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宗族的习俗在华南地区较为盛行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20浏览:3收藏

为什么宗族的习俗在华南地区较为盛行,第1张

中国南北方汉族聚居区宗族聚居差异的原因

摘要:宗族是一种传统组织,而宗族聚居存在着“古代北盛于南,近世南盛于北”的情况。造成这种南北差异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人口迁移,二是迁移后的同族集聚,三是国家政权组织与宗族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南北方;宗族聚居;差异的原因

《尔雅·释亲》云:“父之党为宗族”[1]。也就是说,宗族是指由父系血缘关系联结而成的群体。中国汉族人口聚族而居的传统发源于北方,这种习俗在周代即已形成于中原地区,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宗族聚居格局达到全盛状态。相比之下,当时南方的宗族聚居远不如北方盛行。此后,随着北人南迁,“经济重心南移”,宗族聚居南北方强弱之势倒转。正如吕思勉先生所说:“聚居之风,古代北盛于南,近世南盛于北”[2]。而且大体上是俞南俞盛,俞北俞衰。以各省为单位而论,在南方,岭南地区的广东、福建最盛,江西、湖南、浙江南部稍逊于闽、粤,湖北、安徽、浙江、江苏又弱于前述各省,四川的宗族聚居则更弱一些。在北方,山西、山东宗族聚居较强,但仍弱于长江流域各省,河南、河北、陕西又弱于晋、鲁,东北三省则是全国汉族聚居区中宗族聚居最弱的省份。再进一步说,在各省范围内,宗族聚居也存在很大的差别。例如,属于北方省份的河南省南部,存在较多的宗族聚居,而南方省份安徽省的北部,其宗族聚居情况更接近于北方。再如,在属于南方的所谓“江南”地区,宗族也不甚发达。

有关中国各地汉族人口宗族聚居情况的文献很多,其中也有一些论及造成不同地区宗族聚居与宗族势力强弱不同的原因。当然,不同学者论及或所强调的原因不同。本文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可能在文中穷及所有的原因,也很难详尽地涉及所有地域,只是尽可能地综合笔者所见文献,从人口迁移、人口定居后的同族集聚和国家政权组织与宗族的关系三个方面来分析形成南北方宗族聚居强弱差异的原因。

一、人口迁移与宗族聚居

从人口迁移史和中国不同地域宗族聚居的情况来看,各地区人口迁入和人口聚居格局形成时间的早晚与宗族聚居程度高低和宗族势力强弱密切相关。在一个地域内,现有人口的始迁祖迁入该地的时间越早,则该地宗族聚居之势越强。反之,现有人口的始迁祖迁入该地时间越为晚近,则宗族聚居之势越弱。这虽然不是一个具有绝对意义的规律,但却具有相当的普适性。就中国南北方的大部分地区而言,南方人口聚居格局的形成早于北方。可以说,人口迁移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近现代宗族聚居南盛于北的格局。

从中国人口迁移史的大势上说,中国北方人口大规模南迁的过程自南北宋之际最后一次浪潮后而止,此后的人口迁移基本上转为南北方各自内部的人口迁移、向周边地区乃至向海外迁移。  在中国南方的现有汉族人口中,少部分人的祖先是在上古时期就居住在南方,大部分人口的祖先是在晋以后由北方迁移到南方各省的。就华东的安徽、江西、上海、江苏、浙江五省市的大部分地区来说,尽管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吴、越立国,后又并入楚国,但到汉代,人口还相当稀少。据史料记载,“长江下游地区的人口在西汉时不过占全国的十分之一”。晋代时由于“八王”之乱等内乱及北方少数民族的南侵,汉人不断南迁。“从公元313年到公元450年,全国由北方南移的人口有户籍可查的有九十万人左右,占南朝官方统计人口的六分之一,占北朝人口的七分之一,其它无户籍的客寓流民可能还有一百万人以上”。其中,尤以永嘉时期最为著名,因而史书中有大量关于“永嘉南迁”的记载。后经隋末、唐代的“安史之乱及唐末的战乱,又有大量北方汉人南迁,到唐开元时期,长江下游人口已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四十,而到北宋神宗元丰年间已经占到全国人口的半数”[3]。北宋末年,金、元相继南侵,又一次驱动了汉人南迁的浪潮,其中最著名者,史称“靖康南渡”。到南宋时,地处长江下游的华东地区已成为中国人口最密集的地区。此后,除曾有部分客家人由岭南回迁江西外,这一地区再无大规模的人口迁入。太平天国时期,苏浙皖交界地区人口大量减少,又有大量移民迁入,不过,这些移民多来自周边受战乱影响较小的地区,较少长途迁移者[4]。

从华南地区来看,史书记载,汉人迁入广东省始于秦代,但广东汉人的迁入以宋代居多,特别是北宋末年的南迁与南宋末年由长江下游地区向岭南的迁移。广东有土客两大民系,其中所谓“土”即广府人。珠江三角洲一带的广府人,皆言其始祖因宋代苏妃(或称胡妃)之祸,由南雄珠玑巷南迁避居。广东的客家人则均说其祖先由中原入赣,再由赣入闽,后辗转徙入汀州宁化石壁,其后再入粤东梅江一带。汉人迁入福建晚于广东,自孙吴时期汉人入闽,历经两晋、南北朝、隋代的迁移,至唐元和年间(公元806—820年),福建省也仅有74

467户,到北宋太平兴国年间(公元976—983年),增至467 815户,南宋绍兴三十二年(公元1162年),增至1 390

566户[5],显然,福建汉人主要是在唐、五代及宋代迁入的,而尤以宋代迁入者居多。元以后,粤、闽的人口格局基本稳定下来,及至明清,这两个省份由迁入地转变成了迁出地,其中,有部分人口向江西等地回迁,更有一部分人口迁往台湾和东南亚。

华中地区的湖南、湖北两省在秦汉时,除少数地区为汉人聚居区外,大部分地区仍为南方少数民族聚居地,人口也相当稀少。而自东汉末年以来,则中原每有大的战乱,便有大量汉族人口流入。尤其“永嘉南迁”及随后的南北朝时期是汉人向华中地区迁移的一个高峰期。唐宋时,尤其是“安史之乱”和“靖康南渡”时期,又有大量汉人迁入。其中,迁入湖北省的汉人中,大部分是由中原地区直接迁入。迁入湖南者的则多经由江西迁入。按照曹树基的研究,到1947年,湖南历代移民后裔竟占湖南全省人口的90%,全省人口中56%是元代以前移民后裔;全部移民后裔中70%左右来自江西,而其中58%是元以前移民的后裔[7]。元兵南下及元末战乱,两湖地区人口损失惨重。明初,又有大批人口由江西迁入两湖,其中包括一部分由政府组织的移民,此即所谓“江西填湖广”。明中叶至清前期,则是两湖汉人向周边山区及四川迁移的时期。至此,两湖地区人口聚居格局形成并稳定下来。

