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历史沿革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19浏览:3收藏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历史沿革,第1张

达光(哀牢)王国时期

公元前425年,傣族先民在澜沧江中上游(保山坝)建立了达光王国(又译“哀牢国”或“乘象国”),位于伊洛瓦底江、怒江中上游的德宏成为达光王国的一部分。

公元前109年,汉朝征服达光王国东面的滇国(云南中东部)及雟、昆明等部(云南中西部、四川西南部),占领达光王国东部的领土,促使很多傣族先民越过怒江向西迁徙,德宏得到进一步的开发。

汉(东汉)帝国时期

公元47年,达光王贤栗率达光军民归附汉朝,达光王国成为汉朝的附属国。之后,汉朝势力在达光迅速膨胀,达光王被迫将王城迁至怒江以西的德宏境内(梁河北部)。公元69年,达光王柳貌再次率达光军民归附汉朝,汉朝将已占领并划入益州郡的达光领土划出,加上尚未占领的达光领土设置永昌郡,归达光王及永昌郡守共同治理。德宏属永昌郡治下的哀牢县(今德宏州及保山市的腾冲县、龙陵县、隆阳区潞江坝)。

达光(掸)王国时期

公元76年,达光王类牢起兵反汉,被汉朝平定后,达光残余势力逃亡至怒江以西地区发展势力,很快又在伊洛瓦底江上游地区崛起,汉史称“掸国”,傣史仍称“达光王国”。德宏成为达光(掸)王国的一部分。

前果占璧王国时期

公元576年,瑞丽江河谷地区的傣族头人混鲁、混赖兄弟趁达光(掸)王国衰落之机,在勐卯(德宏瑞丽)称王,建立“果占璧王国”(即前果占璧)。德宏成为前果占璧王国的统治中心。

南诏王国时期

公元762年,前达光(哀牢)王族在洱海建立的南诏(蒙舍)王国占领果占璧首都勐卯,历经195年的前果占璧政权被南诏颠覆,当地傣族青年混等被南诏王招为驸马并册封勐卯王。德宏成为南诏王国的一部分,分属南诏王国的永昌节度(云南保山)和丽水节度(缅甸克钦)。

后果占璧王国时期

公元954年,前果占璧王族在勐兴威(缅甸兴威)恢复果占璧王国(即后果占璧)。公元1176年,后果占璧王国在勐卯(德宏瑞丽)修建陪都“允外遮”,与勐兴威的首都“允线遮”遥相呼应。德宏是后果占璧王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元帝国时期

公元1254年,蒙古大军征服大理王国后,越过澜沧江进入果占璧王国,果占壁各部或逃亡、或归顺。公元1261年,果占壁各部合派八位使臣赴北京朝谨忽必烈,元朝改果占壁为“金齿”,设置金齿安抚司。公元1276年,升级为金齿宣抚司,立金齿六路总管府于永昌(保山隆阳),下设麓川(瑞丽及陇川)、平缅(梁河南部及陇川北部)、镇西(盈江)、茫施(芒市)、柔远(潞江坝及龙陵北部)、镇康(永德及镇康)六路予以管辖,后又增设南甸军民府(梁河)。其中,麓川路、平缅路、镇西路、茫施路及南甸军民府属于今日之德宏。

麓川王国时期

公元1312年,麓川路总管混依翰罕宣布脱离元朝金齿宣抚司,在勐卯(德宏瑞丽)称王,以猛虎曾跃过头顶而自号“思汗法”,建立“麓川王国”。思汗法通过武力和招抚统一了大多数傣族地区,麓川王国的疆域西到布拉马普特拉河流域(印度阿萨姆)、东到红河流域(云南元江)、北抵青藏高原边缘(缅甸克钦)、南到湄南河上游(泰国清迈)。德宏境内有勐卯、勐宛、勐腊、勐盏西、勐底、勐养、勐焕、勐遮放等八个麓川王国勐级行政区,德宏成为麓川王国的统治中心,也是傣泰民族的文化中心。

明帝国时期

公元1441年起,明朝三次(1441年、1443年、1448年)发兵麓川,数十万明朝将士经过九年时间将麓川政权逼到孟养(缅甸克钦),麓川政权在孟养养精蓄锐后南下兼并了阿瓦王国(缅甸中部),直至1604年,被缅族的东吁王国灭亡。明朝在占领的麓川王国领土上分封傣族土司,在今德宏境内先后设置南甸宣抚司(梁河)、干崖宣抚司(盈江东半部分)、陇川宣抚司(陇川)、盏达副宣抚司(盈江西半部分)、遮放副宣抚司(芒市遮放)、芒市安抚司(芒市)、勐卯安抚司(瑞丽)等七个傣族土司管理区。

清帝国时期

公元1659年,降清的明将吴三桂进驻云南,德宏各傣族土司归附清朝。清朝沿用明朝制统治德宏,保留德宏境内的傣族土司管理制度,德宏分属云南行省腾越厅和龙陵厅。南甸宣抚司、干崖宣抚司、陇川宣抚司、盏达副宣抚司、勐卯安抚司、户撒长官司(乾隆时由陇川分出)、腊撒长官司(乾隆时由陇川分出)隶属腾越厅;芒市安抚司、遮放安抚司、勐板土千总(光绪时由芒市分出)隶属龙陵厅。 中华民国时期

公元1911年10月27日,滇军将领蔡锷、唐继尧等人攻打清朝在昆明的守军,占领昆明城宣布云南独立;同一天,干崖土司刀安仁与进步人士张文光等人也在腾越(腾冲)发动起义,成立“滇西军都督府”,拥护云南独立。

公元1913年,云南军政府改“滇西军都督府”为“滇西道”,后又改为“腾越道”,管辖滇西29县及10行政区(原土司管理区),行政区行政委员(弹压委员)由原世袭土司担任。德宏境内有南甸行政区(梁河)、干崖(盈江东)行政区、盏达(盈江西)行政区、陇川行政区、芒遮板(芒市)行政区、猛卯(瑞丽)行政区,均隶属腾越道(滇西道)。

公元1929年,民国中央政府通令,实行省县两级制,废除道制,但在云南成立第一、二殖边督办公署管理边境地区事务。德宏境内的南甸行政区、干崖行政区、盏达行政区、陇川行政区、芒遮板行政区、猛卯行政区,均隶属第一殖边督办公署。

公元1932年,南甸行政区改为梁河设治局、盏达行政区改为莲山设治局、干崖行政区改为盈江设治局、陇川行政区改为陇川设治局、芒遮板行政区改为潞西设治局、猛卯行政区改为瑞丽设治局,仍属第一殖边督办公署。1940年,民国废殖边督办公署,德宏6个设治局改属腾龙边区行政监督署。

公元1938年8月31日,滇缅公路全线通车,德宏成为抗战期间中国与国际联系的陆路唯一交通要道。

公元1942年5月,日军入侵云南,德宏沦陷。

公元1945年1月,国土光复后,德宏仍置设治局,先后隶属云南省第六区(保山)及第十二区(腾冲)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公元1949年7月,潞西设治局改为潞西县,县城设在芒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公元1950年4月2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潞西,德宏解放。军政代表团接管设治局,建立潞西县和瑞丽、陇川、盈江、莲山、梁河5个各民族行政委员会,隶属保山专区。

公元1952年,瑞丽、陇川、盈江、莲山、梁河5个各民族行政委员会改设县,并增设县级畹町镇,均隶属保山专区。公元1953年7月,成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区,公元1956年5月,保山专区并入德宏,改自治区为自治州,辖保山、腾冲、昌宁、龙陵、潞西、梁河、盈江、莲山、陇川、瑞丽10县及畹町镇。

公元1958年10月,莲山县与盈江县合并为盈江县。公元1963年8月,德宏与保山地区的建置分开,德宏州辖潞西、梁河、盈江、陇川、瑞丽5县及畹町镇。公元1969年11月,撤销德宏州,并入保山地区。

公元1971年11月,德宏州恢复建制,辖潞西、梁河、瑞丽、陇川、盈江5县及畹町镇。公元1985年,畹町镇改为县级畹町市。公元1992年6月,瑞丽撤县设市。公元1997年4月,潞西撤县设市。公元1999年2月8日,撤销畹町市,设立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副县级)。至此,德宏州辖两市三县,即潞西市、瑞丽市和陇川县、盈江县、梁河县。

