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王朝暮年的中流砥柱,曾国藩的人生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24浏览:3收藏

大清王朝暮年的中流砥柱,曾国藩的人生,第1张

毛泽东说:“愚于近人,独服曾文正。”

蒋介石评价曾国藩:“立德立言立功三不朽,为师为将为相一完人。”

两个敌对阵营的人,却对曾国藩的评价,都高度统一的完美。

蒋介石一生,手边永远有两本书,一本圣经,一本曾国藩家书。

事实上,比起历史上的另一个完人王阳明,曾国藩连中人之姿都算不上,实足笨小孩一个。

要问曾国藩是谁,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曾国藩推崇备至呢?且听我娓娓道来。

先介绍一下曾国藩的家世背景。

曾国藩,男,汉族,1811年11月26日出生,湖南长沙府湘乡县人。按照现在来看应该是中产阶层。

在谈谈曾国藩这个人吧。曾国藩小时候还是一个比较笨的小孩,还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有天夜里他在家读书,对一篇文章不知道重读了多少遍,还是没能背下来。有个贼潜伏在屋檐下,想等读书人睡觉后捞点好处,可是等啊等啊,就是不见他睡觉,还是翻来覆去地诵读那篇文章。贼实在忍无可忍,推门进去说:"这种水平还读什么书"随口将那文章背诵一遍,扬长而去。

笨也就算了,而且身上还一堆毛病,爱抽烟,好色,脾气暴躁,常与人发生争执,喜欢聚餐海吃,爱看热闹,经常去菜市口看杀人砍头……但这只是曾国藩在三十岁之前的毛病,所谓三十而立。三十岁后慢慢的改变了,在丁忧的一年半里曾国藩反思了以前的有了很大的改进,可以说是换了个人。之前他性刚毅,事与人争,自己认为对的也照样要求别人。经常与人吵架,在京做官时还有两次与朋友大打出手,性格强硬,也因此受吃过很多亏。之后他一改年轻锋芒外漏之势,变得“圆滑事故”,对别人宽容大度,给足别人面子。但是对于自己严格控制。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如达圣人之境。

曾国藩不能算个聪明人,天分不高,考了七次才考中举人,但为什么能成功,流传至今?

没有什么伟人是一蹴而就的,都是慢慢积累的,所谓厚积薄发。你看得见的,是表面和经历。你看不见的,是家底和命运。

曾国藩经历过绝望。道光十二年,曾国藩第六次参加科举考试,比前五次的失败,更让他受打击的事发生了,当时湖南省的教育厅厅长,批评他“文理太浅”,以捐生注册。(捐生指成绩还凑合,但当秀才又显不足的考生)如果第一次科举,获得捐生,也还不错。然而这是曾国藩第六次考试了,捐生身份对他而言,不亚于当头棒喝。这搁在我们现代,就像一个参加了五次高考都落榜的孩子,第六次却只得了个入围奖,被告知,你这成绩还是不行呀,念你考了这么多次,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下次你可以免考体育了。

曾国藩还与死神擦肩而过。咸丰二年,太平军一路北上,整个湖南几乎沦陷,咸丰皇帝心急如焚,召命在乡下为母亲守孝的曾国藩,到长沙兴办“团练”。曾国藩到了长沙以后,对官场潜规则不管不顾,自己开了“审案局”,对土匪、流氓、抢劫犯之流从速处理,“巨案则自行汇奏,小者则唯吾专之”。就为了避免有人来求情,这一来就断了很多官员的财路。案子就是钱,不是钱也是天大的人情。

更夸张的是,曾国藩半年里办的案件数量,超过了湖南十来年的案件总量。曾国藩不尊重行政程序,视湖南通省官员如无物,更是大伤文官们的面子。你要当好官,出成绩,这可以理解,谁不想往上爬但能不能别把我们踩得这样狠,反衬得这样无能你半年里办的事,超过了湖南几十年 的工作成绩,这样的干法,别人的面子往哪里摆

