殓尸官工资在什么范围?
1)领口粮:
凡是族人,每天可以领1升白米的口粮,粮是一月一领,即每次领3斗。米要保证是白米,如果是糙米,加领二成。每一房还可以领一个奴婢的口粮。
仆人有儿女,在范家服役15年,年龄已到50岁的,也按口领米。
范家子弟有外出做官的,不能领口粮,但如丁忧、候选在家,或者在边疆做官而将家属留在乡里的,照常支领口粮。
(2)领衣料:
每年冬天,一人领绢1匹,5~10岁的儿童领半匹。
(3)领婚姻费:
凡嫁女的领钱30贯,这个女子若第二次出嫁,再领20贯。
凡娶媳妇的领钱20贯,若第二次娶 亲就不能再领了。
(4)领丧葬费:
族人死了,按其辈分领取安葬费,尊长丧支领25贯,次长丧15贯,19岁以下卑幼丧7贯,15岁以下3贯、11岁以下2贯,7岁以下及奴婢均不能领取。
(5)领科举费:
族人取得大比资格的,可领路费10贯,第二次大比,再领5贯,若无故不赴试,已领之钱交还义庄。后因物价上涨,增加给钱数目,以使“子弟知读书”之美。另外,义庄设有义学,请本族有功名的人教育本族子弟,并给教授者束修。
(6)借住义庄房屋:
义庄设有义宅,供族人借居,若 房舍需要修理则自行设法,如果本人确实贫乏无力修缮,从义庄领钱修葺。本人有余力,在义宅地内建造房屋,听其自便。
(7)借贷:
族人一时急用,可向义庄告贷,但不得经常借,且要到时偿还。若不能归还,也不扣他的月米,以保证他的基本生活。
按照这些规定,范氏义庄中人们的生活基本需要的口粮、衣服、住房可以无偿获得,重大事项丧葬婚嫁的经费,也不用发愁就可以得到,因此说他们的基本生活费是有保障的,需要自己创收的主要是零用钱。但如果要提高生活水平,当然义庄所给予的就远远不够了。总之,范家人由于义庄的供给,不会为柴米油盐发愁,生活上过得去。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凡是范家的族人,只要住在本乡,就有权利向义庄领取上述物资。这范庄子孙是不分贫富的,一视同仁。
而后世其他家族的义庄,只给贫穷的族人以经济资助,而不像宋代的范氏义庄发给每一个族人。
编辑本段义庄词义
第一个解释:
义庄
义庄建于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两年后完工。道光元年(1821)开始运作,办理赡赈业务,周济宗亲。由于制度设计得好,义庄自行运作,延续了116年。直到1937年抗战爆发,祖国大陆与台湾交通阻隔,才停止慈善工作。这期间,林氏家族已由第一代林平侯传至第四代林尔嘉。 立于道光元年(公元1821年)的《林氏义庄碑记》,碑文很长,对义庄制度有非常详细的规定。碑文首先说,林平侯愿将自己在台湾淡水的水田四十三甲八分四厘二毫(每甲约等于内地十一亩三分,合计相当于五百亩)充作本族义田。林氏子孙不得视之为祖产。为了杜绝后患,请地方官为该义田另立永泽堂作为户名,登记注册。这些义田都是上好良田,罕遭旱涝侵害,每年的收入相当稳定。扣除赋税及损耗,一般每年实收租谷一千六百石(每石120斤。古代制度,1石等于10斗,等于100升,等于1000合)。租谷在淡水变卖成银圆,每年分两次会票到内地永泽堂,再由管理人员随时买米,按月分发给族人。 义田的管理人员设2名,均举族中有德有才,或殷实可托的人士担任。一名在淡水,专管收租及汇银到内地等事宜;一名在杨厝,管买米、给米、置业等事宜。他们也有工资。义庄的账目要登载清楚,接受族人查核,监督。 根据七房桥的实际情况,他提出了一个建立“钱氏怀海义庄”的办法,来解决佃户和地主之间的矛盾。 这样的义庄制度,得到县知事的赞同。这对太平天国之后安定农村和克服农业生产的困难都有好处。 兴办义庄的办法很快传了出去。不到一年荡口也建成了黄石弄义庄和华绎之义庄。不到3年,无锡、苏州、昆山、常熟、太仓甚至崇明也都纷纷成立了义庄。义庄成了江南乡间最有力的经济组织,安定了农村,发展了农村经济,在江南兴办小学成了风尚。 宋皇祜元年(1049),江苏苏州范仲淹首创义庄。其后,江苏金坛县张氏、新淦郭氏、莆田陈氏都相继设义庄。元代设立义庄者不多。明代义庄增加,安徽、广东、广西、陕西、直隶都有设立义庄记载。至清代,设义庄者激剧增多。民间时期,义庄建置仍在扩大。