公元2010年7月12日,国务院批准潞西市更名为芒市。“芒市”是国务院继1989年以后正式批准的唯一一个专名和通名只有两个字的县级市名称。“芒市”既是专名,其 “市”字又是政区通名 。

滇云文化·滇云风俗·家庭婚姻

(1) 汉族婚俗

移民促进了中原农耕文化与南方山地少数民族游耕文化的交融。云南自秦汉开始,伴随着中央王朝对西南夷的开发,就有大批汉族移民进入西南地区,南诏时更有大量远征军队留居洱海。但这一时期的文化交融是一个双向过程,一方面云南游耕民族的“汉化”程度日益加深,另一方面移居云南的汉族也出现“夷化”现象,最后完全融合进当地民族之中。直到明代,更多的汉族移居云南,才改变了这一现象。史书载:明太祖朱元璋派傅友德等率三十万大军征云南,部分留驻屯田。其后沐英又“携江南江西人民二百五十余万入滇”屯田,沐春又“再移南京人民三十余万”入云南(以上数字当有夸大),自此汉族成为云南的主体民族,少数民族成了真正的少数民族。随着大批汉族移居落籍云南,他们将中原的农业文化移植入西南地区,汉文化的一整套婚姻礼俗和家庭伦理道德也就成为滇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直到民国年间,由于地理环境造成的滇云文化的蔽塞性和封闭性,云南汉族中还保留着让旅行者惊叹不已的婚姻礼俗中的所谓“汉俗古礼”。在陇川县户撒乡一部分称为“旧汉人”(自称“大包头”)的汉族中,至今婚嫁仍遵行六礼,形成滇云行为文化的一大特色。

云南汉族婚俗遵循以下六项。第一,相人家。婚姻由父母或族中长辈主持,无论男女,一到十六七岁,父母便要为他(她)们择媳相婿。其选择标准虽然各地稍有差异,但大体上不外以下各条:门第相当;财产相当;宗教相同;家庭无坏名声;男女八字不相冲克。以上五条中,最后一条最为重要。第二,下定。下定礼亦叫拿八字。日期选定后,男方请两个作媒者将男孩的生年月日时写在红金帖上,准备一些衣料、果子、喜饼、茶盐、猪羊及金器四五件,请来吹鼓手,送往女家。女方将金器收下,食物约收大半,衣料随意略收,然后回送鞋帽笔墨书籍等物,并将女孩生年月日时同样写在红帖上,让男方保存。这一天,男女两家都要将直系亲友请来,摆席款待。此后婚姻就完全有效。如果男女双方无故向别家议婚,对方可起而干涉,甚至有因此而打官司的。第三,过礼。过礼又叫鞭猪,于结婚前一天举行。其情形大略与下定相同,差异仅在于是由女家送往男家,并且礼物中还须齐备全堂木器及日用大小零星细物。有的人家为节省起见,亦可将下定与过礼合并举行,双方先将八字写出(俗称“草八字”),到结婚前一天一并交换,称为“两场谷子一场打”。因为下定礼是由于双方说成后,或因男女年龄不足,或因结婚的物件一时准备不足,所以先下定礼,作为预约,预约之后,三五月内就可结婚。第四,亲迎。结婚前几天就将请帖分送到各亲友处。男方须由新郎亲送,女方则由新娘的哥弟邀请。接到请帖后,亲友须立即准备喜幛、喜联、金钱等礼物,女方则只能送衣饰,叫做添箱礼。到了喜期,妇女亲友多早起乘轿前往,轿钱照例由主家开发。宾客到齐后,新郎按照择定的时刻乘轿前往女家迎接。沿途鼓乐喧天,前面有人打着掌扇、日照等执事。到了女方家,有人照例拦门阻止,直到男方将门包递入,才开门放进。又有的地方是由新郎的母亲亲自去迎接,到女家后,一拥而入,婆婆坐在厅堂中的一把椅子上,新娘出来跪下,穿上凤冠霞帔,盖上红喜帕,由她的哥哥抱入轿内。新娘照例要哭泣,到男家后,于门外大放爆竹,牵亲的二女客将新娘送入新房。一对新人坐在床上,由一个福寿双全的老人撒帐,将松子、瓜子、莲子、白果子、枣子撒向四方,口里说着吉祥的语言。然后由一位福寿双全的老婆婆抬来面条,新郎先吃,新娘后吃,叫做长寿面,有的又是用酒,称为交杯盏。之后举行拜堂礼,先天地,后祖宗,再拜外客亲戚,称为认亲,受拜之亲友须给以红包。晚上,照例要举行闹房,亲友伙伴们欢声笑语,满意而归。另外,在新房内,还需点上子孙灯,放在新人床下;点上通宵烛,放在床的两边,一个代表新郎,一个代表新娘。如果两只喜烛同时熄灭,就为新郎新娘白头到老的喜兆。第五,回门。喜期过后第三天,新郎新娘早早乘轿回到女家,称为回门。早饭后,新人出去遍拜女方亲友,以使新郎与女家亲友会面,受拜者也要给以礼物或红包。晚饭后,新人必须在日落前返回男家,俗称所谓“带太阳”。第六,满月。新人回门后,新娘不得任意归家。到结婚满三十天后,女家必派人来接。新娘回家后,住十天八天不等,然后由新郎接回,自此婚礼完全结束。

以上为云南汉族婚礼的普遍情形,各地又略有差异。到近代,由于社会文化变迁的影响,城镇有不少汉族仿效西方,行文明结婚。到了今天,则全省城镇汉族多行新式婚礼,在广大农村,其仪式虽有简化,但婚嫁行六礼的习俗还完全保存。

(2) 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

永宁纳西族即文献上所称之摩梭人,由于历史原因及地理环境的关系,直到本世纪50年代前后仍处于封建领主制度下属于母权制的母系家庭,保留着浓厚的母系氏族遗俗。这种家庭摩梭人称为“衣社”,是一个独立的生产、消费和负担封建劳役及贡赋的单位,一般包括二至四代成员,平均人口为七八人,最多二十余人。主要包括祖母们及其兄弟们(舅祖父们)、母亲们及其兄弟们(舅父们)、姐妹们及其兄弟们。衣社的世袭按母系计算,财产按母系继承,妇女在社会上有较高的地位,家长通常由年长或有能力的妇女担任。当衣社没有女继承人时,为了使母系家庭能够延续下去,多采取过继养女的方式续嗣。

摩梭人的母系家庭能够长期延续下来,保留到近代,与他们实行的婚姻制度有密切的关系,即摩梭人的婚姻是与其母系家庭相辅相承的。其亲族成员的婚姻生活,采取女方居住的走访婚形式,属于母系遗俗的初期对偶婚。建立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男不娶,女不嫁,各居母家,分属两个家庭,处于不同的经济单位,彼此间不称夫妻而叫阿注。阿注又译阿肖,原系普米族语,意思是“朋友”,建立阿注关系的男女通常是男子夜间到女子家里住宿,次日清晨返回母家劳动、生活。路途远的,男子可在女子家里偶居几天,然后返回母家。偶居期间,除互赠礼物外,经济上没有必然的联系,所生子女也属于女方,男子没有抚养教育的责任。当摩梭少年到了十三岁(也有在九岁的)时,就要举行成年仪式,时间一般在春节。仪式以衣社为单位举行,少女在母亲的帮助下脱掉原有服装,换上成年人穿的上衣和裙子,然后拜谢祖先、灶神和亲友,男孩子则在舅舅的主持下穿上成年人的上衣和裤子,向社会表明他们已经有了结交阿注的权力。此后,女子就从正房搬到客房独住,男女双方只要愿意,就可以结为阿注,时间可长可短,一旦一方不愿意就可以解除关系。摩梭人除属同一母系血统的成员原则上禁止通婚外,阿注间不受任何限制,一个人可以同时拥有几个阿注,平均每人一生结交阿注六七人,也有多达几十人到百余人的。但大部分人在一定时间内均有一个较稳定的长期阿注,又有一至两个短期或临时的阿注。到了元代,永宁纳西族地区建立了土司制度,摩梭人受到外来汉文化及藏族文化的影响。明中叶以后,部分母系家庭发生了一些变化,摩梭男子的地位有所提高,“婚娶始于司沛(土司)之家”,有些男子开始改变原来的婚姻习俗,娶妻到家,摩梭人的社会中开始出现了阿注同居的对偶婚,少数父系家庭及既有男子娶妻又有女子不嫁的母系父系并存的双系家庭。在某些与先进民族毗邻的村落中,还出现了一夫一妻制的现象。到1956年民主改革前,永宁纳西族中心地区实行阿注走访婚的约占总成年人数的734%,实行阿注自愿同居的约占105%,正式结婚的约占96%,摩梭人的婚俗处于一种缓慢的变迁之中。

