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中 是否死者称公 活人不称公
你说的基本对。在家谱中一般“公”是对死者的敬称,但也有前提,如父母双亲一位以上在世,子"亡子",不得称“公”,同理"亡媳"不得称“妣”;丈夫在世,妻亡者不称“妣”;如妻在丈夫亡,且父母双亡,亡者可称“公”。我也在学习中,有不对的地方,还请指教。
活人一般不能上家谱,但有些地方规矩不同。
家谱是记录家族历史和传承的重要工具,通常只记录已故家族成员的信息。虽然不同地方的家族规矩存在差异,但大多数情况下,活人不会被记录在家谱中。
至于离婚的人能否上家谱,也取决于不同家族的具体规定。有些家族可能会将离婚的人记录在家谱中,但有些则不会。
总的来说,这些问题最好咨询具体的家族成员或查阅本家族的家谱。
我们家族依然有祖坟和家谱的形式,甚至我还见过我们家族的最后一任老族长,不过已于两三年前因病去世了。大概十年前,老族长还在世的时候曾经大规模的清理过一次家谱,所以我们家族最近的一次家谱是十年前的情况。
也就是说10年后出生的孩子目前都没在家谱上,可能下一次清理家谱要再过十年的时间,甚至更久,因为清理家谱必须有族长出面,但现在我们家族的新任族长权威明显弱于老族长,所以,难度比较大。
同时,我们家族也有祖坟,每年逢年过节、谁家结婚、娶媳妇、生孩子、考大学、清明祭祖、长辈去世埋葬等等,都要到祖坟前祭拜,所以祖坟前贡品不断、香火不断。
根据此前老族长介绍,这是我们家族第一代先人的坟墓,大约在公元1400多年左右,明朝建立以后开始正式繁衍出我们整个家族。虽然历经600多年的繁衍,家族发生了无数事情,但最终还是稳定延续了下来,我想这也是我们的老祖宗保佑的结果。
同时,在我个人看来,最关键的是每一代都会有一位老族长来处理家族事务,这些事务具体是什么我不太清楚,但大体是家谱、家族祭奠等等形式,一年中一般会有一次,但有时候几年都没有一次,毕竟现代社会下这种观念淡化了很多。
不过,一方面我们家族有祖坟或家谱可能显得有些传统或落后或守旧,但另一方面,依然受益于这种“家族”的形式,不论在哪里,如果能遇到家族里的一个人,亲切感就会油然而生。
创作不易,还望以关注激励锦秋!
在新续修家谱中人物传记是必不可少的内容。人物传记主要是记述本家族中英贤名臣、能工巧匠和有重要贡献或有影响的人物事迹。纵观家谱中人物传记写作形式,常见的有通讯式、文学式、鉴定式、履历式等形式。
现存的家谱人物传记写作存在很多问题: 一、人物传记纯属个人简历,写作千篇一律,读之如同嚼蜡。二、人物传记没有从时代氛围、民族意识、社会心理和传统文化等方面去挖掘人性与人情的存在,忽视确实存在的个人闪光点。三、家谱中有“支派”或“房派”,却没有交代派系及父、祖关系。
家谱人物传记到底该如何编修呢?