四川古为巴蜀,秦汉时汉人大量迁入,成都平原成为汉族聚居区。隋唐经五代十国至两宋时期,四川地区社会相对稳定,成为“天府之国”,汉族人口迅速增加。南宋末年,四川地区的战争极为酷烈,且历时长达半个世纪,人口剧减。元代人口有所增加,但元末战乱又使人口大减。明初,由山陕,特别是湖北迁入大量汉族人口,以至在方志、碑刻、家谱及口头传说中,四川人多称祖先系由湖北麻城孝感乡入川。及至明清之交,四川汉人又遭到了一场大劫难,人口锐减。清前期,又有持续百余年之久的大规模汉民入川移民潮。在明初与清初两次向四川的移民浪潮中,以湖北人居多,因而,这两次移民潮被称为“湖广填四川”。清后期以来,四川人口已相当稠密,开始了以向周边地区迁移为主的时期。

从南方各省区来看,广东、福建的汉族人口定居史虽然相对较晚,但其迁入人口往往一经定居,就较少再次人口重建,因而其聚居格局形成时间反而较早。华东的苏、浙、皖、赣人口聚居格局则更早于闽、粤。湖北、四川则在宋以后仍经历过大规模的人口重建过程,四川人口聚居格局是由明清时两次“湖广填四川”之后形成。而在此之前有一个“江西填湖广”的过程。此外,受太平天国战争的影响,苏、浙、皖交界地区,不少村落经历了人口重建过程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按照费孝通在《江村经济》(江苏人民出版社,1986年)一书所描述,江村为多姓村,宗族势力弱,村内的宗族除祖坟外,“没有任何共同的财产”,宗族活动也少。这一描述常给人们尤其是给一些研究中国问题的外国人造成一种错觉,似乎江南地区宗族并不发达。事实上,江村恰好处于苏、浙、皖交界地区,这一地区的人口聚居格局,在太平天国时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现有人口聚居格局形成中含有重建的因素,但其宗族聚居程度和宗族势力确实弱于华南和华东的大部分地区,而与华中地区大体相当,但仍强于四川。

中国的北方是汉民族的发源地。但是,自古以来,华北的京、津、冀、鲁、豫五省市,就经常遭受北方少数民族的入侵,并且在南北朝、五代十国、南宋、元、清时期处于北方少数民族政权的统治之下。每一次民族间的战争,都造成人口的大量减少和人口迁移。在元代末年,华北地区的人口相当稀少。后来华北地区的人口聚居基本构架是明代初期洪武、永乐年间形成的。山县干树对冀、鲁两省的调查发现,大部分村庄始建于明洪武和永乐时期,满铁《惯调》的材料证明了这一点[9]。近年曹锦清对河南的调查也反映了这一情况[10]。从大量的碑刻、家谱以及对当地居民口头传说的调查等资料也可以看出,华北地区有相当大比例的现有居民,其祖先是明初洪武、永乐年间由山西洪洞大槐树迁来。当然,这种说法不完全可靠。明代人丘濬在《区处畿甸降夷》一文中写道,明初时,“国初平定,凡蒙古、色目人散处诸州者,多已更姓易名,杂处民间。久之固已相忘相化,而亦不易以别识之也。”[11]自承由洪洞大槐树迁来者中可能有一部分就是“蒙古、色目人散处诸州者”。明末之际,华北又有大量人口损失,而清初则又有部分移民移入这一地区,但其规模不如明初。到了清末,这一地区则成了移民的迁出地。

山西、陕西两省则自汉代起至明代,一直为历代的边关地区。明以前,其人口迁移较为频繁,来源较杂,其中,大量混杂了西北少数民族人口,并且与内地其他省份相比,受少数民族政权统治的时间更长,经长期的民族融合,形成了现代的汉族人口。例如,两晋时期,有大量北方游牧民族内迁。史书记载,“当时‘西北诸郡,皆为戎居’,关中地区则‘戎狄居半’。……元初胡三省在注《资治通鉴》时感慨说:‘呜呼!自隋以后,名称扬于时者,代北之子孙十居六七矣!’”[3]。北齐时,颜之推说中国南北方音是:“南染吴越,北杂夷虏”。唐、宋、元又有大量北方少数民族融入汉族人口。可以说,在汉族人口中,西北地区汉人中杂入北方少数民族血统和风俗者最多。自明以后,在人口迁移中,山陕两省主要是作为迁出地,而由外省迁入的人口较少。

与华北和西北地区相比,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的全面开发要晚得多。在清代以前漫长的古代史中,除辽宁部分地区外,其他地区一直是少数民族聚居地,而且即使是辽宁这些地区也只是在历史上的盛世,如汉、唐、明的强盛时期才真正纳入中央政府的势力版图。其时,东北的人口相当稀少,大部分少数民族尚过着游牧生活。清初,只余少量留守者,几乎举族入关的满族人,全部人口不过数百万。一直到鸦片战争前,清政府一直控制汉民向东北“龙兴之地”的移民。道光三十年(1850年)时,东北人口只有289-8万人。自此之后,清政府对移民的控制开始松驰,迁入东北的汉族移民开始增加,特别是甲午战争后,清政府更进一步实行了“实边”政策,开始鼓励移民。至宣统二年(1910年)增长为2

158-22万人人口数字出自许道夫-中国近代农业生产及贸易统计资料;转引自李治亭主编:东北通史,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563页-。显然,这一时期的新增人口中,大部分是由关内迁移而来的移民,其中大部分来自山东,其次是河北。此后直至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一直有大量移民迁入东北,甚至70年代仍有少量关内农民移居东北,直到东北人口密度基本与关内一般省份持平。

从各个大区现有人口聚居格局形成的时间看,大体上说,南方早于北方。在南方,华东、华南地区现有人口聚居格局的形成最早,大体是在宋代,两湖地区形成于明前期,四川则形成于清前期,其中的一个例外是太平天国时期华东的苏、浙、皖交界地区人口及其聚居格局有较大变动。在北方,现有人口聚居格局的形成以西北地区最早,大体形成于宋元时期,华北形成于明清时期,东北则形成于晚清以后。此外,从现存村落的历史考察也可看出,在南方,唐、五代至宋代形成的古村落相当多,而在华北地区,除山西省外,村落基本上均形成于明代之后。

根据史料记载,在古代的中国,导致人口迁移最主要的原因是战乱。而从总体上看,在中国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北方的大规模战乱较南方更为频繁,加之很多战乱系由北方少数民族入侵而引起的民族战争,这种战争通常更为严酷,所造成的人口损失和人口迁移规模也更大。而自经清初的调整后,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除太平天国引起的迁移外,在南北方的内地地区内部,几乎再没有发生大规模人口迁移。有清一代,内地地区较为稳定,而自清末进入热兵器时代之后,武器的杀伤力虽然大增,但对于普通百姓而言,相对说,战争反不像古代那样残酷,大规模屠杀平民者较少,一场战争致使一国或一个大地区人口减半甚至只有少量残余人口的情况不再发生,战乱也就不再是人口迁移的主要原因。因此,费孝通说,“即使像抗战这样大事件所引起的基层人口的流动,我相信还是微忽其微的”[13]。当然,大规模的天灾也会引起人口减少和迁移。特别是华北和西北地区,气候干燥,地下水位低,河流少,流量也不稳定,不同年份降雨量变化很大,而且一年内的降雨量多集中在夏季的几个月,因此常出现水旱灾害,引起饥荒。但这种自然灾害引起的人口流动通常伴随着灾害过后的人口回流,对长期的人口聚居格局影响不大。如抗日战争时期的花园口事件,造成了大量流民,但水过之后,村落便得以在黄泛区重建。

