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姓苗的人以前祖先是苗族吗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19浏览:3收藏

现在姓苗的人以前祖先是苗族吗,第1张

源流一

源于芈姓,出自楚国公族大夫熊伯棼(斗越椒)之子斗贲皇的封地,属于以封居名称为氏。据《通志·氏族略》、《元和姓纂》及《风俗通》等所载,春秋时楚若敖之孙、楚大夫伯棼以罪诛,其子贲皇奔晋,食采于苗(故城在今河南济源西)。

在苗贲皇的后裔子孙中,以先祖封邑名称为姓氏,遂成苗氏,并尊苗贲皇及其父亲斗越椒为得姓始祖。

源流二

源于芈姓,出自上古时期神医苗父,属于以先祖名字为氏。民间传说:“在上古时候,有一位神医叫苗父,世人称其为“古医鼻祖”,其后裔子孙以先祖名号为姓氏,称苗氏,得姓时间要远早于苗贲皇,但史无记载。”其实,在史书中对苗父其人还是有记载的。苗父,上古巫医,一称弟父。在历史文献《韩诗外传》中记载:“吾闻上古医曰弟父。弟父之为医者,以莞为席,以刍为狗,北面而祝之,发十言耳,诸扶舆而来者,皆平复如故”。按照《史记·扁鹊仓公列传》里中庶子的说法,苗父是一个“上古为医者”,即上古时代的一个医生。他所说的“上古”并非确指,但按他自己的相对说法,是在黄帝时代以前的某个时代。民间传说苗父是一个医生,只是因为他能让所有求助于他的病人病愈和康复,并不意味着他和后世医家们在诊、疗疾病的方法上有任何相同之处。其实,他的诊治手法和过程是非常奇特而超常的:他把菅草(多年生草本植物)拿来编成席子,供病人和自己坐、卧,又用草把子扎成狗的模样。对于任何前来求助的病人,他都拿起一只草狗,面对北方,口中念念有词,但每一次治病都只念十个字。于是,无论是扶着来的,还是抬着来的病人,立刻就能康复如初。

由于苗父根本不象后世医生们那样用“四诊”去诊病、用“八法”去治病,甚至也不用任何手术治疗,因此他只能算是一种巫医,如今看来,大概使用的是精神疗法,或心理疗法。在传说中,他为众多病人治过病,而且还疗效卓著,称其为“医”并不过分,因此,人们把他认为是“上古为医者”。

源流三

源于百济民族,出自唐朝时期朝鲜半岛百济国,属于汉化改姓为氏。汉、唐时期,朝鲜半岛的百济民族中,有汉姓苗氏。百济,是古代朝鲜半岛西南部的一个割据国家,存在于公元前18~660年。百济国与伽倻国、新罗国是古代韩民族的三国,为古老的马韩民族五十四个部落中的百济部落所建,公元前一世纪逐步形成奴隶制国家。公元前一世纪末,百济部落兴起于朝鲜半岛西南部的汉江下游,建都于汉江南岸慰礼(今韩国汉城附近)。传说,在西汉成帝刘骜鸿嘉三年(公元前18年),高句丽王子温祚率领部分臣民来到汉江北岸,以其军事实力在慰礼定都称王,国号百济,马韩百济部被其融合。后百济国将王都迁至汉江南岸的汉山城(今韩国京畿道广州)。东汉建安年间,公孙康置带方郡后,百济国王迎娶公孙康之女为妃,得到带方郡的协助,逐渐强盛起来。至晋穆帝司马聃永和二年~晋孝武帝司马曜宁康三年(公元346~375年),即百济古尔王在位期间,仿照汉制初步建成了较为完备的国家体制:中央政权设六佐平分理朝政,分官爵为十六品,地方上设五方,二十二檐鲁(郡县),国家机器初步巩固。古尔王模仿北燕国的例制,定出有尊卑差别的紫、绯、青三等官服服色,开始实施严格的身份制度。

