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亲戚之间通婚,为何育下的子嗣很正常呢?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22浏览:2收藏

古人亲戚之间通婚,为何育下的子嗣很正常呢?,第1张

因为古代的医学不发达,畸形的孩子一出生无法救治或者会直接被家人处理,而且一夫多妻制实际上使得血缘关系隔得非常远。在古代近亲之间的联姻似乎是非常常见的,比如堂表兄妹、或者表亲戚家孩子的联姻。都说亲上加亲,他们觉得血缘更亲近,血统更纯正,特别是在皇室中。但是现代的医学早已证明了近亲繁殖会导致后代出现一些基因疾病,其实是有很大弊端的。但是古代却没有太多关于近亲联姻,导致孩子畸形的事件发生,到底是为什么呢?

第一,古代医学是很不发达的。近亲结婚生下来的孩子大多数都是不正常的孩子。他们不是身体畸形就是智力不全。这些孩子的寿命还很短。古代的医生无法治疗这些孩子的疾病,如果是家里人比较爱护这个孩子,可能会尽心照顾,但医疗条件差,他活得时间肯定不长;如果是对畸形的孩子很讨厌的家庭,可能孩子一出生就被自己的父母给杀死了。在古代处理刚出生的畸形胎儿,是合法的。

第二,一夫多妻制的影响。为什么这么说呢?一个丈夫有好几个老婆,他们生下的孩子也很多,一个家族可能有很多个小家庭。那这里面的血缘关系其实很复杂了。第二代的儿子女儿们可能不是由同一个母亲生下的,由第二代生下的孙子孙女们与他们各自的堂表兄妹的血缘关系就更远了,他们可能只是同一个爷爷的后代。简单来说就是后代与表亲早就不是三代以内的亲戚了。

综上所述,古人之所以近亲通婚生下的孩子很正常,是因为不正常的孩子不长命,而一夫多妻制也让后代之间的血缘关系更疏远,降低了近亲结婚对后代造成的影响。

结婚、通婚、联姻和和亲都是描述不同形式的婚姻关系的术语,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其所表达的情感、社会和历史背景。

1 结婚是指一男一女结成夫妻关系,这是当下比较通俗的一种说法。

2 通婚则是一种更为传统的说法,指的是两个家庭或两个社群之间的婚姻关系,旨在通过婚姻联姻来加强彼此的关系。

3 联姻则是形容两个具有相等或不同地位的家庭之间的婚姻关系,这种关系通常被视为一种政治联盟或合作关系。

4 和亲则是描述一种平和、友好、和平的婚姻关系,通常是在两个国家之间,旨在通过婚姻来促进和平、稳定和亲善关系。

至于哪个最好,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境和文化背景。在一些文化中,通婚可能被视为一种特别重要的婚姻形式,因为它可以加强家庭和社群之间的关系。在其他文化中,和亲可能被视为最为理想的形式,因为它可以促进国家之间的和平和友好关系。因此,每个婚姻关系都有其独特的价值和意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哪个最好。

现代社会并没有要求同姓不能结婚,但是古代却有这方面的制度,在最初,男女之间并没有什么禁忌,婚姻都是杂乱无章的,但是后来中国古代的禁婚制度,只是从风俗习惯,道德观念影响,古代人比较注重辈分,能结婚的必定都是同辈之人,到后来慢慢逐渐有了同姓不能结婚的制度。

一、同姓禁婚制度

周代之前同姓结婚还没有得到抵制,因为当时主要就是靠联姻和其他家族结盟,壮大自己的家族,因为分不清同姓的人到底是不是同族,所以干脆禁止同姓的人结婚,但是由于到后期因为战乱或者一些其他的原因改姓,不能确定曾经的姓氏是什么,尽管有同姓不能通婚的制度,但是也基本上形同虚设,除了同姓不能结婚之外,其实到后来随着秦代汉代,人们的阶级分明比较严重,开始讲究门当户对。