现有人口始迁祖迁入时间的早晚之所以对宗族聚居强弱之势有重要影响,首先在于人口繁衍和宗族形成需要时间。人口迁移年代早则意味着一个宗族定居在一地的持续时间长。定居持续时间长,便有可能通过人口自然增长,形成较大的同族群体。

其次,是当时迁出地的宗族聚居状况及人口迁移方式的差别。如前文所述,汉族的宗族聚居,发源于北方,而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达到鼎盛,并且一直到北宋时期,中原地区宗族聚居仍相当普遍,宗族组织也相当发达。当这一地区的人口被迫迁移时,通常也是全族整体迁移。这在晋代的北人南迁过程中尤为突出。东晋的王、谢、庾、桓等大族无一不是举族南迁,直至北宋时期的人口南迁,仍有相当部分是举族迁移。举族迁移者,在迁入新的定居地后,一般仍保持了聚族而居的传统。

宋以后的人口迁移则极少再有整族迁移,多为以小家庭为单位迁移,而且相当一部分迁移人口是只有部分家庭成员迁移或以个体为单位的迁移。中国历史上的人口迁移,以自发性迁移为主,但也有部分人口是由官府组织乃至强迫迁移的。但在由官府组织的迁移中,同样是在宋以前多为整族迁移,宋以后则是以小家庭或个体为单位的迁移为主。宋以前的历代,史料中常有官府为防范叛乱及充实京畿或边疆而举族迁移豪门巨族的事例。而在明初官府组织的由山西向华北其他各省的人口迁移,虽有官府动员乃至逼迫,但也是以个体或小家庭为单位,先向指定地点集中,领取官府发放的少量迁移费,再分别迁移到指定地区定居,甚至常常将成年的兄弟分别安排在不同的移入地。清末以来向东北迁移的“闯关东”者则更多的是部分家庭成员先行迁移,先行者定居后,其余家庭成员才迁移过去。

宋代前后迁移方式的变化与迁出地的宗族聚居程度有关。宋以前,作为迁出地的北方,聚族而居非常普遍,而宋以后,北方宗族聚居已经衰落。迁出地不存在宗族聚居,迁移过程当然不会是举族迁移。但在南宋以后的南方,举族迁移也逐渐被个体迁移方式所取代。南宋灭亡时的人口迁移,史载多称“扈从南迁”,“虽然也有举族而迁,但不复为主流形态,移民多以个体与小家庭为单位”[14]。明清时期的“江西填湖广”和“湖广填四川”的过程中,也是以个体或小家庭迁移的迁移方式为主。

宋代前后迁移方式的变化还与迁移原因及战争的性质和持续时间有关。一般说,战乱引起的迁移可能是乡族的整体迁移,非战乱引起的移民则多以分散方式进行。由于迁出地人口增长,受人口压力而引起的人口迁移一般不会是举族迁移。总体上说,宋代以后南北方各自内部的人口迁移更多地是由人口压力引起的,这也是人口迁移方式迥异于宋以前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在受战争引起的迁移中,少数民族由北向南推进的占领式战争与区域势力间的争战也有所不同,前者可能会引起方向明确的大规模迁移,后者引起的移民则没有明显的方向性。另外,战争持续时间或入侵者的占领速度也与移民规模和移民方式有关。在宋以前,北方少数民族入侵后,向南推进的速度较慢。宋室南迁后,南宋政权尚维持了相当长的时期,这便使人们有时间以宗族为单位举族迁移。而满清入关时,占领速度较快,南明政权持续时间也很短。清军入关及向南推进的速度快于移民迁移速度,汉族人口常常来不及南迁,其家园已被占领,更没有时间组织乡族的整体迁移。  

总之,与南方相比,北方人口不仅现有人口始迁祖迁入时间相对较晚,而且在人口最初迁移时,迁出地本身就不具备聚族而居的习俗,迁入方式更是以小家庭和个体为主。从而人口迁入之始,就很少形成宗族聚居的格局。而南方则仍保留了较多聚居的宗族。证之于南方一些人口迁入较晚的地区,亦可得出同样的结论。华中的湖北省,其宗族聚居程度就弱于华南和华东大部分地区,而四川的宗族势力则更弱。

此外,下面将要论述的同族集聚过程也需要一定的时间。这也是现有人口聚居格局形成时间长短与宗族聚居强弱相关的一个原因。

二、定居后的同族集聚

人们在一个地域定居后,是与其他家庭聚居一处,还是以家庭为单位分散居住,首先决定于人们是否和在多大程度上需要与他人合作。尽管如很多学者指出的,与现代社会相比,在传统农业社会,农民家庭间交往与合作的频率和程度很低,但合作的需要毕竟是存在的,而且农民家庭间合作的需要是多方面的,有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合作,有与外部发生冲突时的合作。因而,在传统农业社会时期的中国以及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人们是聚村而居的,散居的形态并不普遍。而这些村居的农民家庭,是与同族聚居一处,还是与非同族聚居一处,同样与合作需要的多少和程度有关。合作的需要本身并不能保证合作的实施。与现代社会相比,在传统农业社会,农民家庭间的合作更需要有血缘、地缘等传统关系作为纽带,将不同农民家庭联结在一起,才能形成有效的合作[15]。而在宗族制度有着久远历史,并得到意识形态强力支持和维系的中国,血缘关系,特别是父系血缘关系无疑是更为坚韧强劲的纽带,以这种关系为纽带组织合作更为有效,具有更低的交易成本。因此,农民家庭间合作的需要与宗族聚居程度具有很强的正相关性。而在不同的地域,农民家庭间合作的需要是不同的,这也是产生不同地域间宗族聚居程度不同的一个重要原因。

1、农耕活动中的合作与宗族聚居

在传统农业社会,农民家庭间在生产中的合作,也即是耕作中的合作。很多学者在有关的研究中区分了稻作和旱作,认为与旱作相比,稻作中需要更多的农户间合作。例如,在论述稻作中的合作时,摩尔写道:“在使土壤达到一定的浆状的稠度以适于种植秧苗时,就需要大量用水。因为在同一时间里只能给少量的田供水,这就需要大伙一起一块田接着一块田地耕种,这样才能节省花在每一块田里移栽的时间。为在合适的时间里完成移栽工作,就需要聚集起比个别家庭成员集合在一起更多的成员”[16]。池田大作则说:“由于种植稻米的农业不能以一家,而是以一个村落为作业单位,因而形成了紧密的共同体。譬如,种植稻米的水田需要大规模的水利体系。从贮水池或河川引来的水,流经许多家庭所有的水田。或者让一条小河的水均等地分流各家的水田。……另外,插秧或收割水稻的作业,也以共同作业的方式集中进行。其作法是:今天全村出动,给A家插秧;明天又总出动,到B家的田里插秧”[17]。林周二也曾做过类似的论述:“在稻作社会,水田需要灌水或排水的时候,人们必须同时进行;处于高处的水田要是施肥,则肥水必然流入位于低处的他人的田里,反之,要是涝水的话,低处的水田必定首先遭殃。有一利必有一弊。所有这些都意味着村落共同体必然地要承担共同的命运。它们既是村落共同体,也是一个命运共同体。这就决定稻作文化不仅和狩猎民族不同,而且也与麦作社会的民族不同”[18]。

