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对梁惠王主旨
孟子梁 惠 王 上①(共七章)
(一)孟子见梁惠王②。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孟子谒见梁惠王。惠王说:“老先生,您不远千里而来,将有什么有利于我的国家吗?”
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③。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④?’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⑤,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⑥。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
孟子回答道:“大王,您为什么定要说到那利呢?只有仁义就够了。大王说‘怎样有利于我的国家?’大夫说‘怎样有利于我的封邑?’士人平民说‘怎样有利于我自身?’上上下下互相争夺利益,那国家就危险了。在拥有万辆兵车的国家,杀掉国君的,必定是国内拥有千辆兵车的大夫;在拥有千辆兵车的国家,杀掉国君的,必定是国内拥有百辆兵车的大夫。在拥有万辆兵车的国家里,这些大夫拥有千辆兵车;在拥有千辆兵车的国家里,这些大夫拥有百辆兵车,不算是不多了,如果轻义而重利,他们不夺取(国君的地位和利益)是绝对不会满足的。没有讲仁的人会遗弃自己父母的,没有行义的人会不顾自己君主的。大王只要讲仁义就行了,何必谈利呢?”
注释①梁惠王上:《梁惠王》是《孟子》第一篇的篇名,《孟子》和《论语》一样,原无篇名,后人一般取每篇第一章中的前两三字为篇名。《孟子》共七篇,东汉末赵岐为《孟子》作注时,将每篇皆分为上、下,后人从之。②梁惠王:即战国时魏惠王魏■,前369—前319年在位。魏原来都城在安邑(今山西夏县西北),因秦国的压力,前361年魏惠王迁都大梁(今河南开封),故魏也被称为梁,魏惠王也被称为梁惠王。“惠”是其死后的谥号。③仁义:“仁”是儒家的一种含义广泛的道德观念,是各种善的品德的概括,核心指人与人相互亲爱。“义”,儒家学说指思想行为符合一定的准则。④大夫:先秦时代职官等级名,国君之下有卿、大夫、士三级。家:大夫的封邑。封邑是诸侯封赐所属卿、大夫作为世禄的田邑(包括土地上的劳动者在内),又称采(cǎi)地。⑤乘:音shèng,量词,一车四马为一乘。当时战争的形式主要是车战,一辆兵车由四匹马拉,车上有三名武装战士,后有若干步兵。古代常以兵车的多少衡量诸侯国或卿大夫封邑的大小。⑥餍:满足。
(二)孟子见梁惠王。王立于沼上,顾鸿雁麋鹿,曰:“贤者亦乐此乎?”
孟子谒见梁惠王。惠王站在池塘边上,一面观赏着鸿雁麋鹿,一面问道:“贤人对此也感受到快乐吗?”
孟子对曰:“贤者而后乐此,不贤者虽有此,不乐也。《诗》云①:‘经始灵台,经之营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经始勿亟,庶民子来。王在灵囿②,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鸟鹤鹤。王在灵沼、於牣鱼跃。’文王以民力为台为沼,而民欢乐之,谓其台曰灵台,谓其沼曰灵沼,乐其有麋鹿鱼鳖。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汤誓》曰③:‘时日害丧④,予及女偕亡⑤。’民欲与之偕亡,虽有台池鸟兽,岂能独乐哉?”
孟子答道:“只有贤人才能感受到这种快乐,不贤的人纵然拥有珍禽异兽,也不会(真正感受到)快乐的。《诗经》上说:‘文王规划筑灵台,基址方位细安排,百姓踊跃来建造,灵台很快就造好。文王劝说不要急,百姓干活更积极。文王巡游到灵囿,母鹿自在乐悠悠,母鹿肥美光泽好,白鸟熠熠振羽毛。文王游观到灵沼,鱼儿满池喜跳跃。’文王依靠民力造起了高台深池,但人民却高高兴兴,把他的台叫做灵台,把他的池沼叫做灵沼,为他能享有麋鹿鱼鳖而高兴。古代的贤君与民同乐,所以能享受到(真正的)快乐。《汤誓》中说:‘这个太阳什么时候灭亡?我们要跟你同归于尽!’人民要跟他同归于尽,(他)纵然拥有台池鸟兽,难道能独自享受到快乐吗?”
