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赠房卢氏琯赏析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19浏览:4收藏

古诗赠房卢氏琯赏析,第1张

原文

赠房卢氏琯

作者:唐·王维

达人无不可,忘己爱苍生。

岂复少十室,弦歌在两楹。

浮人日已归,但坐事农耕。

桑榆郁相望,邑里多鸡鸣。

秋山一何净,苍翠临寒城。

视事兼偃卧,对书不簪缨。

萧条人吏疏,鸟雀下空庭。

鄙夫心所尚,晚节异平生。

将从海岳居,守静解天刑。

或可累安邑,茅茨君试营。

《赠房卢氏琯》注释

1、房卢氏琯:即房琯,见卷九八小传。(I日唐书·房琅份:“应堪令县令举,授貌州卢氏(今河南卢氏县)令,政多惠爱,人称美之。(开元)二十二年,拜监察御史。”

2、“达人”句:语本贾谊《鹏鸟赋》:“达人大观兮,物无不可。”

3、少:看轻。千室:千室之邑,小邑。指卢氏。千:全诗原作“十”,据静嘉堂本等改。

4、两楹:谓阶间。

5、浮人:谓漂泊在外的人。

6、坐:因,为。

7、偃卧:仰卧,指休息。

8、簪:簪子。古时用它把帽子别在头发上。缨:帽带,系帽带。

9、“萧条”二句:意本谢灵运《斋中读书》:“虚馆绝诤讼,空庭来鸟雀。”指衙中闲暇无事,人吏稀少。

10、从:就。海岳:犹湖山。

11、守静:安于寂静。解天刑:摆脱名的桎梏。《庄子·德充符》:“无趾语老聃曰:‘孔丘且蕲以散诡幻怪之名闻,不知至人之以是为己桎梏邪!’老耽日:‘一解其桎梏,其可乎’无趾曰:‘天刑(罚)之,安可解!”’

12、茅茨:指茅屋。

《赠房卢氏琯》赏析

此诗即作于开元二十一年以前房琯任卢氏令期间。

《赠房卢氏琯》作者介绍

王维(701年-761年),字摩诘(mó jié) ,人称诗佛 ,名字合之为维摩诘,维摩诘乃是佛教中一个在家的大乘佛教的居士,是著名的在家菩萨,意译以洁净、没有染污而著称的人。可见王维的名字中已与佛教结下了不解之缘。

王维在诗歌上的成就是多方面的,无论边塞、山水诗、律诗还是绝句等都有流传人口的佳篇。他的诗句被苏轼称为“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他确实在描写自然景物方面,有其独到的造诣。无论是名山大川的壮丽宏伟,或者是边疆关塞的壮阔荒寒,小桥流水的恬静,都能准确、精炼地塑造出完美无比的鲜活形象,着墨无多,意境高远,诗情与画意完全融合成为一个整体。

山水田园诗派是盛唐时期的两大诗派之一,其主要作家是孟浩然、王维、常健、祖咏、裴迪等人,其中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的是王维和孟浩然,也称为“王孟”。

《赠房卢氏琯》繁体对照

赠房卢氏琯

作者:唐·王维

达人无不可,忘己爱苍生。

岂复少十室,弦歌在两楹。

浮人日已归,但坐事农耕。

桑榆郁相望,邑裏多鸡鸣。

秋山壹何净,苍翠临寒城。

视事兼偃卧,对书不簪缨。

萧条人吏疏,鸟雀下空庭。

鄙夫心所尚,晚节异平生。

将从海岳居,守静解天刑。

或可累安邑,茅茨君试营。

卢氏山属于三门峡高山奇峡的著名旅游去。

卢氏山多,大小山峰4037座。氏的山路很有特点,路边必然是山,山上植被必然茂盛,路一边必然有河道,河道必然有水,山葱茏,水清澈,树茂盛。全县森林覆盖率为65.8%。卢氏山洒落着柔美,如诗如画,更能深得画家的青睐。

卢氏山历代人才济济,出现了许多杰出的人物,孔子、范蠡、卢敖、刘秀等在民间的传说久为流传,卢氏黑马渠人张士贵英勇善战,受到唐太宗李世民的高度赞誉,官至左领军大将军;唐代诗人房_曾任卢氏县令,兴利革弊,政绩卓著,后被提拔到朝中,官至吏部尚书;明朝年间,县城耿九畴、耿裕父子两代尚书,涧西人李炳官至南京大理寺卿,王邦才曾任户部主事;