在旱田的耕作中,则很少需要超出家庭规模的合作。尽管在一些地区的旱作耕作中,犁地时需要较多的畜力和人力共同劳作,但这种合作的规模较小,而且一年之中也只需要几天。黄宗智曾谈到,“冀—鲁西北的种植法,在犁地时使用较多的畜力。表面看来,这些耕作法似乎要求紧密的宗族关系:叔伯弟兄为此而合伙搭套。然而这样的协作,在整个农业周期中只占去几天而已。虽然一些小农也与族人搭伙,但许多人并不限于同族而是和朋友或邻居合伙。单凭犁田时需要的协作,不足以使已婚但不能融洽相处的兄弟聚居而不分家,也不足以成为强固宗族组织的经济基础”[18]。

总之,按照大多数学者的观点,旱作农耕活动中,农户间合作的需要既不经常,规模又小,不足以促进宗族聚居和强化宗族组织。相比之下,在水稻的耕作中,更需要农户间的合作。而在中国的南方,稻作极为普遍。北方,包括西北、华北和东北,则均以旱作为主(当代北方的水稻种植大部分是近现代才开始的)。因而,一些学者认为,稻作与旱作的差异是中国南北方宗族聚居程度不同的一个原因。

强调耕作中合作的需要者,通常涉及“水的问题”,强调水利工程对合作的重要性。中国的北方,降雨量和江河水流量在一年之内及年度间的分布极不均匀,经常发生旱涝灾害。这大大增加了渠道灌溉的成本,降低了灌溉的效率。总体上说,北方缺水,旱灾多于涝灾。在旱灾严重时,很多江河水量极少甚至断流,从而使灌溉渠道失去作用。因而,在传统农业社会时期,北方的渠道灌溉工程较少。按黄宗智说法,中国北方的水利工程趋于两个极端:一方面是需要国家组织建造和维护的治理大江大河的大规模工程,另一方面是只需少量劳动力投入的打井工程。“由国家建造和维修的大型防洪工程,与由个别农户挖掘和拥有的小型灌溉井之间的对比,足以显示政治经济结构中的一个强烈对照,即庞大的国家机器与分散的小农经济之间的悬殊差别。在这方面,如果把华北与长江下游或珠江三角洲作对比的话,彼此间的不同是很鲜明的”。水旱灾害有一点不同:旱灾会造成饥荒,水灾则不仅造成饥荒而且直接夺取人的生命和财产。因而,国家组织的水利工程集中于防范水灾。显然,这种大规模的工程并非自发的农户间合作。北方人畜饮用水及少量的灌溉农业主要是靠井水。打井通常只需要一家一户的劳力加上几个帮工,在几天之内就可完成,使用和维护通常也只限于一家一户。在极度干旱缺水,需要打深井的地区,在传统技术条件下确实常常需要全村人的合作,而且井水在使用上也是由全村人共享。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只是在打井过程中需要较多人共同劳动,在维护过程中通常只需大家不有意破坏即可,只在少数地区并且是处于极端干旱的时期,才需要在分配用水上进行合作。

而在南方,以村为单位的水利工程系统相当普遍。当然,传统农业社会时期的北方并非没有渠道灌溉工程,但与南方相比,需要若干农民家庭经常性合作的中等水利工程要少得多。而且,即使是同等规模的水利工程,在北方所产生的农户间合作也弱于南方。王建革以河北省滏阳河上游和天津地区农田灌溉水利为例,对华北和江南的渠道灌溉工程做了比较。他指出,由于水源稀缺,华北私有制基础上的民众水利体制中的水权至少表现出一定的可分性;江南水稻区则不但水权基本不可分,往往还是一种团体责任。而明代和清初的天津围田及清末民国时期的小站管田,在开始时期土地是国家所有的,渠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都由政府负责[20]。黄宗智的结论是:“长江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宗族组织的规模与水利工程的规模是相符的”。“华北平原多是旱作地区,即使有灌溉设备,也多限于一家一户的水井灌溉。相比之下,长江下游和珠江三角洲渠道灌溉和围田工程则需要较多的人工和协作。这个差别,可以视为两种地区宗族组织的作用有所不同的生态基础”[19]。

此外,还有一些学者指出,在新开辟地域进行垦殖活动,需要更多的农户间合作,因而有利于宗族聚居的形成和宗族势力的发展。例如,弗里德曼指出,东南地区宗族发达的原因之一是边陲地区处女地的开发,需要人们更多地合作。叶显恩、刘志伟等人指出,沙田开发为珠江三角洲地区宗族势力的发展创造了相当有利的独特条件[21-23]。

考据学又称考证学或朴学,主要的工作是对古籍加以整理、校勘、注疏、辑佚等。学者尝以为清代考据学之兴盛缘於清初的文字狱政策。例如孟森说:「乾隆以来多朴学,知人论世之文,易触时忌,一概不敢从事,移其心力,毕注於经学,毕注於名物训诂之考订,所成就亦超出前儒之上。」(《明清史讲义》)。萧一山说:「有民族思想的学者,在异族的钤制政策下,不甘心作无耻的应声虫,又不敢作激烈的革命党,自由研究学问,也怕横撄文网,那还有甚么办法?只好『明哲保身』,『尚友古人』,向故纸堆里去钻了。」(《清史》)

经济思想史通常指的就是经济史,经济史和经济学、经济思想史均是经济学的分支学科。

经济史(即经济思想史)和经济学的特点:

一、两者的意义不同:

1、经济史(即经济思想史)的意义:有助于为经济分析增添历史视野,从而加深对现实问题的理解。有助于为经济分析提供有效数据,从而为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的运用创造条件。

2、经济学的意义:政治经济学根据所代表的阶级的利益为了突出某个阶级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自发从某个侧面研究价值规律或经济规律,科学经济学自觉从整体上研究价值规律或经济规律。

二、两者的概述不同:

1、经济史的概述:经济史是指经济领域的发展历史和经济状态的变迁史。从广义上讲,经济史是指人类以往从事经济活动过程的总称,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事件,从狭义上说,经济史是指经济史学家通过文字以及符号等对上述经济活动活动发展规律的描述解释。

2、经济学的概述:经济学是研究人类经济活动的规律即价值的创造、转化、实现的规律——经济发展规律的理论,分为政治经济学与科学经济学两大类型。

三、两者的研究对象不同:

1、经济史的研究对象:是对于过去的经济和经济现象的研究。

2、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经济学的对象是资源优化配置与优化再生后面的经济规律与经济本质,而不是停留在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优化再生层面。停留在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优化再生层面的,是政治经济学而不是科学的经济学。

-经济思想史(经济学分支学科)

