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详细资料大全
宗法,是指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它源於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依血缘关系分大宗和小宗,强调前者对后者的支配以及后者对前者的服从。中国君主制国家产生之后,宗法制与君主制、官僚制相结合,成为古代中国的基本体制和法律维护的主体。在历史上还是西周的重要政治制度,这种宗法制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这种制度起著维护西周政治等级制度和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
基本介绍 中文名 :宗法 作用 :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 来源 :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 依据 :血缘关系 拼音 :zōng fǎ 出处详解,详细介绍,宗法制度,文献记载,目的,宗庙主,宗子,宗子权利,普通权利,特权,宗法关系,宗法形式,家谱,宗祠,族规,社会影响, 出处详解 1、古代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嫡庶来组织、统治社会的法则。 ①清凤韶《凤氏经说·宗法》:“先王为大夫士立有宗法,义取尊祖收族也。《大传》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宗法皆然。继祖,继曾高祖,亦统谓之小宗。大宗惟一,小宗无数。” ②清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程侍郎遗集》:“其《答祁淳甫论承重孙妇:“姑在当何服”书》:‘谓今封建废已久,惟世袭者尚可言宗法,言承重。’” ③清冯桂芬《复宗法议》:“宗法者,佐国家养民教民之原本也。” ④梁启超《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三章第二节:“封建与宗法皆族长政治之圆满者也。” ⑤章炳麟 《訄书·序种姓上》:“故自 周 季至今,宗法颠坠,豪宗有族长,皆推其长老有德者,不以宗子。” 2、效法。 ①宋胡仔《渔隐丛话前集·杜少陵四》:“老杜于诗学,世以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然观其诗大率宗法《文选》。摭其华髓,旁罗曲探,咀嚼为我语。” ②清沈德潜《明诗别裁集·李梦阳》:“空同五言古宗法 陈思 、 康乐 ,然过于雕刻,未极自然。” 3指学术文艺上某一宗派递相传授的法度规矩。 ①清恽敬《答秦抚军书》:“古名人画,无不古穆深厚,精能奇迈,即逸品亦无率尔之作,故一望可知。且纸绢必精,丹墨必得法,再以各家宗法求之,可千不失一。” ②况周颐《蕙风词话续编》卷一:“按 宋 诗人徐照、徐玑、翁卷、 赵紫芝 ,传 唐 贤宗法,号称‘四灵’。” 详细介绍 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社会中凭借血缘关系对族人进行管辖和处置的制度。亦称宗法制度。这种制度与中国古代社会中的宗族组织相配合,是统治阶级维护政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文献记载 根据文献记载,中国至迟在周初已经出现了“宗子”、“大宗”等名称。《诗经·大雅·板》中有:“大宗维翰。……宗子维城”,这里所说的“大宗”和“宗子”均指周代贵族中根据血缘关系对族人拥有管辖和处置权的人。这表明当时已经出现了宗法制度。有的学者认为,在有关商代历史的文献中,也可发现类似的记载。如《左传》所记的周初商朝遗民的“宗氏”和“分族”,可能就是指宗法制度下的血缘团体。但迄今对中国早期宗法制度的了解,主要还是关于周代的。 对周代宗法内容比较完整的记载,还保存在先秦时期的两部礼书——《仪礼》和《礼记》中,并且能在先秦其他典籍中得到印证。其中《礼记》的《大传》和《丧服小记》中两段内容大致相同的记载,是了解周代宗法制度基本内容的主要依据。 根据礼书的记载,周代天子或诸侯的子辈男性后裔中,除继承君位的一人外,其他人(称为群公子)都将成立以其自身为始祖的宗族,表示在血缘关系上与代表国家权力的天子或诸侯有所隔断。这些宗族以专属自己所有的氏为标志,因而在礼书中群公子被称为“别子”。在以别子为始祖的宗族中,别子的继承人拥有对整个宗族的管辖和统率权,是整个宗族的首领,被称为大宗或宗子。在理论上,无论经过多少世代,大宗都对别子的所有后裔拥有管辖和处置权,以此将别子的后裔始终联结成一个具有实体性的宗族团体,故而大宗被说成是“百世不迁之宗”。宗族的每个成员除对大宗有尊奉和服从的关系外,还对一定近亲范围内的某些亲属有尊奉和服从关系。《礼记》指出,一个因不是嫡长子而不能作为其继承人者,须尊奉父亲的继承人为小宗,即“继祢者为小宗”(祢,意为先父)。如果这个人的父亲也不是祖父的继承人,则这个人还要尊奉其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祖父也不是曾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其曾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曾祖父也不是高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高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按《礼记》的记述,继承高祖父的小宗,即五世祖的继承人,是距一个人亲属关系最远的小宗。六世祖的继承人就不再被奉为小宗了。这就是所谓的“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因为有对小宗的尊奉关系,以大宗为首的宗族又划分为许多较小而更具凝聚力的近亲集团。