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厉害的家族【北京十大家族都有哪些】
西周初年,周武王封召公于北京及附近地区,称燕,都城在今北京房山区的琉璃河镇。又封黄帝后裔于蓟,在今北京西南。后燕国灭蓟国,迁都于蓟,统称为燕都或燕京。
秦代设北京为蓟县,为广阳郡郡治。
两汉、魏、晋、唐时幽州郡治均在北京一带。
公元938年,辽太宗将原来的幽州升为幽都府,称燕京或南京,作为辽国的陪都。
公元1153年,海陵王完颜亮迁都中都,在今北京市西南。
元代以金国的离宫,即今北海公园为中心重建新城,公元1272年,元世祖忽必烈改称大都,俗称元大都。
公元1403年,明成祖朱棣取得皇位后,将他做燕王时的封地北平府改为顺天府,建北京城,并准备迁都城于此,这是正式命名为北京的开始。
公元1420年,明成祖朱棣正式迁都北京,改称京师,直至清代。
北京地处华北平原北部,燕山脚下,先后为都几百年,天子脚下多权贵,古代北京孕育了无数的世家大族,现在就古代北京的十大名门望族进行一一详解。
北京朱氏:朱氏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多源流姓氏。其一源于朱襄氏,以先祖名字为氏。朱襄氏是伏羲氏的大臣,被封于朱,在今河南商丘柘城,以赤心木朱为图腾,后来朱襄氏成为炎帝,三代炎帝朱襄氏均活动于今河南柘城一带,其后代以朱为姓氏。其二源于曹姓,属于以国名为氏。西周初年,周武王封曹挟于邾国,建都于邾。后楚国灭了邾国,邾国子民四处逃散,为不忘祖国,因此去掉耳旁,改姓朱。其三源于子姓,以先祖名字为氏。宋国公族公子朱死后,公子朱的子孙后代就以其名字为氏,称朱氏。其四源于祁姓,属于以先祖名字为氏。源自尧帝之子丹朱,以丹朱为开姓始祖,属尧帝的嫡传后裔,先秦时主要分布在苍梧之野,在隋唐时期发展成沛国郡的望族,并构成为今日朱氏大家族中的一个重要支派。其五源于鲜卑族、蒙古族、满族、苗族、瑶族、土家族、纳西族、东乡族、白族等汉化改姓。
朱氏的主要郡望有吴郡、梁郡、沛郡、凤阳郡、河南郡、丹阳郡、义阳郡、钱塘郡、柘城县、太康县、永城县。朱氏的主要堂号有吴郡堂、梁郡堂、沛郡堂、河南堂、白鹿堂、居敬堂、折槛堂、一本堂、紫阳堂等。
当代朱姓主要集中分布于江苏、河南、安徽、浙江、广东五省,其次分布于湖南、山东、湖北、四川、江西、云南、河北、上海八省市,其中江苏为朱姓第一大省,全国形成了苏浙皖的朱姓高密度聚居区。北京朱氏以高瞻祁见厚载翊常由慈和怡伯促简靖迪先猷为字辈。
密云金氏:金氏是一个多民族、多源流姓氏群体。其一出自古有金国,国人以金为氏,伏羲臣金堤为其后。其二出自少昊金天氏。其三源于官位,出自汉朝时期官吏执金吾,属于以官职称谓为氏。其四源于地名,出自汉朝时期金城郡,属于以居邑名称为氏。其五源于官位,出自三国后期曹魏时期官吏金曹,属于以官职称谓为氏。其六源于蒙古族、满族、朝鲜族等少数民族汉化改姓。
金氏的主要郡望为彭城郡、京兆郡。金氏的主要堂号为京兆堂、丽泽堂等。如今金氏在全国的分布主要集中于浙江、河南、山东、辽宁、安徽、江苏、湖北、上海等省,其中浙江为当代金姓第一大省,全国形成了东南皖苏沪浙、中原豫鄂、东北三省三块金姓聚集区。北京密云金氏以昌巨万福春来为字辈。北京另有一支金氏以士守正华宗为字辈。
房山穆氏:穆氏在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姓氏。其一源于子姓,出自春秋时期宋国国君宋宣王的弟弟子和,即宋穆公,属于以谥号穆为氏。因子和在做君主时贤良和气,所以加封谥号穆,史称宋穆公。在宋穆公的支庶子孙中,有以先祖谥号为姓氏者,称穆氏;有以先祖的名字为姓氏者,称和氏,世代相传。由于宋穆公是宋戴公之弟,故该支穆氏、和氏、戴氏同宗同源,史称穆氏正宗。汉族穆氏族人大多尊奉宋穆公为得姓始祖。其二源于鲜卑族,出自鲜卑拓拔部丘穆陵氏族,北魏孝文帝南迁洛阳后汉化改革,属于汉化改姓为氏。其三源于蒙古族、满族、鄂温克族、藏族、回族、彝、纳西等汉化改姓。
当今中国穆氏族人广泛分布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内蒙古、湖南、广东、云南、四川、安徽等地。