(3) 白族婚俗

白族是云南少数民族中受汉文化影响最深的民族。因此,作为其行为文化表现之一的婚俗既具汉文化的特点,又具有自身的特色。

恋爱 白族青年的恋爱活动比较自由,他们通常利用劳动、赶集、节日活动及赶庙会的机会谈情说爱,通过山歌试探对方,抒发感情,寻觅自己的意中人。

订婚 白族把订婚叫做“发红帖”、“送水礼”。过去白族青年虽然恋爱自由,但婚姻全由父母包办,行“父母之命,媒灼之言”,甚至指腹为婚,今天则有男女青年自由恋爱后再由父母主持订婚的。其订婚仪式较为简单,先由男方托媒人要来女方的生辰八字,同时送给女家两瓶酒、两包茶、四盒糖、两块布。若双方八字不相冲克,女家也同意,便将女方生辰八字写在红纸柬帖上,交男方收执,作为婚约的凭证。白族订婚后,可以解除婚约,但主动方要受到舆论的谴责。若男方提出退婚,女方可以不退还水礼,若女方提出退婚,则必须退还水礼。

提亲 白族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其婚姻有三种形式:嫁女,招姑爷,“卷帐回门”。上门女婿结婚时要改名换姓,婚后有继承权和赡养女方父母的责任。如果女方是长女,下面兄弟较小,就在婚后七日偕丈夫携带被子、帐子回娘家居住,负担赡养老人、照顾幼弟的责任,直到小兄弟长大成婚,才回到男家居住。白族有早婚的习惯,双方订婚后,在结婚前一年,男方必须托媒人到女家求亲,给女方以准备妆奁的时间,除制备各色粗细领挂、全部铺陈帐盖外,单鞋子一件就要做数十双到上百双,以备结婚时送公婆、弟妹、哥嫂、子侄等为见面礼及婚后自穿。

婚礼 过去白族的婚礼一般是四天。第一天搭彩棚,迎喜神,晚上贺新人。届时新郎要拜“喜匾”,由家长取字、号为喜名,婚后通用。贺新娘则全村**妹与新娘坐在彩棚下,青松铺地,红烛高照,吃着糖果、蜜饯,恭贺新娘。第二天迎亲。新郎坐轿前往女家,迎亲的及伴郎十数人,加上骑马“押礼”的小孩十多人及到女方会亲的至亲至戚,沿途浩浩荡荡。到女家后,则大门紧闭,要等唢呐声三起三歇表明诚意,才开门迎入,设席款待,新郎则上坐,设独席招待。红日西下,经媒人再三催请,新娘才哭着由兄长抱上轿,盖上“开脸红”,新郎则由女方父辈敬上马杯,并在其左手膀上扎一朵锦红大花“蔫花红”。到男家后,门前早摆下牲醴一套,有斗、尺、秤、剪、香、腊、纸、烛之类,由端公仗剑执法,退去车马,将新人拥入洞房。是时村中常年多病的人便可乘闹伸手在新娘身上、手上、腿上乱掐,以粘喜气,解除病痛。新人入洞房后,避去别人,由媒人主持喝交杯酒,然后出房待客。晚上还要举行闹新房,俗话说:“新娘房中无大小”,尽可以随便。第三天回门。新娘清晨早起,在别人帮助下“收头”,将头发梳成高高的髻,作为成人的标志。然后由新郎陪同回娘家。届时新郎手拿锦花一朵,到新娘家去谢花红,男方至亲至戚也一起去做会亲客,女家设席款待。第四天酬客,拆彩棚,招待帮忙的客人。

另外,白族婚俗中还有一些规定:如丈夫死后,妇女一般不得改嫁,否则要受到社会的歧视和非议。少数能改嫁的,妇女要失去对前夫财产的享用权,同时再嫁的聘礼、聘金亦归前夫家庭所得。在云龙山区白族还保留着“转房”的习俗,兄死后,嫂转嫁弟弟,称为“叔就嫂”;丽江白族则基于“长兄为父,长嫂为母”的观念,只能是弟媳转房给哥哥,嫂嫂不能转房给弟弟。

(4) 傣族婚俗

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傣族在文化上更多地受到南传小乘佛教的影响,其社会经济形态到本世纪50年代前倘处于封建领主制阶段,社会生活中还残留着浓厚的母权制遗风,妇女地位较高。因此,作为其民族行为文化表现的婚俗既普遍保有母权制下的“从妻居”习俗,而且其婚姻礼俗中又较多地渗入了南传佛教文化的影响。

从妻居又称妻方居住婚,是母系氏族制繁荣时期流行的一种婚姻居住形式。它是随着妇女地位的提高由望门居住婚演变而来,男子从过去走访女子的偶居生活改为迁往妻方氏族公社居住,双方共同生活在一个共产制的经济单位中。从妻居只是男女双方暂时的结合,夫妻并未组成独立的经济单位,其结合和离异都是非常容易的。云南傣族社会中长期存在着从妻居的习惯,当男方请人到女方家说亲时,女家父母就和媒人议定从妻居的时间,一般是婚后先在女家住三年,再回男家住三年,如此往返,称为“三比拜,三比马”(三年去,三年来)。有的地方从妻居的时间长达十四年、十八年不等,直到他们建立了自己的小家庭才算定居。从妻居期间,男方父母根据家庭经济情况,适当分给儿子农具、牲畜、种子等带往女家,夫妻可以在家庭之外种植自己的少量田地、蔬菜,饲养家禽,甚至经商,以积累自己的财产,为他们建立小家庭打下经济基础。当条件成熟后,双方父母分给他们一部分耕畜、农具,村寨分给他们份地,协助他们盖好房屋,于是一个个体家庭建立了,夫妻双方组成了独立的经济单位。

傣族的婚俗还受到南传佛教文化的影响。恋爱 傣族青年的恋爱比较自由,但在时间上受到小乘佛教传统宗教节日的约束。每年的傣历九月十五日(约当夏历七月中旬)为“关门节”,以后的三个月为小乘佛教的安居斋戒期,这期间青年男女一般不得谈恋爱或结婚,直到傣历十二月十五日(约当夏历九月中旬“开门节”后,这种限制才予取消。他们谈恋爱的方式别有情趣,一是对歌。当夜幕降临,姑娘们三五成群在庭院燃起篝火,支起纺车纺线,小伙子们便吹着竹笛,拉着弦琴,来到纺车旁,唱歌试探。姑娘若有意,便将小凳递给他坐下,唱歌回答。双方情投意合后,便坐在一起,共披小伙子的毯子。二是丢花包。每年的泼水节期间,姑娘们带上精心制作的花包来到场地,与小伙子们排成两排,相距二三十米,互掷花包为戏。开始时似乎毫无目地,到了一定时候,就开始细心物色对象,将花包掷给中意的小伙子,若对方接不着,便要互赠礼物。这样你来我往,双方心意相通后,女方将花包高高抛起,男方假装接不着,两人趁机愉快地离开场地倾诉衷肠。三是买鸡。赶街天姑娘将炖好的鸡肉拿到市场出售,有意的小伙子便会去买,若姑娘不中意,她会加倍地要价,如果碰上她喜欢的人,便会慷慨赠送。双方经过交谈后,情投意合,便双双离开。