清朝年间,高村人莫瞻录曾任翰林院编修,数任礼、刑、工部左(右)侍郎,数兼顺天府尹;打虎英雄萧戴金一生打虎百余只,名闻千里;民国以来,杰出人物更多,山区教育家曹植甫教泽遍布,鲁迅为之撰写碑文,德昭后世。

卢氏县位于河南省西部边陲,地理坐标北纬33°33′~34°23′,东经110°35′~111°22′,地处黄河、长江分山岭南北两麓,北邻灵宝,东连洛宁、栾川,南接西峡,西部与西南部与陕西省的洛南、丹凤、商南三县接壤。辖区总面积366647平方公里,全县19个乡(镇)、352个行政村,总人口37万人,分布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的崤山、熊耳、伏牛三大山系之中,域内共有大小山峰4037座,河流涧溪2400多条,形成了“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基本地貌,是河南省面积最大、人口密度最小的县。为国家级贫困县、革命老区县,素有“河南小西藏”“豫西后花园”之称。近年来,该县依托灵山秀水的自然景观,兴起了以旅游开发为主的旅游产业,先后被评为“中华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名县”、“中国优秀休闲度假旅游县”。使县域经济呈现出了“农牧业富民、工矿业强县、旅游业活县”的经济发展格局,经济发展速度连年处于省、市前列。

张寿西 局长、党组副书记

张建品 党组书记、副局长(2010年5月,自义马市国土资源局调任)

杨万朝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新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铭 党组成员、副局长

熊彦召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东宇 党组成员、副局长

雷爱玲 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新峰 副局长

蒋兰英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寿西简介: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人,1965年4月出生,汉族,1988年6月加入中国***,1988年7月毕业于焦作矿院地质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1988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任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科(含地质环境科)科长、规划科技科科长等职务。2010年4月7日,任卢氏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副书记;2010年6月至今,任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机构设置卢氏县国土资源局组建于2010年4月,是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将原卢氏县地质矿产局、卢氏县土地管理局工作职能划入后,重新组建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县编委“三定方案”核定局内设股(室)12个,即办公室、财务股、规划科技与调控股、地籍管理股、用地审批与耕地保护股、土地利用股、测绘管理股、矿产开发管理股、矿产资源储量与地质勘查股、地质环境股、资源补偿费管理股、执法监察信访股。另设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开发中心、地质勘查研究所、黄金公司、矿产开发中心、地产交易中心、大地勘测服务中心等7个二级机构。全县19个乡(镇)共派出双槐树中心矿管站、磨口中心矿管站、木桐中心矿管站、城郊中心矿管站、五里川中心矿管站、文峪中心矿管站、杜关中心矿管站、石龙头矿产品监督管理站、范里矿管站、汤河矿管站等10个矿管站和五里川中心土地所、官坡中心土地所、磨口、潘河中心土地所、官道口中心土地所、城区中心土地所、横涧土地所、范里土地所、文峪土地所、城关土地所10个土地所,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86人。其中党员118人,占职工总数的41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32人,占职工总数的811%。

土地资源卢氏县土地总面积366578公顷。由于独特的地理位置,全县山高林密、沟壑纵横。通过第二次全县土地调查,全县现有耕地面积381685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43%,基本农田面积3558975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9332%;园地面积388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11%;林地面积203352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547%;交通运输用地1210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03%;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4926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13%;未利用土地10439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93%。县域内耕地资源分布不平衡,西南长江流域七乡(镇)由于山大沟深、丛林茂密,耕地稀缺,全县耕地资源主要集中在洛河沿岸的横涧乡、文峪乡、东明镇、范里镇和县域北部的官道口镇、杜关镇、沙河乡等乡镇。耕地质量差、地块分散、投入产出比低是全县耕地的主要特点。

矿产资源在地质构造上,卢氏县地处华北地台与秦岭地槽碰撞接合部位,地质构造演化历史复杂,独特的地质构造孕育了丰富矿产资源。已发现的矿产资源有10大类52种,约占全省已发现矿种数的491%,其中金属矿产22种,非金属矿产30种,其潜在经济价值6000多亿元,现已开发利用的矿产19种。已探明的部分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冶金辅助原料矿产资源储量和矿床规模在省、市占据相当的比重,其中曲里锌矿、夜长坪钼矿属国内大型矿区(床)规模,金属矿产锑矿、锂矿储量在全省名列第一,钼矿储量在位居全省第四,铁矿储量居全省前列,金矿规模虽小,但金矿(化)点星罗密布,卢氏县具有丰富的稀有金属矿产,已探明和发现的矿种有钽、铌、铍、锂、铷、铯等。铅锌、铜、铌、钽及优质化工石灰岩储量均居重要地位。