晋怀帝司马炽永嘉七年(公元313年),高句丽占据了乐浪郡后,形成了朝鲜半岛上三国对峙的局面,其中的百济国势力较为弱小。因此,在晋孝武帝司马曜太元十六年(公元391年),百济国临津江流域被高句丽攻占。到北魏孝文帝元宏延兴五年(公元475年),王都汉山城又被高句丽攻陷,被迫迁都于熊津(今韩国公州)。西魏文帝元宝炬大统四年(公元538年),百济国势更衰,再迁都到泗沘(今韩国忠清南道扶余郡),改国号为南扶余。在抵抗高句丽的共同北进目标下,百济国与新罗国于北齐文宣帝高洋天保二年(公元551年)结成了联盟,并共组成联军收复了汉江下游地区。但很快联盟破裂,收复之地于北齐文宣帝高洋天保四年(公元553年)被新罗国所攻占。百济国为了夺回地,又反过来联合高句丽,频繁进攻新罗国。新罗国面对两国联盟束手无策,频频失败,于是向大唐王朝求援。唐高宗李治正对高句丽的势力不断扩张而反感,更不希望高句丽的有两猛势力的存在,于是应邀出兵干预。大唐神丘道行军大总管苏定方率军与高句丽和百济联军的战争中,在新罗国的配合下,于唐显庆五年(公元660年)彻底灭了百济国。百济国灭亡后,领土被新罗国统一。而后,在唐乾封元年~总章元年(公元666~668年),唐高宗又令大唐辽东道行军大总管李勣率唐军与高句丽鏖战,在农历9月彻底灭亡了高句丽。

灭亡后的百济、高句丽国民,被唐朝政府内迁辽中、辽西、河北等地,其中有部分族人改汉姓为苗氏,以别于当地汉民。在唐王朝灭亡后的五代十国时期,该支苗氏族人有部分人“去草为田”,改苗氏为田氏,世代相传至今。

源流四

源于蒙古族,出自明、清时期厄鲁特蒙古四部之一的土尔扈特部沙毕纳尔氏族,属于汉化改姓为氏。蒙古族沙毕纳尔氏,汉姓为苗氏,源出蒙古土尔扈特部。蒙古土尔扈特部,是明、清时期厄鲁特蒙古四部之一,元朝时期重臣翁罕的后裔。土尔扈特部原游牧於塔尔巴哈台附近的雅尔地区,公元十七世纪三十年代,其部首领和鄂尔勒克因与准噶尔部首领巴图尔浑台吉不合,遂率其所部及部分杜尔伯特部、和硕特部牧民西迁至额济勒河下游流域(今俄罗斯伏尔加河),自成独立的游牧部落,但仍不断与厄鲁特蒙古各部联系,并多次遣使向清朝政府进表贡。

在清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康熙大帝派出图理琛使团,途经俄国西伯利亚地区,两年后至伏尔加河下游,探望土尔扈特部。到了清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土尔扈特汗敦罗布喇什遣使吹扎布,假道俄罗斯,历时三年到达北京,向乾隆大帝呈献贡品、方物、弓箭袋等。土尔扈特部族人自迁至伏尔加河下游后,不断反抗沙皇俄国的侵略与奴役。公元十七世纪六十年代,俄罗斯著名农民领袖拉辛领导顿河农民起义后,居于伏尔加河两岸的土尔扈特人民纷起响应。公元十七世纪末期,土尔扈特著名首领阿玉奇汗率领部众积极支持巴什基尔人的起义。公元十八世纪初,土尔扈特人民仍不断掀起武装起义,反抗沙皇俄国在伏尔加流域的统治。

清乾隆三十五年(公元1770年)农历1月,土尔扈特部为摆脱沙皇俄国的残酷压迫,维护民族独立,在第七代首领渥巴锡(阿玉奇汗的曾孙)率领下发动了武装大起义,之后,渥巴锡带领着三万三千户族人从伏尔加河东岸出发,经过一年多的时间历尽艰辛,于清乾隆三十六年(公元1771年)春季来到伊犁附近的塔麻干地方,史称“土尔扈特东归”。

源流五

源于回族,出自明朝太祖皇帝朱元璋赐姓,属于帝王赐姓改姓为氏。回族中的苗氏,源自明朝皇帝朱元璋的赐姓。据《赛典赤家谱》记载:“咸阳王(赛典赤)奉旨征平西夏,以得胜之兵戍守宁夏、渭南等处,所有兵将保属哈密征调。以名为氏。明太祖朱元璋定鼎金陵后,历代明朝皇帝赐予回族将领许多汉姓:闪、者、白、苗、冶、乌、达、木、金、陕、翦、千、保、卯、张、马、丁、郑、朱、安、薛、禄……等等。

