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家谱的基本格式有哪些?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22浏览:1收藏

制作家谱的基本格式有哪些?,第1张

例如:秦氏家谱

姓氏: 秦 [ 分布地: 益阳 ] [ 本资料收藏于: 中国家谱网珍藏 ]

[ 族谱名 ] 益阳秦氏四修族谱 [ 堂号 ] 天水堂

[ 始祖 ] 始祖:秦商,字子丕,鲁人,世居曲阜县 东善慕道 从事孔子 贤列七十 唐封上洛伯 宋对鄄城侯 明嘉靖时对冯翊 于周敬王十四年冬十月十五子时生 于周考王十七年秋八月癸丑日卒 葬山东 州府曲阜县东岭山 配言氏,赠夫人,于周敬王十六年丁酉六月十七日子时生 于周定王九年辛巳十月十五卒 葬兴子丕公合墓 子二 耀 辉

[ 字辈 ] 一修派语 冥添受胜思 兴伯邦朝自 在大民国正 先有均能致 忠孝流芳远 诗书裕后昆 文章光世泽 淮海振

[ 名人 ]

  族谱纸 宣纸 洒金红色宣纸

  族谱的形式有装订成册的(古为线装,今与一般印刷物相同),也有图表式的。许多家族把编纂族谱作为后代子孙的一项义务写进族规,重修族谱年限不等。闽北浦城的季氏和李氏家族,均规定族谱30年一修。房氏则规定“宗谱有贤子孙或十年、三十年一修,则存没葬地,时日不爽。先儒云,一世不修谱为不孝,宜知之。”(清·光绪《闽浦房氏族谱》)类似的族规,使修谱用家族法的形式永久化了。

  族谱所载内容详略不一,通常除记载全族的户口、婚配和血缘关系外,还有全族的坟墓、族田族产、祠庙等的方位、数量及管理使用办法、家族的规约训诫、修谱凡例义则、各类合同契约文书等。一些较详的族谱,还记载有家族历代的重大事件、与外界的纠纷、可嘉奖的人物传记、科举出仕、名人传记以及义行节烈等。

  族谱的核心内容是记载家族的世系源流、血缘系统。以防血缘关系紊乱而导致家族瓦解。连城《新泉张氏族谱》卷首说得明白:“亲疏派别得谱则溯其源,上下分支得谱则穷其本,即荡析代变,而皆有所考焉。”为达到显示血统的目的,各地族谱均有认中国先朝名人为远祖的习俗,这种附会的谱风,虽能使其家系倍增光彩,但往往导致家史失真和对后代误导。安溪湖头的李氏宗谱,认先祖为道教创始人李耳,直系则“出陇西,为唐高祖李渊公之苗裔。”南靖庙兜郭姓,认始祖为周文王之弟“虢叔”(“虢”与“郭”音近),并由虢叔是黄帝的二十七世裔孙,郭子仪是虢叔的第六十世孙、黄帝的八十七世裔孙,而推论自己的宗族嫡出于中唐名将郭子仪。(《南靖文史资料》第二期89页《庙兜郭姓的历史渊源》何柳枝)这些记载,易使族人深信不疑。其他的如刘姓必溯祖为刘邦,肖姓多探源为萧何,都是这种攀强名流、附会望族的修谱心态之反映。

  族谱中,家族迁居(开基)始祖之下的代系排列严格分明,不容混淆。这往往是族谱中最具史实价值的部分。福建的许多家族,都实行名字排行制(古称“昭穆”),俗称“排辈份”。即在同一辈份的族人中名或字须用某个统一规定的单字起头,再与其他单字结合成名或字,以示区别。如某一父辈生三子,儿辈名按“永”字排列,分别称“永志”、“永仁”、“永贵”。如此,在族谱中一看“永”字排行便可知其为兄弟或堂兄弟辈份。已去世者,则在其名上写上谥称并加上“公”字,以示区别,沙县一带习俗,收养子若无族长和六亲认可,不可上谱排字辈,否则会被骂为“出透的人”而遭岐视。排辈份除少数由祖、父辈临时决定外,大多是按先祖早已选定的排行用字。南靖县双峰村《丘氏族谱》载:从其二十一世始,标定的昭穆用字是:“文章华国,诗礼传家。创垂显奕,继述藏嘉。光前荣耀,世德作裘。仁亲义祖,燕翼贻谋。桂芳兰茂,日新月盛。思皇多佑,福禄来成。庆余善积,谱泽绵延。宗风丕振,亿万斯年。”(《南靖文史资料》第二期86页《双峰丘氏的历史渊源》林明波)目前已传至“垂”、“显”字辈,即第三十至三十一世。这种按族谱排辈份的方法,使农村常可见到这样的俗象,由于世系分支发展速度不一,一些年届七旬的老翁,要向三岁稚童称“叔”或“伯”。永定俗谓:“白头哥,坐地叔”(即对平辈的白头老翁仅呼“哥”,而尚在襁褓中的叔辈,即使上年纪老者也要唤其为叔)。为了区别同辈中的年龄次序,“排辈份”之外还要“排号”。永泰县同安乡张氏族谱规定,族人添丁按先后次序排号,日常称呼常舍其名而直呼其号,如同辈中是第20个出生的,就直呼“二十”以代名字。这一习俗在当地一些年高者中至今仍颇为流行。

