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家谱一般分两部分,悬挂中堂的谱幕,谱幕只记录去世的族人,按家族大小可分三年、五年、十年一续不等。
第二部分是谱书:
谱书同谱幕不同,所有家族成员,无论是生是死、尽具所知,当祥细入册,包括先人照片、先进业绩、妻子姓名,娘家住址、姑太太出嫁哪里,姑爷姓名、外甥姓名以及在世族人的祥细情况当全部入册!
扩展资料:
家谱作用:
家谱是一个家族的历史记载,通过家谱,能够了解当时的历史面貌、时代精神、社会风尚,了解在那个历史背景下人们的生产、生活情况。
相传它是由正史中的帝王本纪及王侯列传、年表等演变而来。家谱是和正史、方志一样重要的历史典籍,是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家谱是一个巨大的资料宝库,可供从事社会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民俗学、人口学、民族学、文学、政治学、宗教学、法学、姓氏学的研究人员从中查询资料,寻找依据,进行研究。
家谱的作用主要有:
1、宗法思想研究资料。
家谱和宗法的关系从一开始就密不可分。宗法制度是封建王朝维护其统治的重要基础之一,而家谱的族规、族约、家法、乡约等,正是加强宗法制度的有力工具。
2、家庭道德研究资料。
族规、家规中保留了许多对我们今天极为有益的东西,如孝父母、和夫妇、勉讳书、尚节俭、戒赌博、戒*秽、戒懒惰、戒奢侈等,对我们建设现代家庭道德和精神文明都有很好看借鉴意义。
3、家族制度研究资料。
家族制度是利用血缘关系统治族人的社会制度。在许多家谱中都有家族制度的极为详细的资料,如家族的组织系统、家族的财产管理、家族的赈济方法等,为我们研究家族在古代社会中的地位、作用、组织形式、管理方法等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4、经济史资料。
家谱中保存有相当数量的经济史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家族的集体田产如祠田、坟田、庄田、山林等的数量、形成、经营、管理、收支情况等。有的家谱还记录了家庭成员经商、贸易的事迹。这都为我们今天研究古代经济史提供了很好的素材。
5、人口问题资料。
家谱的中心部分是家族人口的世系传承,在家谱的“房派图”、“支派分布图”、“迁徙图”、“先世考”、“世系图”以及家谱的一些序跋中,记录了家族人口的数量、迁徙、分布、婚姻状况等资料,可提供人口学研究者使用。
6、历史人物传记。
家谱是世系的记录,许多家谱中既有简单的世系,又有十分详细的传记、行状、墓志、年谱等,对研究历史人物及其家世大有帮助。
7、民族史资料。
有的家谱记载历史上少数民族情况甚详,更有些少数民族家谱,它们是研究少数民族史不可多得的资料。如清代蒲慎斋纂修的《泉州蒲氏族谱》是回族家谱,记述了当地回族的一些情况;而辽宁《庄河金氏家谱》则是满族家谱,金氏是康熙皇帝四辅政大臣之一鳌拜的后裔。
8、地方史志资料。
家谱是地方文献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方志中所包含的内容如选举、职官、人物、户籍、祠宇、碑记、艺文等,在家谱中也是重要内容。
9、教育史资料。
家谱中一些重要的章节载录了许我教育史资料,如在族规、家法、仕宦录、科甲记、教育志、族墅、传记等就载有宗族教育、学校、科举、劝学措施、教育方法的内容。
10、民俗学资料。
家谱还是一个民俗学资料库,一些家谱在家礼和人物传记里记录了许多民俗内容,尤其是在家礼中的婚礼、葬礼、祭礼等中,本地的风土人情、本族的礼仪风俗都有相当的体现。另外,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物质民俗、岁时习俗、社会习俗、精神习俗等在各地家谱中都有记载。