注释①《诗》:即《诗经》,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本只称诗,儒家列为经典,故称《诗经》,大抵是周初至春秋中期的作品,共三百零五篇,分为风、小雅、大雅、颂四类。此章所引为《大雅·灵台》。②王:此指周文王姬昌,殷王纣时的诸侯,子武王伐纣,灭殷。③《汤誓》:《尚书》中的一篇。《尚书》是我国上古历史文件和部分追述上古事迹著作的汇编,是儒家经典之一。《汤誓》这一篇,记载商汤讨伐暴君夏王桀的誓词。传说,夏桀曾自比太阳,说太阳灭亡他才灭亡。此章所引是百姓诅咒夏桀的话。④时:这。害:同“曷”,何时的意思。⑤女:同“汝”,你。
(三)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①凶,则移其民于河东②,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梁惠王说:“我对于国家,真是够尽心的了。河内发生灾荒,就把那里的(一部分)百姓迁移到河东去,把粮食运到河内去赈济。河东发生灾荒,我也这么办。考察邻国的政务,没有哪个国君能像我这样为百姓操心的了。但是邻国的人口并不减少,而我们魏国的人口并不增多,这是什么缘故呢?”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③,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
孟子回答道:“大王喜欢打仗,请让我拿打仗作比喻。咚咚地擂起战鼓,刀刃剑锋相碰,(就有士兵)丢盔弃甲,拖着兵器逃跑。有的逃了一百步停下来,有的逃了五十步住了脚。(如果)凭着自己只逃了五十步就嘲笑那些逃了一百步的人,那怎么样?”
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惠王说:“不可以,只不过后面的逃不到一百步罢了,这同样是逃跑呀?”
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④,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
孟子说:“大王如果懂得这一点,就不要指望魏国的百姓会比邻国多了。不耽误百姓的农时,粮食就吃不完;细密的鱼网不放入大塘捕捞,鱼鳖就吃不完;按一定的时令采伐山林,木材就用不完。粮食和鱼鳖吃不完,木材用不完,这就使百姓养家活口、办理丧事没有什么遗憾的了。百姓生养死丧没有什么遗憾,这就是王道的开始。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⑤,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五亩田的宅地,(房前屋后)多种桑树,五十岁的人就能穿上丝棉袄了。鸡、猪和狗一类家畜不错过它们的繁殖时节,七十岁的人就能吃上肉了。一百亩的田地,不要占夺(种田人的)农时,几口人的家庭就可以不饿肚子了。搞好学校教育,不断向年轻人灌输孝顺父母、敬爱兄长的道理,头发花白的老人就不必肩扛头顶着东西赶路了。七十岁的人穿上丝棉袄,吃上肉,百姓不挨冻受饿,做到这样却不能统一天下的,是绝不会有的。
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途有饿莩而不知发⑥;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
(现在,富贵人家的)猪狗吃着人吃的粮食,却不知道制止;道路上有饿死的尸体,却不知道开仓赈济;人饿死了,却说‘这不是我的责任,是收成不好’,这跟把人刺死了,却说‘不是我杀的人,是兵器杀的’,又有什么两样呢。大王请您不要怪罪于年成不好,(只要推行仁政)这样天下的百姓就会投奔到您这儿来了。”
注释①河内:指黄河以北的今河南省沁阳、济源、博爱一带,当时是魏国的领土。②河东:指黄河以东的今山西省西南部,当时是魏国的领土。③兵:兵器。④数罟(Shuò gǔ):密网。洿(wū)池:大池。⑤庠序:古代地方所设的学校。⑥莩(piǎo):饿死的人。
(四)梁惠王曰:“寡人愿安承教。”
梁惠王说:“我乐于听取您的指教。”
孟子对曰:“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
孟子回答道:“用木棍打死人跟用刀杀死人,(性质)有什么不同吗?”
曰:“无以异也。”
惠王说:“没有什么不同。”
“以刃与政,有以异乎?”
(孟子又问道:)“用刀子杀死人跟用苛政害死人,有什么不同吗?”
曰:“无以异也。”
惠王说:“没有什么不同。”
曰:“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兽相食,且人恶之,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仲尼曰:‘始作俑者①,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如之何其使斯民饥而死也?”
孟子说:“厨房里有肥嫩的肉,马棚里有壮实的马,(可是)老百姓面带饥色,野外有饿死的尸体,这如同率领着野兽来吃人啊!野兽自相残食,人们见了尚且厌恶,而身为百姓的父母,施行政事,却不免于率领野兽来吃人,这又怎能算是百姓的父母呢?孔子说过:‘最初造出陪葬用的木俑土偶的人,该会断子绝孙吧!’这是因为木俑土偶像人的样子却用来殉葬。(这样尚且不可,)那又怎么能让百姓们饥饿而死呢?”