  同一姓氏的不同分支家族,还经常利用族谱中的血缘世系排行记载,进行“联谱”活动。安溪谢氏家族,曾于民国年间合数十宗支进行大联谱。辈份分明后,各宗支子孙公议决定排行班次悉归画一,修纂总谱,旨在扩大家族势力。谢氏家族裔孙谢维峻在《联谱序》中称:“联之以谱,化弱小为强大,转柔软为坚刚,众志成城。”此外还有,当族谱分支过多时另分几个房派修谱(房谱和族谱通称家谱)。如一房人外迁,其房谱分出后就成为新的族谱。

  由于族谱为同一姓氏家族承继的依据,故一般只记男丁。少数族谱也将族中所谓“贞妇烈女”记载入乘。族谱有的依不同对象规定用笔着色的。据《岛居三录》载:“泉郡向修族谱,世系图所牵连之线,有红有黑,体例甚严。红线者,一本至亲,虽远房承宗亦然;黑线者,乞养异姓,即显宦不能免,此亦春秋诛心之法也。”有功名成就或能光宗耀祖之人,族谱中用红笔记入以示表彰,过去秀才或秀才以上的读书人也用朱笔入谱。现在一些新修族谱仍沿此习。寿宁《刘氏总谱》中,凡上大学的族人,名下都划上红线,所书的姓名用谱名(即按族谱排行而起的名字),抱养子用黑线注明(连城一带是用蓝线)。修谱和查阅族谱也很有讲究。旧时对祖谱保管十分重视,须慎重保存,定期曝晒,认真缮修。霞浦一带,谱系分正谱、副谱(草谱)。副谱可以查阅,而正谱修好后,要入箱上锁,将开锁的钥匙丢入祖祠神龛,以示此谱交祖先收存,以后禁开锁。若遇副谱丢失,有事要查谱时,要先做“牲福”,祭请祖先同意,方可开锁。

  旧时一些宗族修谱,每逢初一、十五日要祭祀祖宗。族谱告成后,还要造灵厝、做功德,请和尚法师观灯;观灯时造3座大灵厝(纸糊房子),供已超度的神魂居住,另设一些黑龛,供无子孙后代及未超度的神魂居住。福建省连城一带宗族,每年正月要拜“代图”(即写在布上的族谱)。行仪时,本族男丁都要到场,先是“新丁上图”(即新添男丁的名字入谱),上图之家要给执笔者一个红包,并烧香燃炮,用三牲祭祖。若逢大祭,要用整头猪羊置于下厅的支架上;继而是鸣锣击鼓放鞭炮;最后会餐,座位严格按辈份排列。族人围坐喝酒谈心,气氛很好。连城人把正月“拜代图”的宗族聚会称为“闹花灯”。

  另:有些地方有专业的修家谱的团队或个人,你可以打听下。如果你是成都的可以去琴台路找找,那里有个专门为人修家谱的老人。

一、注意内容上的完整性

续修宗谱是旧谱的补充和完善。也是新谱的延续和发展。因此,除无法查找和经动员本人不愿修谱的两类人,材料无法采集,只能维持原谱内容外,其余人员都应注意世表内容的完整性。

二、注意格式上的统一性

各个家谱在书写格式上不完全相同,但概括的基本内容是一致的。新的宗谱在书写格式上应该与旧谱保持一致。

修谱中存在最大的问题是在女子挂线上很不统一。认为女子挂线一般为三种情况:一是无子有女户可挂一女子;二是子女随母姓可以挂线;三是未出嫁女可以挂线。另外明确为赘婿的应按祖制以赘婿挂线为宜,特别要强调的是如果女子挂线在书写格式上与男子挂线是相同的,区别在于所生子女一定要说清姓什么。

三、注意用字上的准确性

旧谱在书写上有许多优点,尤其是用字简练、规范、准确、达意,在凡例中都作了明确规定。 

四、注意材料的真实性

修谱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也是对祖宗、对子孙负责任的事,应该保证世表材料的可靠、真实、准确,要实事求是表述。

五、体现时代性

我国从封建时代到民主政治时代,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的观念、道德准则、生活习惯、评价标准都发生了改变。修谱首先是要尊重祖制,同时要体现时代特征。

