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族形态经历了哪些变化?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23浏览:1收藏

中国家族形态经历了哪些变化?,第1张

第一章 绪论

家族是中国历史上特定阶段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 家庭和家族

1、家庭的形态、种类和要素

2、家庭和家族的定义和基本特点

3、家庭和家族的联系与区别

4、家庭和家族制度

§2 家族和文化

1、家族和传统文化的共生共存

2、家族和传统文化的互促互补

3、家族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部类

第二章 家族的演变和形态结构

§1 古代家族的演变过程

1、原始社会末期的父家长制家族

① 父家长制家族的产生

② 父家长制家族的形态结构

③ 父家长制家族转变为宗法式家族

2、商周春秋时期的宗法式家族

① 宗法式家族的结构特点

② 宗族组织和宗法制度

③ 春秋战国时期宗族组织的崩溃与血缘关系的松弛

3、魏晋至唐代的世家大族式家族

① 汉魏之际世家大族式家族的形成

② 世家大族式家族的形态结构

③ 唐末五代世家大族式家族的瓦解

§2 近代封建家族制度的主要形式

1、宋以后的近代封建家族制度

① 聚族而居的封建家族组织

② 近代封建家族制度的形态结构

③ 维系封建家族组织的祠堂、家谱与族田

④ 家族内部严密的组织机构和族长族权的统治

⑤ 近代封建家族制度延缓封建专制统治的作用

⑥ 民主革命与土地改革的胜利和封建家族制度的彻底灭亡

2、我国少数民族的家族制度

① 历史上少数民族的家族制度

② 北方鄂温克、鄂伦春等族的家族制度

③ 南方独龙、布朗、景颇等族的家族制度

第三章 家族和宗法思想

§1 商周春秋时期的宗法制度

1、宗法制度的形成

2、宗法制度的实质是反映和维护家族制度的规范和办法

3、政权和族权、君统和宗统的合而为一

4、大宗、小宗的意义及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

5、宗子统治制度

6、确定与调整宗族内部各种关系的办法

7、“百世不迁”与“五世则迁”

8、“别子为祖”和“继别为宗”

9、“庶子不祭祢”与“不为长子斩”

10、区别血缘关系等级的五等服制

§2 宗法思想与宗法等级制度

1、宗法思想是维护宗法制度和家族组织的意识形态

2、宗法思想提出的主要用意

3、宗法思想的逐步完善和强化和过程

§3 宗法思想的主要内容

1、保持家族权力财产不被分割转移的嫡长子世袭制和继承制

2、维护族长统治地位的宗子制度

3、区别贵贱等级的“不以亲亲害尊尊”的思想

4、维护家族内部几部分人之间统治与被统治关系的嫡庶不平等思想

§4 战国以后宗法思想的演变

1、宗法制度的瓦解和宗法思想的延续

2、宗法思想是维护各个阶段家族制度的思想武器

3、宋以后宗法思想和封建伦理道德的合流

4、现今农村中宗法思想残余的影响和作用

第四章 家族和封建伦理道德

§1 封建伦理道德的产生和发展

1、封建伦理道德是由血缘关系产生的一种意识形态

2、孔孟和韩非等人关于封建伦理道德的创立

3、董促舒等对“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提出和完善

4、宋以后理学家对封建伦理道德的系统化和规范化

§2 封建伦理道德主要是规范家族内部各部分人之间思想行为的准则

1、封建伦理道德以处理父子关系的“孝”、“父为子纲”为中心

2、处理家族内部夫妇兄弟关系的“夫为妻纲”和“兄兄弟弟”

3、父子关系的原则推广到君臣关系的“君为臣纲”

4、父子兄弟关系的原则推广到朋友、主仆关系的“信”与“义”

§3 封建伦理道德维护家族制度和专制统治的作用

1、封建伦理道德是封建统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2、培养对封建国家和封建家族百依百顺的忠臣、孝子和顺民