注释①俑:古代用以殉葬的木偶或陶偶。在奴隶社会,最初用活人殉葬,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力渐被重视,后来便改用俑来殉葬。孔子不了解这一情况,误认为先有俑殉,后有人殉,故对俑殉深恶痛绝。
(五)梁惠王曰:“晋国,天下莫强焉,叟之所知也。及寡人之身,东败于齐,长子死焉①;西丧地于秦七百里;南辱于楚。寡人耻之,愿比死者一洒之②,如之何则可?”
梁惠王说:“我们魏国,以前天下没有哪个国家比它更强大的了,这是老先生您所知道的。(可是)传到我手中,东边败给了齐国,我的长子也牺牲了;西边又丢失给秦国七百里地方;南边被楚国欺侮,吃了败仗。对此我深感耻辱,想要为死难者洗恨雪耻,怎么办才好呢?”
孟子对曰:“地方百里而可以王。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
孟子回答道:“百里见方的小国也能够取得天下。大王如果对百姓施行仁政,少用刑罚,减轻赋税,(提倡)深耕细作、勤除杂草,让年轻人在耕种之余学习孝亲、敬兄、忠诚、守信的道理,在家侍奉父兄,在外敬重尊长,(这样,)可以让他们拿起木棍打赢盔甲坚硬、刀枪锐利的秦楚两国的军队了。
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彼陷溺其民,王往而征之,夫谁与王敌?故曰:‘仁者无敌。’王请勿疑!”
他们(秦、楚)常年夺占百姓的农时,使百姓不能耕作来奉养父母。父母受冻挨饿,兄弟妻儿各自逃散。他们使自己的百姓陷入了痛苦之中,(如果)大王前去讨伐他们,谁能跟大王对抗呢?所以(古语)说:‘有仁德的人天下无敌。’大王请不要怀疑这个道理了。”
注释①东败于齐,长子死焉:指前343年马陵之战,齐威王派田忌、孙膑率军队救韩伐魏,大败魏军于马陵。魏将庞涓自杀,太子申被俘。②比:全,都。洒:同“洗”。
(六)孟子见梁襄王①,出,语人曰:“望之不似人君,就之而不见所畏焉。卒然问曰:‘天下恶乎定?’吾对曰:‘定于一。’‘孰能一之?’对曰:‘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孰能与之?’对曰:‘天下莫不与也。王知夫苗乎?七八月之间旱,则苗槁矣。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则苗浡然兴之矣。其如是,孰能御之?今夫天下之人牧,未有不嗜杀人者也。如有不嗜杀人者,则天下之民皆引领而望之矣。诚如是也,民归之,由水之就下②,沛然谁能御之?’”
孟子谒见了梁襄王,退出来后,对人说:“在远处看,他不像个国君,走到跟前也看不出他的威严。他突然发问道:‘天下怎样才能安定?’我回答道:‘天下统一了就会安定。’(他问:)‘谁能使天下统一?’我答道:‘不喜欢杀人的国君能使天下统一。’(他又问:)‘谁会归顺服从他呢?’我回答道:‘天下的人没有不归顺服从的。大王了解禾苗生长的情况吗?七八月间遇到天旱,禾苗就枯蔫了。(假如这时候)天上忽然涌起乌云,降下大雨来,那么禾苗就又能蓬勃旺盛地生长起来了。果真这样,谁又能阻止它生长呢?当今天下的国君没有不好杀人的。如果有不好杀人的,天下的老百姓必然都会伸长了脖子期望着他了。果真这么做了,老百姓归顺他,就跟水往低处奔流一样,浩浩荡荡,谁又能阻挡得住呢?’”
注释①梁襄王:惠王子,名嗣,前318年—前296年在位。②由同“犹”,如同。
(七)齐宣王问曰①:“齐桓、晋文之事可得闻乎②?”
齐宣王问道:“齐桓公、晋文公(称霸诸侯)的事情,可以讲给我听听吗?”
孟子对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臣未之闻也。无以,则王乎?”
孟子回答道:“孔子的门徒没有谈论齐桓公、晋文公事情的,因此后世没有传下来,我也就没有听说过。一定要我讲的话,那就谈谈用仁德统一天下的道理好吗?”
曰:“德何如则可以王矣?”
宣王问:“仁德怎样就可以统一天下呢?”
曰:“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
孟子回答道:“爱抚百姓而统一天下,就没有谁能阻挡得住他。”
曰:“若寡人者,可以保民乎哉?”
宣王问:“像我这样的国君可以做到爱抚百姓吗?”
曰:“可。”
孟子说:“可以。”
曰:“何由知吾可也?”
宣王问:“从哪里知道我可以呢?”
曰:“臣闻之胡龁曰,王坐于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对曰:‘将以衅钟③。’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④,若无罪而就死地。’对曰:‘然则废衅钟与?’曰:‘何可废也?以羊易之!’不识有诸?”