此后,在回族中即有苗氏一族。苗氏回族今天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地区及青海等地。

源流六

源于满族,属于汉化改姓为氏。据史籍《清朝通志·氏族略·满洲旗分内尼堪姓》记载:满族乌扎库氏,亦称乌札库氏,满语为Ujaku Hala,世居噶哈里(今吉林珲春图们江沿岸)、倭济石(今吉林图们与珲春之间)、绥分(今中俄交界的绥分河流域),其后裔中有议政大臣、江宁将军苗齐纳,在他的子孙中,有冠汉姓为苗氏者,世代相传至今。

满族康仪理氏,亦称康吉里氏,满语为Kangyili Hala,汉义“苗条”,世居费尔塔哈村(今吉林市西南二百五十公里处),后大多冠汉姓为康氏,亦有取汉义为姓氏者,称苗氏

源流八

源于其他少数民族,属于汉化改姓为氏。在今苗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中,均有苗氏族人分布,其来源大多是在唐、宋、元、明、清时期中央政府推行的羁糜政策及改土归流运动中,流改为汉姓苗氏,世代相传至今。[1]

苗族的传统节日习俗:苗族信仰万物有灵或多鬼神,祀奉祖先,崇拜自然,认为神灵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无论消灾除病或求子求财等都祈求神灵与祖先保佑。祈求消灾除邪时,由巫师驱鬼。祭神祭祖活动极为隆重,黔东南的“吃牯脏”(鼓社)、黔西北的“吃牛”、湘西的“还傩愿”、“椎牛”、“吃猪”以及“赶鬼”、“吃鬼”、“祭鬼”等活动,耗费很大。此外,对自然物(大树、怪石)或人造物(水井、板凳)的崇拜和祭献,以酒、肉、鱼、鸡、鸭、糯米等作祭品。云南、贵州、四川等地少数民族群众信仰天主教、基督教等。

苗族的节日很多,各地的苗族过的节日不完全相同。黔东南部分地区和广西融水县盛行过“苗年”,在旧历九——十一月的卯(兔)日或丑(牛)日举行,有踩鼓、跳芦笙、赛马、斗牛、“游方”等活动。贵阳附近几县的苗族,每逢农历四月初八日,都穿上了盛装来到贵阳市喷水池附近,吹笙奏笛,对歌谈心,纪念传说中的古代英雄“亚努”。此外,苗族还有龙船节、花山节(五月初五)、吃新节(农历六、七月间稻谷成熟时)、清明节、赶秋节(立秋)等等。云南苗族几乎每年都有踩花山的活动,这种踩花山虽有迷信内容,但它又是苗族人民传统性的群众娱乐节日。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财产由男子继承,主妇在家庭中享有较多的权力和地位。年老父母一般由幼子供养。有的地区,有父子连名的习惯,子名在前,父名在后,平时都只呼本名,不连父名。由于受汉族宗法封建的影响,有的制定字辈、建立宗祠、修纂家谱。苗族青年男女婚姻比较自由,男女青年通过“游方”(黔东南)、“坐寨”(广西融水)、“踩月亮”(云南文山、楚雄)、“跳花”(黔中、黔西)、“会姑娘”(湘西)等社交活动,自由对歌,恋爱成婚。云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以便择配良偶。也有父母包办婚姻的,一般通过亲友撮合,讲门当户对。苗族妇女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特别在黔东南至今仍有保留。有的地区苗族还有“还姑娘”、“转房”、“妻姊妹婚”等习俗。

黔东南、湘西、海南岛和广西融水的苗族,主食大米,也有玉米、红薯、小米等杂粮;黔西北,川南,滇东北的苗族,则以玉米、土豆、荞子、燕麦等主食。黔东南地区的苗族把糯米饭和蔬菜一起封存坛内,一、二个月后再取食的醅菜,是一种特具风味的酸腌菜。饮酒的嗜好十分普遍,凡遇婚丧、节日或亲友来访,都用酒招待宾客。

