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族谱顺序如何定的?定的时候有什么道理?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21浏览:2收藏

古代族谱顺序如何定的?定的时候有什么道理?,第1张

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郑樵《通志》卷25:“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因此,谱学大盛。降至明清,私家修谱盛行,成为宗族普遍关注的大事,一般是三四十年即重修一次,往往是一修再修甚至多次重修,依封建统治者的逻辑就是“笃宗族以昭雍睦”、“修族谱以联疏远”。皇家也积极修谱,称为玉碟,由宗人府具体承办。现存家谱主要是宋代以后尤其是清代的私修家谱,其体例主要是融合欧阳修、苏询二体而形成的规范化的谱式,即“首世系,次讳字,次婚姻、次子嗣,凡祖宗之德行,品望、功业、文章悉载于谱。故族递衍而不乱,祖德常佳而不朽。”(《兴化戎氏重修宗谱》序),其内容归纳起来,大致有:

(1)谱名,有称家谱、家乘、族谱、宗谱、世谱、会谱、统谱、房谱、支谱等的不同;

(2)谱序:包括达官贵人及儒学大师等撰修的序言,用以反映本族的历史、族望、修谱简况及修谱原则等;

(3)谱论,即论述修谱的意义、原则、方法等;

(4)恩荣录,包括皇帝对家族成员中官员及家属的敕书、诰命、赐字、赐匾、赐诗、御谥文、御制碑文及地方官府的增谕文字等;

(5)遗像及像赞,载有祖先及祖中重要人物的遗像,并配诗示赞;

(6)族规家训,包括祖训、家礼、家典、家范、家戒、家规、族规、族约,是约束族人的礼仪规定,它对于族长的特殊地位、族众的行为准则、祭祀的礼仪、族产的管理等都有具体而又细致的规定;

(7)五服图,即明确族众的五服关系;

(8)世系,系家谱内容的主体,族中所有成员依照图表格式,按辈分次序进行排列,借以明确族人的代系及血缘关系等;

(9)谱系本纪,即记载族人的简单情况,如本人名字、父名、排行、字号、生卒年月日、科第、官职、妻室、葬地、子女等;

(10)命名行派,为族人命名需依一定的顺序以区别辈分,如曲阜氏依照“兴额传继广,昭宪庆繁样,会德维垂邮,钦昭念显扬”二十字命名;

(11)官迹,记载族中历代官宦名人事迹,有的还专门收集族中及第人员;

(12)传记;即族中名贤的传记材料,有行状、行实、事状、志略、忠义、孝友、贞节、寿文、贺序、墓志、序文、祭文、年诺等;

(13)先世考,考正本族的历史渊源和迁徒情况,如得姓始末、始祖、世派、迁徒地区等。 (14)名i录,记述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楼阁等

(15)祠堂,有记堂图、祀文、捐祠者姓名、祠堂规制、神位世次等;

(16)族产,如祠田、义庄、山林、房屋、田至及租佃文契;

(17)坟墓;即族人的墓地分布;

(18)艺文,收录族人的著述;

(19)领谱字号,记载家谱的编号、印谱总数、分发各房谱数及领取人名。

以民国时的家谱为例,它所构成的体例要素计有三十项:

1.谱名。2.目录 3.谱序

4.凡例5.万年历6.世源

7.世系图 8.派序 9.先祖像及赞

10.恩荣录11.宗戒12.家训

13.家戒14.坟茎15.五服图

16.宗祠17.族产18.耆旧传

19.艺文20.大事记21.历届修谱名目

22.承修名目23.提修名目24.新旧居迁地名

25.门丁数26.领谱字号27.捐输名目

28.杂记29.后记30.宗支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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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家谱还有专章记载本宗族曾经发生的大事,如与其他宗族发生的纠纷或械斗;与冒认本族的同姓所打的官司等。家谱是一个家族的百科全书,是传家之宝,一般秘不示人,故领谱子孙妥善保存。每次大祭时,全族将所有现存家谱集中到祠堂查验,凡是遭到鼠咬、油渍、虫蛀、受潮霉烂的家谱,藏谱者都要受到声讨和处罚,若卖出即被作为不孝子孙逐出宗族,如《西石城风俗志》记载江南一带的世家大族“谱集,污则罚之。谱未呈验者,亦予罚。”由于家讳甚严,家谱严格遵循隐恶扬善的规定,但家谱仍是人们认识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载: “汉书艺文志是秦、汉以前著述的总录,隋书经籍志是隋以前著述的总录。”那么“家谱”一名的取用应在汉至南北朝时期。所以,在《新唐书》中,以“家谱”冠名的才真正开始多起来,如“谢氏家谱”、 “薛氏家谱”、“颜氏家谱”、“李用休家谱”等。说以“家谱”为名始于宋代,是不确切的。作为家谱,本应为一直系之本家谱。但后来,绝大多数是凡同一区域内的同一先祖的各分支后裔的共同谱牒统称为家谱。从历史上谱牒用名看,宗谱、族谱、家谱应是有一定区别的。

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余子为小宗。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这是周代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当时大夫、士阶层家族的始祖,一般是国君的别子,别子无权继承君位,必须分立自立一家,成为某一家支的始族,即“别子为祖”,继承始祖别子的也只能是长子、长孙、长曾孙这一系统,此谓“大宗”。《仪礼·丧服》:“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服族也,”极言大宗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之高:别子的继承人是世代不断的,故称“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别子除有长子,还有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简言之,凡同祖之裔为宗,宗人凑聚为族,按古宗法制度所制,大宗和小宗的合称为宗族。

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祭毕合族会食。“凡所告事,宗于皆书于宗籍,大宗无后则支子以昭穆之后宗之,则宗道存,而诸义有主也。”(《续通典》卷67)