所以,整个湖南官员,选择了彻底孤立这个“曾剃头”。

当时湖南的正规军绿营军,特别看不惯曾国藩的团练兵,有一天就找了个理由闹事儿,加上当地官员的推波助澜,这些兵痞子大胆的围攻了曾国藩的办公室。

隔壁办公室的巡抚骆秉章假装没听到,没看见,其他官员见此,就更是幸灾乐祸,暗戳戳的等着看笑话了。曾国藩以为绿营兵胆子再大,也绝不敢武装攻击他这个二品大员。所以被包围后还若无其事的处理公文。最终还是高估了兵痞的理智,曾国藩的几个随从受了伤,自己也差点被杀了的结局落下帷幕。更窝心的是,有苦还说不出,没地儿告状,只能打碎牙和血吞。

年少时的六次名落孙山,和作为堂堂大清官员,在长沙不仅处处受制,还差点命丧于此。

这些失败,虽然量级不同,但因为处于不同人生阶段,对曾国藩的打击程度,可以说不相上下。

搁在大多数人身上,任何一次失败,都足以让人生跌入谷底,万劫不复。

但曾国藩一次又一次,都从失败的泥潭里,不止爬出来了,还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第六次落榜后,曾国藩豁然贯通,文章大进,第七次中了秀才,一年后中举,四年后中进士。

长沙失败后,曾国藩离开是非之地,去衡阳训练团军,最终练成了清朝末年战斗力最强的湘军。

尼采说,杀不死我的,必将使我更强大,曾国藩在经历人生的大挫败之后,总能把失败当成礼物,前行的脚步,从来不会终止。

所谓命只不过是弱者的借口,强者的谦辞。

我记得有这样一句话:人的死亡分为三个阶段,心脏的跳动意味着生理上的死亡,葬礼的结束意味着社会意义上的死亡。而最后一次死亡,是被世界上的最后一个人遗忘。

虽然曾国藩已经逝世已经接近一个半世纪之久,但还是有这么多人记得他,世上还流传着他的佳话,数千万人视他为偶像。那咱们呢?(部分参考张宏杰《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

 

 谈及历史上的反腐,绕不过去朱元璋和雍正。但在绝大多数人眼里,认为朱元璋的堵,不如雍正的疏。但实际上,两者效果差不多。雍正之后,大清依然贪腐更严重,甚至流传出“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

  接下来,就和大家聊聊清朝知府的真实收入,看看历史上被歌功颂德的雍正反腐智慧,究竟有没有用?大清官员究竟是清廉还是贪腐?是否自有公论,一切摆在桌面上谈。

  值得一提的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所谓的“清”并非清朝的“清”,而是清廉的“清”。就是说,做了三年清廉的知府,官声非常棒,就有十万两银子收入。这是文学描述,接下来看看真实收入。

  清朝的知府,就相当于现在地级市的一把手,待遇主要有三个组成部分。

  (1)俸银——基本工资。清朝知府基本年薪是105两。

  (2)俸米——实物福利。和基本薪水一样,是105石大米。

  (3)养廉银——年终奖。姑且算相当于年终奖吧,一年没有贪腐就给奖励,知府的年终奖需要根据不同地区而定,但普遍是基本工资的10—50倍,通常在3000两左右。

 

 

  但是,知府的幕僚和家庭都要养,算一下大概会有40人。因此,这么一看的话,知府这个收入就显得紧巴巴了。但别急,知府还有其他收入。

  (4)规费——灰色收入。在清朝的官场上,有规费这一说法,比如两江总督的“规费”就高达18万两,养廉银是18万两,十倍。张仲礼研究表示,规费只要大概在一定范围之内,皇帝就不会追究。因此,按照养廉银十倍计算,知府的规费在3万两左右。

  (5)吃拿卡要。这就看本事了,比如下属巴结、卖官、下级送礼、富商孝敬、权钱交易,甚至直接豪取抢夺等。本事大,每年搞几十万两都可能,本事小,也可能搞不到什么钱,但3万两应该不成问题。

  当然,此外还有比如对救灾救难款项的雁过拔毛,加征地方税等,名目很多,只要知府会搞事,来钱很容易。

  

清朝知府一年收入63210两白银,基本上没什么问题。如果清廉的话,会在吃拿卡要上非常自律,但肯定也会收一些,估计每年收入在5万两左右。三年15万两,去除开销5万两,10万两捞回家。难怪清朝很多人愿意花钱捐官的,这是因为做官就是一门生意。

  列位看官,对于清朝知府的真实收入,你有什么高见?在雍正之后,你认为清朝的官员是清廉多,还是贪腐多?