从礼书的这些记述中可以看出,周代宗法关系的基本内容,就是大宗或小宗对不同范围内,包括直系与旁系亲属族人的统辖和管理。若在同代亲属中,就是大宗和小宗对兄弟、从兄弟、再从兄弟等旁系亲属的统辖和管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清代经学家程瑶田指出:“宗之道,兄道也。” 目的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我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为诸侯,他们是从属"大宗"的"小"。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依次类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宗庙主 宗子权力的象征是他们所主持的宗庙。在周代,大宗是宗族成员共同宗庙的宗庙主。小宗也是各自范围内近亲的共同宗庙的宗庙主。普通族人祭祀祖先,一般须在大宗或小宗所主持的各级宗庙中进行,并由大宗或小宗主持祭祀仪式。祖先祭祀在中国古代的社会与精神生活中非常重要。除祭祀外,许多日常礼仪活动和社会活动也要在宗庙里进行。如冠礼(男子成丁礼)、婚礼、宗族成员的盟誓等。因此,宗庙的存在被视为宗族存在的象征,宗子的宗庙主身份成了他们在族人中拥有宗族首领地位的保证。甚至宗子的名称也来自他们的宗庙主身份。 宗子 作为宗族首领,宗子拥有高居于普通族人之上的地位。在周代伦理中,宗族成员间只论宗子与普通人的关系,普通族人“虽富贵,不敢以富贵入宗子之家”。表现在丧葬制度中,大宗死亡,族人即使无“五服”之亲,也须为之服“齐衰三月”,与“庶人为国君”之服同(见丧服)。由于周代人把宗子看作祖先的化身,故认为尊奉宗子也就是尊敬祖先。 宗子权利 普通权利 宗子对各自范围内的族人还拥有统率、处置和庇护之权。周代宗族有自己的武装,统帅就是各宗族的宗子。这些武装常常与国家军队一起对外作战。如春秋鄢陵之战中与楚军作战的晋军,就以栾氏、范氏、中行氏、郄氏等的宗族武装为主力。在国内政治斗争中,宗族武装也往往起著举足轻重的作用。宋文公“使戴、庄、桓之族攻武氏于司马子伯之馆”,就是诸侯利用某些宗族武装翦灭另一些宗族势力的事例。宗子对族人的财产和人身也有处置权。春秋时晋国赵氏的大宗赵鞅曾强令族人赵午交出其所有的“卫贡五百家”。后因赵午怠慢,竟至将其杀戮。这种对族人的杀戮,在周代宗法制下被视为合理的行为。《左传》中就有晋国贵族知■被俘获释时表示甘受宗子死刑处罚的记载。宗子对族人的人身处理还包括放逐,晋国赵婴曾因通奸被大宗赵同等“放于齐”。国家承认并尊重宗子对族人的处置权,对宗族成员实行处罚时,往往先向宗子咨询。郑国放逐游楚,执政子产就先“咨于大叔(游吉,游氏大宗)”。国家还承认宗子对族人的庇护权。宗子的庇护,包括给族人以各种照顾及在讼事中袒护族人。《左传》记载了一个梗阳人“有狱”,“其大宗赂以女乐”之事。 特权 (1)宗子有权主持祭祀,主祭权象征著一种身份,在宗法社会中备受重视。(2)宗子有权掌管本宗的财产(3)宗子还有权利掌管宗族成员的婚丧等事务。宗族成员每有大事,必须禀告宗子。另一方面,宗子有责任帮助族人料理婚丧等事务。(4)宗子对宗族成员有教导权和惩罚权。 宗子是族人依赖和服从的主要权威,也是国家藉以管辖宗族人口的中介。宗子在宗族内部的广泛权力,实质上已具有国家基层行政与司法权的性质。周代宗子普遍拥有家臣。家臣包括掌管宗族内部事务的室老和宗老(亦称宗人或宗),掌管治理宗族所辖地区人民的家宰和邑宰,以及隶属于宰的诸有司。如司徒(掌管土地、财政)、司马(掌管军事和军赋)、工师(掌管营造)等。宗子的这一套家臣组织,实质上就是国家的一种基层政权。但是,宗族在本质上仍然是以血缘为基础的私人性质的团体,故宗族与国家间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周代人们称宗族为家,意为与“国”相对立的私人团体。宗族成员常常只知效忠于“家”,而不知有“国”。宗族与国家之间的这种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关系,是引起古代社会关系变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宗法关系 宗法关系在先秦社会中所涉及的是有氏的居民,其中包括为数众多的卿大夫、士,也包括天子和各诸侯国的国君。但是由于天子和诸侯是国家和公共权力的代表,因而在他们与王室和公室亲属之间,宗法关系受到很大的限制。即使是天子和诸侯的亲属也“不得以其戚戚君位”。尤其是已立氏的王室和公室后裔,对于天子或诸侯只能以君臣关系对待,而不能以亲属关系对待,即所谓“弟兄不得以属通”。天子和诸侯所受到的宗法关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某些仪式中对相同血缘或近亲血缘的诸侯给以优待和尊重。如《左传》记载有“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等。此外,天子和诸侯还经常举行“合族之食”的典礼,和在一些仪式的末尾安排“燕饮”,用来特别款待臣属中的亲属。这些做法含有道义和政治的意义,与宗子对族人凭借血缘关系进行的具有行政与司法意义的管辖和处置有很大不同。天子对诸侯的管辖,以及诸侯与诸侯之间相互关系的处理,主要是依据他们各自的政治地位。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周代的天子和诸侯同时也是包括一般贵族在内的宗族的宗子,并且认为天子是“天下大宗”,诸侯“相对于天子是小宗”,而在其诸侯国内又是“一国的大宗”。这种观点往往导致将周代国家看成是宗族或家族的扩大。对此学术界尚在进行讨论。 先秦时期,广大庶人与奴隶是没有氏的,他们不属于任何宗族集团。社会地位也低于有氏的居民。宗族成员因血缘就能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因而他们是古代社会的贵族。