苗族的建筑在各地也有很大差别。黔东南居民住木制平房和楼房。楼房一般为两层,建筑形式多为“吊脚楼”(即按山坡斜度竖桩,在桩上建筑),屋顶为双斜面。顶棚上层贮藏粮食、杂物,吊脚楼下堆放杂物或圈养牲畜。湘西和贵州松桃等地,采用木质结构、双斜面瓦顶或草顶平房,每幢3~5间,“偏厦”作灶房或牲口圈。过去,地主或富裕人家还筑有庭院,并砌高墙或石碉围护。云南文山地区苗族居民住宅的墙壁多用竹条编织、外面糊上泥土的方法建造,屋顶为平形草顶。昭通地区的苗族居民多住“权权房”,即一种用几根树干交叉搭糊,盖上茅草,用树枝或竹子编织、糊泥作墙的房屋。一般隔为两间,人畜各一。海南岛苗族住的是长而窄的茅草房,三间一幢,屋檐较长,檐下走廊是休息的地方。川南和黔西北的苗族多住士墙草顶或瓦顶的房屋。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财产由男子继承,主妇在家庭中享有较多的权力和地位。年老父母一般由幼子供养。有的地区,有父子连名的习惯,子名在前,父名在后,平时都只呼本名,不连父名。由于受汉族宗法封建的影响,有的制定字辈、建立宗祠、修纂家谱。苗族青年男女婚姻比较自由,男女青年通过“游方”(黔东南)、“坐寨”(广西融水)、“踩月亮”(云南文山、楚雄)、“跳花”(黔中、黔西)、“会姑娘”(湘西)等社交活动,自由对歌,恋爱成婚。云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以便择配良偶。也有父母包办婚姻的,一般通过亲友撮合,讲门当户对。苗族妇女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特别在黔东南至今仍有保留。有的地区苗族还有“还姑娘”、“转房”、“妻姊妹婚”等习俗。赞同

  苗族风俗习惯与禁忌

  一、苗族风俗习惯

  1、服饰

  花垣苗族男子的服饰为头缠布帕,雅酉一带为花帕,其余地区为青帕,帕长 1~3米长,戴多层“人字形”。身穿对襟衣,袖长而小,裤筒短而大,包青色裹脚。衣料多为自织“家机衣”颜煞费苦心有花格、全青、全蓝等到,花格衣最具有特色。苗族妇女衣 较为复杂,头帕颜色与男子相似,但包法一同,多为拆叠式,由前额向后脑延伸,下小上大,成扁圆形,似古代官妇发髻。雅酉一带妇女喜包花帕,包法又有区别,层层相叠,如峨冠秋菊。妇女衣服一律满襟,腰大而长,袖大而短,无衣领。裤短而大,腰系围裙,胸前、袖口、围裙、裤脚习惯滚边,绣花或排纱,并加栏杆于其间,五光十色,焯烁眩目。夏天,青年男女喜戴羊毛斗笠,脚穿麻板鞋。

  首饰是苗族妇女喜爱之物,种类繁多,造型美观,有 金饰、银饰、恫饰、玉饰之分,以银饰最为普遍。银饰有 银帽、银盆、凤冠、耳环、项圈、手镯、戒指、牙鉴、扣绊、银花、银牌、披肩之别,以耳环、项圈、手镯、戒指为常戴之物。各种银饰又有不同造型,项圈就有轮圈、扁圈、盘图等。耳环有瓜子耳环、石榴耳环、梅花针耳环、圆圈耳环、龙头耳环、粑粑耳环等。苗族妇女每当出嫁、串亲、做客、赶集、节日赴会等均佩戴银饰。

  解放后,苗族服饰逐渐改变,现除吉卫、补拙、雅西、排碧、排料、董马库等乡镇穿苗装者居多外,其余乡镇男女青年衣着,与汉族无甚区别。

  2、饮食

  吃的均以大米为主,其他杂粮逐步转作为食品工业原料或牲畜饲料。

  大部分地区的苗族一日三餐,均以大米为主食。油炸食品以油炸粑粑最为常见。如再加一些鲜肉和酸菜做馅,味道更为鲜美。

  肉食多来自家畜、家禽饲养,四川、云南等地的苗族喜吃狗肉,有"苗族的狗,彝族的酒"之说。(这和湘西禁忌里第一条矛盾啊,这可咋办,那我们自己买菜时就不要买狗肉)苗家的食用油除动物油外,多是茶油和菜油。

