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宋慈之焦尸案|富商砌墙藏粮,事后灭口,公堂上遭管家揭穿!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20浏览:5收藏

法医宋慈之焦尸案|富商砌墙藏粮,事后灭口,公堂上遭管家揭穿!,第1张

作者|小明说奇案

来源|小明说奇案(ID:xiaomingshuoqian)

公元1238年的一天,宋慈一早便奉召拜见南巡到此的宰相李宗勉。

宰相莅临为的是一件惊动了朝廷的大事。

原来当地发生一场大饥荒,这是南宋年间一次比较严重的饥荒,严重到老百姓民无所食,卖儿鬻女。

这场突如其来的饥荒,让时任通判的宋慈伤透了脑筋,最后宋慈心生一计,实施“济粜法”。

就在赈灾法颁布不久,宋慈接到报案,城西门外起了一场大火,火场是一个茅草屋,已经烧毁殆尽,一具尸体俯卧在门边。

经调查,死者是一名泥瓦匠,烧水的茅屋正是他的住所。

这场大火是意外,还是为了掩盖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呢?

一处细节引起了宋慈的注意,死者右手的地方有一个不明显的图案。图案难以辨认,但很明显是死者生前刻下来的。

这个图案到底意味着什么?

死者想向办案人员传达什么信息呢?

经过大火焚烧,灭火时又被水冲洗,现场大部分物品都已经被破坏,线索非常有限。

但是宋慈表现得依旧从容,因为对于火灾案件他有一套自己的检验方法。

他把这套方法记录在了《洗冤集录》“火死”一节中。

宋慈让人把尸体挪到别的地方,然后把火场上的灰清洗一下,在上面泼上酒和醋。

在《洗冤集录》中记载的多起案件,都有醋和酒的出现,它们也是宋慈常用的检验试剂。

这两种试剂有什么特殊的用途呢?

醋和酒都有一定的挥发性,所以他就利用这个方法,让地面下的血液挥发到地面上,从而检测死者到底有没有出血。

宋慈把醋和酒泼洒到浮尸处,片刻之后,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通过比对发现,血迹显现的地方就是尸体的头部太阳穴。

宋慈又检查了尸体,发现死者的太阳穴上有刀伤的痕迹。

宋慈认为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先被他人先杀害,出了大量的血死亡之后,再进行焚尸。

宋慈利用酒和醋让消失的血迹重新显现从而确定了案件的性质。

宋慈的办案方法也和现在警方办案方法差不多,都是去调查了解死者生前的一些信息。

据周围的邻居反应说,死者是个泥瓦匠,平时老实巴交,没有与人结仇。

当调查到泥瓦匠的邻居时,感情有了进展。

据说死者前些日子曾在当地大户魏独厚家砌墙,后来还看见魏府的管家田七来过泥瓦匠的家。

管家田七的出现,让宋慈回想起案发现场的一个细节。

这个图案会不会就是一个没有写完的田字?

魏家是否与这起案件有牵连?

宋慈立即下令搜查魏府!

搜查人员在魏家找到一把用布包裹着的带血短刀,这让魏家的嫌疑越来越重。随即,魏独厚和田七被押送公堂。

刀上带有血迹,宋慈就问刀上的血迹是怎么来的?

田七说他家里有养鸡,刀上的血是杀鸡时留下的。

魏独厚因为家里有靠山拒不合作。

宋慈认为这个时候要拿事实来说话。

​面对拒不认罪的魏独厚和田七,宋慈决定拿出更直接的证据。

宋慈用从魏家搜到的短刀,和焦尸太阳穴处的伤口进行比对。

宋慈通过比对发现,短刀与太阳穴上的刀伤是吻合的。

在事实面前田七无法抵赖,吐露了实情。

田七反复强调这都是主人魏独厚指使他做的,自己也是被逼无奈。

在证据面前,魏独厚也不得不承认罪行。

一方巨富魏独厚为何要煞费苦心杀害一个泥瓦匠呢?