二、同姓婚姻制度稍加严格

唐代时期同姓不能结婚制度比较严格,其实这点也让人比较迷惑,明明那个时期表兄弟姐妹都可以成婚,但是却因为同姓不能结婚,不仅仅是同姓,甚至同宗,禁止与同父异母姐妹结婚,后来大多是围绕着近亲不能结婚原则,判定近亲不能结婚的仍然是同姓标准,所以不能娶自己同姓但是却可以娶非同姓的,这就可以理解古代表兄妹可以成婚。

三、现代人不必在意这些

古代人比较讲究宗教礼法,认为同姓结婚有违伦理,所以关于不能结婚有很多说法,但是现在我们不需要在意这些,而且经过中国历史几千年的发展,尽管是同姓的人,也不一定有什么血缘关系。

中国的婚姻法规定禁止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至于是不是同姓不重要。

在古代社会,亲兄弟的子女之间通婚是被允许的,甚至在某些社会中还是受到鼓励的。这种现象在欧洲贵族中尤其普遍,因为他们希望通过联姻来巩固政治联盟或扩大领土。

例如,在英国王室中,从历史上看,亲王和王室成员常常与表亲结婚。这种做法主要是为了确保王室的纯正血统,以及避免与平民结婚而失去贵族身份。

然而,在普通百姓中,这种婚姻形式并不常见。大多数社会中,人们更倾向于在自己的阶层内寻找配偶,以避免血统污染或其他不良后果。

需要注意的是,古代社会对于婚姻的观念和现代社会有很大不同。现代社会更加注重平等、尊重个人选择和家庭价值观,因此这种婚姻形式在现代社会中已经不常见了。

大家可能有一个普遍的错觉,就是我国古代的法律并不禁止近亲通婚,但实际上大多数朝代的法律都是规定近亲不能通婚的,例如《魏书》中记载有:“是以夏殷不嫌一族之婚,周世始绝同姓之娶。”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在周朝便开始不允许同姓之间嫁娶。后来清朝则规定得更为详细,但是这些规定对于民间的约束力却不大,特别是明清时期,近亲通婚非常常见。

我国现在的婚姻法是不允许近亲结婚的,其最主要的原因,除了社会伦理问题之外,还有近亲通婚可能产生的遗传问题。什么算是近亲呢?按照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三代或者三代以内有共同血缘关系的亲属便称之为近亲,在这一范围内的男女不能通婚。但是在古代,近亲通婚却是非常常见的事,例如《红楼梦》中,林黛玉的母亲与贾宝玉的父亲是兄妹,贾宝玉和林黛玉二人便是近亲;而薛宝钗的母亲与贾宝玉的母亲是亲姐妹,贾宝玉和薛宝钗也是近亲,他们二人最后却结为了夫妻。

▲《红楼梦》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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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为什么古代的人愿意近亲通婚呢?这与封建社会时的宗族制度有关,所谓亲上加亲,就是为了通过联姻的方式稳固家族势力。而且古代大户人家的女子一般极少出门,与自家表兄弟还算是见过面,双方家庭也比较了解。所以古代很多大户人家会选择近亲来联姻,但是一般他们也不会同姓结婚,即堂兄妹不常通婚。

近亲婚姻在古代非常常见,例如陆游和他的妻子唐婉就是表兄妹,两人感情本来非常好,但由于陆游的母亲不喜欢唐婉,最终二人不得不分手,陆游还在《钗头凤》中写下了:“山盟虽在,锦书难托”的句子,可见其伤心悲凉。

▲陆游、唐婉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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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汉武帝迎娶的陈阿娇,也是他的表妹。除了兄妹之外,古代还有不少隔着辈分结亲的例子,比如耶律隆庆的女儿陈国公主,就是嫁给了自己的舅舅;还有唐玄宗的外甥杨说,迎娶了唐玄宗的女儿卫国公主。

但是大家可能会发现,虽然古代近亲结婚十分常见,但是关于近亲婚后生下的孩子有智力或者其他遗传问题的记录却不多。专家表示,我们先仔细看看细节。一般来说,近亲通婚产生的后代在智力畸形残疾等方面产生的缺陷比正常婚姻的几率要高许多。之所以古代那么多近亲结婚,但是所产生的却不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古代婚礼剧照

