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如何过继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18浏览:1收藏

子女如何过继,第1张

法律分析:子女过继需要:1、过继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4、过继后,依法办理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过继”,在过去称“立嗣”或“承嗣”,即过门继承的意思。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延续过继父母的香火。孩子过继,首选是在有血缘关系的亲兄弟之间,其次是堂兄弟之间。因宗族作为一个群体,其结体原则是“血缘”和“一本”观念,重在血脉相承和始祖一身的认同。如弟兄两人,哥哥无子,而弟弟有两子,那么经协商,可让弟弟的其中一子过继给哥哥。另民间素有“长子为贵”“长兄如父”的思想观念,所以过继给哥哥的儿子也大都是长子。这种以长子过继长子的选择形式,是封建伦理道德中孝悌思想的具体反映。再如弟兄三人,而只有老大有三个儿子,两个弟弟均无儿子,于是老大的三个儿子中的两个儿子可过继给两个弟弟。在现实生活中,有的过继子,直接到伯伯或叔叔家生活,成了名正言顺的儿子和继承人。但也有的过继子,并不到伯伯或叔叔家生活,只是名义上的儿子,在续修家谱时对应在所过继的父母户头上。过继有的还要举行仪式,宴请部分亲友,选定中人,立下过继文字,遍告同族乡邻周知。

孩子过继,是我国封建社会宗法制度下一种特殊的收养形式,是一种封建的亲属关系。

家谱是靠语言传播、沟通,将史料传下来的。

在我国最原始最古老的家谱也是靠口传的,口传家谱距今有数千年的历史,是我国家谱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一些地区的少数民族,有着强烈的家族观念,还流传和遗存着口传家谱的文化习俗,例如彝族、哈尼族、佤族、普米族、拉祜族、白族、纳西族、苗族等。口传家谱大多数连名家谱,上一辈名字的后一二个音节是下一辈名字的前一二个音节,既能区分辈分,又便于口传,易于记忆。

家谱的意义。

家谱历来重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教育,它不仅把同宗凝聚在一起,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构建了中国古代的道德文明,其所记载的孝敬父母、和睦乡邻、端肃风俗、重视耕读等族规正是中国文化最为重视的,这一点与外国由宗教来构建社会价值体系有着根本区别。

家谱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正史的记录毕竟很有限,范围也不广,而家谱可以作为历史研究的有效补充。国家史、地方史、家族史和个人史四个层次共同构成完整的历史资料。以前人们更多关注王侯将相,但是家谱把目光投向了普通百姓,对于研究民风民俗、民族迁徙、经济发展、社会科学等都有很大帮助。

子女如何过继

法律分析:子女过继需要:1、过继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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