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过继给叔父有家谱为证,叔父有一女儿,叔父死了侄儿能继承他的菜园地吗?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24浏览:2收藏

我弟过继给叔父有家谱为证,叔父有一女儿,叔父死了侄儿能继承他的菜园地吗?,第1张

您好,您想问的是您的弟弟被叔父收养,叔父去世之后,您的弟弟能不能继承他的菜园地吗?

不一定。

一、菜园地能否被继承

请问您所说的菜园地指的是什么呢?如果是您叔父的个人财产,菜园地可以被继承。如果是宅基地的,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被继承。

二、您的弟弟是否有菜园地的继承权

如果菜园地能够被继承的,一般在以下几种情况,您弟弟有继承权。

第一,您叔父有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在遗嘱中指明菜园地由您弟弟继承。

第二,您叔父没有对菜园地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您弟弟是叔父法律意义上的养子,那么他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您叔父的遗产,包括菜园地。

需要提醒您的是,是否是法律意义上的养子,需要看双方是否建立了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您提到的家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一般需要看您叔父和弟弟是否在民政部门进行了收养关系的登记。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百家姓骗局是一种以欺骗方式来收取钱财的不良行为,一般情况下被认为是非法的。该骗局的基本操作是,以“为了祖先、为了家族、为了家谱”等为名义,向受害人收取高额的家谱制作费用、修谱费用等,但实际上往往无法履行承诺,或者只是虚假制作出一份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家谱或谱系表,从而骗取受害人的钱财。这种行为涉及到欺诈、虚假宣传等多项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受害人的利益,也有损于社会的公序良俗。因此,如果您发现了百家姓骗局等涉嫌欺诈的不良行为,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

户籍制度,一直都是在中国社会中权重占比很大的管理制度。

如今,为了孩子升学买学区房,就是现代户籍制度的一个缩影。在明清时期也是一样,老百姓为了能参加科举,最基本的条件就是户籍,还有田产。

朱元璋上任后,执行“里甲制”一百十户为一里,每10年编修一次。这个制度以保障部分公民在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通过这种登记,老百姓的田产就得到了官府的认可。

但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入籍。

入了籍,向朝廷纳了粮,等于行使了自己对国家应尽的义务。于是,也就有了可以参加科考的权力。而那些流民们耕种的土地,由于自身无户籍,当然,就没有合法性了。户籍,如此之重要,所以,在各家的族谱中,都会“浓墨”的书写一番入籍的地位等等。

这是一个因果关系,有了户籍,才被认可是国家的“子民”,才能有去开发、利用土地的资格,以及可以参加科考的资格。

这里就有一个案例:

说的是蓝山的一个家族,从记载这个家族入籍祖以及土地纠纷案,就可以看出当时户籍制度的“强大”功能。《钟氏族谱·阖户宗祠》非常浓重地介绍了入籍祖,并将其和始迁祖并列,是“百世不祧之宗”。虽然,二人只差一代,但“入籍”的功劳却显得意义非凡。

再来看《钟氏族谱·阖户田租表》,至“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止,这位钟姓户祖的祭田数量排列第一,地位更是无人可撼动。根据族谱记载,开立户籍是在明初,祖先于元延祐间,从江西迁至湖南蓝山,并定居在黎家头。

因为,黎家从宋朝开始,就是当地的大户,到了元代中期,家族没落,到了钟家第三代时,黎家的很多家业,陆续归钟氏,钟家开始起家。就家业而言,第三代贡献更大些。但若是没有户祖的“开立户籍”,这里所有的一切,都不会得到官府的认可。

当然,他人也不会认可。

到了修谱的1936年,其家业已相当雄厚,山场的南北长度有三十来里。之后,也正是有了户籍,名下的所有产业,才得到了官府的认同。也因此,如果发生土地纠纷时,就会占据有利的一方。光绪十六年(1890年),钟家就发生过一起和雷家的土地纠纷。

