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常州的听好父亲说是苏北过来的家谱从来没有见过?
你这情况很正常,你父辈是从苏北过来的,我母亲也是从苏北过来的,人往高处走,当年在你我父母辈幼年时代,苏北确实比苏南穷,贫困人家更多,于是有跟随长辈或亲友或生意合伙人渡江南下,来讨生活。至于家谱,那就要再往上一代或几代寻找,应该能找到。祝你续家谱成功!
户籍制度,一直都是在中国社会中权重占比很大的管理制度。
如今,为了孩子升学买学区房,就是现代户籍制度的一个缩影。在明清时期也是一样,老百姓为了能参加科举,最基本的条件就是户籍,还有田产。
朱元璋上任后,执行“里甲制”一百十户为一里,每10年编修一次。这个制度以保障部分公民在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通过这种登记,老百姓的田产就得到了官府的认可。
但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入籍。
入了籍,向朝廷纳了粮,等于行使了自己对国家应尽的义务。于是,也就有了可以参加科考的权力。而那些流民们耕种的土地,由于自身无户籍,当然,就没有合法性了。户籍,如此之重要,所以,在各家的族谱中,都会“浓墨”的书写一番入籍的地位等等。
这是一个因果关系,有了户籍,才被认可是国家的“子民”,才能有去开发、利用土地的资格,以及可以参加科考的资格。
这里就有一个案例:
说的是蓝山的一个家族,从记载这个家族入籍祖以及土地纠纷案,就可以看出当时户籍制度的“强大”功能。《钟氏族谱·阖户宗祠》非常浓重地介绍了入籍祖,并将其和始迁祖并列,是“百世不祧之宗”。虽然,二人只差一代,但“入籍”的功劳却显得意义非凡。
再来看《钟氏族谱·阖户田租表》,至“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止,这位钟姓户祖的祭田数量排列第一,地位更是无人可撼动。根据族谱记载,开立户籍是在明初,祖先于元延祐间,从江西迁至湖南蓝山,并定居在黎家头。
因为,黎家从宋朝开始,就是当地的大户,到了元代中期,家族没落,到了钟家第三代时,黎家的很多家业,陆续归钟氏,钟家开始起家。就家业而言,第三代贡献更大些。但若是没有户祖的“开立户籍”,这里所有的一切,都不会得到官府的认可。
当然,他人也不会认可。
到了修谱的1936年,其家业已相当雄厚,山场的南北长度有三十来里。之后,也正是有了户籍,名下的所有产业,才得到了官府的认同。也因此,如果发生土地纠纷时,就会占据有利的一方。光绪十六年(1890年),钟家就发生过一起和雷家的土地纠纷。
根据族谱记载的官方判词,判雷姓族谱所写为假。因为,字迹不符是伪造的,所以,有争议的土地一概为钟姓管业。可见,两家为了争夺土地资源,都出具了族谱。甚至于,雷姓一家为了利益制作假的族谱。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族谱的作用是不可小觑的,除了记录先祖的事迹,还能成为证明“家业”的有利证据。
还有一个类似事件,是发生在同治十二年(1873年),钟姓和崔姓的一桩墓地纠纷。根据文字记载,崔土保兄弟立了一份契约,保证不在“坟山顶脑上开挖、栽种生理”,还请了公证人。虽然,崔家买的土地和钟家的墓地挨着,但未必一定会跑到隔壁墓地去开挖栽种。而钟家却认为这会坏了风水,要求崔家立下契约,否则,就会以此为据告官。
再来看看户籍和科考的关系。
根据《大明会典》,洪武十七年(1384年),朝廷规定:各府、州、县生员乡试前要“各具年甲、籍贯、三代”。
清代的规定更加详细,就是为了防止“冒籍”。如有违反者会有重罚,“生童有籍贯假冒者,尽行褫革,仍将廪保惩黜。”除此,还规定:祖上要入籍20年以上者,且名下的家业在官府有登记,才有考试的资格。
那么,为何科考如此重视户籍?
因为,有名额的竞争,今天亦是如此。以《蓝山县图志》记载的一个事件为例:在康熙年间,湖南蓝山、宁远二县,就出现了一桩户籍争端事件。
大慈乡四十六村原属于蓝山县,和宁远县距离较近,便到宁远县购置田产庄粮,向宁远县交纳钱粮。那时,新来了一位县令,“不查来历”,就将四十六村村民归了宁远县籍。但老百姓不愿意了,因为,当时每个县的科考名额是有规定的。根据该县的整体“文风高下”,以及缴纳钱粮人口的多少作为基准。
最终,四十六村的村民不仅回到了蓝山县,还为蓝山县令建祠树德政碑。
由此可见,户籍对于科举有多重要。
当然,人口的自然增长以及移民迁入,都会让和土地、科举密切关联的户籍地位越发重要。除了这些,如:身份认同、社会地位等,都和户籍有关系。即使放到现在,户籍依旧被视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资源”。
时至今日,户籍在我国的地位还是非常的重要。因为,它贯穿于生活的方方面面,小到日常出行,大到结婚生子,买房买车等。试想,如果你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那将没有一个合法的身份。这样的你,还怎样在现今的社会生活呢?简直是寸步难行。
我是江苏常州的听好父亲说是苏北过来的家谱从来没有见过?
本文2023-10-21 10:12:30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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