说亲 恋爱成熟后,男方请媒人到女家说亲。往返两次后,如果女方父母和家庭都同意,媒人就通知男方准备糖、成双的芭蕉、槟椰、烟草、酒等礼物订亲,双方商订成婚的日期和从妻居的时间。在求婚的过程中,如果女方父母或族中长老不同意,傣族社会中还存在着“抢婚”或“偷姑娘”的习俗。抢婚是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或妻方居住向夫方居住过渡时期的婚俗残余。相爱的男女青年事先约好时间、地点和暗号,男方请来亲朋好友,手持武器,身带铜钱埋伏于路旁。女方借故走向约定的地点,一声暗号,姑娘立即被“抢”走。此时姑娘高声呼救,家人和邻里立即追赶,抢婚者边跑边撒铜钱,追赶者忙于捡钱,抢婚顺利结束。男家马上请人去说亲,女家迫于事实,不得不同意。偷姑娘也是事先约定的,姑娘暗自收拾好衣物,小伙子乘夜深人静,按时来到女家楼下,一声暗号,男女双双离去。天亮后,男方提上礼品前去赔情,女方父母愠怒之后,只好同意,择日完婚。

婚仪 由于“从妻居”,傣族婚礼大都先在女方家举行。婚礼开始前,新人先要到佛寺拜佛,祈求吉祥幸福,白头偕老。婚礼开始后,要请和尚念经,并由和尚将彩色丝线分别束在新人的手腕上,表示祝福。和尚退席后,新人坐在婚礼桌前,接受老人的祝福和来宾的祝贺。老人一念完祝词,新人争着去抢泡在酒盅中的槟榔叶,傣族习惯上认为谁先抢到谁就会在未来的家庭中居于主要地位。接着是拴线仪式,新郎新娘以男左女右的位置跪下,老人用白色长线从男的左肩围到女的右肩,然后来宾拴线,男方亲戚先新娘后新郎、女方亲戚先新郎后新娘,男女双方的心通过白色的长线拴在一起了。拴线结束后,就开始款待宾客,新郎新娘向客人殷勤敬酒,民间歌手“赞哈”在一边演唱,人们不时暴发出叫好声,并举杯祝福。赞哈演唱之后,主人和宾客来到庭院或广场,围成一圈跳起欢快的舞蹈,人们如痴如醉,通宵达旦。第二天天亮前,新郎回到自己家,晚上再到妻家。第三天,男方母亲挑着凉米粉到女家认亲。第五天新郎新娘挑着凉米粉来男家,由新郎的母亲陪着新娘认男家的亲友,亲友赠送礼物,整个婚仪到此结束。

(5) 景颇族的姑爷种和丈人种

景颇族在本世纪50年代以前还处在农村公社趋于解体并向阶级社会过渡的阶段,保留了较多的原始公社制残余,阶级分化已经产生,氏族酋长制演变为山官制。他们居住在海拔1500~2000米的亚热带山区,雨量充沛,土质肥沃,从事刀耕火种和水田农业。景颇族文化是与上述社会经济发展形态相适应的,其行为文化表现的婚姻习惯较有特色。作为原始社会氏族外婚制残余,他们的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遵循传统的单向姑舅表优先婚原则,出现了所谓“姑爷种和丈人种”的称谓。

按景颇族的习惯,姑母的儿子必须娶舅父的女儿,而姑家的女儿却不能嫁给舅家的儿子,姑家称为姑爷种,景颇语叫“达玛”,舅家称为丈人种,景颇语叫“梅龙”,世代相袭。这样,凡属姑爷种姓氏各家的男子,可以娶丈人种姓氏任何一家的女子为妻,反之则被禁止,景颇族称此为“血不倒流”,相互间形成两个固定的通婚集团。而舅家的儿子又去娶其舅家的女儿,三个姓氏建立了固定的通婚集团,形成甲姓氏与乙姓氏、乙姓氏与丙姓氏,而丙姓氏又与甲姓氏通婚的循环婚姻关系。与上述“姑爷种和丈人种”的通婚规例相适应,景颇族在亲属称谓上又有自己独特的习俗,保留了若干准普那路亚婚的残余。他们的母方诸姐妹同称“母”,父方诸兄弟同称“父”,舅父和岳父、舅母和岳母、公公和姑父、婆婆与姑母间的称呼相同,禁止姨表间的通婚。

景颇族男女青年恋爱自由,双方通过情歌对唱进行交往。但对唱前须小心翼翼地互问家谱,以确定对方的姓氏。他们在公房中谈情说爱,唱歌跳舞,恋爱成熟后,就举行婚礼,请歌手(斋瓦或董萨)来唱歌、祝福,婚后女子不落夫家。进入阶级社会后,实行山官制的景颇族推行等级内婚制,民间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开始出现,社会上盛行转房婚和妻死续妻妹的习俗。近百年来,由于外来文化和周围民族的影响,景颇族社会文化发生了变化,少数人打破传统婚例,丈人种姓氏的男子娶姑爷种姓氏的女子为妻的现象已有出现。

(6) 连名制

连名制是原始氏族社会时期的一种命名制度,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母女连名制。母女连名制即母名与女儿名相连的命名制度,它产生于母系氏族制的繁荣时期,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对偶家庭的出现,子女血统以母系的世系计算而出现的。作为原始母系家庭特征的残余,母女连名制到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还流行于云南西双版纳的布朗山区,另外独龙族、高山族中也有这种制度的残余。布朗族没有姓,男女名字之前分别冠以“岩(艾)”、“玉(依)”以示性别区别,孩子出生后不久,就请家族中老人代为取名,然后将其母亲的名字连在后面,加上性别称谓,就是孩子的正式名字。如名玉南坝的母亲生了女儿,老人为其取名“甩”,则她女儿的名字就叫“玉甩南”。如果出现名字相同的现象,就在母名之后再加上外祖母名。独龙族则是在本人名之前、家族名和父名之后连上母亲名字。凡实行母女连名的民族,也实行母子连名,其连法与母女连名相同。二是父子连名制。父子连名制是父系制度下父名与子名世代相连的一种命名制度,它产生于母系氏族解体、父系氏族确立时期,由于世系按母系计算改为按父系计算,父子连名可以确保父系血统按直系血亲承递,并可区分直系血亲与非直系的远亲。加之私有财产出现后,父子连名可以使父系直系亲属特别是直系子孙享有财产继承权。因此,父子连名制既保存在早已进入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民族中,也保存在某些私有制还未完全确立,阶级分化还不十分明显的民族里。到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云南的彝、哈尼、景颇、基诺、独龙、怒、佤等民族中都保留着这一习俗的残余。父子连名制有三种方式,①正推顺连法,即从父名连到子名,如四川凉山彝族古候家:古侯——古侯海子——海子黑得——黑得木瓦……;云南盏西景颇族格老家:毛磨陇——磨陇拱——拱麻薄——薄斯作……。②逆推反连法,即从子名反连到父名,如西盟佤族的永欧家:散比里——比里松——松萨——萨外特……,此处散为曾孙名,萨为本人名。③冠姓连名法,即在名字之前或名字之后冠上姓氏。如大理国时期的三个国王段智祥——段祥兴——段兴智。父子连名制的社会功能在于容易背诵记忆,便于口耳相传,以巩固父系血缘联系、内部团结以及财产继承。有的民族父子连名长达五六十代,有的仅有两三代。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名字相同的较多,有些民族又在父名、本名之前或本名、父名之后加上祖父名,有的加上家族名或部落名。互相称谓时,一般只叫本人名,如果连叫父名或祖父名,是极不尊重的。

万历三大征指明神宗万历(1573年—1620年)年间,先后在明朝西北、西南边疆和朝鲜展开的三次大规模军事行动。分别为李如松(李成梁长子)平定蒙古人哱拜叛变的宁夏之役;李如松、麻贵抗击日本丰臣秀吉政权入侵的朝鲜之役;以及李化龙平定苗疆土司杨应龙叛变的播州之役。这三场大战巩固了中华疆土,维护了明朝在东亚的主导地位。

宁夏之役自1592年(万历二十年)二月十八日延至九月十八日。朝鲜之役第一回冲突自1592延至1593年(万历二十至二十一年);第二回冲突自1597延至1598年(万历二十五至二十六年)。播州之役自1599延至1600年(万历二十七年至二十八年)。[1] 