义田 又称“义庄”,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范仲淹创设义庄的初始动机是:‘祖宗积德百余年始发于我,今族众皆祖宗子孙,我岂可独享富贵”(《宋人小说类编》卷一)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的,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渔,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故顾炎武说:设立义庄“夫惟收族之法行,而岁时有合食之思,吉凶有通财之义。”如此“不待王政之施,而矜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矣。”(《皇朝经世文编》卷八)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做到“臣不言君名,子不言父名。”家讳现象,周代即以出现,汉晋逐渐盛行,至南北朝进入全盛,后世相沿,但明清时稍松。依家讳要求,外出写家信,信封上忌用父亲名字,而要用本人名字写成“某某某平安家信,”对别人说起自已的父母,亦多用“府君”、“萱堂”、“椿庭”、“家父”、“家母”一类的词代称。在行文时,如遇与长辈相同的字,则以改字、缺笔等方法加以回避,以表尊敬。如苏东坡作序,一律以“叙”代替“序”字,以避父讳“序”;司马迁父名“谈”,故他在《史记》中从未用“谈”字,家讳发展到后世已不限于文字和称呼上,如晋代桓玄父名“温”,其家中讳说“温‘,因来宾要求温酒竞至大哭,

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这种规定自汉代开始,明清时期的大家族颇为盛行.如江西九江吴氏的排辈为:德里伯志盂,时添国道中,之登光宗应,茂学仁宜从。周邦新进化,富寿兆长荣,昭代闻仕启,恒慈建立洪。昌明高尚法,永守善良功,锡庆开先业,修和本大同。江西靖安钟氏的排辈为:子孙永昌,宗先福长,顺龙有庆,发荣万方。可见,排辈用字连接起来反映了强烈的血亲观念、浓厚的尊祖意识以及对于宗族繁荣昌盛的期望。

遵昭穆 是在周代确立嫡长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其盛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故<礼记·祭统》:“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周礼·夏官司马·司土》:“及赐爵,呼昭穆而进之。”周代设专官区分昭穆,如小史、小宗伯等。小史负有辨昭穆的责任,就是指史官应根据系世来确定王族成员的行辈。《周礼·春宫宗伯·小宗伯》特别强调小宗伯的一项职责是:“辨庙祧眨昭穆,”意即在为某位祖先建立宗庙时,朝廷的典礼官便要事先根据死者行辈标志的昭与穆,来确定其宗庙应建在宗庙群中的昭组还是穆组的位置上。这种以昭穆区分行辈的办法比较原始,在汉代被以行辈字标志行辈和方式取代。

九族 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认为几族亦包括并姓百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具体分布为:父族四指五族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子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指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之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指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可见九族是一个较大的亲属团体。后世在概括宗亲关系时基本上不用九族的提法。

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礼记·大传》:“六世亲属竭矣。”《贾谊新书》:“人之戚属,以六为法,人有六亲,六亲始日父,父有二子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从父而昆弟,故曰从父兄弟。从父昆弟又有子,子从祖而昆弟,故为从祖昆弟。从祖昆弟又有子,从曾祖而昆弟,故日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为族兄弟,备于六,此之谓六亲。亲之始于一人,世之别离,分为六亲。亲戚非六则失本末之度,是故六为制而止矣,六亲有次不可相谕,相谕则宗族扰乱,不能相亲,是故先王设为昭穆三庙以禁其乱。”依此,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谈的宗族亲情。

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以编撰当代姓氏人物世系为题材的籍典,有以人物世系为研究对象而创制的体例和修撰法则,从而研究它的起源、类别、功能、社会作用等,进而“演为专门之学”,这就是谱学。早期的谱学概念,主要着重于谱碟的修编、总汇、法则等方面。晋太元中贾弼撰写的《姓氏簿状》,称其为贾氏谱学,梁王僧孺在贾弼旧本的基础上,充实增补改撰为《十八州谱》,号为王氏谱学。隋唐时的《衣冠谱》、《开元谱》、《元和姓纂》、《永谱》等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尤其唐在全国收集了大量的士族家谱,考其世系,撰编成大型的《氏族志》一百卷、二百九十三姓、计一千六百五十一家,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史料,至今敦煌石室还存有《氏族志》原始写本残页。五代以后,有郑穛的《通志》著录谱序六种,另有《氏族典》、《古今姓氏书辩证》等都是有影响的谱学专著,特别须提及的北宋欧阳修与苏洵在谱学领域所创制的欧苏二体,为谱牒的修撰提供了至今不改的法则。这些古代谱学成就,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现代谱学,更着重于谱牒所涉及的历史内容而进行的学术研究与探讨,取其有史学价值和人文科学价值的精华部分,并从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经济史、人物传记、宗族制度、地方史等方面解析历史,从而服务于现代社会。

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从广义上讲,一部完整规范的谱牒,应涵盖该族历史、源流世系、人物、事件、业绩、迁徒、族规等内容。自宋起,编撰谱牒有两法,即欧体和苏体,也称欧式和苏式。

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意属为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所谓支谱,就非常明确了它的谱牒定位,即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形成或成为“支谱”的因素往往也是因分衍、择业、迁徒等原因,游离在原宗地所发展而成的,所以冠以“支谱”,它本身就表明了它属某宗之下的一个分支。支谱仍属于族谱范畴。

家乘 家乘,原意为以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有少量的家谱也冠用家乘。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虽然冠用家乘的不太多,但对谱碟的称谓单位则多有使用“乘”,是谱牒定量的又一别称。谱中有如:“以上大乘,每乘拾八本。”这里所谓的大乘非指佛教“大乘”之意。乘,本为春秋时晋国的史籍名,以后引申到载史之类的书,可称“史乘”。因此将谱列入史类称乘,大乘即本族总谱和门谱的合称,如“每乘拾八本”,即这部完整的谱碟共十八本/

太常之名自秦汉确定以来,作为九卿之一,一直为历代所沿袭,而且其职能的变化也非常之小。作为掌管国家礼乐的机关,在我们这个文明古国来说,其地位一直排在九卿之首,两千多年来没有动摇过。唐朝的太常寺虽然仍属于国家机构,但从职能来看,却仍有不少职能与皇室密切相关,也就是说其为皇室服务的性质仍然存在