  苗族莱肴除自产的新鲜蔬菜外,最具特色的是腌制酸辣食品,如酸菜、酸汤、酸辣子、酱辣子等,均为苗家常菜。苗家历来好客,来了客人总要以酒肉相待,酒有糯米酒、包谷酒,肉有猪、牛、羊、鱼,鸡,鸭等。苗乡平时买鱼肉不方便,为避免客人到后临时张罗不周,因而,一般人家均用特殊方法腌制酸鱼、酸肉、腊肉待贵客。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肉食丰富,随时可买,腌制酸鱼者少,酸肉已无人腌制,招待客人的酒菜与汉族无甚差别。

  3 、婚姻

  订婚,通常是男方家主动向女方家求亲。当男方看上某家姑娘或某男女相爱之后,男方必须备礼物,央请媒人去女方家“讨口风”,女家如高兴热情,说明有意开亲,媒人便回告男家,相机前去正式提亲。媒人往返的次数越多越好,俗称“多求为贵”,女家商量同意,亲事初定,通过放鞭炮,吃放话酒,正式订婚。订婚后,男方要择日向女方“过礼”,时间一般在结婚前一年,礼物有糍粑、酒、肉、米、糖等,礼物多少,双方视经济条件而定,主要是让女方请家族亲友喝喜酒、认新亲。随后,男方便向女方“讨庚”,取女方生辰八字,以便请“阴阳先生”择吉日委亲。娶亲前一晚,男方抓一兄弟为“管亲郎”,带抬花轿、嫁妆的队伍前往女家迎亲。此前,新娘要隔居族家。娶亲这天,新娘的姊妹们喜开玩笑,用锅烟灰掺合笋壳毛或辣椒水,往“管亲郎”脸上涂抹,惹人大笑。发亲一般是深夜或次日凌晨,新娘修眉整装后,哭拜父母等,由兄弟背着上轿。新娘出嫁由亲属女友陪伴,特别是请儿女满堂的妇女做“引亲娘”,还要请男女歌师一同前往,到新 郎家赛歌。发亲后,由“管亲郎”打灯笼引路,行往男家。同时,到女方家吃喜酒的宾客,全部往男方家去吃“撵脚酒”,叫做“正客”,男方家另外的散客叫“副客”。新娘接至男家门前,男家必烧旺火一堆,象征吉样兴旺,然后新娘按择定的吉时吉刻进屋。进屋时,男方全家人要躲避在一处高地方,意为以后新娘不会压制全家人。新娘进屋以后,要接过男方中年妇女交给的炊具,以示从此成家理事。然后,坐在火塘右侧置有“符纸”的凳子上至通宵。下午,宾客前来贺喜,男方摆宴款待,特别对“正客”必须热情款待。晚上,新郎与新娘家请的“巴江莎”(苗语,意为歌师)开场对歌,宾客以此为乐,随宵达旦。第二天上午,举行吃酒仪式,主客双方各由一名老人互敬贺词和祝酒词,祝贺夫妻恩爱合好,百头偕老,诸事顺遂,并唱歌欢庆,讲结亲古老话,互赠礼品,婚庆期间,男方亲族 在合伙请客吃饭,俗称“排家饭”。因而婚期为两天。客人未散,新郎新娘只能见面,不能同宿。散客后,新婚夫妇进入正常生活。

  二、苗族禁忌

  苗族讲究真情实意,非常热情,最忌浮华与虚伪。

  1、苗家人最忌外人以“苗子”相称,认为是对苗族人的最大侮辱,他们喜自称“蒙”。禁杀狗、打狗,不吃狗肉;不能坐苗家祖先神位的地方,火炕上三角架不能用脚踩;不许在家或夜间吹口哨;不能拍了灰吃火烤的糍耙;嬉闹时不许用带捆苗家人;遇门上悬挂草帽、树枝或婚丧祭日,不要进屋;路遇新婚夫妇,不要从中间穿过等。

  2、客人至苗家,必以酒相敬,客人若接受,主人会引为知己。若客人不胜酒力,也要象征性品咂一下。

  3、苗家人杀鸡待客时,总将鸡头、鸡肝、鸡脯奉予老人或最尊贵的客人,将鸡腿送给小孩,将翅膀交于青年男女,祝其前程无限。在一家几代同堂之时,青年男女不应有过分亲昵举动。

