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氏:曾;的来源?

栏目:资讯发布:2023-10-16浏览:2收藏

姓氏:曾;的来源?,第1张

来源一:

曾姓起源于姒姓。

1、黄帝的第25子叫昌意,昌意生颛顼,颛顼生鲧,鲧生禹。据说鲧的妻子因梦食薏苡而生禹,当时的舜帝就赐予禹姒姓。发明甑的曾人部落,是姒姓部落的一支。禹治水成功,舜将帝位禅让给禹。禹的儿子启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世袭王朝夏朝,国号夏后氏。

2、夏朝建都于阳城,即今河南禹州市。夏王少康封其次子曲烈为甑子爵,在甑(今山东临沂市兰陵县向城镇)建立鄫国。

3、古代习惯以封地为姓,曲烈便从此姓鄫。实力并不强大的鄫国历经夏、商、周,直到春秋,即公元前567年才被莒国所灭。怀着亡国之痛的太子巫出奔到邻近的鲁国。其后代用原国名“鄫”为氏,除去邑旁(阝),表示离开故城,不忘先祖,称为“曾”。

4、曾姓长久以来,一脉传自禹的后裔太子巫,名副其实的4000年前是一家,故有“天下一曾无二曾”的说法。 

来源二:

少数民族曾姓。在京族、彝族、土家族、布依族、满族、苗族、黎族中都有少量曾姓存在,但其绝大部分的父系是汉族。

扩展资料:

姓氏的分类

1、单姓

单姓(dān xìng):只用一个字的姓。与复姓相对。如:“王、李、张、刘、陈、智、杨、黄、赵、周、吴、徐、孙、马、胡、朱、郭、何、罗、高、林。据统计,中国有单姓6931个。

2、复姓

复姓(fū xìng),指由两个及以上的汉字组成的姓氏。如:欧阳、司马、上官、西门。复姓的来源较多,如官名、封邑、职业等,有些则源于少数民族改姓。

3、《中国姓氏大辞典》显示,中国古今各民族用汉字记录的双字姓9012个、三字姓4850个、四字姓2276个、五字姓541个、六字姓142个、七字姓39个、八字姓14个、九字姓7个

4、分别为:西木感给特杜立给特、西木萨给特杜立给特、西姆萨给特杜立给特、那乌那基尔杜立给特、秃秃黑里兀惕塔塔儿、乌朗汉吉尔莫吉尔敏、奥勒特给特玛鲁基尔、十字姓1个即:伙尔川扎木苏他尔只多。

-曾姓

-姓氏

1

迟(Chí 迟)源出有三:

 1、出自商代贤人迟任的后代,以迟为氏。

 2、出自尉迟氏所改。南北朝时北方鲜卑族有尉迟氏,入中原后学习汉俗,有一部分去尉简为单姓迟氏,称迟姓。

 3、出自满族老姓汉化,改为此姓的满族老姓包括:迟佳氏、持嘉氏等。迟姓在大陆和台湾没有列入百家姓前一百位。迟姓无论是在古代还是现在都是一个小姓,后世繁衍分布于我国的南方福建、广东以及云南、江苏等地。望族居于太原郡,治所晋阳,在今山西省太原市西南。

迟氏是一个多民族、多源流的古老姓氏群体,在当今中国大陆姓氏排行榜上名列第二百三十八位,在台湾省则名列第二百六十二位,人口约四十万六千余,占全国人口总数的00025%左右。 迟氏在全国分布较广,山东省的济南市、青岛市莱阳、胶州市、平度市、烟台市海阳县、茌平县、日照市东港区、蓬莱市长山岛、聊城地区临清市、栖霞市、招远市、诸城市、高密市、龙口市黄县、文登县、德州市宁津县、陵县、荣成市、东阿县、济宁市鱼台县、即墨市、临清市,云南省的玉溪市新平县、昭通市彝良县、昆明市昆阳县、寻甸县,贵州省的贵阳市花溪区,辽宁省的沈阳市、大连市、营口市、瓦房店市、海城市、鞍山市、丹东市东港区、开原县、朝阳市、台安县、铁岭市昌图县、盘锦市,吉林省的四平市、长春市农安县、蛟河市、德惠市、榆树县、敦化市、公主岭市、通化市,北京市,海南省,黑龙江省的齐齐哈尔市、尚志县、大庆市安达县、望奎县、铁力市、哈尔滨市、呼玛县、牡丹江市、绥化市、双鸭山市、肇东市、绥陵县,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银川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呼伦贝尔盟莫力达瓦自治旗,河南省的西华市,四川省的成都市,广东省的广州市,河北省的沧州市南皮县、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安徽省的合肥市、马鞍山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哈密市,福建省的福州市、永泰县、永春县,广东省的广州市、惠洲市,台湾省的台北市,日本等地,均有迟氏族人分布。

正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评价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获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二条 思想品德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团结合作、改革创新精神。

二、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度考核称职(合格)次数不少于学历、资历条件规定的任教年数,其中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2年内没有出现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材料和剽窃、抄袭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规范等情况。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二、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未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10年以上,并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类奖励或荣誉称号者,可以申报。

第四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申报人(符合免试条件者除外)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5个模块合格证书。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

(一)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或取得计算机专业(不含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或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证书,或在计算机室(中心)专职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

(三)在县(不含市辖区)属及以下学校工作的。

(四)申报当年8月31日年满50岁的。

三、转换系列评审的人员(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凡未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应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按规定提交合格证书。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达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 身心健康条件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健康条件。