中国历史上的四大不公等条约是:

1、《中法北京条约》

是法国与清朝于1860年(咸丰十年)10月25日在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与《中英北京条约》和《中俄北京条约》构成了《北京条约》的主体。

条约原文:

第一款 大法国钦差大臣于己未年五月进京换约,行至大沽,该处武弁拦阻前进,大清国大皇帝甚为悔惜。

第二款 大法国钦差大臣进京换约时,或于途次,或在京师,大清官员俱以相宜钦差之优礼接待,俾得任便称其职守。

第三款 从换和条约之日起,咸丰八年在天津所定之和约暨遗补之款,除现在所改之款外,即日均应一一施行。

第四款 己未年在天津所定遗补第四款内载,中国赔补军需银二百万两,兹以删去;今复议定,赔补银共捌百万两。

第五款 中国今所赔补之银本系为军需,又为法国商人及其所保护者在广东省城所有行内物件被百姓或烧、或劫。将来大法国将此赔补之银,均公允分摊与被累之法国人;其银扣一百万两,派与法国民人及其所保护者,为补其害,或慰其苦,其余皆抵军费。

2、《马关条约》

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

条约原文:

第一款

中国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国。故凡有亏损其独立自主体制,即如该国向中国所修贡献典礼等,嗣后全行废绝。

第二款

中国将管理下开地方之权并将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物件,永远让与日本。

第一、下开划界以内之奉天省南边地方。从鸭绿江口溯该江抵安平河口,又从该河口划至凤凰城、海城及营口而止,画成折线以南地方;所有前开各城市邑,皆包括在划界线内。

该线抵营口之辽河后,即顺流至海口止,彼此以河中心为分界。辽东湾东岸及黄海北岸在奉天所属诸岛屿,亦一并在所让界内。

第二、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

第三、澎湖列岛。即英国格林尼次东经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纬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间诸岛屿。

第三款

前款所载及黏附本约之地图所划疆界,俟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两国应各选派官员二名以上为公同划定疆界委员,就地踏勘确定划界。若遇本约所约疆界于地形或地理所关有碍难不便等情,各该委员等当妥为参酌更定。各该委员等当从速办理界务,以期奉委之后限一年竣事。

但遇各该委员等有所更定画界,两国政府未经认准以前,应据本约所定画界为正。

3、《辛丑条约》

是中国清政府和英美法德俄日意奥西荷比十一国政府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个不平等条约。 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辛丑年,故名辛丑条约。因条约签订日为阳历9月7日,因此有“九七国耻”一说。

条约原文:

1.赔款。清政府赔款各国(共11国)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约982亿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

2.划定使馆区。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

3.拆炮台、驻军队。拆除大沽及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帝国主义列强可在自北京至山海关沿铁路重要地区的12个地方驻扎军队。

4.胁迫清政府承诺镇压反帝斗争。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与诸国仇敌”的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员必须保证外国人的安全,否则立予革职,永不录用。凡发生反帝斗争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5年。其中这一条标志着清政府完全沦为了帝国主义的工具。

4、《南京条约》

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朝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南京条约》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国:

(1)割让香港岛;

(2)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

(3)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

(4)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

(5)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

我认为李鸿章是忠臣。他代清政府签订了许多不平等条约,使国家利益蒙受重大损失,但这不是他可以决定的。李鸿章只是清政府推向台前的一个代言人罢了,所有不平等条约都是清政府签订的。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晚清三杰”,说的是清政府有三位杰出的大臣,这其中就有李鸿章。由此可见,李鸿章在清末时期是一位极具才能的大臣,声明远播。“洋务运动”正是在李鸿章等人的主持下召开的,不得不说,洋务运动对中国工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中国近代教育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比如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先驱---京师大学堂就是在洋务运动中创立的。此外,汉阳造枪厂、上海轮机局等一系列工厂的筹办为新中国的工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除开洋务运动,李鸿章最为人所知的,便是他的外交官身份。每当清政府要和外国人交涉,总是会派出李鸿章作为全权大使,同外国人签订各种条约。而在这些签订的条约中,大部分都是丧权辱国的赔款条约。即便是打了胜仗,这些条约中依然充斥着赔款、租地等字眼。正是因为李鸿章签订了如此多的不平等条约,人们才会认为李鸿章是晚清不折不扣的“第一大奸臣”。很多说认为如果他能据理力争,或许能避免这些条约的签订。