11、宗教史资料。
有些家谱是信仰宗教者的家世记录。在这些家谱中,他们对本家族所信仰的宗教一般都给以说明,同时表达他们的宗教观。还有的对本族人的宗教活动、宗教礼仪和习俗详细记述。
12、华侨史资料。
中国沿海地区一些省份的家谱涉及族人出国谋生的历史,包括出走原因、人数、时间、侨居地区分布、职业、所在地生产、生活情况及与家乡、家族的经济、文化、政治各方面联系,这为我们进行华侨史研究提供了素材。
13、重大历史事件资料。
中国历史上一些重大历史事件,都不同程度地记录在家谱中,虽然这些记录并不完整系统,但却十分具体,也是研究者获取资料的一个途径。
除以上所述外,家谱还能提供有关古代妇女、古代伦理道德、遗传学、人才学等多方面的史料。由此可见,家谱作为史书之一,其作用是相当突出的。
家谱是一个家族的发展史。一个家族要发展壮大,除需要雄厚的物质条件外,还需要足以“强宗固族”的精神条件,而良好的家风的形成,正是这种精神条件的基础和内容之一。家谱中所保存的家规、家训以及治有格言等,从一开始就以积极、进取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态度来讨论家庭环境和家庭氛围的建设。
-家谱
严格地说来家谱、宗谱和族谱应该是有区别的。家是个比较小的范围,通常只是生活在一起的几代人,家谱的话将女儿归入其内我觉得都是可以的。宗指的是以父系血统为纽带的一系列人,是一个自上而下线条型的关系网,比家的概念大,比族的概念小。族是最大的一个关系网,通常只要有父系的血缘关系的,甚至只是同姓都可以算作族的范围内。但现在这三个字基本上混合使用。这三个字就好比“跳”跟“跃”,你要是硬说它有差别,他确实也有差别,但通常没谁去纠结这个差别,都是随便通用的。
一、谱名
谱名中最重要的是谱籍和姓氏,即是什么地方、什么家族的家谱,为什么这样要这样写?更准确的反映家谱作为“史书”来反映信息,不然,编修的人当时明白,经年累月之后,转之何人何地?便无从查考,给后人寻根带来巨大困难。
二、像赞
人物像赞有各种表达,或始祖,如三皇五帝,也可以是近祖,或者迁祖,还可以是自古到今的家族内非凡的人物,特别杰出的人才。以昭示后人发奋图强。
三、谱序
稍具规模的家谱,卷首一定会有一篇至几十篇不等的序文,它是每部家谱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谱序包括新序、旧序、族外人的客序、跋语、目录和刻印人名以及其它关于本族的记述。
四、目录
全部家谱内容提要,以便检索。
五、谱论
谱论,即谱学理论,从司马迁开始历代都有名家,如欧阳修,苏轼,王安石,朱熹,王阳明,比如章学诚的《文史通义》曰:“有谱、州有志、国有史,其义一也。”,“且有天下之史,有一国之史有一家之史,有一人之史。传状志述,一人之史也;家乘谱牒,一家之史也;郡府县志,一国之史;综纪一朝,天下之史也。
六、凡例
凡例,即修谱的原则,规定,比如哪些人可以入谱,哪些人不能入谱,对人的次序的排定,哪些内容怎么去写等等,就是规定家谱里面都有什么,这个显示出编修之人的主观态度,如明朝家谱对女性入家谱,就很明确的规定:丈夫之后跟原配,接着依次是:继配,侧室,妾,纳,除原配外,这些二三四五老婆不可以有名字,原籍,生卒,等,这个男尊女卑的“名分”观念,尤 是对女性的一种变态的歧视。
七、家训
不要误解,《家训》不是家谱内容,这里为了突出家训的内容做个配图,中国是家天下的社会结构,名门望族是一大特色,家训家风起了很重要的教育作用。
八、世系
世系是家谱内容的核心部分,从家族第一世开始,记载其生卒,婚配,事略,墓葬,其人如何?一目了然。
九、传记
传记,不是每个人都有,是对家族内的杰出人物,立功立德之人的具体描写,反应出这些人物的杰出品质, 垂范后辈,是榜样力量。可分内传。外传,内传是五服之内,外传是五服之外,还有列传,分门别类,比如家佣,二三四老婆中的贞烈之妇,可做列传,这已经不适合今天。