穆氏的主要郡望为河南郡、汝南郡、河内郡。穆氏的主要堂号为河南堂、河内堂、汝南堂。北京房山穆氏以德洪植福希启克兴广进学仕万国增荣永兆怀庆光玉献庭培维联景建立有成为字辈。
大兴黄氏:黄氏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多源流姓氏。其一源于黄国,黄国灭亡后其子民以国为氏,称黄氏。其二源于回族、满族等汉化改姓。其三源于官位,出自远古伏羲下属之官黄龙师和远古黄帝下属之官黄云。
黄氏的主要郡望为江夏郡、会稽郡、零陵郡、巴东郡、洛阳郡、晋安郡、濮阳郡、东阳郡、南安郡、西郡、江陵郡、松阳郡、固始郡。黄氏的主要堂号有山谷堂、江夏堂、宽和堂、紫云堂、孝友堂、四士堂、千顷堂、聚斯堂、双江堂、三略堂、五桂堂、源远堂、炽昌堂等。当代,黄姓人口主要分布于广东、四川、湖南、广西、江西、湖北、福建、江苏等地。北京大兴黄氏仍有族谱传世。
宛平李氏:李氏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多源流姓氏群体。其一源出嬴姓,皋陶曾被任命为舜的大理,掌管刑法,遂以官命族为理氏,理李古字相通,先为理氏,后为李氏。得姓始祖为李利贞,李耳为十一世。其二源于蒙古族、满族、锡伯族、匈奴、鲜卑等少数民族汉化改姓。其三源于图腾崇拜,以李树为图腾。
李氏的主要郡望有陇西郡、赵郡、顿丘郡、中山郡、广汉郡、渤海郡、襄城郡、江夏郡、梓潼郡、范阳郡、南阳郡等。李氏的主要堂号为陇西堂、青莲堂、太白堂、延平堂、西平堂、赵郡堂、平棘堂、玉树堂、树伦堂、忠愍堂等。
当今李氏在全国的分布主要集中于河南、山东、四川、河北四省,其次分布于广东、湖南、湖北、云南、安徽五省,其中河南为李姓第一大省,全国形成了中原、华北、云川、东北四大块李姓高密度聚居区。北京宛平李氏仍有家谱传世。
怀柔赵氏:赵氏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多源流姓氏群体。其一出自嬴姓,造父祖先伯益为白帝少昊裔孙,伯益被帝舜赐姓嬴。造父为伯益的十四世孙,初为嬴姓,周穆王时为驾车大夫,因平叛有功,被周穆王封于赵城,在今山西洪洞,造父及其子孙便以封地命氏,称为赵氏。造父就是普天下赵姓的始祖。其二源于赵国,公元前222年,赵国为秦国所灭,赵国王室纷纷散落民间,以国名为氏。其三源于匈奴人、女真人、党项人、鲜卑人赐姓或改姓为赵。
赵姓著名郡望有天水郡、涿郡、下邳郡、南阳郡、金城郡、颍川郡、敦煌郡、酒泉郡、扶风郡、新安郡、平原郡等11个。赵氏的主要堂号,除了与郡望名相同外,还有半部堂、琴鹤堂、孝思堂、萃涣堂、敬彝堂、创基堂、爱日堂、顺和堂等。
赵姓主要集中分布于山东、河南、河北三省,其次分布于黑龙江、重庆、江苏、云南、四川、陕西、山西、安徽、辽宁等八省。广西北京怀柔赵氏仍有族谱传世。
北京武氏:武氏是一个多源流姓氏群体。其一出自姬姓,周平王少子生而有文在手日武,因手掌上有一武字形状纹路,故被赐为武氏,为周朝大夫,后来他的子孙因而以武为氏,史称武姓正宗。其二出自以国名为氏,夏臣武罗被封武罗国,后国亡,其后子孙以国名为氏,称武姓。其三出自子姓,出自商王武丁之后,以祖名为氏。其四出自春秋时宋武公之后,以谥号为氏。春秋时宋戴公之子司空,死后谥号为武,史称宋武公,其子孙以其祖之谥号为氏,亦称武氏。其五出自以邑名为氏,汉朝有武强王梁,封地在今河北省武强县,其后代因封地武强简为武氏。
武氏主要郡望有太原郡、沛郡。武氏的主要堂号有鬻薪堂、太原堂等。当代武姓主要分布在河南、河北、辽宁、山西四省,其中河南为武姓第一大省。今北京武氏仍有族谱传世。
顺天徼氏:徼姓源于春秋时期诸侯国皆有的徼侯之官,专司巡查、巡逻、警戒、巡察、巡捕之职,其后裔有以祖上官职称谓为姓氏者,称徼氏。今今河北、辽宁、浙江等地,均有徼氏族人分布。徼氏的主要郡望为直隶和顺天府。
延庆车氏:车氏是一个多民族、多源流姓氏。其一出自田玉峰,其辅佐汉昭帝居功至伟,特准田玉峰乘坐车辇出入朝堂,从此赢得了车丞相这一雅号,其后裔子孙中竟有改姓氏为车氏。其二出自春秋时秦国子车氏之后。其三出自鲜卑族、蒙古族、朝鲜族、满族等汉化改姓。其四出自车师国,车师国灭亡后,其国人以国为姓,即车姓。
车氏的主要郡望为鲁国、南平郡、河南郡、京兆郡、淮南郡、天水郡。车氏的主要堂号有天水堂、萤照堂、玉峰堂、淮南堂、还读堂、高露堂等。北京延庆车氏以承德爱鸿仁齐福禄寿喜为字辈。