这还要从那场饥荒说起,这场饥荒固然有天灾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那些富商大户囤积居奇,导致物价上涨老百姓吃不起粮食。

正因为如此,宋慈颁布了“济粜法”,内容是让富人捐出存粮接济贫者度过灾荒的举措。

即便是如此周全的赈灾方法,还是让魏独厚钻了空子。

为逃避赈灾捐粮,魏独厚便吩咐管家田七找来泥瓦匠,在粮仓前筑起一堵高墙,用来遮断自家粮仓来蒙骗官府,而他又怕泥瓦匠走漏消息。

于是魏独厚让田七趁着夜色潜入泥瓦匠家中杀害了泥瓦匠,并放火烧了泥瓦匠的家。

从古至今,在任何一起案件中,依据确凿的证据作出的审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

宋慈,字惠父,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法医学家。建阳(今属福建)人,与理学大师朱熹同乡。早岁习儒,入仕后经历十余任地方官,多负刑狱之责,终于广东经略安抚使。一生经办案件数不胜数。逝世前两年(公元1247年)撰成并刊刻《洗冤集录》五卷。此书是其一生经验、思想的结晶,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第一部法医学专著。它比意大利人佛图纳图・菲得利写成于公元1602年的同类著作要早350多年。作者把当时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的中医药学应用于刑狱检验,并对先秦以来历代官府刑狱检验的实际经验,进行全面总结,使之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因而此书一经问世就成为当时和后世刑狱官员的必备之书,几乎被“奉为金科玉律”,其权威性甚至超过封建朝廷颁布的有关法律。750多年来,此书先后被译成朝、日、法、英、荷兰、德、俄等多种文字。直到目前,许多国家仍在研究它。其影响非常深远,在中、外医药学史、法医学史、科技史上留下光辉的一页。其中贯穿着“不听陈言只听天”的求实求真的科学精神,至今仍然熠熠闪光,值得发扬光大。当时程朱理学盛行。这是一个庞大完整而又十分精致的唯心主义思想体系。宋理宗(公元1225-1264年在位)时,程朱理学被抬到至高无上的地位,成为不可争议的官方统治思想。其代表人物周敦颐、程颢、程颐、朱熹等被分别谥为“元公”、“纯公”、“正公”、“文公”,并从祀孔子庙,荣耀至极。可见此时理学影响之大。作为朱熹的同乡和后学,宋慈受过理学的系统教育和长期熏陶。少年时受业于同邑人、“考亭(朱熹居住地,亦是其号)高第”吴稚。入太学后,又为当时著名理学家、朱熹再传弟子真德秀所赏识,遂师事之。中进士后又多年为官。按照常情,这样的人一定具有浓厚的理学唯心主义。然而宋慈在法医学理论上和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却是唯物主义倾向。在其传世名著中非但没有空洞的理学唯心主义的说教,而且大力提倡求实求真精神。程朱理学认为,“合天地万物而言,只是一个理”,而人心之体又体现了理或天理,“心之全体,湛然虚明,万理具足”,“心包万理,万理具于一心”。这就是说,心中什么理都有,无须外求。如按此行事,根本不要了解外界现实情况,只要苦思冥索就可以了。而宋慈却反其道而行之。他把朱熹具有唯心主义倾向的“格物穷理”之说,变成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原则,不是向内心“穷理”,而是向实际求真。当时州县官府往往把人命关天的刑狱之事委之于没有实际经验的新入选的官员或武人,这些人易于受到欺蒙;加之其中有的人怕苦畏脏,又不对案情进行实地检验,或虽到案发地点,但“遥望而弗亲,掩鼻而不屑”,因而难免判断失误,以至黑白颠倒,是非混淆,冤狱丛生。