春秋时期中国社会开始发生剧烈的变动,旧有贵族、平民、奴隶的界限开始趋向崩溃。自战国始,平民和奴隶获得姓氏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先秦宗法制度亦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秦汉以后出现的封建宗族便广泛地包括了不同阶级的居民,从而使宗族和宗法关系明显地带上了阶级关系的痕迹。 宗法形式 家谱 家谱,是使人们知晓统系来处的方法,又可以使家族不散不失传。然而修家谱的目的是治国,将古代宗法尊祖、敬宗、收族的原则,变成了修宗谱、建宗祠、置族田、立族长、订族规为特征的体现封建族权的宗族制度。家谱的雏形,在殷商卜辞中的世系关系中有所反映。隋唐以前,家谱的修撰已相当发达,大量的家谱书籍问世,但大多未留传后世,人们一般认为家谱起于宋代。 宗祠 宗祠习惯上称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进行祭祀的场所,被视为宗族的象征。宗庙制度产生于周代,《礼记·王制》中已记载了 帝王贵族的宗庙制度 。即天子七庙太祖、三昭、三穆,诸侯五庙太祖、二昭、二穆,公卿三庙太祖、一昭、一穆。秦代“尊君卑臣,无敢营宗庙者。汉世多建祠堂于墓所”。士大夫不敢建宗庙,从此宗庙成为天子专有。宋代朱熹提倡建立祠堂法:每个家族建立一个奉祀高、曾、祖、祢四世神主的祠堂四龛,而且,初立祠堂时,计现田每龛取1/20以为祭田,亲尽则以为基田。由宗子主之,以给祭用。清代,祠堂已遍及全国城乡各个家族,祠堂是族权与神权交织的中心。祠堂中的主祭——宗子,相当于天子;管理全族事务的宗长,相当于丞相;宗正、宗直,相当于礼部尚书与刑部尚书。祠堂最能体现宋代宗法制家国一体的特征。 族规 族规是家族的法律。族规在唐以前是一家一户家长教养子孙的仪礼与规矩。最早的家规是三国时魏人田畴为其家族制定的。宋代,宗族组织普遍,家规由一家一户的家训,转变成专门约束家庭成员的规章,家法、族规才成为封建国法的重要补充。族规的作用也体现了它的内容:首先是强制性的尊祖;第二是维护等级制度,严格区分嫡庶、房分、辈分、年龄、地位的不同;第三强制实行儒家伦理道德,必须尊礼奉孝。 宋明以后,宗族制得到统治阶级的支持,族权布满农村社会各个角落的众多宗族,成为仅次于政权的权力体系。族权与政权互补互用 ,是中国的封建社会得以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 社会影响 宗法制实际上是以种群为区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识的团体,这是一种原始的组织结构,但就是这种原始的结构至今还影响着现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如果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就不难发现诸多所谓“中国特色”现象的精神根源。 中华文化君、臣、父、子,看似经纬万端无非就是一个“德”字,而这种“德”就始自于宗法制。宗法制习惯依托于道德去组织和管理族群,因为他们发现在对族群的管理中法律显然过于迂腐和呆板,但往往在道德的干预下,许多事情的处理不但能变得高效,而且更灵活且具备相当的延续性。因此社会成本最低的“道德”成为了宗族制度的首选管理方式。现代社会我们观察生活,依然不难找到这种道德标志和体系,“尊老爱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实与“君臣父子”并无二致,而“君臣”与“尊老”也并无二致。现代社会虽然已经废除了帝制,上下级之间的尊卑关系也不是那么的牢靠,但父子与尊老的道德关系依然牢固,这种看似天经地义的道德价值,其实其内在逻辑与君臣之尊卑无异。 所以在此建制下繁衍出言谏制度,而言谏制度不以宗法,而以法律与仁义作为首,下者可谏上,故有曰当仁不让,就算君臣,父子,师生当遇上违背之事,亦以律义当头,成为中国独有的制度。而言谏制度亦规范天子之谕,下臣可以当朝律例,阻止皇帝进行违反律法的行为。然而于西洋社会上从来无此制,以致欧洲社会一直処于封建社会直至工业革命。到此,已现代社会主义了,以前的帝制,不能再适合了。
唐代以来,历代学者对“下宫之难”(《左传》版“赵氏孤儿”)的原因和目的有多样猜测,焦点主要集中在几个问题上:
1、“下宫之难”是因为赵庄姬诬陷而发的吗?
《左传·成公·成公八年》(此处的成公是“鲁成公”)如此记载此事的端由:“晋赵庄姬为赵婴之亡故,谮之于晋侯,曰:‘原、屏将为乱。’栾、郤为征。六月,晋讨赵同、赵括。武从姬氏畜于公宫。以其田与祁奚。韩厥言于晋侯曰:‘成季之勋,宣孟之忠,而无后,为善者其惧矣。三代之令王,皆数百年保天之禄。夫岂无辟王,赖前哲以免也。《周书》曰:不敢侮鳏寡。所以明德也。’乃立武,而反其田焉。”
下宫之难的几方角色:晋候景公、赵庄姬、赵同与赵括(即赵原、赵屏),还有公卿栾书、郄锜、韩厥以及赵武。
因为对赵同、赵括驱逐婴齐衔恨在心,所以庄姬向晋景公诬告:同、括蓄意谋反。栾、郄两卿氏族宗主也落井下石,为庄姬出具伪证,促使晋景公下达了武力讨伐的命令。
赵盾是晋国的首辅大臣,执政期间强势和霸道,他去世后,他的家族成员赵同、赵括,依然非常强势且有时恣意无理,同僚六卿栾书、郄锜等侧目。
“晋赵婴通于赵庄姬。”这当然是由头。庄姬是已故下军主将赵朔的原配夫人,而赵婴则是赵朔的小叔。小叔与侄媳有苟且之事,赵婴的两位哥哥赵同、赵括很恼怒。他们联手将赵婴逐出了晋国。三年后,赵婴亡,“赵庄姬为赵婴之亡故,谮之于晋侯,曰:‘原、屏将为乱。’”庄姬怀恨在心,中伤同、括,致使他们被杀。
但是,赵庄姬如果为情人复仇,构陷同、括,她完全应该在赵婴刚出境,或尚未出境时实施报复,没道理拖至三年之久才向景公诬陷同、括谋逆啊。所以赵庄姬她应该不是“下宫之难”的主要策划者。因为赵婴被放逐到齐国的时间发生在三年之前,赵婴放逐后,庄姬整日以泪洗面自不待言,很可能栾、郄二氏风闻到他被逐至齐国的原因,见到有机可乘,继而趁机兴风作浪,进一步挑唆,甚至可能帮着庄姬伪造了赵同、赵括谋反的“伪证”黑材料,然后串联停当,约好一起去上告景公。否则,她去告发本家族叔叔谋反,怎么栾、郤氏就出来“为征”(证)了呢?