孟子说:“我在胡龁那里听讲过这样一件事:(有一次)大王坐在堂上,有个人牵着牛从堂下经过,大王见了,问:‘把牛牵到哪里去?’(那人)回答说:‘要用它祭钟。’大王说:‘放了它!我不忍心看它惊惧哆嗦的样子,像这么毫无罪过就被拉去杀掉。’(那人)问:‘那么就不要祭钟了吗?’大王说:‘怎么可以不要呢?用羊替代它!’不知是否有这件事?”
曰:“有之。”
宣王说:“有这回事。”
曰:“是心足以王矣。百姓皆以王为爱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
孟子说:“凭这样的心肠就足以统一天下啦!(用羊代牛祭钟)百姓都以为大王是出于吝啬,我本来就知道大王是不忍心啊。”
王曰:“然;诚有百姓者。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即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故以羊易之也。”
宣王说:“是这样,确实有这样议论的百姓。齐国虽然狭小,我怎么吝惜一条牛呢?就是因为不忍心看到它惊惧哆嗦的样子,毫无罪过就被拉去杀掉,所以才用羊去替代它的。”
曰:“王无异于百姓之以王为爱也。以小易大,彼恶知之?王若隐其无罪而就死地,则牛羊何择焉?”
孟子说:“大王不要责怪百姓以为您吝啬。用小羊换下大牛,他们哪能理解您的做法?(因为)大王如果可怜牲畜无辜被杀,那么牛和羊有什么区别呢?
王笑曰:“是诚何心哉?我非爱其财而易之以羊也。宜乎百姓之谓我爱也。”
宣王笑着说:“这倒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呢?我并非吝惜钱财而以羊换牛啊。也难怪百姓要说我吝啬了。”
曰:“无伤也,是乃仁术也,见牛未见羊也。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
孟子说:“没什么关系,这正是仁德的表现方式呢,(因为当时您只)看到了牛而没有看到羊啊。君子对于禽兽,看到它们活蹦欢跳的,就不忍心看见它们死去;听到它们哀叫悲鸣,就不忍心再吃它们的肉。正因为这样,君子要把厨房安在离自己较远的地方。”
王说曰⑤:“《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⑥夫子之谓也。夫我乃行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夫子言之,于我心有戚戚焉。此心之所以合于王者,何也?”
宣王高兴地说:“《诗》中说:‘别人想什么,我能猜得出。’正像说的老先生啊。我做了这件事,反过来推求为什么这么做,自己心里也闹不明白。先生这番话,使我心里有点开窍了。这样的心理之所以符合王道,又是为什么呢?”
曰:“有复于王者曰:‘吾力足以举百钧,而不足以举一羽;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则王许之乎?”
孟子说:“假如有个人向大王禀告说:‘我的力气足以举起三千斤的东西,却举不起一片羽毛;我的视力足以看清秋天野兽毫毛的尖端,却看不见一车子的柴禾。’大王会相信这话吗?”
曰:“否。”
宣王说:“不会。”
“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然则一羽之不举,为不用力焉;舆薪之不见,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见保,为不用恩焉。故王之不王,不为也,非不能也。”
(孟子说:)“如今(大王的)恩惠足以施行到禽兽身上了,而功德却体现不到百姓身上,偏偏是什么原因呢?显然,一片羽毛举不起来,是因为不肯用力气;一车的柴禾看不见,是因为不肯用目力;百姓不被您爱抚,是因为不肯施恩德啊。所以大王未能做到用仁德统一天下,是不去做,而不是不能做啊。”
曰:“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何以异?”
宣王问:“不去做和不能做的表现形式,凭什么去区别呢?”
曰:“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故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也;王之不王,是折枝之类也。”
孟子说:“用胳膊挟着泰山跳越北海,对人说:‘我不能办到。’这是真的不能。给年长的人弯腰行礼,对人说:‘我不能办到。’这就是不去做,而不是不能做。所以,大王没有做到用仁德统一天下,不属于挟着泰山跳越北海一类;大王没有做到用仁德统一天下,这是属于为长者弯腰行礼一类。”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诗》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⑦言举斯心加诸彼而已。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物皆然,心为甚。王请度之!抑王兴甲兵,危士臣,构怨于诸侯,然后快于心与?”