  4、苗家人与自然关系亲密,认为无论桥头、树下、屋头、灶旁都有神灵依附。每逢节庆或贵宾来临,均烧香供奉,告慰祖先,以祈求平安。客人不宜对这类活动表示非议。

  5、苗家人忌用白公鸡送喜庆贺礼;忌外人随意触动堂屋神龛;忌用脚踏火中的铁三角架;门口插草标,意为家中有病人,忌外人进家。

  6、禁杀狗、打狗,不吃狗肉;不能坐苗家祖先神位的地方,火炕上三角架不能用脚踩;不许在家或夜间吹口哨;不能拍了灰吃火烤的糍耙;嬉闹时不许用带捆苗家人;遇门上悬挂草帽、树枝或婚丧祭日,不要进屋;路遇新婚夫妇,不要从中间穿过等。

  7,忌踩三脚 苗家火坑里放一铸铁三脚架,用作炊事,传说三脚架是 3 个护火的祖先变成,任何人不能踩,否则就是对祖先不恭。

  8,忌坐火坑上方 火坑右边靠中柱的地方,苗族称为“夯高” (hangd (hangd ghao ,设有祖先神位,是长辈坐的,年轻人和儿童严禁坐在此地,更不准在这方打闹、波水或说脏话,否则就是亵渎祖宗,神人共愤。

  9,忌震“龙岩” 苗家堂屋中央有一岩板,岩板下为“龙穴”,最忌震动:,据说震动“龙穴”,“龙”就会受惊离去,主人就会遭殃。

  10,父母健在忌戴白帕 戴白帕则标志丧亲守孝。

  11、忌闻杜鹃嘀鸣,每年春天,阳雀开鸣,若如厕时第一次听到阳雀鸣叫,则认为不吉利,必须进行禳解。其禳解之法是闻者(倘若年幼,须由母亲代为禳解)装扮成乞丐,出外乞食1-3天,讨得米,须在不闻鸡犬之声的野外煮熟食之,方可消灾。土家人还以杜鹃偶氮染料啼鸣之声以占卜自己一年的运气之俗。若睡在床上初闻杜鹃啼叫,是大吉大利,若在行走之际或者劳动生产之际初闻,意味自建将一年劳动奔波。

  12、忌闻猫头鹰叫,在土家人心目中猫头鹰属不祥之鸟,尤其忌讳听到其鸣叫,相传听到猫头鹰叫村上就会死人。

  13、忌见蛇相缠,所谓蛇相缠即蛇交尾。相传人若见之,必遭灾祸。其禳解之法有二:一是赶快将自己外面的一条长裤脱下,罩于自己的头上或罩于蛇缠处。二是嫁祸于人,而若有同伴,立即呼唤同伴姓名,若对方答应了,则灾祸将降临于应者之身。然而一般情况是见者用石头或木棍将两条蛇打死,即可消灾。也有不打而用语言化解词曰:“祝你成仙上天庭,祝你绞绳穿铜钱”;土家族化解词词曰:“是龙的升天,是蛇的钻草,是人的发财”。

  14产忌:产妇生育,忌外人入室。不慎误入者,出门时须洗脚,并喝下一碗冷水,以防将产妇的奶水"踩干"。产妇忌吃老母黄牛肉、母猪肉、公鸡肉、小鱼、蔬菜、辣椒等。有些苗族地区,忌孕妇与孕妇会面,亦忌去别的产妇家,否则认为会延长产期。

  15生活习俗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随时洗刷饮甑、饭包、饭盆,只能在吃新米时洗,以示去旧米迎新米。随时洗刷会洗去家财,饭不够吃。在山上饮生水忌直接饮用,须先打草标,以示杀死病鬼。忌动他人放于路边的衣物,以免传染麻疯病。忌孩子在家中乱耍小弓箭,恐射中祖先。忌跨小孩头顶,否则孩子长不高。禁忌妇女与长辈同坐一条长凳。

苗族节日一:赶苗场

为苗族传统节日。流行于叙永、古蔺一带。每年农历二月十三日和七月三日举行两次。关于赶苗场的起源,相传是苗族人在一次起义失败后形成的。官府不让他们联聚会。人们便以到场坝吹芦笙娱乐为名,秘密联系,后来逐渐演变为固定的节日。