大兴邵氏:邵氏是一个多民族、多源流姓氏。其一出自姬姓,周初大臣召康公,周同族,姬姓,因食邑于召,被称为召公或召伯。周武王灭商后,移封召国于河南济源西的召亭。召简公盈因卷入周王室王位之争而被京城人所杀,召国亡,子孙四散,即以召为姓。邵、召古时通用,史书上一般汉朝以前的多用召,三国以后多用邵,河南汝南、安阳召人最早改用邵,邵姓人尊奉召公为邵氏得姓始祖。其二出自芈姓,楚昭王之后有邵姓。其三出自召方部落,为商朝时活动在今河南鄢城东召陵一带的黄帝部落的一支。其四出自满族、瑶族、彝族、蒙古族等汉化改姓。
邵氏的主要郡望为博陵郡、汝南郡、安阳县、东陵郡。邵氏的主要堂号为怡怡堂、博陵堂、汝南堂、洛阳堂、南阳堂、安阳堂、安乐堂等。
当代邵姓在全国的分布主要集中于江苏、山东、甘肃、湖北四省,其次为安徽、辽宁、浙江三省,其中江苏为邵姓第一大省,全国形成了东部鲁苏皖、东北辽宁、西北甘肃三块邵姓聚居区。今北京大兴邵氏仍有族谱传世。
北京的世家大族多兴起于当朝权贵,有很鲜明的朝代特色。随着他们所依托王朝的衰亡,他们受到战乱的影响最大,改朝换代之际这些世家大族经常被洗牌。很少能够出现流水的天子,铁打的世家。
武大郎本名武植,山东(今河北)清河县武家那村人。武植虽出身贫寒,但聪颖过人,崇文尚武,中年即考中进士,出任山东阳谷县县令。而潘金莲乃知州家的千金,住在距武家那村15公里处的黄金庄。 史载,武、潘二人和睦恩爱,育有四子。武大郎的墓碑铭文就是最有力证据:“武公讳植字田岭,童时谓大郎,暮年尊爱四老,公之夫人潘氏,名门淑媛。公先祖居晋阳郡,系殷武丁后裔,后徙清河县孔宋庄定居。公幼年殁父,与母相似,衣食难济。少时聪敏,崇文尚武,尤喜诗书;中年举进士,官拜七品,兴利除弊,清廉公明,乡民聚万民伞敬之。然悠悠岁月,历历沧桑,名节无端诋毁,古墓横遭毁劫,令良士贤妇饮恨九泉,痛惜武公,以示后人,是为铭记焉。” 铭文中的“孔宋庄”即武家那村。从中不难看出,武大郎虽然出身贫苦、历经坎坷,但绝非沿街卖炊饼的平庸之辈。相反,他是造福一方的父母官;而本是名门淑媛、原本贤良的县令夫人潘金莲却被后世描述成“裁缝家的穷苦女,九岁被卖做家妓”,且以美女荡妇的形象背负千载恶名,遭到唾骂,实在是比窦娥还要冤! 据1946年武植墓的发掘者依据比例和经验推断,武大郎实际身高应在178米以上,算的上伟岸。另外,不容忽视的是,武植墓的规模比较大,并且棺木用料是珍贵的楠木,这岂是一般人家所能做到?又岂是一般人所能享有的丧葬待遇? 那么,武、潘二人的真实面貌为什么遭受历史残酷的“毁容”呢?据武植的24世孙武双福等武家后人介绍,这其中另有因由: 早年贫苦的武植曾经得到过一位王姓同窗好友的资助,武植做官之后,这位王姓同窗家境败落,便千里迢迢来投奔武植,希望能谋得一个职位。然而,在武家一直住了大半年,仍不见为官清正廉明的武植提拔他,他愤怒之下便不辞而别。为发泄心中怨恨,他在回乡的路上还四处编造、张贴武、潘二人的各种丑事,极尽污蔑损毁之能事(这或许就是后世各种故事的雏形)。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被不知真相的人越发传的离谱,并且煽风点火,添油加醋,很快,有关武、潘的各种谣言便传遍街头巷尾,且版本颇多,令其声誉遭受极大损毁。 而王姓书生回家以后才发现,武植早已为他重修了房舍,并购置了家当。这时,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无比的懊悔,并发疯似地揭撕自己沿街张贴的污蔑言论,然而,谣言一旦传开,又如何能收回呢? 后世的文学作品,不论是《水浒传》还是《金瓶梅》,就文学创作本身而言无疑是非常成功的,其价值和地位在中国文学史上也都举足轻重。但是,为了创作的需要或者剧情的安排,作者都不可能也没必要对这些道听途说的故事蓝本做史学家们一样的确凿考证。于是,在他们取得文学创作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对这些原本用以污蔑诋毁的“谣言”的流传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宗法,是指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它源於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依血缘关系分大宗和小宗,强调前者对后者的支配以及后者对前者的服从。中国君主制国家产生之后,宗法制与君主制、官僚制相结合,成为古代中国的基本体制和法律维护的主体。在历史上还是西周的重要政治制度,这种宗法制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这种制度起著维护西周政治等级制度和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