3、消弥和扼杀族众的反抗意识

§4 家族在宣扬民族传统品德方面的作用

1、教育子弟、族人耕读为本,勤俭持家

2、教育子弟、族人本份地读书和做人

3、强调正风澄俗,整顿社会不良风气

第五章 家法族规和封建法律思想

§1 家法族规的形式和内容

1、家法族规的封建性质

2、家法族规的主要形式

3、家法族规对族众关系的规范

4、家法族规规定的族长的地位和权力

§2 封建法律对父权、族权的确认和限制

1、法律确认的父亲、家长和族长的财产支配权

2、法律确认的父亲、家长和族长的初级裁判权和捆送权

3、法律对父亲、家长和族长的处死权的限制和默许

§3 亲属相犯按血缘关系等级加刑和减刑的原则

1、亲属殴詈和亲属相杀罪的分别加刑和减刑的原则

2、亲属相盗罪的一律相应减刑的原则

3、亲属相奸的加重处罚

§4 宗法思想指导下的诉讼原则

1、亲属容隐

2、存留养亲

3、子弟代刑

4、对家族复仇的容忍和惩罚

第六章 家族和封建家谱

§1 古代谱牒的演变过程

1、春秋以前的谱牒

2、魏晋至唐代的谱牒

3、宋以后近代封建家谱的产生

§2 修谱是家族的重要文化活动

1、修谱的目的

2、谱必三十年一修

3、修谱的领导和专门机构

4、修谱的过程

5、修谱告成的庆典

§3 修谱的义例的原则

1、隐恶扬善,为亲者讳

2、“父子直排,兄弟横列”

3、“见名直书,临文不讳”

4、继子、嗣子、养子。姬妾的书法

§4 家谱的刻印的保存

1、刻印

2、领谱和保存

3、家谱的利用

第七章 家族的婚姻制度和民间婚姻习俗

§1 古代婚姻形态的发展

1、个体婚姻和个体家庭

2、固定的世代家族联姻

3、宗法制度下族外群婚的遗迹

§2 封建家族联姻的原则

1、“上以承宗庙,下以继后世”

2、婚姻论阀阅和论财

3、一夫一妻制的原则

4、纳妾和“兼祧”

§3 家族婚姻的范围和禁忌

1、家族婚姻的范围

2、同姓不婚

3、中外表兄弟姊妹不婚和“听从民便”

4、有特定血缘关系的部分亲属不婚

5、婚姻论行辈

6、伦理道德和身份等级方面的禁忌

§4 家族婚姻的缔结和离异

1、“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

2、父母、祖父母的主婚权

3、婚姻缔结的过程和仪式

4、“七出”和“义绝”

