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百万”发家的一种传说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24浏览:3收藏

“丁百万”发家的一种传说,第1张

相传,明初,地方发生饥荒,丁氏家族举家迁徙,在路上丁公病死,夫人黎氏携子来到黄城,在西关开了个小吃店,以卖小米粥、烧饼为生,数年后为儿子娶了媳妇。丁氏夫妇积德行善,周济穷人。一天,两名官差押着一名杀富济贫的江湖大盗,从昌邑送往登州府,路过小吃店进店吃饭。官差要了酒菜,对饮起来。丁氏夫妇怜悯盗贼,给他送上烧饼和咸菜,并说:“今个给你免费,尽管吃饱。”吃完,盗贼要去茅房。官差见茅房在后院,离得很近,院墙也挺高,就让店主领着盗贼去了。来到后院,盗贼小声对店主说:“在城西有一片小树林,柳树林边有座坟,坟与树之间埋着包东西,你取来用吧!”随后,官差押着盗贼去黄县县衙换文,东去登州府。

第二天,丁氏夫妇果然在盗贼所说的地方找到一包东西,是价值连城的珠宝。他俩一合计,决定用这些珠宝去官府打点,救出盗贼。他俩先去黄县县衙打听到盗贼姓名,又去登州府。此时,盗贼已被判死刑,准备秋后问斩。丁氏夫妇花尽了珠宝上下打点,终于救出了盗贼。盗贼十分纳闷,怎么被放出来了呢?

盗贼是潍坊人,返家途中路过黄城,又去丁氏夫妇的小吃店,得知被救的经过,连忙跪地叩谢。隔了几天,他又回到小吃店,对丁氏夫妇说:“丁掌柜,你们别开小吃店了,昌邑一带棉花很便宜,去贩运棉花吧,准能发财!”丁氏夫妇说,路上不太平。盗贼拿出自己的马鞭子,递给丁氏夫妇:“你拿着马鞭子,这一带盗贼都认得,保准没事。

”丁氏夫妇变卖了家产,购置了一头毛驴,西去昌邑贩卖棉花,返回的路上,被一伙劫贼拦住。丁氏夫妇拿出马鞭子,吓得劫贼跪地求饶。劫贼一路护送他们返回黄县。从此,丁氏夫妇贩运棉花,畅通无阻,生意越做越大,就此发了家。

回族的葬礼,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 无论是回族聚居区,还是回汉杂居区,总起来看,一般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实行土葬,忌火葬。回族实行土葬,传说是根据伊斯兰教关于安拉造化人类始祖阿旦,是由上上造成,死后仍归于土上而来的,有“入土为安”之说。回族有句俗语说:“天下的土地埋天下的回回。”这就充分说明了叵族实行土葬, 并且死在哪里就埋在哪里。

  土葬是少数民族和一部分汉族当中普遍实行的一种葬法,它的类型有好几种。回族的土葬法跟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除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外)的土葬有着本质的区别。 回族的土葬不用棺椁, 由来已久,且至今还保持着。清咸丰时回族宗教学者蓝熙所将 《天方正学》说;“清真殡葬,不需棺椁,以身归土。因其清净也。”《陈江雁沟里丁氏族谱·感纪旧闻》记载,回族丧葬是“殡不以木”。现在回族人亡后,仍不用棺椁,只是用木板或水艇等来安放尸体,葬后再拿回木板或木匣。

  回族忌火葬的习俗至今也未改变,回族为什么忌火葬呢?据了解,回族有这样的传说,说火刑是安拉使用的,只有安拉掌握这个权力,一般人不能用。还说,火刑是罪人死后受刑的地方。另外,还说,伊斯兰教处理死人不用火刑。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逐步形成了人死后忌火葬的习俗。

  第二,主张速葬。回族的丧葬根据伊斯兰教“三日必葬”的规定,一般是早上死,下午埋,晚上死,次日早上埋,最多不能超过三天。个别特殊情况的,也有第四天埋的。清代初回族著名宗教学者刘智在《天方典礼择要解丧葬篇》说:“按圣教,翌日必葬。盖谓尸以入土为安,不得久停”。泉州回族《丁氏族谱祖教说》在反映明朝嘉靖年间丁家丧葬习俗时说,这里的回族习俗多年来一直是“葬不过三日”。避免停尸过长,腐烂发臭,以保持卫生。