十、谱跋
上图是梅曾亮的家谱跋语,他自夸了一下,“知岩”以乡兵保障宣州,然后对家族的分派流迁做了陈说,所以跋语就是做谱之后的感想,经验,过程等含有者的寄托之语。
十一、领谱字号
家族支派繁多广布,必须有字号,作为验证, 跟对号入座一样。家谱一般就包括上述内容,除此之外比较重要的包括,祠堂,敕封,艺文,契约等还有一些图表,制作时可根据原谱内容确定。没有原谱,就必须另起创谱,不使历史中断,再根据个人情况确定内容。
中国古代与家谱相关的制度是宗法制。
家谱:是记载某个姓氏家族子孙世系传承之书,具有区分家族成员血缘关系亲疏远近的作用,是中国封建宗法制度的产物。
联系:家谱是宗法制度的表现形式之一,和宗祠、族规等都是中国古代宗法制的表现形式。家谱,是使后代知晓统系来处的方法,又可以使家族不散不失传。然而修家谱的目的是治国,将古代宗法尊祖、敬宗、收族的原则,变成了修宗谱、建宗祠、置族田、立族长、订族规为特征的体现封建族权的宗族制度。
宗法制: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辈分和称谓
1、祖辈
祖辈的亲属,按古代关于宗亲的范围,是从高祖开始。高祖以上的直系祖先则称为远祖、先祖、先人、鼻祖(鼻,始的意思)。
(1)祖:在古代,广义是指所有父辈以上的男性先辈,狭义则是指祖父。
(2)祖父:又称为“王父”、“大父”、“祖君”。在古代,“公”、“太公”、“翁”也可用来称呼祖父;如今对祖父最常见的称呼是“爷爷”。
(3)祖母:又可以称为“大母”、“王母”、 “重慈”。又因古人有妻有妾,所以祖母又有 “季祖母”、“庶祖母”、“妾祖母”之分。祖母之称古今通用。
(4)婆:是古代对成年妇女的很普遍的称呼,也可以用来称祖母。
(5)奶奶:是今天对祖母的普遍称呼,古代的使用较晚。作为称谓,“奶”最早是作为乳母之称,以后又用以称母亲,又作为对以婚妇女的较广义的称呼。
(6)堂祖父、从祖父、伯公、伯祖、伯翁、叔公、叔祖、叔翁等:这些是对祖父的兄弟的称谓。
(7)堂祖母、从祖母、伯婆、伯祖母、叔婆、叔祖母等:这些是对祖父兄弟妻子的称谓。
2、曾祖辈
(1)曾祖:即祖父之父。古代还有“太翁”、“曾翁”、“曾大父”、“大王父”、“王大父”、“太公”、“曾太公”等称呼,比较特殊的是称“曾门”。
(2)曾祖母:指曾祖之妻,还可以称为“太婆”、“曾祖王母”、“太奶”,其中较常见的为“太婆”。
3、高祖辈
(1)高祖:即曾祖之父,古今多称为高祖父,也有称为“高祖王父”、“高门”。但需注意的是,古代对高祖之上的历代远祖也可称为高祖。
(2)高祖母:指高祖之妻,或称“高王祖母”。
4、父母
(1)父母:父母是亲属中最重要的亲属,除“父母”、“双亲”、“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称外还有“高堂”、“严君”、“尊亲”、“严亲”、“两亲”、“亲闱”等以及文人笔下的“所生”、“椿萱”等对父母的代称。
(2)父、父亲:是对父亲古今习见的称呼,还可以称父亲为“公”、“翁”、“尊”、“大人”、“严君”、“爷”、“爹”、“爸”、“老子”等。
(3)尊:古代常见的敬称用语,称自己的父亲可称“家尊”,称对方的父亲则称“令尊”。
(4)爷:古代对成年男子较广义的称呼,宋代开始用作对祖父之称,魏晋南北朝就用作对父亲之称,或写作“耶”。
(5)母:是对母亲最常见的称呼。而在古代对母亲的称谓中,大都和“母”相似,又用作对成年妇女或老年妇女的泛称。其中较重要的有:“婆”、“娘”、“娘娘”、“姥”、“大人”、“妈”、“慈”、“家家”和“姊姊”等。
(6)继母:如果自己的母亲去世、离异或被父辈逐出,则称续娶之妻为继母、继亲、后母、假母、续母。
(7)出母:如果自己的母亲离家之后还能相见,则称为出母。