唐朝的太常寺仍以卿、少卿为正副长官,分别为正三品、正四品上。下辖有两京郊社署、诸陵署、诸太子陵署、诸太子庙署、太乐署、鼓吹署、太医署、太卜署、廪牺署、汾祠署、两京齐太公庙署等机构,每署各置令、丞为正副长官,分别为从七品下、从八品上的官职。其中与皇室事务直接有关的机构有:诸陵署、诸太子陵署、诸太子庙署、太乐署等。现将其职能及涉及皇室的事务情况简述如下:诸陵署:实际上就是掌管已故皇帝陵墓的守卫、洒扫、祭祀等事务的机构,每一个陵各置一个陵署。唐朝规定每个皇帝的陵墓置陵户各数百人,如乾陵、桥陵、昭陵各四百人,献陵、定陵、恭陵各三百人,主要任务是在所在陵令的管理下负责洒扫、维护、守卫陵园。凡每月朔望,每年元日、冬至、寒食等时节,都要献食祭享。在唐朝不少皇帝还规定对自己生身父亲的陵墓则要每日献食享之,如唐玄宗时规定对唐睿宗的桥陵就是如此。唐朝还规定,功臣、皇戚、子孙若愿陪葬者,可以允许葬在陵园之内,但兆域之内则任何人都不许葬入其内。除了以上人员外,唐朝在每个帝陵还驻有甲士,以保卫陵园的安全

诸太子陵署、诸太子庙署:为已故太子设置陵署是唐朝的创举。唐朝规定每个太子陵置一陵署,掌管陵园的守卫及洒扫、维修事务。由于太子的地位毕竟不同于皇帝,所以这种陵署的令、丞品阶要低于帝陵的官员。对已故皇帝的祭祀通常在太庙进行,而已故太子则享受不到这种待遇,于是唐朝又设置了太子庙,并且置官管理,规定有后代的已故太子,子孙自主其祭祀;无后的太子,则以近族人主祭,祭祀时所需音乐、祭品皆由政府供给

太乐署:这本是掌管国家大典、朝会、祭祀、宴享时所需乐舞的一个机构,与皇室生活并无密切的关系,但是在唐朝前期,皇帝举办盛大宴会时,所表演的娱乐性质的乐舞也是由其提供的。后来唐朝另外设置了各类教坊,逐渐取代了太乐署这个方面的职能,因此在唐朝后期太乐署为皇室服务的性质愈来愈淡化,遂成为完全的国家乐舞机构,而为娱乐服务的职能则丧失无存了

在我国上古乃至秦汉时期,国家机构的设置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即国事与皇室的家事不分,政权与神权不分,国家机构职能上的这些现象说明这个时期我国的典章制度还很不完善,是制度落后的表现。至隋唐时期这种情况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负责国家政事与负责皇室事务的机构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区分,但是还不十分彻底,太常寺与下面论述到的一些机构中还存在这些方面的职能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这种情况的存在与朕即国家的思想密切相关,只有在现代制度中才能彻底消除这种现象

太仆寺与宫廷的关系掌管舆马的职官早在周礼中就已经设置了,但太仆的名号却是秦汉才确定的。唐代的太仆寺掌国家厩牧、车舆之事,下辖乘黄、典厩、典牧、车府四署,皆置有令、丞为长官。太仆寺以卿、少卿为正副长官,分别为从三品、从四品上。其中一些职能也涉及为皇室生活服务,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乘黄署:掌管皇帝车舆之事。唐朝规定天子有五辂,即玉辂、金辂、象辂、革辂、木辂。这些都是畜力牵引的车辆,五辂皆有副车,此外还有指南车、记里鼓车、白鹭车、鸾旗车、辟恶车、耕根车、安车、四望车、羊车、黄钺车、豹尾车、皮轩车等各类车辆,这些都属于天子卤簿的组成部分。这些车辂所用之马则由尚乘局提供。凡有大的典礼举行,乘黄署根据典礼的性质、等级提供相应的车辂,事毕则收而藏之

典牧署:掌管诸牧监上缴的杂畜给纳之事,以便提供给政府相关部门及为皇宫服务的部门,以满足这些部门畜产品所需。唐朝对诸牧监都有每年提供马牛羊及各种畜产品的数量规定,上供以后便交给典牧署,再由其按规定分配给相应部门。其中尚食局所需的牛羊便是来自于典牧署,而不是直接由牧监提供

车府署:掌管王公以下贵族车辂的管理事务。唐朝规定王公以下的车辂分为四等,一曰象辂,二曰革辂,三曰木辂,四曰轺车。车府署管理的这些车辂并非王公等日常乘坐的车辆,而是用于参加各种典礼时的乘用,也是国家礼仪的一个部分,因此必须由专门部门负责。唐朝规定亲王给象辂,三品以上官给革辂,五品以上官给木辂,京县令给轺车。在唐朝只有皇室宗亲才可以封亲王,从这个角度看,不能不说车府署亦有为皇室服务的色彩

宗正寺对皇室宗亲的管理在九寺中以宗正寺与皇室的关系最为密切,这一机构的设置完全是为皇室服务的。秦汉时期就已有了宗正,其后虽有宗伯、秩宗等名号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宗正所掌的职事极少有所变化。唐朝的宗正卿与其他诸卿一样,也是从三品,少卿为从四品上。自唐初以来,其下没有设置分支机构,唐玄宗开元二十五年,为了抬高道教的地位,才将管理道教的事务从尚书祠部司中分离出来,在宗正寺置崇玄署以管理之

宗正寺的职能是管理皇室宗亲事务,所谓掌皇九族六亲之属籍,以别昭穆之序,纪亲疏之列。凡李姓皇室,不论地位高低,与当今皇帝血缘亲疏如何,都在其管理的权限之内

李姓皇室凡生育子女,都要及时申报宗正寺,以便其编入谱牒之中;凡皇室宗亲应封爵者,子孙应袭封者,都要由宗正寺编制成册,及时报送吏部司封司予以封授;凡举行大祭祀、册命、朝会之礼,皇室宗亲应陪位并参与者,也要由其造册分别亲疏,报送相关部门

此外,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的亲属由司封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分为五等,编制成册,然后再送交宗正寺,此后这些皇亲的各种事务便由宗正寺管理了。至于崇玄署所掌管的事务与皇室并无关系,就不再叙述了

司农寺管理苑囿的职能司农寺的渊源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最直接的源头则是指秦朝的治粟内史,汉景帝改名为大农令,武帝又改为大司农,直到南朝梁才称之为司农卿。唐朝的司农寺仍置卿、少卿为正副长官,分别为从三品、从四品上。下辖有上林、太仓、钩盾、导官四署及诸仓、司竹监、温泉监、京都苑总监、京都苑四面监、九成宫监、诸屯监等机构,其中上林、温泉、京都苑、京都苑四面、九成宫等署监都与皇家事务有关,分别介绍如下:上林署:掌苑囿、园池之事凡植果树蔬菜,以供朝会、祭祀;其尚食进御及诸司常料亦有差。凡季冬藏冰,先立春三日纳之冰井