耕地保护本年初,卢氏县政府对照三门峡市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将全县3816852公顷耕地保护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分别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实现了耕地保护“人人肩上有责任,齐抓共管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耕地保护监管体系,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各履其责,共行其事,有效实现了耕地保护的全方位监管。通过二次调查,设立修缮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确保了全县耕地面积稳定在3816852公顷,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3558975公顷。全年组织实施了涉及横涧乡衙前村、五里川镇温口村、官道口镇耿家村、朱阳关镇涧北沟村、范里镇何窑村5个项目区的卢氏县2010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新增耕地面积9979公顷,2010年6月通过了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补充耕地验收,实现了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土地利用管理土地利用工作严格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总体要求,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节约利用为目的,严格执行土地利用相关政策,土地利用各项工作在规范化轨道上稳步推进。全年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1宗,面积8877公顷,其中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8宗,出让面积769公顷;划拨供地3宗,面积11875公顷。全年完成土地出让收入36538万元。全年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4718公顷。3月,组织实施了对县城区及6个建制镇区的地价更新,上报政府通过后,严格按照新地价执行。根据部统一要求,启用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2009年1月1日后办理的土地出让业务逐级上传至上级部门,并在国土资源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上级部门监管,为土地利用规范化管理奠定了扎实基础。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在矿产规划中,协助中国地质大学完成了全县非金属矿业科技规划,已通过评审;组织完成全县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为引导全县矿业经济科学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组织开展了玉皇山地质公园规划修编工作。土地利用规划中,编制完成了卢氏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图件,于5月21日通过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批复(三政文〔2010〕6号),完成了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成果转化工作。

建设用地管理全年共组织审报建设用地7个批次,总面积130082公顷,其中耕地757215公顷。分别为卢氏县2010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面积92032公顷,其中耕地64355公顷;卢氏县2010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410921公顷,其中,耕地245096公顷;卢氏县2010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面积140066公顷,其中,耕地72496公顷;卢氏县2010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面积108170公顷,其中,耕地99008公顷;卢氏县2010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94831公顷,其中,耕地141220公顷;卢氏县2010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面积132475公顷,其中,耕地113998公顷;卢氏县为2010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面积122327公顷,其中,耕地21042公顷。

地籍管理结合二次调查,对全县基本农田布局进行了调整,完成了全县基本农田上图及数据库建设等阶段性工作。组织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报告、工作报告的编写和二调成果整理等各项二调扫尾工作;督促协调省地质测绘总院完成了杜关、官道口等6个建制镇、6平方公里的地籍调查内业数据库建设,通过了市国土资源局验收;全年共受理、审查、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34宗,集体土地使用证532宗,办理土地抵押登记1宗,注销土地抵押登记3宗;全年共受理土地确权案件16起,处理结案13起,受理土地权属纠纷14起,调查处理10起,结案率达到93%。

测绘管理组织全县五家测绘单位完成了测绘资质审查、申报工作。组织测绘单位完成了县域基础测绘业务,在高速公路建设、产业集聚区建设等重大项目服务中,充分发挥测绘工作的重要作用,为项目建设规划提供了有力的测绘保障。

矿产资源开发全县矿区总面积1495523平方公里,共有各类采矿企业65家,其中省部级发证31个,市级发证17个,县级发证17个。按矿类分,其中:金矿2个;铜矿4个;铅锌银矿2个;锑矿4个;钼矿2个;铁矿14个;铁锌矿1个;锰矿1个;温泉1个;滑石矿2个;锂矿3个;长石矿5个;石煤矿1个;石英矿10个;料石矿3个;建筑用砂企业5个;萤石矿1个;白云岩矿1个;石灰岩矿3个。全县采矿企业持证率达到100%。全年生产矿产品总量14246万吨,较上年同比增加94%;矿业采选冶总产值744亿元,较上年同比增加20%;完成税费102亿元,较上年同比增加25%。申报了北方矿业公司、中金集团中原矿业有限公司两个资源综合应用项目,获投资1000万元。