身为刑狱之官,宋慈对这种现象深恶痛绝,强烈反对。他在听讼理刑过程中,则以民命为重,实事求是。他说:“慈四叨臬寄(执法官),他无寸长,独于狱案,不敢萌一毫慢易心。”这一表白,确是他多年为刑狱之官认真态度的写照。他尤为重视对案情的实际检验,认为:“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曲伸之机括,于是乎决。”意思是说,“大辟”即杀头是最重的刑罚,这种刑罚则是由犯罪事实决定的,而犯罪事实必须经过检验才能认定,所以检验的结果往往是生死攸关的。唯其如此,对待检验决不能敷衍了事,走走过场,而必须认真负责,“务要从实”,一定要查出案件发生的真实情况,“贵在审之无失”。而要做到这一点,宋氏认为当检官员必须“亲临视”。无论案发于何处,也要“躬亲诣尸首地头”,“免致出脱重伤处”。否则,应以失职罪杖处之。即使案发于暑月,尸味难闻,臭不可近,当检官员也“须在专一,不可避臭恶”。宋氏不泥师教的另一突出表现是对待尸体的态度,特别是能否暴露和检验尸体的隐秘部分。按照理学“视、听、言、动非礼不为”、“内无妄思,外无妄动”的教条,在检验尸体之时,都要把隐秘部分遮盖起来,以免“妄思”、“妄动”之嫌。宋慈出于检验的实际需要,一反当时的伦理观念和具体做法,彻底打破尸体检验的禁区。他告诫当检官员:切不可令人遮蔽隐秘处,所有孔窍,都必须“细验”,看其中是否插入针、刀等致命的异物。并特意指出:“凡验妇人,不可羞避”,应抬到“光明平稳处”。如果死者是富家使女,还要把尸体抬到大路上进行检验,“令众人见,一避嫌疑”。如此检验尸体,在当时的理学家即道学家看来,未免太“邪”了。但这对查清案情,防止相关人员利用这种伦理观念掩盖案件真相,是非常必要的。宋氏毅然服从实际,而将道学之气一扫而光,这是难能可贵的。只是由于宋氏出身于朱门,不便像同时期的陈亮、叶适等思想家那样,公开指名道姓地批判程朱的唯心主义。但他用自己的行为和科学著作提倡求实求真的唯物主义思想,此与陈、叶的批判,具有同样的积极意义。宋氏的求实求真精神还表现在对尸体的具体检验方面。检验尸体,即给死者诊断死因,技术性很强,在一定程度上难于为活人诊病。不仅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而且必须具备深厚的医药学基础,把握许多科学知识和方法。儒者出身的宋慈,本无医药学及其他相关科学知识。为弥补这一不足,他一方面刻苦研读医药著作,把有关的生理、病理、药理、毒理知识及诊察方法运用于检验死伤的实际;另一方面,认真总结前人的的经验,以防止“狱情之失”和“定验之误”。在多年的检验实践中,力求检验方法的多样性和科学性,在此方面可谓不遗余力。仅从流传至今的《洗冤集录》一书来看,其中所载检验方法之多样、全面,其精确度之高,都是前无古人的。这也是书中科技含量较高的、最精彩的内容。在《洗冤集录》中,有一些检验方法虽属于经验范畴,但却与现代科学相吻合,令人惊叹。如用明油伞检验尸骨伤痕,就是一例:“验尸并骨伤损处,痕迹未现,用糟(酒糟)、醋泼罨尸首,于露天以新油绢或明油雨伞覆欲见处,迎日隔伞看,痕即现。若阴雨,以热炭隔照。此良法也”。“将红油伞遮尸骨验,若骨上有被打处,即有红色路,微荫;骨断处,其拉续两头各有血晕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红活乃是生前被打分明。骨上若无血荫,纵有损折,乃死后痕。”如此检验尸骨伤损,与现代用紫外线照射一样,都是运用光学原理。只是宋慈限于当时的科技水平,处于尚未自觉的状态,知其然而不知知其所以然。尸骨是不透明的物体,它对阳光是有选择地反射的。当光线通过明油伞或新油绢伞时,其中影响观察的部分光线被吸收了,所以容易看出伤痕。再如书中论述的救缢死法,与当代的人工呼吸法,几乎没有差别。还有用糟、醋、白梅、五倍子等药物拥罨洗盖伤痕,有防止外界感染、消除炎症、固定伤口的作用,也与现代科学原理一致,只是使用的药物不同而已。诸如此类,不胜枚举。作者运用和记载这些方法,目的在于查出真正的死伤原因,无不体现了求实求真的科学精神。