而实际上万历时期的大规模军事行动还包括万历十一年(1583年)至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的明缅战争,以及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的萨尔浒之战,两次最终都是明朝失败告终。

明缅战争,又称明缅之战,是明万历年间,明朝与缅甸之间爆发的一场在“西南极边之地”战争由于嘉靖至万历爷孙三代疏于朝政明廷腐败严重,木邦及孟密,击破缅,杀宣慰莽纪岁,缅诉于朝,官员却不上报京城置之不理,其子莽瑞体奔逃匿于洞吾母家其头领养为己子。莽纪岁之子莽体瑞年长乃自力起兵收复其父之旧地,后势渐强,吞并其附近诸部,因怒明未救其难,并与思机发联兵犯边,自称西南金楼白象王。到了明神宗万历时,缅甸的东吁王朝强盛起来,四处征战扩张,兼并了今缅甸大部分地区。万历九年(1581年),缅王莽应龙死去,其子莽应里继承王位,他继承王位后,继续使用武力向北扩张。万历十一年(1583)正月,缅军攻陷施甸(今云南施甸),进攻顺宁(今云南凤庆)、盏达(今云南盈江),所到之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明廷迅速派刘綎和邓子龙率领明军进行抵抗,明军在当地土司武装的配合下,在姚关以南的攀枝花大破缅军,取得攀枝花大捷。明军乘胜追击,邓子龙率领军队军队收复了湾甸、耿马。而刘缀率领军队长驱直入,占领了陇川,俘虏缅甸丞相岳凤。岳凤投降后,缅甸军队一触即溃,明军一路收复了蛮莫、孟养和孟琏,孟密土司也宣布内附,阿瓦缅甸守将莽灼也投降了明廷。

万历十二年(1584年)五月,缅甸军队再次入侵,攻占孟密,包围五章。明军把总高国春又率军击败了缅甸的入侵。自此缅甸东吁王朝的势力被赶出木邦、孟养、蛮莫等土司地区,叛国投缅的大汉奸岳凤被押送京师处死,边境地区的土司纷纷重新归顺明朝。刘铤清醒地认识到“疆宇虽已廓清,莽酋酋然肆大,若不亟加剿灭,终为祸根蔓延”。应乘胜进讨,“俟荡平之后,另图改土设流,平定之余,更宜筑关建堡,设大将旗鼓,以控制要冲,立诸司衙门而相为犄角。随行屯田之策以足食,而财可使富,保障坚于来形;又练土著之丁以足兵,而力可使强,边境几无患。……滇南之安,永保万世无虞矣。[4]  [刘铤:《平麓川露布》,载《云南史料丛刊》36辑。]但是,刘铤的筹谋笄却不为当局所重视,不仅没有给予支持,反而万历十五年(公元1587年)将刘铤调离。刘铤镇蛮莫约二年,抚绥边境诸土司,尚来不及剿灭洞吾莽应里,彻底平息叛乱,便抱憾离去,许磁《赠云抚凤坪公西征缅甸序》说:“……一战而取罕虔,再战而获岳凤,三战而诛莽应里,四战而缅甸之老莺尽退兵矣[5]  。”对刘铤征缅满怀期望,不料刘铤尚未三战、四战便解职而去。

明初,明政府在云南极边之地设有六宣慰使司,即孟养军民宣慰使司(辖境相当今缅甸八莫、开泰以北,伊洛瓦底江以西,那伽山脉以东地区,治所在今缅甸孟养)、木邦军民宣慰使司(辖境相当于今缅甸掸邦东北部地区,治所在今缅甸兴威)、缅甸军民宣慰司(即阿瓦王朝,曾臣属于明朝,其地在木邦以西,孟养以南,今缅甸曼德勒为中心的伊洛瓦底江中游地区)、八百大甸军民宣慰使司(其地在今缅甸掸邦东部和泰国清迈地区)、车里军民宣慰使司(辖境相当于今我国云南西双版纳)、老挝军民宣慰使司(其地在今老挝境内)。当时明政府授与当地上层分子以宣慰使的职衔,这些土司则接受明朝的封号,服从云南三司(即都挥司、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但是,由于东吁王朝的侵袭,到1575年,木邦、蛮莫都已处于在缅甸控制之下。

万历四年(1576),缅甸又大举进攻孟养。面对缅军的入侵,孟养土司思个一面积极准备抵抗,一面向明朝的地方政权告急。金腾屯田副使罗汝芳得到皑告,要求思个坚守待援,同时准备部署军事行动。他用重金招募往来于中缅边境的商人,派他们深入缅人控制地区,侦察其山川道路、兵马粮响等情况,又传檄邻近的各土司依期增援孟养。在摸清缅军方面的情况后,即发兵前往增援。十二月,官军到达腾越(今云南腾冲)。思个得知援军即将赶到,极为振奋,命令手下头目乌禄刺率一万多人马深入缅军后方,绝其粮道。他自己则率兵埋伏在戛撒(在今缅甸杰沙)地势险隘之处,引诱缅军深入。缅军果然进攻戛撒,思个坚壁固守,不与之战。缅军欲进不能,粮道又被截断,陷入了困境,“饥甚,以摄金易合米,始屠象马,既剥树皮,掘草根,军中疫作,死者山积”。走投无路的缅军只得向思个求和,遭到拒绝。思个派出使者,要求援兵迅速赶来,歼灭缅军。但是,当时的云南巡抚王凝“防边将喜事,遂一切以镇静待之”。他根本不谙边情,对于抗击缅军入侵采取了消极的态度,害怕“兵兴祸速”,于是急忙传罗汝芳,不准他发兵增援思个。“汝芳接檄愤恨,投债于地,大骂而罢”,只得撤兵。思个久等而不见援兵来,大为失望,又得知陷于困境的缅军逃跑,“率兵追之,且追且杀,缅兵大败,生还者什不一二”。缅军这次进犯孟养虽然遭到惨败,但是,由于明朝的政府军未能增援思个,全歼入侵的缅军,“一时士民以为大失机会”。尽管缅军不断入侵,已经控制了云南边境的许多地区,但是明朝对于云南边境的军事形势却昏昏然,既没有支持边境地区积极抗击缅军进犯的土司,也没有采纳有识之士的建议。

万历五年(1577),陈文遂出任云南巡抚,鉴于边境的严重局势,提出“檄诸夷,抚三宣,设将领,筑城垣”等十策,“锐意请上经营”,“然与时见相抵悟,事亦寝”。万历六年(1578)明朝又“遣使将迄西(孟养)所俘瑞体(按:这时的缅甸国王应为莽应龙,这里记载有误,下同)兵象,俏以金币诸物还瑞体”,还“好言慰谕之”。但是,缅王却不领明朝的这番情,“使回,缅不称谢”。由于明朝对东吁势力的扩张采取了姑息政策,又不加强边防,这就使云南边境的抗缅爱国土司陷于孤立无援的不利处境,而缅军则得以卷土重来,乘虚而入。

万历七年(1579),缅军再次进攻孟养,“思个以无援败,将走腾越,中途为其下断执,送瑞体”,“不屈遇害”。于是,缅甸“尽并孟养地”。至此,孟密、木邦、孟养等大片土地都沦于东吁王朝统治之下,尽管如此,明朝还是没有采取积极的反击措施,相反,万历八年(1580),云南巡抚饶仁侃又派人去招抚缅甸,但是缅王不予理睬。明万历九年(1581),缅王莽应龙死去,其子莽应里继承王位。他继承王位后,继续竭力向北扩张。