基本介绍 中文名 :宗法 作用 :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 来源 :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 依据 :血缘关系 拼音 :zōng fǎ 出处详解,详细介绍,宗法制度,文献记载,目的,宗庙主,宗子,宗子权利,普通权利,特权,宗法关系,宗法形式,家谱,宗祠,族规,社会影响, 出处详解 1、古代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嫡庶来组织、统治社会的法则。 ①清凤韶《凤氏经说·宗法》:“先王为大夫士立有宗法,义取尊祖收族也。《大传》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宗法皆然。继祖,继曾高祖,亦统谓之小宗。大宗惟一,小宗无数。” ②清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程侍郎遗集》:“其《答祁淳甫论承重孙妇:“姑在当何服”书》:‘谓今封建废已久,惟世袭者尚可言宗法,言承重。’” ③清冯桂芬《复宗法议》:“宗法者,佐国家养民教民之原本也。” ④梁启超《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三章第二节:“封建与宗法皆族长政治之圆满者也。” ⑤章炳麟 《訄书·序种姓上》:“故自 周 季至今,宗法颠坠,豪宗有族长,皆推其长老有德者,不以宗子。” 2、效法。 ①宋胡仔《渔隐丛话前集·杜少陵四》:“老杜于诗学,世以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然观其诗大率宗法《文选》。摭其华髓,旁罗曲探,咀嚼为我语。” ②清沈德潜《明诗别裁集·李梦阳》:“空同五言古宗法 陈思 、 康乐 ,然过于雕刻,未极自然。” 3指学术文艺上某一宗派递相传授的法度规矩。 ①清恽敬《答秦抚军书》:“古名人画,无不古穆深厚,精能奇迈,即逸品亦无率尔之作,故一望可知。且纸绢必精,丹墨必得法,再以各家宗法求之,可千不失一。” ②况周颐《蕙风词话续编》卷一:“按 宋 诗人徐照、徐玑、翁卷、 赵紫芝 ,传 唐 贤宗法,号称‘四灵’。” 详细介绍 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社会中凭借血缘关系对族人进行管辖和处置的制度。亦称宗法制度。这种制度与中国古代社会中的宗族组织相配合,是统治阶级维护政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文献记载 根据文献记载,中国至迟在周初已经出现了“宗子”、“大宗”等名称。《诗经·大雅·板》中有:“大宗维翰。……宗子维城”,这里所说的“大宗”和“宗子”均指周代贵族中根据血缘关系对族人拥有管辖和处置权的人。这表明当时已经出现了宗法制度。有的学者认为,在有关商代历史的文献中,也可发现类似的记载。如《左传》所记的周初商朝遗民的“宗氏”和“分族”,可能就是指宗法制度下的血缘团体。但迄今对中国早期宗法制度的了解,主要还是关于周代的。 对周代宗法内容比较完整的记载,还保存在先秦时期的两部礼书——《仪礼》和《礼记》中,并且能在先秦其他典籍中得到印证。其中《礼记》的《大传》和《丧服小记》中两段内容大致相同的记载,是了解周代宗法制度基本内容的主要依据。 根据礼书的记载,周代天子或诸侯的子辈男性后裔中,除继承君位的一人外,其他人(称为群公子)都将成立以其自身为始祖的宗族,表示在血缘关系上与代表国家权力的天子或诸侯有所隔断。