人物简介

宋慈,宋代人,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法医学家,被称为“法医学之父”。曾任广东、湖南等地提点刑狱官,办案著重实地检验。公元一二四七年著有《洗冤集录》五卷,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也是世界最早的法医学专著,广传国内外,对于医学的发展有重大贡献。

主要经历

其祖上为唐朝著名宰相宋Z。北宋时,宋慈的高祖宋世卿从浙江建德县来建阳任建阳丞而家居此地。父宋巩曾任广州节度推官(节度使幕府掌管刑狱的官员),家境小康。宋慈从小受学于父,10岁时从学建阳县学者、朱熹的高弟吴稚,并得到吴稚的同窗黄干、李方子等名人指教。他重视实践,力求真知。

南宋开禧元年(1205年),他进京入太学,深得太学博士真德秀的赏识,遂拜其为师。

嘉定十年(1217年)宋慈中乙科进士,授浙江鄞县(今浙江宁波市)县尉,遇父病未赴任。

宝庆二年(1226年)始走上仕途,任江西省信丰县主簿(典颁文书,办理事务)。南宋时期的赣闽地区,民贫、地狭、人稠,人民处水深火热中,民反和兵乱频频发生。安抚使郑性之慕其有拨乱反治才,延入幕府参预军事。刘克庄饯别宋慈时写下《满江红·送宋惠父入江西幕》一词。当时,江西南部三峒里少数民族发生变乱,赣南数百里地方都很混乱,刘克庄在词中不仅希望宋慈尽快平定叛乱,好快点回家。也劝友人不要残酷镇压起义的峒民,而应采取招安的措施,需要妥善处理好这件事,宋慈听后当场允诺。

后来宋慈参与了平定“三峒贼”的战役。他先赈济六堡饥民,又率兵三百大破石门寨,俘获敌酋,因战功卓著而“特授舍人”。任期届满,江西提点刑狱使叶宰聘宋慈为幕僚。

不久,在真德秀推荐下,宋慈又进入福建路招捕使陈|幕府,参加平定闽中叛乱。宋慈“提孤军从竹洲进,且行且战三百余里”,就连久经锋镝的主帅也对他刮目相看,称赞他“忠勇过武将矣”。在军事谋划方面也多咨访于宋慈。

因得到陈赏识,绍定四年(1231年),宋慈被任命为长汀知县。宋慈得任长汀县令。县境百姓苦于盐价高昂,从海口溯闽江,盐运至长汀,要隔年才能运到。他莅任之初,改从潮洲沿韩江、汀江而至长汀,往返仅3月,大大节省运费。官府将盐廉价出售,百姓无不讴歌载道。

时值宋理宗(赵昀)即位,南宋欲联蒙古破金,结果兵败于汴,加之贾似道擅权,理宗消极怠政,兵连祸结,境土日蹙,内政愈加腐败。

端平三年(1236年),同知枢密使魏了翁聘宋慈为幕僚。

理宗嘉熙元年(1237年),他任职邵武军(今属福建)通判,仅及周年,民有余念。次年,浙西饥荒,宋慈奉诏入境,叹曰:"强宗巨室,始去籍以避赋,终闭粜以邀利,吾当其谋尔。"于是实行"济粜法",将人户分为五等;最富有者出存粮半济半粜;较富有者只粜而济助;中等不济也不粜;次贫者半济助;赤贫者全济,济米由官府拨付,停征一半租税。富户不敢违命,贫者得以度过荒年。