矿业权管理采矿权管理工作,全年共受理采矿权年检64个,出具资料返还证明12个,划定矿区范围5个,受理采矿权延续6起,采矿权转让5起,矿业权变更5起。全县采矿企业持证率达100%,采矿权年检率达到100%,年检合格率达到100%。探矿权管理工作,3月份,组织对全县60个地质勘查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对3个探矿权人下达整改通知书;5月28日,全县召开了探矿权清理工作会议,按上级要求圆满完成探矿权清理工作;9月组织对全县86个探矿权进行了年检,对51个探矿权进行了实地检查,对5家探矿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国土资源执法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严格落实动态巡查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协管员源头监管作用,加大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和打击力度。全年组织开展集中法律法规培训3次,开展动态巡查600余次,发现土地违法行为22起,制止4起,立案查处18起,结案18起;立案查处矿业违法案件7起,其中无证开采5起,越界采矿1起,越界勘查1起,已结案4起,移交法院强制执行2起,收缴罚款1587万元,全年违法案件结案率100%。在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整体安排部署,分别组织开展了4次矿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制止非法生产小矿点18个,暂扣矿石50余吨,并对矿产资源违法生产的器材、炸药进行了收缴,对非法生产工棚进行了强制拆除。

土地执法工作中,根据区域位置,在全县划分了一、二、三级动态巡查区域,在监管责任、工作要求上对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进行了明确,使县、乡两级政府对国土违法行为的查处责任更加明晰,增强了各级政府对依法用地、合理用地、合理开发矿产资源的责任感,有力促进了国土监管和违法案件查处由国土部门单打独奏向各级政府齐抓共管模式的转变。

卫片执法2010年,先后组织开展卫片执法二次。3月,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2010年卫片执法工作,对上级反馈的2009年10块(涉地面积5112亩)疑似卫星图斑逐一进行现场核对,通过核查,其中合法用地7宗,面积4756亩,实地未变化3宗,面积356亩,顺利通过上级验收。11月,该县又组织对上级反馈的2010年27个疑似图斑进行了卫片执法。

信访稳定认真落实信访首问责任制,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形式和规律,变被动等访为主动下访,变事后处访为事前防范。4月,在全县各国土资源基层站(所)深入组织开展了“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竞赛活动”,各站(所)认真排查和妥善处置矛盾纠纷,努力实现“三个减少、两个提高”和“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通过落实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制,进一步规范农宅审批、土地登记等日常国土资源行政行为,着力在源头上杜绝各类信访苗头,杜绝因工作失误或不负责任引发的矛盾纠纷。为方便企业及群众咨询、举报,开通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违规举报电话。全年共受理县委、县政府批转信访案件39件(其中重访3件),结案32件;受理市局批转信访案件7件,结案5件;受理群众自诉案件24件,已调查处理结案23件,各类信访案件结案率为92%。全年无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矿产资源整合根据省、市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相关专家对全县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进行了科学论证,并结合县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科学编制了涉及全县3个整合区和1个整合勘查区,共18个矿业权的《卢氏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呈报县政府研究通过后,2010年10月,得到了河南省矿产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复。通过深入扎实的工作,全县全年列入省矿产资源整合的企业中,八宝山铜矿等矿山企业已完成整合框架协议签订工作。为全县矿产资源开发从“有水快流”到“细水长流”的良性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灾毁耕地复耕2010年7月24日,卢氏遭遇百年一遇特大洪水灾害,全县耕地灾毁面积13650亩。灾情发生后,国土部门充分发挥国土管理职能,组织人员对全县耕地灾毁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科学制订出灾毁耕地复耕方案,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引起了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当年争取到位灾毁耕地补助资金2062万元,土地整理项目资金63054万元。2010年9月,县政府在全县组织开展了“灾毁耕地恢复百日会战”活动,截至年底,全县共完成灾毁耕地恢复7650亩。由于在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和明显成绩,卢氏县国土资源局被三门峡市委、市政府授予“抗洪救灾暨灾后重建工作先进单位”,被卢氏县委、县政府授予“抗洪救灾和倒房重建先进单位”,赢得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地质灾害防治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一是以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引路,努力增强群众防灾避灾意识;二是通过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卢氏县2010年地质灾害防灾方案》,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目标,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三是建立健全了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向全县7个地质灾害重点区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四是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等级预报和气象预警预报;五是扎实组织开展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六是积极认真的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培训,加强动态巡查,落实监管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百年一遇的“7·24”特大洪灾,无涉及地质灾害的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这一经验做法,被《中国矿业报》、河南电视台、《三门峡日报》等各级新闻媒体予以宣传报道推广。

矿业环境治理工作中,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完成了夜长坪钼矿1050米以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验收工作;配合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完成了东沙河泥石流应急勘查治理项目;组织完成了朱阳关衙役沟泥石流勘查治理项目设计规划,已上报省厅评审;申报2010年地质灾害、矿山环境治理项目9个,获上级项目资金799万元;完成了13个矿山环境治理方案的评审。