第二个解释:
义庄,是农业社会的产物,一个大民族之中,有的穷,有的富,富有的拿出钱来办义庄,
义庄之中包括学校、公田、祠堂等等设施。在历史文献上,最早有记载的义庄是北宋范仲淹
在苏州所致置,随着社会结构的改变,义庄的内容,在渐渐缩窄,到了近代,几乎只以祠堂
为主。而在城市之中,被称为义庄的场所,又另外有一个十分专门的用途:寄放棺柩。
所以,可以简单地说,义庄是存放棺材的地方。当然,棺材不会是空的,棺材中都有尸
体,大都是一时还未曾找得好地方安葬,或是死者客死他乡,家人准备运回本土去安葬,或
是穷得无以为殓,只好暂时寄放在义庄之中。也指现在的太平间。
第三个解释:
“义庄”原本是古时候的一种善举,捐赠人拿出一定的田地,其田租专用于慈善目的;而股市里的义庄却指的是“讲道义”的庄家。在钾肥认沽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有人事先宣称将把权证价格维持在一定高位,以让利给亏损的散户,并且真的豪放地做到这一点,该神秘人也被最早称为“义庄”。而现在,“股吧”里有慈善心肠的“义庄”越来越多,各路神兵纷纷出马,预测多只股票的涨停时间,号称“信者跟着发财”,对这样的“义”,散户们还要保持警惕。
第四个解释:
义庄是指暂时存放未安葬棺材的特定场所。
早年华人从中国内地迁移到香港,或到海外工作维持生活,都希望自己去世后能够安葬在家乡故土。在后人准备充足移送先人到下葬墓地前的一段时间,义庄就提供灵柩或骨殖暂时统一摆放的场所。当中也有特别例子,例如个别遗体未有异地家属安排后事,或亲人贫穷到无以为殓的情况,只能先移送到义庄,再作打算。
编辑本段义庄产生范氏义庄-产生原因
范氏义庄的产生根源于宋代经济、社会的重大变化,在大的时代背景下慈善组织成为一种社会需求。在宋以前,虽然贫富的差别一直明显存在,但是贫穷更多的是与个人的社会身份地位相关,“贫”与“贱”并称,“贱”必然“贫”,穷人并不构成一个具体的、对国家经济有影响的社会群体。在此之前,中国的慈善机构与西方类似,也是同宗教联系在一起,是以佛教种善可得福报的“福田思想”为基础,为了出家人、在家人的修善,不以解决因贫穷而造成的社会问题为出发点。 大约从宋代开始,贵贱与贫富脱离开来,社会摆脱了门第大族的支配和庶民专业的贵贱之分。在科举制与政权的紧密结合下,读书人居于最高贵的位置,他们不认为贫穷涉及道德问题,甚至甘心安于清贫。而在这个阶段,经济有了空前发展,社会积累了相当的财富,随之带来经济思想层面的变化,贫民作为一个阶层首次被政府所“发现”。在贫穷清楚地有别于卑贱的时候,贫民问题对宋政府来说成为一个行政问题。自11世纪开始,宋政府开始尝试制定一些长期济贫的政策。由家族或政府创立的非宗教的慈善组织开始出现。这些慈善组织与以往的宗教慈善组织有很大不同,着眼于解决实际的社会问题。范仲淹本人出身贫寒,读书时每日只能以粥果腹;富贵以后,他依然生活简朴,只有在宴请宾客时餐桌上才会出现多种肉食。贫寒的出身使范仲淹对平民比较关注,他的改革方略也包含着“厚农桑”、“减徭役”等降低社会底层贫穷程度的措施。范氏义庄是范仲淹及其后人以自身力量体恤族人,以家族纽带解决一部分人的社会福利问题的尝试。抛开巩固宗族的目的之外,是对政府济贫政策的支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古代儒士的人生理想,家就是国,国就是家,治国以齐家为基础,范氏建立义庄不仅是对家族的保护,也是以服务社会、减轻国家负担为目的的。因此,义庄也受到了政府的欢迎、支持和保护。