实际上,隐藏在李鸿章身后的清政府才是签订这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幕后黑手。当时清政府的腐朽、落后,西方列强总想通过各种手段在中国攫取利益,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战争获取赔款、获取土地。打不过西方列强的清政府只能一次次割地赔款,希望借此留存一口气,继续苟延残喘。清政府尚且如此,李鸿章只是受满清皇室委托的一位外交大臣,如何能够阻止这些不平等条约的签订?这时又有人会问了,如果李鸿章自己不能阻止,能不能像顾维钧在巴黎和会上一样,号召全国各地的工人和学生一同反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呢?

客观上讲,这是行不通的。当时中国民众心中还是“皇权至上”的封建思想,根本没有民主、共和的新思想。顾维钧之所以可以借民众的力量,获得巴黎外交的胜利,一定程度上和陈独秀等人倡导的新文化运动有关。

综上所述,我认为李鸿章是一位忠臣,他所做的许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

有权力的地方就有腐败。中国古代更是一个强权社会,并没有像现代法律一样限制权力,抑制腐败贪污。而且一旦涉及贪污受贿这种敏感性问题,连一个普通市井之人都会忍不住说一句"就算是贪污了一块钱也是贪,这种人就该抓起来严惩!"然而大家都知道这是一句玩笑话,就算是说这句话的人当政想必也是不会这么做的。但是这种情况真的就是无稽之谈吗?

正所谓存在即为合理,在我国古代还真就出现了这种现象。哪个朝代呢?就是我们所熟知的明代洪武年间,大明王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一手"策划"的学《大诰》运动。

一、学《大诰》运动的开端

一个王朝的贪污腐败之风并不是从中后期才开始的,而是从这个国家制度机器建立起来的那一刻就开始了。只不过,在人数很少的时候还不易察觉,而正是由于人数过少,皇帝才会选择漠视;而到了中后期贪污腐败之人越来越多也就压不住了,一个王朝内部的黑暗与灰色终于露出了嚣张的爪牙。

而明朝是中国历史的一个特例,他从朱元璋在位的后期,贪污腐败之风就压不住了。翻阅史料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腐败之风其实和其他王朝的后期有过往不及之处。

举几个例子,大明朝一名刑部尚书收受罪犯的贿赂,而下令让自己的属下将其带走,用其他人来代替他受刑。无独有偶。明朝一名兵部侍郎借着抓捕军人逃犯的机会,趁机收受了军人家属近二十二万锭的巨款……

这样的例子在明朝初年很多,官员腐败程度从建国开始就到了很严重的程度。到底有多严重,可能从这几个例子还不能感受出来,但是我们可以再看几组数据。

在明朝初年浙江的农民上交的农业税比中央朝廷规定的要高出百分之四十五,多出的去哪里了?显然,进了那些地方官的腰包。

但是朱元璋我们都知道,他不仅是一个事必躬亲型的皇帝,还是一个眼里容不得沙子的"农民"皇帝。

在他登基之后,因为害怕曾经与自己一同打天下的兄弟会威胁他朱家的统治地位,便制造各种各样的理由诛杀他们。不仅如此,朱元璋是一个农民出身的皇帝,他有着农民一样的朴素的三观和思维。

朱元璋还是个农村普通孩子的时候,便是最讨厌这种压制他们血汗的官僚阶级。 所以,朱元璋不仅眼里容不得这种忤逆他的"沙子",也不能忍受这种曾经他最讨厌的阶级,甚至对于官僚阶级是怀着一种敌视和不爽的心理。

因此,朱元璋亲自写了一本书,名为《大诰》。这是个什么东西呢?对反贪有什么作用呢?这本大诰有点类似于现在恐怖片的效应,打的是心理战役。

这本书都是由各种血腥恐怖残忍的刑法案例组成,意在恐吓官员和百姓不要不听他的指挥,贪污或者造反。

有多恐怖呢?举一个例子,在《大诰三编递送潘富第十八》中,一个外逃的逃犯在逃亡路途中沿途历经了两百余户人家,但是这些人家没有告发他的想法,而有的心善或者不知情的人家还给他提供过食宿。最后,这个逃犯被逮捕,朱元璋不仅处死了逃犯,还将沿途两百多户人家尽数杀尽。