(孟子又说:)“敬爱自己的长辈,进而也敬爱别人的长辈;爱抚自己的孩子,进而也爱抚别人的孩子。(这样)天下就可以在掌心中随意转动(要统一它就很容易了)。《诗经》上说:‘先给妻子做榜样,再给兄弟好影响,凭这治家和安邦。’是说要把这样的用心推广到各个方面罢了。所以,如果广施恩德就足以安抚天下,不施恩德,连妻子儿女也安稳不住。古代的贤明君主之所以远远超过一般人,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善于将他们所做的推广开去罢了。现在(大王的)恩德已施行了禽兽身上,而功德却体现不到百姓身上,偏偏是什么原因呢?称一称,然后才知道轻重;量一量,然后才知道长短。万物都是这样,人心更是如此。大王请认真地考虑考虑吧!难道大王要兴师动众,使将士们身陷危险,同别的国家结下怨仇,然后心里才痛快吗?”
王曰:“否,吾何快于是?将以求吾所大欲也。”
宣王说:“不,对此我有什么痛快的呢?我想借此来实现我最大的心愿。”
曰:“王之所大欲可得而闻与?”
孟子问:“大王的最大心愿可以说给我听听吗?”
王笑而不言。
宣王笑而不答。
曰:“为肥甘不足于口与?轻暖不足于体与?抑为采色不足视于目与?声音不足听于耳与?便嬖不足使令于前与?王之诸臣皆足以供之,而王岂为是哉?”
孟子问:“是因为肥美甘甜的食物不够口腹享受吗?轻软温暖的衣服不够身体穿着吗?艳丽的色彩不够眼睛观赏吗?美妙的音乐不够耳朵聆听吗?左右的侍从不够使唤吗?这些,大王的臣下都足以供给,大王难道是为了这些吗?”
曰:“否,吾不为是也。”
宣王说:“不,我不为这些。”
曰:“然则王之所大欲可知已,欲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也。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而求鱼也。”
孟子说:“那么,大王的最大心愿可以知道了,就是想扩张疆土,使秦国楚国来朝拜,君临中原、安抚四周的民族。(不过,)凭您的做法去追求实现您的心愿,真好比是爬上树去捉鱼一样。”
王曰:“若是其甚与?”
宣王说:“像这么严重吗?”
曰:“殆有甚焉。缘木求鱼,虽不得鱼,无后灾。以若所为求若所欲,尽心力而为之,后必有灾。”
孟子说:“只怕比这还严重呢!上树捉鱼,虽然捉不到鱼,不会有后患。按您的做法去实现您的心愿,费尽心力去做了,到头来必定有灾祸。”
曰:“可得闻与?”
宣王问:“(道理)能说给我听听吗?”
曰:“邹人与楚人战,则王以为孰胜?”
孟子说:“邹国跟楚国打仗,大王认为谁会获胜?”
曰:“楚人胜。”
宣王说:“楚国胜。”
曰:“然则小固不可以敌大,寡固不可以敌众,弱固不可以敌强。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齐集有其一。以一服八,何以异于邹敌楚哉?盍亦反其本矣⑧。今王发政施仁,使天下仕者皆欲立于王之朝,耕者皆欲耕于王之野,商贾皆欲藏于王之市,行旅皆欲出于王之途,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于王。其若是,孰能御之?”
孟子说:“是这样,小的一方本来不可以同大的一方敌对,人少的本来不可以同人多的敌对,势力弱的本来不可以同势力强的敌对。天下千里见方的地方有九块,齐国的土地截长补短凑集在一起,占有其中的一块。靠这一块地方去征服其他八块地方,这同邹国跟楚国打仗有什么两样呢?(大王)何不回到(行仁政)这根本上来呢?如果现在大王发布政令、施行仁政,使得天下做官的人都想到大王的朝廷里任职农夫都想到大王的田野里耕作,商人都想到大王的市场上做买卖,旅客都想从大王的道路上来往,各国痛恨他们国君的人都想跑来向您诉说。果真做到这样,谁能阻挡大王统一天下?”
王曰:“吾惛,不能进于是矣。愿夫子辅吾志,明以教我。我虽不敏,请尝试之。”
宣王说:“我脑子昏乱,不能进到这一步了。希望先生辅佐我实现大志,明白地教给我方法。我虽然迟钝,请让我试一试。”
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
孟子说:“没有固定的产业,却有稳定不变的思想,只有士人能做到。至于百姓,没有固定的产业,随之就没有稳定不变的思想。如果没有稳定不变的思想,就会胡作非为,坏事没有不干的了。等到犯了罪,然后就用刑法处置他们,这就像是安下罗网坑害百姓。哪有仁人做了君主可以用这种方法治理的呢?所以贤明的君主所规定的百姓的产业,一定要使他对上足够奉养父母,对下足够养活妻儿,好年成就终年能吃饱,坏年成也能免于饿死。这样之后督促他们一心向善,百姓也就乐于听从了。
“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
“而现在规定的百姓的产业,上不够奉养父母,下不够养活妻儿,好年成也还是一年到头受苦,坏年成还避免不了饿死。这(就使百姓)连维持生命都怕来不及,哪有空闲去讲求礼义呢?