苗族节日二:赠带节

流行于叙永县下东一带。每年农历二月初五日举行。届时,方圆数十里的青年男女。如双方中意,便可互赠腰带,作为订婚礼物。事后反悔者,可索回腰带,解除关系。

苗族节日三:羊马节

流行于秀山县龙池、石堤一带。每年农历四月二十六至二十八日举行。届时,人们杀猪宰羊,请客送礼,隆重庆祝节日。

苗族节日四:赶秋节

流传天秀山县。每年立秋日举行。届时,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向集会地点,参加和观看打秋千、舞狮子、玩龙灯、上刀梯等活动。关于赶伙节的起源,传说是古时候一个聪明的小伙子,为民寻找心爱的姑娘,便将一人坐的秋千改制成八人坐的秋千,吸引远近的人们都来荡秋千。在秋千场上,他终于找到了心爱的姑娘。从那以后,每年秋天人们都要聚到一起荡秋千。年复一年,便形成为赶秋。

苗族节日五:苗年

苗年,苗语称“能酿”,是苗族人民最隆重的传统节日。各地过苗年的日期不甚统一,在融水苗族中以农历十一月三十日为除夕,次日起为过年,过这一苗年的人口最多,地域最广。

苗年的民俗活动很丰富,主要有祭祀祖先,吹芦笙踩堂,走寨结同年。芦笙踩堂在本寨芦笙堂举行,男吹女踩,男女都参加。先由小芦笙手吹出一阵短促的笙曲,接着大小笙手一起吹奏,姑娘们则穿着百鸟衣,戴着银首饰,银花冠翩翩起舞,银佩的脆响和着笙歌,交织成节日动人的旋律。

走寨结同年也是苗年期间重要的民俗活动。每到苗年。寨与寨之间便互为客主,互结同年。全村男女几十人或上百人,带上芦笙,穿上节日盛装,敲锣打鼓到同年村进行联欢活动。进村前以三曲笙歌告知主人,主人则带领全村男女出村迎接。然后在芦笙堂再次吹奏芦笙及踩堂作为进村仪式,主人也以吹芦笙踩堂还礼。礼毕邀客人至各家款待。客人一般住三天,白天吹芦笙踩堂,进行芦笙比赛,晚上演苗戏,未婚青年男女在此期间进行“坐妹”对歌的社交活动,追寻自己的意中人,通宵达旦。

苗年期间,除上述活动外。苗族人民还举行斗牛、斗马、斗鸟、射击、爬竿等传统体育比赛活动。其中以斗牛、斗马最有吸引力,常吸引成千上万的群众前往观看。

苗族节日六:吃新节

也叫“新禾节”。“吃新”是居住在清水江和都柳江中上游的苗族节日之一。没有统一的规定日期。按照习惯,在收获的季节里,找一块稻谷长势最好的田,大家就在这里欢庆“吃新节”。相传很古的时候,人间没有谷子,只有天上告呼(雷公)掌管的谷子国有谷子,人们只好打猎为生。为了得到谷种,苗族的老祖先告劳拿了九千九百九十九种珍禽异兽到谷子国换了九斗九升九碗谷种,放在仓库里,等来年开春播种。可是有一天晚上,胳膊很长很长的阿乌友,手扒着天边,借着天灯的光,踩着石头,舂蕨粑根,不小心将天灯打翻,恰恰掉落到木板仓顶上。结果起火,火越烧越大,谷种在仓里哭喊连天,最后乘着烟飞上了天,跑回了告呼家。告劳去找告呼,请他劝回谷种,可是告呼硬说谷种没上天。没办法,告劳又和告呼商量,再拿九千九百九十九种珍禽异兽去换回谷种。嘴巴磨破了九层皮,嗓子说干了九坛水,告呼死活不答应。告劳想了九天九夜,终于想出了一条计策:等谷子成熟的时候,派一只狗到稻田里打几个滚,让谷子沾在毛毛上带回来。古历七月十三日早上,狗要出发了,告劳又交待:要取谷子杆有五尺高、谷穗有五尺长的谷种。但因狗走的太急,到南大门时,不小心绊了一跤,把告劳交待的话记颠倒了,结果跑到只有五寸长的稻田里,赶忙打了几个滚就往回跑。计策被告呼识破了,当狗走到天桥时,告呼早派了九十九个彪壮的武士一把守桥头,他们把狗打落到天河里,他们想天河又宽又深,狗只有死路一条。可他们万万没想到,狗落入天河后赶紧把尾巴翘得高高的露出水面,费了九牛二虎的力气,游过天河回来了,尾巴上还沾有九粒谷种。告劳有了谷种,赶紧犁田撤种,到了古历六月六日这天,秧尖上抽出了一串狗尾巴一样的谷穗,一个月后,金闪闪的谷穗成熟了。古历七月十三日,正是取得谷种一年的日子,告劳这天摘了九升谷子,煮了一大锅香喷喷的白米饭。他先舀了三大碗给狗吃了,然后自己才尝新。剩下的谷种,年年播种,使人们都吃上了白米饭。为了记住取谷种的日子,将七月十三日定为吃新节,一直传下来。节日这天,家家都用新谷做饭,天刚破晓,人们便带上新米饭、酒、鸡、鸭、鱼、肉来到田间,祭过先人之后,宴席开始,大家围成一个圆圈,每人将手中的酒杯举到下一位的唇边,老人一声令下,大家接连欢呼三声,便互相敬又酒,一饮而尽。顿时田间笑声回荡,对歌、踩塘、跳芦笙等传统的文体活动开始,直到黄昏。