(8)生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称自己的生身母亲为“生母”或 “本生母”。
(9)庶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如果自己的生母是正妻,则称父亲之妾为“庶母”、“少母”、“诸母”、“妾母”。
(10)家家和姊姊:是中古时期对母亲的两种特殊称呼。
(11)姨: 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无论自己的生母是妻或妾,对父亲的妾都可以称为“姨”、“姨姨”、“阿姨”。
( 12 )义父:指是在自己的父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父,这个“义”字有外加、假、代、自愿等意。
( 13 )义母:指是在自己的母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母。
5、与父亲相关的亲属
(1)诸父、诸母:是对父亲的兄弟及其妻室的统称。
(2)世父:对父亲的兄弟的称谓,现在更多的场合是称“伯父”、“叔父”
或简称“伯”、“叔”。古人偶尔将几个叔父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次序,分别称为“伯父”、“仲父”、“叔父”、“季父”。
(3)伯母、叔母:是对父亲的兄弟的妻室的称呼。
(4)从父:对父亲的叔伯兄弟可统称“从父”,又可分别称为“从伯”、“从叔”。
(5)姑:对父亲的姊妹可称为“姑”(沿用至今),又可以称为“诸姑”、“姑姊”、“姑妹”,对已婚者一般都称为“姑母”、“姑妈”,与今不同的是偶尔也称“姑娘”。
(6)姑父:对姑母的丈夫,既可称为“姑父”、“姑丈”,又可以称为“姑婿”、“姑夫”。
(7)表兄弟:对姑母的子的称谓。
(8)表姊妹:对姑母的女的称谓。
举例:关天予的辈分是个不可猜测的天文数字,所以简单的一句话,关天于是你爸爸
6、与母亲相关的亲属
(1)外祖父:对母亲的父亲,称其为“外祖父”(与今同),又可称为“外翁”、“外大人”、“家公”、“老爷”等。
(2)外祖母:对母亲的母亲,称为“外祖母”、“外婆”(与今同),又称为“姥姥”、“老老”等。
(3)舅:对母亲的兄弟,古今均称“舅”,在不同场合,可加上一些修饰或补充性文字,如:“舅氏”、“舅父”、“嫡舅”、“元舅”、“堂舅”等。
(4)舅母:对舅父之妻的称谓。
(5)姨母:对母亲姊妹的称呼,先秦时称为“从母”,秦汉以来则称为“姨母”,或称为“姨娘”、“姨婆”、“姨妈”等。
(6)姨父:对姨母之夫称为“姨夫”或“姨父”。姨母之子女也称“表兄弟”、“表姊妹”。
(无论是舅父之女、姨母之女,还是姑母之女,都可以以“表兄弟”、“表姊妹”相称,古人统称为“诸表”。)
7、考妣
“考”和“妣”在先秦时是对父母的异称,无论生死均可用。秦汉以来,父母死后仍可称为考妣,但生前不再称考妣,考妣只用来对死去的父母之称。而且,考妣不仅用来称死去的父母,死去的祖辈乃至更早的直系先辈均可用考妣相称(在先秦时则是对先祖的泛称)。
8、夫妻
(1)夫:或作“丈夫”,本是对成年男子的美称,但又用作夫妻之夫。“夫”
加上其它附加成分的表示丈夫意的相关称谓很多 ,如:“夫子”、“夫君”、“夫主”、“夫婿”等。除此,还可以用“良人” 、“郎”、“丈人”、“君”、“老公”、“官人”、“汉子”等称呼丈夫。
(2)妻、妻子:是由古至今对妻的最主要的称呼。在妻之前加上各种附加成分,还有“贤妻”、“良妻”、“仁妻”、“令妻”、“娇妻”等。除此,还可用“妇”、“室”、“君”、“夫人”、“娘子”、“浑家”、“内”、“老婆”、“婆娘”、“太太”等来称呼。
9、与丈夫相关亲属