上林署掌管的苑囿、园池实际上只限于长安地区,其他地区或者一些大的宫殿则有专门机构负责管理,下面还要涉及

温泉监:设有监、丞各一人管理,下面诸监皆同。温泉监所管的是位于临潼骊山的温泉宫,这里是皇家专用的汤沐场所。唐六典卷19温泉汤载:若有防堰损坏,随时修筑之;凡王公已下,至于庶人,汤泉馆室有差,别其贵贱,而禁其逾越;凡近汤之地,润泽所及,瓜果之属先时而育者,必为之园畦,而课其树艺,成熟,则苞匦而进之,以荐陵庙

可见温泉监不仅要管理好宫室、汤泉,以备皇帝随时驾临,还要兼管此宫周边地区的各类事务,并负有向宫中、陵庙提供时鲜果蔬的任务

京都苑四面监:这实际是四个机构的总称,分别掌管青城宫、明德宫、洛阳宫农圃监、食货监的管理事务,除了负责对这些宫殿的维护、修葺外,还要负责花木水果及蔬菜的种植事务。唐初并没有这样的名号,唐高宗显庆二年,改青城宫监为东都苑北面监,明德宫监为东都苑南面监,洛阳宫农圃监为东都苑东面监,洛阳宫食货监为东都苑西面监,总称京都苑四面监,每监各置监一人,副监一人,丞二人

京都苑总监:掌管上述机构管辖之外的在洛阳的皇家宫苑、园池之事,除了提供禽鱼果木之外,宫苑之内的各类人员的管理也在其职责范围之内

九成宫监:九成宫原名仁寿宫,是隋文帝时兴建的皇家避暑行宫,唐太宗时修葺后改名九成宫,由于其远离长安,故置专官进行日常管理。九成宫的官员除了负责日常维护、修葺之责外,与其他诸监不同的是,还负责合炼并进贡药饵之事。

说的是唐朝皇室后裔,拜见宋朝皇帝么?

自然是称为天家,这个时候,绝对不能将自己当做唐代皇帝。比如,隋朝皇室的杨姓后人,也有在唐代做大臣的,但绝对不能将自己,依旧当做隋朝皇室的态度,这个时候,只能是臣子。

唐朝后裔见宋代皇帝,也是如此,只能当自己是一般的臣子,绝对不能有唐朝皇室的那种自我认同。

而一般,皇家也的确被叫做天家,比如,谭嗣同的罪名,就是离间天家骨肉,说的是挑拨慈禧和光绪的关系。

皇室,也叫做天家。

李唐王朝到底与汉族有没有关系,首先要搞清楚什么人是汉族,汉族是由先秦华夏不断融合周围群族合群行成,华夏与北狄是兄弟,与西羌通婚形成血亲,这就是炎黄子孙。

中国上古史学专家许倬云认为,华夏部落经殷商周秦,原处于中原边缘的夷人,在诸夏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国”本部,于汉朝形成自称为汉人的“文化共同体”。这就是最初汉族的来源。

李唐皇族的民族争议

唐王朝的开国李渊,他的父亲是汉族,李渊的祖父是李虎,祖籍陇西成纪,是西凉国君主李暠五世孙。李虎是西魏时期八柱国大将军,赐鲜卑姓大野氏。

鲜卑人独孤信的三个女儿,四女是李渊的生母,七女是隋文帝皇后

因此唐高祖李渊的父亲是汉人,母亲是鲜卑人。

李渊的皇后是汉人窦氏,李世民的皇后是鲜卑人长孙氏。

所以李唐王朝应该是母系属于鲜卑族,而父系属于汉族。

 将李唐王皇族说成了“鲜卑民族”是没有可靠的证据,李渊的七世祖李皓是晋末五胡乱华时入侵中原,建立西凉政权。陈寅恪先生认为西凉地区和东晋是对南朝汉文化保存最完全,并对北魏汉文化产生了巨大影响的地区。

那么李唐王朝是“鲜卑民族”的传言又是从何而来呢?

这就要从隋文帝杨坚说起,杨坚建立隋以后,让所有的汉族都恢复旧姓,其中李渊的父亲也“复高祖姓李氏”,去除鲜卑人所赐姓“大野氏”而恢复了他们的旧姓“李”,如果不是汉人,为什么要“复其旧姓”?

如果李渊真的是鲜卑族,那么当他们推翻隋朝以后,应该恢复他们的"鲜卑旧姓"才合理,而李渊却并没有这样,而是拿出了他们汉族家谱,这说明他们是汉族,就算不是,那也是完全认同并接受了汉文化的鲜卑人。

但如果李唐皇族真的是汉化的鲜卑人,那么他们应该知道汉人很重视血统,重视对祖先的祭祀,绝不会将他人的祖先当作自己的祖先来祭祀。

特别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皇族,更是严格遵循祭祀原则,决不允许随便将他人族的祖先当作自己祖先来祭祀。

《礼记·祭法》说“非此族也,不在祀典”。

所以,认为自己祖先是汉人,并有家谱佐证的唐朝李氏皇室只能是汉人,而不可能是鲜卑人。

《旧唐书·高祖本纪》、《新唐书·高祖本纪》、《册府元龟·帝王部·帝系门》都明确记载了,李渊是十六国时期西凉国君主李暠的嫡系后裔,而李暠是西汉名将李广的十六世孙。

陈寅恪先生对李唐皇氏进行过论证分析,他也认为李氏本来就是汉族,陈先生认为李氏可能并不是陇西李氏之后,而是赵郡李氏之后。而赵郡李氏也是汉族。

在北魏孝文帝时期,他大力推行汉化政策,不学习鲜卑的语言、服饰、习惯。纵然如此推行汉文化,孝文帝也没有将自己的祖先改为汉族,更没有给自己找一个千百年前的汉人作自己的祖宗。

所以李唐皇族如果真是鲜卑人,他也不会篡改自己的族谱,给自己找一个汉人做祖先。

所以李唐皇室是鲜卑人这个观点根本说不通。

虽然李唐母系里面有鲜卑的后裔,但是人类社会当时已进入父系社会,父系便是民族属性。而且李唐皇室也确认他们是汉人,代表汉人的利益。所以唐朝建立以后,并没有像之前的北周、北齐那样恢复鲜卑姓氏或鲜卑特色,而是像隋朝一样,极力抹去仅有的鲜卑特色。

现在一些人总喜欢拿着李唐皇氏娶了鲜卑女子的事来说,唐朝有浓厚的鲜卑血统,甚至还认为“唐朝是鲜卑族所建,不是汉人政权”。北魏孝文帝的母亲是汉人,那是不是就可以说北魏是汉人的政权呢?