不久,他调任毗陵郡守。虽频繁调任,但宋慈所到之处均入境问俗,惠爱子民,佳誉鹊起。

嘉熙三年(1239年)升任司农丞知赣州。次年,提点广东刑狱,发现所属官员多不履行职责,有拘押数年的案犯,都未理清曲直。于是制订办案规约,责令所属官员限期执行,仅8个月,就处理了200多个案犯。移任江西提点刑狱,为赣民作主,严办违法的盐贩。

淳佑五年(1245年),转任常州知州,议重修《毗陵志》,开始编辑洗冤录资料。任满,转任广西提点刑狱,巡行各部,雪冤禁暴,虽偏僻恶溺处所,亦必亲往视察。宋慈廉政爱民,执法严明。尤其是"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

淳佑七年(1247年),任直秘阁、湖南提点刑狱使。是年冬,撰成《洗冤集录》。

南宋淳佑八年(1248年),任宝谟阁直学士,奉命巡回四路,掌管刑狱。听讼清明,决事果断。翌年,升任焕章阁直学士、广州知州与广东经略安抚使。他忽患头晕病,仍然参加祭孔典礼。从此委顿不起。同年三月初七逝世于广州官寓,享年64岁。于次年七月十五日,归葬建阳县崇雒里(今崇雒乡)建阳宋氏祖居地昌茂村。

著作

宋慈所著《洗冤集录》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专著。

学术内容 一、证据的首要位置

南宋官府为探明案情真相,将证据摆在首要位置:“遇有死者,必根究其所以致死”;人命之案,须查获凶器;凶手定罪,须查获尸体;尸体检验,须查验到致命伤,否则不易结案,便为疑案。“大辟之狱,自检验始。”在“慎刑”的指导思想下,以有无犯罪事实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成为司法实践中的准则,而犯罪事实又必须以充足的证据作为根据,是所谓“旁求证左,或有伪也;直取证验,斯为实也”。

宋慈在书中一再强调以查找证据为目的的检验勘查工作当慎之又慎,举一例视之。由于致命伤的检验对加害人的定罪量刑关涉甚重,宋慈强调检验中定要仔细勘验,“凡伤处多,只指定一痕系要害致命”;倘若是聚众斗殴,“如死人身上有两痕,皆可致命,此两痕若是一人下手,则无害;若是两人,则一人偿命,一人不偿命,须是两痕内,斟酌得最重者为致命。”然而,如果两个人同时刺杀、同时打击,要定哪个对致命伤负主要责任,就比较困难了。想到这一层,宋慈的考虑才算是完备。

“牢狱用刑以求取口供”,中国传统社会向来重视口供的采集。口供固然重要,但这种获得口供的非法手段早就被世人唾弃,更何况“证以人或容伪焉”,宋慈认为须“多方体访,务令参会归一,切不可凭一二人口说,便以为信”,且“告状者切不可信,须是详细检验,务要从实”,这一方面是因为“证以物必得实焉”,另一方面是不能听从一面之词,以防其中有弊。

不轻信口供在当时律法中亦有体现,即使罪犯招供,也要查出证据;反之,即使罪犯不招供,在物证确凿的情形下,亦可定罪判刑,一切须“据状断之”。

时间不可能穿越到过去,案情不可能“情景再现”,故所谓的“真相”并不能得到百分之百的还原,但是检验勘察,事关人命,必须将事后检验之事充分做到位,使之不断接近百分之百的真实,还事实以真相。

二、良吏的重要性

如何将检验之事做得充分、到位呢除认识到证据的重要性外,宋慈认为主要取决于为官者。“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这是当时统治阶级一直坚守的执政信念。他给今人的启示是:相对于程序规则和证据规则而言,司法的组织规则更重要。法官不良,再好的程序和实体法有什么用呢

法令是如何谨慎的呢宋慈在书中提及诸多,此处挑选几点言之。

其一,差文官。由于武官“更历未深”,若再碰上“仵作之欺伪,吏胥之奸巧”,将会使案件变得模糊不清、扑朔迷离,从而难以查究。“如边远小县”,实在缺文官,“复检官权差识字武官”。