第三章 专业条件

一、育人工作

(一)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教师同行评价高。

(二)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或担任德育专职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12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能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有成功案例。

(三)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3次,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市级以上称号。

二、课程教学

(一)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基础,精深的专业知识,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对学科课程体系建设有贡献。具有课程与教学领导力,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并取得显著效果。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和精湛的教学艺术;教学经验在本学科领域得到推广并有较大影响;教学业绩显著,教学效果在同级同类教学中处于领先等次。

(二)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胜任并至少进行过高中循环教学1次以上或担任高三把关教师3年以上。在市级以上开设过3次以上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专题讲座并获好评,或获得市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三)能独立开设活动课程、选修课程或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各方面得到良好发展。

(四)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高(特殊教育以家长意见为主)。

(五)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被评为省特级教师,或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或市级以上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

2.被聘为高校或教育学院兼职教授,并承担过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

3.参加过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材编写。

三、教研科研

(一)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近5年内主持一项市级以上本专业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取得创新性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2.任现职以来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排名前3)的教学、教研科研成果获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3.任现职以来出版发行本专业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

4.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4篇,其中1篇为育人方面的论文,至少1篇发表在国家核心期刊上,至少2篇为近3年发表。

四、示范引领

(一)在本区域学科教学领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是市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团体主要成员,经常参与组织学术活动。

(二)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曾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

(三)任现职以来在指导和培养本专业青年教师方面取得成效,其中至少2人成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参加市级以上的教学比赛或班主任技能大赛取得突出成绩。

(四)对推动区域学科课程建设、教学工作或学校改革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评价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获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二条 思想品德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团队合作、改革创新精神。

二、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度考核称职(合格)次数不少于学历、资历条件规定的任教年数,其中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2年内没有出现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材料和剽窃、抄袭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规范等情况。

第三条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在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第四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申报人(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5个模块合格证书。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

(一)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或取得计算机专业(不含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或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证书,或在计算机室(中心)专职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

(三)在县(不含市辖区)属及以下学校工作的。

(四)申报当年8月31日年满50岁的。

三、转换系列评审的人员(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凡未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应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按规定提交合格证书。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达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 身心健康条件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健康条件。

第七条 城镇中小学教师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任现职期间在乡镇以下学校任教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审。

第三章 专业条件

一、育人工作

(一)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能根据高中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自主管理和自主学习能力。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教师同行评价高。

(二)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8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思想道德教育成效比较突出。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成绩比较突出,有优秀的育人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

(三)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2次,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课程教学

(一)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教学方式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所教班级学生课业负担轻,教学业绩显著。学生成绩合格率、进步率提高明显或保持在较高水平。

(二)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胜任高中循环教学1次以上或担任高三把关教师3年以上。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1次以上,或在县级以上开设过教学示范或观摩课1次,或获得县级以上教学比赛奖。

(三)能独立开设活动课程、选修课程或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各方面得到良好发展。

(四)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高(特殊教育以家长意见为主)。

三、教研科研

(一)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并在教学实践中得到推广运用,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二)任现职期间主持或参与(排名前6)本学科的县级以上课题,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取得水平较高的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三)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学科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2.本学科相关教育教学论文2篇(独立完成),其中1篇专业论文须在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附主办单位的证明材料)。

四、示范引领

(一)积极承担县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获得好评。

(二)任现职以来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正确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任现职以来,曾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一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评价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获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二条 思想品德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团队合作、改革创新精神。

二、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度考核称职(合格)次数不少于学历、资历条件规定的任教年数,其中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2年内没有出现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材料和剽窃、抄袭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规范等情况。

第三条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博士学位。

二、具有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五、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第四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申报人(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4个模块合格证书。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

(一)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或取得计算机专业(不含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或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证书,或在计算机室(中心)专职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

(三)在县(不含市辖区)属及以下学校工作的。

(四)申报当年8月31日年满50岁的。

三、转换系列评审的人员(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凡未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应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按规定提交合格证书。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达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 身心健康条件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健康条件。

第三章 专业条件

一、育人工作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人文教育和个性化教育,促进学生的身心和谐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优秀。教师同行评价较高。

(二)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能准确把握高中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培养学生的自主管理和自主学习能力。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成绩比较明显,有质量较高的育人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

(三)所带班级获得校级集体荣誉,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校级荣誉称号。

二、课程教学

(一)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的基本功。促进学习方式的多样化,发展高中生自主获取知识的愿望和实践能力,正确评价学生发展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取得明显成绩。

(二)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过高中循环教学或担任毕业班把关教师1年以上。任现职期间曾承担校级公开课,获得好评。

(三)按照课程改革要求,独立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选修课程或知识讲座,或开展科技、体育、艺术等课外活动,促进学生的多方面发展效果明显。

(四)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较高(特殊教育以家长意见为主)。

三、教研科研

(一)积极参与并完成本学科的常规教研任务,参与各级课程资源开发整合、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的研讨,取得一定的成果。

(二)任现职以来主持或参与(排名前3)并完成一项本学科的校本教研项目,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三)任现职以来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1篇,具有良好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四、示范引领

(一)积极承担校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获得好评。

(二)能发挥教育教学骨干作用,在培养新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附 则

本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负责解释,相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见附录。

姓氏:曾;的来源?

来源一:曾姓起源于姒姓。1、黄帝的第25子叫昌意,昌意生颛顼,颛顼生鲧,鲧生禹。据说鲧的妻子因梦食薏苡而生禹,当时的舜帝就赐予禹姒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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