5、婚姻离忌的方式

§5 家族间特殊的婚姻习俗

1、招赘婚

2、童婚和养媳

3、换婚

第八章 家族教育

§1 家族道德教育

1、家族道德教育的方式

2、封建伦理纲常的教育

3、耕读为本、勤俭持家的教育

§2 家族的文化教育

1、家族文化教育的性质和目的

2、识字教育

3、举业教育

§3 家族塾学

1、塾学的种类

2、塾学的建立与经费筹集

3、塾师

4、塾学的任务

第九章 家族和家庭的礼仪和节序

§1 封建家礼的基本原则

1、家礼反映和维护封建等级关系

2、家礼维护家族统治的作用

3、家礼的繁琐猥屑的性质

§2 家庭的礼仪

1、父母子媳之间的礼节

2、夫妇之间的礼节

3、兄弟之间的礼节

§3 家族的礼仪

1、按照血缘关系等级规定的不同礼节

2、长幼之间的礼节

3、尊卑之间的礼节

第十章 家族和民间的祭祀和丧葬

§1 家祭

1、家祭的性质和范围

2、元旦祭龛

3、朔望祭祖

4、祖先诞辰祭祀

§2 墓祭

1、清明和秋冬扫墓

2、墓祭的仪式和内容

3、墓祭的意义

§3 祠祭

1、祠祭是家族的隆重庆典

2、祠祭的仪式与要求

3、会宴与享胙

§4 普遍流行的农村民间祭祀

1、社祭

2、醮祭

3、祭灶

§5 民间祭祀的典仪

1、请神与游行

2、主祭和陪祭

3、合族或合村的聚会与宴饮

§6 家族的丧葬

1、服葬和五等服制

2、葬亲习俗

第十一章 家族的文化娱乐活动和民间风俗习惯

§1 节令文化娱乐

1、元旦新春的文化娱乐

2、元宵和龙灯

3、端午的驱瘴:吊屈和龙舟竞渡

4、中秋的团圆和放河灯

§2 祭祀文化娱乐

1、墓祭的踏青和郊游

2、祠祭的招优演剧

3、社祭和醮祭的娱神

4、中元馈祖和四八浴佛的娱乐活动

§3 村民团聚习俗

1、联宗通谱

2、民间结拜

3、认干亲

4、民间迷信结社

§4 村民互助习俗

1、民间打会

2、农忙换工和互助

3、民间买卖、借贷和典当习俗

4、集市和庙会

§5 民间节令习俗

1、元旦

2、元宵

3、端午

4、七夕

5、中秋

6、重九

7、腊八

8、祭灶

§6 家族生活习俗

1、立嗣过继

2、续弦与寡妇改嫁

3、分家与别籍

第十二章 家族和民间的迷信习俗

§1 丧葬迷信习俗

1、入殓

2、超度。水陆道场

3、祭忌。回煞、放焰口

4、下葬

§2 占卜

1、算术

2、相术。相面、相手纹、揣骨

3、卦术。金钱课、鞋卦

4、拆字、雀测

5、圆梦

6、望气

§3 巫术

1、跳神

2、下马

3、招魂

4、冲喜

§4 居家忌讳

1、语言忌讳

2、行动忌讳

3、处世和接物的忌讳

苗 族

人口为8940116人。

民族概况

我国的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湖南、云南、四川、广西、湖北、海南等省、区。在黔东南和湘鄂川黔的交界地带(以湘西为主),有较大的聚居区。在广西大苗山、滇黔桂和川黔滇交界地带和海南也有小聚居区。其他地方的苗族则与其他各民族杂居。苗族村寨少则几户、十几户,多则百户、干户。居住环境各地差别较大,多为山坡地或较平坦的山脚,也有高寒山区。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苗族人口数为8940116。苗族使用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由于长达几千年的迁徙,住地分散,因而苗语逐步分成三大方言,即湘西(东部)方言、黔东(中部)方言和川黔滇(西部)方言。此外,川黔滇方言内部又分7个次方言。有些杂居地区的苗族,讲汉语、侗语、壮语等语言。新中国成立以前,苗族没有统一的文字。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和人民政府于1956年组织汉、苗语言工作者创制或改革了4种方言的拉丁拼音文字,现正普及使用。

苗族历史文化悠久,早在4千多年前,从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以及长江中游以南地区,居住着许多氏族和部落,其中史籍称为“南蛮”的氏族或部落里就包括有苗族先民在内。有人认为古史传说时代的蚩尤为今日苗族所尊奉的始祖,故与苗族可能有亲缘关系。有人认为古代三苗与苗族有渊源关系。也有人认为现在的苗族可以溯源于殷周时代“髳”人。此外,还有驩兜说、夜郎说、巴郡南郡蛮说、武陵蛮说等。有关苗族族源问题的各种争论在史学界中至今尚未定论,但是已有足够的史料可以证明的是,早在两千年前的秦汉时代,苗族的祖先已经聚居在至今还是他们比较最集中的湘西、黔东这个当时称作“五溪”的地区。历史上称居住在这一地区包括苗族祖先在内的少数民族为'五溪蛮”成“武陵蛮”。后来他们陆续向西迁徙,才逐渐形成现在的分布局面。

社会经济

苗族经过了漫长的原始社会,到唐宋年间,逐步进入了阶级社会,在汉族封建经济的影响下,推动了苗族领主经济的形成和发展。这时,农业和手工业都有了一定的发展,商业也有一定发展,并出现了苗、汉人民定期交易的市场。元代,苗族地区已出现了很大的封建领主。到明代,苗族地区领主经济发展到最高阶段,并且开始解体,地主经济正在形成和发展。明朝开始在湖南城步苗族地区实行“改土归流”,使地主经济得到顺利的发展。清康熙、雍正年间,在苗族地区先后实行改土归流,这一措施对瓦解领主制和促进地主经济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一八四0年鸦片战争以后,封建地主经济仍继续向前发展。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以后,由于帝国主义的政治势力和经济势力开始渗入到苗族地区,苗族地区社会经济就走向半殖民地半封建化了。帝国主义的资本输入、商品输入和掠夺原料的结果,一方面把苗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变成了半殖民地经济,另一方面又刺激了苗族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并出现了某些资本主义萌芽,把苗族地区的经济变成了半封建的经济。

新中国成立后,苗族地区经过了民主改革、民主建政和社会主义改造,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苗族人民当家作了主人。苗族地区从1951年开始,先后建立了自治州和自治县,苗族干部也大批地成长起来,有力地促进了苗族地区社会济的发展。