第一,一般古人的近亲结婚通常是在一级表亲之间,在这样的亲属关系中,其基因相似性并不是特别大。所以他们的后代产生明显缺陷的概率比较低,大约少于1/4。而古人的家庭一般都会生许多孩子,四五个都算少的,在这样的数据中出现缺陷的概率就更低。而且按照时的科技和医疗条件来看,具有先天缺陷的孩子能够顺利成活的也非常少,他们自然就不会再将缺陷基因遗传到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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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古代是一夫多妻制,特别是一些比较大的家族。所以亲戚关系比较复杂,就算是表亲,也包含多层中间关系。大多数血缘关系上反而比较疏远,很多只是名义上的近亲,就血缘来算,已经不在三代内了。

▲影视剧中的表哥表妹

第三,由于经济状况和社会结构,所以在封建时代的家庭对于残疾群的负担能力很低,而且对于生孩子没有任何限制。所以很多家庭一旦发现自己家中的新生儿是先天残疾或者智力有问题,那么他们就会将这些孩子杀死。这种情况也大量出现在女婴身上,由于封建时代重男轻女的思想严重,很多女婴一出生便被抛弃或者溺死。而这种情况,官府根本不会过问。

第四,古代婴儿的夭折率相当高。由于科技水平和生活条件的限制,古代人的寿命普遍不长,我国古代人均寿命大约为三四十岁,其中就有大量夭折的婴儿。在古代女性普遍结婚较早,她们生孩子都像是走一遭鬼门关,更别说本来就弱小的新生儿。

▲古代婴孩剧照

就算不是近亲通婚所产生的后代都极易夭折,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早夭的孩子。如果由于近亲通婚产生了生理上的缺陷,这样的婴儿就更不易存活了。

从社会礼制上来讲,春秋时期是一个特殊的时期。一方面,春秋时期沿承周礼,贵族上层的婚姻受到周礼的控制,但是另一方面,这个时代诸侯国林立,战争频繁,婚姻成了诸侯国交好的两种方式之一,这也就形成了春秋时期特殊的婚姻制度的表现形式。

春秋时期的婚姻关系大体可以分成两类,从是否可以被社会和他人认可,分成了“公认”和“非公认”两类。

公认的婚姻主要就是符合礼制的婚姻。春秋时期上层在婚姻方面所坚持的原则有两个,即“同姓不婚”和“媵婚制”。

同姓不婚

周初实行分封的时候,授予封国的对象是同姓亲族、姻亲、功臣和前代贵族。同姓不婚要求的是诸侯王在结亲的时候,要选择异性诸侯国来结亲。这主要是由于血缘关系的影响。一方面可以维持宗族的凝聚力,另一方面可以血缘关系过近造成后辈出现基因缺陷,这表明当时的人已经有了一定的科学意识。同姓不婚是被大多数人坚持的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春秋时期没有“同姓婚”的出现。这种情况虽然少,但是如果娶了同姓大多数情况下也不会被诟病,他们的孩子也不会受到非议。

媵妾制

另一项就是“媵婚制”。春秋时期“诸侯一娶九女”,就是媵婚的表现。就是当诸侯在娶了他姓的贵女为妻后,那么这个贵女会带两个陪嫁,这两个陪嫁也是贵族女子,一个是她的侄女,另一人是她的妹妹,称作“侄娣”。于此同时,和贵女同姓的诸侯国也会选出两名女子,并且分别陪嫁侄娣。这样,当一个诸侯国要和另外一个诸侯国联姻时,就是同时娶了她姓的九个贵女。

这八名随嫁的媵妾地位并不相同,从他们所生的孩子的继承顺序上就可以表现出来。周礼规定“嫡夫人无子,立右媵,右媵无子,立左媵,左媵无子,立嫡侄娣,嫡侄娣无子,立右媵侄娣,右媵侄娣无子,立左媵侄娣。”但是对于左媵和右媵的地位,在周礼和夏礼中的规定并不相同。

