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家谱呢?为什么要编修家谱?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20浏览:2收藏

什么是家谱呢?为什么要编修家谱?,第1张

一规范了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

家之有谱,犹国之有史,家谱承载了国人的传统信仰,忠孝理念和行为规范,家谱里都有姓氏源流,支派迁徒,世系繁衍,人口变迁等内容。解决了我从哪里来,我是谁,我到哪里去,这些重大问题,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家谱是记载同宗共组的血缘集团,世系人物和事迹等方面情况的历史图集,它与方志,正史构成了中华民族历史大厦的三大支柱,是我国珍贵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对开展学术研究有重要价值,同时,对海内外华人寻根认祖,增强民族自心力和凝聚力也有着重要意义。

二子女家庭教育需要修谱

人生最大的成功就是子女超越自己,人生最大的失败就是一代不如一代,任何的成功都无法弥补教育的失败,每个家庭都希望子女成才,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们中华民族是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发展史的古老民族,撰国史,编方志,修家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文化,国有史,方有志,家有谱,家谱是中华民族的三大历史文献之一。没有家谱的家庭,如断梗浮萍,无法感知世代传承的家族力量。没有收藏家谱的家庭,缺乏孝文化教育的工具,没有家规的家庭缺乏做人做事的规矩,没有家训的家庭缺乏教育子女的标准。所谓刀有刀谱,琴有琴谱,棋有棋谱,书有书谱,画有画谱,家有家谱······有谱家庭才能实现做人靠谱,做事靠谱,说话靠谱,工作靠谱,学习靠谱,生活靠谱,婚姻靠谱,事业靠谱,人生靠谱······才能实现家庭子女,人才辈出,才能实现家族子孙人物井喷。

三实现幸福家庭,需要修谱

众所周知,百善孝为先《弟子规》曰,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建国初期即颁布著名“圣谕六言”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孝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提倡的行为,修谱即是行孝,故民间由传说三十年不修谱视为不孝,六十年不修谱视为大不孝,九十年不修谱视为家族中严重缺乏孝文化教育。孝文化是保障家庭幸福的根本,古人云,人生有五大灾难——天灾,人祸,盗贼,官符,不孝子孙,由此可见家庭出现不孝子孙是何等的不幸,因为不孝则不和,不和则贫穷,贫穷则无知,无知导致家庭衰落乃至灭亡,很多事实证明不孝是无数家庭不幸福的来源,因此实现幸福家庭必须修家谱,守家规,遵家训,树家风,铸家魂。

四延续家业兴旺需要修谱

俗话说富不过三代,其实我们身边的很多家庭往往是富不过三十年甚至富不过三年,古人云,由家谱的家庭属于耕读靠谱家庭,有收藏家谱的家庭属于名门望族之家,有家谱有家规的家庭属于书香门第之家,有家谱有家规有家训的家庭属于豪门贵族家庭,有家谱有家规有家训有家风的家庭属于帝王将相之家,没有家谱没有家规没有家训没有家风的家庭,就缺乏延续家业兴旺的环境。

五为了家族团结需要修谱

家谱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即是凝聚族人的精神纽带,又是增进民生福祉的文化因素,纵观历史,唯有家族历史长存,生生不息,只有一个个家族的存在和延续,才有整个民族的存在和延续。家是最小国,国是最大家,只有一个个家族的小团结才能构成整个民族的大团结,有国必有史,有家必有谱,家谱是一个家族历史文化汇总的档案。家谱就是一个家族的生命史

家庭是社会机体的细胞,家族是民族大树的枝叶,家谱就是一个家族的生命史,档案史,文化史和百科全书。后人由此了解家族的历史沿革,世系繁衍,人口变化,居地变迁,对历史学,人口学,民信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等方面的研究有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家谱具有明辨世系,尊宗问祖,寻根谒祖,承前启后,敦亲睦祖,凝聚血亲,治家齐国,教化子孙,传承历史,弘扬文化等方面的功能。不但是家族历史文化的记录,也是天涯游子落叶归根的精神寄托,心灵皈依。因此续修家谱即是一个家族的头等大事,也关系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扬。