-经济史

-经济学(经济学科学)

史学是社会科学的一个部门。研究和阐述人类社会展的具体过程及其规律性的科学。是一门反思的科学,是对各种具体历史研究及其内在规律的探索的科学。其也是一门具有特殊性、综合性、整体性、真实性的具体的和实证的科学。

中国经济史研究以各个历史时期社会经济形态的发生、发展、演变过程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探讨传统经济的现代化过程与建立中国特色市场经济之间历史的连续性,力图揭示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及规律。中国经济史学从创立至今,经历了近百年的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果。

经济史只是历史学的一部分,其由于它的特殊性而被人们提出来单独研究。

附:经济史的研究方法 (相关资料)

史学研究必须以历史资料为基础,同时又要使用正确的研究方法,因此"方法论应当占有与历史资料同等重要的地位"(注:吴承明:《经济学理论与经济史研究》。)。由于经济史的特殊性,历史学和经济学的方法是经济史研究的两大基本方法。

(一)历史学方法

熊彼特明白地说经济史"只是通史的一部分,只是为了说明而把它从其余的部分分离出来"(注: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第65页。)。由于经济史是史学的一部分,因此史学方法当然也是经济史研究的基本方法。具体而言,是由于以下原因:

首先,传统的史学长于现象描述,因此也被视为"艺术"而非"科学"。而将过去的经济实践清楚地描绘出来并展示给世人,乃是经济史研究的主要目标之一。在此方面,没有其他方法可取代传统的史学方法。

其次,经济制度、经济事件等是经济史研究的重要内容。在这些研究中,定性分析是主要的方法,而这恰恰又正是史学方法之所长。对经济制度、经济事件等的研究是了解过去经济实践的基础,因此离开了史学方法就谈不上经济史研究。

再次,历史学的基本方法--史料学和考据学的方法,对经济史研究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胡适曾批评中国的传统史学说:"中国人作史,最不讲究史料。神话、官书都可以作史料,全不问这些材料是否可靠。却不知道史料若不可靠,所作的历史便无信史的价值。"(注: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台湾里仁书局1982年版,第19页。)傅斯年更加强调史料学的重要性,甚至认为"史学便是史料学",原因是"史学的对象是史料,……史学的工作是整理史料,不是作艺术的建设,不是做疏通的事业,不是去扶持或推倒这个运动或那个主义"(注:傅斯年:《史学方法导论》,收于《傅斯年全集》第2册,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0年版,第5、6页)。吴承明则指出:史料是史学的根本,绝对尊重史料,言必有证,论从史出,这是我国史学的优良传统。治史者必须从治史料开始,不治史料而径谈历史者,非史学家。由于史料并非史实,必须经过考据、整理,庶几接近史实,方能使用,因此史料学和考据学的方法可以说是历史学的基本方法。从乾嘉学派到兰克学派,中外史家都力图通过考证分析,弄清历史记载的真伪和可靠程度(注:吴承明:《论历史主义》,《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2期。)。经济史研究只能以历史资料为依据,因此史料学和考据学的方法也是经济史研究的基本方法。无论何人研究经济史,都必须掌握历史学的基本方法(注:例如赵冈估计南宋中国城市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高达1/5,而该估计的基础主要是霍林斯沃斯(THHollingsworth)根据《马可波罗游记》中所说的杭州胡椒消费量对南宋杭州城市人口作出的一个推测(即杭州城市人口多达500万甚至600-700万)。麦迪森借助于史学家谢和耐(Jacques Gernet)和巴拉兹(Etienne Balaz)对南宋杭州人口数量所作的考证,指出霍氏之说严重不符史实,因而赵氏据此所得出的结论也"证据极其不足"(Angus Maddison,Chinese Economic Performance in the Long Run,p25)。)。

运用以上方法进行研究,并不涉及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理论。这种不重理论的做法,是传统史学方法的基本特征之一。这种不重理论的做法,也具有其特殊的价值,因为是否需要理论,乃是由研究的对象与目的所决定的。希克斯指出:在史学研究中,是否使用理论,在于我们到底是对一般现象还是对具体经过感兴趣。"如果我们感兴趣的是一般现象,那么就与理论(经济学理论或其他社会理论)有关。否则,通常就与理论无关";而"历史学家的本行,不是以理论术语来进行思考,或者至多承认他可以利用某些不连贯的理论作为前途来解释某些特定的历史过程"(注:John Hicks,A Theory of Economic History,p2)。因此对于任何一个经济史学家来说,传统的史学方法都是必须掌握的基本方法。

但不容否认的是,传统史学方法也有其先天不足。巴勒克拉夫总结20世纪上半叶国际史学的发展时,把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历史主义学派的不足作了归纳(注:杰弗里巴勒克拉夫:《当代史学主要趋势》,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15-25页。)。吴承明对此作了进一步讨论,总结为以下五个方面:(1)史学是叙述式的,缺乏分析;又常是事件和史例的罗列,或用单线因果关系将它们联系起来,而缺乏整体性、结构性的研究;(2)强调历史事件、人物和国家的特殊性和个性,而不去研究一般模式和存在于过去的普遍规律;(3)在考察史料时采用归纳法和实证论,这种经验主义的方法不能在逻辑上肯定认识的真实性;在解释史料和做判断时,由于缺乏公理原则和强调个性,就主要凭史学家的主观推理和直觉:(4)或是根据伦理、道德取向来评议是非、臧否人物,或是认为一切是受时间、地点和历史环境决定,无绝对的善恶;(5)脱离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来研究历史,认为历史学的惟一目的是真实地再现和理解过去(注:吴承明:《论历史主义》,《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2期。)。

由于传统史学方法存在上述问题,只依靠它们是难以深入研究经济史的。如吴承明所指出的那样,即使做到所用史料都正确无误,仍然不能保证就可得出正确的结论。传统史学所使用的基本方法是归纳法,而归纳法本身有缺陷,其中最突出的是:除非规定范围,所得结论都是单称命题,难以概括全体;虽然可以用概率论方法作些补救,但难用于历史。因此不求助于其他学科的方法,是无法深入研究经济史的。

(二)经济学方法

从对《检讨》的反应来看,在一些学者心目中,经济学的方法主要就是统计学的方法。这种想法不足为奇。希克斯说:"凡是一种历史理论可能适用的历史现象,从我们对其兴趣而言,都可认为其具有统计学特征。经济史上的大多数现象(无论我们如何广泛地看),都确实具有这些特征。我们要问的经济史的问题,大都涉及那些可以具有此特征的类别。"但是希氏接着指出:"从本质上来说,这并非经济史与其他历史之间的差别",因为"在史学的任何分支中,我们都会发现自己在寻求统计学上的一致性。区别在于我们是对一般现象还是对具体经过感兴趣"(注:John Hicks,A Theory of Economic History,p4)。因此把经济学方法等同于统计学方法的看法是很不全面的。对于那些可以获得大量数据的研究对象(注:例如王业键所收集的清代的米价数据、李中清所收集的清代人口数据,都数以十万计。),只有依靠统计学方法,才能进行研究。但是对于那些数据不丰的研究对象,统计学方法就难以奏效了,因此有的学者认为经济学方法对于古代经济史研究并无多大用处。但是我们要强调:经济学方法决不仅只是统计学方法,而经济史研究中可以利用的经济学方法也有多种。在许多情况下,其他一些方法可能比统计学方法更为重要。