媵婚制其实带有一定的伙婚制的遗存。如果一个男子和某一家族的长女缔结婚姻,那么妻子姐妹成年后,他便有权把她们收为次妻。在这种形式的影响下,为了稳固两个诸侯国之间的联系,避免出嫁贵女无法为诸侯剩下继承人的现象,将姐妹侄女们一起陪嫁,加强两个诸侯国之间的联系。

但是对于家族来说,嫡出和庶出的价值不同,相应的,享受的权利也不相同。在出嫁联姻上,因为身份的尊贵,嫡出之女不共嫁一夫,都要嫁为别人之嫡妻,而随她们陪嫁作媵的娣侄,则都是庶出。这些作为陪嫁的媵妾,和正妻有血缘关系,她们虽然也是贵族女子,能够为夫家绵延子嗣,所生的孩子也有继承权,甚至如果正妻去世,他们可以取代正妻以延续婚姻联盟。但是她们的地位是永远低于正妻的,仅仅是正妻势力集团中的一部分,如果正妻和丈夫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媵妾和丈夫的婚姻关系会随着解除。

《公羊传》中有一句叫做“诸侯一娶九女,而后不再娶”,就是在夫人去世后会将媵妾扶正,但是在实际情况中,继室之女子并非全是正妻之媵,也可另娶他女为继室。这是因为虽然周礼中有规定,但是实际情况十分复杂,对于不同的情况自然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同时到了春秋时期,周礼濒临崩溃,但是新的社会秩序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所以会出现比较混乱的局面。

非公认的婚姻主要是烝、报、因三类。

烝是无血缘关 系的子对母、弟对嫂的迎娶现象。

报在春秋时期多表现为侄对婶的迎娶。

因在《左传》的记载中只有一例,(公子鲍,即宋文公,是襄夫人的庶孙)

这些婚姻行为,虽然不符合礼制的要求,但是当时的人并不会排斥。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首先是婚俗发展。春秋时期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婚姻制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原始社会杂交婚的影响完全绝迹,周代仍有这种风俗。

其次是妇女的地位。在当时,妇女都是氏族和宗族里的一笔财产。在生产力不发达的社会里,氏族和宗族要守住这一笔财产是不容易的,所以从别的族里嫁来的女子不可任她流失,她的丈夫既死,弟、兄可以娶她,子、侄辈可以娶她,甚至孙辈也可以娶她。

最后是战争的影响。战争的频繁爆发在很大程度上冲击了社会礼法制度,为某些特殊婚姻现象的出现提供了社会土壤。而联姻成了政治联盟的最佳手段,通过联姻弱国得以依附强国、强国得以巩固国力。

春秋时期女子的贞节观相对淡薄,社会风气较为开放,女子的*乱行为不会受到实质性的惩罚。婚姻观出现了地域性,在商业发达的国家,对女子的束缚会少一些,整个社会环境是自由的。对婚外情持否定态度但是宽容,对**现象否定。

从上面的三种婚姻形式上,我们可以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在当时,即便是贵族女子,他们更多的也是作为丈夫、父亲的附属品,因此他们如果因为男权社会中的不可抗力另嫁或是选择他人,双方都不会受到谴责。

但是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就是“抢婚”。抢婚包括抢夺他人的妻子以及在缔结婚姻之前本为他人娶后自娶。这种行为不被社会道德认可,但是也不会被社会批判,但是大概率会引发政治矛盾。

现在有很多的人都说不能近亲结婚,为的就是防止发生疾病或者是生出不健康的孩子,其实却是是这样的,这样的传说其实也是有很大的关系和可能的,是基因学说,涉及到一些专业的领域知识,不过,在古代的时候一些皇室却格外的喜欢和近亲结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说起皇室,你脑海中肯定浮现的是这样一些纸醉金迷的场景。这些投胎小能手们,为了保证自己血统的纯洁高贵,也为了巨额财富不至于分散,都会选择和同样等级的贵族家庭通婚。有的甚至直接和自己家里人结婚。近亲结婚最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防止权力的稀释和财富的外流,从中外无数的历史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到古代的王公贵胄对近亲结婚有多么痴迷。