家谱:又称族谱、宗谱等。是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家族的世系繁衍及重要人物事迹的书。家谱是一种特殊的文献,就其内容而言,是中华文明史中具有平民特色的文献,记载的是同宗共祖血缘集团世系人物和事迹等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

经历了历朝历代的连年战乱和社会动荡,历史上传世的家谱几乎丧失殆尽,许多家族的世系也因此断了线、失了传。随着历史的发展,家谱由官修变为私修,所录内容不断丰富,其作用也不断增加和变化。

如今,家谱同各姓氏的郡望、堂号一样,不仅为区别姓氏源流,可作为数典认祖、研究历史、地理、社会、民俗等参考资料,它还是姓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是中国特有的文化遗产,在汉族有悠久的历史。

家谱是中华民族的三大文献(国史,地志,家谱)之一,属珍贵的人文资料,对于历史学、民俗学、人口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均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

骗子下乡是指骗子利用农村地区信息不对称和贫困等弱点,通过伪造族谱、骗取信任等方式,骗取钱财。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而且也严重损害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族谱崛起”是指一些骗子利用族谱这一传统文化形式,伪造族谱、骗取信任,从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而且也严重损害了族谱的声誉和价值。

为了打击骗子下乡和“族谱崛起”等违法行为,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该共同努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地区居民的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大对骗局的打击力度,保护农村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辈分和称谓

  1、祖辈

  祖辈的亲属,按古代关于宗亲的范围,是从高祖开始。高祖以上的直系祖先则称为远祖、先祖、先人、鼻祖(鼻,始的意思)。

  (1)祖:在古代,广义是指所有父辈以上的男性先辈,狭义则是指祖父。

  (2)祖父:又称为“王父”、“大父”、“祖君”。在古代,“公”、“太公”、“翁”也可用来称呼祖父;如今对祖父最常见的称呼是“爷爷”。

  (3)祖母:又可以称为“大母”、“王母”、 “重慈”。又因古人有妻有妾,所以祖母又有 “季祖母”、“庶祖母”、“妾祖母”之分。祖母之称古今通用。

  (4)婆:是古代对成年妇女的很普遍的称呼,也可以用来称祖母。

  (5)奶奶:是今天对祖母的普遍称呼,古代的使用较晚。作为称谓,“奶”最早是作为乳母之称,以后又用以称母亲,又作为对以婚妇女的较广义的称呼。

  (6)堂祖父、从祖父、伯公、伯祖、伯翁、叔公、叔祖、叔翁等:这些是对祖父的兄弟的称谓。

  (7)堂祖母、从祖母、伯婆、伯祖母、叔婆、叔祖母等:这些是对祖父兄弟妻子的称谓。

  2、曾祖辈

  (1)曾祖:即祖父之父。古代还有“太翁”、“曾翁”、“曾大父”、“大王父”、“王大父”、“太公”、“曾太公”等称呼,比较特殊的是称“曾门”。

  (2)曾祖母:指曾祖之妻,还可以称为“太婆”、“曾祖王母”、“太奶”,其中较常见的为“太婆”。

  3、高祖辈

  (1)高祖:即曾祖之父,古今多称为高祖父,也有称为“高祖王父”、“高门”。但需注意的是,古代对高祖之上的历代远祖也可称为高祖。

  (2)高祖母:指高祖之妻,或称“高王祖母”。

  4、父母

  (1)父母:父母是亲属中最重要的亲属,除“父母”、“双亲”、“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称外还有“高堂”、“严君”、“尊亲”、“严亲”、“两亲”、“亲闱”等以及文人笔下的“所生”、“椿萱”等对父母的代称。