①实行殡葬改革后,葬地和方位一般不写了,但要尊重个人意愿,不必规定去掉;

②随着计划生育国策的实行,独生子女的现实状况以及男女平等观念的深入,女子不仅在家谱中具名,还可以传承,但女子挂线应统一要求。有的为了体现男女平等,出嫁女也写生卒年月,我认为没有必要,因为其生卒年月在对方的家谱中应该修上,从这点来说是平等的。

③旧社会女子只能从一而终,现在出现离异,改嫁等现象是很自然的,但必须如实填写。

④学历、职务、职称比过去大不相同,且这方面正是反映族人的文化层次和对社会的贡献,应侧重填写。

文 | 鹤湖风光

古今载籍,浩如烟海。其中有一部独树一帜的鸿篇巨著,牵动了无数炎黄子孙的情怀。这部书,通古达今,谱写人生,编纂了几百上千年,依然续集长新。这部书的作者,即有古代的文人雅士,还有当代的乡彦族秀,家族精英。他们跨越了历史的距离,心怀虔诚,互相对话;笔著班美,共同传承。

这会是怎样的一部书籍呢?

这部典籍的名称,就叫家谱。

承上启下,家谱总是代代纂修。其中书写规则,就是家谱体例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家谱中的用词规范,所涉之面非常广泛,一代代族人,敬畏有加,续谱临文,相循相守,使家谱成为一种独特的历史典籍。

比如对人物的称呼等,就有大量的专用词语。尤其对男子的嫡庶、继嗣之分和妇女的家庭地位与婚姻状况,家谱的用词有着严格规定。

如旧时家谱中书写子嗣,原配所生为嫡出,侧室所生为庶出,绝对不能混淆。再如书“嗣子”表示以本宗之子为嗣,书“抚子”者表示所立之嗣为异姓之子,书“寄子”者表示为母氏带来的异姓子而未立嗣,各有各的含义。

宗谱中的“配”是男子结婚的专用词。当族谱中配和娶并用一谱时,“配”即元配,即对方为未婚,书“配某地某姓女”。“娶”则指对方为再婚女子,也称醮妇。书“娶某地某姓某公女”。在配和娶两字并用于一宗谱时,配和娶用词含义是有区别的,一字之差,意义不一样,所以不要随便把旧谱的配改为娶。少数宗谱只写娶或者只写配,这种情况另当别论,泛指男子婚况。个别家谱中配与娶还具有其他的引申含义,比如“配”为妻子过世,“娶”则妻子在世,这种现象一般会在凡例中注明。“继配”指前任妻子已死亡,与后任妻子结婚。“改配”指与前任妻子离异后,与后任妻子结婚。“聘”指男子定亲,双方夫妻关系已经确立,但未完婚。旧社会对定亲非常重视,一旦定亲,女方即为夫家人。故有“未婚卒,葬某地”之记载。现在修谱,一般不写聘,而以结婚为准,年近五十未结婚者,可写“未娶”。

书写族中女子也有一组专用词语,已嫁书“适”,许配书“字”,未许配书“待字”,而妻氏又有“配”、“续”、“侧室”等身份高低之别。

在墓葬和生死的表述上,同样也是如此。例如子孙从祖、父葬书“祔”,妻从夫葬书“合”,弟与兄同葬书“并”或“同”。族人中普通人去世书“卒”,忤逆不孝、寇乱盗贼、**兽行者,则书“死”以示惩戒。这些带有区别尊卑和寓意褒贬的专用词语,都有它的特定对象,书写时不能错用。

也有一些书法只是单纯地对同类情况加以区别。如对迁居在外的族人,在同省的书“迁”,异省的则书“徙”,以此区分远近。

与专用词语相应的是,家谱在表达人物的地位、辈分以及某种状况,则有特定的书写形式。

比如有些宗族规定“妇人改嫁不书”,即在其丈夫名下不书其人,以暗示不能“守节”。如生有子嗣,则在其子嗣下用小字注明“某氏出”,以示“子不可无母”。这种在子嗣下小字注“某氏出”的格式,仅限于有子嗣的改嫁妇人,是一种针对“妇人改嫁不书”的变通处理方法。这些表述,形式简单明了,易于掌握,便于遵行。

此外,纂修家谱还有一个重要的书写规则,就是记录内容的顺序有一定章法。如人物的名字,一般规定“名则首书,次书行,次书字”。清代学者纪昀纂修本族家谱时划分更细,书名书字的顺序,在不同的类目中有先后之别,世系图录中皆先书名,“佚名则字,佚字则次第(排行)”,但在述之文如序、传记等中,则“皆书字,佚字则名”。

传统家谱中,各种各样的书写规则,体现了宗法制约和道德伦理规范,需要我们认真阅读凡例,才能全面理解家谱内容,了解自己的家族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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