“王欲行之,则盍反其本矣。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大王想行仁政,那么何不返回到根本上来呢?五亩的宅地,(房前屋后)栽上桑树,五十岁的人就能穿上丝棉袄了。鸡、狗、猪等禽畜,不要错过它们的繁殖时机,七十岁的人就能吃上肉了。一百亩的田,不要占夺农时,八口之家可以不挨饿了。搞好学校教育,反复说明孝顺父母、敬重兄长的道理,上了年纪的人就不会肩扛头顶着东西赶路了。老年人穿上丝棉吃上肉,一般百姓不挨饿受冻,这样还不能统一天下的,是从来不会有的。”
注释①齐宣王:战国时齐国国王田辟疆,前319年—前301年在位。②齐桓、晋文:齐桓公,春秋时齐国国君姜小白,前685年—前643年在位,春秋时第一个霸主。晋文公,春秋时晋国国君姬重耳,前636年—前628年在位,春秋五霸之一。③衅钟:古代一种祭祀仪式。新钟铸成后,杀牲取血,涂在钟的缝隙处。④觳觫(hú sù):因恐惧而发抖的样子。⑤说:同“悦”。⑥以上两句出自《诗经·小雅·巧言》。⑦以上三句出自《诗经·大雅·思齐》。刑:同“型”,示范。寡妻:嫡妻,正妻。家邦:大夫的封邑,诸侯的封国。⑧盍(hé):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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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谱里的排字一般都是有了族这个概念后,请族中有文化的老人,从一些书中摘出来的字,列一个类似于千字文那样的顺序,顺口意正
你跑来这问没用,一个家族有一个家族的排法,这没法猜的,山东好大的……我三姑夫就姓刘,我一个山东同事也姓刘,一个蓬莱,一个济南……
就我所知,山东刘姓分好几个,汉梁王、代王这算一个,河北黄骅滕庄的刘姓以山东刘老五,本地有无分支就不可考了
还有像天津聚馆刘氏,出自山东即墨。
另外,比如山西交城刘氏,明初自江南入济南,后入山西
和你最相符的,也就是辽宁北镇满族刘氏,这支刘氏宗族本是汉族,原籍山东登州府栖霞县俗名山后大户刘家。后来清朝入满族汉军正黄旗,于民国出字辈
汝应学养,名显文登
清时懋树,维国兴宗
现在排文登清时,就算你说的卫维谐音,这辈分未免差的太多了点
“萧”与“肖”原本是两个不相干的姓氏。
在古代,肖姓极为罕见,历代史书都很少见到,甚至连宋代《百家姓》、明代《千家姓》中都不曾见到肖姓,只是在明凌迪知的《古今万姓通谱》中,才首次出现了 “肖”姓,载汉代有肖安国、肖绍;明时有肖靖者,宣德时举解元等等。在廿四史中,也惟有《辽史》、《元史》提到有肖姓人物,均是少数民族。
至于“肖”姓的起源,无从查考。网友炎黄传人提供的一则资料很有价值。陈剑在《战国金文两篇》中提到,“‘(梁惠王)廿七年大梁司寇鼎’,刻铭一行20字:‘梁廿又七年,大梁司寇肖(赵)亡(无)智金寸(铸),为量容半 。下官。’作为国名、姓氏的‘赵’,在古文字材料中大多就写作‘肖’(赵本从肖得声。)。”
另外,也有人猜测,部分“肖”氏是来自原本姓“萧”,但后来因犯罪被贬姓的家族。这也很有可能。中国古代有褫夺原有姓氏,贬改他姓以惩罚罪人的作法,萧氏自身就不乏这方面的例子。一个是南梁萧纪,他在与萧绎争位败亡后,萧绎以为他不配再用“萧”这个高贵的姓氏,因此“赐姓饕餮氏”(《梁书》)。另一个是南齐萧子响,因叛乱被杀,“赐为蛸氏”(《南齐书》)。
萧、肖两姓后来混用,主要是因为近代的汉字简化趋势。其实,萧字本身已经是简化字,原写作“萧”,多达16笔,也难怪越来越多的人去繁就简,以肖作萧。(部分资料来自《中华姓氏谱萧氏卷》)
在宗法制影响下的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特征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我觉得宗法制源于氏族社会父家长制公社成员间的亲族血缘联系。作为一种庞大、复杂却又井然有序的血缘一政治社会构造体系,宗法制孕育于商代,定型于西周。宗法制规定,社会的最高统治者“天子”,是天帝的长子,奉天承运,治理天下土地臣民。从政治关系而论,天子是天下共主;从宗法关系而论,天子是天下大宗。君王之位,由嫡长子继承,世代保持大家地位。其余王子(嫡系非长子和庶子恻封诸侯,他们对天子为小宗,但在各自封国内又为大宗,其位由嫡长子继承,余于封卿大夫。卿大夫以下,大、小宗关系依上例。嫡长于继承制、分封制、严格的宗庙祭把制度,共同构成宗法制的基本内容。 