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更改年龄问题
谁说有钱有关系能办啦,现在管理严格,首先,你为什么要改,是弄错了吗?如果是,那你要拿出证明来,第一原始户口资料,如果没有那么就要老家谱,如果都没有,那就只能查出生记录,如果这些都没有,那就难办了!
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进行户籍更改。
1、变更条件:
更正出生日期需由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足以证明年龄确属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如出生证明、原始户籍登记资料、单位档案、学籍档案等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以及相关证明,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予以更正。
2、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户口簿
(2)本人提供的足以证明年龄确属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单位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
(3)其他参考材料:如学籍卡、毕业证、结婚证等原件只能作为参考性材料
(4)单位或村委、街道办事处证明
3、下列情形不得变更出生日期:
(1)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人;
(2)正在被收监服刑、被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尚未执行完毕;
(4)经济纠纷尚未了结的;
(5)在校全日制大中专学生。
4、两种特殊情形不予受理:
自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五日起,公安机关对于由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更正出生日期的申请,均不予办理。
公民通过不正当渠道将年龄更改,现要求改回的,公安机关一律不予受理。
特别需要说明:
只用参考性材料,没有原始凭证材料,更正材料内容不详、前后不符、互不印证、证明不充分的不予审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修改身份证年龄需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足以证明年龄确属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如出生证明、原始户籍登记资料、单位档案、学籍档案等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以及相关证明。
2、经当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市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予以更正。
3、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修正。
居民申请更改出生日期,须由申请人(或监护人)持以下材料:
①《居民户口簿》(和原件留复印件)。
②《居民身份证》(和原件留复印件)。
③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填好,经派出所审核、公安分(县)局审批同意后办理更改手续。更改手续办理好后,将会下发《居民变更身份项目通知单》,居民凭此单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变更户口簿等资料的手续。
一、准备资料
1、更改身份证年龄需要准备: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若已经办理过其他证件的话,则同样需要原件复印件。
2、若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话,则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里面重新开一个证明。
二、前往办理
前往当地的派出所,将资料上交上去并提出相应的申请,对方会对你的资料进行确认,看是否齐全,齐全的话会直接递交上去,等派出所,公安分局审批同意你的更改申请即可。
三、变更其他
当同意更改后,会下发一张通知单,拿着这张单子便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变更户口本上的年龄了,若是变更银行卡,驾照信息的话,则同样按着单子去当地的银行,驾校即可。
居民申请更改出生日期,须由申请人(或监护人)持以下材料:
①《居民户口簿》(和原件留复印件)。
②《居民身份证》(和原件留复印件)。
③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证明。
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填好,经派出所审核、公安分(县)局审批同意后办理更改手续。更改手续办理好后,将会下发《居民变更身份项目通知单》,居民凭此单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变更户口簿等资料的手续。
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去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1 、办理条件:
出生日期原则上不得更改。公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 受理:
(1)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者更改的;
(2)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依据《出 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要求更改的;
(3)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4)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5)申报户口登记时对出生日期已签字确认的;
(6)已更正出生日期的;
(7)变更姓名未满三年的。
2 、办理手续: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③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
④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况说明。
凡无法提交原始户籍资料的,原则上不予办理,特殊情况公安机关 要认真调查核实。对依据原始户籍资料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在提交的原始户籍资料复印件上需注明出处、审核人、日期,并加盖所属派 出所户口专用章。
1996年 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 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需提交在派出所申报户口的原始材料。对确系户口登记差错且查找不到原始户籍资料的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 ,要持慎重态度,需提交所属派出所出具的查找不到原始户籍资料的证明、其母亲在医院住院分娩记录、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表、独生子女 证、学籍登记表、毕业证书、最先记载出生日期的人事档案资料、持有的老户口簿或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责任区民警调查报 告等证明材料,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相互印证,出生日期有涂改的原始户籍资料、单一的证明材料和新近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不得 作为变更出生日期的依据。
3办理程序:由公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受理后,经派出所 、县级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
户口更改年龄问题
本文2023-10-19 07:09:29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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