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之在新安公主逼婚的时候,为什么要用艾草烧残自己?
王献之(344年-386年),字子敬,小名官奴,东晋著名书法家、诗人、画家,“书圣”王羲之第七子、晋简文帝司马昱之婿。太元十一年(386年),王献之病逝,年四十三岁。
王献之自幼随父练习书法,以行书及草书闻名,但是在楷书和隶书上亦有深厚功底。与其父王羲之并称为“二王”。并有“小圣”之称。还与张芝、钟繇、王羲之并称“书中四贤”。张怀瓘在《书估》中评其书法为第一等。王献之亦善画,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目其画为“中品下”。
新安公主司马道福,是东晋简文帝司马昱第三女,母亲贵人徐氏。
王献之六七岁时就跟着父亲习字,父亲趁其不备,从后面猛然抓起他的笔往上一提,笔被他抓得很牢——这表示他小时候写字就遒劲有力。
王献之为人高迈,家里又不缺钱,不靠卖字赚钱养家。求他一字很难,全要看他高兴不高兴。
东晋的丞相和皇帝都十分喜欢他。有一次,王献之和哥哥们去拜会丞相谢安。王家兄弟走后,别人问谢安:都说王家兄弟出色,你觉得哪个最好?谢安说:“最小的那个最好。”问原因,他说:“小的那个说话少。——王献之为人沉静,并没有说多少话,就被看出是最有料的。
新安公主的弟弟东晋孝武帝司马曜也把王献之当着选婿的标准。他叮嘱替皇家物色女婿的人说:“王敦、桓温算什么东西?一旦得势,就要干预皇家的事。你替我选女婿,就拿刘真长(刘惔)、王子敬(王献之)做标准就最好不过了。”
理想丈夫王献之,早年已经与表姐郗道茂成亲。郗家也是名门望族,郗道茂本是王献之母亲的外甥女,比王献之大一岁。长得美丽贞静,和王献之从小就很熟。到了婚嫁年龄,王献之赶紧央求父亲去求婚。王羲之就写了一封求亲的书信,客气地说:“你家女孩有没有中意的对象?(如果没有),就和我家小郎结婚,那是再好不过了。希望你考虑一下!”
郎才女貌,这桩婚姻在时人眼里,那可是天作之合。
人人没想到的是,公主司马道福却半道插了一杠子。
司马道福初封余姚公主,嫁给权臣桓温之次子桓济。桓温死后,将兵权交付弟弟桓冲,南郡公爵位则由幼子桓玄袭封。世子桓熙不服,遂与叔父桓秘、弟弟桓济谋杀桓冲,结果被桓冲发觉,都被流放长沙。
桓济被流放,金枝玉叶的司马道福当然不能和他同行,就离了婚。王司马道福恢复自由身,再嫁的对象就圈定了王献之。
大概在新安公主看来,郗道茂虽是明媒正娶,但是一直没给王献之留下子嗣,只生了个女儿,也已经夭折。妇人无子,就是可以被休弃的,自己以金枝玉叶的尊贵身份和他结亲,王献之一定欢喜。于是,她苦苦向皇太后央求。
皇太后也很喜欢王献之,就做主让孝武帝下旨诏命王献之为驸马。
一封令王献之休妻再娶的圣旨,打破了王家的平静。然而,令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王献之变成了跛足,他竟用艾草烧伤了双脚,落下终身残疾。
王献之低估了新安公主对他的决心。她听到消息后,说即使他瘸了,她也要嫁。
郗道茂被休回去不久,郁郁而终。王献之被伤心愧疚折磨了一生,到死也没有原谅自己。魏亚八卦大全《世说新语》上说:王献之临终前,道士前来作法,问他:“子敬,你这一生,可有过错?”王献之说:“不觉有余事,惟忆和郗家离婚。”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大概是王献之最沉痛的临终遗言了。
新安公主费尽周折抢到手的婚姻,并不幸福。后来,王献之又纳了一房小妾桃叶,整日里和她情意绵绵,我简直怀疑王献之就是专门做给新安公主看的。
现在南京还存有“古桃叶渡”的石碑,成了他们情意的千古见证:
桃叶复桃叶,桃树连桃根。相怜两乐事,独使我殷勤。
桃叶复桃叶,渡江不用楫。但渡无所苦,我自迎接汝。
王献之四十一岁那年,才和新安公主有了一个女儿,取名叫神爱。两年后,王献之去世。