231西周之宗法制度周朝的”家”,是一个政治单位,并不等同於我们现在对”家”的概念。所以我们看《孟子梁惠王下》中说:”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从这段文字的叙述中可以明白,当时的”国”是拥有千辆马车的战斗单位,而”家”是具有百辆马车的战斗单位,可见在这时”国”和”家”是相提并论的。不过我们现在从古代的文献来看,”家”虽然是一个政治单位,但是仍然以具有血缘关系的人为织成核心。一般而言,”家”所涵盖的范围,是由同一祖父的三代组合而成。至於”族”,则由同一高祖父的血亲,以及他们的配偶,上下九代共同合起来的。简言之,”家”是包含在”族”之中。所以相较之下,”家”中的人,比起”族”中的人,血缘关系更为亲密。 ”宗”的本义是祭祀祖先的庙,只有属一同一家族的人,才可以到”宗”去祭祀祖先。不过在祭祀祖先时,必须依照血缘的亲疏远近来决定”大宗”和”小宗”。一般最简单的分别,就是以始祖的嫡长子一脉相传的为”大宗”,其余的庶子便是”小宗”。以当时的制度来看,周天子的传承是”大宗”,其他的诸侯(含公、侯、伯、子、男等爵位)便是小宗;但是在这些诸侯世袭的领地中,继位的嫡长子在领地中便是”大宗”,其他的庶子就是”小宗”。以此类推,扩及到每个阶级之中。以这个精神来看,”家”中的成员,比较接近”大宗”,而”族”中的成员,则比较接近”小宗”。 这种制度设计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让后代子孙不可忘了自己的来源出处,用血缘关系把人紧紧的团结在一起,这项措施对於当时正在发展的周民族而言,是一项十分有利的制度。我们现在看到先秦留下来的许多文献,都会先谈到如何持”家”,再谈如何治”国”,最后才谈到如何平”天下”。探究其中的发展过程,我们也可以说,在当时观念中,先要将”小宗”的力量凝聚起来,再去发巩固并发挥”大宗”的力量,於是才可以得到”天下”。基於这样的认知,特别重视家族中伦理的观念便自然出现了。 以嫡长子继承为核心的宗法组织 嫡长子继承制的产生,是阶级统治在社会中的一种完善。 关于大、小宗的组织,《礼记大传》有记载: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也。 别子:或曰庶子,或曰包括本国公子、异姓公子(来自他国者)以及庶民起为卿大夫三种,或曰除嫡长子之外的其他儿子。后一说较合理。 继别:谓继承别子位置的后代,就是别子的嫡长子孙。 继祢:祢,指宗法制度下死去并在宗庙中立了神主牌位的父亲。此处当指诸弟,继祢是指继承别子诸弟的后代子孙。 别子为一宗的正支,虽经百世仍得祭其始祖,是为大宗。别子诸弟是一宗的旁支,传至五代之后其与别子关系已超出同一高祖范围,因此就不再祭别子的祖先,而另祭祀本支的祖先,是为小宗。大、小宗虽是相对的,但对于天子来说则是绝对的。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弟,天子、诸侯、大夫(卿)、士形成一个严密的家族式的统治体系。 分封制 宗法直接导致了分封制(或封建制)。 嫡长子分封诸弟,在政治上是“授土授民”,在宗法上是“别子为祖”,对于巩固嫡长子的最高统治和天下宗主地位,是大有裨益的。 后人追述以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子御极六合,四方如星拱卫。因此需要选建道德贤明之人,藩护王室,成为天下中枢的屏障。 严格的宗庙祭祀制度 宗法之“宗”,“宀”为房顶,“示”为神主,合指供奉神主之位的庙宇,其原始义为“尊祖庙也”(《说文解字》)。 “宗者,尊也,为先祖主者,宗人之所尊也(《白虎通义》)。” 宗法制度既以血缘亲疏来辨别同宗子孙的尊卑等级关系,以维护宗族的团结,故十分强调“尊祖敬宗”。商人也有繁复的祭祀仪式,但不像西周人那样具有严格的宗法意义。西周时代,祭祖是大宗的特权,所谓“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礼记曲礼下》)。又所谓“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大宗的责任在于尊统收族,在于别亲疏,序昭穆。 周朝以前,天子宗庙为五庙: 到了周中期,尽管文、武功业辉煌,但按周人世系的排列,已不复属于考、王考、皇考、显考辈,按制不专列庙。但“有德之王,则为宜宗,其庙不可毁”,故增设文武二庙,将文武以下、显考以上诸神主供奉于内,故成七庙。