩爸爸。哎,那……多难听啊!一琢磨,得了,干脆我闷着吧。乾隆忍了。

有人问了,为什么就属乾隆年间的故事和笑话儿最多呢?

因为他居中。乾隆的前边儿是天命、天聪、崇德、顺治、康熙、雍正,六个年号;后边儿是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也是六个年号。他在当间儿。一般来说,当间儿的都是精华,最好。您看:吃饺子当间儿是丸儿;吃包子当间儿是馅儿;吃榛子当间儿是仁儿;吃桔子当间儿是瓣儿;吃桃子当间儿是……核!

反正大部分东西,都是当间儿的好。乾隆在清朝排列当中,可称“鼎盛时期“。他登基以后哪,手下用了两位得力的大臣。是一武一文,一满一汉。一个是满中堂、武英殿大学士、兵部尚书,九门提督——和申。外号,蜡头儿!

您说什么?噢,他怎么会叫蜡头儿啊?

是这么回事。这个和申哪,原来是御前待卫,打“气死风灯”的。当时才十一二岁,个头儿不高,大伙儿给他起了个外号,叫蜡头儿。叫来叫去,哎,还真传开啦。直顶和申都坐了中堂啦,私下里还有人管他叫蜡头儿哪!

另一位是汉中堂、文华殿大学士,吏部天官、左都御史——刘墉。

那位说了,刘墉的外号儿我可知道,他叫罗锅儿!

您还真说错啦。这刘墉并非罗锅儿,不罗锅儿。要真是罗锅儿也入不了阁,当不了中堂。按清朝的规矩,凡六根不全——有残疾的人,不能当官儿。刘墉什么官儿啊?当朝一品,文华殿大学士、汉中堂。能是罗锅儿吗?真要是汉中堂罗锅儿,那满中堂呢?缺胳膊,皇上没鼻子,娘娘一只眼!那就不是大清国啦,该改“残废院”啦!

刘墉他那么大的官儿,哪能是罗锅儿呀!

那么,为什么都管他叫刘罗锅儿呢?这里边儿有来历。是因为皇上封他为“罗锅儿”。封官儿有封罗锅儿的吗?他……这……也不是真正封的,是他跟皇上讨的。说了半天,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因为刘墉这个人,能写会画,学问好。老趴桌子上念书写字,天长日久,哎,就有点儿水蛇腰啦。有一天哪,他上殿见皇上,往品级台前一跪,乾隆一瞧,顺嘴儿说了一句:

“刘墉,你这么一跪着,不就成了罗锅儿了吗?”

刘墉一听这话,赶紧磕头:

“谢主隆恩。”

皇上一愣:

“嗯?你谢什么恩哪?”

“谢万岁封我为罗锅儿。”

乾隆乐了,说:

“嗨,封你罗锅儿,有什么用啊?”

“有用,臣我每年能多领两万两银子的俸禄。”

这是怎么回事呢?清代有个规矩,皇上亲口封一个字儿,每年多领一万两银子。就拿光绪年间的西太后来说吧,她每年得领十六万两的“胭粉银”。十六万两银子全买胭脂粉,还不把人埋起来啦?名叫“胭粉银”,不一定专款专用!因为已经封她十六个字儿啦 ,就是:“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寿、恭、钦、献、崇、熙”。一个字一万,十六个字,十六万两银子。

2 金殿斗智之一、讨封罗锅

今天哪,刘墉谢恩,说皇上封他“罗锅”,罗锅——俩字儿。哎,每年能多领两万两银子。乾隆一听,噢,是这么回事儿啊。心说,我有钱,也犯不上这么花呀!皇上要跟争辨:

“刘墉,联并非封你为罗锅儿。我呀,就这么一比方,说着玩哪。”

刘墉说:

“万岁,君无戏言,您说的话不能不算,如果这句不算,往后您说的话全不算!”

皇上赶紧说:

“算,算!”

您想,皇上说了话不算,那不就反了吗!算是算了,每年得多花两万两银子。

乾隆一琢磨,我跟他还真不能随便说话,说了个“罗锅儿”,让他讨了封啦,我两万两银子没啦。这钱不能这么花呀,嗯,……这么办:

“刘墉,大清国祖制所定,六根不全,相貌丑陋之士,不能为官。你既讨封为‘罗锅’,罗锅儿乃属有残疾之人,朕当无法再用爱卿,你辞官回乡去吧。”

那意思是,你呀,回家抱孩子去吧。我不用你了。官儿没啦,罗锅俩字儿无形中也就取消了。哎,两万银子我也省下啦。

你瞧皇上算计的多好。

刘墉多机灵啊,一听就明白了,噢,你这是变着法儿想不花钱哪。那哪儿行啊!

这得说说:

“万岁,罗锅儿并非残疾之人……”

乾隆说:

“就算不属残疾之人,那也是相貌丑陋啊,从古至今,哪有相貌丑陋之人,在朝做大官的呢?”

刘墉说:

“那……哎,有啊。后汉三国,庞统庞士元。生得:黑面短须,秃眉掀鼻,算是相貌丑陋吧?可官至中郎将,副军师,封关内侯。貌丑而才高,不防封侯拜相!”

乾隆心说,嘿,他还真找着这么一位!庞统模样儿长得就是够惨的。后来可也真作了大官儿啦……。哎,又有词儿啦:

“刘墉,庞统光有帅才呀。统兵布阵,深得六韬。却无文才呀。你看人家诸葛亮,有‘前、后出师表’留传于世。你多咱见过庞统的诗词文章?象这样不全之才,不足一提。”

噢,庞统有帅才无文才。嗯……刘墉眼珠一转,有了:

“万岁,东晋陶潜陶渊明,人称五柳先生。著有《归去来辞》,写过《桃花源记》,曾任参军,当过县令。够全才了吧?”

乾隆说:“不错。”

刘墉说:“万岁可知,陶渊明是斜眼儿。”

啊?!陶渊明是斜眼儿?皇上愣让刘墉给气乐了:

“刘墉啊,陶渊明什么时候又成斜眼儿啦?”

“万岁,他生来就是斜眼儿嘛。”

“嗯?谁说的?”

“他自己说的呀!”

乾隆心说,他自己说的?你听见了是怎么着?

“刘墉,陶渊明说自己斜眼儿,有何为证哪?”

“万岁,陶渊明有首诗,叫《咏菊》,您可曾记得?”

乾隆说:“朕当然熟知,还经常吟颂哪——‘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刘墉说:“哎,对!就这两句,便足可证明他是斜眼儿啦。”

“怎么哪?”

“万岁您想啊,他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在东边儿采菊,能看见南边儿的山,(学斜视状)这不是斜眼儿吗?”

嘿!

乾隆一听,哎,你怎么琢磨来着!

得啦,没词儿啦,只好说:

“既然陶渊明是斜眼儿,都可为官,那……你这官儿,还接着当吧。”

“臣,谢主隆恩。”

哎,刘墉这官儿保住了。官儿一保住,罗锅儿俩字儿就算占上了,两万两银子也跑不了啦。

这个姓氏迁移不一定就是某个朝代,因为中国古代历史很长,所以可能延续几个朝代。萧姓从江西迁湖南一般认为是从晚唐开始,认为萧结公(904-907)是湖南萧氏开基祖。从湖南各地家谱来看,明时期由江西迁入湖南的萧姓较多。如果你对此比较感兴趣可以去查湖南萧氏家谱(链接:http://wwwjiaputv/y/10310/),可以更详细的了解萧氏迁移历程。

(表格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84f0fc3c0102vsd1html)

码字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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