这也反证;即使赵庄姬开始就曾含恨告状,可能举证赵同、赵括的证据不力,没有致他们于死地的口实,故而拖至三年之久,景公没有任何行动。
2,引发的主要因素
谁是真凶呢?刚受命为中军元帅、栾氏的宗主栾书和郄氏宗主、六卿之一郄锜应该是事件的主谋方。
《左传·成公五年传》载:“五年春,原、屏放诸齐。婴曰:‘我在,故栾氏不作。我亡,吾二昆其忧哉。且人各有能、有不能,舍我,何害?’弗听。”
赵婴出亡之前为什么要说:如果他在,栾书不至于对赵同、赵括下毒手;我不在,你兄弟二人恐有灾祸呢?据《左传》所载,赵同、赵穿权重一时,有时到了恣意妄为的地步:当年“邲之战”时,赵同、赵括擅自行动,致使战役大败;而赵婴则冷静地观察局势,对部属控制和约束,没有跟着两个哥哥盲动。后来的“绕角之战”,栾书是总指挥,赵同、赵括又要擅自行动……可赵婴已经不在晋,没有人能劝解他们与栾书的矛盾了……。
赵氏兄弟在外交场合傲慢无理,在邻国落下笑柄:《左传·宣公十五年传》记载:前594年,晋军打败了赤翟并下灭了赤翟建立的潞国,派赵同到周王朝那里去献俘虏。“晋侯使赵同献狄俘于周,不敬。”周的刘康公看见赵同十分傲慢不敬,就预言:“不及十年,原叔(赵同)必有大咎(大难),天夺之魄矣。”
赵婴虽然色胆包天,但是其他方面的头脑还是够用的,能审时度势,不致鲁莽行事。他从日常生活中观察到了来自栾书的野心和手段,并切身感到其他家族的暗藏锋芒,而且能发现他们的苗头所向。所以,他在流亡齐国之前警告两位兄长,一旦我离开了,二位哥哥怕有大难临头。“我在,故栾氏不作”,我要是留在晋国,栾书就不至于对你们下毒手。但是,处在权力巅峰的赵同、赵括对此不屑一顾。
果真,三年之后,赵婴的话应验了。时任晋国正卿的栾氏家主栾书,早就忌惮赵氏势庞权重,有此契机,焉能放过?与郤氏家主郤锜一起进言,说动晋景公下决心将赵同、赵括全族斩尽杀绝。而致他们死地的最具致命杀伤力的,恰恰是栾书们出具的伪证,所以说“下宫之难”的策划者是栾书亦并不为过。
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郄氏一家三卿,贵盛强横起来,栾书为首的贵族又在晋厉公(传到他为晋候了)的面前大说郄家的坏话,厉公趁机杀了郄犫、郄錡、郄至,灭了郄氏的一族。
所以有人说:《史记》及后世传说 “赵氏孤儿”中 “屠岸贾”的原型就是此时的正卿栾书。此人文韬武略,一代枭雄,也是晋国史上地位相当的政治强人。只是栾书更加擅长暗中搞阴谋、背地施诡计,更阴险狠毒。
庄姬是栾书们诛除异己的工具。
3、“下宫之难”仅仅是讨伐赵同、赵括,还是要彻底铲除整个赵氏家族?
“六月,晋讨赵同、赵括。武从姬氏畜于公宫。”赵同、赵括双双罹难,年纪幼小的赵武,跟随她的母亲庄姬,藏在庄姬的弟弟晋景公的宫殿里被保护起来,没有被牵连。赵氏家族的采邑田产被公室尽数没收,还是韩厥出面向景公求情,景公才同意恢复赵氏的爵禄田邑,由庄姬之子赵武继承。
可见,景公要灭掉的只是位高权重、尾大不掉的赵同、赵括两支赵家人氏,而对自己姐姐赵庄姬,以及她的儿子、自己的亲外甥赵武,景公当然是不触动的,把她(他)们收养在宫中妥妥地保护了起来。
4、“黄雀”景公
赵氏的强势,赵同、赵括的霸道蛮横,晋景公也有所顾忌。晋景公本来就对赵家的跋扈不满,当赵姬找到晋景公的时候,他觉得机会来了:赵家势力太大,威胁到国君,为了权力和国家稳定,只好利用这个机会把他们杀了,灭掉赵家一族。这样,景公就能实现逆转,夺回赵家手中的权力。他顺势就坡,以谋反为借口,迅速出兵讨伐了赵家,诛杀整个赵家的人。削弱了赵氏大山头,只留了赵庄姬和她儿子赵武的性命。
嗣后,“以其田与祁奚”。在景公宣布将赵家的田地、资产全部赏赐给祁奚之后,此前受过赵盾恩惠的公卿之一韩厥,犹如演练好的一般,恰如其时地站了出来。“言于晋侯曰:‘成季之勋,宣孟之忠,而无后,为善者其惧矣。三代之令王,皆数百年保天之禄。夫岂无辟王,赖前哲以免也。《周书》曰:不敢侮鳏寡。所以明德也。’乃立武,而反其田焉。”他进谏晋景公,谈到了赵衰、赵盾等人对晋国的贡献,说应该把赵氏的土地还给赵盾之孙,并立赵武为赵氏宗主,这样才不会使赵衰、赵盾、赵朔这一系晋国的功勋忠诚无人继承。
晋景公表示完全同意。
晋景公这个决定有内涵:如果赏赐给栾氏、郤氏,这两个家族会进一步借机坐大,另立大山,这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于是他没有去填补栾氏、郤氏山头。但假如直接赐还给外甥赵武,那这次“下宫事件”的目的性就太过明显,昭然若揭了,也不妥当。他选择赐予祁奚,但祁奚也只是 “白手套”,光担了个虚名儿,被空赏赐了一番。“在韩厥的劝说下”,最终田地、资产实在地给了自己的姐姐的儿子一支,幼小的赵武山头。
景公肯定觉得自己是受益者:削弱了赵氏大山头,没有填补栾氏、郤氏小山头,空赏赐了另外的山头,实惠最终落到自己姐姐的一支。