苗族人民在中国***的领导下,通过四十多年的开发和建设,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各条战线都取得了很大成就。工业从无到有,许多工厂包括现代化企业已在苗族地区兴建起来,产生了第一代苗族工人,并出现了象凯里、吉首等工业城镇。农业生产逐步实现机械化。由于电力的发展,给开发山区经济带来便利。交通事业发展迅速,不仅公路修筑到边远的苗寨,而且铁路也修到了苗寨。贵昆、湘黔、枝柳、黔桂等铁路干线的建成通车,对沿线苗族地区的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在文化教育事业方面,苗族地区除办了小学、中学,还办了大学,已培养出教师、医师及语言、历史、文学、艺术、科技等专业人员和专家。各州、县都设有医院,基本上消灭了天花、疟疾等疾病。农、林、牧、副、渔各业实行各种生产责任制,走上了迅速发展的轨道,人民生活逐年改善。

文化艺术

苗族人民创造了丰富多采、风格独特的民间文学和艺术。民间文学主要有诗歌和传说故事,多以口头传说流传至今。诗歌一般是五言体,间有七言体或自由体,大多只讲调而不押韵,一般曲调简单,变化不大,节奏也不太严格,篇幅长短不拘,分别为古歌、理词、巫歌、苦歌、反歌、情歌和儿歌等。如《老人开天地》、《九十九个太阳和九十九个月亮》等就是讲述苗族历史的古歌,反映了古代苗族人民与自然界的斗争情景。苗族的诗歌和古老的传说故事不仅提供了丰富的民族民间文学资料,也是研究苗族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

苗族是个喜爱歌舞的民族,音乐舞蹈和苗戏等具有悠久历史。史籍上早有男吹芦笙女振铃的记载。苗族“飞歌”享有盛名,现已作舞台演唱或谱曲演奏。器乐分打击乐和管弦乐两类,以木鼓、皮鼓、铜鼓和芦笙最为驰名;此外还有芒筒、飘琴、口弦琴、木叶和各种箫笛。舞蹈有芦笙舞、板凳舞、猴儿鼓舞等,以芦笙舞最为普遍,技巧很高,深受国内外赞赏。

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剪纸、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丽多彩。苗族的蜡染工艺,已有千年历史,解放后已发展到能染彩色图案,并向国外出口。苗族的传统银饰多种多样,包括手钏、项圈、头饰、胸饰、银衣等,花纹雕凿精工,也享有盛名。

苗族人民创立自己的医学,把人体的疾病分为内科36症,外科72疾,治疗方法20余种。石启贵先生著有《苗医验方》、《畜医指南》。陆科闵著有《苗族药物集》。19世纪末,松桃厅地甲司苗医师龙老二能为孕妇剖腹取出死胎。治骨折、蛇伤、毒箭射伤、刀枪伤,苗药医有神速之效。苗药多用生药,现采现用。

风俗习惯

苗族的服饰在各地各有其特点。黔西北、滇东北的苗族男子穿带有花纹的麻布衣服,肩披织有几何图案的羊毛毡;其他各地苗族男子一般都穿对襟或左大襟的短衣。下穿长裤,束大腰带,头缠青色长巾,冬天脚上多缠裹绑腿。古代苗族男子都蓄长发,挽椎髻于头顶,插木梳或发针,戴耳环、手镯、项圈等饰物。至清代末期,他们已不再蓄发挽椎髻,有的改梳长辫子。各地区苗族妇女服饰差异较大,式样约几十种之多,但大多数地区妇女穿大领对襟短衣和长短不同的百褶裙,有的长及脚面,有的短至腿根,仅七、八寸长。湘西,贵州松桃、凯里,广西大苗山,湖北宣恩等部分地区苗族穿大襟右衽上衣,下着宽脚裤。湘西苗族的上衣无领,衣袖和裤脚绣有宽大花边,头缠格子布或青布头巾,戴耳环、项圈、手镯等饰物。苗族妇女的头饰式样繁多,挽髻于头顶,配上各种式样的包头帕,有的包成尖顶、圆顶,有的把头发绕在支架上高竖于头顶上,别具风格。她们的盛装以黔东南独具特色,把银饰钉在衣服上成“银衣”,头上戴着形如牛角的银质头饰,高达尺余。