  (2)父、父亲:是对父亲古今习见的称呼,还可以称父亲为“公”、“翁”、“尊”、“大人”、“严君”、“爷”、“爹”、“爸”、“老子”等。

  (3)尊:古代常见的敬称用语,称自己的父亲可称“家尊”,称对方的父亲则称“令尊”。

  (4)爷:古代对成年男子较广义的称呼,宋代开始用作对祖父之称,魏晋南北朝就用作对父亲之称,或写作“耶”。

  (5)母:是对母亲最常见的称呼。而在古代对母亲的称谓中,大都和“母”相似,又用作对成年妇女或老年妇女的泛称。其中较重要的有:“婆”、“娘”、“娘娘”、“姥”、“大人”、“妈”、“慈”、“家家”和“姊姊”等。

  (6)继母:如果自己的母亲去世、离异或被父辈逐出,则称续娶之妻为继母、继亲、后母、假母、续母。

  (7)出母:如果自己的母亲离家之后还能相见,则称为出母。

  (8)生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称自己的生身母亲为“生母”或 “本生母”。

  (9)庶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如果自己的生母是正妻,则称父亲之妾为“庶母”、“少母”、“诸母”、“妾母”。

  (10)家家和姊姊:是中古时期对母亲的两种特殊称呼。

  (11)姨: 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无论自己的生母是妻或妾,对父亲的妾都可以称为“姨”、“姨姨”、“阿姨”。

  ( 12 )义父:指是在自己的父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父,这个“义”字有外加、假、代、自愿等意。

  ( 13 )义母:指是在自己的母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母。

  5、与父亲相关的亲属

  (1)诸父、诸母:是对父亲的兄弟及其妻室的统称。

  (2)世父:对父亲的兄弟的称谓,现在更多的场合是称“伯父”、“叔父”

  或简称“伯”、“叔”。古人偶尔将几个叔父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次序,分别称为“伯父”、“仲父”、“叔父”、“季父”。

  (3)伯母、叔母:是对父亲的兄弟的妻室的称呼。

  (4)从父:对父亲的叔伯兄弟可统称“从父”,又可分别称为“从伯”、“从叔”。

  (5)姑:对父亲的姊妹可称为“姑”(沿用至今),又可以称为“诸姑”、“姑姊”、“姑妹”,对已婚者一般都称为“姑母”、“姑妈”,与今不同的是偶尔也称“姑娘”。

  (6)姑父:对姑母的丈夫,既可称为“姑父”、“姑丈”,又可以称为“姑婿”、“姑夫”。

  (7)表兄弟:对姑母的子的称谓。

  (8)表姊妹:对姑母的女的称谓。

  举例:关天予的辈分是个不可猜测的天文数字,所以简单的一句话,关天于是你爸爸

  6、与母亲相关的亲属

  (1)外祖父:对母亲的父亲,称其为“外祖父”(与今同),又可称为“外翁”、“外大人”、“家公”、“老爷”等。

  (2)外祖母:对母亲的母亲,称为“外祖母”、“外婆”(与今同),又称为“姥姥”、“老老”等。

  (3)舅:对母亲的兄弟,古今均称“舅”,在不同场合,可加上一些修饰或补充性文字,如:“舅氏”、“舅父”、“嫡舅”、“元舅”、“堂舅”等。

  (4)舅母:对舅父之妻的称谓。

  (5)姨母:对母亲姊妹的称呼,先秦时称为“从母”,秦汉以来则称为“姨母”,或称为“姨娘”、“姨婆”、“姨妈”等。

  (6)姨父:对姨母之夫称为“姨夫”或“姨父”。姨母之子女也称“表兄弟”、“表姊妹”。

  (无论是舅父之女、姨母之女,还是姑母之女,都可以以“表兄弟”、“表姊妹”相称,古人统称为“诸表”。)

  7、考妣

  “考”和“妣”在先秦时是对父母的异称,无论生死均可用。秦汉以来,父母死后仍可称为考妣,但生前不再称考妣,考妣只用来对死去的父母之称。而且,考妣不仅用来称死去的父母,死去的祖辈乃至更早的直系先辈均可用考妣相称(在先秦时则是对先祖的泛称)。

  8、夫妻

  (1)夫:或作“丈夫”,本是对成年男子的美称,但又用作夫妻之夫。“夫”