这些人可能并没有闹清楚李氏所娶的这几个女子身上到底有多少鲜卑血统,有多少鲜卑文化,与汉人有多少区别。

在魏晋时期,就有许多汉人与其他民族的混居,而到了北魏中期,鲜卑人更是被严重汉化,剩下的也是仅有的保留姓氏的鲜卑人,更不能说那几个鲜卑子女嫁与汉人所生的孩子还是鲜卑人。更何况北魏的鲜卑贵族与汉族长期通婚,长期学习汉文化,鲜卑本身就已经是鲜汉混血了。

古代对世谱,族谱是很重视的,尤其是皇族或有名望的,一般百姓都不会遗漏自己家人,更何况皇族后裔。刘备受推恩令影响,到他这一代已经没有什么资产和封地了,但这一支家族在当时应该是受尊重的,皇族世谱没有漏下他很正常。刘备从出来闯江湖,都是一个人,后期有了地盘,一个宗亲子侄或者沾亲带故的人都没有过来投奔他,难道刘备从小到大几十年来就一个人过来的,曹操孙权其他人,混到发达了,都会有一些亲戚同乡过来投奔,刘备自始至终都没见一个同乡亲戚过来投奔他,不觉得奇怪。

刘备的身份就好比现在的流量明星,名与实符不符合不重要,关健是有流量有粉丝就行。刘备祖父:刘雄,被举孝廉,官至东郡范令。父亲:刘弘,东汉末年官吏。刘备少年拜卢植为师长期在洛阳学习,贫家农夫是没有这个财力的。另外张屠夫不是现在菜市场卖肉的,当时叫豪强,类似现在一个地方一霸,扫黑除恶的对像。关二哥是游侠,类似于西汉郭解一样人物,只是犯了人命到处流浪。这三人都不是真正的底层草根。

古代讲究门第,刘备是汉室后裔我觉得是真的,刘备家族在当地也算是名门望族,只是刘备父亲死得早,孤儿寡母的所以才显得破落了,但是他的叔父还是送他拜当时大儒卢植为师,没点背景怎么拜?

三国志里从来没有说过刘备逢人就说自己是中山靖王刘胜之后,这都是三国演义里面瞎编的,偏向曹魏政权的陈寿都没否认过刘备的身份。南北朝之前,世家大族家谱都是官修谱,每个县都有修谱官。这是因为当时没有科举制,官员都是出至士族,普通寒门子弟是当不了官的。为了防止寒门子弟冒名士族,所以士族的家谱都是官修谱,刘备属于皇族后裔都会有官修家谱,在当时家谱具有现在身份证的功能,同时有鉴别士族与寒族的功能,因此在当时是无法冒充皇族的,过不了官修家谱的关,一旦冒充会被杀头的。

所以在当时自报家门是不能乱说的,因此刘备敢自报皇族那肯定就是皇族。大家可能要问为啥现在刘氏家谱世系有点混乱,感觉不可信。那是因为南北朝后五胡乱华官修家谱丧失殆尽,后来逐渐兴起科举制,官员不再唯一从士族中选拔,士族至此没落,官修家谱失去意义,所以南北朝后就不再官修家谱。同时五胡乱华造成了中国家谱第一次全面大断层,现今全国各姓真实家谱很难追溯到南北朝之前,即使有南北朝之前记载也是混乱嫁接的结果。这就是为啥现今刘备后裔的刘氏家谱有点混乱无法准确证实刘备身份的原因。

现在小孩子起名字两个字或者怎么洋气怎么来,我们起名字都是三个字,中间一个字必须是自己族谱的辈分。刘备家谱有个问题,他祖上每一个爵位名称一致,貌似祖上一直没出继承爵位的主,可是既然一直没继承爵位,可为什么连着十几代都是侯爵呢?都是侯爵还好说,可为什么后面的地名会经常会比之前看着要大。人家刘秀家在西汉没灭就混到县令,都是汉景子孙,凭什么你刘备祖先就能混到东汉中期才掉到县令,还是子孙数量巨多的中山胜王后代。

刘备的汉室宗亲身份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不过三国演义里刘备祖宗的名字存疑,因为有人统计过,如果他的宗谱辈分不差的话,就不可能是大汉皇叔,甚至比汉献帝还小两三代。老罗把刘备祖宗几代恰好对应汉朝皇帝几代,可能忽略了兄弟继承。

实打实的说刘备应该是汉皇后裔,只不过他这个后裔太普通了,刘胜一百多个儿子,到刘备那时光刘胜这支都几万了,更别说刘姓其它后代了,史上也就微微提了一下他是刘胜的后代,并没有像演义那样宣扬,因为年代久远而且根本微不足道,就好比我说我是伏羲、黄帝炎帝的后代,听起来挺高贵的,其实特么十几亿人谁不是他们的后代?后面添加上说他是皇叔只不过凸出他的合法性,树立蜀汉正统的观念,是统治者与社会大众的需求,就好比拔高关羽是一个道理。

大概意思就是刘备少年时上学,游历,混的都是贵族圈子。刘备的老师也是当时非常出名的人。一般人当不了他的学生 。而且刘备还有钱上学,收马仔呢。那个时代没有一定资产根本上不起学 。刘备落魄了,但是刘氏宗族还有人资助他。所以他的身份是真的。也有一种可能,刘备的皇族身份是假的,但汉献帝为了给曹操多树立一个敌人,从而帮助自己夺权,才承认他的身份。如果是在盛世,汉献帝大权独揽,怎么可能称呼刘备为皇叔。