万历十一年(1583)正月,缅军焚掠施甸(今云南施甸),进攻顺宁(今云南凤庆)、盏达(今云南盈江县莲花街),所到之处“杀掠无算”,给当地社会造成了很大的破坏。缅甸军队在云南境内攻城掠地,杀人放火,而且居然深入到顺宁府境,窥视腾越、永昌、大理(今云南大理)、蒙化(今云南魏山)、景东(今云南景东)等地,明廷为之震动。云南地方当局急忙采取行动,对付缅军入侵。镇守云南总兵官沐昌柞从昆明移驻洱海,巡抚都御史刘世曾也移驻楚雄(今云南楚雄),调动数万军队,命令参政赵睿驻蒙化、副使胡心得驻腾冲、金事杨际熙驻永昌、陆通霄驻赵州(今云南凤仪),与监军副使付宠江、忻督参将胡大宾等分道出击。同时,云南巡抚刘世曾、巡按董裕一起上疏朝廷,请求以南坐营中军刘綎为腾越游击,武寻参将邓子龙为永昌参将,赶赴前线,全力反击。这时,缅王“应里亦西会缅甸、孟养、孟密、蛮莫、陇川兵于孟卯(今云南瑞丽),东会车里及八百、孟良(今缅甸东北部,府治在今缅甸景栋)、木邦兵于孟炎(在今缅甸兴威以北),复并众入犯姚关”。刘蜓和邓子龙的部队“会诸夷兵”,在当地土司军队的配合下,大破缅军于姚关以南的攀枝花地,杀死耿马土司罕虔和湾甸州土司景宗真,俘虏景真宗之弟宗材。

攀枝花大捷后,邓子龙发布“告各土司檄”的文告,号召各土司“与我同仇”、“奋身立功”,“慕义效忠,谬力赴敌,或助兵以隶行,或助晌以奉战士;为我侦候得其声息,为我反间携其党与,为我挟刀刺之帐中,为我遮截遇之关外,为我特角击其侵轶,为我设履绝其归路”。罕虔的儿子招罕、招色等逃往三尖山(在今耿马西),与他们的叔叔一起,布置了五百多名药弩手,凭借险要的山势负隅顽抗。邓子龙从当地蒲人那儿得知上山小道,命令裨将邓勇等率领少数民族军队直捣敌军老巢,又在山后设下伏兵,前后夹击,活捉了招罕、招色、罕老等30多人,杀敌500余。接着邓子龙的军队收复了湾甸、耿马。刘缀率领的军队长驱直入,于1583年12月逼近岳风盘踞的陇川。在大军压境的情况下,岳风知道大势已去,命令妻子及部曲先来投降。刘綎以送岳风的妻子回陇川为名,派兵直趋陇川以东的沙木笼山,占领险要之处,亲率大军进抵陇川。岳风知道已无法逃脱,于万历十二年(1584)正月到刘綎军中投降,“尽献所受缅书、缅银及缅赐伞袱器、甲枪鞍、马蟒衣,并伪给关防一颗”。在此前几天,缅将散夺已骑象逃走,仅留数十缅人留守陇川。刘綎的部队顺利地占领了陇川,“夺获缅书、缅碗、缅银、缅伞、缅服、蟒牙、衣甲、刀枪、鞍马等衣物甚众”。刘綎的军队占领陇川后,乘胜前进,分兵三路进攻蛮莫,蛮莫土司兵败乞降。刘綎提出五项条件,要他在五天内作出答复:一是擒送陪臣;二是交出罕氏和干崖印信;三是献出缅王发给的印篆;四是交回被俘的居民;五是招降孟养。蛮莫土司只得接受投降条件,“擒献缅人一十八人,象一头,马五匹,并缅酋给伪关防一颗,诣军前投献”。接着,刘綎的军队又收复了孟养和孟琏(今云南孟连)。刘綎击败缅军,收降岳风后“夷缅畏綎,望风内附者踵至”,木邦罕凤、巡西(孟养)思义,都杀了缅甸使者,投归明朝。孟密思混也派他的弟弟前来投降,献出了大象和缅王发给的印章。万历十二年(1584)二月,刘綎在威运营(今缅甸曼昌瑞亨山)筑坛誓众,受誓的有孟养、木邦、陇川三地的宣慰使和孟密安抚使,誓词是:六慰拓开三宣恢复诸夷格心求远贡赋洗甲金沙藏刀思窟不纵不擒南人自服至此,明军已收复了被缅军占领的全部领土。刘綎“纠合诸夷,献血剖符,定纵连横,合营进讨,”进兵阿瓦(今缅甸曼德勒附近)。阿瓦缅军守将莽灼与缅王有矛盾,就投降了刘綎。

缅王得知后,就发兵进攻莽灼。这时明兵已返回,莽灼力不能敌,弃城内奔,途中病死于襄朴寨(属干崖宣抚司,在今云南盈江县境内)。缅王莽应里派他的儿子莽时据守阿瓦。万历十二年(1854)五月,缅军再次入侵,攻占孟密,包围五章。明军把总高国春率五百人前去救援,击败数万敌军,立了一大功。万历十一年到十二年(1583-1584)明军的自卫反击,以胜利而告结束,东吁王朝的势力基本上被赶出了木邦、孟养、蛮莫等广大地区,叛国投缅的岳风及其子襄乌被押送北京处死,边境地区的土司纷纷重新归顺明朝。万历十二年九月,朝政府升孟密安抚司为宣抚司,添设了蛮莫、耿马两安抚司,孟琏、孟养两长官司,姚关、孟淋寨两千户数(都名为镇安),并在蛮莫设立了大将行署,任命刘綎以副总兵署临元参将,移镇蛮莫。为了对付缅军的象阵,刘挺还买了大象,“冲演兵马”。这些措施巩固了云南边防,加强了抵御缅军入侵的力量。

万历十三年(1585),明政府命令元江土司那恕去招抚车里宣慰刀糯猛。嘉靖年间,车里曾“以大车里应缅,而以小车里应中国”。在明军对缅自卫反击取得胜利的形势下,“糯猛复归,献训象,金屏、象牙诸物,谢罪”。在这种情况下,明朝恢复了他的车里宣慰使的职务。

万历十三年(1585)冬,蛮莫安抚使思顺由于对刘綎部将的贪贿勒索不满,叛投缅甸东吁王朝。缅王派出大襄长等占据蛮莫。孟养也在暗中依附于缅甸。刘綎、邓子龙征缅,大败莽应里,“纠合诸夷,歃血威远营,”取得决定性胜利,但是莽应里势力并未彻底剿灭。刘铤清醒地认识到“疆宇虽已廓清,莽酋酋然肆大,若不亟加剿灭,终为祸根蔓延”。应乘胜进讨,“俟荡平之后,另图改土设流,平定之余,更宜筑关建堡,设大将旗鼓,以控制要冲,立诸司衙门而相为犄角。随行屯田之策以足食,而财可使富,保障坚于来形;又练土著之丁以足兵,而力可使强,边境几无患。……滇南之安,永保万世无虞矣。[4]  [刘綎:《平麓川露布》,载《云南史料丛刊》36辑。]

但是,刘綎的筹谋笄却不为当局所重视,不仅没有给予支持,反而万历十五年(公元1587年)将刘綎调离。刘綎镇蛮莫约二年,抚绥边境诸土司,尚来不及剿灭洞吾莽应里,彻底平息叛乱,便抱憾离去,许磁《赠云抚凤坪公西征缅甸序》说:“……一战而取罕虔,再战而获岳凤,三战而诛莽应里,四战而缅甸之老莺尽退兵矣[5]  。”对刘綎征缅满怀期望,不料刘綎尚未三战、四战便解职而去。明朝在云南的地方官员按察使李材认为,不收复蛮莫、孟养两地就无法制止缅军入侵,于是他派人成功地招抚了这两个地方的土司。孟养境内有密堵、送速两城(两城均在今缅甸孟养以南),此时仍为缅军占据。

万历十五年(1587),孟养土司思威想要收复这两座城市,便联络了孟密思化、蛮莫思顺一起进兵,并要求明军援助。按察使李材、游击刘天傣派出明军前去配合作战,明军把总杜斌、李朝带兵不多,就把许多面明军的旗帜授与孟养兵,虚张声势,迷惑敌人。两军相遇于遮浪。缅军看到到处是明军的旗帜,“以为汉(这里指明朝的正规军)大兵至,惊溃”,明军与土司兵乘胜追击,杀敌千余,斩杀缅将大襄长。收复密堵、送速两城。另一名缅将散铎逃回阿瓦。万历十六年(1588),孟密思忠、蛮莫思顺又叛投缅甸,在此之前,明政府已决定以思忠为孟密宣抚使、思顺为蛮莫安抚使。由于这两人已投缅,明政府就让思忠的母亲罕洪、思顺的母亲罕送代替他们的儿子领印章。这年九月,缅军入侵,占领了孟密。