其二,事必躬亲,不得专任吏胥。北宋时期太宗曾对宰相说:“颇闻台中鞫狱,御史多不躬亲,垂帘雍容,以自尊大。鞫按之任,委在胥吏,求无冤滥,岂可得也”宋慈在《条令》中亦称“不亲临视”者,当“以违制论”。事必躬亲要求检验官必须仔细审察、判别、监督,以防发生误验、漏验之事及仵作、吏胥作弊等,而非仅仅在场遥遥相望,甚至“掩鼻而不屑”。“事必躬亲”就是司法亲历性的古代版本。

其三,“诸验复之类应差官者,差无亲嫌干之人”,这规定了为官者的回避制度。“大狱讼者,所以平曲直,雪冤枉也。若有财者胜,无财者负,有援者伸,无援者屈,豪强得志,贫弱衔冤,岂国家之福耶愚愿士大夫司听断者,持平如衡,事事至公如鉴,天下何患不太平此句反映宋慈的稳定思想,事事至公,则天下稳定。

另外,律法规定官员三年一易,且不可在家乡任职,这对于防止司法活动中亲嫌、故旧、仇隙关系的干扰起到了很好的防范作用。

宋慈反复强调检验案件,事关人命,“当是任者,切以究之”!他在书中写道,检验官在接到检验公文之后,为防止奸欺,切“不可接见在近官员、秀才、僧道”,因为这些官员、秀才、僧道等在地方上有一定势力,上能通官府,下能聚集民众,一旦参与颠倒案情之事,将对探明案情真相极为不利。

除了对尸、伤及现场进行认真仔细的勘验,检验官要重视对现场周围以及相关人员的调查和访问,只有把各方因素综合思量之后,方能获取正确而有效的证据,以使得自己的检验结果得到印证,探明案件真相。

要成为一个合格、出色的检验官,宋慈认为至少要有两个绝招:一为尸、伤等检验的技术,二为综合素质的考量。且后者更为要紧。

宋慈“博采近世所传诸书”,“会儿粹之,厘而正之”,加上多年实践经验,“增以己见”,终写成《洗冤集录》。他四任提点刑狱司,以身作则,慎重狱事,正如其所言,他真正做到了“独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宋慈提出了一个合格法官的普世标准—洗冤泽物!

临床应用

宋氏不泥师教的另一突出表现是对待尸体的态度,特别是能否暴露和检验尸体的隐秘部分。按照理学“视、听、言、动非礼不为”、“内无妄思,外无妄动”的教条,在检验尸体之时,都要把隐秘部分遮盖起来,以免“妄思”、“妄动”之嫌。宋慈出于检验的实际需要,一反当时的伦理观念和具体做法,彻底打破尸体检验的禁区。他告诫当检官员:切不可令人遮蔽隐秘处,所有孔窍,都必须“细验”,看其中是否插入针、刀等致命的异物。并特意指出:“凡验妇人,不可羞避”,应抬到“光明平稳处”。如果死者是富家使女,还要把尸体抬到大路上进行检验,“令众人见,一避嫌疑”。如此检验尸体,在当时的理学家即道学家看来,未免太“邪”了。但这对查清案情,防止相关人员利用这种伦理观念掩盖案件真相,是非常必要的。宋氏毅然服从实际,而将道学之气一扫而光,这是难能可贵的。只是由于宋氏出身于朱门,不便像同时期的陈亮、叶适等思想家那样,公开指名道姓地批判程朱的唯心主义。但他用自己的行为和科学著作提倡求实求真的唯物主义思想,此与陈、叶的批判,具有同样的积极意义。