首先,经济学方法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经济学为经济史研究提供了主要的理论框架。凯恩斯说:"经济学与其说是一种学说,不如说是一种方法,一种思维工具,一种构想技术。"(注:转引自吴承明《经济学理论与经济史研究》。)如果没有经济学提供的思维方法和构想技术,是无法进行经济史研究的。一些经济史学者拒绝经济学理论,但实际上他们也在不自觉地使用某种理论。至于这些理论是否正确,他们却并不去考虑。正因如此,他们往往在无意之中会得出一些错误的结论。典型的例子如亩产量与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在我国人口稠密的东部地区,自清代中期以来,由于可耕地开垦殆尽,增加农业产量只好主要依靠提高亩产量。不少学者囿于这种习以为常的观念,把提高亩产量作为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惟一手段(注:在《检讨》中讨论劳动生产率时,我以粮食亩产量增加作为判别劳动生产率提高的主要指标。这样做的原因及其特定条件,拙文中已作了清楚的解释。有的学者忽视了我所作的说明,从而对拙文产生误解,认为我所说的劳动生产率就是粮食亩产量。其之所以会如此,主要原因即如上所述。)。而从经济学观点来看,亩产量与劳动生产率并非同一事。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取决于劳动、资源、技术等要素相互关系的变化。在耕地资源丰富的情况下,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可以通过"广种薄收"的方法达到。相反,在劳动力供给过多的情况下,亩产量虽然达到很高的水平,但却可能恰恰表现了"内卷化"(或"过密化")下劳动生产率的下降(注:伊懋可的"高水平平衡机制"和黄宗智"农业过密化"理论,都说的是这种情况。见伊懋可The Pattern of the Chinese Past,第16章,以及同氏The High-Level Equipment Trap:the Causes of the Decline of Invention in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Textile Industry(in Mark Elvin,Another History-Essays on China from a European Perspective,Wild Peony,1996);黄宗智 The Peasant Economy and Social Change in North China,第8、9章,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5,以及同氏The Peasant Family Economy and Rural Development in the Yangzi Delta,1350-1988,第3、16章。)。

其次,从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出发,我们可以对经济史上的一些问题作出更为合理的判断。例如在宋代江南,是否由于有了"最好的耕犁"(江东犁)和因"人多地少"导致的充足的劳动力,就会导致"精耕细作的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呢?(注:漆侠:《宋代经济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10、178页。在分析精耕细作的发展问题时他还指出:"这种耕作方法除犁需要改进和增加鋫刀这个垦田利器外,还必须有充足的劳动力,这两条缺少任何一条都是不能成功的。")从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出发来看,"精耕细作"指的是劳动密集的耕作方式,而江东犁则代表了一种节省劳动的技术。劳动力的供给与劳动密集型的耕作之间通常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而与节省劳动的生产工具之间则通常是相互排斥的关系(注:大卫勒旺(David Levine)对此作了明确的说明:"由于劳动便宜而且供给充分,人们不愿进行资本投资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因为工资低,原始的生产技术仍是最有利可图的;低水平的技术,导致劳动集约化。"见David Levine,Family Formation in an Age of Nascent Capitalism,Academic Press,1977,p14。)。一般而言,在"人多地少"的情况下,农民通常采用的是节省土地的技术,而非使用节省劳动的技术(注:白馥兰也指出:"技艺趋向型"技术和"机械型"技术都能增加单位农田的产量,但前者可视为土地的替代物,后者则可视为劳动的替代物。要在二者之间作出合理的选择,必须考虑在一种具体的情况下,何种投入能够最大地提高产量(Francesca Bray,The Rice Economy:Technology and Development in Asian Societies,pp115,156)。)。农民在使用江东犁时,首先会计算使用的成本与收益,并与被使用这种耕犁而被节省下来的劳动的收益进行比较。如果比较的结果是不合算,那么就不会使用之(注:这一点,明末宋应星已说得非常明白。他指出:牛耕的效率大大高于人耕,但是在苏州一带,"会计牛值与水草之资,窃盗死病之变.不若人力亦便"(见《天工开物》乃粒第一卷稻工》。)。此外,如果没有发达的农村工业,使用江东犁节省下来的劳力也就没有了出路。在此情况下,农民为什么要使用江东犁呢?

再次,对于比较具体的问题来说,经济学方法也非常重要,舍此即难以进行研究。亩产量问题是许多学者在读了《检讨》之后谈论最多的话题之一。这里我们就以此为例来讨论一下使用经济学方法进行研究的问题。

按照范赞登(Jan Luten von Zanden)的总结,近年来欧洲经济史学界研究近代以前亩产量所使用的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1)在意大利和东欧,主要是使用种子与产量之比的材料进行分析;(2)在法国、西班牙、瑞士、匈牙利等国,主要是使用什一税作为农业生产率的指标;(3)在英国以及法兰德斯,越来越集中于从遗嘱中获得的有关资料来估计作物亩产量和作物布局;(4)也有一些研究一直把地租资料作为农业生产率的一个指标(注:Jan Luten von Zanden,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vity in Europe,1500-1800)。简言之,主要的差别在于资料类型的不同。至于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仍是统计学方法。事实上,研究近代以前中国的亩产量的基本资料(田税、地租、家谱、分家文书、农书等),大体也属于上述类型。因此在中国亩产量研究中,统计学方法也是一种重要方法,但适用范围十分有限,原因是有关数字不够丰富,而且许多数字自身存在着各种问题。宋代亩产量记载不多,更难使用统计学方法研究亩产量,因此必须求助于其他的经济学方法。

柏金斯(Dwight Perkins)研究中国粮食亩产量时,使用了一种宏观分析方法:首先对一个地区人口和耕地的数量、种植制度以及人均粮食消费水平、用作交纳赋税的粮食的数量以及输出入的粮食的数量等一一进行研究,然后以所得结果为据,求出一个平均亩产量。很明显,只要人口等各种数据没有大错,那么这个平均亩产量也不会离开实际情况太远。同时,又从各种史料中大量收集亩产量数字并加以考证,选出其中比较可靠者,与上面得到的结果进行比较,并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调整和修正,从而得出一个最接近实际情况的数字(注:Dwight Perkins,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China,1368-1968,Aldine Publishing Company,1969,pp14-23.我曾用这种方法对明后期(1620年左右)和清中期(1850年前后)江南的水稻亩产量进行了研究,得出的结果是:明后期(17世纪初期)江南的水稻亩产量大约为16石米,清中期(19世纪中期)则约为23石米;亦即后者较前者增加了07石,增长幅度大致为44%(参阅李伯重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Jiangnan,1620-1850,pp:125-127、130-132)。这个结论与许多学者得出的结论差别颇大。)。虽然这个数字也不可能绝对准确,但是比起用其他方法得出的结果来说,应当是更接近实际情况。这种方法对于研究宋代江南粮食亩产量肯定也会很有帮助。宋代江南是一个以自然经济为主的社会,而在这种社会中,人们主要追求的是产品的使用价值而非价值,即使剥削也有一定限度。农民生产出来的产品不可能大大低于和超过社会对这些产品的使用价值的总需求。这就为宋代江南亩产量的估计确定了一个可能的范围。倘若我们的估计超出了这个可能的范围,那么肯定是有问题的。