万历十七年(1589),孟养土司思威死去,明朝任命他的儿子思远为孟养宣慰使。次年缅军进兵孟养,攻破猛拱(今缅甸猛拱),思远和他的儿子逃入盏达(今云南盈江县境内)。十一月,缅军又攻破孟密宣抚司管辖的孟广(在今缅甸境内),罕烘等逃入陇川。缅军进攻陇川,被击退。万历十九年(1591)二月,明朝鉴于缅军频频入侵,“诸夷力不能敌,纷纷求救,永腾震动”,重新起用了“先年破缅有功,谙熟夷情”的邓子龙。当时缅军包围了蛮莫,蛮莫土司思化向明廷告急。邓子龙率兵前往,赶到罗卜思庄(在今云南梁河县以南)。由于天气酷热,大军行动不便,裨将万国春在夜间率兵赶到蛮莫,到处燃起火炬。缅军以为明军大队人马赶到,就退走了。万历二十年(1592),缅军再次入侵蛮莫,思化逃到等炼山(在今云南陇川县境内),邓子龙驻兵等炼,缅军则进抵遮放(今云南遮放)。邓子龙与缅军大战于控哈,杀敌数百。明军把总李朝、岳顺战死。缅军退到沙州。明军因为没有船只,无法进攻。两军相持了一个月,缅军退去。

万历二十一年(1593)底,缅军大举进犯,号称有大军三十万,战象百头。缅军在侵占蛮莫后,分兵三路,一路进攻腊撒(在今云南陇川县境内),一路进攻遮放、芒市(今云南潞西),一路进攻杉木龙。陇川土司多思顺抵不住,退入孟卯(今云南瑞丽)。当时云南巡抚陈用宾锐意经营边防。缅军大举入侵时,他正在永昌。为了击退缅军,他率兵直入陇川,命令参将王一麟夺回等炼,中军芦承爵出雷哈,都指挥钱中选、张先声出蛮哈,守备张光吟出打线(雷哈、蛮哈、打线三地都在蛮莫安抚司境内)。明军师出顺利,收复了蛮莫,但由于产生了轻敌思想,急于向前推进,受到缅军伏击,损兵折将。宁州(今云南华宁)目把坐骑陷入泥中,被缅军杀死。前锋既失利,后两营只得退回。缅军也无力追击。

万历二十二年(1594),陈用宾为了加强边防,在腾越州西北至西南边界筑八关,关址距当时的中缅边界数十里至数百里不等。这八关就是神护关(故址在今云南腾冲县西北孟卡山上)、万初关(故址在今云南盈江县西北布哈山上)、巨石关(故址在今云南盈江县西北息马山上)、铜壁关(故址在今云南盈江县西北布哈山上)、铁壁关(故址在今云南陇川县西北)和虎踞关、汉龙关、天马关(清末中英勘定滇缅边界时,这三关被划属缅甸)。缅军数扰八关,叛投缅甸的孟卯土司多俺“杀天马、汉龙两关工役”。广南(今云南广南)知府漆文昌派木邦土司罕钦杀了多俺,并在猛卯大兴屯田。在加强边防的同时,陈用宾又派人联络逼罗夹攻缅甸,逼罗方面口头上答应了,但摄于缅甸还很强大,未敢出兵。

万历二十三年(1595),缅军入侵蛮莫被击退,明军参将吴显忠斩杀缅将丙测。明朝仍然任命思化为蛮莫安抚使。从万历二十四年到二十六年(1596-1598)莽应里的统治陷入危机,中缅边境一度趋于平静。由于莽应里在派兵侵犯中国的同时,从1584年到1593年连续五次发动侵略暹罗的战争但都遭到失败,1593年后,暹罗军队开始反攻。在此后的几年中,缅甸南部的孟族起来反抗莽应里的统治,阿瓦、东吁、卑谬、良渊等地的封建领主,也纷纷宣告独立。莽应里的统治陷入危机,无力侵扰我云南边境。这就是包见捷在(缅略)中所说的:“自后(缅甸)屡为暹罗、得楞(孟族所攻,疲于奔命,不复内犯矣!”

在莽应里统治陷入危机时,莽应里的弟弟良渊侯趁机在北方扩大自己的势力,并向北扩张,侵犯中国云南。万历二十七年(1599),缅军进攻孟养,被明军击退。此后,孟养土司思轰和蛮莫思正“据险抗缅”。万历三十年(1602),缅军为了夺取孟密等地的宝井(开采玉石的矿井),出动十几万军队进攻蛮莫。蛮莫思正力不能敌,逃入腾越求援。缅军追至离腾越只有三十里的黄连关。在缅军兵临城下、城内守军人少无力击退敌军的情况下,云南副使漆文昌、参将孔宪卿出于无奈,只得杀了思正,并把他的一只胳膊呈送缅军。缅军进攻思正时,孟养思轰曾兴兵救援,但是他的军队赶到时,思正已被杀。缅军又占据了蛮莫。

万历三十二年(1604),缅军进攻孟密,向孟养思轰征兵。思轰拒绝了缅方的要求,并且逮捕了来使。于是缅军进攻孟养,思轰兵败身死。万历三十四年(1606),缅军30万进攻木邦,明军救兵不至,木邦失陷。陈用宾因此下狱被杀。然而至此以后,明朝与缅甸之间的战争基本上停止了,这是因为:明朝方面,明朝廷的统治已陷于危机,再也无力收复被缅甸占领的广大地区;缅甸方面,万历三十三年(1605)良渊侯死去,其子阿那毕隆继位,在侵占木邦后,随即挥戈南下,再次投入到统一缅甸的战争之中。

从嘉靖到万历年间的明缅战争,前前后后持续了半个世纪,主要战场是在当时明朝的“西南极边之地”,这场战争虽然规模不大,但却是古代中国同邻国之间持续时间较长的一场战争。

石砫,以石潼关、砫薄关而名。后周置施州。唐改青江郡。宋末,置石砫安抚司。元改石砫军民府,寻仍为安抚司。

洪武七年,石砫安抚使马克用遣其子付德与同知陈世显入朝,贡方物。八年,改石砫安抚司为宣抚司,隶重庆府。十六年,石砫溪蛮寇施州,黔江守御官军击破之。十八年,石砫宣抚同知陈世显遣子兴潮等奉表贡方物,贺明年正旦。二十四年赐石砫宣抚同知陈兴潮及其子文义白金百两,以从征散毛洞有功故也。

岳凤消灭了朝中的异己木邦罕氏之后,就极力劝说莽应里攻打明朝。于是莽应里派遣士卒战象数十万,多路出兵攻打云南。1582年冬,大汉奸岳凤和儿子岳曩乌、耿马土司罕虔兄弟、南甸土司刀落参、茫施土司放正堂以及莽应里的叔父猛别、弟弟阿瓦等,各率领象兵数十万攻打雷弄、盏达、干崖、南甸、木邦、老姚、思甸各地,烧杀抢掠不计其数,并进一步觇觎腾越、永昌、大理、蒙化、景东、镇沅、元江等地。1583年初,岳凤率军焚烧抢掠施甸,攻陷了重镇顺宁。岳曩乌领兵六万,突袭至孟淋寨,明军的指挥吴继勋、千户祁维垣均战死。紧接着,岳凤又攻破盏达,盏达副使刀思定向周围地区求援,但是没有得到及时的协助,盏达城破,刀思定和他的妻子儿女及族人都被杀害。这时,岳凤的僚婿明朝邓川土官知州何钰派遣使者面见岳凤,希望他能够归顺明朝,不要再协同东吁王朝的莽应里侵略中国,岳凤立刻拘捕使者交给莽应里。这段时期内,车里首领糯猛、孟养首领思威、木邦首领罕凤、孟密首领思忠、蛮莫首领思化以及孟艮、八百等都派兵支援莽应里的侵略军主力,东吁王朝军队的规模甚至超过了莽应龙的时代,达到前所未有的强大态势。