首先遵循三个原则。
一、求真务实原则
人物都处于不同的历史时期,接受不同的教育,从事不同的职业,具有不同的个性,写好人物传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在编写中是无法回避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原则,应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把人物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弄清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要用今天的标准去苛求历史人物,要公正、客观地反映历史的真实面目,既不能溢美,也不要贬低。
二、“三为主”原则
所谓“三为主”的原则,即在编写人物传的过程中,要坚持以现代人为主、正面人物为主、人民群众为主的原则。
以现代人为主,贯通古今,详今略古,重点记述民主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以及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时期的人物事迹和精神风貌。
古代人物,一是本着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精神,选择好有学术研究价值和发挥教育作用的人物立传。二是在论述中抓住要点,短小精悍,用更多篇幅记述现代人物。
以正面人物为主,指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有贡献、有影响的人物,是编写人物传的重点,要浓墨重彩写好正面人物,为世人和子孙树立榜样。对社会发展起阻碍作用,劣迹斑斑的反面人物也可以写,比如反动会道门、特务、叛徒、大土匪头子、恶霸等可作反面教材。但只能选择个别的典型人物进行编写。反面人物要不要编写人谱,由家谱编委会商议决定,不一定要统一规定。
以人民群众为主,就要防止和避免只写官职人物现象,要用较多篇幅写好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事迹的“小人物”充分体现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智慧和伟大力量。
三、不为生人立传原则
生不立传,这是中国史学的一个传统。立传,是记述已故传主一生的事迹,对传主的一生作出评价。人的一生是发展变化的,前半生是好的,或许下半生就犯了重大错误,反过来,前半生有了重大错误,后半生又能幡然悔悟,痛改前非,为国家和人民作出了贡献。生之人处在发展变化之中,为其一生难以评价,只有盖棺定论。给生人立传,不易正确评价功过,容易产生偏差,撰写人也会顾虑重重,难以秉笔直书。不为生人立传,“这个做法比较稳妥,可以避免或减少修谱工作中带来的人为的困难和麻烦,更为重要的是便于求真务实”,准确反映人物的真实面貌,塑造真实可信的人物形象。
然后确定编写标准
由于家族迁徙等原因,编写人物传记基本不考虑人物籍贯与其所处地域的问题。只要是本族之人,都能够为其立传。
一般传记的内容必须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
(1)人物的姓名、性别、籍贯、民族
(2)人物的生卒年月
(3)人物的学历、简历、党派、职务
(4)人物的贡献功绩、科技成果、著作
(5)能反映人物思想风貌本质特征的典型事件
例:实字仲弓,东汉颖川许昌人,完之裔。出身寒微,少年件县吏,任差役,后为都亭佐。而有志好学、坐立诵读不息。
县令邓邵推荐他到太学学习,时有人犯杀人案,同县杨吏疑是吱所为,捕拷无据,而后放出。及实任督邮,不记前仇,暗地蹬县令礼召吏。远近闻之,都叹服他度量宽大。
因中长侍候览托太守高伦选用吏员。伦任命他人文学椽。实不受太守任命官职(认为是污坏名望,力求外任。后由司空黄琼的推荐,任闻喜长、太丘长。他修德清净,百姓为安。
在担任沛相期间因赋敛违法,乃辞故里。及后党锢之祸,案件也牵扯到了实,其他人多逃避求免,但他却说:“吾不就狱,众无所持”乃大义凛然地自请入狱,后遇赦出狱。
人物传记的内容要具备这三个特征:
1、真,真就是真实可靠,符合历史事实,做到人真、事真、言真、情真、形象真、以真取信,以真感人。
2、信,是对人物的记述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公是公,过是过,。不虚构渲染,不隐恶扬善,不拔高溢美,也不贬责降低。
3、活,活就是生动,传记写作传记不能阿谀奉承,又要独有匠心,有内容,可欣赏,把内容写的饱满,情感丰富。让人看到的不仅仅是文字,更是一个有感情,有思想,有情绪的“活人”。
还有,传记创作必须审慎斟酌撰写,收集人物资料,认真查阅文献、辨伪存真,反复推敲,通过分析,研究, 考证,坚持其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
最后别忘了点个关注哦!
你的税法不准确。谱是指的家谱也叫软谱他是记录一个大家庭成员的谱本。增添人名叫修家谱。在过去规矩如下男性成年成员只要不是入赘到女方,被公开逐出家族,皆可上谱。但一些大家族有祖训,家规触犯不能上谱的除外。女性女儿除招养老胥者不能上谱。招养老婿的按儿子一家对待,女婿必须改姓。媳妇除改嫁者全部入谱。所有这些人不分生死。总结一句就是入男不入女,入媳不入女,除媳妇外家谱没有外姓人。招养老婿的按儿子算。在祠堂悬挂的叫柱子,规矩给家谱差不多,但是填写过世的人,不填活人。
家谱中 是否死者称公 活人不称公
本文2023-09-22 05:22:03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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