刘备的身份最次也是农民,织席贩履并不代表是工匠和商贩的身份,农民的工作和生产不光是种植粮食,小手工业、集市贸易、建房打工自古以来都是农民经济来源和生活收入的一大部分属于小农经济不属于资本商贸经济,古代士农是国民上民,工商是隶民贱民,这里的工商并不是指所有手工业者或者工匠和农产品贸易的人,而是指依附官宦和地主家的奴隶仆人、衙门差役、城市工匠、务工出卖劳动力、手艺人和没有籍贯户口生产住地不稳定一生飘泊四处资本商贸赚取利润的大小商贾商贩这些人被视为贱民不能读书应试和做官的,就好比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农业户口的人不能参加国有和全民公有单位企业和国家机关等非农业性的招工和聘用一样,现在是士商兵工农。

中山靖王是西汉的,经历过王莽乱政,后面是刘秀称帝,皇室族谱以刘秀这支为主,哪有那么多侯爵给中山靖王之后?不过据有人考证有一大批不是刘邦系的刘氏y染色体,中山靖王有可能不是刘邦的后代,不过这个咱不专业,真真假假也没什么,刘备从布衣到割据一方非常厉害这是事实。

刘备是汉朝宗亲八成是真的,因为那时候刘氏宗亲繁衍的太多了,混得好的贼好,混的差的跟平民没区别。虽然说古代没有现在的身份证也没有人脸识别指纹识别什么的,但你祖上是谁这些当地都会有户籍记录的。而且刘备从小师从卢植,这些都假不了的。

皇族身份应该是真的,刘备祖上都是有爵位的,而且刘备不是一个人,刘备是有宗族的,这种事情他不敢做了,做了全族人掉脑袋,而且刘备少年游学,师从卢植,同学是公孙瓒,说明刘备家族还是有实力的。

刘备的爷爷是县令,叔叔也是,他们都是靠皇族身份当的。另外,当地大族组织武装的时候,刘备这个屌丝也是靠了皇族身份当的头目。至于张飞关羽,是在战斗中表现出彩,被刘备提拔出来的,并非一眼就看出是将才。

你好,唐朝的官员品级

  正一品 太师,太傅,太保(三师) 太尉,司徒,司空(三公)

  正二品 尚书令(一人),侍中(二人),中书令(二人)

  从二品 尚书左、右仆射(各一人)

  正三品 六部尚书(各一人),门下侍郎(二人),中书侍郎(二人),御史大夫

  正三品下 左散骑常侍(二人),右散骑常侍(二人)

  从三品 国子祭酒

  正四品上 六部侍郎,尚书左丞(一人),御史中丞

  正四品下 左谏议大夫(四人)

  从四品下 尚书右丞(一人),国子司业

  正五品上 中书舍人(六人),国子博士

  从五品上 六部各司郎中

  正六品上 太学博士

  从六品上 六部各司员外郎,国子助教

  从六品下 侍御史,国了监丞

  从七品上 左补阙(六人),右补阙(六人)

  正八品上 监察御史

  从八品上 左拾遗(六人),右拾遗(六人)

  唐朝宫女制度承袭隋朝,设六局:尚宫局、尚仪局、尚服局、尚食局、尚寝局、尚功局,管理宫中一应事务。

  六局首席女官分别是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相当于后宫的六部尚书。

  六局下面统领二十四司,各司女官分别为司记、司言、司簿、司闱、司籍、司乐、司宾、司赞、司宝、司衣、司饰、司使、司膳、司酝、司药、司饎、司设、司舆、司苑、司灯、司制、司婇、司计。

  六局之中司乐、司膳二司是每司各四人,其余二十二司,都是每司各二人。此外,各司之下各设典、掌以及宫正、阿监、彤史、女史等各级女官,这些女官各有品级、供给,她们分别管理著礼仪、人事、法规、财务、衣食住行等等各项宫廷事务。宫官是执事官,所以就不必讲究色、宠,只须挑选良家出身、才德兼备者即可。

  太监的部分:

  另外,还有一些工作是宫女们不能胜任的,于是就出现了由太监们充当劳力的如下机构:

  掖庭局:主要负责掌握后宫簿籍;

  奚宫局:负责管理后宫的疾病以及死亡;

  内仆局:这个机构比较有趣,主要负责后宫的照明系统,当时的照明用具是蜡烛,所以他们就负责管蜡;

  宫闱局:这个是最忙的部门,大致相当于今天的秘书处,事无巨细,全要操心,包括有掌扇、给使等等职务;

  内宫局:类似于今天的财务部门,负责仓库及出纳。

  内侍省 :除了这五大局外,皇宫里还设置了内侍省,共有内侍四人,内常侍六人,内谒者,监六人,内给事八人,谒者十二人,典引十八人,寺伯二人及寺人二人。他们作为太监的管理机构,负责培训、考核宦官,保证向后妃们提供一流的服务。

  唐皇朝的朝官制系统

  唐代的朝政决策与执行机构是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总的说来,中书省负责发布诏令。中书省在唐代曾一度称为内书省、西台、凤阁和紫微省,长官中书令通常担任相职,参与军国大事的决策。其下属中书侍郎在唐代初期作为中书省长官的副手,在唐高宗和武后时,开始被任命为宰相。这种情况到安史之乱后成为惯例,因此中书侍郎在实际上也脱离了中书省的日常事务。

  中书省最重要的诏令起草工作,唐代主要由中书舍人实际负责。中书舍人共有六员,还兼负宰相会议的秘书事务。由于起草诏令事关重大,实际上参与了军国政事,不仅需要较高的文学才能,也要有较好的政治才干,因此唐代十分重视中书舍人一职,其被视为文学之士担任的最高职务。此外,中书省还设置起居舍人二人以记录皇帝言行与诏令内容;通事舍人十六人以负责朝见礼仪和传达诏命;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右补阙和右拾遗各二至六人的谏官,以对国家政事提出批评和建议。

  门下省,在唐代一度被称为东台、鸾台和黄门省。负责对诏令的审议与封驳,即拥有封还皇帝诏书和驳回臣下章奏的权力。这一职权唐代实际上主要由门下省官员给事中行使,给事中一般设置四人。门下省长官侍中和副长官门下侍郎通常兼任宰相之职。虽然对诏令照例进行审议并署名,但较少行使封驳职权。唐玄宗时,李乂任黄门侍郎(即门下侍郎),“乂在门下,多所驳正,开元初,姚崇为紫微令,荐乂为紫微侍郎,外托荐贤,其实引在己下,去其纠驳之权也”。可见门下侍郎行使纠驳权,由于职高望重,对中书省(紫微省)诏令的颁布有一定的牵制作用,以致中书省长官亦不得不有所顾忌。门下省和中书省一样也设置谏官,包括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左补阙和左拾遗各二至六人,以负责对朝廷各项决策的得失进行评论和建议。此外,与中书省相对应,门下省还设起居郎二人,负责朝廷政事的记录和皇帝言行与诏令的记录整理。