  加上其它附加成分的表示丈夫意的相关称谓很多 ,如:“夫子”、“夫君”、“夫主”、“夫婿”等。除此,还可以用“良人” 、“郎”、“丈人”、“君”、“老公”、“官人”、“汉子”等称呼丈夫。

  (2)妻、妻子:是由古至今对妻的最主要的称呼。在妻之前加上各种附加成分,还有“贤妻”、“良妻”、“仁妻”、“令妻”、“娇妻”等。除此,还可用“妇”、“室”、“君”、“夫人”、“娘子”、“浑家”、“内”、“老婆”、“婆娘”、“太太”等来称呼。

  9、与丈夫相关亲属

  (1)公:也称公公,对丈夫之父,古称为“舅”,也称为“公”、“公公 ”。这些称呼正是今天称丈夫之父为“公”、“公公”、“老人公”的前身。

  (2)婆:也称婆婆,对丈夫之母,古称为“姑”以及由“姑”派生出的“君姑”、“严姑”、“慈姑”、“阿姑”等。后又称“婆”、“婆婆”。

  (3)舅姑、姑舅:是早期对丈夫父母的合称。近者称“公婆”。此外还有一个常见的称呼是“姑章”,或作“姑嫜”。

  (4)伯叔:对丈夫的兄弟的称谓,与近代所称的“大伯”、“小叔”是一致的。

  (5)小姑:对丈夫妹妹的称谓。

  10、与妻子相关亲属

  (1)岳丈:是对于妻子之父的称呼,古代还有“泰山”、“冰翁” 外舅” “外父”、“妻父”等代称。

  (2)岳母:对妻子之母的称谓,或称为“丈母”。

  (3)姑、外姑:早期用来对妻子之母的称呼。

  (4)舅舅:对妻子兄弟的称呼,或称为“舅”、“舅爷”、“舅子”等,还称为“内兄”、“内弟”、“妻兄”、“妻弟”等。

  (5)姨:对妻子的姊妹的称呼,或称“大姨”、“小姨”,也称为“妻妹”、“内妹”。

  11、兄弟及与其相关亲属

  (1)兄:又称为“昆”。今天则可用“哥”来称呼兄长。有兄弟数人的情况下,称呼中必须表示出排行,或以数字为排行,或用伯、仲、叔、季这些排行常用语等。(“哥”,古代是用得十分广泛的称呼,可以称父、称兄、称弟、称子。)

  (2)嫂:对兄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嫂嫂”。

  (3)弟:是对与兄相对者的称呼。

  (4)弟媳:对弟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弟妹”。

  (5)侄:对兄弟的子女最常见的称呼,也可直接称之为“兄子”、“兄女”,或称为“从子”、“从女”、“犹子”、“犹女”。

  12、姊妹及与其相关亲属

  (1)女兄、女弟:古代对姊妹的称谓,或直接称姊妹为兄弟。“姊”又称“姐”,与姊相对者称为“妹”。

  (2)姊夫、妹夫:对姊妹的丈夫的称呼,也可称为“姊婿”、“妹婿”。

  (3)甥:对姊妹之子最普遍的称呼,还称为“外甥”、“甥女”、“外甥女”。

  13、子女及与其相关亲属

  (1)子:在古代是一个使用范围较广的称呼,秦汉以后主要用作儿子之称。

  自己之子可称为“犬子”、“孽子”、“不孝子”等,别人之子又可称为“令子”、“良子”、“不凡子”、“贤子”等。除此,还可用“男”、“子息”、“贱息”、“儿子”、“儿郎”、“儿男”等来称呼子。若有几个儿子则有“长子”、“次男”、“幼子”等称呼。