郗超是桓温的重要属下,桓温三次北伐和逼迫东晋,都能看到郗超的身影。
早在公元348年,桓温灭成汉之后,郗超就进入了桓温的幕府,成为桓温的一名属官。
桓温辟为征西大将军掾。温迁大司马,又转为参军。——《晋书》·卷六十七·列传第三十七
从公元348年追随桓温,一直到公元378年病逝,郗超跟了桓温三十年。从表面上看,郗超绝对是桓温的死党。但如果我们仔细分析一番,就能发现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我先给大家讲两个郗氏父子的小故事。
桓温在第二次北伐的时候,找个借口就把徐州刺史范汪罢免了。继任者名叫庾希,没过多久也被桓温找个借口罢免了。第二位继任者,就是郗超的父亲郗愔。
据史书说:郗愔刚正不阿,一直忠于东晋皇室,与儿子郗超完全不同。
在桓温第三次北伐之前,郗愔写了一封信,希望能与桓温一同出征。郗超与桓温的关系非常好,这封信被他先看到了。郗超非常明白桓温的想法,于是假借郗愔的名义改写了这封信,表示愿意把徐州的部队交给桓温统领。接到这样的书信之后,桓温非常开心,于是接任了徐州刺史。
而愔暗于事机,遣笺诣温,欲共奖王室,修复园陵。超取视,寸寸毁裂,乃更作笺,自陈老病,甚不堪人间,乞闲地自养。温得笺大喜,即转愔为会稽太守。——《晋书》·卷六十七·列传第三十七
从表面上看,郗愔并不希望把徐州刺史之职让给桓温,事情之所以会发展到这个地步,完全是因为郗超从中作梗。
这次事件,我称之为“徐州事件”。
郗超病危的时候,他的父亲郗愔还活着。
白发人送黑发人是最痛苦的事,郗超担心父亲悲伤过度,于是给自己的亲信留下了一箱书信,并对他说:“我去世之后,如果父亲大人过于悲伤,你就把这箱书信给他看。”
郗超去世之后,他的父亲郗愔悲痛得无法抑制。郗超的亲信就把这箱书信和郗超的遗言告诉了郗愔。
郗愔打开箱子之后,发现里面全是郗超和桓温商量着如何谋反的内容,立刻破口大骂:“死得好,这个逆子!”
将亡,出一箱书,付门生曰“本欲焚之,恐公年尊,必以伤愍为弊。我亡后,若大损眠食,可呈此箱。不尔,便烧之”愔后果哀悼成疾,门生依旨呈之,则悉与温往反密计。愔于是大怒曰“小子死恨晚矣”更不复哭。——《晋书》·卷六十七·列传第三十七
这次事件,我称之为“书信事件”。
先说“徐州事件”。
在我看来:这种内容根本经不起推敲。如果郗愔没有让出徐州的意思,当他看到桓温来收编徐州军队的时候,自然会问个清楚。可在桓温收编徐州军队的时候,郗愔并没有表示任何异议。
桓温连续换了两任徐州刺史,可见其权势滔天。郗愔这个徐州刺史说白了就是用来过渡的,作为官场老油条,郗愔绝不会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
但他依然选择了赴任,这本身就有为桓温站台的嫌疑。桓温换了两任徐州刺史,如果大家都用一种“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对待桓温,桓温很容易下不来台。
至于说郗愔希望借此良机,为东晋皇室拿下徐州,这简直是荒谬至极。
如果郗愔敢这么不识趣,第三位下课的徐州刺史就一定会是他。别拿郗超来说事,涉及到利益纠葛,亲人都会反目成仇,更何况只是亲信呢?而凭借郗愔的实力,实在不足与桓温争雄。
综上所述,只要郗愔没疯,就不敢在徐州刺史任上,做出任何违逆桓温的举动。
再说“书信事件”。
每当我读到这种内容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荒诞不经的感觉。
密谋造反绝不是什么光荣的事,郗超留下众多铁证岂不是没事找事?无论郗超是否保留这些书信,凭他与桓温的那种亲密劲,一旦桓温出事,他绝对脱不了干系。既然如此,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郗超也不可能是故意留下这些书信,用来安慰父亲。他又不是神仙,怎么可能知道自己会比父亲先去世呢?