  为了便于决策活动的进行,中书、门下两省还分别设置一些下属机构与官职。其中较重要的有:中书省下属的集贤殿书院和门下省下属的弘文馆,这两个机构收藏有大量图书,具有皇家图书馆的性质,可供皇帝、宰相和其他官员参考。史馆,初属门下省,后属中书省,负责国史的修撰。符宝郎,属门下省,负责各种印鉴符节的掌管。

  尚书省是唐代的全国最高行政机构。在唐代初年,尚书省长官左右仆射为正宰相,因此尚书省既是朝政决策机构也是最高行政机构。但到唐中宗时,由于皇朝内部的权力再分配,尚书仆射被排斥于宰相之外,因此尚书省成为单纯的朝廷行政机构。唐代尚书省的总办公机构称为都省,“掌举诸司之纲纪,与其百僚之程式”。负责尚书省各类文书的审核、签发与存档,指导六部诸司工作。都省事务由尚书左右丞和左右司郎中、员外郎主管。而尚书省的长官左右仆射,在唐代中期以后,多成为授予大臣的荣誉职衔,并不具体负责尚书省日常事务。

  尚书都省之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每部之下又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吏部主要负责官吏的铨选、考课、封爵和勋赏;户部主要负责户籍、土地、赋役、仓储和市易;礼部主要负责科举考试和礼仪、祭祀;兵部主要负责军队的管理和训练;刑部主要负责刑狱和财政审计:工部主要负责国家土木工程和屯田、水利。六部的长官为各部尚书,副长官为各部侍郎,而诸司的长官为各司郎中,副手为各司员外郎。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的任务,是上承皇帝和宰相等最高决策集团所颁布的诏令,把它们拟定为具体实施的政令,再颁发给朝廷的九寺五监及地方各府、州、县具体执行。另外,六部诸司还负责检查和处理朝廷各部门和地方府州向尚书省申报的一般行政事务。因此,朝廷的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九寺,以及国子、少府、军器、将作、都水五监,实际上是接受尚书省指令的下级事务机构。正如唐代史学家苏冕所说:“九寺、三监……是王者之有司,各勤所守,以奉职事,尚书准旧章立程度以颁之。”九寺的长官称为卿,总称为九卿,其副手为少卿和丞。国子监的长官称为祭酒:都水监的长官称为使者;少府、将作、军器监的长官都称为监。九寺五监的职权范围,上承尚书省六部诸司,且与六部有大体固定的对应关系。按照唐代的“故事,诸司、诸使及天下州府有事,准令式合申省者,先申省司取裁”,“然后施行”。这里的诸司即指九寺、诸监、诸卫,省司即指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由此可见唐代前期尚书省在国家行政系统中的枢要地位。

  为了使官吏系统有效而正常的运转,除了建立各种与决策和行政机构有关的制度外,还必须对各级官吏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制约。为此,唐代承袭前代制度,建立御史台,以监督各级行政机构对国家政令的实施,以及对违犯朝廷法纪和律令的官吏进行纠举和弹劾,即“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唐代御史台的长官为御史大夫,副长官为御史中丞。唐代中期以后,御史大夫职位崇高,不常设置,御史中丞成为实际上的御史台长官。

  御史台的下属机构是台院、殿院和察院,分别由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和监察御史任职,统称为三院御史。唐代规定,侍御史设置四人,主要职责为纠察弹劾百官和参与审讯重大案件,其中年资最深者一人,还负有处理御史台内部日常事务的职责。殿中侍御史设六人,主要掌管百官朝见皇帝的序列班次,以及负责京城左、右巡,纠察其管辖区域内的不法之事。监察御史设十人,主要负责“分察百僚,巡按州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职责更为繁多。但就监察御史的主要职责来说,以分察和分巡最为重要。所谓分察,是指监察尚书省六部,并可列席尚书省会议。分巡,是出使巡察地方州县,把各地的“长吏政俗、闾阎疾病、水旱灾伤,并一一条录奏闻”。从御史台的职权来看,虽然十分繁杂,但其主要职责仍然是对整个官吏系统进行监察和对不法官吏进行弹劾。

  在唐代的朝廷官制系统中,中书、门下两省与尚书省六部、九寺五监、御史台一起,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朝政决策一执行一监察系统,是唐皇朝的核心机构。在这些核心机构之外,还有一系列辅助机构,多属皇家宫廷机构性质,直接为皇室宫廷服务。它们主要包括秘书、殿中、内侍三省和东宫官吏。其中前三个机构虽然也称为“省”,但其地位实际与寺监相等,其长官亦均称为“监’,副长官称为“少监”。

  秘书省是掌管皇家图籍档案的机构,除设置监、少监和丞的官职负责省事外,还设立秘书郎掌管皇家的经史子集四部图书的抄写贮藏,校书郎负责校雠典籍。此外,负责天文历法的太史局(又称司天台),一度也属于秘书省管辖。殿中省下辖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六局,负责皇帝的衣食住行与医药。内侍省则是宫廷宦官和宫女的管理机构。东宫官是皇太子的下属宫廷机构,其设置模仿朝廷的结构:其太子方师、太傅、太保(总称三太)和太子少师、少傅、少保(总称三少)是太子的导师,另设太子宾客作为太子侍从官,这些职官都没有具体职掌。设詹事府总管东宫官吏和政事,相当于中书门下和尚书省六部。设左春坊负责侍从规谏,相当于门下省之职,右春坊负责文书启奏,相当于中书省之职。此外,在左春坊之下设崇文馆,掌图书经籍;司经局掌校刊经史;典膳局、药藏局、内直局、典设局和官门局,负责太子的衣食住行。以上这些机构,与弘文馆、秘书省、殿中省大体对应。另外还设立东宫三寺,即家令寺、率更寺和仆寺,负责东宫具体事务的执行,也与九寺五监相对应。虽然东宫官职庞大繁多,但实际上多为闲职。