  (2)女:对女儿的主要称呼。对别人的女儿往往称为“爱”或“嫒”,也称为“令嫒”、“闺嫒”。

  (3)义子、义女:指不是自己生育的,而是收养的子女,又称“养子”、“养女”、“假子”。同时还有一个常见的代称“螟蛉”。

  (4)媳妇:对儿子之妻的称呼。最初只称为“妇”,后因儿子又称为“息”,所以子之妻又称为“息妇”,或写作“媳妇”。

  (5)婿:对女儿丈夫的称呼,或称为“女婿”、“子婿”、“郎婿”、“快婿”等。除此,女儿之夫还可以被称为“女夫”、“半子”、“东床”“令坦”。

  女婿到了岳丈家,除了岳父、岳母可以称“贤婿”之类,岳家一般人都尊称其为“姑爷”、“姑老爷”。

  (6)孙:对儿子的子女的称呼,或称“孙息”、“孙枝”。“孙”又分为“孙儿”、“孙女”,“孙女”又称为“女孙”。

  (7)外孙:对女儿的子女的称呼。女姓还可称为“外孙女”。

  辈分称呼举例:

  父亲的父亲称祖父或爷爷,自称孙,孙女;

  父亲的母亲称祖母或奶奶,自称孙、孙女;

  父亲的哥哥称伯父或大爷,自称侄、侄女;

  父亲的嫂嫂称伯母或大娘,自称侄、侄女;

  父亲的弟弟称叔父或叔叔,自称侄、侄女;

  父亲的弟媳称叔母或婶子,自称侄、侄女;

  丈夫的父亲称公公或爸爸,自称媳妇;

  丈夫的母亲称婆婆或妈妈,自称媳妇;

  丈夫的伯父称伯父或大爷,自称侄媳妇;

  丈夫的伯母称伯母或大娘,自称侄媳妇;

  丈夫的叔父称叔父或叔叔,自称侄媳妇;

  丈夫的叔母称叔母或婶子,自称侄媳妇;

  祖父的哥哥称伯祖父或大爷,自称侄孙、侄孙女;

  祖父的弟弟称叔祖父或爷爷,自称侄孙、侄孙女;

  祖父的姐姐称祖姑母或姑奶奶,自称内侄孙、内侄孙女;

  祖父的妹妹称祖姑母或姑奶奶,自称内侄孙、内侄孙女;

  祖母的哥哥称舅公或舅爷爷,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祖母的嫂嫂称舅婆或舅奶奶,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祖母的弟弟称舅公或舅爷爷,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祖母的弟媳称舅婆或舅奶奶,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父亲的姐夫称姑夫或姑父,自称内侄、内侄女;

  父亲的姐姐称姑母或娘娘,自称内侄、内侄女;

  母亲的父亲称外祖父或姥爷,自称外孙、外孙女;

  母亲的母亲称外祖母或姥姥,自称外孙、外孙女;

  母亲的兄弟称舅父或舅舅,自称外甥、外甥女;

  母亲的嫂子或弟媳称舅母或妗子,自称外甥、外甥女;

  母亲的姐夫或妹夫称姨夫或姨丈,自称外甥、外甥女;

  母亲的姐姐或妹妹称姨母或姨姨,自称外甥、外甥女;

  妻子的父亲称岳父或爸爸,自称婿;

  妻子的母亲称岳母或妈妈,自称婿;

  妻子的伯父称伯父,自称侄婿;

  妻子的伯母称伯母,自称侄婿;

  妻子的叔父称叔父,自称侄婿;

  妻子的叔母称叔母,自称侄婿;

