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直系亲属?我和我父亲算不算直系亲属?
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即是己身生育的后代,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亲除自然直系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都是直系血亲。
直系姻亲:包括配偶、配偶的直系血亲。
世系本来是一个书面语言,在有些族谱中也叫“齿录”,在族谱中,指的是人口资料。
世系是族谱的核心,我们修谱就是要记录每一位族人的基本情况。那么齿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撰写格式应该是怎样的呢?
1、谱名之左,标明“某人第几子”,说明身之所出;
2、谱名用黑体字标明,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字、号,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
3、配偶之左,用小字标明“配”、“娶”,说明婚姻状况,配偶姓名用黑体字标明,与夫并列。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某地某公之女,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如果已离婚或改嫁,亦说明清楚;
4、于配偶之后,注明子女。如某人有数偶,并各有子女,则子女各随母后。子女“夭”或“殇”,在其后加括号注明,不再撰写其齿录。子女出继,则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出为XX嗣”,子女受继于人,亦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抚XX第几子为嗣”; 5、无子,以女儿入赘外姓为嗣,符合现行《婚姻法》之规定,应视为本族之人,在其谱名之左,注明“XX赘婿”,下仍用小字注明其原本姓名、籍贯。其子女,如随母姓,理属我族,如随父姓,亦在其母之后注明其姓名,但不另撰其齿录。
6、子女“夭”或“殇”入谱的惯例,就是多大夭折才能入谱,在我们那地方(江西赣州)一般“洗过脚盆水”(俗称婴儿“洗三朝”)的都要收录。1994年我老婆第一胎早产,生一女七天后夭折,在1995年出版的《赣西南联修邹氏家谱史》上也有编录记载,女一:昙花……应该是写入谱资料时我父亲给她起的名,取“昙花一现”之意。
直系血亲
●父系
◢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
◢高祖母--曾祖母--祖母--父亲
注:祖父一辈人的称呼:
祖父的哥哥
伯祖父(伯公)
祖父的嫂嫂
伯祖母(姆婆)
祖父的弟弟
叔祖父(叔公)
祖父的弟妇
叔祖母(婶婆)
祖父的姐夫、妹夫
姑祖父(姑公)
祖父的姐姐、妹妹
姑祖母(姑婆)
祖母的哥哥、弟弟
舅祖父(舅公)
祖母的嫂嫂、弟妇
舅祖母(妗婆)
祖母的姐夫、妹夫
姨祖父(姨公)
祖母的姐姐、妹妹
姨祖母(姨婆)
●母系
◢高外祖父--曾外祖父--外祖父--母亲
◢高外祖母--曾外祖母--外祖母--母亲
●子孙
◢儿子:夫妻间男性的第一子代。
◢女儿:夫妻间女性的第一子代。
◢孙:夫妻间的第二子代,依性别又分孙子、孙女。有时孙子是一种不分性别的称呼。
◢曾孙:夫妻间的第三子代。
◢玄孙:夫妻间的第四子代。
■旁系血亲
●父系
◢伯:父亲的兄长,也称伯父、伯伯、大爷
◢伯母:伯父的妻子,也称大妈、大娘
◢叔:父亲的弟,也称叔父、叔叔
◢婶:叔叔的妻子,也称叔母
◢姑:父亲的姊妹,也称姑姑、姑母、姑妈
◢姑父:姑姑的丈夫
●母系
◢舅:母亲的兄弟,也称舅舅
◢舅母:舅舅的妻子也称舅妈、妗母、妗子
◢姨:母亲的姐妹,也称阿姨、姨妈、姨母
◢姨父:阿姨的丈夫
●晚辈
◢侄儿:兄弟的儿子
◢侄女:兄弟的女儿
◢外甥:男性称姊妹的儿子
◢外甥女:男性称姊妹的女儿
◢姨甥:女性称姊妹的儿子
◢姨甥女:女性称姊妹的女儿
■姻亲
◢丈夫:结婚的女人对自己伴侣的称呼
◢妻:或媳妇,结婚的男人对自己伴侣的称呼
◢公公:丈夫的父亲,也直称爸爸
◢婆婆:丈夫的母亲,也直称妈妈
◢岳父:丈人,妻子的父亲,也直称爸爸
◢岳母:丈母娘,妻子的母亲,也直称妈妈
◢儿媳:对儿子的妻子的称呼
◢女婿:对女儿的丈夫的称呼
◢嫂:对兄长妻子的称呼
◢弟妹、弟媳:对弟弟妻子的称呼
◢姐夫:对姐姐丈夫的称呼
◢妹夫:对妹妹丈夫的称呼
◢妯娌:兄弟的妻子间互相间的称呼或合称
◢连襟:姐妹的丈夫间互相间的称呼或合称,也称襟兄弟
◢大姑子:对丈夫的姐姐的称呼
◢小姑子:对丈夫妹妹的称呼
◢大舅子:对妻子哥哥的称呼
◢小舅子:对妻子弟弟的称呼
◢大姨子:对妻子姐姐的称呼
◢小姨子:对妻子妹妹的称呼
直系亲属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即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
一、直系血亲
1、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是生育己身的隔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等;
2、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即是己身生育的后代,如子女、孙子女等;
3、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都是直系血亲。
二、直系姻亲即配偶的直系血亲,包括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岳母。
扩展资料:
直系亲属与旁系亲属的关系
旁系血亲是指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所谓三代内的旁系血亲,是指从自己上溯至同一血源的亲属,再向下数两代。
直系亲属是和旁系亲属相对而言的。旁系亲属是指和自己有共同尊亲属的人,尊亲属包括叔、伯、姑、舅等。同辈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卑亲属包括侄子女、外甥子女等。
参考资料来源:
-直系亲属
-旁系血亲
从小到大家族世系,由男性代代排列。它用倒树图反映了家庭成员的血缘关系和亲密关系。共同的祖先和祖先传下来的所有人都通过家谱线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亲属群体。在世界上,以第一代为准,未来的结构分为直系、旁系(支系)等。直系中的直系(A)也是全世界的直系,即大宗。第二代中的非直系(B)衍生出直系、旁系等。并与a的孩子共同构成第三代。B的直系是B的直系,即本系的大宗,但与A及其直系后代相比,仍是全家的小宗。以后各代,以此类推。它是家族血缘传承的直接表达,是家谱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三代是孙子,第四代是曾孙,第五代是玄孙。第六代是来孙[kūn]、第七代是还孙、第八代是云孙、第九代是耳孙。玄孙是五代同堂,玄孙是第一代对第五代的称呼,而在一些地区,玄孙是膀孙或元孙。五代同堂,是指家庭同时有五代人的情况。
在中国传统祖制中,往下可分为太祖、高祖、曾祖、祖父、父亲、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来孙、还孙。
什么是直系亲属?我和我父亲算不算直系亲属?
本文2023-10-21 17:03:08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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