  第三,从俭节约。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 “葬必从俭”的影响,在处理丧事上,主张薄葬,提倡俭省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回族有一句俗语:“死后铺金盖银,不如生前厚养孝顺。”所以,现在回族办丧事,一是不用棺,只用三丈六尺白布缠身。回族这种从俭习俗,不仅现在这样,过去也是比较注意的。如泉州回族《丁氏家谱说》,回族亡者 “殓不重衣”,这就明确了回族人死后不穿戴各种衣服等。二是不设灵位,不搞繁文缚节;出殡仪式简单、安静,不雇用吹鼓手吹吹打打,也不讲究任何排场,埋葬不用殉弊物,不搞什么纸车纸马、童男意女等纸涪。送葬中禁止摆设任何祭品,不举行任何祭典。

  第四,一律平等。回族在处理丧事上,无论是地位较高的掌权者。有一定影响和威望的阿訇、学者,还是普普通通的教民,鳏寡孤独无人照料的人;不管是长寿的百岁老人,还是呀呀学语的幼儿,均无贫富贵贱之分,大小之区别,一律平等。都是在阿匐的引导下,用水冲洗后,白布缠身,举行殡礼,最后将尸体抬往墓地安葬。

  第五,有自己的场地。不管是回族聚居区,还是与汉族杂居区,都有自己圈好的坟地,决不允许别的民族人往里埋葬,也不到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坟地去埋。在回族聚居区,有的为了就近方便,还根据地域、家族等情况,分几个坟地。回族不信风水,只要干燥、平稳的地方就可作坟地。凡是回族都可以埋在一起,各占一穴地,反对多占地盘。

我觉得里边有错别字和漏字啥的,只能翻译个大体意思,不足之处望谅解。

如下:

我们是琅琊丁氏,出自炎帝,姜姓。姜太公的长子公子伋,丁姓共祖。

这样从秦汉一直到晋隋唐宋,虽然经常出现人才,但是不是死于兵患就是流落他方不知所踪,谱系已经难以考证。宋朝没有书证,按元朝末年铁枪祖先丁兴来说,原籍湖北武昌府武昌县人,跟随明太祖创立明朝,以军功授淮安卫海州守御所百户,在海州生的长子丁贯世袭百户,次子丁推跟着大哥定居琅琊,即我们琅琊丁氏一脉的始祖。

后来开枝散业,有迁居金陵的丁远、丁明一派;迁居东平丁乙一派;迁居河南永城的丁魁河、丁楚一派;和丁魁南、丁启睿、丁肇昌等都去祖坟祭碑,所以辈份符合,别的比如燕京、日照、潍县、寿光、莱阳、沾化、阳信;河南的鹿邑、江右的丰城,福建中部的莆田,东北的沈阳,子孙繁衍。

如果用一本家谱,辈份就不会乱,如果没有家谱,长幼失序,家谱是很重要的。前朝明代万历壬午年,七世祖丁懋学等修订了家谱。祟祯丁丑八世祖丁耀亢等又修谱一次;到了我大清康熙康熙癸丑九世祖丁献愫等修家谱一次;乾隆乙酉十一世祖丁须敬等修谱一次;到了嘉庆初年,我想再修家谱,通知各分支,有个族孙丁锡群从云南寄来书信言明,让等他几年,拿到养廉金后修谱就容易的多,一直到了道光十年,他回家管理家庭事务繁忙没有闲暇,五年后故去,这样修家谱的事情就暂停了。

族谱不修已经超过八十四年了,不成一直耿耿于怀,现在我也快死了,儿子已经死了,孙子还太小,还没什么作为,有个曾孙丁衍仁以旁支修谱让我做序,呜呼,什么是谱,就是让大家都知道!今本族没人,上不了族谱,也是应该的,和本族相关的家族有七十二支,无据可靠的有三十六支,这样的话还有一半的家族可以修谱,怎么能说只修他本家旁支,不修出处呢?丁衍仁这样做难道不是家族罪人?!他家道贫穷没钱,人近古稀之年,还这样出力修支谱,本家各族无不惊然而立,这样都各修支谱了!这样,宗家之谱就没人修了!一人提倡,众人效仿,丁衍仁这样做,难道不是家族功臣?

于是为序

“丁百万”发家的一种传说

相传,明初,地方发生饥荒,丁氏家族举家迁徙,在路上丁公病死,夫人黎氏携子来到黄城,在西关开了个小吃店,以卖小米粥、烧饼为生,数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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