  在文官系统之外,唐代还设有武官系统。由于唐代前期实行府兵制度,所以在朝廷设立十六卫。十六卫的名称,唐代前期变化甚多,到唐玄宗开元时方大体上固定为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右左威卫、右左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卫和左右千牛卫。其中前十二卫均管辖府兵,只有后四卫不辖府兵,负责京城和宫殿诸门警卫以及皇帝的贴身宿卫。每卫设大将军一人和将军二人统率,下有长史、录事参军总管各卫日常事务,仓、兵、骑、胄四曹分别负责俸禄、给养、考绩、宿卫、马匹、兵械等具体事务。十六卫直接统属于皇帝,但他们没有调兵的权力。需要命将出征时,一般由皇帝和宰相议定后,颁发诏令到兵部,由兵部再发下符契,与诏令一起同时颁下各折冲府或州郡发兵。除十六卫外,东宫官中还仿照十六卫建制设有十率府,各设率一人,副率一至二人统管,下辖一定数量的府兵,作为太子的禁卫部队。以上十六卫总称为南衙诸卫,因其官署均在长安、洛阳两京宫城之南的皇城内。

  唐高宗时,由宫城北门玄武门禁军发展而来的北衙禁军开始兴起,逐渐取代南衙请卫的职能。南衙诸卫则由于府兵制的废弃,逐渐成为闲司,其长官大将军、将军也变为武官升迁的官阶,不再拥有实际职权。

  最先设置的北衙禁军是左右羽林军,玄宗时设左右龙武军,肃宗时又设左右神武军,以上称为北衙六军,各设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三人统率。唐代宗时再以神策军列入北衙禁军行列,德宗以宦官任神策军左右护军中尉统率,因此神策军势力迅速发展,凌驾于北衙六军之上。唐代后期,北衙六军的大将军、将军等职也逐渐成为武官迁转的官阶,实际并无兵权。

  唐代的地方行政系统,在唐代前期,采用州、县二级制。到唐代中期演变为道、州、县三级制,同时出现了新的二级行政区——府。

  州的长官为刺史,其下属僚佐主要有上佐、判司和录事参军。上佐指长史、司马,没有具体职事,辅佐刺史处理州事,但又往往成为安排闲冗官员的职位。因此唐代后期的中、下州一般都不置上佐之职。判司指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六参军,与朝廷尚书省六部相对应,具体分管州的官吏考课、礼仪、赋税、仓库、户口、驿传、刑狱和工程水利筹各个方面的事务。录事参军则负责监察举劾本州六曹官吏,相当于朝廷御史台与尚 书左右丞的职责。此外,唐代的州级官员还有经学博士、医学博士、市令等,分别负责学校、医药与市场交易。

  唐代县的长官为县令,下设县丞、主薄和县尉,作为主要僚佐。县丞是县令的副手,相当于州上佐;主薄负责勾检稽失,监察官吏,相当于州录事参军;县尉负责管辖诸曹吏员、追捕盗贼,相当于州判司。唐代最盛的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740),全国有府州三百二十八个,县一千五百七十三个,可见唐代地方官吏系统的庞大。

  随着时间的发展,唐代的地方行政机构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是府与道的出现。唐代把京都和曾作为陪都的州,为显示其地位的重要而称为府。府的设官与州相同,仅名称稍有变化,如其长官改称尹,副长官改称少尹等。此外,在边疆地区还设置都护府,以管辖广大边境区域,都护府的设官也与州相同,仅其长官称为都护与副都护。

  道在唐代前期,是一种监察区。贞观元年(627),唐太宗“因山河形便,分天下为十道”。各道由皇帝不定期派巡察使或采访使巡视,监察地方官吏和了解各地情况。开元二十一年(733),唐玄宗“又因十道分为十五道,置十五采访使,检查如汉刺史之职”。唐代后期,道的长官观察使一般都兼任节度使,拥有军权,权力更大,形成大小不等的方镇。各个方镇管辖的行政区域也称为道,这样的道到唐宪宗元和时有四十七个。正如宋人洪迈指出:“唐世于诸道置按察使,后改为采访处置使,治于所部之大郡。既又改为观察使,其有戎旅之地,即置节度使。分天下为四十余道,大者十余州,小者二、三州,但令访察善恶,举其大纲。然兵甲、财赋、民俗之事,无所不领,谓之郡府,权势不胜其重。”道的长官的下属,有副使、行军司马、判官、使、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等一大批幕职官员。

  唐代沿袭隋制,把官员分为九品,每品内又分为正、从,共为十八个等级。文官自正四品以下,武官自正三品以下,还分为上下阶,因此,唐代文官的散官实际上有三十个等级,武官散官等级是三十二等。这些等级总称为流内官,为正式文武官员。此外还有流外九品,实际上已属于吏员,不属于正式官员的范围。官员的散官称号与品级大致对应,表示官员地位与资历高低,作为升迁的序列。

  唐代的品级与散官还与官员服饰等级制度相联系。唐代规定,三品以上官服紫,四品、五品服绯(朱红),六品、七品服绿,八品、九品服青。同时,唐代高级官员都有一个表示其身份的鱼符,以袋盛之,称为“鱼袋”。三品以上官的鱼袋以金饰之,称为金鱼袋。五品以上官的鱼袋以银饰之,称为银鱼袋。

  唐承隋制,文武官员均可授勋官,共有十二级。按照规定,勋官可以与相应品级的公卿大臣处于同等班位。但实际上由于授勋过多,动以万计,因此无职事的勋官实际地位往往在胥吏之下,仅仅成为一种授予的官员荣誉称号。

  唐制太子妻称妃太子之妾可设:良娣二人,正三品;良媛六人,正五品;承徽十人,正六品;昭训十六人,正七品;奉仪二十四人,正九品

目前中国有14亿多人口!据“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布的数据张姓为全国人口最多的姓氏,排第二位的是李姓!有几亿人、难道说这几亿人都有“皇家血统”?无稽之谈!要确认一个家族是否有血统关系,古代靠的是流传有序的“家谱”。(不管你是皇家还是平民百姓)现代靠的是DNA检测来确定!目前中国能确认流传有序并有血统关系的只有“山东曲阜孔氏家族”!

古代族谱顺序如何定的?定的时候有什么道理?

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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