(1)公:也称公公,对丈夫之父,古称为“舅”,也称为“公”、“公公 ”。这些称呼正是今天称丈夫之父为“公”、“公公”、“老人公”的前身。
(2)婆:也称婆婆,对丈夫之母,古称为“姑”以及由“姑”派生出的“君姑”、“严姑”、“慈姑”、“阿姑”等。后又称“婆”、“婆婆”。
(3)舅姑、姑舅:是早期对丈夫父母的合称。近者称“公婆”。此外还有一个常见的称呼是“姑章”,或作“姑嫜”。
(4)伯叔:对丈夫的兄弟的称谓,与近代所称的“大伯”、“小叔”是一致的。
(5)小姑:对丈夫妹妹的称谓。
10、与妻子相关亲属
(1)岳丈:是对于妻子之父的称呼,古代还有“泰山”、“冰翁” 外舅” “外父”、“妻父”等代称。
(2)岳母:对妻子之母的称谓,或称为“丈母”。
(3)姑、外姑:早期用来对妻子之母的称呼。
(4)舅舅:对妻子兄弟的称呼,或称为“舅”、“舅爷”、“舅子”等,还称为“内兄”、“内弟”、“妻兄”、“妻弟”等。
(5)姨:对妻子的姊妹的称呼,或称“大姨”、“小姨”,也称为“妻妹”、“内妹”。
11、兄弟及与其相关亲属
(1)兄:又称为“昆”。今天则可用“哥”来称呼兄长。有兄弟数人的情况下,称呼中必须表示出排行,或以数字为排行,或用伯、仲、叔、季这些排行常用语等。(“哥”,古代是用得十分广泛的称呼,可以称父、称兄、称弟、称子。)
(2)嫂:对兄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嫂嫂”。
(3)弟:是对与兄相对者的称呼。
(4)弟媳:对弟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弟妹”。
(5)侄:对兄弟的子女最常见的称呼,也可直接称之为“兄子”、“兄女”,或称为“从子”、“从女”、“犹子”、“犹女”。
12、姊妹及与其相关亲属
(1)女兄、女弟:古代对姊妹的称谓,或直接称姊妹为兄弟。“姊”又称“姐”,与姊相对者称为“妹”。
(2)姊夫、妹夫:对姊妹的丈夫的称呼,也可称为“姊婿”、“妹婿”。
(3)甥:对姊妹之子最普遍的称呼,还称为“外甥”、“甥女”、“外甥女”。
13、子女及与其相关亲属
(1)子:在古代是一个使用范围较广的称呼,秦汉以后主要用作儿子之称。
自己之子可称为“犬子”、“孽子”、“不孝子”等,别人之子又可称为“令子”、“良子”、“不凡子”、“贤子”等。除此,还可用“男”、“子息”、“贱息”、“儿子”、“儿郎”、“儿男”等来称呼子。若有几个儿子则有“长子”、“次男”、“幼子”等称呼。
(2)女:对女儿的主要称呼。对别人的女儿往往称为“爱”或“嫒”,也称为“令嫒”、“闺嫒”。
(3)义子、义女:指不是自己生育的,而是收养的子女,又称“养子”、“养女”、“假子”。同时还有一个常见的代称“螟蛉”。
(4)媳妇:对儿子之妻的称呼。最初只称为“妇”,后因儿子又称为“息”,所以子之妻又称为“息妇”,或写作“媳妇”。
(5)婿:对女儿丈夫的称呼,或称为“女婿”、“子婿”、“郎婿”、“快婿”等。除此,女儿之夫还可以被称为“女夫”、“半子”、“东床”“令坦”。
女婿到了岳丈家,除了岳父、岳母可以称“贤婿”之类,岳家一般人都尊称其为“姑爷”、“姑老爷”。
(6)孙:对儿子的子女的称呼,或称“孙息”、“孙枝”。“孙”又分为“孙儿”、“孙女”,“孙女”又称为“女孙”。
(7)外孙:对女儿的子女的称呼。女姓还可称为“外孙女”。
辈分称呼举例:
父亲的父亲称祖父或爷爷,自称孙,孙女;
父亲的母亲称祖母或奶奶,自称孙、孙女;
父亲的哥哥称伯父或大爷,自称侄、侄女;
父亲的嫂嫂称伯母或大娘,自称侄、侄女;
父亲的弟弟称叔父或叔叔,自称侄、侄女;
父亲的弟媳称叔母或婶子,自称侄、侄女;
丈夫的父亲称公公或爸爸,自称媳妇;
丈夫的母亲称婆婆或妈妈,自称媳妇;
丈夫的伯父称伯父或大爷,自称侄媳妇;
丈夫的伯母称伯母或大娘,自称侄媳妇;
丈夫的叔父称叔父或叔叔,自称侄媳妇;
丈夫的叔母称叔母或婶子,自称侄媳妇;