在《洗冤集录》中,有一些检验方法虽属于经验范畴,但却与现代科学相吻合,令人惊叹。如用明油伞检验尸骨伤痕,就是一例:“验尸并骨伤损处,痕迹未现,用糟(酒糟)、醋泼罨尸首,于露天以新油绢或明油雨伞覆欲见处,迎日隔伞看,痕即现。若阴雨,以热炭隔照。此良法也”。“将红油伞遮尸骨验,若骨上有被打处,即有红色路,微荫;骨断处,其拉续两头各有血晕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红活乃是生前被打分明。骨上若无血荫,纵有损折,乃死后痕。”如此检验尸骨伤损,与现代用紫外线照射一样,都是运用光学原理。只是宋慈限于当时的科技水平,处于尚未自觉的状态,知其然而不知知其所以然。尸骨是不透明的物体,它对阳光是有选择地反射的。当光线通过明油伞或新油绢伞时,其中影响观察的部分光线被吸收了,所以容易看出伤痕。再如书中论述的救缢死法,与当代的人工呼吸法,几乎没有差别。还有用糟、醋、白梅、五倍子等药物拥罨洗盖伤痕,有防止外界感染、消除炎症、固定伤口的作用,也与现代科学原理一致,只是使用的药物不同而已。诸如此类,不胜枚举。作者运用和记载这些方法,目的在于查出真正的死伤原因,无不体现了求实求真的科学精神。

轶事典故

有一天,他在一个已结案的卷牍中看到一桩自杀的命案,死者是一个庄稼汉,他觉得庄稼汉自杀的案例很少,必有万不得已,非死不可的遭遇,才会走上绝路,而且案卷中并无自杀的详细原因,于是他决定趁案发为时不久,重新加以审理。第一步,他先开棺验尸,发现死者腹部的伤口,进刀轻、出刀重,据仵作的说法,案发后,刀子在死者手上,但并非紧握,他更觉得可疑,其中必有曲折。因此他探访了死者的邻居、亲友,终于查出冤情,揭发了一件强掠妇女、杀害无辜的命案真相。

原来地方上有一个名叫吴良的官宦之后,仗恃著做过户部尚书的父亲余荫,贪酒好色,胡作非为,偏巧县知事是他父亲的门生,而且为官不正,往往使作奸犯科者逍遥法外,百姓早已怨声载道。有一天吴良看到一位姿色出众的 ,意图染指,打听到原来她是庄稼汉的新婚妻子,助纣为虐的管家就献计悄悄将庄稼汉害死,做成自杀的样子掳走新妇。还拿出一笔银子,在衙门上下大通关节,于是一桩命案,就草草了结。吴良不但逍遥法外,还享尽艳福。但宋慈将案子重新整理,拘捕吴良和管家治罪抵命,庄稼汉的冤情,终于 ,赢得当地民众的称赞,轰动一时。

人物评价

宋慈在二十多年的仕宦生涯中,为官清廉,生活朴实,一生无其他嗜好,惟爱收藏异书名帖,喜金石刻。晚年更加谦虚谨慎,爱惜人才,虽是后生晚辈,凡有一技之长,皆提拔引荐。他年老有病在身,一切公务,犹亲自审察,一丝不苟,慎之又慎。

宋慈文而勇武,兼有谋略,由主簿而知县、知州,多所历练,所以清人陆心源作《宋史翼》将宋慈列入《循吏传》,并将其与辛弃疾媲美。

后世影响

宋慈在法医学理论上和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却是唯物主义倾向。在对尸体的具体检验方面,即给死者诊断死因,技术性很强,在一定程度上难于为活人诊病。不仅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而且必须具备深厚的医药学基础,把握许多科学知识和方法。儒者出身的宋慈,本无医药学及其他相关科学知识。为弥补这一不足,他一方面刻苦研读医药著作,把有关的生理、病理、药理、毒理知识及诊察方法运用于检验死伤的实际;另一方面,认真总结前人的的经验,以防止“狱情之失”和“定验之误”。在多年的检验实践中,力求检验方法的多样性和科学性,在此方面可谓不遗余力。仅从流传至今的《洗冤集录》一书来看,其中所载检验方法之多样、全面,其精确度之高,都是前无古人的。这也是书中科技含量较高的、最精彩的内容。