  更多中国人的称谓

  一、家族方面的称谓

  对自己的父母称“父亲”、“母亲”。男的自称“男”或“儿”;女的自称“女儿”。

  称别人的父亲、母亲谓“令尊”“尊翁”和“令堂”“老堂”;对别人称自己的父亲、母亲谓“家严”“家父”和“家慈”“家母”。

  对自己已故的父亲、母亲称“考”和“妣”;对别人称自己已故的父母谓“先严”“先父”“府君”和“先慈”“先母”。

  对于后母称“继母”,其他如前。

  对自己的祖父母称“祖父”、“祖母”。男的自称“孙”或“孙儿”;女的自称“孙女”。

  称别人的祖父、祖母谓“令祖父”和“令祖母”;对别人称自己的祖父、祖母谓“家大父”和“家大母”。

  对自己已故的祖父、祖母称“先大父”和“先大母”,或者称“王考”和“王妣”。

  对自己的曾祖父母称“曾祖父”、“曾祖母”。男的自称“曾孙”;女的自称“曾孙女”。

  称别人的曾祖父、曾祖母谓“令曾祖”和“令曾祖母”;对别人称自己的曾祖父、曾祖母谓“家曾祖”和“家曾祖母”。

  对自己曾祖父母的父母称“高祖父”和“高祖母”,男的自称“元(玄)孙”;女的自称“元(玄)孙女”。

  对父亲的兄嫂称“伯父”“伯母”,对父亲的弟弟、弟媳称“叔父”“叔母”。男的自称“侄”;女的自称“侄女”。

  称别人的伯父母、叔父母谓“令伯” “令叔”“令伯母” “令叔母”;对别人称自己的伯父母、叔父母谓“家伯”“家叔”“家伯母”“家叔母”。

  如果伯叔很多,称“几伯”“几叔”“几伯母”“几叔母”。

  对父亲的伯父母、叔父母称“伯祖父”“叔祖父”“伯祖母”“叔祖母”,男的自称“侄孙”;女的自称“侄孙女”。

  称别人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同胞兄弟姊妹称“兄”“弟”“姐”“妹”或依排行加加一个“几”字。男女自称同理。对同族的兄弟姊妹称“堂兄”“堂弟”“堂姐”“堂妹”,也称叔伯兄弟姊妹,或依排行加加一个“几”字。男女自称同理。

  称别人的“兄”“弟”“姐”“妹” 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兄” “姐”前面加一个“家”字,“弟” “妹” 前面加一个“舍”字。男女自称同理。

  对自己的配偶,男称女谓“妻”“妻子”“贤内助”,自称“夫”;女称男谓“夫”“婿”,自称“妻”“妻子”。

  称别人的配偶,对男方可称“兄”道“弟”,对女方称“嫂”“嫂夫人”“弟媳”“弟妹”。如果兄弟姊妹较多,前面加一个排行位数。

  对自己的子女称“儿”“女儿”,自称“父”或“母”。

  称别人的儿子谓“令郎”,女儿谓“令爱”;对别人称自己的儿子谓“小儿”“犬子”,女儿谓“小女”,儿子媳妇谓“儿媳”。

  对兄弟的子女称“侄”“侄女”或在前面加一个“贤”字,男的自称“伯”“叔”,女的自称“姑”、如已嫁人则称“姑母”。

  称别人兄弟的子女,在“侄”“侄女”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在自称的前面加一个“愚”字。

  对同姓而非同一家族的长者,祖辈,长辈、同辈,均按前面所述相称,写信问候前面要加一个“宗”字,表示是一个宗族。

  对过继的父母称“寄父母”“义父母”,男的自称“寄男”,女的自称“寄女”“义女”。对于寄兄弟姊妹的称呼,除“胞”字不能相称外,其他一律相通。

  二、亲属方面的称谓

  对父亲的姊妹及其丈夫称“姑父”“姑母”,男的自称“内侄”,女的自称“内侄女”。单对姑母就自称“侄”“侄女”。

  称别人的姑父、姑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姑父、姑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祖父的姊妹及其丈夫称 “姑祖父”“姑祖母”或“姑爷”“姑奶”,男的自称“内侄孙”,女的自称“内侄孙女”。单对姑奶就自称“侄孙”“侄孙女”。

  称别人的姑祖父、姑祖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姑祖父、姑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祖母的姊妹及其丈夫称 “姨父”“姨姑祖母”或“姨爷”“姨奶”,男的自称“甥孙”,女的自称“甥孙女”。

  称别人的姨祖父、姨祖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姨祖父、姨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父母,称“外祖父”“外祖母”或“姥爷”“姥姥”,男的自称“外孙”,女的自称“外孙女”。