这个故事最早版本很可能就来自于郗氏,因为桓温的儿子桓玄最终选择了造反,桓氏的影响力被大幅度削弱,郗氏希望用这种方式与桓氏划清界限。
这两个故事都有许多不合理之处,郗氏父子的这种玩法,其实就是所谓的“两头下注”。
郗氏的两个主要代表人物,儿子郗超对桓温死心塌地,父亲郗愔做皇帝的忠臣。这对父子一个唱红脸,另一个就唱白脸,在各种重大问题上首鼠两端。这种两面讨好的作法,使得郗氏立于不败之地。
从这个角度来看,无论郗超跟了桓温多少年,他最重要的身份始终都是郗氏的代表人物。无论郗超做什么事,都一定会优先考虑郗氏的利益,而非桓氏的利益。
如果郗超真的是桓温的死党,他又何必与自己父亲玩这种二皮脸的游戏呢?所以,郗超只是郗氏家族的代表人物,绝非桓温的嫡系成员。
但这种骑墙的做法,也使得郗氏的影响力越来越弱。这也是桓氏的影响力被大幅度削弱之后,郗氏也饱受排挤的主要原因。
王谢两家指的是古代的琅琊王氏和陈郡谢氏,这两家在古代两晋南北朝时期是两个非常强大的家族,其影响力是后世的名门望族所不能比肩的,不过可惜这两家在侯景之乱时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从此王谢两家的盛况不复存在。
晋代出现了许多书法世家。如以卫觊之子卫瑾为代表的卫氏世家,以张芝的外孙索靖为代表的索氏世家,以陆机、陆云兄弟为代表的陆氏世家,以郗鉴为代表的郗氏世家,以庾亮、庾怿、庾冰、庾翼兄弟为代表的庾氏世家,以谢尚、谢万兄弟为代表的谢氏世家,以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为代表的王氏世家等等。成就最高的是王氏家族。一般称晋四家有两种说法,其一是王、谢、郗、庾;其二是卫、索、陆、王。
郗家街村是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孟村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610122119208,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610122。邮政编码为710000,长途电话区号为029 ,车牌号码为陕A。郗家街村与怀珍坊村、大王村、贺家村、石官寨村、李家村、段家村、胡家村、康禾村、东坡村、樊家村、东香村、姚村村、中云村、双水村相邻。
郗家街村附近有汤峪旅游度假区、王顺山森林公园、白鹿原影视城(白鹿原民俗文化村)、蓝田猿人遗址、蔡文姬纪念馆等旅游景点,有西安凉皮、蓝田樱桃、蓝田大杏、蓝田玉、蓝田神仙粉等特产。
郗道茂,东晋著名大臣郗鉴第二个儿子郗昙的女儿,亦是王献之的妻子兼表姐。
王献之出身琅琊王氏,是书圣王羲之最小的儿子,不仅家族显赫,而且才华横溢。郗道茂则是东晋名臣郗鉴次子郗昙之女,是王献之的表姐,二人从小一起玩耍。(王献之母亲郗璇,为郗鉴之女、郗道茂之姑母)。
王、郗二人,门当户对、青梅竹马、互为表亲,看上去十分完美。可是,他们的婚姻并不长久,分离的原因,竟是一位公主的插足。
这位公主就是司马道福,是晋简文帝的第三女、晋孝武帝之姊(姐姐),初封余姚公主,后封新安公主。这个人,不是一盏省油的灯。
新安公主并非初婚,她早年嫁给恒温的儿子恒济。恒温死后,恒济欲篡夺兵权失败被贬至长沙,新安公主就与恒基离婚,央求皇帝将自己改嫁给王献之。