黔东南、湘西、海南岛和广西融水的苗族,主食大米,也有玉米、红薯、小米等杂粮;黔西北,川南,滇东北的苗族,则以玉米、土豆、荞子、燕麦等主食。黔东南地区的苗族把糯米饭和蔬菜一起封存坛内,一、二个月后再取食的醅菜,是一种特具风味的酸腌菜。饮酒的嗜好十分普遍,凡遇婚丧、节日或亲友来访,都用酒招待宾客。

苗族的建筑在各地也有很大差别。黔东南居民住木制平房和楼房。楼房一般为两层,建筑形式多为“吊脚楼”(即按山坡斜度竖桩,在桩上建筑),屋顶为双斜面。顶棚上层贮藏粮食、杂物,吊脚楼下堆放杂物或圈养牲畜。湘西和贵州松桃等地,采用木质结构、双斜面瓦顶或草顶平房,每幢3~5间,“偏厦”作灶房或牲口圈。过去,地主或富裕人家还筑有庭院,并砌高墙或石碉围护。云南文山地区苗族居民住宅的墙壁多用竹条编织、外面糊上泥土的方法建造,屋顶为平形草顶。昭通地区的苗族居民多住“权权房”,即一种用几根树干交叉搭糊,盖上茅草,用树枝或竹子编织、糊泥作墙的房屋。一般隔为两间,人畜各一。海南岛苗族住的是长而窄的茅草房,三间一幢,屋檐较长,檐下走廊是休息的地方。川南和黔西北的苗族多住士墙草顶或瓦顶的房屋。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财产由男子继承,主妇在家庭中享有较多的权力和地位。年老父母一般由幼子供养。有的地区,有父子连名的习惯,子名在前,父名在后,平时都只呼本名,不连父名。由于受汉族宗法封建的影响,有的制定字辈、建立宗祠、修纂家谱。苗族青年男女婚姻比较自由,男女青年通过“游方”(黔东南)、“坐寨”(广西融水)、“踩月亮”(云南文山、楚雄)、“跳花”(黔中、黔西)、“会姑娘”(湘西)等社交活动,自由对歌,恋爱成婚。云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以便择配良偶。也有父母包办婚姻的,一般通过亲友撮合,讲门当户对。苗族妇女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特别在黔东南至今仍有保留。有的地区苗族还有“还姑娘”、“转房”、“妻姊妹婚”等习俗。

宗教信仰与重要节日

苗族信仰万物有灵或多鬼神,祀奉祖先,崇拜自然,认为神灵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无论消灾除病或求子求财等都祈求神灵与祖先保佑。祈求消灾除邪时,由巫师驱鬼。祭神祭祖活动极为隆重,黔东南的“吃牯脏”(鼓社)、黔西北的“吃牛”、湘西的“还傩愿”、“椎牛”、“吃猪”以及“赶鬼”、“吃鬼”、“祭鬼”等活动,耗费很大。此外,对自然物(大树、怪石)或人造物(水井、板凳)的崇拜和祭献,以酒、肉、鱼、鸡、鸭、糯米等作祭品。云南、贵州、四川等地少数民族群众信仰天主教、基督教等。

苗族的节日很多,各地的苗族过的节日不完全相同。黔东南部分地区和广西融水县盛行过“苗年”,在旧历九——十一月的卯(兔)日或丑(牛)日举行,有踩鼓、跳芦笙、赛马、斗牛、“游方”等活动。贵阳附近几县的苗族,每逢农历四月初八日,都穿上了盛装来到贵阳市喷水池附近,吹笙奏笛,对歌谈心,纪念传说中的古代英雄“亚努”。此外,苗族还有龙船节、花山节(五月初五)、吃新节(农历六、七月间稻谷成熟时)、清明节、赶秋节(立秋)等等。云南苗族几乎每年都有踩花山的活动,这种踩花山虽有迷信内容,但它又是苗族人民传统性的群众娱乐节日

1960年6月10日,八国联军对中国发动了疯狂的侵略战争,他们把能拿走的拿走,拿不动的就用骆驼拉;实在拿不走的,就故意毁灭。经过这次侵略战争。

几百年来,一代代帝王搜集的珍宝,都被八国联军抢走了。被他们所抢走的东西的价值,是无法估计的、更是无法计算的。就连侵略军总司令瓦德西也说:“中国这一次的损失是永远也无法估计出来的。”