根据族谱记载的官方判词,判雷姓族谱所写为假。因为,字迹不符是伪造的,所以,有争议的土地一概为钟姓管业。可见,两家为了争夺土地资源,都出具了族谱。甚至于,雷姓一家为了利益制作假的族谱。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族谱的作用是不可小觑的,除了记录先祖的事迹,还能成为证明“家业”的有利证据。

还有一个类似事件,是发生在同治十二年(1873年),钟姓和崔姓的一桩墓地纠纷。根据文字记载,崔土保兄弟立了一份契约,保证不在“坟山顶脑上开挖、栽种生理”,还请了公证人。虽然,崔家买的土地和钟家的墓地挨着,但未必一定会跑到隔壁墓地去开挖栽种。而钟家却认为这会坏了风水,要求崔家立下契约,否则,就会以此为据告官。

再来看看户籍和科考的关系。

根据《大明会典》,洪武十七年(1384年),朝廷规定:各府、州、县生员乡试前要“各具年甲、籍贯、三代”。

清代的规定更加详细,就是为了防止“冒籍”。如有违反者会有重罚,“生童有籍贯假冒者,尽行褫革,仍将廪保惩黜。”除此,还规定:祖上要入籍20年以上者,且名下的家业在官府有登记,才有考试的资格。

那么,为何科考如此重视户籍?

因为,有名额的竞争,今天亦是如此。以《蓝山县图志》记载的一个事件为例:在康熙年间,湖南蓝山、宁远二县,就出现了一桩户籍争端事件。

大慈乡四十六村原属于蓝山县,和宁远县距离较近,便到宁远县购置田产庄粮,向宁远县交纳钱粮。那时,新来了一位县令,“不查来历”,就将四十六村村民归了宁远县籍。但老百姓不愿意了,因为,当时每个县的科考名额是有规定的。根据该县的整体“文风高下”,以及缴纳钱粮人口的多少作为基准。

最终,四十六村的村民不仅回到了蓝山县,还为蓝山县令建祠树德政碑。

由此可见,户籍对于科举有多重要。

当然,人口的自然增长以及移民迁入,都会让和土地、科举密切关联的户籍地位越发重要。除了这些,如:身份认同、社会地位等,都和户籍有关系。即使放到现在,户籍依旧被视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资源”。

时至今日,户籍在我国的地位还是非常的重要。因为,它贯穿于生活的方方面面,小到日常出行,大到结婚生子,买房买车等。试想,如果你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那将没有一个合法的身份。这样的你,还怎样在现今的社会生活呢?简直是寸步难行。

族谱除名不受法律限制。族谱是记载各个姓氏家族子孙世系传承之书,具有区分家族成员血缘关系亲疏远近的功用,随着历史的发展,所录内容不断丰富,其功用也不断增加和变化,家谱属珍贵的人文资料,对于历史学,民俗学,人口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均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

族谱的作用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家谱是一个家族的象征,一人荣则一家荣,一族荣,一姓荣也,家谱在当今能提高民族凝聚力,增强汉民族的民族自豪感。家谱能见证祖先的辉煌,激励后人向祖先学习。但另一方面,它能容易使后人沉浸在祖先的光环下而不思进取,墨守成规而不思变革。

在学术研究上,家谱能帮助研究者找到古人的遗迹,但家谱不是万能的,特别是在古代混战时期,家谱被篡改和伪造。另外,光研究血统是没有意义的,主要还是看其文化的先进性。

收集家谱,族谱,加以研究,可以知道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可以为人文地理,聚落地理提供宝贵资料,家谱对一个家族的重要性,不仅在于记录宗族的档案,还一个重要作用也是为了保证纯正的血缘。

我弟过继给叔父有家谱为证,叔父有一女儿,叔父死了侄儿能继承他的菜园地吗?

您好,您想问的是您的弟弟被叔父收养,叔父去世之后,您的弟弟能不能继承他的菜园地吗?不一定。一、菜园地能否被继承请问您所说的菜园地指...
点击下载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