这么能动脑子的晋景公,后来带领晋国中兴也是必然的
5、主要受益者
春秋时贵族男女非礼奸*的事例多到不可胜计,有嫂子私通小叔的,有哥哥奸*弟媳的,有君妻私通臣下的,有君主奸*臣妻的,甚至有子通庶母,父夺儿媳,祖母通孙儿,朋友互换妻子等令人乍舌的事发现。至于贵族男女间自由恋爱的例子也很多。(顾颉刚语)
赵盾的儿子是赵朔,庄姬是赵朔的妻子;赵盾三个弟弟赵同、赵括、赵婴(就是赵婴齐),庄姬与他们三人是叔父和侄媳关系。赵盾和赵朔父子死后,赵家大权、土地、财富,自然大都落到赵同、赵括、赵婴之手。庄姬和赵武母子在赵家成了孤儿寡母,无依无靠。在此期间,年龄相仿的小叔赵婴对她略表关心,如此往来,窈窕“淑女”便“君子好逑”,叔父和侄媳两人也就那么回事了。赵同、赵括发现赵婴与庄姬通奸,以丑闻为借口,称家族蒙羞,将赵婴齐逐出晋国,实属有点小题大做。主要是找到了口实,可以放逐赵婴,三分成了二分,能够放手吞占赵家的田产。此举还使赵庄姬母子失去了家族内部的庇护!为了儿子的利益,赵庄姬在赵婴齐客死异国之后,万念俱灰之时,想出了毒损伎俩:诬告赵同、赵括欲反。
灭掉赵同、赵括二族后,景公欲将赵氏领地赐给祁奚,韩氏家主韩厥恰到好处地“言于晋侯”:成季之勋,宣孟之忠,不当无后。
于是不久,景公便立赵武为赵氏新家主,返还其领地,而并没有等到他成年以后。
下宫之难整个事件的最终受益者出现了——这就是赵武。长大后,赵武成了赵氏新的领袖。
反观赵庄姬这个妇人,她的看似愚蠢的举动,却浸透着算计和精明。其中说不定甚至暗藏着赵婴的智慧:绝地反击,置死地而后生!最终,她让自己的儿子赵武取代了赵同、赵括一支,成为赵氏的宗主,这才有了后来三家分晋的基础。
6、阴谋论问题
既然是修饰历史,就得考虑经得起后世爬梳剔抉、条分缕析地考证研究,寻觅真相。
这不,问题又来了,有人问:赵武存在有身份之谜,他到底是谁的儿子?
赵朔是赵盾的儿子,与赵同、赵括血缘上有距离,赵庄姬憎恨赵同、赵括,但不对自己亲儿子下手,说明“为孩子”是她生存的主要因素。
从景公赤裸裸地袒护,韩厥等积极支持来看,赵武应该是赵朔的遗腹子,是赵盾的亲孙子,是庄姬的儿子,是景公的亲外甥无疑。
赵庄姬如此恨赵同、赵括放逐赵婴,诬陷赵氏导致他们灭族,说明庄姬对这位小叔赵婴是有感情的,而且很深厚!可证他们不是一时嘿咻,而是有一段时间的苟合,交往时间应该不短!以此类推,他们甚至可能在赵朔生前就有关系了。痛恨赵氏,灭掉赵族,却保留了孩子。赵庄姬没有追随赵婴,偏偏躲藏到晋国宫中生产育儿,那么,除了报仇,是因为自己亲生的孩子不舍呢?还是因为这个孩子就是赵婴的骨肉呢?
还有种阴谋论。
《左传》所载事件发生的时间在公元前583年,而从公元前597年的邲之战起,在《左传》中“赵朔”就失踪了,没有他的记载了!只能根据《国语》等其他书籍的只言片语推断赵朔最后的一些活动和卒年。也就是说:《左传》也存在着避讳赵朔后期活动和死亡可能。是否这其中真有晦涩不便说的情况?牵扯到难言之隐,或因为内容难堪,甚而至于对晋国亦有忌讳之处,所以才大费周章地掩盖和“修饰”。
有人提供的可能之一是:赵庄姬与赵婴或在赵朔生前就已经开始幽会私通,因为某种原因,他们合谋害死了赵朔,排除了交往障碍。 “赵氏孤儿”——赵武,就是庄姬与赵婴的骨肉,而不是赵朔的儿子。
……
这些只是无稽、无聊的猜测。
四、后续 且待下次分解
司姓
姓氏起源
神农为上古部落首领时,有一位专事占卜的大臣名司怪,其后代子孙以司为姓,称司氏。
春秋时,郑国有大夫名司成,其子孙以祖字为姓。为司氏一支。
春秋时,晋国有大夫叔虎,被封于郄,建立郄国,下有卿士司臣,其后亦姓司氏。
春秋时有程国,伯爵,时称程伯。至程伯休父时,为周王室司马官,受赐为官族,其支庶子孙遂为司姓。
春秋时卫国卫灵公有子公子郢,其子孙世为卫国司寇,后裔以官为氏,姓司寇氏,后改为单姓司。
历史上的复姓司德、司城等,其后裔亦改为单姓司,称司氏。
还有一支司姓也形成于春秋时期,当时晋国有大夫叔虎,他的手下有卿士司臣,其后世子孙也把“司”作为自己的姓氏。司轲是春秋时期,郑国的大夫泄寇是执政大臣之一,与叔詹、师叔并称为“三良”,因为他被封于堵邑(今河南省的方城一带)
堂号
"淮右堂":宋朝时候舒州团练司超,屡立战功,在蔡州、绛州、郑州、蕲州等地做官。这些地方都属淮河之右,他熟悉淮右江山的险易,所以打起仗来百战百胜。
历史名人
司居敬:元朝时恩县(今山东平原县等地)人,生活简朴,为人耿直至元末为邹县尹。他勤政爱民,常到各地查询民情。当地县民当时最大的困难,是要把田赋运到胶州交纳,路途遥远,往返困难。他曾三次上书,要求改运滕县,终于得到允许。后来又了解到许多人想读书,但没有学校,于是他建造学宫,广设学田,把自己的藏书也捐给学宫。他离职后,县民为他刻石,歌颂他的功德。
家乘谱牒:
司马氏庆系谱六卷,(清)司马灏文重修,清朝年间木刻活字印本一册。中国国家图书馆。
鹤庆高土司谱略,著者待考,手抄本一册。中国家谱网站档案馆。