服务经济发展2010年初,国土资源部门将县定89个重点项目中涉及国土部门的70个重点项目,逐项予以分解,分别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领导跟踪协调,专人跟踪服务;结合高速公路建设用地量大、涉及范围广的特点,成立了国土资源项目建设用地协调服务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了服务热线电话;在项目用地报批上,实施专人报批、人随件走、跟踪报批,权力缩短用地报批周期,确保项目顺利动工建设。县定89个重点项目中,其中18个市定“双百工程”项目,涉及用地保障的14个项目已全部得到保障。50个县定重点项目中,涉及用地保障的36个项目已办理用地手续,顺利开工建设。积极为矿山企业争取矿产资源节约利用资金1000万元。2010年底,卢氏县国土资源局被卢氏县委、县政府授予“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先进单位”、“服务企业发展先进单位”、“争取政策性项目资金先进单位”、“为卢氏争光奖”、“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矿产资源管理税费征收2010年初,通过对全县矿山企业生产运行情况调查摸底,拟定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计划。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进一步理顺和规范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程序,采取源头管理、流通领域稽查、出境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从各环节上堵塞费源流失。全年实现涉矿税费收入102亿元,占全县财政收入282亿元的36%,有力助推了县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2010年9月以来,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深入组织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行动中,局统一设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通过深入的思想发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24个单位、270名干部职工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求,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了全面排查,其中单位排查风险点总数261个,A级风险点164个,B级风险点83个,C级风险点14个;个人排查风险点总数593个,A级风险点273个,B级风险点160个,C级风险点160个。与此同时,各业务股室对近年来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办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梳理,查缺补漏,为下一步专项行动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胡发军)

姜子牙第十一世裔孙高傒(约公元前740年)出任齐国正卿,逢齐国内乱,因迎立公子小白(齐桓公)有功,成就齐国霸业,受封得卢邑(今山东长清西南)为采邑,“卢”字的来历就源于其祖居地“卢方”,以显不忘先祖。公元前404年田和篡夺齐国君位,祸及高傒子孙,于是逃往唐邑为中心的北燕地区。唐邑址在今河北省唐县内,秦代在范水北岸建范阳故城(址在今河北省定兴县南20公里的固城镇),后改姓为“卢”以纪念封地,故卢氏之正式肇姓,至今约有2300多年历史。

秦博士卢敖,子孙家于涿水(今拒马河)之上,遂为范阳涿人”。卢敖是有明确文字记载并明确籍贯的卢姓第一人,是卢氏开基祖。

秦朝末年,卢敖裔孙卢绾随汉高祖起兵反秦,因功受封为燕王,封国也在涿郡一带。至三国时期,涿郡更名为范阳郡,郡治涿县(今涿州市)。因此,涿郡卢氏又称范阳卢氏。卢氏尽管还有其他来源,但在发展中只有范阳卢氏一枝独秀。所以天下出现了“言卢必称范阳”的倾向。一些出身于旁门别支的卢姓人也敬认范阳卢姓人的祖先为祖先。所以,现今近千万的卢氏均为范阳卢氏,且都有家谱。

据有关研究说卢姓有十余源出,所以也是多源姓。但多数人以高傒后裔之卢为正宗。

呵呵!我也姓卢哦!

我看了我们的家谱,在唐朝时我们有一个先人做过宰相级别的管! 水浒中有个卢俊义! 初唐四杰的卢照邻 当然我们卢家还有的光辉历史具体如下:

卢 芳:东汉曾被封为代王,他在新莽末年,自称为武帝曾孙刘文伯,联合三水地区羌、胡贵族起兵,后被匈奴单于立为帝。公元40年投降东汉,被封为代王。卢芳是卢氏唯一称帝的人。

卢照邻:唐朝诗人。被誉为"初唐四杰"之一,所作诗多忧苦愤激之词,以《长安古意》最为有名。

卢 镗:明朝大将。在浙东参与水陆十余战,斩敌千余,成为抗倭名将,名仅次于戚继光、俞大猷。

卢文绍:清朝古籍校勘家。他校正《吕氏春秋》、《白虎通》等古籍三十八种,纠正错误多处。著有《群书拾补》。

卢 挚:元代文学家。诗文与刘因、姚遂齐名,世称"刘卢"、"姚卢"。 卢贤拔:曾被太平天国封为丞相、镇国侯。太平天国早期文献、奏章制度多由他撰定草创;历任北洋军师长。

唐代有卢氏宰相8人:卢冏、卢承庆、卢翰、卢迈、卢慎、卢杞 还有清楚嘉庆年间的状元卢铁鳌

卢嘉锡,当代科学家,曾任中国科学院院长。

我们卢家 是有着光辉历史的家族!

身为卢家的后人我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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