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男子家在重修族谱时,全家建议写上女友的名字,女友对此有何表示?
山东一男子在家重修族谱的时候,全家人都建议写上女友的名字。这个女友在看到家里人这个态度的时候也很感动,表示被家里面的人认可的感觉真好。这个家人的做法也是比较开放性的,毕竟在写族谱的时候很多时候女性一定要等到和男方结婚之后才会被写上名字的。所以说这个女友在还没有结婚的情况之下,都能够被家人写进族谱,也是体现了家里面的人对这个男子女友的认可。
被提议写上族谱
族谱是记载着一个家族中各个人群的姓名的一个谱子,很多地区是比较注重家族之间的联系的,所以说修族谱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通常情况下也是由家中的男子来主持的,就像这名山东济宁的男子在家里面续写族谱,在这个时候由于男子和女友的关系是比较好的,而且这个家里面的人对这个女友是很认可。所以即便没有过门,但是全家人依旧表示是可以把这个女友写在族谱里面的,这对于女孩子来说当然是值得开心的,也说明了自己和家里面的人关系很好,被受认可的感觉,是让人们感觉到很感动的。从这件事中也可以看出了家庭关系的其乐融融,也能够让人们感觉到人与人之间的关切之情。
提高对妻子的照顾很多时候婆媳问题以及嫁过去之后和自己的婆家之间的矛盾都是由于丈夫没有做好相关的呵护,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有些年轻的夫妻都是会选择不和老年人一块住的,如果说真的自己的妻子和老年人发生矛盾的话也要调解好,而且一定要积极的解决问题,如果自己什么都不做,矛盾是没有办法自己解决的,也会引发家庭的关系紧张,这个时候其实是不利于个人发展的。
总结家和万事兴,只有能够处理好婆媳以及处理好自己的妻子和家人之间的关系,才能够让整个家庭的发展更越来越好。而且家庭的氛围也会很融洽的,并且也能够让自己的妻子感觉到安全感。
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女性是不能入本姓族的谱的,而记入丈夫姓族谱。但是,仅仅是附庸式的记入,况且只记姓,不记名。连名字也被“分割肢解”了,这是多么残酷的文化行为!
而姓大都从父而不从母,就是现代社会也是这样。所以,女性个体生命的延传在家谱记载上是谈不上连续性的;作为女性群体的生命延传在家谱记载上是时断时续的。
所以,古代的家谱是残破不全的家谱。形象地说,古代的家谱是半个月亮,或半个太阳。
女性不编入家谱不仅是男权的绝对和极度的显示,也是封建社会对女性的家庭、社会以及政治地位作出的最基本、最根本的否定。家庭是社会的因子,没有家庭就没有社会;家庭是国家的细胞,没有家庭,哪有国家!一个人走向社会要从家庭出发,一个国家的建立也要以家庭作基础。编修家谱对女性的做法,难道不是对女性 “地位权”作出的“最基本、最根本”的否定吗?
值得庆幸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一些地方的人们在编修家谱时,已将女性记入了谱。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
姓名,古代女性当然有。名字是一个人的代号,为了日常生活的需要,每个人都有名字,不但女性有,奴仆、甚至宠物都会被取一个名字。姓对于中国古代女性来说,遵循的是在家从父,出嫁从夫的原则。所以每个中国古代女性都有一个姓名,这是事实。 wwwfindartcomcn
姓名权就不同了,权必须是经过法律或主流社会道德赋予才可以存在行使。而中国古代无论是在法律上或主流社会道德上都没有赋予女性姓名权,相反法律或主流社会道德赋反而有明确的规定女性不享有姓名权的类似规定,比如家从父,出嫁从夫的原则姓名原则既是道德约束又是历代统治阶级认可的女性姓名原则。
作为中国古代女性,基本的地位是处于被奴役的地位。未嫁时随父姓,嫁后随夫姓,一般称为某某氏,前一个是夫姓后一个是父姓,名字基本不带。这还是明媒正娶的“妻”的待遇,大家知道中国古代实行的是假一夫一妻制度,名义上一个男人只可有一个妻子,实际上一个男人可以用纳妾的方式作为占有多个女人的婚姻制度。这种以纳妾作为补充的假一夫一妻制度,决定了妾的法律地位属于奴仆的地位。这里有必要申明一下妾的法律地位等同于奴仆指的是法律的地位,和实际家庭地位无关,但是只要“妾”没有经过一定的程序转为“妻”即便其夫的“妻”死了或压根没有“妻”,那么她永远也不会被认可为“妻”。而这种妾连被冠于某某氏的权力也没有,一般就呼其名,如果名字夫家不满意可以任意改一个合意的名字,和女仆无异。
另外象穆桂英、梁红玉、李清照这样的女中豪杰虽然史有明载,但只是个案,不能作为中国古代女性有姓名权的根据。这个很简单因为姓名权必须是基于法定,如果可以找到穆梁的浩封诏书,其上必书为,杨穆桂英和韩梁红玉,而赵氏家谱上李清照的记载只能赵李氏清照。这就好像我们许多网友一样,你的ID以后或许会青史留名,但是你在许多文件上签字的时候还是要规规矩矩的写上你的真名子,法定认可的才是姓名权。
山东一男子家在重修族谱时,全家建议写上女友的名字,女友对此有何表示?
本文2023-10-18 23:14:43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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