日本皇室的万世一系

在日本,皇室可能是最奇特的。跟其他国家动不动就改朝换代不同,日本皇室存在的时间,超过一千年。之所以能延续这么长的时间,那是因为在日本,人们都把皇室当作神族,皇族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日本最高天神的旨意。也正是因为这种疯狂的崇拜,让日本皇室内部,形成了一些非常特殊的东西。其中一个,就是近亲通婚。

甚至他们的近亲通婚,还不是表兄弟的通婚,而是同父异母的通婚。这种近代通婚的习俗,是有很高的风险的。因为一些后代的遗传病发病的几率会增加,夭折率也会增加。虽然说日本因为皇室神族的特殊身份,在编修史书时,都会为他们避讳。但我们还是可以通过一些史书上的蛛丝马迹,找到一些线索。日本有直接明文记载,有两位天皇就患有精神疾病。而且日本的明治天皇,6个兄弟姐妹,统统夭折,最后只剩下他自己。

但日本皇室为了保持自己这种神族的独特地位,所以,一直没办法废除这种习俗,只能长期保持这种近亲通婚。而且即使是日本天皇本人想废除,也会遭到皇室内部的共同反对。直到二战时期,美军占领日本后,逼着日本天皇当着全国民众面前,公开宣布,日本皇室不是神族的身份。这样一来,日本皇室近亲通婚的习俗,才出现了转机。

清朝皇室的近亲结婚

清朝后期,从道光开始,子嗣就很稀少,随后的咸丰就一个儿子,而同治、光绪、宣统就绝后了,一个子嗣没有。那么,清朝后期的皇帝为啥多数没子嗣还真是近亲结婚惹的祸!根据统计,从清太祖、太宗,到清世祖和圣祖,先后有四后、十三妃出自蒙古科尔沁等部。

同时,科尔沁部王公之女嫁给清帝的也有19人,做努尔哈赤、皇太极、福临等的皇后、妃子及皇室王公的福晋。对于这种“礼崇姻戚”关系,清朝历代统治者予以高度重视。高宗弘历亲临科尔沁巡查时,就留下了“塞牧虽称远,姻盟向最亲”的诗句,足见清代皇室与科尔沁部关系之深厚。

道光是清朝第八位皇帝,也是清朝定都北京后的第六位皇帝。到他这一代的时候,近亲结婚酿成的苦果开始显现。他一生有9个儿子,但是只有四个成活下来,得以寿终正寝。

到了清朝第九代皇帝咸丰的时候,咸丰的身板非常差,不但自己早逝,还仅生下了一个儿子,就是同治皇帝。同治皇帝早逝、没有留下子嗣。而随后继位的光绪和溥仪和同治一样,也是绝后,没有子嗣。欧洲王室的联姻

说起欧洲王室,哈布斯堡绝对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名字。这个起源于阿尔萨斯的古老家族,是欧洲历史上最为显赫,统治疆域最广的的皇室之一。从1020年筑起鹰堡开始,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哈布斯堡家族的统治才正式被推翻。期间他们在欧洲开枝散叶,家族成员出任过神圣罗马帝国,奥地利,匈牙利,西班牙,意大利等各国的国王和公爵。

然而这个家族有一个奇葩的传统,那就是男性成员必须与近亲结婚。由于相似基因较多,携带相同隐形致病基因的几率比较大,所以更容易生出先天素质低劣的孩子。比方说上文提到的哈布斯堡家族,他们家族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下巴和嘴唇前凸,俗称“哈布斯堡下巴”。

1700年,西班牙哈布斯堡王室忽然衰落,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近亲结婚导致的男嗣断绝。而王室的最后一位直系继承人卡洛斯二世,简直是近亲结婚害人一生的典型案例啊!都能够写到生物课本里,做一道遗传学题目了。

他爸爸腓力二世先娶了他的表妹葡萄牙公主玛利亚,为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贡献了一朵耀眼的奇葩—唐卡洛斯。这位卡洛斯是卡洛斯二世的哥哥,他前鸡胸,后罗锅,还继承了家族里那特有的前凸的下巴和嘴唇,颜值都低到马里亚纳海沟以下了。不仅容貌难看,他还性情乖戾,被他爸一怒之下囚禁监狱,最后抑郁而终。