少年宋慈第一章通关攻略少年宋慈第一章怎么过,相信很多小伙伴对这一块不太清楚,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少年宋慈第一章通关攻略少年宋慈第一章怎么过,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来了解一下哦。

少年宋慈第一章通关攻略

1首先看到尸体之后,进行验尸报告如图将尸体上面报告进行填充,在准备查看七窍的时候突然有人闯进来。

2之后就会进来一个人打扰我们,之后剧情之后点击进入梅花坊,剧情过后可以得到一把钥匙,之后和屏儿进行聊天可以得到很多线索,接着询问三年是何人,之后就可以解锁屏儿房间。

3点击妙妙房间,使用之前得到的钥匙打开房间。

4进入房间之后,可以在整个房间当中可以找到三分文件。点击地上烧焦的痕迹可以得到线索,在这里将要进行丁妙妙的态度,如图将线索放上。

5在这里不像之前橙光游戏当中需要将线索合成,有时候线索会自动给玩家,以前的如图。

6接下来探索屏儿房间,接着询问屏儿在这里会多出两个问题,进行询问可以得到几个线索屏儿的不在场证明还有火灾时,梅花坊只有丁妙妙在,林三娘在丁妙妙死前一天意外身故。还能解锁后院场景。

7之后在询问和丁妙妙的关系,之后在整个房间当中可以找到屏儿的刺绣手帕上绣着谦字还有屏儿诅咒丁妙妙的娃娃。

8在诅咒娃娃的肚子当中可以得到一块布料,接着和屏儿进行对话选择和丁妙妙的关系,出示诅咒娃娃,第二段对话之后出示屏儿的刺绣手帕上绣着谦字这个线索。

9这个时候马兄回来之后可以得到从将军府到梅花坊的时间线索,在这个时候就可以进行选择是否阻止马子谦说实话。选择阻止,之后马子谦就会退出房间当中。

10对话之后可以得到丁妙妙后腰上的胎记线索,之后点击丁渺渺的房间。在房间当中进行对话,在这里进行三种对话,对话完成之后可以得到丁渺渺猜测马子谦产生臆想。

11离开房间之后就要进行现在的线索进行梳理,如图进行线索合成得到新线索,接着合成马子谦的线索。

12接着前往义庄,进入义庄当中进行尸体检查接着检查七窍,如图进行填写。

13接着查看盆骨,可以得到线索。

14在这个时候就会解锁太学院,之后就可以返回到太学院当中。

15接着来到太学院,在桌面上可以找到房契,在抽屉位置可以得到两张船票,之后进行线索合成,可以得到线索马子谦要带人去扬州。

16接着和马兄进行对话,接着继续进行对话询问,接着询问这两个对话。

17最后询问最后一个对话内容,在这上面出示刚刚找到的乘船票。

18接着前往梅花坊的后院,来到这里点击后院进行对话,点开坟包之后就可以得到林三娘的墓是空的。

19之后进入到丁渺渺的房间当中,在丁渺渺房间当中点击丁渺渺的包袱,在包袱当中可以找到丁渺渺包袱重女子的衣物。在床上下方的位置还可以得到丁渺渺的大量银票。

20之后在房间当中还可以得到丁渺渺房间香膏的气息这个线索,之后开始进行推理丁渺渺的嫌疑,如图进行放置。

21之后对话选择丁渺渺是凶手,尸体不是丁渺渺的证据是选择尸体的盆骨,选项选择尸体不是丁妙妙,第二个问题大难是丁妙妙打包好的衣物。

22第三个问题选择香膏香味。在这里还会选择丁渺渺脱衣,在这里选择是。

23之后可以解锁普通结局心照不宣。

法医宋慈之焦尸案|富商砌墙藏粮,事后灭口,公堂上遭管家揭穿!

作者|小明说奇案 来源|小明说奇案(ID:xiaomingshuoqian) 公元1238年的一天,宋慈一早便奉召拜见南巡到此的宰相李宗勉。 宰相莅临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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