最后,我还要指出:经济学方法也有自身的适用范围,不能用它去完成其不能胜任的工作。例如计量分析是经济学的优势,但并非任何经济现象都可以"量化"的。有的学者读了《检讨》之后问:为什么你不为"什么是经济革命"提出一个明确的"量化"标准呢?我的回答是:为"经济革命"提出一个"量化"的标准很困难,因为"经济革命"的主要内容之一是重大技术进步的出现,而重大技术进步本身并非一种可以"量化"的现象。此外,宋代江南有关史料匮缺,也使得计量分析非常困难(注:例如麦迪森已指出:8-13世纪中国农业中心转移到南方水稻地区并实行多种作物种植,导致中国人的生活水平提高,但是到底提高了多少,由于资料不足,无法量化。见Angus Maddison,Chinese Economic Performance in the Long Run,第4页。)。因此要对宋代江南的经济进行"量化"研究,可能已经超出经济学力所能及的范围。

参考资料: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119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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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是社会科学的一个部门。研究和阐述人类社会展的具体过程及其规律性的科学。是一门反思的科学,是对各种具体历史研究及其内在规律的探索的科学。其也是一门具有特殊性、综合性、整体性、真实性的具体的和实证的科学。

中国经济史研究以各个历史时期社会经济形态的发生、发展、演变过程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探讨传统经济的现代化过程与建立中国特色市场经济之间历史的连续性,力图揭示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及规律。中国经济史学从创立至今,经历了近百年的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果。

经济史只是历史学的一部分,其由于它的特殊性而被人们提出来单独研究。

附:经济史的研究方法 (相关资料)

史学研究必须以历史资料为基础,同时又要使用正确的研究方法,因此"方法论应当占有与历史资料同等重要的地位"(注:吴承明:《经济学理论与经济史研究》。)。由于经济史的特殊性,历史学和经济学的方法是经济史研究的两大基本方法。

(一)历史学方法

熊彼特明白地说经济史"只是通史的一部分,只是为了说明而把它从其余的部分分离出来"(注: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第65页。)。由于经济史是史学的一部分,因此史学方法当然也是经济史研究的基本方法。具体而言,是由于以下原因:

首先,传统的史学长于现象描述,因此也被视为"艺术"而非"科学"。而将过去的经济实践清楚地描绘出来并展示给世人,乃是经济史研究的主要目标之一。在此方面,没有其他方法可取代传统的史学方法。

其次,经济制度、经济事件等是经济史研究的重要内容。在这些研究中,定性分析是主要的方法,而这恰恰又正是史学方法之所长。对经济制度、经济事件等的研究是了解过去经济实践的基础,因此离开了史学方法就谈不上经济史研究。

再次,历史学的基本方法--史料学和考据学的方法,对经济史研究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胡适曾批评中国的传统史学说:"中国人作史,最不讲究史料。神话、官书都可以作史料,全不问这些材料是否可靠。却不知道史料若不可靠,所作的历史便无信史的价值。"(注: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台湾里仁书局1982年版,第19页。)傅斯年更加强调史料学的重要性,甚至认为"史学便是史料学",原因是"史学的对象是史料,……史学的工作是整理史料,不是作艺术的建设,不是做疏通的事业,不是去扶持或推倒这个运动或那个主义"(注:傅斯年:《史学方法导论》,收于《傅斯年全集》第2册,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0年版,第5、6页)。吴承明则指出:史料是史学的根本,绝对尊重史料,言必有证,论从史出,这是我国史学的优良传统。治史者必须从治史料开始,不治史料而径谈历史者,非史学家。由于史料并非史实,必须经过考据、整理,庶几接近史实,方能使用,因此史料学和考据学的方法可以说是历史学的基本方法。从乾嘉学派到兰克学派,中外史家都力图通过考证分析,弄清历史记载的真伪和可靠程度(注:吴承明:《论历史主义》,《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2期。)。经济史研究只能以历史资料为依据,因此史料学和考据学的方法也是经济史研究的基本方法。无论何人研究经济史,都必须掌握历史学的基本方法(注:例如赵冈估计南宋中国城市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高达1/5,而该估计的基础主要是霍林斯沃斯(THHollingsworth)根据《马可波罗游记》中所说的杭州胡椒消费量对南宋杭州城市人口作出的一个推测(即杭州城市人口多达500万甚至600-700万)。麦迪森借助于史学家谢和耐(Jacques Gernet)和巴拉兹(Etienne Balaz)对南宋杭州人口数量所作的考证,指出霍氏之说严重不符史实,因而赵氏据此所得出的结论也"证据极其不足"(Angus Maddison,Chinese Economic Performance in the Long Run,p25)。)。

运用以上方法进行研究,并不涉及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理论。这种不重理论的做法,是传统史学方法的基本特征之一。这种不重理论的做法,也具有其特殊的价值,因为是否需要理论,乃是由研究的对象与目的所决定的。希克斯指出:在史学研究中,是否使用理论,在于我们到底是对一般现象还是对具体经过感兴趣。"如果我们感兴趣的是一般现象,那么就与理论(经济学理论或其他社会理论)有关。否则,通常就与理论无关";而"历史学家的本行,不是以理论术语来进行思考,或者至多承认他可以利用某些不连贯的理论作为前途来解释某些特定的历史过程"(注:John Hicks,A Theory of Economic History,p2)。因此对于任何一个经济史学家来说,传统的史学方法都是必须掌握的基本方法。

但不容否认的是,传统史学方法也有其先天不足。巴勒克拉夫总结20世纪上半叶国际史学的发展时,把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历史主义学派的不足作了归纳(注:杰弗里巴勒克拉夫:《当代史学主要趋势》,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15-25页。)。吴承明对此作了进一步讨论,总结为以下五个方面:(1)史学是叙述式的,缺乏分析;又常是事件和史例的罗列,或用单线因果关系将它们联系起来,而缺乏整体性、结构性的研究;(2)强调历史事件、人物和国家的特殊性和个性,而不去研究一般模式和存在于过去的普遍规律;(3)在考察史料时采用归纳法和实证论,这种经验主义的方法不能在逻辑上肯定认识的真实性;在解释史料和做判断时,由于缺乏公理原则和强调个性,就主要凭史学家的主观推理和直觉:(4)或是根据伦理、道德取向来评议是非、臧否人物,或是认为一切是受时间、地点和历史环境决定,无绝对的善恶;(5)脱离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来研究历史,认为历史学的惟一目的是真实地再现和理解过去(注:吴承明:《论历史主义》,《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2期。)。