之后腓力二世又娶了他侄女,生下了卡洛斯二世。他和他哥一样颜值偏低,且身体素质不太好。卡洛斯患有多种遗传疾病,还跛足,直到十岁才学会走路。最悲催的是,作为一国之主,人家并没有生育能力。国王当到这份上,也是悲催啊。

由于没有子嗣,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就此断绝,落入旁支。还引起了西班牙王位继承之战。而其实这场战争打来打去,都是五百年前是一家的人在打。果然欧洲历史就是高兴时我们来通通婚,不高兴时我们来打打架吧。

在古代,有钱人纳妾有什么仪式,有婚礼吗,拜天地吗?妾不可以入宗谱吗?宋朝规定了结婚年龄为“男十五,女十三,并听婚嫁”,宋朝还规定如果丈夫三年不回,六年没有音信那么妻子可以离婚和改嫁,但是“妻擅走者徙三年,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相前世而比妻子地位相对提高,但男尊女卑现象仍然存在。

明清是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最终形态,较前比婚姻等级观念稍所下降,而且在《大明律 戸律 婚姻》中甚至规定在订婚中要告诉婚姻身体情况等,这颇有后世优生学思想。

二:娶妻纳妾的形式与内容

古时娶妻不仅是为了延续血脉,更是处于显示伦理纲常,而且为合两家之好,所以礼制在娶妻过程中极为明显,按儒家《礼记》记载这一过程可以分为六部,即“六礼”。

“纳采”,男方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得到允许后送上礼物——雁(雁为随阳之鸟,是为了象征妻从夫这一原则)。

“问名”,媒人问女方姓氏,这是为了了解对方是否与自己同姓,因为古人通过观察得知“男女同姓,其生不藩”。

“纳吉”,男方得知女子姓氏后占卜如果得到吉兆就回报女家。

“纳徵”,即订婚,纳徵要送帛,鹿皮等礼物给女方。

“请期”,男方择定迎亲的日期。

“亲迎”,即男方在指定日期亲自到女方家迎娶。

六礼的制度过于繁复,宋代被简化为纳采、纳币、亲迎三种礼,而且送“雁”后来也被变为送羊、酒和彩锻,这对野生动物保护也是一大进步。

纳妾,相对娶妻则极为简单,“纳”这个字相对“娶”来说有低位的感觉,而且妾也可以用买。郑玄在《礼记》的笺注里曾经注释到“妾合买者,以其贱同于公物也”,可见妾的地位是极为卑下的。一般来说妾的纳娶需要妻的同意,多为妻老年无子,但纳妾也可能是从嫁、私奔、赠送、官配等,其中从嫁即为“媵”,在《尸子》中曾推测娥皇女英嫁于尧即为媵制。从纳妾的制度来看,妾与妻的地位也是无法比拟的,而且妾的宗族与夫也不为秦晋之好,相对来说更像是商人与顾客的关系。

三:婚姻之义

婚为妻之父,姻为夫之父,从字面来看,婚姻确实为双方父母的一次联姻,纳妾相对来说草率的多,其意义也基本局限于延续血脉,所以无法与娶妻相提并论。纵观中国古代娶妻纳妾史,基本来说充满了父母包办与男女不公,研究古代娶妻纳妾制度对后世夫妻家庭关系有重要的作用。同时通过对以我国为代表的儒家世界夫妻关系和西方基督教世界的夫妻关系对比来研究对世界女权运动也有积极影响。因此,研究中国古代娶妻纳妾制度是有重要意义的。

追问:

那有没有规定纳妾不得着大红色?

回答:

妻是大红,妾一般都 是粉色为主

古人亲戚之间通婚,为何育下的子嗣很正常呢?

因为古代的医学不发达,畸形的孩子一出生无法救治或者会直接被家人处理,而且一夫多妻制实际上使得血缘关系隔得非常远。在古代近亲之间的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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