这些宗族以专属自己所有的氏为标志,因而在礼书中群公子被称为“别子”。在以别子为始祖的宗族中,别子的继承人拥有对整个宗族的管辖和统率权,是整个宗族的首领,被称为大宗或宗子。在理论上,无论经过多少世代,大宗都对别子的所有后裔拥有管辖和处置权,以此将别子的后裔始终联结成一个具有实体性的宗族团体,故而大宗被说成是“百世不迁之宗”。宗族的每个成员除对大宗有尊奉和服从的关系外,还对一定近亲范围内的某些亲属有尊奉和服从关系。《礼记》指出,一个因不是嫡长子而不能作为其继承人者,须尊奉父亲的继承人为小宗,即“继祢者为小宗”(祢,意为先父)。如果这个人的父亲也不是祖父的继承人,则这个人还要尊奉其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祖父也不是曾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其曾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曾祖父也不是高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高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按《礼记》的记述,继承高祖父的小宗,即五世祖的继承人,是距一个人亲属关系最远的小宗。六世祖的继承人就不再被奉为小宗了。这就是所谓的“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因为有对小宗的尊奉关系,以大宗为首的宗族又划分为许多较小而更具凝聚力的近亲集团。从礼书的这些记述中可以看出,周代宗法关系的基本内容,就是大宗或小宗对不同范围内,包括直系与旁系亲属族人的统辖和管理。若在同代亲属中,就是大宗和小宗对兄弟、从兄弟、再从兄弟等旁系亲属的统辖和管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清代经学家程瑶田指出:“宗之道,兄道也。” 目的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我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为诸侯,他们是从属"大宗"的"小"。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依次类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宗庙主 宗子权力的象征是他们所主持的宗庙。在周代,大宗是宗族成员共同宗庙的宗庙主。小宗也是各自范围内近亲的共同宗庙的宗庙主。普通族人祭祀祖先,一般须在大宗或小宗所主持的各级宗庙中进行,并由大宗或小宗主持祭祀仪式。祖先祭祀在中国古代的社会与精神生活中非常重要。除祭祀外,许多日常礼仪活动和社会活动也要在宗庙里进行。如冠礼(男子成丁礼)、婚礼、宗族成员的盟誓等。因此,宗庙的存在被视为宗族存在的象征,宗子的宗庙主身份成了他们在族人中拥有宗族首领地位的保证。甚至宗子的名称也来自他们的宗庙主身份。 宗子 作为宗族首领,宗子拥有高居于普通族人之上的地位。在周代伦理中,宗族成员间只论宗子与普通人的关系,普通族人“虽富贵,不敢以富贵入宗子之家”。表现在丧葬制度中,大宗死亡,族人即使无“五服”之亲,也须为之服“齐衰三月”,与“庶人为国君”之服同(见丧服)。由于周代人把宗子看作祖先的化身,故认为尊奉宗子也就是尊敬祖先。 宗子权利 普通权利 宗子对各自范围内的族人还拥有统率、处置和庇护之权。周代宗族有自己的武装,统帅就是各宗族的宗子。这些武装常常与国家军队一起对外作战。如春秋鄢陵之战中与楚军作战的晋军,就以栾氏、范氏、中行氏、郄氏等的宗族武装为主力。在国内政治斗争中,宗族武装也往往起著举足轻重的作用。宋文公“使戴、庄、桓之族攻武氏于司马子伯之馆”,就是诸侯利用某些宗族武装翦灭另一些宗族势力的事例。宗子对族人的财产和人身也有处置权。春秋时晋国赵氏的大宗赵鞅曾强令族人赵午交出其所有的“卫贡五百家”。后因赵午怠慢,竟至将其杀戮。这种对族人的杀戮,在周代宗法制下被视为合理的行为。