由于传统史学方法存在上述问题,只依靠它们是难以深入研究经济史的。如吴承明所指出的那样,即使做到所用史料都正确无误,仍然不能保证就可得出正确的结论。传统史学所使用的基本方法是归纳法,而归纳法本身有缺陷,其中最突出的是:除非规定范围,所得结论都是单称命题,难以概括全体;虽然可以用概率论方法作些补救,但难用于历史。因此不求助于其他学科的方法,是无法深入研究经济史的。

(二)经济学方法

从对《检讨》的反应来看,在一些学者心目中,经济学的方法主要就是统计学的方法。这种想法不足为奇。希克斯说:"凡是一种历史理论可能适用的历史现象,从我们对其兴趣而言,都可认为其具有统计学特征。经济史上的大多数现象(无论我们如何广泛地看),都确实具有这些特征。我们要问的经济史的问题,大都涉及那些可以具有此特征的类别。"但是希氏接着指出:"从本质上来说,这并非经济史与其他历史之间的差别",因为"在史学的任何分支中,我们都会发现自己在寻求统计学上的一致性。区别在于我们是对一般现象还是对具体经过感兴趣"(注:John Hicks,A Theory of Economic History,p4)。因此把经济学方法等同于统计学方法的看法是很不全面的。对于那些可以获得大量数据的研究对象(注:例如王业键所收集的清代的米价数据、李中清所收集的清代人口数据,都数以十万计。),只有依靠统计学方法,才能进行研究。但是对于那些数据不丰的研究对象,统计学方法就难以奏效了,因此有的学者认为经济学方法对于古代经济史研究并无多大用处。但是我们要强调:经济学方法决不仅只是统计学方法,而经济史研究中可以利用的经济学方法也有多种。在许多情况下,其他一些方法可能比统计学方法更为重要。

首先,经济学方法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经济学为经济史研究提供了主要的理论框架。凯恩斯说:"经济学与其说是一种学说,不如说是一种方法,一种思维工具,一种构想技术。"(注:转引自吴承明《经济学理论与经济史研究》。)如果没有经济学提供的思维方法和构想技术,是无法进行经济史研究的。一些经济史学者拒绝经济学理论,但实际上他们也在不自觉地使用某种理论。至于这些理论是否正确,他们却并不去考虑。正因如此,他们往往在无意之中会得出一些错误的结论。典型的例子如亩产量与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在我国人口稠密的东部地区,自清代中期以来,由于可耕地开垦殆尽,增加农业产量只好主要依靠提高亩产量。不少学者囿于这种习以为常的观念,把提高亩产量作为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惟一手段(注:在《检讨》中讨论劳动生产率时,我以粮食亩产量增加作为判别劳动生产率提高的主要指标。这样做的原因及其特定条件,拙文中已作了清楚的解释。有的学者忽视了我所作的说明,从而对拙文产生误解,认为我所说的劳动生产率就是粮食亩产量。其之所以会如此,主要原因即如上所述。)。而从经济学观点来看,亩产量与劳动生产率并非同一事。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取决于劳动、资源、技术等要素相互关系的变化。在耕地资源丰富的情况下,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可以通过"广种薄收"的方法达到。相反,在劳动力供给过多的情况下,亩产量虽然达到很高的水平,但却可能恰恰表现了"内卷化"(或"过密化")下劳动生产率的下降(注:伊懋可的"高水平平衡机制"和黄宗智"农业过密化"理论,都说的是这种情况。见伊懋可The Pattern of the Chinese Past,第16章,以及同氏The High-Level Equipment Trap:the Causes of the Decline of Invention in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Textile Industry(in Mark Elvin,Another History-Essays on China from a European Perspective,Wild Peony,1996);黄宗智 The Peasant Economy and Social Change in North China,第8、9章,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5,以及同氏The Peasant Family Economy and Rural Development in the Yangzi Delta,1350-1988,第3、16章。)。

其次,从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出发,我们可以对经济史上的一些问题作出更为合理的判断。例如在宋代江南,是否由于有了"最好的耕犁"(江东犁)和因"人多地少"导致的充足的劳动力,就会导致"精耕细作的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呢?(注:漆侠:《宋代经济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10、178页。在分析精耕细作的发展问题时他还指出:"这种耕作方法除犁需要改进和增加鋫刀这个垦田利器外,还必须有充足的劳动力,这两条缺少任何一条都是不能成功的。")从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出发来看,"精耕细作"指的是劳动密集的耕作方式,而江东犁则代表了一种节省劳动的技术。劳动力的供给与劳动密集型的耕作之间通常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而与节省劳动的生产工具之间则通常是相互排斥的关系(注:大卫勒旺(David Levine)对此作了明确的说明:"由于劳动便宜而且供给充分,人们不愿进行资本投资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因为工资低,原始的生产技术仍是最有利可图的;低水平的技术,导致劳动集约化。"见David Levine,Family Formation in an Age of Nascent Capitalism,Academic Press,1977,p14。)。一般而言,在"人多地少"的情况下,农民通常采用的是节省土地的技术,而非使用节省劳动的技术(注:白馥兰也指出:"技艺趋向型"技术和"机械型"技术都能增加单位农田的产量,但前者可视为土地的替代物,后者则可视为劳动的替代物。要在二者之间作出合理的选择,必须考虑在一种具体的情况下,何种投入能够最大地提高产量(Francesca Bray,The Rice Economy:Technology and Development in Asian Societies,pp115,156)。)。农民在使用江东犁时,首先会计算使用的成本与收益,并与被使用这种耕犁而被节省下来的劳动的收益进行比较。如果比较的结果是不合算,那么就不会使用之(注:这一点,明末宋应星已说得非常明白。他指出:牛耕的效率大大高于人耕,但是在苏州一带,"会计牛值与水草之资,窃盗死病之变.不若人力亦便"(见《天工开物》乃粒第一卷稻工》。)。此外,如果没有发达的农村工业,使用江东犁节省下来的劳力也就没有了出路。在此情况下,农民为什么要使用江东犁呢?

再次,对于比较具体的问题来说,经济学方法也非常重要,舍此即难以进行研究。亩产量问题是许多学者在读了《检讨》之后谈论最多的话题之一。这里我们就以此为例来讨论一下使用经济学方法进行研究的问题。

按照范赞登(Jan Luten von Zanden)的总结,近年来欧洲经济史学界研究近代以前亩产量所使用的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1)在意大利和东欧,主要是使用种子与产量之比的材料进行分析;(2)在法国、西班牙、瑞士、匈牙利等国,主要是使用什一税作为农业生产率的指标;(3)在英国以及法兰德斯,越来越集中于从遗嘱中获得的有关资料来估计作物亩产量和作物布局;(4)也有一些研究一直把地租资料作为农业生产率的一个指标(注:Jan Luten von Zanden,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vity in Europe,1500-1800)。简言之,主要的差别在于资料类型的不同。至于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仍是统计学方法。事实上,研究近代以前中国的亩产量的基本资料(田税、地租、家谱、分家文书、农书等),大体也属于上述类型。因此在中国亩产量研究中,统计学方法也是一种重要方法,但适用范围十分有限,原因是有关数字不够丰富,而且许多数字自身存在着各种问题。宋代亩产量记载不多,更难使用统计学方法研究亩产量,因此必须求助于其他的经济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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