苗族节日七:四月八

农历四月初八,是贵州省贵阳市附近苗族人民纪念古代英雄“亚努”的传统节日。相传在很早很早以前、苗族人民就在富庶的格罗格桑(今贵阳附近)休养生息,过着幸福、美满、丰衣足食的生活。为了抵御统治者官兵的攻打,足智多谋的首领“亚努”率众英勇抗击,给来犯者以沉重打击,但终因寡不敌众,不幸于四月初八牺牲,葬在“嘉八许”(今贵阳市喷水池附近)。为了纪念“亚努”英烈,至今每逢农历四月初八,身穿节日盛装的苗族人民,都要从四面八方汇集到贵阳市喷水池旁集会。

届时,喷水池旁红旗招展,人如潮涌,吹笙奏笛、对歌传情、耍狮子、玩龙灯、打球、比武热闹非凡。小伙子的芦笙比赛别有情趣,他们边吹芦笙边做快速旋转、矮步、倒立等技巧。夜晚,贵阳市和喷水池一带灯火辉煌,如同白昼,到处欢歌曼舞,一派欢乐景象。四月八的活动在川、鄂、湘、黔等地苗族中也广为盛行。

苗族节日八:跳香会

跳香会流行于吉首、古丈、泸溪和沅陵一带,举行此会时,以跳舞为主,兼及其它游艺活动。

苗族节日九:捕鱼节

捕鱼节是贵州中部独木河及南明河两岸苗族的节日。独木河发源于云雾山,在贵州境内北流至尤里、福来交界处与南明河汇合,再北流注入乌江。这个节日最初是在播种插秧需要水时,苗族人民在河边祈祷龙王降雨的求雨节,但年长月久,就逐渐演变为捕鱼节了。

节日时期各地不一,从三月到六月,由各寨善捕鱼而有威信的“渔头”商定。届时,青壮男子都要前往山上采集树叶作“闹药”,到河中闹鱼捕鱼,妇女则在家中备办腊肉、香肠、糯米饭和酒。中午时,全家老少都穿着盛装,携带酒肉到河边进餐。食毕,男吹芦笙。女唱山歌,尽兴欢乐。到夕阳西下时,才带着鲜鱼回家,另设宴招待亲友或以鱼馈赠他们。

苗族节日十:吃信节

吃信节,是贵州省合江县包寨一带苗族人民的节日,历时四天,时间在每年的农历六月“信”(戊)日(根据干支纪年计算)。届时,远嫁他乡的苗家姑娘,极尽梳妆打扮,穿着如花似锦的衣裙,佩戴琳挪满目的银饰物,满“载”节日礼品,跋山涉水回家探望父母乡亲。节日期间,全寨欢腾,鼓乐齐鸣,吹起芦笙,翩翩起舞,到处洋溢着节日的欢乐。百嗄雅山脚、翁雅河畔,人声鼎沸。斗牛、斗雀、跳芦笙、拔河、打球等比赛场上,喝彩声此起彼落。钟情青年男女相邀到树林里,溪水边对山歌,互相倾诉爱慕之情。

现在姓苗的人以前祖先是苗族吗

源流一源于芈姓,出自楚国公族大夫熊伯棼(斗越椒)之子斗贲皇的封地,属于以封居名称为氏。据《通志·氏族略》、《元和姓纂》及《风俗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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