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嫔朴氏的史料记载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2浏览:6收藏

敬嫔朴氏的史料记载,第1张

中宗实录记载

中宗 74卷, 28年(1533 癸巳 / (嘉靖12年) 5月 23日(乙丑) 2

○议于三公及推官等曰: “台谏以福城君、朴氏,快断处置事启之。 此何以为之之事欤 虽不出于大事,物论已疑朴氏,故累日论启,而予以为:‘方推大事,不可先治其罪也,故持难矣。’ 朴氏虽不预谋,然今有朴氏为之之说,势不可保全也。 罪有轻重,赐药乎 定大罪乎但有为朴氏为之之说,而无为福城为之之说,福城之知谋预谋,未可知也。 然当为处置之事也,而罪有轻重。前日则任便在外,谓居住尚州也。今乃远方付处乎,安置乎 何为而可” 委官等同议以启曰: “台谏亦岂不知其难,而启之乎乃为国家大计,而启之,是在上裁。” 传曰: “朴氏赐药,福城君远方安置可也。 常人赐药,则只遣都事,朴氏虽废为庶,今不可使郞官罗将看审。依祖宗朝妇人赐药例,都事与医女,并给马遣之,以其罪明示中外。”

一、东北、内蒙古地区(7个民族)满族、朝鲜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赫哲族

二、西北地区(14个民族)

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东乡族、土族、锡伯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 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裕固族、保安族、塔塔尔族

三、西南地区(25个民族)

苗族、彝族、藏族、布依族、侗族、白族、哈尼族、傣族、僳僳族、仡佬族、 拉祜族、佤族、水族、纳西族、羌族、景颇族、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 怒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珞巴族

四、中南、东南地区(9个民族)

壮族、土家族、瑶族、黎族、畲族、高山族、仫佬族、毛南族、京族

五、汉族

朝鲜半岛有一种记录历代祖先的庞大家系图,称为「族谱」。族谱一开始写的是家族始祖的故事,赞誉家族杰出人物的事迹,也记载着这个家族从始祖到现在所有男性的名字,包括他们的字、号、生殁年月日、官职、死后所葬之地、配偶及本籍(姓氏的发祥地)。韩国女性结婚之后不改姓,但是族谱上并不记载女性的名字,通常只简单地写「女」。

自古以来,同姓同本籍在韩国就是来自同一个父系血统的证明。韩国人发重誓时会说:「如果我没遵守诺言就改姓。」可见他们十分重视姓氏。七世纪以后,从中国引进的汉字已逐渐固定下来,现在韩国人所使用的中国姓氏,也开始变得普遍。《三国史记》与《三国遗事》关于高句丽、百济、新罗的始祖传说里,记载了他们使用中国姓氏,但是这些故事只是神话。

高句丽始祖朱蒙的姓与国名有关,他的全名是「高朱蒙」,所以姓高;百济的扶余族始祖温祚,据说姓扶余。传说新罗始祖是从一颗南瓜般大的蛋里生出来的,这颗蛋由光托着,从天缓缓而降。韩文的南瓜与「朴」的发音相同,「赫」的意思是发出光辉,所以他的姓是朴赫居世。新罗第四代脱解王是昔氏,第十三代味邹王是金氏。朴、昔、金这些姓氏就此传承下来,而且各有其始祖传说。

根据史书记载,在高句丽、百济、新罗鼎立的三国时代,除了与始祖传说有关的人之外都不使用中国姓氏,例如:六、七世纪的高句丽武将「乙支文德」;高句丽领袖「泉盖苏文」(他在《日本书纪》里以「伊梨柯须弥」之名出现);七世纪名为「鬼室福信」的百济军官姓「阶白」。新罗始祖朴赫居世的别名是「弗矩内」。

朝鲜半岛的姓氏出现在「新罗统一时期」(六六八-八九二年)之后。新罗的王公贵族吸收了唐朝文化后,仿效中国人,开始使用姓氏。另外也有一些人不单模仿中国姓氏,还在名字里加上居住地的地名、住家四周的山川名称等等。到了高丽王朝(九一八-一三九二年),姓氏已相当普遍;李朝(一三九二-一九一○年)开始使用名为「经国大典」的户籍登记簿,姓名制度就此确立。

根据一九八五年所做的调查,全大韩民国只有两百二十五个姓氏。韩国的姓氏通常是单姓,只用一个汉字。朝鲜半岛单姓居多,一方面是因为采用了中国姓氏,另一方面是因为韩国从李朝时代开始深受儒教影响,十分重视血脉关系。王族的姓氏多为单姓,继承王族血脉的大族或两班(贵族)有金海金氏、庆州金氏、密阳朴氏等等,为了依附这些大姓,所以单姓的情况较多。也有一些例外的复姓,象是南宫、司空、皇甫、夏候、司马、诸葛、西门、鲜于、东方,但都是稀姓。韩国人大部分是单姓复名,一共三个字,不过偶尔也有单姓单名的情况。

根据一九八八年的调查,人数最多的姓氏是「金」,共有八百七十六万六千人,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二;「李」次之,共五百九十八万五千人、约占百分之十五;接下来是「朴」,三百四十三万六千人、百分之九左右。这三个姓氏合计已占总人口数的百分之四十六。排在三大姓之后的姓氏依序为崔、郑、姜、赵、尹、张、林。

金氏的本籍虽然以庆尚北道为中心,但是另外还有庆尚南道、全罗南道、京畿道等两百八十五个地方,所以就算同样姓金,本籍不同还是可以通婚(例如「金海金氏」与「庆州金氏」)。但有一个例外,据说各地的「朴氏」都来自同一个祖先,所以「朴氏」之间不可通婚。此外,根据神话传说,本籍在釜山附近的「金氏」和「许氏」,他们的始祖是兄弟,所以也不能通婚。同姓同籍的韩国人一认识,就把对方视为兄弟姊妹,所以不会产生男女之情。

韩国遵从儒教传统,所以多年来同姓同籍的男女不能结婚。民法八○九条第一项明文规定「禁止同姓同本内的婚姻」,在韩国引发种种问题,例如有人因为不能结婚而变得悲观,甚至精神异常或自杀;同姓同籍的夫妻所生的孩子也无法登记户口。因为这条法律而不能登记结婚的人,据说达数万之多。

一九九七年七月,八对同姓同籍的夫妇控告「民法八○九条违宪」,宪法法院判决他们胜诉。判决的理由是「对于婚姻的禁止规定,违反了宪法保障人民尊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之理念与规定,而且结婚对象限于同姓同籍与父系血统以外的人,也违反平等的原则。」判决一经公布,老一辈的韩国人强烈抨击,认为「舍弃传统的善良风俗,跟随西方的脚步,是很奇怪的做法」。直到现在,民法中的禁止规定还是没变,但因为法院做了上述的判决,所以这条法律基本上已经失效。

最近在日本受欢迎的通常是艺人或运动选手的名字,过去也常有人替孩子取伟人或自己尊敬的人的名字。但是在朝鲜半岛,不会有人想模仿大统领金大中,将孩子取名「大中」,而且也不会以伟人或艺人的名字来替孩子命名。因为对朝鲜民族来说,名字显示出他们家族的血脉传承,非常重要。韩国的人名通常是两个字,其中一个字必定是显示自己在家族中排行顺序的「行列字」。同族同世代的人,便会使用相同的行列字。例如前大统领全斗焕的弟弟名叫全敬焕,所以「焕」就是他们这一代的行列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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