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上只写已故的人吗?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17浏览:1收藏

家谱上只写已故的人吗?,第1张

家谱,又称族谱、家乘、祖谱、宗谱等。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体裁。家谱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是由记载古代帝王诸侯世系、事迹而逐渐演变来的。家谱是一种特殊的文献,就其内容而言,是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中最具有平民特色的文献,记载的是同宗共祖血缘集团世系人物和事迹等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

“世系表”,简而言之,就是说明一个家族成员,如:父子、兄弟间的相互关系,写清楚祖先后代每一个家族成员名字的图表。它有四种基本的记述格式:欧式、苏式、宝塔式和牒记式。。

家谱并不是只是写已故之人。而是家庭人员的关系示意。比如谁生了谁,做了什么大事等等

写族谱首先要细致了解,面面俱到,往好的方向写,还要广泛征求意见,一般不会招来厄运, 如果漏写了谁的功绩或歪曲了事实,就会招来不满,就可能带来厄运,特别是涉及的利益关系,更要慎重下笔,送你四个字:多问善行。

你说的基本对。在家谱中一般“公”是对死者的敬称,但也有前提,如父母双亲一位以上在世,子"亡子",不得称“公”,同理"亡媳"不得称“妣”;丈夫在世,妻亡者不称“妣”;如妻在丈夫亡,且父母双亡,亡者可称“公”。我也在学习中,有不对的地方,还请指教。

写家谱的规矩有以下这些:

1、已婚男性: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配偶姓名,居住地。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2、男性配偶: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生育几子几女。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3、已婚女性: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配偶姓名,居住地。生育几子几女。记载下一代子女姓名。 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4、女性配偶: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5、未成婚者: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或在读,供职处所,学历职称。

一般来说,以下这6种人事不得入谱的:

1、弃祖。水有源,人有祖;敬祖尊宗,人皆行之。如果不尊重祖先、不孝敬父母、随便改姓氏,这种人不得入家谱。所谓祖为身之所自出,有祖而不敬是弃之也。就是这个道理。

2 、叛/党。君/臣之义同与天地,背君者不祥。凡有藐视王/章干明犯义者直与州/党/同律。大逆无道者、欺君蠹国虐害及下民者、为书/吏舞文连累宗族者都不能列入家谱。

3 、犯/刑。五/刑之属三千而罪大者不赦,三尺凛凛自干宪/典,国/法之所不荣,即为家法之所必弃。巨恶已经大辟者、绞六点刖者、无故将妇人缢死图赖者都会被家谱除名。

4、败伦。五伦为天下之达道,彝伦不墩是禽兽也。敢有败常渎乱者严之以肃家声。欺公灭祖者五伦乖唳者不能列入家谱。忤逆不孝殴亲致死者,凶暴横行殴亲致死者,奸/生妓/生及螟异姓子以乱/宗/族者也是不能列入家谱的。

5、 背义。义者宜也行不合宜则于众弃之勿滋虺蜴荼毒良裔,舆娼优奴隶为婚者,母出庙绝,失谱牒以乱世派者,修谱吝费而自甘弃祖者,这几种情况也是不可列入家谱的 。

6、 杂贱。贫而贱非贱也甘为下流斯乃一族之所鄙削去其名以为立志污下者劝 。现为奴者,为娼为优为隶者,为僧道弃辱亲者都不能列入家谱。

家谱上的名字啊!

哈哈!

那是家族修谱时才写上去的。

一般情况下,每个家族约定过若干年修一次家谱,届时把每个人的情况记载上去,按照传统做法,男子除记载名字等一般情况外,还可以记载主要事迹。女子则记录何时出生,什么名字,何时嫁人(写做“适某某”),以后的事情就不管了。这是汉族社会(父系社会)传统性的表现。以前叫做“封建”。

家谱上只写已故的人吗?

家谱,又称族谱、家乘、祖谱、宗谱等。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体裁。家谱以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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