司马氏族谱十一卷,末一卷,民国年间河内堂木刻活字印本十二册。中国家谱网站档案馆。
山西涑水司马氏源流集略八卷,著者待考,明嘉靖六年木刻活字印本四册。中国家谱网站档案馆。
郄,读音为qiè、xì。
一、释义
1、郄(qiè)姓,郄姓(注:江苏省东海县"郄"作为姓氏也读kè)。
姓,郄姓(注:山东省青州市、昌乐县、内蒙古、山西 "郄"作为姓氏读qí)。
2、郄(xì)
古同“郤”,也作“隙”。
满族郄氏的正确读音皆作xì。
二、说文解字
𠀤乞逆切,音𨻶。与郤同。地名。
三、组词
郄地、过郄、三郄、以郄视文。
扩展资料1、郄地[xì dì]
指两国交界之地。即国境线。
2、过郄[guò xì]
过隙。《庄子·知北游》:“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郤。”
译:人生在世,生命短暂,好像小白马在细小的缝隙前跑过一样。
3、三郄[sān xì]
同“三郤”。春秋晋大夫却锜﹑却犨﹑却至的合称。
4、以郄视文[yǐ xì shì wén]
从缝隙里看杂色文采。比喻见识浅陋狭隘。郄,通“隙”。
-郄
谷姓的来历 谷姓是当今中国姓氏排行第一百四十四位的姓氏,人口较多,约占全国汉族人口的百分之零点零八。
寻根溯源
谷姓来源有四:
1、出自嬴姓,伯益之后。据《通志氏族略》和《谷郎碑》所载,伯益之后非子(号秦嬴,为秦国之始封之祖),封于秦谷(今甘肃天水西南,一说在今陕西泾阳西北),其后以地为氏。
2、战国时,齐公子尾孙,封于夹谷,其后有谷姓。
3、他姓改姓而来。据《鼠璞》所载,古代谷阝姓去掉邑旁为谷姓。
4、出自他族或他族改姓而来。据《魏书官氏志》所载,北魏代北鲜卑复姓谷会氏,入中原后改为单姓谷;据《唐书》所载,唐时东夷人谷那氏,后改单姓谷;今彝、土家、满、蒙古、回、锡伯、朝鲜等民族均有此姓。
得姓始祖
伯益。一作伯翳、大费。颛顼玄孙,父亲为皋陶,系夏朝东夷族首领。长于畜牧、狩猎。舜时被任为虞(掌管山泽之官)。后又助禹治水,立下大功,因功赐姓嬴。后被选为禹的继位人。禹死后,在夺权斗争中,被启攻杀。西周时,其裔孙非子善于养马,被周孝王封于秦地(今甘肃清水东北),因非子最先住的地方叫秦谷,所以他的子孙中,有一支就以地为氏,称谷姓。并尊伯益为其得姓始祖。
繁衍播迁
谷姓发祥于今陕甘一带,其得姓之后,在一段时间内基本繁衍于关中之地。秦统一天下后不久亡于汉,汉建都长安(今陕西西安),为当时全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陕地之谷姓因仕宦、游学、谋生等原因进入该地者甚多。两汉之际,谷姓还播迁到了其它地方,除北方的山西、河北、河南等省外,连位于长江南岸的湖南和江、浙一带,也从汉末开始,有了谷姓人家。西汉时,谷吉、谷永父子为长安人,谷春为冯翊(今陕西大荔一带)人,王莽时期有在天水任掌野大夫的长安人谷恭,光武帝时有寇恂外甥、上谷(治今河北怀来)人谷崇,汉灵帝时,湖南耒阳出过一位大孝子谷朗,后曾官至九真太守。魏晋南北朝时期,谷姓播迁之地主要以北方为主,尤其在今河北怀来一带,由于比邻山区,战火难至,当地谷姓发展兴旺,后逐渐昌盛为谷姓上谷郡望,并以此为主源向北方各地播迁。此际见诸史册之谷姓名人有三国吴人、都亭侯谷利,东晋名士、湖南桂阳人谷俭,北魏昌黎(治今辽宁义县)人谷颍、谷纂、谷士恢父子三人。尤可一提的是昌黎的谷浑家族,其子谷阐、孙谷洪、曾孙谷楷俱显贵于北魏,为后世所敬仰。唐太宗时,东夷族人谷那律改为单姓谷,并定居于今河南南乐,孙谷倚相,曾孙谷崇义,玄孙谷从政俱为名宦,由于此支新鲜血液的注入,极大地壮大了谷姓家族。后此支谷姓因居地比邻河北、山东之故,逐渐播迁于上述诸省。宋靖康之耻后,谷姓南迁者渐多。宋末时,由于蒙古铁骑南下,繁衍于江浙之谷姓因避难之故,在南方诸省逐渐散居开来。明初,山西谷姓作为洪洞大槐树迁民姓氏之一,被分迁于陕西、甘肃、河北、河南、山东等地。明中叶以后,江苏谷姓繁衍得较为兴盛,名家甚多。清康乾年间及以后的一段时间里,冀、鲁、豫之地的谷姓伴随闯关东的风潮入迁东三省。如今,谷姓在全国分布较广,尤以江苏、河北、山东、河南多此姓,上述四省之谷姓约占全国汉族谷姓人口的百分之六十六。
郡望堂号
谷姓在长期的繁衍播迁过程中,形成的郡望主要有:上谷郡――西晋时设置,治所在沮阳(今河北怀来东南)。辖境约在今河北张家口以东,北京延庆以西之地。
堂号:
“经库”、“上谷”、“筑益”等。
宗族特征
1、堂号来历脍炙人口。如经库堂出自唐代谷那律,因其精于经书,被褚遂良称为九经库,世人亦称明经库,后人遂以经库为堂号。
2、谷姓得姓较早,距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
3、谷姓与米、麦姓均为粮食名,但其>>
谷姓的来源,有什么历史上的人物 谷姓
历史来源