可见,朱元璋手段果决与残忍,而这本书的发行也预示着大明朝这场史无前例的全民反贪运动拉开了序幕。

二、学《大诰》运动前期尽不如朱元璋的本意

学《大诰》运动的机理就是宣扬皇帝的无上权威并将这种思想根植于每个大明朝的人中,然后推动底层人民手持《大诰》揭发贪官,运动本质就是官员大学习和民众大反贪。

诏令一颁布,朱元璋本来以为这下全国人民都会帮自己盯着那些阳奉阴违的官员,但是大明朝的民间却一片安静,毫无变化。

为何会出现这样的事情?按照我们现代人的思想不应该群情激愤吗?这些人为何沉默?

这个就得从我国古代的人民思想文化根源说起了。从秦朝一统天下开始,就大肆宣扬和运用法家之道治国。法家中有一条很重要的理论就是追求"弱民""愚民""胜民"。在秦国著名的商鞅变法中,商鞅就说过这样一句话,"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一个国家要强大,它的人民就必须弱小;一个强大的国家只需要愚昧无知的人民。而法家主张人性本恶,一个国家的君主没有必要完全信任百姓,君主最主要的就是运用"术"、"势""法",做到以法刑人,以势压人,以法驭人。

而从秦朝开始,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尝到了法家的甜头。因此,汉代汉武帝时期就提倡出来了名为儒家实为法家的儒术,就这样,法家思想根源也就一直在统治阶级中隐晦地传播了下来。

中国古代的人民群众就是在统治者营造的顺从大环境下只学会了卑躬屈膝和敬畏官僚阶级,这是在中国古代普通群众思想中扎根了很久的。

有多顺从呢?如果只是简单的说可能很难理解,举个例子。在乾隆盛世年间,英国使者来访,但是却不熟航路,所以请当地的官员帮助他们寻找一个熟悉水路的人。英国人本来以为大清官员会广发告示,悬赏能够胜任的人。

然而,大清官员却带兵挨家挨户的搜索,一一询问,最终找到两个熟悉水路的人,但是两人表示已经很久不航海,而且家里面都需要自己,但是大清官员却直接表示这是国家派给你们的任务,而且官府一分钱报酬也不给,两人便直接抛妻弃子而去。

当然,在当时情况,如果官府给钱了,当地百姓可能也不敢收,这对他们来说无异于太阳从西边升起。

这就是中国古代人民的现状,官僚阶级的命令就是他们必须执行的任务,几乎不会反抗。

所以,学《大诰》运动的开端时,朱鼓动老百姓去抓官员,他们大部分人几乎从来没有这种想法,这就好比你让一只兔子去抓大灰狼一样,这种违背他们生存食物链的事情简直骇人听闻。

因此,当时的大明朝百姓选择了沉默和逃避,然而,正是他们的漠视态度彻底点燃了朱元璋的怒火。

三、学《大诰》运动的高潮,人民群情激奋,形势一片大好

朱元璋火冒三丈,于是又挑起了一场惨案。在洪武十九年,镇江市贪官韦栋被朱元璋亲自发现了,本来按照我们常理的思路只会将韦栋这个贪官抓起来严惩,然而朱元璋不仅严惩了韦栋,而且还严惩了镇江市的一些市民,让他们有的去搬石头,有的罚巨额钱财,那些市民也因此家破人亡。

为什么要严惩这些市民呢?因为老朱觉得自己已经明确在告示中说道让普通百姓监督举报贪官,可市民们却选择沉默,这就是助纣为虐,与他这个做皇帝的作对。

当然,这不仅是朱的一时怒气,还是朱元璋清楚的知道,暴力就是动员当时古代人民群众的最有效的方式。虽然很现实,但是在中国古代暴力确实是一个有效方式,也被很多君主给贯彻了下去。