祖父的哥哥称伯祖父或大爷,自称侄孙、侄孙女;
祖父的弟弟称叔祖父或爷爷,自称侄孙、侄孙女;
祖父的姐姐称祖姑母或姑奶奶,自称内侄孙、内侄孙女;
祖父的妹妹称祖姑母或姑奶奶,自称内侄孙、内侄孙女;
祖母的哥哥称舅公或舅爷爷,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祖母的嫂嫂称舅婆或舅奶奶,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祖母的弟弟称舅公或舅爷爷,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祖母的弟媳称舅婆或舅奶奶,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父亲的姐夫称姑夫或姑父,自称内侄、内侄女;
父亲的姐姐称姑母或娘娘,自称内侄、内侄女;
母亲的父亲称外祖父或姥爷,自称外孙、外孙女;
母亲的母亲称外祖母或姥姥,自称外孙、外孙女;
母亲的兄弟称舅父或舅舅,自称外甥、外甥女;
母亲的嫂子或弟媳称舅母或妗子,自称外甥、外甥女;
母亲的姐夫或妹夫称姨夫或姨丈,自称外甥、外甥女;
母亲的姐姐或妹妹称姨母或姨姨,自称外甥、外甥女;
妻子的父亲称岳父或爸爸,自称婿;
妻子的母亲称岳母或妈妈,自称婿;
妻子的伯父称伯父,自称侄婿;
妻子的伯母称伯母,自称侄婿;
妻子的叔父称叔父,自称侄婿;
妻子的叔母称叔母,自称侄婿;
更多中国人的称谓
一、家族方面的称谓
对自己的父母称“父亲”、“母亲”。男的自称“男”或“儿”;女的自称“女儿”。
称别人的父亲、母亲谓“令尊”“尊翁”和“令堂”“老堂”;对别人称自己的父亲、母亲谓“家严”“家父”和“家慈”“家母”。
对自己已故的父亲、母亲称“考”和“妣”;对别人称自己已故的父母谓“先严”“先父”“府君”和“先慈”“先母”。
对于后母称“继母”,其他如前。
对自己的祖父母称“祖父”、“祖母”。男的自称“孙”或“孙儿”;女的自称“孙女”。
称别人的祖父、祖母谓“令祖父”和“令祖母”;对别人称自己的祖父、祖母谓“家大父”和“家大母”。
对自己已故的祖父、祖母称“先大父”和“先大母”,或者称“王考”和“王妣”。
对自己的曾祖父母称“曾祖父”、“曾祖母”。男的自称“曾孙”;女的自称“曾孙女”。
称别人的曾祖父、曾祖母谓“令曾祖”和“令曾祖母”;对别人称自己的曾祖父、曾祖母谓“家曾祖”和“家曾祖母”。
对自己曾祖父母的父母称“高祖父”和“高祖母”,男的自称“元(玄)孙”;女的自称“元(玄)孙女”。
对父亲的兄嫂称“伯父”“伯母”,对父亲的弟弟、弟媳称“叔父”“叔母”。男的自称“侄”;女的自称“侄女”。
称别人的伯父母、叔父母谓“令伯” “令叔”“令伯母” “令叔母”;对别人称自己的伯父母、叔父母谓“家伯”“家叔”“家伯母”“家叔母”。
如果伯叔很多,称“几伯”“几叔”“几伯母”“几叔母”。
对父亲的伯父母、叔父母称“伯祖父”“叔祖父”“伯祖母”“叔祖母”,男的自称“侄孙”;女的自称“侄孙女”。
称别人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同胞兄弟姊妹称“兄”“弟”“姐”“妹”或依排行加加一个“几”字。男女自称同理。对同族的兄弟姊妹称“堂兄”“堂弟”“堂姐”“堂妹”,也称叔伯兄弟姊妹,或依排行加加一个“几”字。男女自称同理。
称别人的“兄”“弟”“姐”“妹” 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兄” “姐”前面加一个“家”字,“弟” “妹” 前面加一个“舍”字。男女自称同理。
对自己的配偶,男称女谓“妻”“妻子”“贤内助”,自称“夫”;女称男谓“夫”“婿”,自称“妻”“妻子”。