「谷」源出:
一、出自嬴姓。以地名为氏攻据《通志・氏族略》及《谷朗碑记》所载,秦人的先知非子,居住于秦谷(在今甘肃省天水市西南),其后分为二支,一支为秦氏,另一支为谷氏。
二、据《魏书・官氏志》所载,鲜卑族复姓有谷会氏,进入中原后改为汉姓谷氏。
三、据《唐书》所载,唐代有谷那律,号称九经书库,本为东夷人,复姓谷那氏,其子孙皆改为单姓谷氏。
四、又据《鼠璞》所载,古代有郄氏,去邑旁省文为谷氏。
家族名人
谷永
字子云,汉代长安人。年轻时任长安小吏。建始初(公元前32年),对贤良之策,被推举为上第(优秀人才),与楼护(字君卿)同为五侯上客。长安人称谷子云笔札,楼君卿唇舌。官至大司农。
谷那律
唐代昌乐人。广涉群书,被唐代著名书法家褚遂良称为九经库。贞观年间(公元627-649年)任谏议大夫兼弘文馆学士。
地望分布
河北省西北部
谷姓的介绍 谷姓,主要来源有四支:出自嬴姓,与赵、秦同一个源流;出自姬姓;以封地为姓;以及由他姓改姓而来。谷姓在宋版《百家姓》中排行第228位,在2007年和2010年中国姓氏排行第144位,人口较少,约占中国汉族人口的008%。谷姓在中国分布较广,尤以江苏、河北、山东、河南多此姓,上述四省之谷姓约占中国汉族谷姓人口的66%。
谷姓氏的老家是哪里的 谷氏属地] 上谷郡,今河北保定、易州、宣化一带。 [谷氏来历] 《谷朗碑》记载,古帝颛顼之后,被舜虞赐为嬴氏,传到扉子(一作非子),封于秦谷(甘肃天水市西南),遂以谷为姓,称谷氏。 另外,春秋时期,诸侯伯绥受封于谷,建立谷国(湖北谷城一带),后来谷国被楚国攻灭,谷君的后世子孙以国名为姓,称谷氏。另据《魏书・官氏志》记载,谷氏有一支是由谷会氏所改。 [谷氏名望] 谷姓名人,在历史上并不少见。如汉代有大孝子谷朗、卫司马谷吉、大司农谷永,三国时吴有都亭侯谷利,晋代有经史学家谷俭,唐代有左金吾卫大将军谷崇义、太原主簿谷倚,清代有浙江提学佥事谷应泰、学者谷际岐等等。
河南舞阳吴城谷姓氏来源 张姓起源
张姓的起源,可以推溯到远古传说时代。
1、出自黄帝之后代挥。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通志・氏族略》及《元和姓纂》所载:“黄帝少昊青阳氏弟五子挥为弓正,始制弓矢,子孙赐姓张氏。”由此可知,曾经是重要武器弓箭的发明者挥,其后有以张为姓氏的。是为河北张氏。
2、出自黄帝姬姓的后代。据《通志・氏族略》所载,春秋时,晋国有大夫解张,字张侯,其子孙以字命氏,也称张氏。又载,张氏世仕晋,公元前403年韩、赵、魏三家瓜分晋国后,除部分留在原地外,大部分随着三国迁都而迁移。是为山西、河北、河南之张氏。
3、出自赐姓或他姓、他族改姓。据《读史方舆纪要》所载,世居云南的南蛮酋长龙佑那,于三国时被蜀相诸葛亮赐姓张,以后其子孙便以张为氏。魏国大将张辽本姓聂,后改为张氏。还有一些少数民族改姓张氏的。
4、其它姓氏改姓张。据《三国志・魏志》所载,三国时,曹魏名将张辽,改聂姓为张姓。另有韩、姬等姓人士和鲜卑、匈奴、契丹等众多少数民族改姓张姓。
[编辑本段]得姓始祖
张姓得姓始祖-张挥
张挥。张姓的诞生很古老,约有五千年历史。在人文初祖黄帝时代,黄帝有一子叫少昊清阳氏,少昊之子挥自幼聪明过人,爱动脑筋。一次,他观看夜空,从星星的组合中得到启发,经过研究,发明了弓。在当时人类基本以狩猎为生,弓的发明是一件很了不起的大事,于是黄帝封挥为专门制造弓的官叫“弓正”,也称“弓长”,又将官名合二为一赐他“张”姓。张挥成了张姓人的始祖。补充据说张姓的始祖名“挥”,他是黄帝的孙子(一说是黄帝的儿子),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他发明了弓箭和网罟 (gu)。弓箭和网罟作为当时的新的生产工具,使人们可以猎取更多的鸟兽,捕捞更多的鱼虾,又能够减少猛兽对自身的伤害。挥所在的氏族部落世代以生产弓箭和网罟为业,于是他的后裔就以“张”作为自己的姓氏。
张姓公认的血缘亲祖黄帝是远古传说时代华夏族部落联盟的首领,他以德经天地,以仁,信治天下,选贤任能,严惩顽凶,开创了一个歌舞升平的盛世。
张挥是张姓的得姓始祖,但张挥与黄帝的关系则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说法认为张挥是黄帝之子,另一说则认为他是黄帝之子少昊青阳氏之子,即张挥为黄帝之孙。《元和姓纂》、《古今姓氏书辨证》、《姓氏急就篇》、《新唐书.宰相世系表》等有关姓氏学的史籍记载虽稍有出入,但都主张挥为黄帝之孙说,其称:张氏出自姬姓,黄帝子少昊青阳氏第五子挥为弓正,始造弓矢,实张罗以取禽兽,主祀弧星,世掌其职,赐姓张氏。后世张氏后裔所修张姓族谱、张姓家谱多有沿用此说者。
清乾隆甲寅重修裕裔堂版《张氏家谱》卷三《受姓渊源考》云:“张氏出自黄帝轩辕氏,生少昊金天氏,又号青阳氏,第五子挥始制矢,官为弓正,主祀弧星,世掌其职,赐姓张氏。”