王献之虽然已经与表姐郗道茂成亲,但他并不知道,新安公主已经暗恋他很久了。早年新安公主不得不嫁给兵家子弟恒济,但她早就听说了王献之:又有风度,又有名节,又有才华。当年想嫁却没有机会。如今她从婚姻里解脱了,而且还很年轻。而郗家女,虽然已明媒正娶,但是目前没有儿子(只生了个女儿叫玉润,不过夭折了)。妇女无子,就可以当做黜妻的理由——此时对新安公主,正是下脚的机会。于是,她反复向皇太后央求,又去求皇帝下诏。
皇帝一纸诏书,令王献之休妻再娶。
这对郗家女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她与王献之结婚后不到一年,父亲郗昙就去世了。这时要把她赶出王家,让她往哪里去呢
王献之也不愿另娶新安公主。虽正史无载,但传说王献之竟不惜自残,用艾草烧伤双脚,称行动不便,不能娶公主。这招显然不够狠——当年,司马懿曾为躲避曹操的征召,假装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而公主说,他就是瘸了我也要嫁!
可怜的郗家女,只有打点起自己的小包裹,离开了王家。她表示终身守节, 誓不再嫁。
王献之《思恋帖》
释文:思恋,无往不至。省告,对之悲塞!未知何日复得奉见。何以喻此心!惟愿尽珍重理。迟此信反,复知动静。
王献之对前妻的思恋之情无有尽处,内心的悲哀充塞天地。但何日能再会呢纸短情长,唯道珍重!
《思恋帖》之外,又有《奉对帖》。
释文: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类之畅。方欲与姊极当年之匹,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姊耶俯仰悲咽,实无已已,惟当绝气耳!
献之本欲与郗氏“偕老”,却又不得不“乖别”,每念及此“俯仰悲咽”,这种痛苦“惟当绝气”才能“已已”。
《晋书》
“绝气”之前,王献之曾有过一番忏悔。在《晋书》《世说新语》中都有记载。
献之遇疾,家人为上章,道家法应首过,问其有何得失。对曰:“不觉余事,惟忆与郗家离婚。”献之前妻,郗昙女也。俄而卒于官。
——《晋书·王献之传》
史载王羲之和王献之父子都笃信五斗米道,“道家”即信奉五斗米道的人,类似于后世的“道士”。“上章”是道家去病消灾之法,在此过程中,病人必须“首过”,也就是忏悔一生所犯的过失。而王献之临死前所愧之事没有其它的,唯有“与郗家离婚”。
王献之行书《鸭头丸帖》
愿岁月无可回首,且以深情共白头。王献之离世时,只有43岁。与心爱的人共度岁月,白头偕老,简单幸福,才是他一生所愿。但是这一切都太晚了。他们的故事,只留给后人无尽的感慨与唏嘘。
《世说新语·简傲》
新安公主名叫司马道福,是东晋简文帝的女儿,嫁给桓温的儿子桓济。后来桓济欲篡兵权失败被贬,新安公主就与桓济离婚,央求皇帝将自己改嫁给王献之。
不过那时,王献之已经和郗道茂结婚了,夫妻感情甚好。
王献之是古代第一书法家王羲之的最小的儿子。这个儿子既正派又潇洒,是被夸着长大的。