直到此时,明朝方才醒悟,开始调集各处将领和兵马与缅军决战。黔国公沐昌祚带兵移驻洱海,云南巡抚刘世曾也率军移驻楚雄,迅速征调汉人和当地土驻军队数万,命令参政赵睿镇守蒙化,副使胡心得镇守腾冲,陆通霄镇守赵州,佥事杨际熙镇守永昌,委派监军副使傅宠、江忻协同督参将胡大宾等人分几路迎击缅甸侵略军。经过大小十多次战斗,总共杀死缅军一千六百多人,并击毙莽应里的叔父猛别和南甸土司刀落参等将领,取得了一些小胜利。云南巡抚刘世曾又请求南京坐营中军刘綎担任腾越游击,武靖参将邓子龙担任永昌参将,各自调集五千士兵前往任地打击莽应里的缅军,并调集各地的土驻军队增援二人。邓子龙就是后来抗击丰臣秀吉侵略朝鲜而和李舜臣一起英勇牺牲的那位老英雄,此时抗击缅甸的时候他也已经年近六十了,不愧为老当益壮,1598年去世时已经是古稀之年了。而刘綎则更是万历年间名列第一的名将,曾击退缅甸、罗雄、日本等势力,大小数百战,威名震海内,刘綎所使用的镔铁刀重达一百二十斤,他在战马上能将其轮转如飞,天下闻名,都称他为“刘大刀”,1619年他在与清朝军队的交战中牺牲,可以看出他不但是一位善于用兵的智将,而且也是一员身先士卒的猛将,反击缅甸的时候他还比较年轻。这两位明朝的将领虽然都善于用兵,但是在人品性格方面都存在一定的缺陷,这里不再赘述。看到明朝调集十余万大军,缅甸莽应里也将部队汇合至姚关一带,交与岳凤和罕虔指挥,双方形成主力对峙的局面。(姚关在潞江东、永昌南。)

公元1583年闰二月,木邦部耿马土司罕虔劫掠干崖、南甸,不久抢渡查理江(怒江),直犯姚关,湾甸土知州景宗真和弟弟宗材也一并协助他。邓子龙急忙从永昌出发和缅军大战于攀枝树下,大败缅军,当场杀死宗真、罕虔,生禽宗材,取得了1582年中缅正式开战以来最大的一次胜利。罕虔的儿子招罕、招色率领残部逃到三尖山,命令叔父罕老率五百名葡萄牙雇佣军洋枪队和药弩手把守要害。邓子龙率军追击,用重金引诱葡萄牙雇佣军,完全探明了缅军驻守区域的小路情况。于是,邓子龙命令裨将邓勇等人带领北胜、蒗渠等地方的土兵,直捣敌军后方据点,然后预先埋伏到缅军驻扎的山后进行夹击。半夜,邓子龙生擒了招罕、招色、罕老及其士卒一百三十余人,斩首五百余人,缅军在三尖山的据点被拔除后,邓子龙又率军招抚流移达数千人。

罕虔进犯姚关被邓子龙击溃后,莽应里又组织岳凤向东攻打姚关,北据湾甸、茫施。此时,邓子龙已经追击招罕、招色而去,正巧刘綎的军队到达,明朝军队士气大振。这时,何钰再次派遣使者劝说岳凤归顺明朝,并和他立誓为盟。岳凤考虑到刘綎的军队就在面前,邓子龙的大军也在不远处,自己的处境十分危急,终于决定向明朝投降,于是命令自己的妻子和部曲向刘綎缴械。刘綎责令岳凤交出所占领地区的金牌、符印以及蛮莫、孟密等地,干崖的印符居然在战乱中丢失,不复得了。刘綎以送岳凤的妻子归还陇川为名,分兵数路赶往沙木笼山,抢先占据险要的地方,而亲自率领大队兵马进入陇川。岳凤终于意识到无机可趁,到刘綎的军门正式投降。刘綎继续率兵进攻缅甸势力,缅军将领先期逃跑,只留下少数部队守卫陇川,面对刘綎的猛攻,岳凤的儿子岳曩乌也向明军投降。于是,刘綎又带着岳凤父子前往蛮莫攻打缅甸东吁王朝的余部,蛮莫的思化得知岳凤已经投降,急忙报告莽应里,发兵攻打陇川。刘綎乘机掩杀,各土司都觉得不能低档,纷纷请求投降,都绑了缅甸士卒和战象战马向刘綎献俘。刘綎进一步招抚孟养的思威,孟养思威原本就与缅甸东吁王朝有仇,只因1579年思个被杀后受到缅军控制,思威当然支持明军的行动。驻扎在孟养的莽应里的军队想要乘座战象逃走,明军发动追击将其抓获。刘綎又移师围困孟琏,生擒孟琏的土司,陇川一带终于平定。

自从1582年10月到1583年4月,明军一共剿灭入侵的缅军一万余,取得了全面的胜利。刘綎、邓子龙等将领又率兵从陇川、孟密出发,一直攻打到阿瓦城,缅将猛勺向明军投降,猛勺是莽应龙的弟弟,即莽应里的叔父。原来镇守陇川、孟养、蛮莫等地的缅将,全部溃退,大汉奸岳凤和他的儿子后来也都被处死,终于结束了他十多年的汉奸生活。明军平定陇川后,刘綎撤回了腾越,邓子龙撤回了姚安。明朝在这之后于边境增设了大量的关隘和官员,增加兵力防守,云南的防务一度加强。明军还委任思威为孟养宣慰司,罕钦为木邦宣慰司。

莽应里在对明朝的战争中遇到了较大的挫折,紧接着内部也出现了不稳定的迹象。他的叔父猛勺野心膨胀,试图串通两位王兄卑谬侯、东吁侯发动叛乱以夺取莽应里的王位。但是,阿瓦侯的计划并没有得到响应,事情败露,莽应里恼羞成怒,举兵直扑阿瓦,击败了猛勺。猛勺战败后逃往明朝境内,在路上患病而死。虽然费了不大的力气就镇压了一次叛乱,但这种暂时的稳定似乎是蒙蔽性的,对莽应里王权真正的威胁根本没有消除。

1584年,明朝副使李材派人劝说蛮莫土司思化归顺,不久孟密的土司思忠也归顺明朝。莽应里大怒,任命其子思斗镇守阿瓦,再次攻打孟养、蛮莫等地,声言复仇。思忠早在1560年就已经归附缅甸,已达24年,莽应里军队一到来就又叛归。明朝政府任命思忠的母亲罕烘代掌司印,莽应里率军猛攻孟密,罕烘带领儿子思礼、侄子思仁逃奔孟广,于是孟密沦陷。副使李材在腾冲集结兵力,遣人援救孟养、蛮莫等地,和缅军大战于遮浪,大破莽应里的象阵,生擒五千余人。但是孟密方面士兵战败,莽应里的大军围困五章。明朝把总高国春率五百人救援,居然一举攻破缅军数万,接连摧毁缅军六座营垒,堪称西南战功第一,受到朝廷的大加封赏。刘綎和邓子龙也因为与其配合而受到嘉赏。于是,在蛮莫设置安抚司,因为土司思顺有战功,将此位特授与他。莽应里即位后的第二次缅中战争又以失败而告终。

从1582年到1584年中国明朝和缅甸东吁王朝之间的战争来看,都是缅方首先发动的侵略战争,其规模都比莽应龙时代大。但是结果却都是以缅方失败而告终,造成东吁王朝北部大片领土失去,也为缅甸衰落埋下了祸根。莽应里失败的主要原因是,东吁王朝自建立后50多年长期进行征伐战,几乎没有间隙,穷兵黩武使得生产力得不到应有的发展,国内的局势得不到应有的稳定,下缅甸人烟稀少田地荒芜。莽应里的能力远不及乃父莽应龙,而且刚即位便杀害重臣,胆敢对虽不如前但仍强大的明朝发动侵略战争,这使明朝改变了过去绥靖的态度,导致了缅甸的失败。当然,其中诸如刘綎、邓子龙、李材和高国春等名将的杰出表现也是明朝取得全面胜利的原因之一,明代万历前期最突出的几位名将几乎都参与了这场与缅甸的战争,莽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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