而且,朱元璋不仅仅只展示了自己的惩罚,还给那些胆子大的百姓予以重赏。这一手恩威并施彻底调动了大明百姓的胆子与积极性,让他们切实体会到了朱元璋这个皇帝是真的言出必行,而作为举报者的他们还可以得到巨额赏赐。

这下,反贪运动在大明王朝的各处上演,如果你现在穿越回到那个时候,你可能就会看到一群衣衫褴褛的百姓押送贪官污吏前往应天的场景。

这一场大型全民反贪运动轰轰烈烈的开展了起来,但是这场运动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失败,它的弊端已然暴露。

四、学《大诰》运动的弊端

朱元璋在开展这场运动的初衷就是打击所有的贪官污吏,原则就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所以,他根本就没有打算设置一个相关机构来检查汇报的可靠性和合理性。

而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无辜牵连者越来越多。大明朝户部尚书滕德懋被人举报贪污,朱元璋收到消息后没有一点犹豫,甚至没有派人仔细调查确认真实情况,就立马下令处死。

死后,朱元璋突然决定剖开他的肚子,看看这些贪官肚子里面都装的什么,结果发现他的肚子里面全部都是粗粮野菜,几乎不见一点荤腥。

这时朱元璋才意识到自己抓错人了。但是他却没有一丝收手的想法,他始终认为这是他成功路上的必经之处,甚至觉得这还是对于那些隐匿在百官中贪官的一种警示。

之后,这类事件竟然是越演越烈,乃至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什么地步呢?正是我们之前提到的所谓"贪污一块钱"都要抓起来严惩。

翻阅史料记载,我们可以看到朱元璋在抓捕贪官的时候,对于其贪污还有这样一些记录,比如,"收受衣服一件,靴二双""收受圆领衣服一件""收受书四本,纲巾一个,袜一双"

这样算贪污吗?我们无法判断,但是在古代那个大环境里面,这样的"贪污"确实不起眼,至少在我们看到的任何一个贪官队伍里面,这样的官员在里面连小虾米都算不上,但是朱元璋对于这类官员却和其他贪污官员同等论处。

到了运动后期,这场运动与朱元璋的本意更是背道而驰。朱元璋所要发动的群众也开始腐败了,当地的一些官员渐渐联合普通百姓,告发他官场中的对手,借机绊倒对方,甚至让这些百姓在皇帝面前夸赞自己的"清廉作风"。

一场反贪运动瞬间转身变为了一些真正贪官在官场中扳倒对手的手段。

五、学《大诰》运动失败的终场落幕

本是一场打击贪官的运动,反而助长了贪官的势力,打击了真正的清官。这样的落幕不得不让人吹嘘不已。

朱元璋的晚年,已经意识到了自己这次运动的失败性,但是他仍旧认为自己亲手写的《大诰》是一本"宝书",舍不得它被抛弃。

因此,在他去世的前一年,直接下令将《大诰》附于《大明律》之后,觉得这样《大诰》就可以和《大明律》一样永传于世。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他死后不过两个月,建文帝就亲自颁布诏书宣布以后若是出现犯法者,只需按《大明律》断。朱元璋认为的"宝书"也渐渐在大明王朝的中消失,不再出现。

六、结语

学《大诰》运动的本质就是朱元璋巩固自身的统治,觉得那些贪官污吏在侵蚀自己辛辛苦苦打下的基业。但是,从源头他就判断错误,大明朝的腐败之风从未抑制,甚至是中国历史上贪污腐败之风"最兴盛"的朝代。

为何?所谓"水至清则无鱼",想要彻底的清除这股贪污风气,不说是中国古代,就是我们当代也很难避免。而明朝如此严重的关键其实在于朱元璋给官员发放的俸禄。

大明朝的官员是中国历史上俸禄最少的官员,一个普通的官员甚至到了"月不过米二石,不足食数人",而唐朝一个九品芝麻官的最低月禄都到了三十石到四十石。

所以,腐败之风盛行的根本原因就是俸禄制度本身的问题。俸禄实在是太少了 ,一些普通官员根本就不能养活自己家的人,不让他们贪污,他们几乎就不能生存了。

最后,大明朝的学《大诰》运动虽然确实有打击到一部分贪官,却从一开始就走错了方向,没有从制度根本找原因,反而是"拆了东墙补西墙",腐败之风终将越演越烈,这次运动也以惨败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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