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志十七章的解释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24浏览:1收藏

历代志十七章的解释,第1张

历代志十七章的解释如下:

本章是《历代志》的中心:大卫之约,整本《历代志》都是环绕神所应许的大卫之约和对所罗门献殿祷告的回应。在大卫之约中,大卫领受了神对两个家的应许:第一个是神将为大卫建立的家,第二个是大卫的后裔将为神建造的家。

当大卫住在自己宫中的时候,首先的反应就是要为神建造圣殿,让神也得享安息。因为只有神安息了,人才能得着永久的安息。这正是大卫从神那里所领受的两个职事:第一是建立国度,第二是预备建殿。预备建造圣殿,是大卫余生的主要工作。

圣殿是神在地上的见证,也象征神的安息之所。不但人需要安息,神也需要安息。神的安息,就是心意得着满足:在神的创造里,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一切的工,安息了;而在神的新造里,只有神得着了所要得着的人,才能得着安息。

关于历代志的介绍

1、历代志是《圣经》中的一本书,也是《旧约圣经》中的最后一本历史书。原先以希伯来文写成,后来被翻译成各种语言。

2、历代志主要记述了以色列人民从国王大卫开始到被掳至巴比伦的期间的历史。记录了各个君王的事迹、家族、王国的兴衰,以及一些重要事件和改革。这本书对于还原以色列历史和了解犹太民族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

3、历代志被划分为两卷,《编年纪上》(历代志上)包括头十章,主要记录了自亚当到扫罗的历史;而《编年纪下》(历代志下)记录了大卫王朝以及以后国王的历史,以及关于流亡归回的故事。这两卷书包含了许多家谱、族谱和宗谱,强调了以色列人的血统、传承和宗教的重要性。

守门的是沙龙、亚谷、达们、亚希幔,和他们的弟兄;沙龙为长。从前这些人看守朝东的王门,如今是利未营中守门的。可拉的曾孙、以比雅撒的孙子、可利的儿子沙龙,和他的族弟兄可拉人都管理使用之工,并守会幕的门。他们的祖宗曾管理耶和华的营盘,又把守营门。从前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管理他们,耶和华也与他同在。……被选守门的人共有二百一十二名。他们在自己的村庄,按着家谱计算,是大卫和先见撒母耳所派当这紧要职任的。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按着班次看守耶和华殿的门,就是会幕的门。在东西南北,四方都有守门的。他们的族弟兄住在村庄,每七日来与他们换班。这四个门领都是利未人,各有紧要的职任,看守 神殿的仓库。他们住在 神殿的四围,是因委托他们守殿,要每日早晨开门。

(历代志上 9:17-20,22-27 和合本)

是利未人

历代志上24章的经文通过以下内容回应:

1 亚伦子孙的班次记在下面:亚伦的儿子是拿答、亚比户、以利亚撒、以他玛。

2 拿答、亚比户死在他们父亲之先,没有留下儿子;故此,以利亚撒、以他玛供祭司的职分。

3 以利亚撒的子孙撒督和以他玛的子孙亚希米勒,同着大卫将他们的族弟兄分成班次。

4 以利亚撒子孙中为首的比以他玛子孙中为首的更多,分班如下:以利亚撒的子孙中有十六个族长,以他玛的子孙中有八个族长。

5 都掣签分立,彼此一样。在圣所和神面前作首领的有以利亚撒的子孙,也有以他玛的子孙。

6 作书记的利未人拿坦业的儿子示玛雅在王和首领,与祭司撒督、亚比亚他的儿子亚希米勒,并祭司利未人的族长面前记录他们的名字。在以利亚撒的子孙中取一族,在以他玛的子孙中取一族。

7 掣签的时候,第一掣出来的是耶何雅立,第二是耶大雅,第三是哈琳,第四是梭琳,第五是玛基雅,第六是米雅民,第七是哈歌斯,第八是亚比雅,第九是耶书亚,第十是示迦尼,第十一是以利亚实,第十二是雅金,第十三是胡巴,第十四是耶是比押。

8 他们的职务乃是在应许的约上作大祭司和作杀牛犊羊肉的宰杀。

9 他们的班次是从大卫和千夫长与百夫长照班排成的。

10 自从他们受职以来,他们就指着号筒为圣所与坛并坛上所陈设的饼和洒出的酒以及灯台的光亮早晚为以色列民祝福。

11 自从这众圣司受职以来,他们就在念书的文士以斯拉以下,按照家谱掣签分班。

12 从二十岁到三十岁才得承受圣职;若他们不是缺残疾的、短命的、不得干这职;只可作祭司的帮手。

13 这职乃是可称颂可尊大的;他们除掉城中偶像、洁净了城、又毁谤了术士和占卜的、杀了吃人肉的、拆毁了异神的庙、和杀人的;他们就必蒙福。

14 这祭司的职分是免罪的凭据,如(有二人)担当了这职分以后,就必在赎愆祭上成为至圣。

15 所以你们务要尊敬尊贵的大祭司;因为他是经上没有记载的祭司;只是由于他的忠信、义理、和预备的能力;又因他曾杀牛犊为赎罪祭;使他和他的子孙与王同得非常的尊荣、直到永远。

16 并且承受产业;当遭受罚忘的时候、因无合适的后裔继承祭司的职位;就必归与他的女儿;他若没有女儿、就必归与他死去的亲弟亲侄;他若无儿女、就必归与他的族弟族兄。

17 但他们靠定自己的心、敬畏耶和华的名、作为圣洁的国民、就要与王同受产业、因他们忠心于神、像亚伦的子孙(承受)为圣洁的国民之约的时候一样。

18 凡有父母没有女儿、必归与父母的嫡亲姊妹;有姊妹就归与姊妹;没有合法的承受人、就归与同族的父系亲属;有族父就归与族父;没有族父、就归与族兄;那里若没有族父和族兄、就归与在房根上传业的、和他们的首领。

19 所以你们要守这个应许的约;因为凡不指着祭司洁膏祝圣的就是为不洁净、就是亵渎的事情。

历代志十七章的解释

历代志十七章的解释如下:本章是《历代志》的中心:大卫之约,整本《历代志》都是环绕神所应许的大卫之约和对所罗门献殿祷告的回应。在大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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