《左传》中就有晋国贵族知■被俘获释时表示甘受宗子死刑处罚的记载。宗子对族人的人身处理还包括放逐,晋国赵婴曾因通奸被大宗赵同等“放于齐”。国家承认并尊重宗子对族人的处置权,对宗族成员实行处罚时,往往先向宗子咨询。郑国放逐游楚,执政子产就先“咨于大叔(游吉,游氏大宗)”。国家还承认宗子对族人的庇护权。宗子的庇护,包括给族人以各种照顾及在讼事中袒护族人。《左传》记载了一个梗阳人“有狱”,“其大宗赂以女乐”之事。 特权 (1)宗子有权主持祭祀,主祭权象征著一种身份,在宗法社会中备受重视。(2)宗子有权掌管本宗的财产(3)宗子还有权利掌管宗族成员的婚丧等事务。宗族成员每有大事,必须禀告宗子。另一方面,宗子有责任帮助族人料理婚丧等事务。(4)宗子对宗族成员有教导权和惩罚权。 宗子是族人依赖和服从的主要权威,也是国家藉以管辖宗族人口的中介。宗子在宗族内部的广泛权力,实质上已具有国家基层行政与司法权的性质。周代宗子普遍拥有家臣。家臣包括掌管宗族内部事务的室老和宗老(亦称宗人或宗),掌管治理宗族所辖地区人民的家宰和邑宰,以及隶属于宰的诸有司。如司徒(掌管土地、财政)、司马(掌管军事和军赋)、工师(掌管营造)等。宗子的这一套家臣组织,实质上就是国家的一种基层政权。但是,宗族在本质上仍然是以血缘为基础的私人性质的团体,故宗族与国家间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周代人们称宗族为家,意为与“国”相对立的私人团体。宗族成员常常只知效忠于“家”,而不知有“国”。宗族与国家之间的这种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关系,是引起古代社会关系变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宗法关系 宗法关系在先秦社会中所涉及的是有氏的居民,其中包括为数众多的卿大夫、士,也包括天子和各诸侯国的国君。但是由于天子和诸侯是国家和公共权力的代表,因而在他们与王室和公室亲属之间,宗法关系受到很大的限制。即使是天子和诸侯的亲属也“不得以其戚戚君位”。尤其是已立氏的王室和公室后裔,对于天子或诸侯只能以君臣关系对待,而不能以亲属关系对待,即所谓“弟兄不得以属通”。天子和诸侯所受到的宗法关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某些仪式中对相同血缘或近亲血缘的诸侯给以优待和尊重。如《左传》记载有“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等。此外,天子和诸侯还经常举行“合族之食”的典礼,和在一些仪式的末尾安排“燕饮”,用来特别款待臣属中的亲属。这些做法含有道义和政治的意义,与宗子对族人凭借血缘关系进行的具有行政与司法意义的管辖和处置有很大不同。天子对诸侯的管辖,以及诸侯与诸侯之间相互关系的处理,主要是依据他们各自的政治地位。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周代的天子和诸侯同时也是包括一般贵族在内的宗族的宗子,并且认为天子是“天下大宗”,诸侯“相对于天子是小宗”,而在其诸侯国内又是“一国的大宗”。这种观点往往导致将周代国家看成是宗族或家族的扩大。对此学术界尚在进行讨论。 先秦时期,广大庶人与奴隶是没有氏的,他们不属于任何宗族集团。社会地位也低于有氏的居民。宗族成员因血缘就能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因而他们是古代社会的贵族。春秋时期中国社会开始发生剧烈的变动,旧有贵族、平民、奴隶的界限开始趋向崩溃。自战国始,平民和奴隶获得姓氏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先秦宗法制度亦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秦汉以后出现的封建宗族便广泛地包括了不同阶级的居民,从而使宗族和宗法关系明显地带上了阶级关系的痕迹。 宗法形式 家谱 家谱,是使人们知晓统系来处的方法,又可以使家族不散不失传。然而修家谱的目的是治国,将古代宗法尊祖、敬宗、收族的原则,变成了修宗谱、建宗祠、置族田、立族长、订族规为特征的体现封建族权的宗族制度。