称别人的配偶,对男方可称“兄”道“弟”,对女方称“嫂”“嫂夫人”“弟媳”“弟妹”。如果兄弟姊妹较多,前面加一个排行位数。
对自己的子女称“儿”“女儿”,自称“父”或“母”。
称别人的儿子谓“令郎”,女儿谓“令爱”;对别人称自己的儿子谓“小儿”“犬子”,女儿谓“小女”,儿子媳妇谓“儿媳”。
对兄弟的子女称“侄”“侄女”或在前面加一个“贤”字,男的自称“伯”“叔”,女的自称“姑”、如已嫁人则称“姑母”。
称别人兄弟的子女,在“侄”“侄女”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在自称的前面加一个“愚”字。
对同姓而非同一家族的长者,祖辈,长辈、同辈,均按前面所述相称,写信问候前面要加一个“宗”字,表示是一个宗族。
对过继的父母称“寄父母”“义父母”,男的自称“寄男”,女的自称“寄女”“义女”。对于寄兄弟姊妹的称呼,除“胞”字不能相称外,其他一律相通。
二、亲属方面的称谓
对父亲的姊妹及其丈夫称“姑父”“姑母”,男的自称“内侄”,女的自称“内侄女”。单对姑母就自称“侄”“侄女”。
称别人的姑父、姑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姑父、姑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祖父的姊妹及其丈夫称 “姑祖父”“姑祖母”或“姑爷”“姑奶”,男的自称“内侄孙”,女的自称“内侄孙女”。单对姑奶就自称“侄孙”“侄孙女”。
称别人的姑祖父、姑祖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姑祖父、姑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祖母的姊妹及其丈夫称 “姨父”“姨姑祖母”或“姨爷”“姨奶”,男的自称“甥孙”,女的自称“甥孙女”。
称别人的姨祖父、姨祖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姨祖父、姨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父母,称“外祖父”“外祖母”或“姥爷”“姥姥”,男的自称“外孙”,女的自称“外孙女”。
称别人的“外祖父”“外祖母”, 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外祖父”“外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兄弟及其妻子称“舅父”“舅母”,男的自称“甥”“外甥”,女的自称“甥女”“外甥女”。
对母亲的姊妹及其丈夫称“姨父”“姨母”,男的自称“甥”“外甥”,女的自称“甥女”“外甥女”。
称别人的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姑父、姑母,称 “外太姑父”“外太姑母”或“姑姥爷”“姑姥”,男的自称“外侄孙”,女的自称“外侄孙女”。
对母亲的舅父、舅母,称 “外太舅父”“外太舅母”或“舅姥爷”“舅姥”,男的自称“外甥孙”,女的自称“外甥孙女”。
对父亲的表兄弟及其妻子称“表伯父”“表叔父”“表伯母”“表叔母”,男的自称“表侄”,女的自称“表侄女”。
对父亲的表姊妹及其丈夫称“表姑父”“表姑”,男的自称“表侄”,女的自称“表侄女”。
对母亲的表兄弟及其妻子称“表舅父”“表舅母”,男的自称“表外甥”,女的自称“表外甥女”。
对母亲的表姊妹及其丈夫称“表姨父”“表姨”,男的自称“表外甥”,女的自称“表外甥女”。
对父母双方表亲戚姑、舅、姨所生的子女,一律统称谓表兄弟姊妹,自称也是如此。
对妻子的父母称“岳父”“岳母”,自称“子婿”“小婿”。
称别人的岳父岳母谓“令岳父”“令泰山”“令岳母”“令泰水”;对别人称自己的岳父岳母,前面要加一个“家”字。