王献之六七岁时就跟着父亲习字。有次,父亲趁其不备,从后面猛地抓起他的笔往上一提,但笔被他抓得很牢,提不动。这表示他小时候写字就遒劲有力。王羲之预言说:“我这小儿以后会成为书法名家(此儿后当复有大名)。”王献之日后果然成为与父亲齐名的书法家。不过,他为人高迈,家里又阔,不靠卖字赚钱。所以求他一字很难,全要看他高兴。有一次,他到寺院逛,看见新刷的白墙,有了创作欲,就取来一把大扫帚,沾着泥汁写了一个大大的字。寺院的住持欢喜得要命,赶紧请人镌刻下来。后来有很多人来参观这个字,连王羲之也不得不佩服。还有一次,王献之到朋友家玩,这朋友穿了一件新的白袍子,正在午睡。王献之看他的白衣服鲜洁可爱,就蘸墨在衣服上写满了诗文。这朋友醒来后,如获至宝,把衣服珍藏了起来。
东晋的丞相和皇帝都十分喜欢他。有一次,王献之和哥哥们去拜会丞相谢安。王家兄弟走后,别人问谢安:“都说王家兄弟出色,你觉得哪个最好?”谢安说:“最小的那个最好(小者佳)。”问原因,他说:“小的那个说话少(吉人之辞寡,以其少言,故知之)。”王献之为人沉静,没有说多少话就被看出是最有料的。
皇帝(孝武帝,新安公主的哥哥)也把王献之当做选婿的标准。他叮嘱替皇家物色女婿的人说:“王敦、桓温算什么东西?一旦得势,就要干预皇家的事。你替我选女婿,拿刘真长(也是驸马)、王子敬(王献之)做标准就最好不过了(王敦、桓温、磊砢之流,既不复得,且小如意,亦好豫人家事,酷非所须。正如真长、子敬比,最佳)。”
不过,这位理想丈夫王献之,早年已经与表姐郗道茂成亲。郗家也是名门望族,郗道茂本是王献之母亲的外甥女,比王献之大一岁,长得美丽贞静,和王献之从小就很熟。到了婚嫁年龄,王献之赶紧央求父亲去求亲。王羲之就写了一封求亲的书信,客气地说:“你家女孩有没有中意的对象?(如果没有,)就和我家小郎结婚,那是再好不过了。希望你考虑一下。(中郎女颇有所向不?今时婚对,自不可复得。仆往意,君颇论不?大都比亦当在君耶!)”
王献之对仕途不很热衷,加上父亲置办了大量的山林田产庄园,生活颇为富足。他潜心研究书法,和表姐情投意合,清净度日。
他并不知道,新安公主已经暗恋他很久了。新安公主早年不得不嫁给兵家子弟桓济,但她早就听说王献之又有风度,又有名节,又有才华。当年想嫁却没有机会,如今她从婚姻里解脱出来,而且还很年轻。而郗家女,虽然已明媒正娶,但是目前没有儿子(只生了个女儿叫玉润,不过夭折了)。妇女无子,可以当做黜妻的理由——正是下脚的机会,于是她反复向皇太后央求,又去求皇帝下诏。
皇帝一纸诏书,令王献之休妻再娶。
对郗家女来说,这是晴天霹雳。她与王献之结婚后不到一年,父亲郗鉴就去世了。这时要把她赶出王家,让她往哪里去呢?
王献之也不肯另娶新安公主,不想从此加入到皇家的是非圈去。他想不出用什么方法抗旨,只有自残,用艾草烧伤了双脚,自称行动不便,不能娶公主。这个方法显然不奏效,公主声称不在乎,即使他瘸了,也要嫁。
可怜的郗家女,只有打点起自己的小包裹,离开了王家。她表示终身守节,誓不再嫁。此时她的娘家已散,只能投奔她的叔父。王献之看到自己的前妻离开,想到她没了父亲,没了女儿,现在又没了丈夫,孤身一人,寄人篱下……他被伤心愧疚追随了一辈子,到死也没有原谅自己。
新安公主婚后的生活怎样,史无记载,但根据皇家对王献之始终很满意这一点来看,王献之对公主还是不错的——毕竟他是本性良善的人。
王献之在新安公主逼婚的时候,为什么要用艾草烧残自己?
本文2023-10-16 00:31:46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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