范氏义庄-设立目的
范氏义庄以大量田地为财产基础建立,田地由范氏子孙有能力者捐助,所有权移交给义庄,也就是不再归任何特定人所有。这样,义庄有财产基础。义庄还有义庄管理条例和专门的管理人,独立运作,具备了财团法人的基本特征。从设立目的看,义庄的受益者是范氏族人,八百多年来,只要是居住在本乡的本族人都可以从义庄受益。义庄的救济面虽然受家族的限制,但是受益者的数量还是比较广的。而且,古代的家族范畴也远远大于现代社会的小型家庭。所以,义庄是慈善性的,即使这种慈善的范围比较有限。 以慈善为目的,建立在独立财产基础上,以财产运作来支持慈善,又具有相当的独立性,范氏义庄的这些特点表明它可以被看做一个初具雏形的基金会。
范氏义庄-运作机制
范氏义庄有着比较严密的运作机制。
义庄有严密的内部规范管理的措施。义庄设有管理人,负责经营管理。管理人有权处理义庄事务,不受他人干扰。但是,管理人以工作好坏决定领取报酬的数额。在领取报酬前,要有族人证明他工作有效。族人有权告发管理人的不公正行为,由公众作判断。由此可见,义庄有一个独立的决策机制和与之相配合的监督机制。
在财产管理方面,义庄也有一定的制度,例如:义庄以田租为财政来源,为了公正,不许族人租种义庄的田地。义庄也不买族人自有的田地。 义庄还对受益人即族人有一些监督措施,对于违法义庄规矩的人,有不同的处罚措施,比如罚款、取消获得救济资格、送官等。
编辑本段怀海义庄
怀海义庄位于新区鸿山镇七房桥村,是目前江南地区保存下来为数不多的传统民间慈善机构之一,占地面积约450平方米。“怀海义庄”起先是七房桥村族内长辈聚会的地方,后来改为义庄。乾隆在1739年下令嘉奖义庄,并颁布法令禁止转让宗族财产,义庄才得到保护与发展。其宗旨是“救灾周急、恤孤矜寡”。族内凡孤寡鳏独者均能领到义庄的钱粮,贫困学子都能在义庄的资助下上学。钱穆及其兄弟、钱伟长都是因家贫在义庄的资助下得以上学。
钱氏为无锡望族,始祖为吴越国王钱缪,因平息叛乱,唐昭宗特设铁券,“卿恕九死,子孙三死。或犯常刑,有司不得加刑。”按钱氏家谱记载,钱令希为钱缪的第36代传人。
钱氏获此铁券后,视为传家之宝。1951年,钱家后人将这件宝物交给国家,8年后,被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现属国家一级文物。不过历经沧桑,铁券上的金字已剥落不少,也缺了一角。
怀海义庄为钱令希的族人所创办,已有500年历史,是目前江南地区保存下来为数不多的传统民间机构之一。现在负责人是钱煜,他是无锡市钱缪研究会理事,与钱令希为同辈兄弟。
据钱煜介绍,这里最初为七房桥村族内长辈聚会的地方,后改为义庄,高举“救灾周济、恤孤矜寡”的博爱宗旨。
钱氏之源暨钱姓位列<<百家姓>>二之来历
陶之有坯,谷之有种,物之有胎,人之有祖,族之有谱。一本家谱就是一部部精彩的家族史。去年上半年我有幸参加了江阴唐村锦树堂的<<钱氏支谱>>的编委工作,让我知悉了钱氏之姓的源头,也知了钱姓位列<<百家姓>>二的来历,亦知了江阴唐村锦树堂<<钱氏支谱>>的来由。下面我分三部分来阐述;;