即《礼记王制》所载:“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 严谨的道德维系与礼乐文化 宗法制度既严格区分亲疏之别,因此血缘重孝、崇德、亲民等道德伦理遂得以建立。诸如同姓不婚这一道德内容得以体现。礼乐文化确立。 232宗法制度影响下的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一是父系单系世系原则的广泛实行 所谓父系单系世系,是指在血缘集团世系排列上,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虽然这在世界文明早期历史上是普遍的,但只有中国最为坚决。 二曰家族制度长盛不衰 家族由男性同祖子孙团聚而成,因其经济利益和文化心态一致,形成稳固的、超越历史的社会实体,成为社会生生不息的基本细胞。 “族权”成为与政权、神权、夫权比立而四的强劲的社会维系力量。 族权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强大影响,是中国家族制度长盛不衰的主要标志。族权有严格、固定的组织形式,它既与地方绅权结合,同时又与政权相结合。族权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地方政权的职能。 三曰家、天下同构 此亦所谓“家天下的延续”。 “家国同构”的本质就是家、家族、国家在结构上的同一性,也就是国是家的放大,“族权”与“政权”的统一。换句话说,中国的社会伦理、国家伦理都是从家族伦理演绎而来的。或者如梁漱溟所曰,中国有家而无国。 在古代西欧,血缘政治基本被地缘政治、等级政治所取代。在中国则不同,地缘、业缘、物缘都以血缘为基础,君权与父权互为表里,“国”与“家”彼此沟通,“社会赖以运转的轴心,是宗法原则指导下确立的以父子—君臣关系为人格化体现的伦理—政治系统。” 四曰根据血亲道德关系形成宗法法律制度 春秋战国的兼并战争使宗法秩序呈瓦解之势;秦汉以降,分封制被郡县制取代除帝王继统仍由皇族血缘确定外,行政官员的选拔、任用,实行荐举、考试制(隋唐以后定型为科举制),即以“贤贤”取代“亲亲”。但是,宗法制的影响仍然延及后世—— 其一,政治权力和经济产权的继承,普遍遵循父系单系世系原则,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以确保权力和财富不致流入异姓他族。 其二,由血缘纽带维系着的宗法组织——家族长盛不衰,成为超越朝代更迭的不绝如缕的社会细胞。这种家族香火的延绵,又往往仰赖祠堂、家谱、族田三要素的顽强存在。 其三,族权与政权结合,族权在宣扬纲常名教、执行礼法、维护宗法专制秩序方面,与国家政权目标一致;国家政权也以家族精神统驭臣民,正所谓“家国同构”、“君父一体”。诚如近人梁启超所说:“中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后国治是也。周代宗法之制,在今日其形式虽废,其精神犹存也。” 近人严复也认为,直至近世,中国人“犹然一宗法之民而已矣”。这都是透视古今的灼见。 中国社会组织的特色,与宗法制延绵不绝紧密相连的,是专制政体的长期持续。 早在国家初成的商周时代,君主专制便现端倪。如果说,春秋以前,天子的专制权力以分封制为基础,世袭诸侯赐土而且临民,享有较大分治权;那么,战国以后,郡县制逐步确立,君主的专制权力通过直接指挥非世袭的朝廷官吏实现,从而向统一的专制主义集权制过渡。公元前206年,秦王赢政“振长策而御宇内”,正式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体,此制一直沿袭至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与欧洲在中世纪后期方形成君主专制相比,中国的君主专制形成早、持续久,而且两千余年间虽有起伏跌宕,其总趋势是愈益强化,并形成对社会生活各层面的严密控制,包括用户籍、里甲制度牢笼人身;用政治控摄文化、权力干预学术,从而使“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 “宗法一专制”社会结构与农业自然经济相辅相成,造成一种以“内圣一外王”为目标的伦理一政治型文化范式,延绵久远,直至近代方有解体之势,然其深层结构继续承传不辍。
孟子对梁惠王主旨
本文2023-10-20 04:13:49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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