家谱的雏形,在殷商卜辞中的世系关系中有所反映。隋唐以前,家谱的修撰已相当发达,大量的家谱书籍问世,但大多未留传后世,人们一般认为家谱起于宋代。 宗祠 宗祠习惯上称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进行祭祀的场所,被视为宗族的象征。宗庙制度产生于周代,《礼记·王制》中已记载了 帝王贵族的宗庙制度 。即天子七庙太祖、三昭、三穆,诸侯五庙太祖、二昭、二穆,公卿三庙太祖、一昭、一穆。秦代“尊君卑臣,无敢营宗庙者。汉世多建祠堂于墓所”。士大夫不敢建宗庙,从此宗庙成为天子专有。宋代朱熹提倡建立祠堂法:每个家族建立一个奉祀高、曾、祖、祢四世神主的祠堂四龛,而且,初立祠堂时,计现田每龛取1/20以为祭田,亲尽则以为基田。由宗子主之,以给祭用。清代,祠堂已遍及全国城乡各个家族,祠堂是族权与神权交织的中心。祠堂中的主祭——宗子,相当于天子;管理全族事务的宗长,相当于丞相;宗正、宗直,相当于礼部尚书与刑部尚书。祠堂最能体现宋代宗法制家国一体的特征。 族规 族规是家族的法律。族规在唐以前是一家一户家长教养子孙的仪礼与规矩。最早的家规是三国时魏人田畴为其家族制定的。宋代,宗族组织普遍,家规由一家一户的家训,转变成专门约束家庭成员的规章,家法、族规才成为封建国法的重要补充。族规的作用也体现了它的内容:首先是强制性的尊祖;第二是维护等级制度,严格区分嫡庶、房分、辈分、年龄、地位的不同;第三强制实行儒家伦理道德,必须尊礼奉孝。 宋明以后,宗族制得到统治阶级的支持,族权布满农村社会各个角落的众多宗族,成为仅次于政权的权力体系。族权与政权互补互用 ,是中国的封建社会得以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 社会影响 宗法制实际上是以种群为区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识的团体,这是一种原始的组织结构,但就是这种原始的结构至今还影响着现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如果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就不难发现诸多所谓“中国特色”现象的精神根源。 中华文化君、臣、父、子,看似经纬万端无非就是一个“德”字,而这种“德”就始自于宗法制。宗法制习惯依托于道德去组织和管理族群,因为他们发现在对族群的管理中法律显然过于迂腐和呆板,但往往在道德的干预下,许多事情的处理不但能变得高效,而且更灵活且具备相当的延续性。因此社会成本最低的“道德”成为了宗族制度的首选管理方式。现代社会我们观察生活,依然不难找到这种道德标志和体系,“尊老爱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实与“君臣父子”并无二致,而“君臣”与“尊老”也并无二致。现代社会虽然已经废除了帝制,上下级之间的尊卑关系也不是那么的牢靠,但父子与尊老的道德关系依然牢固,这种看似天经地义的道德价值,其实其内在逻辑与君臣之尊卑无异。 所以在此建制下繁衍出言谏制度,而言谏制度不以宗法,而以法律与仁义作为首,下者可谏上,故有曰当仁不让,就算君臣,父子,师生当遇上违背之事,亦以律义当头,成为中国独有的制度。而言谏制度亦规范天子之谕,下臣可以当朝律例,阻止皇帝进行违反律法的行为。然而于西洋社会上从来无此制,以致欧洲社会一直処于封建社会直至工业革命。到此,已现代社会主义了,以前的帝制,不能再适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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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3-10-15 00:03:09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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