一;钱氏之源。钱是吉祥之姓,听之入耳,看之顺眼,人人喜之。然而据钱志仁考证,因中国文字变化多端,钱氏差点就姓''泉''。古代黄帝颛顼先后称帝,相传颛顼有二个儿子-----黎和吴回。吴回有个儿子叫陆终。陆终之妻怀孕三年,剖腹产生六子。[黎吴回先后担任了祝融,即火官,后世人称为之火神]其中老三叫笺铿,即黄帝第九世孙钱铿[篯铿]被尧帝封为大彭国世祖[彭城伯]即后人称的彭祖。据史载他活了一百四十五岁,成为中华寿星的象征。彭祖二十八世孙钱孚为周部泉府上仕[周文王封号],掌管周的税收和钱粮财政。后人用钱来纪念他,用''钱'代''篯'',并作为他的姓氏。在此前无真正的姓,因此,钱姓就篯孚''泉府上仕''为''钱府上仕'',所得钱姓。
据钱志仁先生介绍;古代''泉''和''钱''通用,所以''泉府上仕''其实就是''钱府上仕'因为古人和今人一样,总盼自已手中的货币如泉水一样源源不断。直至秦始皇统一货币制,开始大规模铸钱币。于是''泉''为''钱''。西汉王莽篡夺汉朝,又将''钱''改为''泉'',其实,时至今日,一些古钱币爱好的收藏者,有的还称为''泉友'',这便是钱姓之源。
二;钱姓位列<<百家姓>>二之来历。 这主要归功于吴越王之功德。公元三九七年,钱孚的第七十三世孙钱缪,在唐末黄巢作乱,钱缪破敌有功,僖宗拜他为节度使,。后遇董昌作乱,钱缪又收伐平定,昭宗封他为吴越王,建都杭州。钱缪字巨美,小名婆留[因他们父母生下他后不想留,是婆婆要求留下来的,故小名叫''婆留'']他是钱宽之子,是浙江临安人,因缪治国有方,国泰民安,平乱立功,先后封为吴王,越王,兵马都元帅,尚父,尚书令,吴越王等。吴越国虽只有十三州一军的领地,然而吴越国传国三代五王,享国七十余年,由于精心治国,这里风物殷庶,族系繁昌,商贸繁荣,成为''五代十国''中历时最久,民生安定,生产发达之国。特别是钱弘俶,能在北宋赵匡胤立国兴之时,遵循祖训,民意为归,民利在先,民族统一为重,不动干戈,於公元九七八年弃王纳土,取消吴越王位,尊赵氏为帝,将十三州一军[郡],三十六县,五十五万零七百户,十一万五千兵卒全部献给宋朝赵匡胤。赵为缅怀这位以中国和平统一大业为重的钱氏国王,<<百家姓>>北宋时产生,赵氏列位第一,便把钱氏列位第二,不为过也!但钱弘俶在六十岁时还是被赵光义赐毒酒毒死了。钱氏在宋时出将入相,成为当时赵氏外最有影响的望族。钱氏族以尊大功,始正统也,将吴越王钱氏为第一世祖,其子文穆王为第二世祖,,忠献王为第三世祖。钱氏后裔在苏杭钖一带为官或为民,后朝代更替,子孙迁居湖广闽皖全国各地,其中钱缪王八世孙珀公从杭迁居江西,钱缪王十五世孙介侯公[即铂公八世孙],珍公从杭迁安徽南陵,珍公四世孙信从南陵又迁无为。
三;江阴唐村锦树堂<<钱氏支谱>>的来由。江阴唐村钱氏由无钖东南鸿声里迁徒而来。无钖钱氏自浙江嘉兴迁徒而来。忠献王长子西平侯为第四世昱之十四子统传至宋符间迁徒无钖。至第十六世孙复,元季兵乱,娶江阴澄江青旸薛氏女遂家为焉,复为江阴钱氏开族始祖。十七世孙通,由青旸迁徒至唐村敔山,通便是唐村开族之始祖也。无钖前后二支,十一世孙钱迪南宋理宗宝庆元年,从浙江迁无锡梅里乡堠山为堠山开族世祖。另一支是钱缪王六世孙钱进,祖上是西京安抚史,但他辞官不受。北宋真宗大中符年间,钱进从浙江迁无锡太湖之滨沙头村[今无锡南泉镇圹前头村]隐居在此成为钱氏始祖。钱进在太湖一带繁殖生息整十代,有钱发的生三个儿子,钱进被尊为无钖鸿声里钱氏的开创人。唐村钱氏便是前明朝迁来,为时五百余载,传世十有余,自民国二十七年修支谱己有六十年,现江阴敔山湾开发,唐村拆迁后现迁居到江阴山观西苑一村定居,但愿钱氏家族在此蟠龙福地繁衍不息,代代相传。世世代代,
殓尸官工资在什么范围?
本文2023-10-24 16:51:27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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