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适年轻时是愤青,老了是滑头,高适究竟是如何“洗白”的?
高适年轻时科举考不上,没有公职又不种地,穷困潦倒。但他觉得自己怀才不遇逐渐变成了一个愤青,专门写一些发牢骚的诗。在当时社会上,高适这些充满牢骚的作品却能迎合读者的口味,并且很快就吸引住了读者的眼球,也让他一时成为“网红”,史书记载,“每一篇已,好事者辄传布”,高适的名气渐渐大了起来。
名气有时可以当饭吃,天宝八年(公元 749 年),年约半百的高适经由睢阳(今河南商丘)太守张九皋的举荐, 中“有道科”,不久之后,他就被朝廷委任为封丘(今河南封丘)县尉。曾任封丘尉、河西节度使哥舒翰幕僚。对于高适本人来说,他却丝毫也没有感受到这个时代的伟大之处,因为在他出生时,他的家族已经走向了衰落。高适的祖辈做过大官,只是到他父亲这一代,高家已经显出败落之相。高适的父亲只是勉强做了一段韶州(今广东韶关)长史,家庭已经落魄到了要靠躬耕田垄才能过活的地步。虽然家境败落了,但高适却是一个好吃懒做的主儿。他好逸恶劳,对耕田种地之类的事情极其厌恶。他心高气傲,认为理想的官位一定会手到擒来,因此,他自负地写道:“举头望君门,’屈指取公卿。”他要通过做官来改变自己一文不名的生活。谁知,他的梦想很快就破灭了。当时燕山一带的游牧民族经常进犯唐朝边境,高适主动前往参加战斗,他把求取功名的希望寄托在疆场之上。尽管他很卖力,但战斗结束时,他的愿望再一次化为泡影。
《旧唐书·高适列传》记载:“有唐已来,诗人之达者,唯适而已。”因此,高适格外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飞黄腾达,而对落难的老朋友李白不理不睬也就不足为奇了。文人一旦富贵,便无足观。这几乎成了一个定律。
李白和高适是武则天没有关系。李白是唐朝著名的诗人,而高适是唐朝的一位文学家和诗人。武则天是唐朝的一位女性皇帝,她在唐朝历史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虽然李白和高适都生活在唐朝,但他们与武则天之间没有直接的家族或亲属关系。
《长安三万里》中的高适有三次回乡的情节,主要是因为以下原因:第一次回乡是因为高适的母亲生病危急,高适得知后便放下手头的工作,匆匆赶回家中探望母亲。第二次回乡是因为高适的父亲去世,高适得知消息后便立即返回老家处理家族事务和安葬父亲。第三次回乡是因为高适已经在长安待了很久,想回家中休息一段时间,同时也想回家看看自己的妻儿。这些回乡情节在小说中体现了高适深厚的家庭情感和对家族的责任感。同时,也凸显了古代人们对家庭、亲情的重视。
高适所处的时代正是大唐王朝最光辉灿烂的时代,但他本人也许没有感觉到。因为他出生时,他的家族已经走向衰落,从祖上做大官,沦落到他这一辈要靠躬耕田垄过活的地步,可高适却不愿意从事自力更生的活计。
与朋友同饮同游尽管很惬意。但是,长期不如意的下层生活经历,让高适看什么都不顺眼,看什么都有情绪,他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愤青”。和李白、杜甫一样,他写了大量抨击时弊的诗歌。哀民生之艰难,叹权贵之*逸,感慨自己之怀才不遇,痛骂政要之有眼无珠……在李白的影响下,高适那些充满牢骚的作品很快吸引了读者的眼球,他的很多诗篇被广为传诵。《旧唐书》记载:“每吟一篇,已为好事者称诵。”高适的名气大了起来。
天宝十四年十一月,“安史之乱”爆发时,高适辅佐哥舒翰守潼关。潼关失陷后,高适抓住时机,抄小路昼夜兼程追赶正在向西逃难的唐玄宗,并在河池当面向唐玄宗陈述败亡的前因后果。在朝野一片混乱的非常时期,高适的勇敢与冷静得到唐玄宗的关注和赏识。
高适年轻时是愤青,老了是滑头,高适究竟是如何“洗白”的?
本文2023-09-22 04:21:36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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