持张挥黄帝之子说的有《广韵》(下平声十阳)、马骗《绎史》等,张氏后裔所修张姓家谱也有很多赞同此说。
中国人姓氏之得皆有渊源,而且遵循一定的原则。姓氏命名的原则概括起来有以国、邑、乡、亭为据的,有以人之名、字、出生秩序、官、官名、爵、爵系、国符、技、事、谥、谥氏、邑系、邑谥、族、族系等等为据的。
张姓始祖挥之得姓亦基于上述原则。尽管在张挥是黄帝之子还是黄帝之孙这一问题上,古文献记载各持一端,但具体到张挥本人的情况,则无大的分歧,都承认其制弓矢、官弓正、祀弧星这一基本事实。然则,细心的读者还会从我们前引文献中发现,记张挥之得姓,有“观弧制矢,赐姓张氏”,“始制弓矢,官为弓正,主祀弧星,世掌其职,赐姓张氏”和“性长弓矢,善张纲罗,世袭其职,因赐姓曰张”等微小区别。据此,我们可以说>>
谷姓和古姓有关系吗 没有关系
谷姓
谷姓,主要来源有四支:出自嬴姓,与赵、秦同一个源流;出自姬姓;以封地为姓;以及由他姓改姓而来。谷姓在宋版《百家姓》中排行第228位,在2007年和2010年中国姓氏排行第144位,人口较少,约占中国汉族人口的008%。谷姓在中国分布较广,尤以江苏、河北、山东、河南多此姓,上述四省之谷姓约占中国汉族谷姓人口的66%
1、出自嬴姓,与赵、秦同一个源流。他们都是黄帝的后裔,传至舜的时候,被赐姓为嬴。嬴氏的后代有叫非子的,被周王封于秦谷,后来成为秦国和谷国(在今天的湖北谷城),秦为公爵,谷是伯爵。春秋时谷国的后代开始以谷为氏。谷国后被楚国吞灭,其王族后裔子孙及国民中多以国名为姓氏者,称谷氏,世代相传至今。
2、出自姬姓,他姓改姓而来。据《鼠璞》所载,古代有S姓,唐叔虞后代,后去掉邑旁改为谷姓。
3、以封地为姓,战国时期齐国的公子尾孙被封于夹谷,他的后代于是以国为姓,称为谷氏。
4、出自他族或他族改姓而来:
① 据《魏书・官氏志》所载,北魏的时候,代北复姓有谷会氏,为鲜卑族,进入中原后改为单姓谷;
② 据《唐书》所载,唐代有九经书库之称的谷那律,复姓谷那,本来是东夷人,后来他的后代都改姓单姓谷。
③ 今彝、汉族、土家、满、蒙古、回、锡伯、朝鲜等民族均有此姓。
古姓
古(Gǔ)姓,最早来源于周文王姬昌的祖父古公父,是一个古老、多民族、多源流的姓氏群体。古姓人口在中国大陆没有列入百家姓前一百位;在台湾排名第七十五位,多分布于台湾的台北、台东、新竹等地。
得姓始祖
伯益。一作伯翳、大费。颛顼玄孙,父亲为皋陶,系夏朝东夷族首领。长于畜牧、狩猎。舜时被任为虞(掌管山泽之官)。后又助禹治水,立下大功,因功赐姓嬴。后被选为禹的继位人。禹死后,在夺权斗争中,被启攻杀。西周时,其裔孙非子善于养马,被周孝王封于秦地(今甘肃省清水东北),因非子最先住的地方叫秦谷,所以他的子孙中,有一支就以地为氏,称谷姓。并尊伯益为其得姓始祖
百家姓排名2016年谷姓 78
姓氏,谷字咋说 谷在姓氏中读(Gǔ)。
谷姓,主要来源有四支:出自嬴姓,与赵、秦同一个源流;出自姬姓;以封地为姓;以及由他姓改姓而来。谷姓在宋版《百家姓》中排行第228位,在2007年和2010年中国姓氏排行第144位,人口较少,约占中国汉族人口的008%。谷姓在中国分布较广,尤以江苏、河北、山东、河南多此姓。
1、郄:读作qiè
姓,郄姓(注:江苏省东海县"郄"作为姓氏也读kè)。
姓,郄姓(注:山东省青州市、昌乐县、内蒙古、山西 "郄"作为姓氏读qí)。
2、郄:读作xì
古同“郤”,也作“隙”。
部首:阝
笔画:8
扩展资料:
出处:
1、出自姬姓,以封地为姓。春秋时,晋献公征伐翟人,公族子弟叔虎奋勇当先,带领晋军攻破翟人营垒,打败了翟人。事后晋献公把郄邑(山西泌水下游一带)封给他,建立郄国,为子爵,称郄子。他的后代遂以封地为姓,称郄氏。
2、源自苏姓。周武王时大臣忿生,为王族,因封于苏,故称苏忿生。苏忿生曾任司寇之职,决狱牢案,明察秋毫后世尊为狱神。其子被封在郄,为郄伯,郄邑故地在今河南沁阳市贺村,其后裔遂以封地名郄为姓。
3、源于满族,属于汉化改姓为氏。据史籍《清朝通志·氏族略·满洲八旗姓》记载:
满族锡克德氏,亦称希克特氏、锡赫特氏,满语为Sikde Hala,世居卦尔察(今俄罗斯乌苏里斯克)。后有锡伯族引为姓氏者。清朝中叶以后多冠汉姓为郄氏、郗氏、线氏、奚氏等。
满族锡克特哩氏,亦称西克忒里氏、石克特立氏、锡得胡立氏,是锡克德氏的早期分支,满语为Sikteri Hala,世居讷殷(今吉林抚松松花江上游流域)、乌喇(今吉林永吉)、松花江与黑龙江沿岸等地,后多冠汉姓为郄氏、郗氏、西氏、胡氏、石氏、奚氏、邵氏等。
满族郄氏的正确读音皆作xì。
-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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