国宝《永乐大典》是由2169人编成、共22877卷,分装成11915册。当时,侵略军来到这里,把国宝《永乐大典》一张一张破坏掉。有的用来铺地;有的用来垫枪炮;有的用来作枕头;还有的用来当作上马石。直至现在,英、法、美、日各大读书馆内就藏有《永乐大典》约180册。

扩展资料:

相关信息:

圆明园于1860年遭英法联军焚毁,文物被掠夺的数量粗略统计约有150万件,上至先秦时代的青铜礼器,下至唐、宋、元、明、清历代的名人书画和各种奇珍异宝。

1900年八国联军侵占北京,西郊皇家园林再遭劫难。在抗战时期,又遭到不同程度破坏。最后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圆明园也受到某些破坏。

遭焚毁后的圆明园遗址在新中国成立后开始被保护起来,1956年北京市园林局开始采取植树保护措施,1976年圆明园遗址随成立专营机构。1988年6月29日,圆明园遗址向社会开放。

先买一个蝴蝶结卡子,簪子和长耳坠钩在簪子上再把簪子插在卡子上,蝴蝶结中间在簪一朵花就ok!(坠固定在簪子上)燕尾就随便梳一个马尾一回弯,用有遮挡作用的卡子卡住,

“剽牛祭天”一般进行三天,如果属于集体共献数头牛的祭祀仪式,则可达七至九天。在节日里,维持数天的始终是剽牛舞的活动。

过去,剽牛舞必须在祭祀活动(特别是剽牛)中跳,其他如结婚和娱乐场合、喜庆场合都不能跳。因为独龙族心目中剽牛舞属于宗教祭拜项目,如果不举行“剽牛祭天”跳剽牛舞会遭到神灵的惩罚。如今个别地方的年轻人在娱乐场上,也大胆地跳起了剽牛舞。这一举动,使剽牛舞从祭祀舞蹈演变为自娱性民俗舞蹈。 各地剽牛舞的韵律、风格基本相似,但也有地区性的差异。独龙江下游的马库、巴坡一带,舞蹈者因多为女性,舞蹈的风格显得轻柔优美和抒情、细腻,节拍复杂,动作多样化。中游以上的孔当、献九当、龙元、迪政当等村,舞蹈简练,风格显得古朴、粗犷、动作幅度较马库、巴坡一带的大些。马库、巴坡一带的舞蹈内容较为丰富,搓小米舞、望星星舞等只有该地才有,这些舞蹈与他们的劳动有关,小米是这一带的主粮,而其他村就少有或没有。

在马库、巴坡一带所有的舞蹈全由女性承担,男性只参加跳刀舞和在护送木桩以及牛时才跳来回走步舞、边走边跳舞。大圆圈的狂欢舞蹈基本没有男性参加,这也许与当地母系社会的历史有关。其他寨子的舞蹈都是男女混合而跳,但有些舞又属男性专跳,如献九当、迪政当的刀舞就是男性舞,是男人祭山、猎神时跳的。

有部分套路,是某一仪式中必须跳的,如马库、巴坡刀舞是在“开门仪”时必须跳的,意义在于“驱邪求福”;献九当的刀舞,在剽牛舞狂欢前男性成员到祭坛时必须跳,意义在于为祭祀翮狂欢“开路”,撵除作恶的魔怪,使来年人丁庄稼兴旺。迪政当的刀舞也是剽牛狂欢前必须跳的,而意义则在于“除旧迎新”和传播氏族家谱以及迁徙时所经历的路线。

剽牛舞的内容、形式和动作等,有相同的,也有不同的,有的名称相同而动作不同,有的则是动作相同而名称不同。同样的刀舞、铓锣舞,各地在名称上相同,但在舞蹈动作上就不同。 剽牛舞自始至终每拍敲击一下中、小铓锣为舞蹈伴奏。在马库、巴坡一带除有铓锣敲击外,还有合掌击节而舞的特点。铓锣在剽牛舞中的地位十分重要,艺人们都说:没有铓锣不能举行“剽牛祭天”活动,没有铓锣不能跳剽牛舞。在举行“剽牛祭天”仪式之前,众人就是在铓锣声的招呼中集中到剽牛场地,而后又随铓锣声的节奏翩翩起舞。它既是乐器,又是道具。铓锣除了为全部舞蹈伴奏外,同时还有属于自己的舞蹈,如“大铓锣舞”和“铓锣舞”等。在跳铓锣舞或大使锣舞时,往往有比赛个人铓锣质量、音量和重量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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