对妻子的祖父母称“太岳父”“太岳母”,自称“孙婿”。
对妻子的伯、叔父母称“伯岳父”“伯岳母”“叔岳父”“叔岳母”,自称“侄婿”
对妻子的兄弟姊妹称“内兄”“内弟”“妻姊”“妻妹”,自称“妹夫”“妹婿”“姐夫”“姐婿”。
对妻子姊妹的丈夫称“襟兄”“襟弟”,自称“妹夫”“妹婿”“姐夫”“姐婿”,俗称“联襟”。
对妻子的其他家族及亲属,妻子怎么称呼也随之怎么称呼。
对丈夫的其他家族及亲属,丈夫怎么称呼也随之怎么称呼。
上述各称谓,称别人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前面加一个“敝”字。
对子女配偶的父母称“亲亲”“亲翁”“亲家母”,自称“姻愚兄”“姻愚弟”“姻愚姐”“姻愚妹”。
家族、亲属的称谓归纳起来就两句话:父系称爷叫奶伯叔姑,母系称爷叫姥舅与姨。
秦氏先祖为避免后代人重名,便规定了辈分统用字,为:…伯、福、鸿、裕(玉)、嗣、续、丕、昌、其、懋(茂)、修、为、以、陪、本、元。 在伯子辈以上,统用:福、惟、聿。 浙江: 继、宏、山、思、林、永、步、风、德 山东 启、右、显、贞、世、泽、永、震 湖北 宜昌 炎、神、世、尚、文、明、道、利、开、本、月 山东淄博 元 玉 怀 志 湖北 随州 长、寿、宣、传 、学、文、世、礼 安徽庐江: 天 水 明 宗 竹 山 继 正 佳 习 传 芳 山东 贞 元 承 立 昌 甘肃 武威市 大、生、长、山、国 安徽临泉 希 云 洪 连 志 子 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 兴 诗 立 礼 守 义 官 仁 湖北恩施 大世万代兴 永历传家宝江苏南京、 文 锦 传 家 绍 青海 发、昌、武、盛、建、邦 重庆 家 国 正 天 山东省桓台县陈庄镇南郭村: 佩、茂、善、纪、克 山东东营广饶: 凤、居、同、道、修、 景(永、恩)、志、福、兴、延、耀 辽宁黑山: 一、文、似、国、大、自、如、百、洪、凤、树、玉 湖北 辉、基、钜、泽 山东菏泽成武 汝 宗 传 敬 恩 昌 贵州 延明文武荣 江苏连云港赣榆县黑林镇秦埠地村 绪、同、继、德、广、永、华、大、吉、长 陕西 原籍山东 国 大 吉 昌 江苏 淮安 祖籍山东 永, 佩, 广 ,习 , 江西九江 绍,隆,永,克,窗,书 河南濮阳 亿 贵 洪 道 永 中 心 言 庆 良 贵州遵义 才子重文字,佑秀宗祖泰,富贵鳌头建,久占立三台,世朝登良佐,相贤国运开,君臣传万代,明高德厚培 湖南岳阳 中。和。本。四。西。 湖北宜昌 科、正、文、长、远,昌、龙、万、世、兴,光、宗、耀、祖、德,发、达、永、恒、生 贵州 少、林、 国、军 重庆石柱 大本从天绪,文定自成章 四川内江 光 忠 师 宇 地 湖南岳阳 秉玉以易士 钟和本世(希) 孝友家声大 明良国运长…… 广西博白礼 永 华 丕 振 山东郓城 益 宝 清 廷 瑞 余 福 庆 山东成武 先 明 冠 汝 宗 传 敬 恩 仓 浙江鄞县 锡、嗣、廷、元、开、运、际、伟、会、永、言、寿、思、文、宗、天、启、奋、仕、隽、英、辅、治、有、采、勋、策、鼎、铭、奕、世、绍、美、行、敦、修、齐、钦、扬、道、撰、丕、建、嘉、读、孚、通、汝、尔、礼、教、远、(单字)、惟、能、作、了、睿、哲、肃、端、万、方、颂、载、德、积、致、祥、寿、乃、康、履、本、大、支、蕃、聿、介、福、祉、麟、凤、来、仪、怀、其、若、水、荣、达、高、标、显、章、勉、承、悠、久、恒、在 浙江剡县
家谱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本文2023-10-24 03:07:14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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