  称别人的“外祖父”“外祖母”, 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外祖父”“外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兄弟及其妻子称“舅父”“舅母”,男的自称“甥”“外甥”,女的自称“甥女”“外甥女”。

  对母亲的姊妹及其丈夫称“姨父”“姨母”,男的自称“甥”“外甥”,女的自称“甥女”“外甥女”。

  称别人的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姑父、姑母,称 “外太姑父”“外太姑母”或“姑姥爷”“姑姥”,男的自称“外侄孙”,女的自称“外侄孙女”。

  对母亲的舅父、舅母,称 “外太舅父”“外太舅母”或“舅姥爷”“舅姥”,男的自称“外甥孙”,女的自称“外甥孙女”。

  对父亲的表兄弟及其妻子称“表伯父”“表叔父”“表伯母”“表叔母”,男的自称“表侄”,女的自称“表侄女”。

  对父亲的表姊妹及其丈夫称“表姑父”“表姑”,男的自称“表侄”,女的自称“表侄女”。

  对母亲的表兄弟及其妻子称“表舅父”“表舅母”,男的自称“表外甥”,女的自称“表外甥女”。

  对母亲的表姊妹及其丈夫称“表姨父”“表姨”,男的自称“表外甥”,女的自称“表外甥女”。

  对父母双方表亲戚姑、舅、姨所生的子女,一律统称谓表兄弟姊妹,自称也是如此。

  对妻子的父母称“岳父”“岳母”,自称“子婿”“小婿”。

  称别人的岳父岳母谓“令岳父”“令泰山”“令岳母”“令泰水”;对别人称自己的岳父岳母,前面要加一个“家”字。

  对妻子的祖父母称“太岳父”“太岳母”,自称“孙婿”。

  对妻子的伯、叔父母称“伯岳父”“伯岳母”“叔岳父”“叔岳母”,自称“侄婿”

  对妻子的兄弟姊妹称“内兄”“内弟”“妻姊”“妻妹”,自称“妹夫”“妹婿”“姐夫”“姐婿”。

  对妻子姊妹的丈夫称“襟兄”“襟弟”,自称“妹夫”“妹婿”“姐夫”“姐婿”,俗称“联襟”。

  对妻子的其他家族及亲属,妻子怎么称呼也随之怎么称呼。

  对丈夫的其他家族及亲属,丈夫怎么称呼也随之怎么称呼。

  上述各称谓,称别人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前面加一个“敝”字。

  对子女配偶的父母称“亲亲”“亲翁”“亲家母”,自称“姻愚兄”“姻愚弟”“姻愚姐”“姻愚妹”。

  家族、亲属的称谓归纳起来就两句话:父系称爷叫奶伯叔姑,母系称爷叫姥舅与姨。

红学研究历史很长,我就把我看过的红学家大概给楼主说说吧:

1 索隐派,代表人物蔡元培等,他们的主要观点是《红楼梦》的故事有表里两层,也就是说明面上的故事是为了暗示、影射其他的东西,比如清朝的时政和宫廷隐私等,他们做的事情就是设法把《红楼梦》里隐藏着的那些内容给挖掘出来。有很多假说,比如“纳兰家事说”,“世祖出家说”等等。但是这种研究方法十分不靠谱,主要靠猜,而且大部分是没有根据的瞎猜,偏离原著可想而知。后来胡适说蔡元培是“猜笨谜”,我觉得说的还是比较中肯的。

2 考证派,代表人物胡适、俞平伯。胡适是首先对曹雪芹这个人的来历出身和家世进行考证的,他提出红楼梦应该是一部家族史,而不是在影射朝政和宫廷,可以说是开一代风气之先。但胡适的很多观点也不对,比如他就说带脂批的本子是比不带脂批的本子后出现的,这在今天看来简直天真得过头了。俞平伯是第一个提出后四十回是续作的,他写的《红楼梦辨》笔挟风雷之气,对文本的分析十分精当,是我最喜欢的红楼梦专著之一。

3 周汝昌。严格来说周汝昌也算是考证派的,他早年写过一本《红楼梦新证》,下的功夫很深(为了找康熙给曹家批复的奏折都找到故宫里去了),里面包含极多珍贵的历史资料,几乎可以当作业余研究《红楼梦》的字典来看。但我深深地觉得楼上的童鞋们没必要把周汝昌抬到那么高的位置上,他考据还行,但学术观点有挺多都不靠谱的,比如他非得说脂砚斋就是史湘云,还有史湘云才是《红楼》的第一女主角什么的,完全无视原著,有时候简直气得我恨不得打他一顿。

4 刘心武。说实话我看红学也是从刘心武开始的,他那个“秦学”当时闹得动静真是十分地大。到现在我也同意他的某些观点,比如林黛玉更像是沉塘而死的,妙玉最后应该是“红颜不得不屈从与枯骨”,而不是沦落风尘,但他非要把秦可卿和废太子扯上关系我觉得太不靠谱了,曹雪芹在全书开头说得很明白,红楼梦是没有朝代背景的,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有它的泛指意义和普世意义,换句话说,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是一类人的缩影和典型代表,而不是现实生活中确实的某个人。如果一部小说写得仅仅是刘心武所说的“家族史”,那这部小说不如说是家谱,是没有什么文学价值的。刘心武错就错在他把《红楼梦》坐实了就是一部家族史,非要把书里的人物都和现实对上号,跑偏可想而知。刘先生自己也是写小说的,怎么连小说必然有虚构成分,不可能完全写实这个最简单的道理都不知道呢?再说,就算《红楼梦》真是家族史,曹雪芹也不一定就是那个曹家的人,胡适当时只是提出一种猜想而已,只是我们今天大都采用了这个猜想。鲁迅给自己起个笔名叫鲁迅,难道他就真的姓鲁吗?

5 张爱玲。张爱玲写的《红楼梦魇》严格来说不能算是红学著作,这部书更像是一本很有才华的《红楼梦》读书笔记。不过写得还是很好的,才气横溢,值得一看。不过也是个人见解,不可尽信。

6 霍氏姐弟。他们是我见过的最令人惊悚的红学研究者。考证出来林黛玉就是香玉皇后,还有香玉皇后竟然跟曹雪芹通奸,最后被雍正拆散,看得我冷汗那个冒啊。其实他们早就走上了索隐派的老路,自己还惘然不知呢……

7 冯其庸、蔡义江。他们代表的是目前红学界的官方观点,比较中肯,也比较保守,但我到觉得这样也不错,起码比那些标新立异最后想入非非的强多了。

总的来说红学研究历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个东西不要迷信一家之言,兼听则明嘛。不过我觉得红学研究最基本的是好好读读文本,最起码要做到尊重作者原意,《红楼梦》首先是一部小说,一部文学作品,我们应该按照研究文学的方式去研究它,它不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现在的红学研究太过于花里胡哨了,反而落不到实处,提不出真正有价值的见解。对了,建议楼主读一下沉香写的《闲话红楼》,那篇文章从头总结了一下红学研究的历史,几乎所有有较大影响的学派和红学家都提到了。

是记录一个家族重要人物事迹的书籍。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家谱:又称族谱、宗谱等。是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家族的世系繁衍及重要人物事迹的书。家谱是一种特殊的文献,就其内容而言,是中华文明史中具有平民特色的文献,记载的是同宗共祖血缘集团世系人物和事迹等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据研究表明,中华古姓来源于图腾崇拜,系氏族徽号或标志。

家族家谱放在你家里 ,对你家的风水非常好 。因为家族家谱代表着你家的老祖宗在你的家里 ,列祖列宗 会保佑你家里人平安 ,顺利,发财 。在我家这边 ,只有在家族中德高望重的人,才有资格家里放家族的家谱 。或者家庭成员中的长子 ,才有资格 。

什么是家谱呢?为什么要编修家谱?

一规范了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家之有谱,犹国之有史,家谱承载了国人的传统信仰,忠孝理念和行为规范,家谱里都有姓氏源流,支派迁徒,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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